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前的深圳:边陲渔村的逃港记忆
1972年的夏天,深圳河的水温升到了二十七度,陈伯蹲在船头补渔网的时候,看见对岸香港新界的霓虹灯又亮了起来,红绿的光映在水面上,晃得他眼睛发花。他今年七十岁,脸上的皱纹像被盐蚀过的船板,左手虎口有一道三厘米长的疤,是三十年前打渔的时候被渔叉划的。他脚边的木船是祖上传下来的,船板补了又补,划起来还会吱呀响,这是他全部的家当,船头摆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子,里面装着半块化了的奶糖、一颗玻璃弹珠,都是这些年逃港的人扔给他的谢礼。
十岁的孙子阿明蹲在他旁边玩泥巴,举着个泥捏的小船问:“爷爷,对岸的灯为什么比我们亮那么多啊?我晚上数过,那边的灯有几百盏,咱们村连电灯都经常停。”陈伯愣了愣,他这辈子没去过香港,只听说对岸的人不用挨饿,不用靠工分吃饭,一个月赚的钱比他一年赚的还多。他摸了摸阿明的头,粗糙的手掌蹭过孩子沾了泥的脸:“那是别人的灯,我们的灯也会亮的。”话是这么说,他心里清楚,这话他说了二十年了,灯什么时候亮,他看不见。
> 【侧边栏:1972年的深圳河】 > 深圳河(Shenzhen River)全长37公里,是香港与内地的天然边界,最窄处仅10米,旱季水流平缓,水性好的人3分钟就能游到对岸,雨季水位暴涨时流速可达2米/秒,每年都有逃港者被冲走溺亡。当时沿河拉满了2米高的带刺铁丝网(barbed wire fence),设有21个边防哨所,抓到逃港者轻则关学习班,重则判刑,但依然拦不住想活命的人。
正午的太阳晒得河面发烫,陈伯看见上游漂下来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两手死死抓着块浮木,看见陈伯的船,拼命挥着手。陈伯划过去把他捞上来,年轻人腿上的肉被铁丝网刮得翻了起来,渗着血,怀里还死死抱着个布包,里面装着半块红薯。这是同村阿福的儿子,去年跟着父亲逃港没成功,被抓回来关了三个月,今天又试了。陈伯给他扔了块干粮,年轻人狼吞虎咽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叔,我这次一定要过去,我妈病重,要钱买药,这边工分不够,我爹在香港寄的钱不够花。”陈伯没说话,指了指对岸的方向,年轻人咬着牙扎进水里,没一会儿就没了踪影。陈伯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同乡、亲戚、甚至自己的儿子阿强,1965年的一个雨夜,也是这么游过去的,之后再也没回来,只偶尔寄点钱回来,给阿明买书包买钢笔。
那时候的宝安县,还不是现在大家熟悉的深圳,1979年之前它一直是广东省的一个普通边境县,1979年撤县设深圳市,1980年才正式挂牌成为中国经济特区,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鹏城的雏形。1949年之前,宝安其实是广东有名的富县,紧挨着香港,跨境贸易发达,港口、商铺、手工作坊到处都是,人均收入是内地的两三倍。但1949年之后边境封锁,跨境贸易直接叫停,紧接着集体化运动开始,所有私营工商业都被收归国有,私人做小生意、搞手工业都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宝安的经济一下子就垮了。
到1972年,宝安全县已经退化成纯粹的农业县,隶属惠阳地区,下辖南头、蛇口、龙华等几个公社,三十万人口里大部分都是农民,靠种水稻、甘蔗、荔枝为生。但即便是种地,日子也过不下去:人民公社的工分制(work-point system)下,一个壮劳力干一天活才能拿8分工分,8分工分折合8分钱,一年干满300天也就赚240块钱,平均每个月20块,而当时香港的一个普通建筑工人,一个月就能赚500港币,是陈伯收入的25倍。官方统计的1978年数据更直观:宝安县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只有197元人民币,而同期香港人均年收入是3800港币,差距刚好是20倍,也就是概要里提到的“1/20”的由来。
穷到什么地步?1970年全县粮食亩产只有320斤,比广东全省平均水平低120斤,因为太多壮劳力逃港,田地没人种。村里一年到头吃的是红薯粥、咸菜,只有过年才能吃上一点猪肉,很多孩子连衣服都穿不上,光着脚跑。陈伯家的情况还算好的,有渔船能打点鱼换钱,很多没有渔船的农户,只能靠工分吃饭,一年到头分不到100斤粮食,要吃三四个月的返销粮——也就是国家调拨的救济粮,不然就会饿肚子。1978年的时候,宝安县每年要吃国家2000万斤返销粮,相当于全县粮食总产量的六分之一。
