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与他的时代
第 1 章:作家与他的时代
一个年轻人坐在伦敦某个咖啡馆的角落里,手里的羽毛笔飞速划过纸张。他的口袋里没有几个便士,身上那件外套已经磨出了边,可他脑子里装的故事足够让整个英国文坛震动。这个人叫亨利·菲尔丁,三十年后他会写出一本叫《汤姆·琼斯》的书,那将是英语文学史上最早的长篇小说杰作之一。
但此刻是1728年,菲尔丁二十一岁。他刚从荷兰的莱顿大学辍学回国——不是因为成绩差,而是因为实在待不下去了。那所大学要求所有医科学生必须上解剖课,菲尔丁对躺在解剖台上的死人实在提不起兴趣。他收拾好行李,登上开往英格兰的轮船,心里揣着一个模糊的梦想:他要当剧作家,要写出让满座观众又哭又笑的戏。
这个决定后来被证明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之一。但更重要的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恰好给了他实现这个梦想的舞台。如果没有十八世纪英国那些遍布大街小巷的剧院、那些挤满了闲人的咖啡馆、那些昼夜运转的印刷机,菲尔丁可能永远只是另一个默默无闻的乡绅儿子。
所以,当我们翻开他的故事时,首先需要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需要了解亨利·菲尔丁和他的时代?答案藏在三个字的交集里——人、环境、书。一个人再有才华,如果生错了时代,也可能一辈子籍籍无名;一个时代再风云际会,如果没有足够的书写者留下记录,也终究只是一片沉默的背景。菲尔丁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既是一位能够准确捕捉时代脉搏的观察者,又恰好拥有将这种观察转化为不朽文字的能力。要理解其中任何一点,都不能把人和时代分开。
菲尔丁的传奇人生:从乡绅之子到《乞丐的歌剧》作者
1707年4月22日,亨利·菲尔丁出生在英格兰萨默塞特郡的一个乡绅家庭。他的父亲约翰·菲尔丁是当地的小地主,母亲则是位牧师的女儿,家境不算显赫,但在乡间也称得上体面。如果按照正常的剧本,亨利应该会在某个大学读几年书,然后回乡继承家业,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生一群孩子,在庄园里平静地度过余生。
但菲尔丁从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一种不安分的特质。他后来在自传性质的散文里回忆说,自己从小就"厌恶一切需要坐着不动的事情",尤其讨厌当时那种死记硬背的拉丁文教育。十四岁那年,他和几位表兄弟组织了一出由学生演出的戏剧,讽刺他们的拉丁文教师。这出戏大受欢迎,据说连校长都偷偷跑来观看了。这场小小的"演出"大概预示了菲尔丁未来的职业方向——他天生对戏剧性的事物敏感,对权威有一种调侃式的反叛精神。
成年后,菲尔丁被送到荷兰留学,原本是要学医。但如前所述,他对解剖学实在提不起兴趣。在莱顿待了大约一年半之后,他辍学回国,带回来的不是医学文凭,而是一脑子关于戏剧的构想。那时候的伦敦正处于剧院业的黄金时期。从十七世纪末威廉·三世的统治开始,英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戏剧演出的管制,大大小小的剧院如雨后春笋般在伦敦西区涌现。演员、剧作家、剧院经理构成了一个活跃的文化圈子,剧本供不应求,只要有才华,很容易找到出头的机会。
菲尔丁一头扎进了这个圈子。1728年到1734年间,他陆续创作了《堂· Quixote在伦敦》《阿尔墨斯的新娘》等多部剧作。这些早期作品良莠不齐,但已经显示出他过人的喜剧天赋和对伦敦社会的敏锐观察。他尤其擅长描写中下层人物的生活——酒馆老板、骗术师、街头混混——这些角色在他笔下活灵活现,带着一股粗粝的生命力。
真正让菲尔丁在戏剧界站稳脚跟的是1738年首演的《巴斯昆》。这部剧讲述了一个关于遗产纠纷的荒诞故事,剧中人物性格鲜明,对白机智辛辣,上演后连演数十场,场场爆满。菲尔丁终于证明了自己不只是一个会写几句俏皮话的纨绔子弟,而是一位能够驾驭复杂叙事结构的成熟剧作家。
