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封神
第一章:重读封神
你书架上的那本《封神演义》,很可能已经有几年没被翻开了。书页泛黄,封面磨损,搁在《三国演义》和《红楼梦》之间,位置尴尬——前者你时不时会抽出来对照某段历史叙事,后者干脆被你列为「床头读物」,而夹在中间的《封神演义》,既不像正史那么严谨,也不像其他小说那么日常,它属于那种「知道重要但说不上来为什么重要」的存在。如果你是一位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宗教学或民俗学的专业人士,这种「知道重要但说不出所以然」的模糊感觉,或许正是你在2025年应该把它重新取下来的最直接理由。
过去四十年,《封神演义》的学术处境发生了一次不易察觉但意义深远的位移。从1980年代柳存仁对明代神魔小说与道教关系的系统梳理,到浦安迪把《封神》纳入「四大奇书」比较框架的尝试,再到李亦园、马昌仪从人类学和民间信仰角度对封神叙事的解读,以及程国赋等中文学者对版本流传和叙事结构的重新审视,《封神》正在从「被遗忘的通俗读物」变成「等待被重新理解的复杂文本」。与此同时,一个新的对照系也从外部压过来:2023年乌尔善的《封神》三部曲电影、2019年《哪吒之魔童降世》以50亿票房掀起的动画浪潮、以及更早从黄玉郎漫画到各类网络游戏的IP改编浪潮,正在以一种高度浓缩的方式重新定义「封神世界」在公众想象中的面貌。当代改编越成功,原著文本被遮蔽的程度就越深——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反讽。
所以问题来了:在2025年,把《封神演义》从书架上取下来重读一遍,这件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究竟何在?它是否还能为已经熟悉这个领域的专业读者提供任何新的东西?或者说,我们是否应该承认《封神演义》在文学史上的「二流」地位——它就是一部文人整理民间传说、写作技巧参差不齐的通俗小说,在明代四大奇书的光芒下没什么可挖掘的?
这一章要做的事情,是为「重读」这个动作本身做一次辩护。这个辩护不是通过宣称《封神》是「被低估的杰作」来完成——那种说法廉价且不诚实——而是通过梳理文学史叙事本身的偏见、学界四十年重新评估的具体成果、以及当代改编与原著文本之间的张力,来展示《封神》这部文本在当下学术语境中重新打开的可能性。
一、「二流」标签的历史:一部文学接受史的简要勾勒
把《封神演义》定位为「二流小说」的传统,几乎和现代中国文学史的诞生同步。1923年,鲁迅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小说史时,把《封神演义》归入「神魔小说」的范畴,在他看来,这类小说的特征是「侈谈神怪,专说天道玄远之事」,且与正统文学趣味相去甚远。鲁迅对《封神》的评价并不算严厉,但已经埋下了后来评价的基调:它是一部「敷衍三教」,「以神魔为主要题材」的小说,其文学价值主要在于「记录」而非「创造」。这一评价的关键不在于贬低,而在于隐含的判定标准:一部小说的价值,应该在于它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或者对叙事技巧的革新——而《封神》这些方面都不突出。
胡适在1920年代对古典小说的研究,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评价。胡适的文学史观是一种进化论的文学史观——他相信文学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粗糙到精致的发展过程,神魔小说在他看来属于「进化链」上较低的位置,因为它们依赖于「迷信」和「荒诞」的题材。胡适在《〈西游记〉考证》中对神魔小说的处理方式——把它们视为民间传说和宗教思想的文学化呈现——后来被郑振铎、孙楷第等人继承下来。郑振铎在1930年代的《中国文学史》中,把《封神演义》的价值主要定位为「保存了许多民间传说和道教故事的文学载体」,而非一部具有独立文学价值的作品。
