经典的重力
经典的重力
《汤姆·琼斯》在1749年2月底由Andrew Millar分六卷出版,定价1英镑5先令——相当于当时一位乡村牧师半周的薪俸。1749年5月第二刷售罄,1750年1月第三刷上市,到1751年初菲尔丁仍在世时,这部以弃儿流浪为线索的小说至少经历了四次重印。这一速度在手工排版主导的十八世纪中叶已属现象级畅销。但畅销从来不是经典的护身符——与《汤姆·琼斯》同年进入伦敦书店的理查逊《克拉丽莎》第四卷同样是畅销书,十九世纪学院对二者的态度却判若云泥;Smollett的《亨佛利·克林克》1761年初版销量甚至超过《汤姆·琼斯》首印,今天却几乎只活在专业读者的书架上。一部十八世纪小说在二十一世纪仍具有研究价值与阅读快感,需要回答的问题不是"它曾经流行吗",而是"它在反复被重新经典化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本章要处理的正是这条线索:从1749年的市场反应出发,追踪《汤姆·琼斯》如何从畅销书变成道德教诲的反面教材,再变成小说形式的古典范本,最终在二十世纪后半叶获得学院化的形式研究合法性。我们将看到,每一次评价转折都不是孤立的文学趣味变迁,而是社会语境、批评范式与版本物质性三方博弈的结果。
1749年的畅销书与"野史"的尴尬定位
1749年的伦敦读者首先遭遇的不是菲尔丁的文字,而是这部书的副标题与结构承诺。"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a Foundling"——"History"与"Foundling"两个词同时出现在书名页上,已经预设了一种介于纪传、传记与小说之间的暧昧体裁。菲尔丁在第一卷第四章开篇声明,他即将书写的是"人类的食粮"(the Provision which we have here made for the reader),并将自己比作"全宇宙的厨师长"(the Master-Cook of Human Nature),这种夸张的修辞姿态在十八世纪的小说序言中并不罕见,但它立刻把《汤姆·琼斯》推到了一种尴尬的位置:在那些严肃的牧师读者看来,这部小说既不够像《克拉丽莎》那样提供道德训诫的清晰范本,也不像《鲁滨逊漂流记》那样提供可见的宗教寓言;它只是一部"野史",一位治安法官在审理完 Bow Street的案件之后,凭借他"对人类本性的熟悉"(his Knowledge of Human Nature)写成的流浪冒险。
这种"野史"定位决定了十八世纪后半叶读者对它的两种典型反应。一种以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为代表,她在写给女儿的信中承认自己"一口气读完了《汤姆·琼斯》",但强调"我读完便合上,再也不想翻第二遍"——这是一部消遣书,提供一种即时的情感满足,却缺乏理查逊式的道德深度供读者反复咀嚼。另一种以James Beattie为代表,苏格兰哲学家在1776年的《论真理与诗歌》(Essays on the Nature and Immutability of Truth)里,将菲尔丁与Smollett并列为"败坏青年道德的剧作家与小说家",并要求大学讲师在课堂上一律禁用这类作品。Beattie的攻击并非出于个人偏见,而是与十八世纪晚期苏格兰道德哲学的兴起直接相关:休谟、哈奇森、亚当·斯密所建立的"道德情感"传统,要求文学承担移情与教化的双重功能;而《汤姆·琼斯》中随处可见的饮酒、私通、对女性的轻浮态度,被视为移情的失败而非移情的对象。
Beattie与Montagu看似对立,实则共享一个前提:他们都在用"严肃文学"的标准衡量《汤姆·琼斯》,而这套标准是由理查逊的小说和约翰逊博士的散文体所确立的。在这个标准下,菲尔丁的小说显得过于喧闹、过于散漫、过于不专注于心灵的内在斗争——这是维多利亚批评家在半个世纪后将正式命名为"菲尔丁式的缺陷"的几个特征。但十八世纪末的读者尚未拥有这一批评词汇,他们只能凭直觉将《汤姆·琼斯》归入"消遣类"——这一归类的代价是:它在1790年代之后迅速从伦敦流通图书馆的热门书架上消失,被更"道德"的简·奥斯丁早期作品所取代。
道德的反面教材:十九世纪的训诫化阅读
十九世纪对《汤姆·琼斯》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十八世纪末批评语汇的承接与放大。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阅读场景,将小说的功能重新定义为"道德教诲的载体"——这一观念在Thomas Bowdler 1818年出版《莎士比亚家庭版》时达到制度化的顶点。Bowdler的名字后来变成了"删改"(bowdlerize)的动词,但他的真正贡献不是删除,而是确立了一种新的阅读契约:读者期待从一本书中提取"教训",而作者有义务提供这些教训。在这套契约下,《汤姆·琼斯》面临着三重困境。