然而,命运很快给了他一记重击。1737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戏剧审查法》,规定所有剧本在公演前必须经过政府官员审查,任何"诽谤政府、宗教或道德"的言论都将被禁止演出。这部法律的出台有着明确的政治背景——当时执政的罗伯特·沃波尔首相被各种讽刺戏剧折腾得不胜其烦,他决定用法律手段堵住这些"脏嘴"。这部法律后来被菲尔丁称为"剥夺穷人娱乐的恶法",它的出台几乎摧毁了整个讽刺戏剧的传统。
菲尔丁的戏剧生涯因此急剧衰落。他的许多新作在审查环节就被毙掉,能够上演的作品也必须小心翼翼地规避政治雷区。写戏的路子越走越窄,菲尔丁开始认真考虑转型。他先后尝试过经营剧院、参与政治小册子写作,但都没有太大起色。直到1740年代中期,他才找到一条全新的道路——写小说。
1746年,菲尔丁开始创作《汤姆·琼斯的生平与冒险》。这部作品历时两年完成,1749年正式出版,立刻引发轰动。小说讲述了一个弃婴汤姆·琼斯被乡绅奥尔华绥收养后的成长经历,其中穿插了爱情、冒险、欺骗和和解。整部作品结构宏大,人物众多,被认为是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全景式画卷。读者们争相购买,据说第一版在上市后几周内就销售一空。
《汤姆·琼斯》的成功将菲尔丁推上了文坛的巅峰。他后来又创作了《阿米莉亚》等作品,虽然商业成绩不如前者,但在艺术性上更趋成熟。1754年,菲尔丁因病去世,年仅四十七岁。他的一生虽然短暂,却经历了从戏剧到小说的跨界转型,目睹了英国从相对保守的汉诺威王朝早期走向更加强势的帝国时代,留下的作品至今仍被视为英语文学的经典。
```mermaid timeline title 亨利·菲尔丁生平与十八世纪英国大事年表
1707 : 菲尔丁出生于萨默塞特郡 <br> 英格兰与苏格兰正式合并 1715 : 童年时期 <br> 詹姆斯党叛乱爆发 1727 : 二十岁 <br> 乔治二世即位 1728 : 创作首部戏剧 <br> 牛顿去世 1737 : 《戏剧审查法》通过 <br> 菲尔丁戏剧生涯受阻 1745 : 创作巅峰期 <br> 詹姆斯党叛乱再次爆发 1749 : 《汤姆·琼斯》出版 <br> 英国卷入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 1754 : 菲尔丁去世 <br> 七年战争前夕 ```
十八世纪英国的社会转型:印刷术、咖啡馆与公共舆论
如果说菲尔丁的个人经历是这本书的一条纵向线索,那么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巨变就是另一条同样重要的横向线索。这两条线索在某个历史节点上交汇,造就了菲尔丁的成就,也催生了现代小说这一全新的文学形式。
要理解这种变化,得从一项技术革新说起:活字印刷术在十五世纪中叶由古登堡在欧洲发明后,经过两百多年的传播和改进,到十八世纪已经成为一项成熟的技术。在英格兰,伦敦、牛津、剑桥等城市都建立了印刷作坊,书籍的产量比一个世纪前增长了近十倍。报纸、杂志、小册子的数量更是呈爆发式增长。1724年,伦敦地区发行的报纸有二十多种;到了1760年,这个数字翻了三倍还不止。
这种"信息爆炸"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阅读不再是精英阶层的专属特权。随着印刷成本下降,平装书和廉价报纸进入了中产阶级甚至部分工人阶级的家庭。一个织布匠的儿子如果识几个字,就有机会读到最新的政治辩论;一个商人的女儿也许会攒钱买一本诗集,在闺房里偷偷品味浪漫的句子。阅读人口的扩大为文学创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潜在读者群。
其次,印刷品催生了一种全新的社交空间——咖啡馆。这种来自中东的饮料在十七世纪中叶传入英格兰,最初被视为"土耳其人的恶习"而遭到抵制,但很快就被伦敦人接受了。到了1700年,伦敦已有大约三千家咖啡馆,比教堂还多。这些咖啡馆不仅是人们喝咖啡的地方,更是一个信息交换中心。伦敦最有名的咖啡馆如乔纳森咖啡馆和劳埃德咖啡馆,前者是股票经纪人的俱乐部,后者则是海员和水险商的聚集地。
