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传奇的诞生
第 1 章:一部传奇的诞生
1754年,亨利·菲尔丁出版了他的最后一部小说《亚美尼亚人汤姆·琼斯》,这部作品在结构与主题上与七年前那部引起轰动的《汤姆·琼斯史》形成呼应,却也因作者思想的转变而呈现出微妙的不同。讽刺的是,仅仅两年后,菲尔丁便在贫困与疾病的交迫中于伦敦离世,终年不足五十岁。临终前,他或许已经意识到,自己用《汤姆·琼斯史》建立的那座文学丰碑,其影响将远超他个人的际遇。这部作品不仅是一位天才小说家的巅峰之作,更是十八世纪英国小说这种新兴文类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事件。本章要追问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菲尔丁要在1749年创作这样一部作品?是什么力量推动一位已经以《约瑟夫·安德鲁斯传》成名的讽刺作家,去书写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弃儿”故事?答案必须从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与社会的深层变迁中寻找。
一、散文的时代: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的诞生语境
要理解《汤姆·琼斯史》的诞生,首先需要理解它诞生于怎样的文学土壤之中。十八世纪初的英国文坛,小说这种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文体还远未确立自己的地位。彼时的英国文学主要由诗歌占据中心舞台,弥尔顿的史诗传统、德莱登与蒲柏的新古典主义诗歌构成了文学评价的最高标准。散文虽已有蒙田式的随笔传统,但在文学等级中往往被视为低于诗歌的次要文体。然而,正是在这种看似边缘的位置上,一场静默而深刻的文学革命正在发生。
这场革命的第一推动力来自阅读公众的急剧扩大。十八世纪的英国经历了持续的经济增长与人口膨胀,伦敦作为欧洲最大的城市之一,聚集了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群体。这些新兴读者既缺乏贵族精英所需的古典教育背景,也不需要以拉丁文阅读原典,他们需要的是用平易的英文写作、与当下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与此同时,印刷技术的进步与纸张成本的下降使得书籍与报刊的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据历史学家估计,十八世纪初英国的识字率已经显著高于欧洲大陆国家,到该世纪中叶,仅伦敦一地就有超过五十家印刷作坊在运作。这种技术与社会条件的结合,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阅读市场。
期刊文学的繁荣为这场变革提供了最直接的动力。从1709年艾迪生与斯蒂尔创办《旁观者》杂志开始,一种新型的散文文体进入了千家万户的客厅与咖啡馆。《旁观者》以每日一期的形式,用优雅而亲切的笔调谈论社会风尚、道德问题与日常生活,其发行量在当时的英国报刊中首屈一指,影响力远远超出文学精英的小圈子。艾迪生的著名文章塑造了“威沙特先生”这一虚构的观察者形象,他游走于伦敦社会各阶层,以敏锐而不失幽默的眼光审视世态人情。这种以平易散文书写现实生活、以虚构叙事者串联散漫内容的写法,为日后的小说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文体框架。更重要的是,《旁观者》的成功证明了用白话英文书写日常题材完全能够获得大众认可,并产生可观的商业回报。
在期刊文学之外,流浪汉小说传统从西班牙传来,为英国作家提供了另一种叙事资源。阿普柳斯、塞万提斯和巴耶-因克兰等西班牙作家的作品描述了底层人物在广阔社会中的游荡经历,以讽刺而同情笔法刻画世态炎凉。1736年,丹尼尔·笛福的遗作被以《鲁滨逊漂流记》续篇的名义出版,尽管这部后来被认定为《摩尔·弗兰德斯》的作品实际上出自另一作者之手,它却标志着这一传统与英国本土现实的结合。笛福(或其真正的作者)笔下的女主人公出身低微,在伦敦的监狱与街巷中历经沧桑,她的生涯构成了一幅十八世纪英国社会底层的全景图。这种以社会边缘人物的视角观照整个社会的叙事策略,与菲尔丁后来在《汤姆·琼斯史》中采用的策略形成了深刻的呼应。
