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才苏子
全才苏子
理解苏轼,首先需要回答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问题:这位在诗、词、文、书、画乃至美食、水利、医学领域皆有造诣的文化巨人,其精神气质的根基究竟从何而来?一个人的才能或许可以归因于天赋,但一种贯穿逆境始终、面对生死考验仍能保持旷达的生命态度,必然有其更深层的源头。本章将追溯苏轼从蜀地少年到文坛盟主的成长轨迹,通过考察其家学背景、仕途际遇与政治抉择,揭示这位“全才”型文化人格是如何在特定的土壤中孕育成熟的。
眉山苏氏的家学传统
苏轼的精神底色,首先涂抹在他出生的那片土地。眉山,位于成都平原西南边缘,宋时属成都府路,是巴蜀文化积淀最为深厚的地区之一。这里北有都江堰润泽的沃野,东连长江水系形成的交通网络,既远离汴京的政治风暴中心,又承续着蜀学重经世致用的学术传统。苏轼后来在《眉山远景楼记》中回忆家乡,眉飞色舞地写道:“吾州之俗,有近古者三。”其一便是“文翁倡蜀,以文载道”。西汉文翁在蜀地兴学,官学与私学并行,形成了蜀人尚文重教的社会风气。这种风气历经数百年,在唐代孕育出李白、陈子昂,在宋代则将苏轼兄弟推向了时代的潮头。
苏轼出生于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其家族三世业儒,这在他的文化基因中刻下了深刻的印记。祖父苏序虽不以功名显达,却为人慷慨、乐善好施,在乡里颇有声望。史载苏序“不喜言语,与人褐衣自足,终其身”,但家中谷粟数千斛,常年储备,以备荒年。周边的佃农遇到困难,苏序总是主动借粮,从不催讨。这种不问功利、重视德行的家风,对苏轼一生影响深远。他后来在《赤壁赋》中写“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晁错论》中感慨“以宽容仁义附人,以狡悍风力御人者,人才之弃居于外也”,都能看到祖父遗风的影子。
父亲苏洵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学术路径在宋代士大夫中颇为独特。与多数寒窗苦读、专攻科举的士人不同,苏洵早年热衷游侠之事,二十七岁方发愤读书,且“遂绝其意于四方之志”。他的读书方式不拘章句,而是“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最终以文章名动京师。嘉祐初年,苏洵携二子入京,欧阳修见其《权书》《衡论》《几策》等篇,大为激赏,荐于宰相韩琦,苏洵由此名闻天下。苏洵的教育理念是开明的。他不主张让两个儿子过早陷入科举帖括的套路,而是让他们广泛涉猎经史百家,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苏轼后来回忆:“先君,少年时实不自珍重,知读书而已。”又说:“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世间乐事无逾此者。”这种对文章本身的热爱,而非对功名的渴望,正是苏洵留给苏轼最珍贵的精神遗产。
母亲程氏出身眉山望族,其父程文应曾任大理寺丞,是当地少有的仕宦之家。程氏知书达理,在苏轼幼年时亲自教授他读书。相传苏轼幼年读书时读到《后汉书·范滂传》,为范滂的正直与母亲的深明大义所感动,问母亲:“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答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这则轶事虽未必完全属实,但程氏对苏轼品格的塑造作用毋庸置疑。苏轼后来无论是在朝堂上直谏敢言,还是在贬谪途中与民同乐,都能看到一位深明大义的母亲留给他的精神力量。
蜀学传统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维度——道家思想与神仙信仰在民间的深厚根基。道教在巴蜀地区传播甚早,青城山自古是道教名山,修炼成仙的故事在蜀地民间口耳相传。苏轼自幼便对道教文化有所接触,他的诗文中常可见道家的洒脱与神仙的飘逸。晚年被贬惠州、儋州时,苏轼大量阅读《抱朴子》《神仙传》等道教典籍,在绝域之地寻找精神的超越。他的诗句“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看似自嘲,实则暗含道家“反俗归真”的意蕴——世俗眼中的不幸,在他看来恰是人生的修炼场。
家学传统还体现在苏轼的交友与师承上。他与弟弟苏辙自幼感情深厚,二人同窗共读、相互砥砺,在科举路上相互扶持,在仕途中也多次相互声援。苏轼曾在《颍州初别子由》诗中深情回顾二人的兄弟情谊:“我少知子由,天资和而清。好学老益坚,表里渐融明。”这种兄弟情谊贯穿苏轼一生,成为他逆境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撑之一。
