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的理由
第 1 章 重读的理由
一、从鲁迅那句判词说起
把《镜花缘》摆回二十世纪中国学术史的中心位置,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这部在道光年间即已风行的百回长篇,几乎被每一本重要的小说史著作提及,却几乎没有一部给它以独立而公允的篇幅。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定下的判词"博识多通而仍要不得",像一枚钉子,将这部小说钉在了"知识有余、艺术不足"的标牌上长达近百年。胡适在《〈镜花缘〉的引论》中延续了类似的判断基调,认为作者的知识结构虽令人叹服,但小说在结构与人物塑造上乏善可陈。这两句话合在一起,构成了现代学术评价《镜花缘》的基本语法——一句话肯定其博学,一句话否定其作为小说的资格。
问题在于,这种判词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剖析的学术史事件。它并非单纯的审美判断,而是掺杂了晚清以降"小说界革命"所确立的功能主义文学观、"五四"以来对传统小说的整体态度、以及现代学科分类对小说这一文体的内在要求。当我们今天重新提笔讨论《镜花缘》时,首要任务不是急于给出新的评价,而是先要拆解这套评价语言本身何以如此。
这就回到了本章的核心问题:在二十一世纪的第三个十年,我们为什么仍然需要重读这部出版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的百回小说?换一种说法:《镜花缘》究竟是一份怎样的文化遗产,以至于它在被反复宣判"要不得"之后,仍然在普通读者的阅读史中保持着独特的位置,又始终吸引着一批专业研究者不肯放手?
这一问的答案不能止于"它被忽视,所以值得重读"这样的简单逻辑。真正的回答需要从三个层面展开:第一,从学术史层面还原《镜花缘》在二十世纪的接受轨迹,拆解"要不得"这一判断的内在结构;第二,从文本层面回到李汝珍的笔下,展示这部小说在何种意义上具备远超博学标签的文学成就;第三,从方法论层面提出本书的解读框架,即"奇国—才女—博物"三层阅读法。三层论证归结为一个判断:重读《镜花缘》不是为了给这部小说翻案,而是为了重新理解清代中期知识精英的精神结构,以及那个尚未被现代叙事充分照亮的精神世界。
二、《镜花缘》在二十世纪的接受轨迹
将《镜花缘》放置回二十世纪的学术脉络中,首先需要辨认出三部具有标志意义的著作,它们分别代表了不同时代的《镜花缘》研究范式,也代表了"要不得"这一判词如何层层叠加,最终固化为一种无须论证的常识。
(一)鲁迅:小说史叙述中的标签化处理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八篇专论清之讽刺小说、人情小说、狭邪小说、侠义小说及公案小说,《镜花缘》并未单独成篇,而是被并入"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一类,几笔带过。鲁迅的原话是:"又作者禀性,喜造难字,自造奇字,自撰典故,以欺小儿童,亦不足贵也。惟其博识多通,而又敢于攻难古人,则不可没耳。"紧接着,他笔锋一转,引用了《镜花缘》第四十回中的一段,即君子国卖货一段的铺陈,认为是"博识多通而仍要不得"的典型。
鲁迅的评价之所以具有典范意义,在于他第一次将《镜花缘》从通俗小说的行列中提升到学术视野之内,同时又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方式将之归类为"博物有余而文学不足"的次等作品。这一分类背后,是一整套现代小说观念的支撑。在鲁迅的小说史叙述中,真正具有文学价值的,是那些能够反映"人情世态"、塑造"典型人物"、表达"作者情怀"的作品,而《镜花缘》所擅长的知识铺陈、异国奇观,在这一框架下自然只能归入"杂俎"一类。
更要紧的是,鲁迅的评价并非纯粹的文学判断。它内嵌着一个更深层的判断,即小说在现代社会中应承担什么样的文化功能。在晚清以来"小说界革命"的语境中,小说被视为改造国民精神的利器,而非单纯的娱乐读物或知识读物。鲁迅本人就是这一阵营中最重要的实践者之一。当他评价《镜花缘》时,他所参照的,实际上是他自己这一代人关于小说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功能的理解。《镜花缘》以知识为骨、以游戏为表的写作方式,在这一参照系下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二)胡适:考据学路径的局限