正是在上述多重力量的汇聚下,小说作为一种独立文类的自觉意识开始浮现。1726年,乔纳森·斯威夫特出版《格列佛游记》,这部作品表面上是游记讽刺文学,实际上却以寓言形式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的荒诞与理性自身的局限。1740年至1741年间,塞缪尔·理查森先后出版《帕梅拉》和《克拉丽莎》,这两部作品被后来的文学史家视为英国小说成熟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后者,以其对女主人公内心世界的细腻刻画,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心理现实主义传统。也是在同一时期,1742年,亨利·菲尔丁出版了《约瑟夫·安德鲁斯传》,以戏谑摹仿理查森的写作手法为切入点,却在此过程中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喜剧史诗理论。
值得注意的是,早期英国小说的命名本身就反映了这种文类确立时期的困惑与探索。菲尔丁将自己的作品称为“散文体喜剧史诗”(a comic epic in prose),这一看似拗口的定义实际上包含着深刻的文类意识:他试图论证,小说这种新兴文体完全有资格与传统的史诗、悲剧并列,成为一种独立的、高级的文学形式。这一论断在今天看来或许理所当然,但在十八世纪中叶,它却是一项需要严肃论证的文学宣言。《汤姆·琼斯史》正是这一宣言的完整实践。
二、从讽刺到史诗:菲尔丁的创作转向
菲尔丁为何要创作《汤姆·琼斯史》?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追溯他在1742年《约瑟夫·安德鲁斯传》问世之后七年间的心路历程与艺术探索。这七年并非创作的空白期,而是积累、酝酿与蜕变的关键阶段。
《约瑟夫·安德鲁斯传》诞生于一个明确的文学论争语境之中。1740年,理查森出版《帕梅拉》,讲述一位女仆如何以贞洁与美德抵御男主人的引诱,最终不仅保全自身,还赢得了主人的尊重与爱情。这部作品一经问世便引发轰动,其道德寓意通俗易懂,情感描写细腻动人,迅速成为畅销书。然而,菲尔丁敏锐地察觉到了《帕梅拉》背后的道德暧昧性:这部作品将一位女仆对男主人欲望的抵抗包装为美德胜利的寓言,但其叙事逻辑实际上默认了主仆之间不可逾越的阶级鸿沟,所谓的“美德”不过是对现存权力结构的巧妙顺从。更令菲尔丁不满的是理查森的文体风格:那种事无巨细的心理描写、絮絮叨叨的情感倾诉,在他看来恰恰是文学趣味的堕落。
于是,菲尔丁以戏仿《帕梅拉》为出发点,创作了《约瑟夫·安德鲁斯传》。在这部作品中,帕梅拉的弟弟约瑟夫成为主角,他同样是一位在乡绅家中服务的男仆,同样面临着女主人的不当追求,但这一次,一位名叫亚当斯的副牧师成为故事的道德中心。与理查森笔下那位精于自我表达的帕梅拉不同,亚当斯牧师是一个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他满脑子古典学问,却对现实社会的运作规则一窍不通;他真诚地相信美德的力量,却频频陷入荒诞的困境。菲尔丁的讽刺是双重的:既讽刺了理查森笔下那种自我感动的“美德”叙事,也讽刺了英国乡绅阶层虚伪的道德说教。
然而,《约瑟夫·安德鲁斯传》在创作过程中逐渐挣脱了单纯的戏仿框架。亚当斯牧师这个形象的力量远远超出了讽刺的目的,他身上那种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他与社会环境的持续冲突、他面对困境时的笨拙与坚韧,都使这个人物具有了某种超越讽刺的深度。更为重要的是,菲尔丁在写作实践中发展出了他的“散文体喜剧史诗”理论:既然荷马用诗歌讲述英雄的冒险,维吉尔用诗歌讲述帝国的建立,那么一位现代作家完全可以用散文讲述普通人的命运,只要他掌握了合适的叙事技巧与道德视角。
这一理论在1749年出版的《汤姆·琼斯史》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实践。从表面上看,《汤姆·琼斯史》的故事框架并不复杂:汤姆·琼斯是一个被乡绅奥尔沃西收养的弃儿,他的真实身份是小奥尔沃西与一位女仆的私生子。汤姆长大后与表妹苏菲亚·韦斯顿相爱,但他们的结合遭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反对——汤姆的养父因其放荡行为而将他逐出家门,苏菲亚的父亲则希望将她嫁给一位门当户对的求婚者。