有意思的是,咖啡馆还有另一个身份——准新闻机构。许多报纸的编辑就在咖啡馆里工作,他们的"编辑部"就是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访客们在这里可以读到当天的报纸,翻阅最新出版的小册子,听人议论时政。这种集体的、公开的阅读方式打破了私人阅读的边界,让文本的意义在人群中流动、讨论、争论。一位历史学家把这种场所称为"公共舆论的孵化器"。
这种公共舆论的力量在十八世纪英国的几次重大事件中得到了充分展现。1720年的南海泡沫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这场由南海公司股票投机引发的金融灾难让数以千计的投资者倾家荡产,其中包括许多贵族和议员。事件发生后,伦敦的印刷作坊加班加点地印出各种小册子、讽刺诗和漫画,分析这场灾难的原因,矛头直指那些参与投机的高层人物。公共舆论的压力最终迫使议会介入调查,部分责任人受到了惩处。
这种由印刷媒体和咖啡馆舆论构成的信息生态,为菲尔丁这样的作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他早年写作的讽刺剧虽然主要在剧院上演,但那些剧本的文本后来经常被印刷出版,成为坊间流传的读物。他参与的政治论战也是通过小册子和杂志进行的。更重要的是,这种公共讨论的氛围培育了一批有阅读习惯、有思辨能力的读者群体——这正是《汤姆·琼斯》这样的小说能够获得成功的读者基础。
小说的诞生:为什么讲故事在那个时代变得重要
在菲尔丁之前,英国文学的主要体裁是诗歌和戏剧。史诗、抒情诗、讽刺诗各有传统,戏剧则分为悲剧和喜剧两大门类。但"小说"——这种以散文形式讲述虚构人物故事的较长篇幅作品——在十八世纪之前几乎不存在。英语中表示这种体裁的词"novel"本身就很年轻,它在十七世纪末才进入英语词汇,最初的意思就是"新奇的、不同于以往的事物"。
为什么小说会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出现?这不是偶然的。前面提到的印刷革命和阅读人口的扩大为小说提供了技术和受众基础,但仅有这两点还不够。小说作为一种叙事形式,需要一种特定的社会氛围——人们愿意相信虚构的故事值得认真对待,相信日常生活中那些看似琐碎的细节也有审美价值,相信一个普通人的经历可以和贵族的传奇一样引人入胜。
这种社会氛围的形成与十八世纪英国的社会转型密切相关。传统上,欧洲的叙事文学以贵族生活为描写对象——希腊罗马神话里的英雄、中世纪的骑士传奇、王公贵族的宫廷故事。但工业革命和商业经济的发展正在悄悄改变英国的阶级结构。一个由商人、律师、医生、自耕农构成的新兴阶层正在崛起,他们的生活经验与传统文学描绘的贵族世界截然不同。与此同时,伦敦等大城市的急速扩张让大量人口涌入陌生的城市环境,他们需要新的方式理解周围快速变化的世界。
小说恰好满足了这种需求。它可以描写普通人——哪怕是道德上有缺陷的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必担心违背古典文学的审美法则。它可以容纳大量日常生活细节,而不必追求戏剧性的高潮迭起。它可以同时呈现多个社会阶层的面貌,让读者在阅读中体验一种"社会全景"的感觉。
菲尔丁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开始了他的小说实验。他在1745年发表的《夏美勒·安德鲁斯夫人生平与冒险》是英语文学史上最早的小说作品之一。这部作品虽然篇幅较短,但已经具备了许多后来被视为"小说"特征的要素:第三人称全知叙事、对主人公内心世界的探索、对社会环境的细致描写。更重要的是,菲尔丁在序言中提出了自己的小说理论,认为小说应该像一面"镜子",忠实地反映社会的善恶美丑,而作者的任务不是美化现实,而是通过精确的观察和幽默的笔调让读者在笑中思考。
《汤姆·琼斯》就是这种理论的实践产物。菲尔丁在小说中塑造了从公爵到乞丐、从贵妇到女仆的众多人物,他们操着不同的方言,有着不同的教育背景和生活习惯,但都被置于同一个叙事框架中。读者跟随汤姆从乡下走到城市,从底层爬到上层,沿途见证了欺诈、爱情、误解和和解。这种叙事的"广度"是以往任何文学体裁都没有尝试过的。