边境管控是当时宝安最核心的政策,从1950年代开始,政府就把“防逃港”当成了头等大事。深圳河沿线拉起了铁丝网,每100米设一个哨兵,晚上有探照灯来回扫,沿河村庄的村民要办“边境居民证”才能靠近河边,不然就会被当成逃港者抓起来。村里的大喇叭天天喊“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防逃港保家园”,学校里也天天教孩子“香港是资本主义地狱,不能去”。但现实是,对岸的灯一天比一天亮,这边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口号喊得再响,也挡不住饿肚子的人。
1960年到1979年的二十年间,宝安县逃港的人数累计超过10万,当时全县才30万人,相当于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逃过港,或者正在想办法逃港。逃港的高峰是1972年,也就是陈伯遇到那个年轻人的那一年,全年逃港人数超过5万,边防军抓都抓不过来。很多巡逻的兵也是本地人,看着是亲戚邻居,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偷偷扔个救生圈,放他们游过去——大家都穷,都知道对岸能活命。
逃港的代价是血淋淋的。陈伯认识的人里,有3个逃港的时候被水流冲走淹死了,2个被铁丝网刮得伤口感染死了,5个被抓回来判了劳改,最长的判了5年。1972年夏天,有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因为弟弟饿得不行,想逃去香港打工赚钱,游到一半被铁丝网刮破了腿,疼得晕了过去,沉到水里,三天后尸体才被打捞上来,肚子还鼓着,手里攥着给弟弟买的半块糖。还有个小伙子,逃港的时候被巡逻的狗咬了,没打狂犬疫苗,回来之后疯了,天天跑到河边喊“我要过去”,没过半年就死了。
> 【数据看板:1978年宝安与香港核心指标对比】 > | 指标 | 宝安县 | 香港 | 差距 | > | --- | --- | --- | --- | > | 人均年收入 | 197元人民币 | 3800港币 | 约1:20 | > | 人均GDP | 368元人民币 | 5895美元 | 约1:80 | > | 城镇最高建筑 | 3层供销社 | 15层住宅楼 | 1:5 | > | 农村通电率 | 58% | 100% | | > | 人均粮食占有量 | 280斤/年 | 400斤以上(含进口) | 约1:1.4 |
逃港的人也不是都过上了好日子,很多人游过去之后没有合法身份,只能打黑工,住在笼屋、天台屋里,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建筑工人、洗碗工、清洁工,
1972年的夏天,深圳河的水温升到了二十七度,陈伯蹲在船头补渔网的时候,看见对岸香港新界的霓虹灯又亮了起来,红绿的光映在水面上,晃得他眼睛发花。他今年七十岁,脸上的皱纹像被盐蚀过的船板,左手虎口有一道三厘米长的疤,是三十年前打渔的时候被渔叉划的。他脚边的木船是祖上传下来的,船板补了又补,划起来还会吱呀响,这是他全部的家当,船头摆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子,里面装着半块化了的奶糖、一颗玻璃弹珠,都是这些年逃港的人扔给他的谢礼。
十岁的孙子阿明蹲在他旁边玩泥巴,举着个泥捏的小船问:“爷爷,对岸的灯为什么比我们亮那么多啊?我晚上数过,那边的灯有几百盏,咱们村连电灯都经常停。”陈伯愣了愣,他这辈子没去过香港,只听说对岸的人不用挨饿,不用靠工分吃饭,一个月赚的钱比他一年赚的还多。他摸了摸阿明的头,粗糙的手掌蹭过孩子沾了泥的脸:“那是别人的灯,我们的灯也会亮的。”话是这么说,他心里清楚,这话他说了二十年了,灯什么时候亮,他看不见。
> 【侧边栏:1972年的深圳河】 > 深圳河(Shenzhen River / ˈʃenˈdʒen ˈrɪvər)全长37公里,是香港与内地的天然边界,最窄处仅10米,旱季水流平缓,水性好的人3分钟就能游到对岸,雨季水位暴涨时流速可达2米/秒,每年都有逃港者被冲走溺亡。当时沿河拉满了2米高的带刺铁丝网(barbed wire fence / ˈbɑːrbd waɪr fens),设有21个边防哨所,抓到逃港者轻则关学习班,重则判刑,但依然拦不住想活命的人。
