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丁与他的时代
第1章:菲尔丁与他的时代
1754年2月8日,亨利·菲尔丁在里斯本因发热病逝,年仅四十七岁。这位曾以《汤姆·琼斯》震惊文坛的小说家,此刻正押着一船货物前往葡萄牙——不是为了逃避债务(虽然他确实负债累累),而是为了一家前往温泉疗养地寻求健康的妻子的健康。两个星期后,他死在了异国的土地上,留下一部未完成的历史著作和一篇关于天花接种的论文。但他没有留下任何关于自己生平的回忆录,没有系统的自传,甚至没有像塞缪尔·约翰逊那样拥有一位愿意为他立传的传记作者。菲尔丁对自己的评价吝啬得很,只在《汤姆·琼斯》的序言里简短地提及自己早年的剧本创作“并非为了出版,而是为了舞台”。当后人试图理解这位十八世纪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时,他们不得不从法律文件、剧院记录、新闻报道和私人信件的碎片中艰难拼凑。
这本身就揭示了一个深刻的事实:菲尔丁是一个行动者,而非沉思者。他活在当下,活在伦敦的咖啡馆、酒馆、剧院包厢和法院审判席上,用笔、用戏剧、用法律行动直接参与时代的争论。他没有写下关于自己人生的系统反思,却用另一种方式留下了更珍贵的遗产——一部部小说如同时代的棱镜,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光与影、人性的善与恶、制度的庄严与荒诞统统折射其中。要真正理解《汤姆·琼斯》这样的作品为何以那种独特的方式写成,我们必须回到菲尔丁活过的那些具体场景:他学习的法律、他创作的戏剧、他生活的城市、他辩论的思想。他如何从一个穷律师变成一个剧作家,又如何从剧作家变成小说家,这条看似突兀的转型之路其实有着内在的逻辑,而这条逻辑的起点深埋在十八世纪英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土壤之中。
菲尔丁的人生轨迹:从法律殿堂到文学舞台
1707年4月22日,亨利·菲尔丁出生于英格兰西南部萨默塞特郡的夏普ham庄园。他的家庭算不上显赫,却也算体面——祖父是格洛斯特郡的地方法官,父亲是詹姆斯二世的私生子爱德华·菲茨罗伊(私生子身份在那个时代并非耻辱,反而可能意味着与宫廷的某种联系)。菲尔丁的父亲后来娶了一位海军上校的女儿,这份婚姻给家庭带来了一笔在当时看来相当可观的嫁妆。然而命运并未因此对这个家庭格外眷顾,菲尔丁十三岁时母亲去世,父亲随后再婚,这个正值青春期的少年被送往多塞特郡的利丁顿接受教育,在那里他接受了拉丁文、古典文学和法国文学的熏陶,初步形成了对古典传统的终身热爱。
菲尔丁的学习生涯在他二十岁那年戛然而止。父亲破产了——具体原因不详,但很可能与当时的南海泡沫事件以及土地投资的失败有关。二十岁的菲尔丁一夜之间从绅士的儿子变成了需要自谋生路的年轻人。他在伦敦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为一家叫《杂耍》的讽刺杂志撰稿,这份周刊以戏仿当时流行的《闲谈者》和《旁观者》杂志著称,矛头直指辉格党政府和罗伯特·沃波尔爵士的腐败政治。菲尔丁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他天生的讽刺才能、敏锐的政治嗅觉、以及对虚伪和欺骗的毫不妥协的敌意。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创作讽刺剧和小说奠定了基础——他学会了用文字作为武器,用笑声作为子弹。
但菲尔丁显然不满足于只当一个撰稿人。1734年,他向布道协会申请成为布道员,理由是他需要“一条体面的谋生之道”;同一年,他与夏洛特·克莱多克结婚,开始经营自己的戏剧公司;1737年,他的第一部正式剧作在伦敦剧院上演。这位年轻的剧作家很快发现自己在这一领域有着惊人的天赋。他的第一部成功之作是《唐璜》——不是莫里哀的版本,而是一部完全原创的讽刺喜剧,剧中他对伦敦戏剧界、新闻界和法律界的讽刺是如此辛辣,以至于后来的研究者从中发现了大量针对具体人物和事件的影射。
然而真正让菲尔丁在戏剧界站稳脚跟的是他的政治讽刺剧《巴斯昆》。这部剧以虚构的英国小城巴斯为背景,影射的是当时伦敦政治圈的各种丑闻。剧中人物形形色色:有靠贿赂当选的议员,有靠裙带关系发达的商人,有靠出卖情报谋生的记者,有靠阿谀奉承往上爬的食客。菲尔丁把这些人物放进一个荒唐可笑的故事情节里,让他们相互勾结、相互欺骗、相互拆台,最终让观众在笑声中看清权力、金钱和名声是如何腐蚀人的灵魂的。《巴斯昆》于1736年首演,随即遭到伦敦市长的禁演,理由是它“讽刺了太多重要人物”。菲尔丁并没有因此收敛,反而变本加厉。1737年,他的另一部剧作《历史纪事》直接讽刺了沃波尔政府的外交政策,这一次连国王的剧团——位于考文特花园的皇家剧院——都拒绝上演。
