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思维:一门古老而常新的学问
语言与思维:一门古老而常新的学问
在人类思想史上,很少有问题像“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这样,既古老又常新。说它古老,是因为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就已经开始严肃地追问:我们的思想是否必须借助语言才能存在?语言是我们认知世界的窗户,还是我们认知世界的牢笼?这些问题至今仍在哲学系、语言学系和认知科学实验室里被反复讨论。说它常新,是因为每一代思想家都带着新的问题意识、新的研究工具和新的理论视角重返这些根本问题,从而不断刷新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理解。
让我们从一个我们每个人都熟悉却又深感困惑的现象开始:如果我们从未学过某个概念所对应的词语,我们是否还能思考这个概念?举例来说,中文里有一个词“缘分”,它表达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相遇或事物之间联系的命定感。在西方文化中,虽然人们也有类似的直觉体验,但“缘分”这个概念本身并未作为一个独立词语存在于英语、法语或德语中。那么,一个从未接触过中国文化的英美人,是否能够清晰地思考“缘分”所涵盖的全部含义?如果不能,那么语言是否在某种意义上“限制”了或“塑造”了他们的思维?反过来,一个自幼浸润在中文语境中的中国人,在获得了“缘分”这个词语之后,是否获得了一种英美人所没有的认知能力,能够更敏锐地觉察到生活中那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联系?
这些问题看似抽象,却关系到人类认知的根本性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理所当然地认为,语言只是思想的“外壳”——我们先有了想法,然后用词语把这些想法包装起来,通过说话或写字传达给他人。思想是“内容”,语言是“形式”;思想是“原料”,语言是“工具”。然而,这种直觉是否正确?语言与思维之间究竟是工具与使用者之间的外在关系,还是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语言仅仅是表达已知思想的媒介,还是参与建构思想本身的必要条件?
这些追问构成了本书的核心问题意识。在接下来的十五章中,我们将踏上一段跨越哲学、语言学、认知科学、人类学和神经科学的智识之旅,去探索语言与思维之间那张错综复杂的关系之网。我们将看到,这个问题如何从古希腊的辩论厅延伸到当代的脑成像实验室,从抽象的形而上学思辨转变为精密的实证科学研究。而贯穿这条漫长历史线索的,始终是那个看似简单却极难回答的问题: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还是思维本身的一部分?
一、西方哲学传统中的语言问题
古希腊的奠基:从赫拉克利特到柏拉图
语言问题的哲学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的源头。古希腊人用“逻各斯”(logos)这个词来指代理性、言语和语言。这个词的选择本身就意味深长:它暗示了古希腊哲学家从一开始就将理性(logos作为理性)与言语(logos作为语言)视为同一回事。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约公元前535年—前475年)可能是最早系统阐述这一观点的哲学家之一,他认为logos是贯穿宇宙的普遍理性原则,而人类通过言语和思维来分有这种理性。这一洞见为后世关于语言与理性同一性的讨论奠定了基础。
然而,真正使语言问题成为哲学核心议题的,是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8年—前348年)。在他的对话录《克拉底鲁篇》(Cratylus)中,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之口探讨了一个根本问题:事物的名称(name)是自然地、正确地属于事物的,还是仅仅通过约定俗成而获得其意义?这场讨论涉及三个核心立场:第一,赫摩根尼(Hermogenes)提出的约定论,认为名称没有天然的准确性,名称与事物之间的联系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约定;第二,克拉底鲁(Cratylus)提出的自然论,认为每个事物都有它天然正确的名称,正确的名称与事物之间存在本质的、自然的联系,词语是对事物真实本质的模仿;第三,苏格拉底/柏拉图本人的中间立场,既承认约定在语言形成中的作用,又认为真正正确的名称应当反映事物的真实本质。
在讨论过程中,柏拉图提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区分,这就是词源学分析的方法。苏格拉底在对话中尝试通过分析词语的构成来揭示其意义,这种方法后来被称为“词源学”(etymology)。柏拉图试图表明,通过分析词语的起源和构成,我们可以发现词语与它们所指称的事物之间的真实联系。例如,在分析“真实”(aletheia)一词时,苏格拉底指出它由“遗忘”(lethe)的否定前缀“a-”构成,因此真实就是“不可遗忘的东西”,这暗示着真理具有一种持久的、不可磨灭的性质。这种词源学分析虽然在后世语言学家看来往往缺乏科学性,但它揭示了古希腊哲学家对语言与事物本质之间关系的深刻关注。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另一个影响深远的观点,这就是著名的“洞穴隐喻”。在这个隐喻中,人类被比作居住在一个地下洞穴中的囚徒,他们背对洞口,面朝洞壁,只能看到火光投射在洞壁上的影子。在柏拉图的叙事中,这些影子代表我们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关于世界的印象,而火光则代表理性的光源。真正实在的,不是这些影子或印象,而是理念(Ideas/Forms)——那些超越感官经验的永恒不变的本质。在这个隐喻中,语言似乎只是对影子的描述,是与真正的知识隔着两层的东西。真正的知识是关于理念的直接把握,而语言——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语——都只是对这种直接知识的间接模仿和表达。