正午的太阳晒得河面发烫,陈伯看见上游漂下来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两手死死抓着块浮木,看见陈伯的船,拼命挥着手。陈伯划过去把他捞上来,年轻人腿上的肉被铁丝网刮得翻了起来,渗着血,怀里还死死抱着个布包,里面装着半块红薯。这是同村阿福的儿子,去年跟着父亲逃港没成功,被抓回来关了三个月,今天又试了。陈伯给他扔了块干粮,年轻人狼吞虎咽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叔,我这次一定要过去,我妈病重,要钱买药,这边工分不够,我爹在香港寄的钱不够花。”陈伯没说话,指了指对岸的方向,年轻人咬着牙扎进水里,没一会儿就没了踪影。陈伯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同乡、亲戚、甚至自己的儿子阿强,1965年的一个雨夜,也是这么游过去的,之后再也没回来,只偶尔寄点钱回来,给阿明买书包买钢笔。
那时候的宝安县,还不是现在大家熟悉的深圳,1979年之前它一直是广东省的一个普通边境县,1979年撤县设深圳市,1980年才正式挂牌成为中国经济特区,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鹏城的雏形。1949年之前,宝安其实是广东有名的富县,紧挨着香港,跨境贸易发达,港口、商铺、手工作坊到处都是,人均收入是内地的两三倍。但1949年之后边境封锁,跨境贸易直接叫停,紧接着集体化运动开始,所有私营工商业都被收归国有,私人做小生意、搞手工业都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宝安的经济一下子就垮了。
到1972年,宝安全县已经退化成纯粹的农业县,隶属惠阳地区,下辖南头、蛇口、龙华等几个公社,三十万人口里大部分都是农民,靠种水稻、甘蔗、荔枝为生。但即便是种地,日子也过不下去:人民公社(People's Commune / ˈpiːpl kəˈmjuːn)的工分制(work-point system / wɜːrk pɔɪnt ˈsɪstəm)下,一个壮劳力干一天活才能拿8分工分,8分工分折合8分钱,一年干满300天也就赚240块钱,平均每个月20块,而当时香港的一个普通建筑工人,一个月就能赚500港币,是陈伯收入的25倍。官方统计的1978年数据更直观:宝安县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只有197元人民币,而同期香港人均年收入是3800港币,差距刚好是20倍,也就是概要里提到的“1/20”的由来。
穷到什么地步?1970年全县粮食亩产只有320斤,比广东全省平均水平低120斤,因为太多壮劳力逃港,田地没人种。村里一年到头吃的是红薯粥、咸菜,只有过年才能吃上一点猪肉,很多孩子连衣服都穿不上,光着脚跑。陈伯家的情况还算好的,有渔船能打点鱼换钱,很多没有渔船的农户,只能靠工分吃饭,一年到头分不到100斤粮食,要吃三四个月的返销粮——也就是国家调拨的救济粮,不然就会饿肚子。1978年的时候,宝安县每年要吃国家2000万斤返销粮,相当于全县粮食总产量的六分之一。
边境管控是当时宝安最核心的政策,从1950年代开始,政府就把“防逃港”当成了头等大事。深圳河沿线拉起了铁丝网,每100米设一个哨兵,晚上有探照灯来回扫,沿河村庄的村民要办“边境居民证”才能靠近河边,不然就会被当成逃港者抓起来。村里的大喇叭天天喊“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防逃港保家园”,学校里也天天教孩子“香港是资本主义地狱,不能去”。但现实是,对岸的灯一天比一天亮,这边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口号喊得再响,也挡不住饿肚子的人。
1960年到1979年的二十年间,宝安县逃港的人数累计超过10万,当时全县才30万人,相当于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逃过港,或者正在想办法逃港。逃港的高峰是1972年,也就是陈伯遇到那个年轻人的那一年,全年逃港人数超过5万,边防军抓都抓不过来。很多巡逻的兵也是本地人,看着是亲戚邻居,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偷偷扔个救生圈,放他们游过去——大家都穷,都知道对岸能活命。