如果说鲁迅对《镜花缘》的评价更多是审美判断,那么胡适的关注点则更多落在文献考据上。胡适在《〈镜花缘〉的引论》中,花了大量篇幅考证李汝珍的生平、交游、著述背景,并试图从清代中期的学术风气出发解释这部小说的成因。胡适指出,《镜花缘》的成书与乾嘉考据学的关系密切,李汝珍本人是当时一位重要的音韵学者,小说中的博物知识并非凭空虚构,而是有其学术渊源。
然而,胡适的工作在某种意义上反而强化了"要不得"的判断。他用文献考据的方式证明了《镜花缘》的博学是真实的,但这种真实的博学在胡适的小说观念中并不能转化为小说的文学价值。胡适关注的仍然是"李汝珍是谁"而非"《镜花缘》写的是什么",他将小说的文本意义还原到了作者的学术背景中,从而在无形中消解了文本本身的文学研究空间。
从学术史的角度看,胡适的《〈镜花缘〉的引论》开启了一条考据学路径。这条路径在二十世纪后半叶继续延伸,出现了大量的李汝珍生平考证、海属地方文化研究、《镜花缘》版本研究等成果。这些工作对于理解小说的成书背景是不可或缺的,但它们同时也带来了一种隐性的研究偏向,即把《镜花缘》的重心从文学挪到了文献,从文本挪到了作者。
(三)孙佳讯:注释工作的深入与未尽
进入二十世纪后半叶,《镜花缘》研究进入了一个以注释为主导的阶段。孙佳讯先生的《〈镜花缘〉校注》是这一阶段最重要的成果。这部校注本以严谨的文献功夫,对小说中涉及的历史典故、地理知识、医药知识、音韵学知识、动植物知识等进行了系统的注释,为后来的研究者扫清了大量语言障碍。
孙佳讯的工作意义深远,但它的局限也清晰可见。校注工作本质上是为他人服务的工具性研究,它本身并不对文本做出文学层面的解释。它告诉我们"吴之祥买物"一段中的某个典故出自哪一部古籍,某个药方出自哪一部医书,某个海外国的原型可能参考了哪一份地理志,但它并不告诉我们这些知识在小说叙事中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这些典故在上下文中产生了什么样的语义效果,这些海外国的描写与小说的整体结构之间形成了什么样的呼应。
这就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反差:《镜花缘》在学术界的"基础设施"已经相当完备,但在这些基础设施之上,真正对文本进行文学层面分析的研究却相对稀少。这种反差不是偶然的,而是"要不得"这一判词所产生的持续效应的具体表现。一个被判定为"博学有余而文学不足"的文本,自然不会吸引以文学分析为主业的学者;而以文献考据为主业的学者,则自然倾向于把研究的焦点放在文献本身而非文学之上。
(四)边缘化的累积机制
将上述三段学术史合并起来观察,可以看到一种累积式的边缘化机制如何运作。鲁迅以审美判断定下了《镜花缘》的基调,胡适以考据方法为这一基调提供了作者背景的注脚,孙佳讯等学者以注释工作填补了文献的空白,但三者的合力,是在不断加固"博学是趣味,文学才是本体"这一现代学科分类的隐含前提。在这种前提下,《镜花缘》始终处在一种尴尬的位置:它被认真对待,但从未被认真"读"。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情况有了变化。一些学者开始从新的角度重新审视《镜花缘》,例如从女性主义角度重读才女群像,从比较文学角度将之与《格列佛游记》《乌托邦》等海外作品对照,从思想史角度挖掘其中的政治哲学意涵。这些研究虽然尚未形成压倒性的范式,但已经足以让人意识到,《镜花缘》之所以"要不得",可能更多是评价框架的问题,而非文本本身的问题。
这就引出了下一节的核心问题:鲁迅那句"博识多通而仍要不得",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立论的,这一判断的内在结构是什么样的,以及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鲁迅自己的文学观,而非《镜花缘》的客观属性。
三、"要不得"三字的语义结构
理解"要不得"这一判词的关键,在于拆解这三个字所携带的多重语义负荷。它不只是一个简单的负面判断,而是一个内含多个层次的评价体系。
(一)作为审美判断的"要不得"