这套评价话语的核心逻辑是:通俗叙事 = 简单的叙事 = 文学价值较低。这个等式之所以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中如此稳固,是因为它背后站着一个更根本的信念:真正的文学是「高雅」的,是文人独立创造的、体现了个体精神追求的作品,而通俗文学则是商业化的、迎合大众的、缺乏个体精神印记的产物。这个信念从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叙事的主导逻辑,《封神演义》在这种叙事里几乎注定要处于下层的位置——它不是文人独立创作的小说(许仲琳的身份至今存疑),它服务于商业出版市场(明代中后期书坊经济兴起),它的题材依赖于已有的传说和宗教材料,它的人物塑造是类型化的、缺乏心理深度的——所有的特征都指向「低」的评价。
但这里有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当我们用士大夫文学的标准去评估通俗叙事时,我们是否从一开始就已经设定了一个不利于通俗叙事的结果?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简单的「是」或「否」,而是需要更仔细地考察通俗叙事本身的复杂性。
《封神演义》的复杂性,首先体现在它的文本构成上。这部小说的素材来源异常庞杂——它包含了《武王伐纣平话》、《三教源流搜神大全》、《有夏志传》、《有商志传》、各种道教科仪文本、以及大量口头流传的传说——这些素材被整合进一个统一的封神宇宙观之中,但整合的方式绝不是简单的拼贴。文本中至少有三种话语系统在同时运行:道教的内丹修炼话语、儒家的大义名分话语、以及民间信仰中的因果报应话语。这三种话语系统在小说中不是和平相处的,而是相互矛盾、彼此冲突的——这恰恰是这部小说最值得关注的特征之一。
举例而言,纣王在文本中的形象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暴君」形象。他被女娲的美貌所吸引而题诗亵渎,这一情节表面上是「红颜祸水」的叙事套路,但仔细分析会发现,这个情节实际上承担了多重功能:它启动了整个封神故事的天命框架(女娲派遣三妖加速商朝覆灭),它揭示了「天命」与「人欲」之间的张力(纣王是否可以为自己的命运负责?),它也引出了一个核心问题——女娲作为「圣人」派遣三妖祸乱人间,这在儒家伦理中是否构成道德困境?这些问题在小说的叙述中并没有被明确解答,而是以故事推进的方式被不断延宕、被新的情节所覆盖。这不是「简单叙事」的特征。
再比如哪吒这个人物。在原著中,哪吒的出身是一个典型的「道教灵童转世」叙事——他是太乙真人的弟子转世,灵珠化生,奉命来到陈塘关辅佐周室。这个出身设定赋予了哪吒一系列看似「合理」的超能力,但也制造了根本性的叙事矛盾:如果哪吒是奉天命来到人间,他为什么会「闹东海」?为什么会在陈塘关做出那些看似违背天命的行为?原著对此给出的解释是「这是天数」,但「天数」本身就是一个未经审视的概念,它在文本中不断出现,又不断制造新的问题。这种对核心概念的不反思状态,恰恰是某些文学评论者将《封神》视为「简单叙事」的理由——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不反思恰恰可能正是原著叙事的内在逻辑之一:封神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天命」未完成的、被反复讨论但始终未被解决的问题。
二、文学史叙事的方法论局限:当我们在评估《封神》时,我们究竟在用什么标准?