逃港的代价是血淋淋的。陈伯认识的人里,有3个逃港的时候被水流冲走淹死了,2个被铁丝网刮得伤口感染死了,5个被抓回来判了劳改,最长的判了5年。1972年夏天,有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因为弟弟饿得不行,想逃去香港打工赚钱,游到一半被铁丝网刮破了腿,疼得晕了过去,沉到水里,三天后尸体才被打捞上来,肚子还鼓着,手里攥着给弟弟买的半块糖。还有个小伙子,逃港的时候被巡逻的狗咬了,没打狂犬疫苗,回来之后疯了,天天跑到河边喊“我要过去”,没过半年就死了。
> 【数据看板:1978年宝安与香港核心指标对比】 > | 指标 | 宝安县 | 香港 | 差距 | > | --- | --- | --- | --- | > | 人均年收入 | 197元人民币 | 3800港币 | 约1:20 | > | 人均GDP | 368元人民币 | 5895美元 | 约1:80 | > | 城镇最高建筑 | 3层供销社 | 15层住宅楼 | 1:5 | > | 农村通电率 | 58% | 100% | | > | 人均粮食占有量 | 280斤/年 | 400斤以上(含进口) | 约1:1.4 |
逃港的人也不是都过上了好日子,很多人游过去之后没有合法身份,只能打黑工,住在笼屋(cage home / keɪdʒ hoʊm)、天台屋里,干的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建筑工人、洗碗工、清洁工,一天干十几个小时,赚的钱除了房租,大部分都寄回老家给家人。陈伯的远房侄子陈福就是其中之一。1975年冬天,陈福刚出生的儿子饿得直哭,家里连半斤小米都没有,他咬咬牙,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扎进了深圳河。游到一半的时候刚好赶上香港的寒潮,水温只有十度,冻得他半条胳膊都没知觉了,爬上岸的时候被香港警察抓了,关了3个月移民监狱,出来之后没有身份,只能住在九龙深水埗的笼屋里,一个床位一个月要50港币,他只能去建筑工地打黑工,一天干12个小时,搬水泥、扛钢筋,一天能赚80港币,但是要扣掉30港币的“中介费”,剩下的钱除了房租,大部分都寄回宝安给老婆孩子买粮食。1980年他回来探亲的时候,陈伯差点没认出来,原来精瘦的小伙子变得又黑又壮,手上全是老茧,他带回了两斤白米、半斤猪肉、一台日本产的半导体收音机,那是陈伯第一次听见邓丽君的歌。陈福后来成了深圳最早的一批个体户,开了个杂货店,1990年的时候就买了桑塔纳,成了村里的首富。
> 【侧边栏:逃港者的身份困境】 > 1979年之前,香港对内地逃港者没有合法安置政策,逃港者无法申领香港身份证,不能享受公立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一辈子都是“黑户”。直到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内地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协商,才有一部分逃港者通过“单程证”或者“来港定居”政策获得合法身份,很多人直到晚年才第一次合法回到内地探亲。
陈伯自己也曾偷偷划过船去香港卖鱼。1976年的一个晚上,他划着船到香港新界的码头,把半船鲫鱼卖了,赚了35港币,回来之后给阿明买了件的确良衬衫,还买了半袋大米,那是阿明第一次吃上纯白米饭,孩子吃得小肚子圆滚滚的,抱着他的腿说“爷爷真好”。那次冒险差点被抓到,巡逻的边防兵听到船声,举着枪喊“干什么的”,陈伯赶紧把船藏在芦苇荡里,大气都不敢出,等兵走了才敢出来。那次之后他再也不敢去了,他知道,一旦被抓到,不仅自己要坐牢,阿明也会受影响,考不了学,当不了兵。
那时候的宝安,除了农业,几乎没有其他产业。1978年全县的工业总产值只有2100万元人民币,大部分是供销社下属的碾米厂、榨糖厂,总共不到10家,最大的厂只有20多个工人,生产点酱油、火柴、盐,连个像样的服装厂都没有。年轻人除了种地,几乎没有别的出路,村里的小学毕业之后,要么回家种地,要么逃港,考大学的人极少,1977年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宝安全县只有3个人考上了大学,比例是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