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要不得"是一个审美判断。它意味着鲁迅认为《镜花缘》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他对"好小说"的理解。鲁迅所理解的好小说,主要建立在两个标准之上:一是人物塑造的深度,二是情节结构的紧凑。在《镜花缘》中,人物虽然众多,但大多数海外国的描写都是类型化的;情节虽然丰富,但许多段落更接近知识条目而非叙事段落。从这两个角度看,"要不得"作为一个具体的批评,并非毫无道理。
然而,这一判断的成立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即小说应该以人物与情节为评价的核心。在鲁迅的小说观念中,这一点是成立的;但如果换一个评价标准,比如以知识密度、想象力的延展空间、或文化反思的深度为评价的核心,那么"要不得"的判断就会显得片面。《镜花缘》在这些维度上的表现,实际上是相当突出的。
这就是评价标准的相对性问题。一个文本的价值判断,从来都依赖于评价者所持有的评价尺度。鲁迅所持的尺度,是在晚清以降"小说界革命"中形成的、带有强烈社会改造诉求的小说观。在这种观念下,《镜花缘》"要不得"是顺理成章的;但在另一些评价尺度下,《镜花缘》不仅"要得",而且是清代小说谱系中极为独特的存在。
(二)作为文体判断的"要不得"
"要不得"三个字还可以从文体的角度理解。在中国古代的文体分类中,"小说"本身就是一个边缘的、价值不定的文类。明代的胡应麟将小说分为六类,其中"传奇"类价值最高,而"杂录"类价值最低。从这一传统看,《镜花缘》更接近"杂录"类,即以记载奇闻异事为主、文学性较弱的文类。
到了现代,小说的文体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它不再是"小道",而是成为现代文学的核心文类。然而,在现代文类的等级体系中,小说的内部仍然存在高低之别。被视为"高级"的小说,是对人类生存境况的深刻反思;被视为"低级"的小说,是单纯的猎奇与娱乐。从这一现代文类等级看,《镜花缘》显然属于偏低的位置,因为它的核心吸引力更多在于"奇"而非"思"。
但如果将文体的等级体系本身作为问题来追问,那么《镜花缘》的位置就会发生变动。在后现代的文类观念中,文类之间的等级本身就是一种话语权力的产物,所谓"高级"与"低级"的区分,反映的是某些群体的趣味而非文本的客观属性。从这一角度看,《镜花缘》被判定为"要不得",实际上是现代文类等级体系作用于这部传统小说的结果,而非作者未能写出一部好小说的原因。
(三)作为社会功能判断的"要不得"
"要不得"三个字最深层的语义负荷,在于它指向一种关于小说社会功能的判断。在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中,文以载道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命题,小说虽然长期处于文体的边缘,但一旦被认真对待,人们仍然会以"是否有补于世道"作为评价的最高标准。鲁迅的"要不得"判断,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一传统文学观的现代回响。
鲁迅所期待的,是小说能够成为改造国民精神的利器,能够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工具。在他看来,一部仅仅是"博识多通"的小说,虽然能够展示作者的学问,但无法承担起改造社会的重任。从这一角度看,《镜花缘》"要不得",是因为它没有承担起"小说应有的社会责任"。
这一判断在历史上是真实的。鲁迅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小说承担起重塑国民精神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对小说提出社会责任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一要求是唯一的、永恒的。当时代发生变化,小说的社会责任发生位移之后,对小说的评价标准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今天我们重读《镜花缘》,所依据的标准已经不同于鲁迅时代。我们更倾向于追问的是:这部小说在它所处的时代,提供了什么样的精神资源?它的写作方式在何种意义上回应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它在今天的阅读中,能够激发出什么样的当代意义?