上一节描述的文学史叙事,其方法论基础是五四以来形成的「进化论文学史观」。这种文学史观有两个核心假设:第一,文学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第二,文学的价值取决于它在「进化链」上的位置。这两个假设在20世纪初的中国学术语境中是有其合理性的——它们为新文学运动提供了合法性论证,也为整理国故提供了框架。但当我们用这种文学史观去评估《封神演义》时,我们实际上在用一套为「文人独立创作」设计的标准去评估一部本质上属于「集体创作、世代累积」的作品。
《封神演义》的「集体性」是它被低估的根本原因之一。这部小说不是一个人在某个时刻独立完成的文学作品,而是跨越了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由无数人参与的累积式创作的产物。从南宋的《武王伐纣平话》到元明的各种改编本,再到明代的《封神演义》定本,这部作品的形成过程本身就内嵌着一个「叙事传统」——一个关于商周之际的天命变革、关于神魔斗法、关于封神宇宙观的叙事传统。原著的作者(或整理者)许仲琳(或陆西星,取决于写作距离),他在文本中所做的事情,更接近于一个「传统编纂者」而非「独立创作者」——他整合已有的素材,编入新的情节,赋予统一的叙事框架,但他并没有创造全新的故事。
这种「累积式创作」的特征,在五四以来的文学史叙事中几乎注定要被低估。因为「进化论文学史观」预设的评估对象,是那种「独立创作者在特定历史时刻创造了具有突破意义的作品」的图景——比如施耐庵之于《水浒》、曹雪芹之于《红楼梦》、吴承恩之于《西游记》。这些作品的「独立性」和「突破性」是它们在文学史上获得高位的关键。但《封神演义》不满足这个模式——它是一部「传统」(正在被改写、累积、重塑),而「传统」在进化论框架里几乎等于「落后」。
但如果我们换一个框架来看《封神演义》,情况会完全不同。如果我们不是从「独立创作」的角度去评估,而是从「叙事传统的整合与转化」的角度去评估,那么《封神演义》的复杂性就会立刻显现出来。这部小说在整合已有素材时所做的选择、所建立的关联、所赋予的意义——这些工作并不比「独立创作」简单,反而可能更难。因为「独立创作」只需要对自己负责,而「整合转化」需要在尊重传统素材的同时建立新的叙事逻辑,而这种处理方式恰恰可能创造出比「独立创作」更复杂的文本。
这并不是要为《封神演义》辩护说它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那种辩护廉价且不必要。这里的论点更具体:当现有的文学史叙事框架不能充分评估《封神演义》的复杂性时,我们需要意识到这种叙事框架本身的局限性,而不是用它来给《封神》下一个「二流」的判决。这种自我反思在学术上看起来像是常识,但在实际的文学史评价中其实并不常见。
三、四十年的重新评估:从柳存仁到程国赋
在过去四十年里,对《封神演义》的学术评估发生了一次静悄悄但意义深远的位移。这位移动的代表人物包括柳存仁、浦安迪、李亦园、马昌仪、程国赋等学者,他们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出发,对《封神》的复杂性进行了重新审视。
柳存仁的研究是这次重新评估的早期代表。他在1970到1980年代发表的关于明代神魔小说与道教关系的研究中,把《封神演义》放在了明代道教史的背景下重新审视。他的研究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封神演义》中大量的法术描写、神仙谱系、阵法设定,都不是小说家的想象,而是有具体的道教经典和科仪作为依据的。这意味着《封神》的作者不是一个「对道教一无所知、靠想象写神怪」的通俗小说家,而是一个对明代道教传统有深入了解的写作者——他甚至可能是道教内部的某位高人或与道教有密切关系的人(陆西星说即由此而来)。
柳存仁的研究最重要的贡献是方法论层面的:他示范了如何用宗教史的眼光去阅读一部被视为「通俗」的小说。这种阅读方式让我们看到,小说中的每一个看似荒诞的情节——比如十绝阵、红沙阵、落魂阵——都不是随手写就的,而是有具体的神学依据和科仪背景的。这意味着《封神》的复杂性不是表面的「情节曲折」,而是深层的「世界观建构」。一部能够建构如此完整、如此自洽的神魔世界的文本,它的文学价值不应该被简单地归类为「二流」。
浦安迪(Andrew H. Plaks)的贡献则来自比较文学的角度。浦安迪在《四大奇书》中将《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金瓶梅》并列为明代四部最重要的叙事作品,并分析了它们的叙事结构。尽管浦安迪没有把《封神演义》纳入他的「四大奇书」框架(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奇书」概念本身有特定的历史指向),但他对「奇书」叙事结构的分析方法——特别是对「文白参半」、「冷热对照」、「多层视点」等叙事技巧的分析——为重新评估《封神》的叙事技巧提供了工具。如果用浦安迪的分析框架去看《封神》,我们会看到这部小说在叙事上的复杂性远超传统评价所暗示的:它的「冷热对照」处理(比如对纣王暴行的冷叙述与对周室仁政的热叙述)、它的多层视点(比如不同人物对「天命」的不同理解),都是值得深入分析的对象。