从家学背景看,眉山苏氏为苏轼提供了超越科举功名的文化土壤。三世业儒的传统让他自幼浸淫于经典之中,却没有将他束缚在章句训诂的框架里;祖父的慷慨、父亲的独立、母亲的明理,共同塑造了他“守正而不迂”的人格底色;而蜀地独特的地理文化环境,又为他的精神世界注入了道家的飘逸与通达。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苏轼在走向汴京之前,就已经具备了一种兼容并蓄的文化基因。这为他后来在文学艺术领域的多方面成就,以及面对人生逆境时的旷达态度,奠定了最初的精神根基。
嘉祐进士与欧阳修的知遇之恩
嘉祐二年(1057年),二十一岁的苏轼与弟弟苏辙一同参加科举考试。这一科的主考官是文坛宗主欧阳修,阅卷官包括梅尧臣、范镇等人,是中国科举史上最令人瞩目的一届考试之一。当年进士科共录取四百余人,其中包括苏轼、苏辙、曾巩、张载、程颢、吕惠卿等日后影响北宋政坛与学坛的重要人物。但这场考试之所以被后世反复提及,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彻底改变了苏轼的人生轨迹。
关于欧阳修“避席”的故事,几乎是宋人笔记中流传最广的轶闻。据《宋史·苏轼传》记载,欧阳修在主持嘉祐二年贡举时,看到一份策论文章,行文风格与他正在倡导的“古文运动”文风高度契合,且见解深刻、气势充沛。欧阳修极为欣赏这篇策论,甚至怀疑是自己门生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他在评卷时故意将此卷列为第二名。放榜后,欧阳修才知道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苏轼。他非但没有因为“错失”第一而遗憾,反而大为感叹,专门设宴邀请苏轼,对在座的宾客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这就是成语“出人头地”的出处。
这个故事被反复传诵,但其中的细节值得深究。首先,欧阳修为何如此激赏苏轼的文字?嘉祐年间正是宋代古文运动走向成熟的时期。欧阳修自入仕以来,一直致力于反对晚唐五代以来浮华靡丽的骈丽文风,推崇韩愈、柳宗元以来平易畅达的古文传统。但经过数十年的倡导,欧阳修发现许多追随者只是生硬模仿古文的形骸,文章虽然不再用骈偶句式,却变得佶屈聱牙、故作高深,实际上偏离了古文运动“以文明道”的初衷。苏轼的文章则不同。他的古文既有先秦两汉古文的质朴厚重,又不失宋人特有的理趣与才情;既继承了韩愈“气盛言宜”的传统,又增添了自然流畅的韵致。这种文风正是欧阳修苦心经营多年、却始终未能在自己或同时代人的作品中完全实现的理想范本。
其次,欧阳修“避席”的行为绝不仅仅是文坛宗主对后学的赏识,它具有深刻的政治意涵。宋代士大夫阶层对文风的重视,往往超越纯粹的艺术趣味,关系到政治理念与价值取向。欧阳修通过这次评卷,实际上是在向朝野宣示:他所倡导的新文风已经后继有人。他特意提拔苏轼,就是在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古文运动方向的坚守。这对刚刚踏入仕途的苏轼而言,既是巨大的荣誉,也是沉重的期待——他被推到了文坛新星的位置上,成为欧阳修政治与文化理念的继承人。
苏轼初入仕途时,正值仁宗朝政治相对稳定的时期。他在凤翔府任签书判官三年,积累了一定的行政经验,也目睹了基层社会的真实面貌。这段时期苏轼写下了《凤鸣驿记》《凌虚台记》等文章,表达了他对吏治与民生的思考。但真正让他声名大振的,是嘉祐六年的制科考试。制科是宋代选拔非常规人才的特殊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难度远高于进士科,录取者也往往被视为“将相之才”。苏轼参加的是直言极谏科,列第四等,即第三等和第四等上之间。须知宋代制科考试,一、二等从不授人,第三等已是最高等级,苏轼所获的“第四等”实际上是极优的成绩。时人称“苏子瞻之文,落笔辄为人所传诵”,他在制科考试中写下的五十篇策论,迅速被京城的士大夫传抄阅读。
然而,仕途初期的顺利并不能掩盖苏轼内心深处的焦虑。他在制科策问中曾直言不讳地批评时政,指出朝廷用人、理财、边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份策论虽然受到仁宗的赏识,却也为他日后在变法问题上的立场埋下了伏笔。苏轼的文风在此时已经定型:既不是纯粹的书斋文章,也不是空洞的官样文章,而是将深厚的学养、敏锐的观察与大胆的批评精神融为一体。这种风格既源于家学传统中的经世致用取向,也受益于欧阳修所倡导的“明道”“致用”文风。