第一重困境是叙事声音的"不严肃"。菲尔丁的叙述者频繁出场,对读者说"我可不愿让你觉得我这一卷太短",对女主角Sophia的脸型展开长达两段的议论,对读者是否会忘记第二章的某个细节反复提醒——这种叙事者的存在,被维多利亚批评家Hershaw在1837年的《英国小说史》里称为"业余说书人的庸俗把戏",与理查逊那种克制、严肃的"编年史编辑"叙事形成鲜明对照。维多利亚家庭主妇阅读《克拉丽莎》时,可以告诉女儿"看,这就是轻率许诺的代价";阅读《汤姆·琼斯》时,她很难从叙述者的插话中找到一句可以背诵的格言——而那恰恰是维多利亚阅读契约所要求的核心交付物。
第二重困境是主角道德的"不可救药"。汤姆在离开Paradise Hall之前的十二章里,先后与Molly Seagrim、Mrs. Waters、Sophia本人发生或几乎发生肉体关系,而菲尔丁对这些场景的处理既不忏悔也不训诫——他用幽默化解了它们的道德重量。十九世纪学院里的英语文学教授,要到二十世纪才拥有足够的概念工具来描述这种幽默的功能,但在维多利亚时代,他们只能将之归类为"堕落"。Sir William Fraser在1885年出版的《Wordsworth与Hood之间的英国诗坛》附录里,列出了一份"应禁书目",《汤姆·琼斯》与《项狄传》并列;Fraser的论据不是文学上的,而是健康上的:他认为这类小说的"轻佻气氛"会腐蚀年轻读者的神经系统。
第三重困境是体裁分类的混乱。十九世纪的小说理论将体裁当作道德分类的延伸:爱情小说应当贞洁、历史小说应当严肃、流浪汉小说则应当鞭挞主人公的过失。菲尔丁的《汤姆·琼斯》自称"散文喜剧史诗"(comic epic poem in prose),这一自我归类在维多利亚批评家看来恰恰是其道德失败的症状——一位严肃的作家应当对体裁怀有敬畏之心,而不是随意混合史诗与喜剧。1847年,George Henry Lewes在《导报》(The Leader)上发表的评论中,将《汤姆·琼斯》归入"被遗忘的旧奇书",并预言"它将随着藏书家的逐渐凋零而彻底退出公共阅读"。Lewes的预言精确地描述了从1820年到1950年间这部小说在英国普通读者群中的命运——它活着,但活在图书馆的禁闭书库和学者的工作笔记里。
但维多利亚的训诫化阅读并非全然失败。恰恰因为它把《汤姆·琼斯》逐出了"普通读物",这部小说才得以进入"经典研读"的视野。1880年代,牛津大学的英语荣誉学位考试开始将菲尔丁列为可选作家;1890年代,剑桥大学的论文选题库里出现了第一批以《汤姆·琼斯》为题的研究论文。这些论文大多以道德批评为框架,但它们的出现本身已经改变了这部小说在学院里的位置——它不再只是一本需要被警醒的父母从女儿书架上取走的书,而是一部需要被反复批注的文本。这一位置变迁为二十世纪中叶的形式批评准备好了制度化的入口。
形式的发现:1957年作为转折点
二十世纪《汤姆·琼斯》研究真正发生质变的年份是1957年——不是因为这一年菲尔丁的读者突然增多,而是因为Ian Watt在这一年出版了《小说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Novel*)一书。Watt的命题——小说的兴起与中产阶级兴起、资本主义个人主义兴起、形式现实主义(formal realism)兴起三者同步——并不是专属于《汤姆·琼斯》的论述,但他对菲尔丁与理查逊的对比章节,重新界定了这部小说的位置。在Watt的论述里,理查逊代表了形式现实主义的极致:内心独白、时间精确、心理细节;菲尔丁则代表了另一种现实主义——社会的、外向的、依赖偶然事件的现实主义。两种现实主义都是"novel"这个词在英语中所能承载的合法形态。
Watt之后,方法论的天平开始向形式倾斜。1961年,Wayne Booth出版《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将"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这一概念引入小说批评,并明确以《汤姆·琼斯》为例证——Booth在第六章用整整十二页讨论菲尔丁的叙述者如何通过"评论—叙述"的双层结构塑造读者的道德判断。他指出,菲尔丁的叙述者虽然表面上在八卦、说笑,但他的每一个判断都在引导读者走向一个特定的伦理结论:汤姆的轻率不是罪,而是"善良本性在缺乏教化之前的自然状态",等待Sophia的"教化"来完成。这是一个高度技术性的解读——它把"叙述者"从"作者"中分离出来,把"判断"从"事件"中分离出来,让《汤姆·琼斯》不再需要通过道德训诫的测试,而是可以通过修辞技术的解剖得到新的研究价值。