(四)拆解之后:评价标准的可重置性
将"要不得"三字的语义负荷逐层拆解之后,可以看出这一判断并非单一而纯粹的审美结论,而是多个层次评价标准的合成物。这一拆解工作并非为了否定鲁迅的判断,而是为了让后人有可能看到:判断是可以被追问的,标准是可以被重置的。
当评价标准从"是否承担社会改造功能"转向"是否展现精神结构的复杂性"时,《镜花缘》的位置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部小说不再被视为一个"博学有余而文学不足"的次等作品,而是一部关于清代中期知识精英如何通过想象性的海外游历来安顿自身精神世界的独特文本。它的价值不在于是否塑造了典型人物或推动了情节发展,而在于它以一种近乎百科全书式的方式,展示了那个时代的知识精英是如何理解世界、如何安放理想的。
这就是本书提出的核心命题:重读《镜花缘》,不是为了评判李汝珍写得好不好,而是为了通过李汝珍的笔,看见一个被现代叙事长期遮蔽的精神世界。
四、三层阅读法的提出
既然"要不得"的判断内含了评价标准的可重置性,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建立一套新的解读框架,使《镜花缘》的文本价值能够被充分地揭示出来。本书提出的是"三层阅读法",即以奇国为入口、才女为枢纽、博物为根基的细读路径。
(一)奇国作为入口
"奇国"指的是《镜花缘》中描写的数十个海外国度。这些国度包括君子国、女儿国、白民国、淑士国、两面国、淑女国、轩辕国等,每一个国度都有其独特的社会风俗、制度安排、人际伦理。表面上看,这些奇国是作者想象力的产物,带有明显的游戏性;但深入分析,会发现每一个奇国实际上都对应着清代现实社会中的某一面向。
例如,君子国的"好让不争"对应的是清代官场的虚伪;女儿国的"女尊男卑"对应的是男权秩序的反向呈现;两面国的人前人后两张脸对应的是道德表演的普遍化;淑士国的"儒巾"之风对应的是伪儒学的泛滥。这种对应关系不是简单的讽刺,而是一种结构性的镜像关系。李汝珍通过将现实中的某些现象推到海外奇国的语境中,实现了对这些现象的陌生化呈现,从而让读者能够跳出自身的处境,以旁观者的视角审视这些现象。
以奇国为入口,意味着研究者首先要进入这些海外国的描写,识别出每一个奇国与清代现实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而分析李汝珍通过这种对应关系所表达的文化反思。这种分析方式不同于简单的道德讽刺研究,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文化批判研究。
(二)才女作为枢纽
"才女"指的是《镜花缘》中描写的上百位才女形象,以及小说中关于才女选拔、才女聚会、才女才艺展示的大量情节。这些才女构成了《镜花缘》叙事结构中一个极为独特的环节。
才女之所以是"枢纽",在于她们在小说中扮演着多重中介角色。首先,她们是连接"奇国"与"博物"两个层面的中介。才女的出现往往伴随着知识展示的场景,通过她们的吟诗、论学、辨才,作者将博物知识嵌入到情节之中,使知识展示不再是单纯的条目堆砌,而是有了人物和场景的依托。其次,她们是连接作者与读者情感的中介。这些才女大多带有作者的某种理想寄托,通过她们的形象,读者能够感知到作者的精神世界。第三,她们是连接小说叙事与作者现实处境的中介。李汝珍本人长期生活在海州一带,身边有相当数量的女性知识群体;这些女性知识群体在小说中被以"才女"的形式重新呈现,构成了小说与现实之间的桥梁。
从性别研究的角度看,《镜花缘》中的才女描写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极为少见的系统性女性叙事。在大多数清代小说中,女性要么是情节的附庸,要么是欲望的对象;而在《镜花缘》中,女性是知识的主体、社交的主角、叙事的核心。这一描写方式即使放到世界文学史的语境中,也具有相当的独特性。
(三)博物作为根基
"博物"指的是《镜花缘》中涉及的大量博物学知识,包括医药、地理、动物、植物、音韵、算学等多个门类。这些博物知识构成了小说的"根基",因为它们不仅是小说的点缀,而是小说得以存在的基础。