李亦园和马昌仪的研究则从人类学和民间信仰的角度切入。李亦园在1980年代对中国民间信仰的研究中,把《封神演义》视为理解中国民间宗教世界的重要文本——这部小说虽然不是民间信仰的直接产物,但它系统地整理和编码了民间信仰中的神仙谱系、神魔关系和因果观念,是研究中国民间宗教想象的重要材料。马昌仪则在她的研究中更具体地关注了《封神》与民间传说的关系,指出这部小说中的很多情节直接来自民间流传的口头传说——这意味着《封神》不是一部「文人独自创作的」作品,而是一部「文人记录并改写民间传说的」作品——这种「记录与改写」的双重性本身就是一种复杂性。
程国赋等大陆学者在1990年代以后的研究,则把焦点放在了《封神》的版本流传和叙事结构上。程国赋的《明代小说史》等著作对《封神》的版本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指出这部小说存在多个版本系统,不同版本之间在情节、人物、甚至主题上都存在差异。这意味着「《封神演义》这部文本」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实体,而是一个由多个版本构成的「文本家族」——而要理解这部小说的复杂性,就必须面对这种版本间差异带来的张力。
这种四十年来的重新评估,并不是要把《封神演义》抬升到「伟大文学」的层级——这种抬升既不必要也不诚实。这次重新评估的真正意义在于,它示范了如何用更细致的学术眼光去阅读这部文本,从而揭示出它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是之前「二流小说」的标签所掩盖的。
四、当代改编与原著的张力:以哪吒为例
过去十年,《封神演义》在公众想象中的形象越来越被影视改编所塑造。2019年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以超过50亿票房创下中国动画电影的纪录,2023年乌尔善的《封神》三部曲第一部也获得了商业和口碑上的双重成功,再加上从黄玉郎漫画到各类网络游戏的持续IP改编,《封神》在2025年的公众想象中已经和乌尔善电影中姬发的英雄叙事、哪吒动画中「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现代励志叙事深度绑定。这种绑定带来的结果是:公众对《封神》的「第一印象」已经不再是原著,而是某种当代改编。
但更值得专业读者关注的问题是:当代改编与原著文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这些改编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了原著的精神,在多大程度上抽空了原著的核心?
《哪吒之魔童降世》是一个很好的分析案例。这部电影最引人注目的主题之一,是「我命由我不由天」。这个口号式的表达,在2020年代的中国语境中具有强烈的共鸣——它呼应了青年文化中关于「自我决定」、「反叛命运」、「挣脱预设」的集体想象。但如果我们把这个主题放回原著第七十七回中哪吒在金光阵中被迫「认父」的场景,我们就会看到一个截然不同的「天命」处理。
原著中哪吒与父亲李靖的关系,是整个《封神》叙事中最复杂的家庭关系之一。在原著的早期情节中,哪吒闹东海、打龙王、射死碧云童子、得罪石矶娘娘——这些情节构成了一个「叛逆少年」的形象。但原著对哪吒的处理远比这个形象更复杂:当哪吒「剔骨还父、析肉还母」之后,他的灵魂无处可去,最终被太乙真人以莲花重造——这个情节意味着哪吒与李靖之间的父子关系并没有因为「剔骨还父」而真正结束,反而以一种更扭曲的方式延续下来了。在金光阵中,哪吒被迫面对李靖——而他面对的方式不是反抗,而是「认父」——这个「认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出于天命、阵法压力、以及父子关系本身的不可切断性。
哪吒的「认父」场景在原著中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叙事时刻。它涉及多个层面的张力——个人意志与天命的张力、个人选择与家庭伦理的张力、道法传承与血缘关系的张力——这些张力在原著中并没有被明确解决,而是以叙事推进的方式被不断悬置。但《哪吒之魔童降世》对这一关系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电影把哪吒与李靖的关系处理成了一个「理解与和解」的故事——李靖在电影中被重塑为一个默默支持儿子的父亲形象,他甚至愿意以自己的性命换取哪吒的生存——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感人,但它从根本上抽空了原著中「认父」场景的复杂性。在原著中,「认父」之所以构成张力,恰恰是因为它不是「理解」,而是「不可理解」——父子之间的裂痕是天命结构的一部分,不是可以通过温情来弥合的。