紧随Booth的是形式主义与叙事学的合流。1970年代,Todorov、Genette、Bremond的叙事学被译介到英语学界,《汤姆·琼斯》的叙事层级(叙述者—人物—读者—作者之间的多层指涉)成为研究生论文的标准案例。Wallace Martin 1986年的《当代叙事理论》(*Recent Theories of Narrative*)将这一传统的图谱整理出来,其中第二章的"层级模型"图直接以《汤姆·琼斯》的开篇段落为分析对象:叙述者说"我们打算在此书写人类的食粮",这同时调用了四种指涉——作者菲尔丁、虚构的厨师长、隐含的读者、十八世纪伦敦的真实读者——它们之间的对齐(alignment)与不对齐(disalignment)构成了一种"叙事张力",这是任何一种单一视角的理论都无法完全捕捉的复杂性。
到了1990年代,方法论的多元化进一步巩固了《汤姆·琼斯》的学院地位。Michael McKeon在《英国小说的起源,1600—1740》(*The Origins of the English Novel, 1600-1740*, 1987)里把菲尔丁放进"稳定性的修辞学"(rhetoric of stability)的谱系中,与理查逊的"真实性的修辞学"(rhetoric of truthfulness)形成对比;J. Paul Hunter在《小说之前》(*Before Novels*, 1990)里追溯了十八世纪小说的"叙事消费市场"(narrative consumer marketplace),把《汤姆·琼斯》看作一个"作者—出版商—读者三角关系"的早期成熟案例;Thomas Pavel在《小说的生命》(*The Lives of the Novel*, 2013)中则从比较文学角度,把菲尔丁放在西欧小说传统——Cervantes、Lesage、Mariana Lucas——之中,论证"小说"的体裁发生从来就是跨国界的多声部事件。
每一次方法论浪潮都留下了自己的术语,但更重要的是,每一次浪潮都让《汤姆·琼斯》在学院里的"可教性"(teachability)得到增强。到了2005年Tom Keymer为Oxford World's Classics版《汤姆·琼斯》撰写导言时,他可以坦然地声明:这部小说已经同时是"市场文献"(market document)、"道德文本"(moral text)、"形式范本"(formal paradigm)三种身份。这三个身份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叠加共存的关系——这正是"经典化"的真正含义:不是单一的肯定评价,而是多重合法性来源的同时在场。
四个方法论支柱:本书的重读协议
接下来的章节将以四条相互独立又彼此呼应的线索展开分析。这里先把它们作为本书的方法论骨架交代清楚,方便读者在后续阅读中随时回溯。
第一条线索是叙事工程(plot engineering)。这一术语借自计算语言学与叙事学的交叉地带,指作家对事件序列的概率管理与意义赋予。《汤姆·琼斯》十八卷十八章的结构并非简单的"出逃—归来"线性叙述,而是一组经过精心设计的"概率反转"——每一次Tom即将走出困境的事件都伴随一次新的跌落,每一次跌落都通过叙述者的评论被赋予道德含义。这一工程的核心技术是"延迟"(delay)与"巧合"(coincidence)的并用:Black George出卖Tom的动机、Man of the Hill的现身、Lord Fellamar的阴谋,所有这些事件的密度分布不是匀速的,而是集中在第二、七、十二、十七卷的开头,构成四个叙事节拍点。我们将用第二、三章的细读具体演示这一节拍结构。
第二条线索是修辞姿态(rhetorical posture)。这一术语覆盖叙述者、对话、间接引语、章节引文(chapter mottoes)四个层级的修辞策略。菲尔丁的叙述者从不假装客观,他在每一章的开头都要与读者对话,但他的对话不是乔叟式的玩笑,也不是斯特恩式的自我拆解,而是一种"假装不在场的管家"姿态——他一边声称不干预读者判断,一边用精心选择的形容词不断引导判断方向。这一姿态在维多利亚时代被贬为"庸俗",在二十世纪则被重估为"作者—读者契约的早期成熟形态"。本书第四章将系统处理叙述者的语音学特征,并在第五章对比菲尔丁与斯特恩的修辞差异。
第三条线索是社会地形学(social topography)。这一术语借鉴自历史地理学与文化研究的交叉点,指文本中"地点"如何承担阶级、性别、权力三组关系的载体功能。《汤姆·琼斯》的英国地图不是均质的——Paradise Hall代表地主庄园的内部空间,Upton旅馆代表路途中立空间,London代表都市契约空间。每一处空间都对应着不同的伦理规约:Paradiac Hall里的私通被叙述者处理为"乡绅家庭的自然事实",Upton旅馆里的私通则需要Man of the Hill的道德说教来重新约束,London的私通(Sophia差点被Lord Fellamar诱奸)则被叙述者描述为"都市堕落的极致"。这一空间分层与十八世纪英国的现实城乡分化、绅士阶级的话语权分布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本书第六、七章将完整展开这一地形图。