更重要的是,欧阳修对苏轼的赏识为后者打开了进入士大夫核心圈层的大门。在宋代,文坛宗主与后学之间的关系往往超越简单的师生之谊,而带有政治联盟与学术传承的双重意涵。欧阳修不仅是文坛领袖,更是庙堂之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他对苏轼的推重,实际上是在向朝廷和士林表明对这个年轻人的认可。此后数十年间,苏轼虽然与欧阳修在政治立场上偶有分歧(主要体现在对王安石变法的态度上),但二人始终保持着亦师亦友的深厚情谊。欧阳修去世后,苏轼写下了情真意切的祭文,其中写道:“我登公门,豫窥樊笼。公实知我,言论秋风。”这种知遇之恩的感念,贯穿了苏轼此后的整个仕途。
王安石变法中的政治抉择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开始主持变法。这场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改革运动,深度重塑了北宋的政治格局,也彻底改变了苏轼的人生轨迹。从这一年开始,苏轼从一个才华横溢的青年文士,逐渐转型为在政治风波中坚守价值立场的士人典范。
要理解苏轼在变法问题上的立场,首先需要了解王安石变法的具体内容及其时代背景。神宗即位时,宋朝已建国百年,表面繁华之下潜伏着深刻的财政危机。冗官、冗兵、冗费构成的“三冗”问题日益严重,对辽、夏的岁币支出不断攀升,而官僚体系的效率却日趋低下。王安石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以“法先王之意”为旗帜,通过推行新法来实现富国强兵。具体措施包括青苗法(以低息贷款取代高利贷)、募役法(以雇役取代差役)、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等,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的各个层面。
苏轼对变法的态度,并非简单的赞成或反对,而是一个随着实践深入而不断调整的复杂过程。他在熙宁二年写给皇帝的《议学校贡举状》中,就对科举改革提出了不同看法,主张保留诗赋取士的合理成分,反对完全以经义策论取人。这篇文章被王安石看到后,两人之间产生了第一次公开的论争。苏轼认为,诗赋考试虽有其弊病,但能够考察士人的才思与文学素养;改为单一考察经义,容易导致考生死记硬背、投机取巧。这一观点虽然有其道理,但在当时举朝“法后王”的氛围中,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随着新法的推行,苏轼的批评逐渐从制度层面延伸到实践层面。他在《上神宗皇帝书》中系统阐述了自己的反对立场。这封万言书言辞恳切,既肯定了神宗励精图治的用心,又对具体政策提出了尖锐批评。苏轼认为,王安石变法的根本问题在于“求治太急、用人太杂”。所谓“求治太急”,是指变法推进的速度过快,缺乏充分的社会调研与渐进试验;所谓“用人太杂”,是指王安石为了推行新法,大量启用新人,其中不乏投机钻营之徒,而真正有操守的旧臣却被排斥。
更令苏轼担忧的是新法实施过程中的基层执行问题。以青苗法为例,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以国家贷款取代民间高利贷,降低农民的借贷成本。但在实际执行中,为了完成贷款指标、显示政绩,地方官员往往强制推行,收取的利息虽低于民间高利贷,却仍然给农民带来沉重负担。苏轼曾亲眼看到一些地区因青苗法的强制摊派,导致贫苦农民卖地甚至卖子。他将这些见闻写入诗文中,用隐晦的方式表达对新法的不满。
需要指出的是,苏轼并非一概反对改革。他在黄州时期曾写下《论养士》《论刑罚》等文,明确提出“丰财、强兵、择吏”的改革主张,认为宋朝的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解决的方式应当是渐进的、注重民生的。苏轼反对的不是改革本身,而是王安石变法中过于强调国家管控、忽视基层实际、操之过急的倾向。这种立场在当时的政治光谱中,属于温和的改革派,既区别于王安石的激进变法派,也不同于司马光等全面否定新法的保守派。
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很快让苏轼意识到,继续留在朝中只会招来更大的祸患。熙宁四年(1071年),他主动请求外放,出任杭州通判。此后数年,他先后在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在地方官的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经验,同时也将一腔郁结化作笔底波澜,写下了大量传颂千古的诗文作品。