「我命由我不由天」这个口号所代表的现代价值观,在原著的哪吒叙事中是缺席的——甚至是被否定的。原著的哪吒最终是接受天命的——他接受了「认父」这个看起来「不合理」的行为,因为他意识到这是天命结构的一部分。这种接受不是「屈服」,而是一种更复杂的「参透」——参透了天命本身的运作方式。但电影版的哪吒拒绝接受这种宿命逻辑,他用自我牺牲(「我自己的命自己扛」)的方式重新定义了「天命」与「自我」的关系。这种重新定义在情感上是有力的,在商业上是成功的,但在文本上是一个根本性的简化。
类似的简化在《封神》三部曲电影中也有体现。乌尔善的电影把原著中复杂的商周之争处理成了一个英雄成长的故事——姬发从对父亲的崇拜到对真相的追寻,从「服从天命」到「承担天命」——这种处理方式呼应了现代观众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期待,但它简化了原著中关于「天命」与「人欲」、「正邪」与「善恶」、「神」与「人」之间复杂关系的讨论。
这种简化并不是说当代改编「不好」——当代改编有其自身的艺术逻辑和时代精神,它们的简化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要的。但对专业读者来说,看到这种简化如何发生,看到改编在何处挪用了原著、何处抽空了原著、何处改写了原著——这种对照阅读本身就是一种有学术价值的活动。它让我们不仅理解改编作品本身,更理解原著文本在被改编时所经历的「变形」——而这种变形本身又揭示了原著的某些潜在维度。
五、本书的方法论:回到许仲琳的文本肌理
基于前面的讨论,本书的方法论立场可以概括为:回到《封神演义》的文本肌理本身,做一次多学科并置的细读。
「文本肌理」这个说法需要稍作说明。它指的是文本表层之下的结构——包括叙事结构的内在逻辑、人物关系的潜文本、话语系统的多重叠加、以及版本流传所留下的痕迹。这个概念不同于「文学价值」——「文学价值」是一个评价性的概念,而「文本肌理」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本书的目标不是对《封神演义》的文学价值下一个最终的判决,而是尽可能细致地描述这部文本的复杂性,从而为专业读者提供继续研究的基础。
「多学科并置」是这个方法论的核心。具体来说,本书的方法论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第一,版本学层次。《封神演义》存在多个版本系统,包括明刊本、清刊本、以及各种节选本和改写本。不同版本之间在情节、人物、甚至主题上都存在差异。要真正理解这部文本,就必须面对这些版本差异。比如,「哪吒闹东海」这一情节,在不同版本中的处理方式就存在差异——某些版本更强调哪吒的「叛逆性」,某些版本则更强调哪吒的「被迫性」。这种版本间的差异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传统本身的多样性」问题。
第二,文献学层次。《封神演义》中涉及大量的道教经典、佛教文献、儒家典籍、以及民间传说。要理解这部文本的复杂性,就必须把这些文献背景纳入分析——十绝堂与道教的内丹学有什么关联?昆仑山的描述与道教的洞天福地系统有什么关系?封神榜的神谱与《三教源流搜神大全》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不是「考据」问题,而是「文本理解」问题——不熟悉这些文献背景,就无法真正理解《封神》的叙事逻辑。
第三,宗教学层次。《封神演义》本身就是一个关于天命、神魔、修炼、渡劫的宗教宇宙的叙事文本。要理解这部文本,就必须把它放在中国宗教史的语境中——特别是放在宋元明清时期道教和民间信仰的互动中。这种宗教背景不是「装饰」,而是文本意义生产机制的一部分。
第四,社会学层次。《封神演义》成书于明代中后期,这是一个商业出版兴起、城市文化繁荣、士绅阶层壮大的时代。要理解这部文本,就必须把它放在明代中后期的社会语境中——这部小说为什么会在这个时代出现?它的读者群是谁?它如何回应了当时的社会焦虑?这些问题的答案会让我们看到这部文本的「社会性」——它不是孤立的文学创作,而是社会文化语境中的一个产物。
第五,审美敏感层次。所有上述层次的分析,最终都要回到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