这一观点在柏拉图对诗人和修辞学家的批评中得到了进一步表达。在《理想国》第十卷中,柏拉图将诗人逐出理想国,其理由之一就是诗歌和语言描述的只是事物的表象而非本质。诗人用华丽的辞藻描绘了美的马、美的桌子、美的竖琴,但他们并不真正理解美的理念本身。从这个角度看,语言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中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它既是我们传达知识的主要手段,又总是低于真正的知识本身。语言是通向真理的必不可少的中介,但又永远不能等同于真理。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与语言
如果说柏拉图对语言持一种相当谨慎甚至不信任的态度,那么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年—前322年)则采取了一种更为务实和系统的方法。亚里士多德创建了西方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的逻辑学体系,而他的逻辑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套关于语言的逻辑学。在《工具论》(Organon)中,亚里士多德详细分析了命题、推理和证明的结构,这些分析至今仍是形式逻辑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对语言的哲学分析集中在几个核心问题上。首先是关于词语意义(signification)的问题。在《解释篇》(De Interpretatione)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口语中的词语是内心体验(pathemata)的符号,而书面词语则是口语的符号。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语,它们最终都指向心灵中的概念或思想状态。亚里士多德写道:“口语是心灵体验的符号,书面语是口语的符号。这与文字的情况是一样的——文字在不同民族中不相同,但这些民族的内心体验都是相同的,而他们的内心体验所涉及的事物也是相同的。”这段话包含了几个重要的洞见:第一,它区分了语言的形式层面(口语、书面语)和语言所表达的内心状态;第二,它暗示了概念或思维具有某种跨语言的普遍性——不同语言的人可以拥有相同的概念和思维状态;第三,它将语言首先定位为表达内心状态的手段,这与后来的一些语言理论形成了有趣的对比。
其次,亚里士多德对范畴(categories)的研究为后世关于概念结构与语言结构关系的讨论奠定了基础。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十种基本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拥有、动作、遭受。这些范畴被理解为最基本的存在方式或谓词类型。我们对世界的任何描述,归根结底都要落到这十种范畴中的某一种或某几种之上。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对西方哲学和语言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不仅构成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基础,而且直接影响了康德的先验范畴理论,甚至可以说影响了现代语言学中关于语法范畴的讨论。
第三,亚里士多德对定义(definition)的分析揭示了词语意义与概念结构之间的紧密联系。亚里士多德认为,定义揭示了一个词语的意义,而意义的揭示要通过“属加种差”的方法来完成:给一个概念下定义,就是指出它属于哪个更大的范畴(属),然后指出它与同一范畴中其他概念的区别(种差)。例如,“人”的定义是“理性的动物”——“动物”是属,“理性的”是种差。这种定义方法预设了概念之间的层级组织结构,而这种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任何特定语言。虽然用不同的语言给“人”下定义需要使用不同的词语,但定义所揭示的概念结构——包括种属关系和区别性特征——具有普遍性。
亚里士多德的语言哲学虽然相对低调,但他的逻辑学和分析方法为后来的语言哲学研究提供了基本框架。他在词语与概念之间、概念与世界之间所做的区分,成为西方哲学处理语言问题的标准范式。然而,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现代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对这种范式提出了深刻的质疑。
中世纪的语言争论:唯名论与唯实论
古希腊哲学对语言问题的讨论,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中世纪哲学家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专名和像“人”这样的普通名词,它们指称的是什么?它们指称的是实际存在的事物,还是只是人心中的观念?围绕这个问题,哲学家们分成了两大阵营,这就是著名的“唯名论”(nominalism)与“唯实论”(realism)之争。
唯实论(有时被称为“极端唯实论”)主张:普遍概念或共相(如“人”、“美”、“善”等)是真实存在的,它们不是人心的产物,而是独立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实体。柏拉图是唯实论的最著名代表,虽然他的理念论比中世纪的唯实论更为极端。中世纪的唯实论者如安瑟尔谟(Anselm)和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认为,普遍性是事物本身的属性,我们的概念之所以具有普遍性,是因为它们反映了事物的真实普遍本质。在这一框架下,语言中的普通名词之所以能够指称多个个别事物,是因为这些名词所代表的概念对应着世界中真实存在的普遍实体。
