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法律:普通人为什么要懂法
我们每天都在和法律打交道,只是有时候没有意识到。早上出门开车,你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去超市买一瓶矿泉水,你和商家之间形成了一份买卖合同;工作中签署劳动合同,你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法律关系;甚至刷手机看新闻、点赞转发,背后也涉及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可以说,现代人的生活从摇篮到墓地,都与法律紧紧缠绕在一起。
然而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法律虽然如此普遍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但大多数人对其知之甚少。有人把法律神秘化,认为那是专业人士才需要了解的事情;有人把法律简单化,觉得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与己无关;还有人把法律工具化,出了问题才想起要“找关系”“托人”。这些认识都存在偏差,甚至可能让人在关键时刻吃亏。
举个真实的例子:张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墙面开裂、卫生间渗水。他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开发商以“房屋已验收合格”为由拒绝。张先生不懂相关法律规定,既没有保留购房合同和宣传资料的原件,也没有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后及时固定证据,更不知道可以查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果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陷入被动,维权之路艰难曲折。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不懂法,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只是“多一点麻烦”;但到了关键时刻,很可能就意味着“少一条退路”。
本书的第一章,想和大家聊聊几个最基础但也最重要的问题:法律究竟是什么?它和我们平时说的道德、习惯有什么区别?我们的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律?对于普通人来说,学法懂法到底有什么现实意义?我们又该从哪里入手来学习法律?
一、法律是什么:理解法律的本质特征
当我们说“法律”这个词的时候,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有人想到法院的判决书,有人想到警察执法,有人想到合同文本,还有人想到自己在某个场合被要求签字画押的文件。这些都是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但要真正理解法律是什么,我们需要从更本质的层面来认识。
从学术角度讲,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这里有几个关键词需要解释清楚。
“国家制定或认可”——这说的是法律的来源。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些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无论哪个层级的法律,其效力最终都来源于国家的权威。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说的是法律实施的后盾。道德规范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谴责来维持,宗教戒律依靠信徒的信仰和教会的纪律来执行,而法律规范则不同,它的背后站着国家暴力机器。如果有人违法,法律允许国家机关对其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动用监狱、死刑等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当然,这种强制力不是常态化的存在,它像一把悬在头顶的剑,平时看不见摸不着,但一旦有人严重违法,这把剑就会落下。
“行为规范体系”——这说的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和功能定位。法律不调整人的内心思想,只调整人的外在行为。你可以在心里讨厌某个人,可以有自己的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这些思想层面的东西不受法律约束(至少在中国是这样)。但你不能把这些思想转化为法律禁止的行为,比如不能侮辱诽谤他人,不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法律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法律还有几个重要特征需要了解。
普遍约束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所有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确公开性——法律必须是公开的、明确的。“法不可知,威不可测”的时代早已过去,现代法治原则要求法律必须向社会公布,让所有人都知道法律规定了什么;同时法律条文应当清楚明白,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否则公民将无所适从。我国的法律法规都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以及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查阅。
普遍适用性——法律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的,它调整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行为。一部法律一旦公布,适用于所有符合其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不是只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当然,为了适应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法律也会授权地方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变通规定,但这不影响法律普遍适用这一基本特征。
理解了法律的这些本质特征,我们就知道:法律不是什么神秘莫测的东西,它就是一种行为规范,一种由国家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对所有人都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消除对法律的畏惧心理、建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非常重要。
二、法律与道德习惯:三条不同但有时交叉的线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把法律和道德、习惯混为一谈。有人说“这不道德但不违法”,也有人说“习惯上就是这么做的”。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完全准确。要想真正理解法律,我们需要把它和道德、习惯做一个清晰的区分。
先说道德。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有很大重叠——比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爱护公物、不伤害他人,这些都是法律和道德共同提倡的行为;而欺诈、虐待、损毁公物、伤害他人,则是法律和道德共同反对的行为。
但法律和道德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调整范围不同。道德的调整范围比法律宽泛得多。许多道德问题法律并不介入,比如朋友之间约定一起去看电影,其中一方临时有事没能赴约,这属于“不守信用”的道德问题,但显然不构成任何违法责任。再比如,公交车上年轻人没有给老年人让座,这可能是不符合尊老爱幼道德规范的行为,但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只调整那些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根本重要性、必须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行为。