这种与权力正面对抗的姿态最终付出了代价。173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戏剧审查法》,规定所有新剧目在上演前必须获得礼俗总监的批准。这一法案的出台几乎完全是冲着菲尔丁和他的同类来的。历史学家至今仍在争论这部法案对菲尔丁转向小说的影响究竟有多大,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戏剧审查法》实施后,菲尔丁的戏剧创作几乎陷入停滞,而他那双不安分的手必须找到新的表达渠道。
正是在这个转折点上,我们看到了菲尔丁人生轨迹中最关键的一次转向:他重新拿起法律课本。1740年,三十三岁的菲尔丁进入荷兰屋学院学习法律,这是伦敦一所专门为那些无力进入牛津、剑桥深造的年轻人设立的法律学校。两年后,他取得了律师资格,但直到1748年才真正开始执业。在此期间,菲尔丁靠什么维持生计?他为《君子杂志》和《万有杂志》撰稿,继续为那些支持他的贵族保护人写作,同时还出版了几本关于法律和历史的专著。但最引人注目的是,1742年,也就是他取得律师资格两年后,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大伟人乔纳森·怀尔德传》。
这绝不是偶然的时间安排。菲尔丁在《汤姆·琼斯》的序言中明确表示,他写小说部分是因为“看到我的那些以严肃和崇高著称的兄弟——悲剧作家们——被剧院的经理们拒绝”,但更根本的原因是小说这种体裁给了他更大的自由:“小说的形式是无限的,它不需要像戏剧那样受到舞台的限制,不需要像悲剧那样遵循时间、地点和动作的统一,也不需要像喜剧那样必须在固定的场景中展开。”然而,《大伟人乔纳森·怀尔德传》证明,菲尔丁转向小说不仅仅是出于形式自由的考虑,更是出于一种深刻的道德关怀。乔纳森·怀尔德是十八世纪英国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他靠组织盗窃网络成为伦敦地下社会的“秩序维护者”,同时又向当局告密换取赦免,最后在1715年被送上绞刑架。菲尔丁写这部传记(虽然是“小说化的”传记)不是要美化这个恶棍,而是要通过他的故事揭示一个更普遍的主题:在一个以“荣誉”和“美德”为口号的社会里,最成功的人往往是最无耻的骗子。
从这一刻起,菲尔丁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1749年,他出版了《汤姆·琼斯》的前身《约瑟夫·安德鲁斯传》,这是一部模仿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结构的流浪汉小说,主角约瑟夫·安德鲁斯是一个在贵族家当仆人的年轻小伙子,因为拒绝女主人的勾引而被赶出家门,此后经历了一系列荒唐的冒险。1749年同年,菲尔丁被任命为威斯敏斯特区的治安法官,这是一个低薪但有实权的职位,负责处理伦敦最贫困街区的犯罪案件。菲尔丁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六年,直到去世。他把法官工作的所见所闻写进了《修道院里的汤姆·琼斯》(即后来的《汤姆·琼斯》)的某些场景里,更写进了他参与起草的关于流浪汉和乞丐的法律改革提案里。
《汤姆·琼斯》的出版是1752年2月的事情。这部小说立即成为伦敦最热门的话题,首版三周内即告售罄,随后引发了大量的模仿、续写和攻击。批评家们对菲尔丁的“粗俗”感到震惊——他居然让主人公在书中与多个女人发生性关系,居然让一个私生子成为小说的道德中心,居然用大量“离题”的章节去讨论戏剧、文学和政治问题。然而支持者们则欢呼英国小说终于有了一部堪与古典史诗相媲美的作品。菲尔丁在书中使用的那种夹叙夹议的叙事方式,那种随时跳出来与读者对话的叙事声音,那种在讲述故事的同时进行道德说教的技巧,都让读者既困惑又兴奋。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定义这种新的文学形式,只能称其为“喜剧史诗”或“散文史诗”。
菲尔丁没有时间回应这些批评。1754年,在《汤姆·琼斯》出版两年后,他踏上了去里斯本的旅程,这一次的终点站不是出版商的办公室,而是一座异国的坟墓。
十八世纪英国:转型时代的精神气候