与唯实论相对的是唯名论。唯名论(有时被称为“温和唯名论”)主张:普遍概念并不指称任何独立存在的实体,它们只是人心的构造,是我们用来组织和概括个别事物的人工标签。威廉·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约1287年—1347年)是唯名论传统的最重要代表。他提出了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原则:如果不需要假设某种实体来解释某个现象,我们就不应当假设这种实体存在。根据这一原则,像“实体”或“本质”这样的形而上学概念,如果对于解释经验现象是不必要的,就应当被剃除。奥卡姆认为,普遍概念只是心灵对个别事物进行分组和概括的能力的产物,它们在心灵之外没有独立的存在。
这场争论对语言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唯实论预设了语言与世界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本质性的联系——词语之所以能够正确地指称事物,是因为词语与事物都分有同样的普遍本质。唯名论则暗示,语言与事物之间的联系是间接的、约定俗成的——词语只是标记心灵中形成的观念,而这些观念是否与事物相符合,是一个需要另外论证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还有一种被称为“概念论”(conceptualism)的中间立场。概念论承认普遍概念是存在的,但认为它们存在于人心之中而非心灵之外。概念论既反对唯实论将普遍性实体化的做法,也反对极端唯名论完全否定普遍概念有效性的做法。这种立场为后来的经验主义哲学和康德的先验哲学提供了思想资源。
近代哲学的转折:笛卡尔、洛克与莱布尼茨
17世纪到18世纪的近代哲学,在语言问题上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理性主义哲学家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年—1650年)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1632年—1704年)从不同的出发点出发,却都强调了语言问题的紧迫性。
笛卡尔哲学的核心是“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这一著名命题。笛卡尔通过系统的方法论怀疑,试图找到任何不可怀疑的知识基础。他怀疑感官经验的可靠性,怀疑物质世界的存在,甚至怀疑数学真理的绝对性,但最终发现:怀疑本身这件事是不可怀疑的——一个正在进行怀疑或思考的“我”必然存在。这就是“ cogito”(我思)的确立。
然而,笛卡尔的“我思”引发了一个语言哲学上的困难:如果“我思”是一个先于语言的、私人的内在状态,那么我们如何能够将这个内在状态传达给他人?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讨论了心灵与身体的关系问题,但他对语言的具体论述相对较少。不过,笛卡尔二元论的核心思想——心灵是独立于身体的非物质实体,而语言是心灵表达自身的手段——对后来的语言哲学产生了深刻影响。笛卡尔式的语言观将语言视为一种工具,它将内在的、非物质的心灵内容翻译成外在的、可交流的物质形式。
与笛卡尔同时代的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在其巨著《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1689年)中系统地讨论了语言问题。洛克认为,人类的心灵在出生时是一块“白板”(tabula rasa),没有任何天赋观念;我们所有的知识都来自于经验——通过感官我们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通过内省我们获得关于我们自身心理状态的信息。
在这一经验主义框架下,洛克详细分析了语言的功能和局限。他认为,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传达思想”(communication of ideas)。人们通过词语来标记他们心灵中的观念,并通过这些观念来指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洛克区分了词语的三重关系:第一,词语与心灵中相应观念之间的关系——这是词语的“意义”(signification);第二,词语与它们所指称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这是词语的“指称”(reference);第三,词语与他人心灵中相应观念之间的关系——这是词语的“交际功能”(communication)。
洛克对语言滥用的分析尤为精彩。他指出了语言使用中的几种常见错误:第一,“过度抽象”——人们使用抽象词语时并不清楚它们所代表的精确观念,导致思想模糊;第二,“偶然附带的观念”——词语在长期使用中会附带一些与核心意义无关的联想,干扰准确交流;第三,“语言的歧义”——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可能表示不同的观念。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洛克对“实体”词语的分析。在洛克看来,“实体”并不是一个直接可经验的观念;当我们说某物是某种实体(如“黄金”)时,我们只是将一组可感属性(如黄色、可熔性、重量等)归摄在一个名称之下。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属性为什么能够结合在一起,也不知道是否还有我们尚未发现的隐藏属性。洛克写道:“实体词语的真正意义和用途是什么?就是用简短的名称来标记一组这样的可感属性,以便于谈话的便利。”这一分析预见了后来休谟和现代语言哲学对形而上学实体概念的批评。