菲尔丁在创作时显然有意识地与传统文学对话。在小说的序言和章节导语中,他频繁引用古典作家如亚里士多德、贺拉斯、西塞罗的观点,但又明确指出这些古典法则不应该束缚现代小说家的手脚。他创造了一种介于严肃史诗和通俗喜剧之间的新文类——一种既能登大雅之堂又能让普通读者感到亲切的文学形式。
这种创新在当时是有风险的。传统观念认为,纯粹的虚构故事是"低等"的娱乐,不登大雅之堂。但菲尔丁通过他的创作实践证明了,小说可以承载严肃的主题,可以探讨道德问题,可以成为社会批判的工具。他的成功为后来者如简·奥斯汀、查尔斯·狄更斯等开辟了道路,让小说逐步成为英语文学中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体裁。
菲尔丁与启蒙时代:理性、幽默与社会批判
要真正理解菲尔丁,还需要把他放到一个更大的思想背景中——启蒙时代。这是十七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在欧洲兴起的一场思想运动,核心主张是理性、进步和人的自主性。启蒙思想家相信,人类社会可以通过运用理性、依靠教育和法律得到改善;他们质疑传统权威,倡导宽容、科学和普遍人权。
启蒙运动在英国的表现形式与法国、德国有所不同。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卢梭倾向于构建宏大的哲学体系,直接批判教会和专制王权;英国的思想家则更多采用经验主义的方法,从具体的社会观察出发,讨论政治、经济、法律的实际问题。约翰·洛克、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等英国哲学家在当时的影响巨大,他们的著作探讨了知识论、伦理学、政府职能等基础问题,为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
菲尔丁虽然不是职业哲学家,但他的作品充满了启蒙精神。《汤姆·琼斯》表面上是一个冒险故事,内核却是对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全面审视。小说中的许多情节和人物直接影射了当时的现实问题:土地继承制度的弊端、教会势力的虚伪、司法体系的不公、贫富差距的扩大。菲尔丁用他特有的幽默笔调揭示这些问题的荒诞性,但幽默背后是严肃的批判意图。
他尤其关注法律与正义的问题。菲尔丁年轻时曾学习法律,后来还担任过短期的地方治安官。这段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英国司法体系的复杂性——一方面,普通法传统中确实蕴含着保护个人权利的宝贵精神;另一方面,实际运作中的司法体系充满了腐败、偏见和人为障碍。《汤姆·琼斯》中有大量涉及诉讼、审讯、监狱的情节,菲尔丁借此表达了对司法改革的期望。
与同时代的讽刺作家相比,菲尔丁的幽默有其独特之处。乔纳森·斯威夫特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讽刺作家,他的《格列佛游记》以极端的夸张和冷峻的笔调揭露人性的卑劣。斯威夫特的讽刺有一种锋利的冷意,读者在笑过之后会感到一种透骨的寒凉。菲尔丁则不同。他的幽默是温暖的,甚至带着一丝宽恕。他在小说中嘲笑人物的愚蠢和虚伪,但同时承认这些人也是复杂的存在,并非纯粹的恶棍。这种态度在他对主人公汤姆·琼斯的塑造上体现得很明显:汤姆冲动、好色、经常做出错误的选择,但他本质上心地善良,愿意帮助别人。菲尔丁没有把汤姆写成圣人,也没有把他写成恶魔,而是写成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种"不完美英雄"的塑造方式后来成为小说创作的重要传统。
菲尔丁与塞缪尔·约翰逊的交往也值得关注。约翰逊是十八世纪英国文坛另一位巨擘,他编纂的《英语词典》是英语史上第一部权威词典,两人的关系属于亦师亦友。约翰逊比菲尔丁年长几岁,成名更早,对这位后辈的才华颇为欣赏。两人经常在伦敦的社交场合相遇,讨论文学和政治。菲尔丁去世后,约翰逊撰写了纪念文章,评价他"兼具天才与学识,是那个时代最优秀的喜剧作家"。