以医药为例,《镜花缘》中涉及的中医药知识多达数百条,涉及药名、药性、药方、诊断等多个层面。这些医药知识并非简单的知识罗列,而是与小说的情节结构紧密相连。例如,小说中多次出现的"反胃"症状,与作者本人的某些经历有密切关系;小说中的"解毒"情节,与作者对某些药物的理解直接相关。从这一角度看,博物知识在《镜花缘》中并非装饰,而是参与了小说的整体建构。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镜花缘》中的博物知识展现了清代中期知识精英的认知地图。这个认知地图不是客观的"科学地图",而是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文化地图。某些知识被突出,某些知识被省略;某些领域被详细描写,某些领域被一笔带过。这种选择性本身就反映了作者及其所处阶层的认知结构,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知识状况。
三层阅读法将奇国、才女、博物三个层面视为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的整体。奇国是入口,因为它提供了最直观、最戏剧化的解读对象;才女是枢纽,因为它连接了不同的层面与维度;博物是根基,因为它提供了小说得以存在的知识基础。三者的关系不是层级关系,而是网络关系;任何一个层面的深入分析,都会自然地引向其他两个层面的相关讨论。
五、回到文本:君子国"吴之祥买物"的细读示范
方法论的提出需要落到具体的文本之上。本节以《镜花缘》第十一回中君子国"吴之祥买物"一段为示范,演示何谓"回到李汝珍的文本本身"。
(一)选段原文与基本情境
第十一回的情节大致如下: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诸国,来到君子国。君子国有一个特点,即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讨价还价"的方向是颠倒的:卖方坚持要将货物卖得便宜,买方坚持要将货物买得贵。这种颠倒构成了君子国最基本的奇观。
具体到"吴之祥买物"一段,描述的是吴之祥在一家铺子里购买物品的过程。铺子里的伙计说过,吴之祥要买某物,伙计要价较低,吴之祥嫌便宜,坚持要多付;伙计不肯,吴之祥不肯,二人你来我往,最后由旁人出来调解。这种场面本身即具有强烈的戏剧性,而《镜花缘》的描写则进一步将这种戏剧性推向了极致。
(二)从叙事节奏看文本的内驱力
如果仔细阅读这段文字,会发现它的叙事节奏具有强烈的内在张力。李汝珍在这段描写中,大量使用了对话体,而非叙述体。整个段落以人物的对话为主要推进力量,而叙述者的声音则相对克制。这种叙事选择是有意义的。在中国古代小说的传统中,叙述者通常是无所不知的全知视角,叙述者的评论常常穿插在情节之中;但在君子国这一段,叙述者明显退居次席,人物的声音占据了主导地位。
这种叙事节奏的调整,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被卷入人物之间的辩论。当吴之祥坚持要多付、伙计坚持要少收时,读者会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一种判断:是吴之祥对,还是伙计对?或者更进一步:在君子国的语境下,究竟什么是"对"的?这种卷入感是李汝珍主动设计的,它构成了小说与读者之间的隐性对话。
(三)从称谓系统看社会秩序的颠倒
细读这段文字,会发现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即买卖双方的称谓。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商业场景中,买方通常被称为"客",卖方通常被称为"店"或"主",这种称谓体系反映了买卖双方在商业关系中的相对位置。然而,在"吴之祥买物"一段中,李汝珍有意颠倒了这种称谓体系。例如,吴之祥在坚持多付时,称呼伙计为"贵店",而自称为"敝客";伙计则反过来称呼吴之祥为"贵客",而自称为"敝店"。
这种称谓颠倒具有深厚的文化意涵。在传统的称谓体系中,"敝"是自谦之词,用于指称自己;"贵"是尊称之词,用于指称对方;吴之祥用"敝客"自指、"贵店"指称伙计,实际上是在将传统的尊卑秩序颠倒过来,使本应强势的一方(买方)处于谦卑的位置,使本应弱势的一方(卖方)处于被尊崇的位置。这种颠倒所暗示的,是君子国所遵循的并非传统的尊卑逻辑,而是一种以"让"为核心的伦理逻辑。
(四)从旁观者的反应看作者的反思
除了买卖双方的对话之外,这段文字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即"旁人"。旁人在这场交易中扮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