在长达十八卷的漫长叙事中,汤姆和苏菲亚各自经历了一系列惊险的冒险,从乡村到伦敦,从酒馆到监狱,从决斗到逃亡,最终真相大白,身份得以确认,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个故事框架本身包含了菲尔丁对小说形式的深刻思考。“弃儿”形象的选择并非偶然,而是具有深刻的结构功能。汤姆·琼斯作为一个不知自己身世的弃儿,他的人生道路不受家族、门第和既有社会关系的约束,这使得他可以自由地穿行于英国社会的各个阶层:从乡村庄园到城市贫民窟,从客栈酒馆到监狱法庭。更为重要的是,汤姆对自己身份的不知情,使得他的行为动机无法从家族利益或社会地位的考量中得到解释,他的善行与恶行、他的慷慨与鲁莽,都必须从其本人的性格与道德倾向中得到说明。这正是菲尔丁所追求的效果:在一个以等级、门第和财富决定一切的社会中,小说这种文体却可以讲述一个关于“个人”的故事。
从题材选择来看,菲尔丁从《约瑟夫·安德鲁斯传》转向《汤姆·琼斯史》意味着创作重心的转移。前者聚焦于一个相对封闭的乡绅世界,后者则将视野扩展到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全景。在《汤姆·琼斯史》中,汤姆的流浪轨迹构成了一幅十八世纪英国的社 graph,贵族的傲慢、中产阶级的虚伪、底层人民的狡黠与善良,都在这幅社 graph中得到了生动的呈现。菲尔丁不仅是讲述一个爱情故事,他是在用小说这种文体为英国社会绘制一幅全景式的画像。
这一转向还体现在叙事立场的调整上。《约瑟夫·安德鲁斯传》中的讽刺锋芒在《汤姆·琼斯史》中得到了转化与升华。菲尔丁并没有放弃讽刺,但他的讽刺变得更加节制、更加复杂,也更加深刻。他不再满足于揭露某一类人或某一种品格的虚伪,而是试图在叙事的展开中呈现出人性的全部复杂性。汤姆·琼斯本人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形象:他善良、慷慨、勇敢,却也轻率、冲动、不负责任;他对苏菲亚的爱情是真诚的,但他与其他女性的纠葛也是真实的。菲尔丁拒绝将汤姆塑造成一个完美的英雄,也拒绝将他简单化为一个堕落的浪子,而是坚持用一种带有喜剧色彩却不失同情的笔法来刻画这个人物。这种复杂性正是小说的力量所在:它有能力处理那些无法用简单的道德范畴加以归类的现实处境。
七年间的另一项重要积累是菲尔丁对叙事技艺的持续探索。1744年,他出版了《阿米莉亚》,这部作品虽然不如《汤姆·琼斯史》广为人知,却包含了菲尔丁对现实主义叙事技艺的重要实验。《阿米莉亚》以一对年轻夫妇的婚姻生活为题材,细致入微地描绘了十八世纪伦敦的社会环境,包括监狱、法院、剧院和街道。菲尔丁在序言中明确表达了他的现实主义主张:小说家应当如实地描绘他所观察到的世界,而不是按照某种道德寓言的模式来编排情节。这一主张在《汤姆·琼斯史》中得到了充分的实践:小说中大量的环境描写、人物群像以及社会风俗的呈现,都体现了菲尔丁对“如实描写”这一美学理想的追求。
三、两种小说观的碰撞:《汤姆·琼斯史》与《克拉丽莎》的对话
1748年,就在菲尔丁构思并开始写作《汤姆·琼斯史》的同时,理查森出版了《克拉丽莎》的单卷缩写本,这部原作长达七卷的书信体小说在同年再次引发轰动。理解《汤姆·琼斯史》的诞生语境,一个不可或缺的角度是考察它与理查森作品之间既对抗又对话的复杂关系。
理查森的《克拉丽莎》讲述了一位出身良好家庭的年轻女子哈丽特·克拉丽莎·哈洛威的故事。克拉丽莎遵从父母的安排,打算嫁给一位她并不喜欢的求婚者罗洛夫,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她遇见了风流倜傥的罗伯特·洛夫莱斯,后者疯狂地爱上了她。为了逃避这段违背自己心愿的婚约,克拉丽莎在洛夫莱斯的帮助下逃离了家庭,却因此落入了精心设计的陷阱。在长达七卷的叙事中,克拉丽莎经历了欺骗、监禁、流产和精神崩溃,最终在贫病交加中孤独地死去,留下一封遗书谴责洛夫莱斯的罪恶与社会的虚伪。
从叙事形式上看,《克拉丽莎》采用了一种在当时极为新颖的书信体结构。整部小说由大量信件和日记片段构成,读者通过克拉丽莎本人以及她周围人物的通信,逐步了解事件的全貌。这种叙事方式带来了一个独特的效果:读者几乎无法与故事保持距离,因为所有的叙述都来自故事内部人物的视角。克拉丽莎在信中向她的好友安娜·豪书写自己的感受,她的信件构成了一个极度亲密的情感空间,读者被邀请进入这个空间,与她一起体验恐惧、愤怒、希望和绝望。理查森在序言中明确表示,他写作这部作品的目的不是提供娱乐,而是教导读者辨别善恶,培养道德情感。