> 【冷知识:1949年前的宝安有多富?】 > 1949年之前,宝安是广东著名的商贸县,南头镇是珠江口西岸的贸易中心,有上千家商铺、几十家手工作坊,还有通往东南亚的海运码头,人均收入是当时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甚至有“小香港”之称。边境封锁之后,这些优势全部消失,南头镇从繁华的商埠变成了只有几百户人家的小渔村,直到1980年经济特区设立之后才重新发展起来。
1977年的冬天,陈伯遇到了让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事。那天他正在补渔网,看见河对岸游过来一个妇女,怀里抱着个刚满周岁的孩子,是他在蛇口的远房亲戚阿香。阿香的男人1968年逃港去了香港,之后再也没回来,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实在养不活,就想抱着孩子游过去找男人。她游到一半的时候,腿被铁丝网刮破了,疼得动不了,抱着孩子在水里泡了半个多小时,刚好被陈伯的船捞上来。阿香冻得嘴唇发紫,孩子在她怀里哇哇哭,陈伯把自己的棉袄脱下来给她们裹上,又给她们扔了块红薯。阿香吃了两口,抱着孩子又要往水里扎,陈伯赶紧拉住她:“你疯了?这么冷的天,孩子会冻死的!”阿香哭着说:“叔,我没办法啊,孩子已经三天没吃米了,再饿下去就死了,对岸就是他爹,能活命。”陈伯说不出话,他知道阿香说的是真的,他指了指对岸的方向,阿香抱着孩子,咬着牙扎进了水里,没一会儿就没了踪影。陈伯后来再也没见过阿香,只知道她游到对岸之后,被香港的警察抓了,关了半个月,后来找到她男人,在香港生了个儿子,1990年的时候回来过一趟,已经是个穿着时髦的香港太太了,给陈伯带了两瓶XO酒,陈伯舍不得喝,放到现在还在柜子里摆着。
那时候的宝安,还有很多偷偷做跨境小生意的人,比如把内地的荔枝、甘蔗运到香港卖,换回粮食、日用品。1978年荔枝丰收的时候,一斤荔枝的收购价只有2分钱,但是运到香港能卖2港币,差价是100倍,很多人冒着被抓的风险,晚上偷偷划船过去卖。陈伯的邻居老周,1973年的时候偷偷划船运了一船荔枝过去,赚了200港币,回来之后被人举报,被大队批斗了三天,家里的粮食都被没收了,后来他一气之下,1974年又逃港了,再也没回来。陈伯曾经也想过跟着老周一起卖荔枝,但是想到阿明还小,不敢冒险,只能守着渔船,打点鱼换钱,勉强维持生活。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消息传到宝安的时候,陈伯正在船上打渔。他听船上收音机里说,中央要搞改革开放,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他当时半信半疑,觉得跟以前的口号没什么两样,直到1979年1月,广东省委的干部下来调研,在村里开大会,说中央要在宝安搞“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 / ˈspeʃl ˌiːkəˈnɑːmɪk zoʊn),允许宝安跟香港做生意,允许办工厂,陈伯才觉得,日子好像真的要变了。
当时县里开大会,县委书记站在台上说:“以前我们堵逃港,堵了二十年,越堵人越少,现在我们不堵了,我们要搞开放,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赚到钱,不用逃港也能过上好日子。”台下的村民半信半疑,有人问:“真的能跟香港做生意?不会抓我们吗?”县委书记说:“中央批准的,放心做,不会抓。”陈伯当时站在台下,手里攥着刚发的10块钱奖金,是县里奖励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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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s #逃港潮 #宝安 #改革开放 #人物故事 #数据看板`
1972年的夏天,深圳河的水温升到了二十七度,陈伯蹲在船头补渔网的时候,看见对岸香港新界的霓虹灯又亮了起来,红绿的光映在水面上,晃得他眼睛发花。他今年七十岁,脸上的皱纹像被盐蚀过的船板,左手虎口有一道三厘米长的疤,是三十年前打渔的时候被渔叉划的。他脚边的木船是祖上传下来的,船板补了又补,划起来还会吱呀响,这是他全部的家当,船头摆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子,里面装着半块化了的奶糖、一颗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