在密州任上,苏轼写下了著名的《江城子·密州出猎》。这首词一扫五代以来柔靡的词风,以壮阔的意象和豪迈的情怀,开创了豪放词派的先河。词中“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的豪迈,与他在朝中受挫、主动外放的抑郁形成鲜明对照。这种“用诗余遣怀”的创作方式,成为苏轼应对政治失意的重要出口。同一时期他还写下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表面是中秋怀弟的亲情之作,实则寄托着对朝政的隐忧和对人生的感慨。
在徐州任上,苏轼遇到了黄河决口、洪水围城的重大危机。他亲自指挥抗洪,与民众一起奋战在堤坝上,最终成功保住徐州城。这段经历让他对基层治理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为他后来在杭州西湖、颍州西湖等地的水利建设奠定了基础。苏轼在徐州期间还写下了《黄楼赋并记》,记述了抗洪的经过,表达了“水至而民济”的民本思想。这种将文学创作与政治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正是苏轼区别于纯粹文人的重要标志。
从政治品格的角度看,苏轼在王安石变法时期的表现,体现了一种“守正不阿”的士人风骨。他并非为了反对而反对,而是基于对基层实际的了解和对民生疾苦的关切,对新法的具体问题提出批评。当这种批评不被接受时,他选择主动离开权力中心,而非随波逐流、阿附权贵。这种选择需要巨大的勇气——在宋代官场,主动外放往往意味着远离政治核心,影响仕途发展。但苏轼宁可放弃晋升的机会,也不愿违背自己的判断。这种品格,在他此后的政治生涯中反复经受考验。
乌台诗案:生死考验与精神转型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的仕途走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一年三月,他由徐州调任湖州知州,按照惯例向朝廷上谢表。这份谢表本是例行公事,但苏轼在表中写了这样几句话:“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养小民。”这看似谦卑的自嘲,却暗含对新法的讥讽。“新进”一词在宋代语境中有特定含义,常指依靠变法骤升高位的政治投机者;“老不生事”则是对自己政治立场的表白——他认为自己年纪大了、不再惹是生非,所以适合到地方任职。
这封谢表被新法派抓住把柄,成为弹劾苏轼的导火索。御史台(又称“乌台”)的官员们开始系统收集苏轼的诗文中被认为讥讽朝政的内容,前后罗织出数十条“罪名”。七月,御史台派人前往湖州,将苏轼押解入京。八月十八日,苏轼被投入御史台狱,开始了长达一百三十天的囚禁生活。
乌台诗案的发生,表面上看是苏轼诗文惹祸,实则有其深刻的政治背景。此时神宗已经在位十三年,王安石虽已罢相,但新法仍在继续推行。朝廷中的政治斗争日趋激烈,温和的改革派和保守派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清洗。苏轼作为文坛领袖,在士林中享有崇高声望,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新法派的一种威胁。那些急于向皇帝表忠心的御史们,选择拿苏轼开刀,既可以震慑反对派,又可以在神宗面前邀功。
在狱中,苏轼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精神煎熬。他被关押在阴暗潮湿的牢房里,不准见客,不准通信,随时可能被处死。这种不确定性比确定的惩罚更令人恐惧。苏轼曾与儿子苏迈约定,如果案情有消息要传递,就送一碗鱼。后来苏迈有事托人送饭,误送了一碗鱼。苏轼以为大限将至,在极度惶恐中写下了两首绝命诗,托狱卒转交弟弟苏辙。这两首诗写道:“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知身。百年未了须还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藏骨,他时夜雨独伤神。与君今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字里行间既有对皇帝的愚忠,又有对家人的深情,还有对死亡的超然。幸而这首诗传到了神宗手中,皇帝读后为之动容,苏轼因此逃过一劫。
最终判决结果是:苏轼贬为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这相对于死刑已是极大的宽宥,但仍然意味着苏轼从中央官员一落成为被监管的贬谪之身。他的诗文集被禁止传播,亲朋故交无人敢与他来往。十二月二十九日,苏轼走出汴京城的牢狱,踏上了前往黄州的漫长旅途。