第四条线索是体裁发生(generic genesis)。这一术语关心《汤姆·琼斯》如何从既有的体裁库中"选配"自己的DNA:喜剧(comedy)的结构收束、史诗(epic)的地理广度、流浪汉小说(picaresque novel)的离散事件、传记(biography)的"个体一生"承诺、戏剧(drama)的对话比例。每一种体裁都被菲尔丁调用过,但调用之后都发生了变形——喜剧的结局不再是单纯的婚姻,史诗的英雄不再是贵族,流浪汉的离乡不再是社会批判的工具,传记的主角不再是值得"一生"阅读的伟人。这种"借用即变形"的体裁工程是《汤姆·琼斯》形式原创性的核心来源,也是后续第八至十章的方法论主干。
四条线索不是分章节独立展开的,而是在每一次细读中同时调用。一段对话的修辞姿态分析,会同时涉及它发生的社会地形(Upton旅馆或London)和它在叙事工程中的功能(延迟或反转)。读者在阅读后续章节时遇到具体技术术语时,可以回到本节作为参考。
"散文喜剧史诗":菲尔丁的宣言与叙事学含义
1749年初版第十八卷第一章,菲尔丁的叙述者停下来,宣布本书至此可以"暂时搁笔"——直到读者读完最后两卷再继续写。这是一次典型的叙事内停顿(narrative pause),但菲尔丁把它变成了体裁宣言。他用了将近两页的篇幅,把《汤姆·琼斯》定义为"散文喜剧史诗"(a comic epic poem in prose),并将其与Homer的《伊利亚特》、Virgil的《埃涅阿斯纪》、Ariosto的《疯狂的罗兰》、Cervantes的《堂吉诃德》排列在同一个谱系里。这是菲尔丁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自己的体裁身份做完整声明,它为整个研究《汤姆·琼斯》的工作提供了一份精确的"体裁自白书"——后世的批评家,包括Watt、Booth、Martin Price、J. Paul Hunter在内,几乎所有重要的形式研究都直接或间接地回应了这份自白。
要把这份自白的叙事学含义讲清楚,需要把它分解为三个层次的判断。
第一层是关于体裁的混合。菲尔丁明确说,他所写的是"epic"——史诗——但不是"heroic epic"(英雄史诗),而是"comic epic"(喜剧史诗);同时它又是"poem"(诗)但不是"verse"(韵文),而是"prose"(散文)。这三个限定同时成立的体裁在菲尔丁之前并不存在:阿里奥斯托的《疯狂的罗兰》是韵文喜剧史诗,菲尔丁则要在散文中实现同样的结构雄心。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修辞选择,而是对十八世纪英国体裁等级的一次正式挑战——把"散文"和"史诗"并列,意味着把小说的地位抬到与史诗比肩的位置。十八世纪的小说序言里满是这种位置争夺的痕迹,但菲尔丁的版本是技术性最强的,因为它给出了一个体裁定义而不是仅仅给出一个价值判断。
第二层是关于结构的形式。菲尔丁在同一段落里进一步说明,"comic epic poem in prose"的内部结构应当具有"开篇—中间—结尾"的亚里士多德式三段论,但应当"远比悲剧更宽"(much more extended than tragedy),并且"由一系列偶然事件与意外奇遇构成"(a series of fortuitous or adventitious circumstances)。这两句话埋下了《汤姆·琼斯》叙事工程的两条基本规则:一是长度扩展——小说可以比戏剧长,因为它有篇幅容纳更多的偶然事件;二是巧合中心——小说的情节不是"必然性"驱动的,而是"偶然性"驱动的。这两条规则听起来平淡,但它们与菲尔丁的批评对手Samuel Johnson博士后来在《诗人传》(Lives of the Poets, 1779)里所主张的"情节应当紧凑、人物应当有限"形成了鲜明对立——菲尔丁的十八卷十八章结构几乎像是写给Johnson的反题。
第三层是关于读者的契约。菲尔丁在宣言里特别强调,他写的是"对人类本性的熟悉"(a thorough knowledge of human nature)的产物,而不是"逸闻趣事的汇编"(a collection of anecdotes)。这一区分是修辞姿态的自我描述:它告诉读者,请不要用"奇闻"的标准来衡量这部小说——奇闻关心的是"这事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小说关心的是"这件事是不是人类本性的合理样本"。这一契约的签署时刻,是《汤姆·琼斯》从"流浪汉故事集"升格为"人类本性研究"的仪式。
把三层判断叠在一起,可以看到一个完整的体裁工程方案:长度扩展 + 偶然事件中心 + 本性研究定位。后续的现代叙事学在讨论菲尔丁时,常常借助Genette的"叙事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