与洛克的经验主义形成对照的是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年—1716年)的理性主义语言观。莱布尼茨对语言问题有着深刻的兴趣,他提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创建一种“普遍语言”(characteristica universalis)和一种“理性演算”(calculus ratiocinator)。这种普遍语言将是一种完美的人工语言,它的每一个符号都代表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而概念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形式化的演算来表达。
莱布尼茨的普遍语言构想包含几个核心思想:第一,所有概念都可以分解为更基本的原始概念,就像数字可以分解为质数的乘积一样;第二,概念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符号操作来表示,类似于算术运算;第三,如果两个人对某个命题是否成立发生争议,他们可以通过将命题翻译成普遍语言并进行符号演算来解决争议。这种构想虽然没有完全实现,但它预示了现代数理逻辑和人工智能语言处理的研究。
莱布尼茨还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语言起源假说。他区分了“事实真理”(truths of fact)和“理性真理”(truths of reason)。事实真理是偶然的,它们的反面是可能的;理性真理是必然的,它们的反面是不可能的。他暗示,语言与事实真理相关,而理性真理可以通过纯粹的符号演算来发现。这一区分对后来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理论产生了直接影响。
康德的先验哲学与范畴结构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1804年)的哲学标志着西方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1781年)中,康德试图解决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间的长期争论。他既反对理性主义关于天赋观念的假设,也反对经验主义关于一切知识源于感官的极端立场。康德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调和方案:虽然我们的一切知识确实始于经验,但知识并非完全来自经验。
康德的核心论点是,我们的心灵并不是消极地接受感官材料,而是主动地以特定形式来整理和组织这些材料。康德将这些主动的组织形式称为“范畴”(categories)。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演绎”部分,康德列举了十二对范畴:统一性、多样性、全体性;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实体性、因果性、交互性;可能性、不可能性、存在性。这些范畴是先天地植根于我们的理性结构中的,它们不是从经验中学到的,而是使经验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
康德的范畴理论对语言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它暗示了人类认知具有某种普遍的结构。无论人们说什么语言,他们都用相同的先验范畴来组织经验。其次,它为概念结构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框架——我们的概念不是任意形成的,而是受到范畴的约束。第三,它引发了一个重要问题:康德的范畴与语言学中的语法范畴是什么关系?不同语言是否有不同的语法范畴?如果有,这些语言学范畴是否反映了不同的认知范畴?
康德对语言本身的讨论相对较少,但他在《实用人类学》中表达了一种有趣的立场:语言是人类理性的独特表现,因为它是人类表达思想的最完美手段。他区分了人类语言与动物“语言”(如鸟鸣、蜜蜂舞蹈等),认为后者只是对特定刺激的条件反射,而前者则是真正表达思想的行为。然而,康德并未深入探讨语言与思维的具体关系。
康德之后,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在20世纪建立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语言问题。这一新的语言学范式不仅改变了语言研究的面貌,也深刻影响了哲学、人类学、文学批评等各个学科。
二、语言学的独立与结构主义革命
从语文学到科学语言学
在索绪尔之前,西方对语言的研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19世纪以前,语言研究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语法学传统,关注的是正确说话和写作的规范;二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语文学传统,关注的重点是古典文献的校勘和解释。这些传统虽然积累了大量的语言知识和分析方法,但它们通常将语言视为一个静态的、封闭的系统,关注的是规范和标准而非变化和结构。
19世纪发生了一个重要的范式转变,这就是“历史比较语言学”(comparative linguistics)的兴起。这一学科的先驱是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1746年—1794年),他在1786年发表了一篇著名演讲,指出梵语、希腊语、拉丁语、哥特语、凯尔特语和波斯语之间存在惊人的相似性,这些相似性不可能是偶然的,它们表明这些语言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语言。这一发现开启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重建语言的“族谱”,追溯语言的分化历史。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另一位关键人物是雅各布·格林(Jacob Grimm,1785年—1863年),他就是著名的《格林童话》的编纂者之一。格林通过对日耳曼诸语言的系统比较,发现了语音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