乌台诗案对苏轼人生的影响,无论怎样估计都不为过。首先是身份的巨大落差。入狱之前,苏轼是名满天下的文坛新星、前途无量的朝廷命官;出狱之后,他成了获罪的罪人、被监视的贬谪官员。这种落差不是简单的心态调整可以弥补的,它彻底改变了苏轼与朝廷、与权力中心的关系。
其次是创作风格的重要转变。乌台诗案之前的苏轼,文章以才华横溢、锋芒毕露著称,诗文中常有不平之鸣。案发之后,苏轼的作品虽然仍保持高超的艺术水准,但锋芒内敛、感慨深沉。《赤壁赋》《后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黄州时期的代表作,表面写景咏史,实则寄托着深沉的人生感慨。“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壮阔背后,是“人生如梦”的悲凉;“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宁静之下,是“一尊还酹江月”的旷达。这种将激愤化为超然、将悲痛升华为哲思的创作风格,标志着苏轼艺术成熟期的到来。
第三是苏轼人生态度的深刻变化。乌台诗案让他认识到官场的险恶与政治的残酷,但同时也没有让他走向愤世嫉俗或消极避世。他在黄州期间写下的大量诗文表明,他正在探索一种超越荣辱、随遇而安的精神境界。《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写于黄州一次途中遇雨的经历:“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首词表面写自然界的风雨,实则写人生的风雨。“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正是苏轼从生死考验中领悟到的人生哲学。
乌台诗案还是苏轼创作分期的关键节点。学术界通常将苏轼的创作生涯分为四个时期:嘉祐至京时期(1057-1065)、通判杭州至知密州时期(1069-1076)、知湖州至黄州时期(1079-1080)、以及此后陆续担任地方官和最终贬谪惠州、儋州的时期(1080以后)。乌台诗案之前,苏轼的创作以清新俊逸、才华外露为主要特征;黄州时期则是他创作的第一个高峰期,也是他奠定“全才”地位的关键阶段。“东坡居士”的别号就是在黄州躬耕东坡时自取的,这一别号此后伴随他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乌台诗案的发生固然有苏轼自己的原因——他在诗文中确实表达过对新法的不满——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宋代政治生态的内在矛盾。宋太祖立下的“不杀士大夫”誓言虽然在制度层面保护了文人的安全,却没有防止政治斗争中对文人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惩罚。苏轼的遭遇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也预示着此后数十年新旧党争的残酷走向。
从苏轼个人的成长来看,乌台诗案虽然是一场浩劫,却也是他精神升华的契机。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中国士人素有将苦难转化为创作动力的传统。苏轼在黄州的经历,正是这一传统的延续。他没有被苦难击倒,而是在苦难中完成了自我超越,最终成为后世文人面对逆境时的精神标杆。
本章小结
苏轼何以成为苏轼?通过本章的考察,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理解这位文化巨人的精神养成历程。
家学渊源是苏轼精神气质的根基。眉山苏氏三世业儒,却不拘泥于科举功名的狭隘追求。祖父苏序的慷慨好施、父亲苏洵的独立为学、母亲程氏的深明大义,共同塑造了苏轼“守正而不迂”的人格底色。蜀地独特的文化环境又为他注入了道家思想的通达飘逸,使他在日后面对人生逆境时,能够做到“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超然。
仕途际遇是苏轼文化人格的外化场域。欧阳修的知遇之恩,将苏轼推上文坛新星的位置,也让他承担起传承古文运动薪火的历史责任。他在嘉祐二年进士及第和嘉祐六年制科考试中的表现,已经预示了一位“全才”型文化人的诞生。
政治抉择是苏轼士人品格的最后定型。王安石变法期间,苏轼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