要理解菲尔丁为何以那种方式写作,我们必须首先理解他写作时所呼吸的空气——十八世纪中期英国社会那种独特的、充满矛盾的精神气候。这不是一个平静的时代,也不是一个革命的时代,而是一个转型的时代:从旧的等级秩序向新的商业社会过渡,从宗教权威向理性主义过渡,从封闭的地方社区向流动的城市人口过渡。这种转型的阵痛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深刻地改变了英国人理解自我、他人和社会的方式。
让我们从人口流动开始说起。整个十八世纪,英国人口从大约六百万增长到将近九百万,其中伦敦的人口从五十万增长到将近一百万。这种增长主要不是自然增长的结果,而是人口流动的结果。成千上万的农村青年涌入城市,希望在工厂、商店、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找到机会。他们离开了熟悉的教区、教堂和社区,离开了父母和亲戚的监督,来到一个充满可能性也充满危险的新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旧的道德网络不再起作用,你需要靠自己去判断谁是可信的、谁是骗子,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菲尔丁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新的人际危机。他的小说充满了伪装、欺骗和身份错位的故事:汤姆·琼斯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伊莎贝拉·瑟林道夫的贵族身份实际上建立在谎言之上,而那个看似忠厚老实的布拉斯·菲茨帕特里克爵士实际上是个残忍的伪君子。这种情节设计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对那个时代真实社会危机的文学回应。
经济转型同样深刻。十八世纪的英国正在经历一场商业革命:股份公司、保险公司、债券市场、海外贸易公司,这些新的经济机构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聚集着社会财富。与此同时,旧的封建地租经济正在衰落,越来越多的土地所有者发现,与其守着祖传的土地,不如把它卖掉投资到商业和金融领域。这种经济结构的调整在社会顶层引发了剧烈的地位焦虑:谁是新贵?谁是旧贵?贵族头衔和金钱财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一个靠做生意发财的商人和一个靠祖传土地吃饭的乡绅,哪个更值得尊敬?菲尔丁在《汤姆·琼斯》中对布克斯顿勋爵这个人物的刻画,直接回应了这些问题。布克斯顿是个富有的乡绅,他相信“美德高于血统”,于是决定在自己死后把财产平均分给两个侄子——私生子汤姆和合法继承人布拉斯。然而这个看似公正的安排引发了一系列阴谋和欺骗,因为遗产继承的问题暴露了每个人内心深处的真实面目。菲尔丁用这个故事告诉读者:在一个以金钱衡量一切的社会里,所谓的“美德”往往只是获取财富的工具。
政治层面的转型同样不可忽视。1714年汉诺威王朝的建立标志着英国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国王乔治一世不会说英语,对英国政治毫无兴趣,他依赖沃波尔这样的首相来治理国家。沃波尔开创了现代英国首相制度的先河,但他也是英国历史上最腐败的政客之一——他的政府靠贿赂议员、收买报人和监视反对派来维持权力。1737年的《戏剧审查法》就是沃波尔政权的产物,这部法律表面上是为了“提高戏剧的道德水平”,实际上是为了堵住菲尔丁这样的讽刺作家的嘴。然而讽刺的是,这部法律并没有消灭讽刺,只是把讽刺从剧院赶到了咖啡馆和印刷品上。《闲谈者》和《旁观者》杂志的流行证明了英国社会对公共讨论的强烈需求;《格雷杂志》的出现则证明了即使是地下刊物也有广泛的读者群。菲尔丁在这个环境中学会了用隐晦的方式表达政治观点,用讽刺的笔法揭露权力的腐败。
然而最深刻的转型发生在思想层面。十八世纪是所谓“启蒙时代”的高峰期,英国的启蒙思想家们——从洛克到牛顿,从曼德维尔到休谟——正在系统地反思宗教、道德、政治和社会的根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相信理性可以解决人类的问题,相信自然法则可以取代神意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相信教育和法律可以改造人性使之趋于完善。菲尔丁接受了这个信条的大部分内容,但拒绝接受它的某些极端推论。他在《汤姆·琼斯》中明确反对孟德维尔式的悲观主义——后者认为“私恶即公利”,人类的道德不过是对自私行为的伪装。菲尔丁坚持认为,真正的美德是存在的,即使它在现实世界中极为罕见;小说家的任务就是通过展示美德在现实中的艰难处境来激励读者追求美德。