约束方式不同。道德依靠的是“软约束”——社会舆论的压力、良心上的不安、周围人的评价。违反道德的人可能会受到舆论谴责、被人指指点点,但不会被剥夺自由或财产。法律的约束则是“硬约束”——国家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包括罚款、拘留、判刑,甚至剥夺生命。
明确程度不同。道德规范往往是原则性的、概括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百善孝为先”这些道德准则我们都能理解,但要具体到“孝到什么程度算尽孝”“给父母多少钱算孝顺”这样的问题,道德无法给出精确答案。法律则不同,法律条文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条文清楚地告诉我们: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故意杀人)、要承担什么后果(刑罚)。
存续时间不同。道德是人类社会长期积累的结果,很多道德规范存在了几千年,变化相对缓慢。法律则会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而不断修改完善。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几十年前“流氓罪”还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罪名,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多个死刑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等。这反映了社会观念的变化和法律与时俱进的特点。
再来说说习惯。习惯是特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有些习惯反映了合理的交易方式和生活方式,比如农村地区邻里之间相互帮忙的传统、城市里买东西讨价还价的做法;有些习惯则带有迷信色彩或歧视性质,比如某些地方的“闹婚”陋习、重男轻女的宗族规矩。
法律和习惯的关系比较复杂。在历史上,许多法律规则就是在习惯基础上形成的。但在现代法治社会,习惯要成为法律,必须经过法定的“认可”程序。什么叫“认可”?简单来说,就是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将某些社会习惯上升为法律规范。比如,我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条规定的意思是:当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时候,如果某地存在一种大家都这么做、不这么做反而觉得奇怪的习惯,而且这种习惯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法院在处理纠纷时可以参考这种习惯。但请注意,这里的习惯只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必须适用”;而且如果习惯与公序良俗相冲突,法院也不会采纳。
明白了法律与道德习惯的区别,我们就理解了一个重要原则: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但不等于道德。一个人可能是个道德上的“好人”,但如果做出违法行为,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反过来,一个人可能不违反法律,但道德水平低下,同样会遭到社会舆论的批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是最基本的要求,但不应是我们的最高追求。
三、法律的功能定位:社会生活的轨道和屏障
法律在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很多人对法律的认知仅限于“惩罚坏人”这一点,这当然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绝不是法律功能的全部。如果把社会比作一列高速行驶的火车,法律就是铺设在轨道上的铁轨——它既为火车指明前进的方向,又防止火车脱轨出轨。
法律的第一大功能是指引功能。法律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得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和方向。你知道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条款,这就是法律的指引功能在起作用;你知道酒驾是违法行为所以坚决不喝酒,这也是法律的指引功能在影响你的选择。法律的指引功能帮助人们在行动之前就能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从而理性地规划自己的行为。
法律的第二大功能是评价功能。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判断标准。当我们说某人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这个判断依据就是法律。法律的评价功能既针对他人,也针对自己——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评价别人的行为,也可以用法律来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场景:当事人委托律师分析案情,律师说“根据现有证据,对方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这就是在运用法律的评价功能。
法律的第三大功能是教育功能。法律不仅对违法者起到惩戒作用,也对其他人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一方面,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宣判判决结果,让公众知道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会有什么后果,从而起到预防违法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对违法者的制裁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保护什么、反对什么,违反法律就要付出代价。
法律的第四大功能是强制功能。这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根本标志。当有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时,国家机器会依法对其进行制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究,不一而足。法律的强制功能是其他功能得以发挥的保障:如果没有强制力作为后盾,指引功能、评价功能、教育功能都将沦为空谈。
法律的第五大功能是预测功能。法律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从而在行动之前做好准备、做出选择。比如,你知道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签订合同前会慎重考虑;你知道超过诉讼时效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会在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法律的预测功能让社会生活具有可预期性,人们可以在相对确定的框架内安排自己的事务。
除了这五大功能,法律还承担着配置社会资源、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等更深层次的功能。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像空气一样,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一旦缺少就会让人窒息。
四、中国的法律体系:一张密密麻麻的网