不过,菲尔丁与约翰逊在文学观点上并非完全一致。约翰逊更倾向于古典主义审美,强调文学作品应该遵循既定的法则和规范;菲尔丁则更注重创新和实验,认为小说作为新文体不应该被旧规则束缚。这种分歧反映了十八世纪英国文坛内部的一场争论——传统与现代、规则与创新的张力在菲尔丁的创作中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跨越时空的呼应:菲尔丁与曹雪芹
在结束本章之前,我想提出一个可能会让你觉得意外的话题:亨利·菲尔丁与中国清代作家曹雪芹之间的比较。这两个人生活在同一时代,一个在伦敦的咖啡馆里写小说,一个在北京的西山脚下写《红楼梦》,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已知的直接联系,但把他们的作品并置阅读,会发现一些耐人寻味的相似之处。
先看时间线。曹雪芹的生卒年约为1715年到1763年,菲尔丁是1707年到1754年,两人的创作高峰都在十八世纪中叶前后。曹雪芹的《红楼梦》大约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完成,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初版于1749年,两部作品问世的时间相差不过几年。
两位作家都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曹雪芹的祖辈曾是康熙皇帝的宠臣,家族煊赫一时,但到了他这一代因政治变故而一贫如洗。菲尔丁的父亲虽然是乡绅,但家道也算不上殷实。无论如何,两人都经历了从相对优裕到贫困潦倒的社会下沉,这种经历让他们对社会各阶层有了切身的了解。
两部作品的叙事策略也有相似之处。《汤姆·琼斯》采用了第三人称全知叙事,作者时不时跳出故事直接与读者对话,评论人物行为或发表道德议论。《红楼梦》虽然主要采用第三人称限制叙事,但脂砚斋等批语透露曹雪芹有时也会以"作者"的身份现身说法,与读者分享创作心得。更重要的是,两部作品都没有采用当时流行的"情节剧"模式——故事不是简单地好人得好报、坏人受惩罚,而是充满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命运的偶然性。
当然,差异也很明显。《汤姆·琼斯》篇幅巨大,结构复杂,情节在多个地点之间频繁切换,人物多达数十个。《红楼梦》的写法更加内敛,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辅以宁荣二府的日常生活,笔触细腻,心理刻画深入骨髓。菲尔丁的叙事是"横向展开"的,像一张社会关系网;曹雪芹的叙事是"纵向深入"的,像一把解剖人性的手术刀。
这种跨文化的比较不是为了评判高下,而是为了说明一个更普遍的现象:伟大的文学作品往往在相似的历史条件下独立产生。当一个社会经历了剧烈的经济转型,当旧的秩序开始动摇而新的秩序尚未成型,当人们的身份认同变得模糊而不稳定,敏感的作家就会用手中的笔记录下这种时代的困惑与希望。十八世纪的英国产生了小说这种新文体,十八世纪的中国则产生了《红楼梦》这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不是巧合,而是时代精神的产物。
本章小结
走完这段旅程,我们回答了开篇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我们需要了解亨利·菲尔丁和他的时代?
答案已经变得清晰。菲尔丁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一扇观察十八世纪英国的窗口。他从戏剧到小说的转型折射出《戏剧审查法》对思想表达的压制;他笔下那些鲜活的人物来源于咖啡馆里听到的市井流言;他创作的宏大叙事结构呼应着那个时代对"全景式"社会描绘的需求。理解菲尔丁,就是理解文学如何扎根于它所诞生的土壤;理解他的时代,就是理解那些看似遥远的十八世纪事件如何塑造了我们今天所熟悉的文化形式。
但这只是开始。接下来,我们将翻开《汤姆·琼斯》这本书本身,看看这个关于一个弃婴的冒险故事究竟讲了什么,菲尔丁用怎样的叙事技巧让三百多年前的读者废寝忘食,以及这部作品中对人性、道德、社会的探讨在今天是否还有意义。一个作家和他的时代,这两者我们已经有所了解;现在,是时候让作品自己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