这种思想氛围还催生了一种新的文学趣味:对“人性”的关注。古典主义文学强调普遍的、永恒的类型人物——英雄、恶棍、情人、丑角——他们的行为由严格的规则支配。十八世纪的文学则开始关注个体的、特殊的、有血有肉的人。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笛福的鲁滨逊·克鲁索、理查逊的帕梅拉——这些人物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他们代表了某种普遍的类型,而是因为他们展现了人性在具体情境中的复杂反应。菲尔丁继承了这一传统,但赋予它独特的喜剧色彩。他的主人公不是悲剧性的英雄,而是普通的好人——有缺陷、有弱点、经常犯错误——但他们内心深处有着某种不可磨灭的善良。这种“圆形人物”的概念在后来的小说理论中变得至关重要,但要理解它的起源,我们必须回到十八世纪英国社会那种独特的文化氛围。
与时代对话:菲尔丁与斯威夫特、笛福的文学关系
任何试图理解菲尔丁的学者都无法回避一个事实:他的文学观深受两位前辈的影响——乔纳森·斯威夫特和丹尼尔·笛福。这三位作家年龄相近(笛福生于1660年,斯威夫特生于1667年,菲尔丁生于1707年),都经历了十八世纪初英国政治和社会的剧烈变动,都用尖锐的讽刺笔法揭露他们所处时代的虚伪和腐败。然而他们在文学风格、道德立场和政治观点上的差异,同样发人深省。通过比较这三位作家,我们能够更清晰地看到菲尔丁在英国文学传统中的独特位置。
先说斯威夫特。菲尔丁对斯威夫特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极度崇拜这位爱尔兰裔英国作家的讽刺才能,称赞他的作品“无人能及”;另一方面,他又明确拒绝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末尾所表达的那种对人类的深绝望。斯威夫特笔下的人性是如此丑陋、如此卑微、如此不可救药,以至于格列佛最终宁愿与马群——那些有理性、有美德的“慧骃”——为伍,也不愿意回到人类社会。这种对人类文明的虚无主义批判在斯威夫特的晚年演讲中达到顶峰:他在《一位牧师的悲歌》中宣称,死亡是人类的唯一出路,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惩罚。菲尔丁无法接受这种立场。他在《汤姆·琼斯》中明确写道,他相信人性中有某种“原始的善良”,即使这种善良被社会的错误教育所遮蔽,它仍然会在关键时刻显露出来。汤姆·琼斯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冲动、轻率、经常做出错误的判断——但他从未失去对他人真诚的善意。相比之下,斯威夫特的人物——无论是格列佛、乌有乡先生还是布列契特·艾林——都是被绝望和愤怒所浸透的容器,他们身上没有任何温暖的品质,只有冷酷的批判。
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对“理性”概念的不同理解。斯威夫特不相信理性能够改善人类,他看到的是理性被用于制造更精巧的欺骗和更隐蔽的自我欺骗。他在《格列佛游记》讽刺科学的章节里表明,一个民族的理性能力越强,它可能造成的破坏就越大。菲尔丁则相信理性与美德的联盟是可能的——如果人们能够正确地理解自己的真实利益,他们就会选择美德。他的乐观主义不是天真的,而是建立在对人性的仔细观察之上。在担任治安法官期间,菲尔丁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犯罪案件,他看到的不是人性本恶的证据,而是贫困、愚昧和法律不公如何把好人逼上犯罪的道路。这种经验主义的态度使他对斯威夫特的形而上学悲观主义持怀疑态度。
相比之下,菲尔丁与笛福的关系更为复杂。这两位作家似乎处于文学光谱的两端:笛福是现代新闻业和流浪汉小说的先驱,他的文字简洁、务实、几乎没有文学修饰;菲尔丁则偏好古典式的冗长句式和精心设计的叙事结构。然而深入阅读会揭示某种深层的亲缘关系。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刻画的主人公是一个典型的“自然人”——在文明的虚伪规则之外,他展现出了勤劳、理性、善良等品质。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同样是一个“自然人”:他不受上流社会虚伪礼仪的束缚,敢爱敢恨,对地位低下的人充满同情。两个人物都不是古典意义上的英雄,但都散发着一种朴素的、未经雕琢的道德力量。