介绍了法律的功能,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法律体系的整体架构。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这意味着,立法权高度集中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任何机关都不能制定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我国法律体系包括以下层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重大问题。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宪法都在时刻保护着我们的基本权利。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如《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如《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数量非常庞大,涵盖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民政、司法行政、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等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很多与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规定,都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比如《物业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快递暂行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本地管辖范围内适用,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比如北京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但这个条例只在北京范围内有效,而且在内容上不能与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相抵触。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的效力层级最低,但数量最多、调整范围最广。
从法律部门的角度看,我国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宪政秩序的法律部门,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部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编内容。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整体角度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部门,包括规范行政主体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规范行政行为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的单行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部门,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中强制性最强、制裁手段最严厉的法律部门。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诉讼活动和非诉讼程序的法律部门,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
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没有必要记住每一个法律部门的每一项内容,但需要了解这个体系的基本框架,知道遇到什么问题应该查阅什么法律、到什么部门寻求帮助。
五、与普通人最相关的三大法律部门
在庞大的法律体系中,有三个法律部门与普通人的生活关系最为密切,值得我们重点了解。
第一个是民法。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民法的作用,那就是“百科全书式的社会生活指南”。民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基本上涵盖了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你出生开始,民法就与你形影不离。你出生后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拥有财产、接受赠与、继承遗产,这些都由民法规定。你长大后购买商品房、签订租房合同、处理邻里关系,是民法中的物权法和合同法在发挥作用。你谈恋爱、送礼物、分手后要求返还彩礼,涉及民法中关于赠与合同、婚约财产的规定。你结婚组成家庭、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民法婚姻家庭编的规范对象。你外出旅游遭遇航班延误、酒店服务缩水,可以依据合同法主张权利。你在商场购物被搜身、接到骚扰电话、名誉被人在网上诋毁,是民法人格权编保护的对象。你骑车撞伤他人、遛狗咬伤邻居、孩子在学校打伤同学,是侵权责任编调整的领域。
民法典被称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用一千二百六十个条文编织起一张保护公民权利的大网。学习民法,不仅能帮助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更能让我们理解自己和他人之间的权利边界,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既不侵犯他人权利,也能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维权。
第二个是行政法。如果说民法调整的是“民”与“民”之间的关系,那么行政法调整的则是“官”与“民”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政府机关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有人可能会想: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不是政府说了算吗?公民怎么能和政府“平起平坐”?这就是对行政法的误解所在。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有限政府”——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公民的权利是广泛的,非经法律程序不得限制。这个原则在行政法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举几个例子。你去政务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说“不给好处不办事”,你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收到一张交通罚单,认为处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让法院来审查交警部门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你购买的房子被政府部门错误登记在别人名下,你可以要求登记机关更正登记、赔偿损失。
行政法还规定了政府机关的职责和程序。比如,《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意见。这些规定看似是在约束政府机关,实际上是在保护公民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
第三个是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它的严厉程度在所有法律部门中首屈一指。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
刑法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民法管不了的事、行政法管不了的事,刑法来兜底。一个人欠钱不还,民法会判决他还钱;一个人酒驾、无证驾驶,行政法会对他处以罚款、拘留;但如果一个人故意杀人、绑架勒索、贩卖毒品,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了解刑法的意义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知道什么行为是犯罪、不能做,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守住底线;二是知道自己的哪些权利受刑法保护,一旦遭受侵害可以寻求刑事保护。比如,你网购时遭遇“杀猪盘”诈骗,骗子以婚恋为名骗取你的感情和钱财,这可能构成诈骗罪;你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人PS成不雅图片发到网上,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你发现有人在山里种植毒品原植物,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