更重要的是,两位作家都关注“身份”主题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是一个被社会抛弃的孤儿,她不得不通过一系列的犯罪和婚姻来维持生存,在这个过程中她失去了所有的身份标记——家庭、姓名、社会地位。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同样是一个身份不明的人:他只知道自己是奥尔沃西爵士收养的孩子,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正是这种身份的缺失,使得他能够超越等级制度的偏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值得注意的是,两位作家对这一主题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笛福的笔调是阴郁的,他笔下的人物在社会的压迫下几乎没有翻身的机会;菲尔丁的笔调则是明亮的,他相信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美德也终将被认可,正义也终将得到伸张。这种差异可能与他们的写作时间有关:笛福在十八世纪初写作,那个时代的英国社会仍然相对封闭,穷人和边缘人几乎没有出路;菲尔丁在十八世纪中期写作,那个时代已经开始出现某种社会流动性的可能。
菲尔丁在文学技巧上借鉴了两位前辈,但赋予了借鉴对象新的形式。他采用了斯威夫特式的讽刺笔调,但把它从刻薄的诅咒变成了温和的批评;采用了笛福式的现实主义细节,但把它们编织进精心设计的叙事结构中。他最重要的创新是将喜剧性的情节与严肃的道德关怀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学类型。在菲尔丁之前,英国文学中的喜剧传统(以戏剧为主)和悲剧传统(同样以戏剧为主)是泾渭分明的;悲剧处理帝王将相的伟大和毁灭,喜剧处理市井小民的愚昧和荒唐。菲尔丁打破了这种二元对立:他让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同时具有喜剧性和悲剧性的维度,让读者在笑声中体验人生的严肃性。
喜剧文学在英国的演变:从本·琼森到菲尔丁
菲尔丁不是凭空创造《汤姆·琼斯》的。在喜剧文学的英国传统中,有一条清晰的线索可以从伊丽莎白时代的剧院一直延伸到十八世纪的出版市场。理解这条线索,对于把握菲尔丁的创新之处至关重要。
英国喜剧的第一个高峰出现在十七世纪初,以本·琼森为代表。琼森继承了罗马喜剧家普劳图斯和泰伦提乌斯的传统,强调“性格喜剧”的概念:剧作家应该刻画典型的、普遍的性格特征——贪婪者、吝啬鬼、吹牛者、伪君子——并让他们在特定情境中暴露自己的本性。琼森的《沃尔波涅》和《炼金术士》是这种方法的杰作:它们几乎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情节”,剧情的发展完全服务于性格的展示。每一个主要人物都是某种社会恶习的化身,他们在面对阴谋和欺骗时的反应,完全取决于他们所属的性格类型。这种方法有明显的局限性:人物缺乏深度,情节缺乏张力,读者的期待很快就会从好奇变成厌倦。
十八世纪初,约瑟夫·艾迪生和理查德·斯蒂尔创办了《旁观者》杂志,他们把琼森式的性格刻画从剧院搬到了印刷品上,并赋予它一种新的社会功能。《旁观者》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情节,它通过一系列虚构的人物——从公爵到女仆——的视角来观察和评论英国社会。每个星期,读者都会遇到一个名叫罗杰·德·科弗利爵士的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新人”——靠商业发财进入上流社会,但缺乏贵族的教养和品味。德·科弗利爵士的言行举止成为艾迪生和斯蒂尔讽刺的对象,但这种讽刺是温和的、带有教化意味的:他们不是要羞辱这个阶层,而是要帮助他们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教养和品味。这种“社会喜剧”的概念深刻地影响了菲尔丁,他在《汤姆·琼斯》中创造了一系列类似的人物——从夸夸其谈的猎场看守黑乔治到假装博学的帕特里奇博士——他们的可笑之处不在于他们是恶人,而在于他们试图成为不是自己的人。
在剧院方面,乔治·法夸尔是菲尔丁的直接前辈。法夸尔的喜剧作品——如《招兵官》和《情敌》——已经开始突破古典主义戏剧的严格规则,允许情节跨越更长时间和更大空间,引入了更多下层社会的人物,并开始关注个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