菲尔丁对理查森的方法持有根本性的保留。他在《汤姆·琼斯史》的序言中,以“本作者向公众的致辞”为题,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小说理论。菲尔丁承认,小说的首要目标是提供教益,但他坚持认为,这种教益必须通过“生动而鲜明的描述”(lively and graphical description)来实现,而不是通过直接的说教或情感的操纵。他写道,一个小说家应当像一位优秀的画师那样,用画笔描绘人性的各种面貌,而不是站在画面之外指手画脚地告诉观众应该如何理解这幅画。更为关键的是,菲尔丁反对理查森那种事无巨细的心理描写,他认为,过度细腻的情感呈现实际上是一种文学的失态,因为它混淆了小说与布道的边界,剥夺了读者独立判断的空间。
这一理论分歧在两部作品的文本对比中可以看得更为清楚。在《克拉丽莎》中,理查森用大量的篇幅呈现克拉丽莎的内心独白,她的每一种情感都被反复咀嚼、层层剖析。克拉丽莎是一个极度自省的人物,她对自己的处境、动机和情感有着清晰的意识,这种自我意识构成了她道德身份的基石。洛夫莱斯则被塑造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恶棍,他的一切行为都服务于一个单一的邪恶目的——占有克拉丽莎。这种人物塑造方式服务于小说的道德目的:通过强烈的善恶对比,读者可以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相比之下,菲尔丁在《汤姆·琼斯史》中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汤姆·琼斯并不是一个善于自我剖析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往往通过行动和对白来呈现,而不是通过内心独白。菲尔丁更感兴趣的不是汤姆对自己行为的解释,而是这些行为在读者面前所呈现出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菲尔丁拒绝将人物简化为道德类型。汤姆是一个善良的人,但他也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布利非上尉是一个伪善的小人,但他偶尔也会流露出真诚的情感。这种复杂性不是菲尔丁的疏忽,而是他刻意追求的效果。他相信,人性本来就充满矛盾,小说的任务不是简化这种矛盾,而是如实地呈现它。
两部作品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们对“美德”概念的不同理解。《克拉丽莎》中的美德是一种绝对的标准,它体现在克拉丽莎的贞洁、虔诚和对家庭义务的坚守上。无论环境如何变化,克拉丽莎始终忠于这些标准,从不妥协。这种绝对主义的美德观使得《克拉丽莎》具有了一种近乎宗教殉道者的色彩,克拉丽莎的死不是失败,而是对世俗罪恶的最终超越。
《汤姆·琼斯史》中的美德则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面貌。汤姆·琼斯是一个有美德的人,但他的美德不是教条的、死板的,而是灵活的、富有弹性的。他会因为同情而帮助陌生人,也会因为冲动而犯下错误。他的美德体现在他的行为总体趋势上,而不是体现在他对某一原则的刻板遵守上。菲尔丁在小说中多次指出,真正的美德不是来自对规则的机械遵守,而是来自一种健康的、自然的人性倾向。这种人性化的美德观与理查森的清教式道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场两种小说观的碰撞,在1749年《汤姆·琼斯史》出版后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两部作品的读者群体存在明显的重叠,但他们的评价却往往走向两个极端。欣赏理查森的读者认为《汤姆·琼斯史》缺乏道德深度,对人性中的恶缺乏足够的警醒;而欣赏菲尔丁的读者则认为《克拉丽莎》过于冗长、过于自恋,对读者的情感构成了不必要的负担。这种分歧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文学观念:文学究竟应当是道德的指南针,还是人性的镜子?这一争论在后来的英国文学史中反复出现,从斯特恩的《项狄传》到奥斯汀的小说,从维多利亚时代的批评到现代主义运动,不同的作家和批评家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延续着这场始于十八世纪的对话。
四、从构思到问世:《汤姆·琼斯史》的诞生与反响
1749年2月8日,《汤姆·琼斯史,或一位弃儿的成长与奇遇》(*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a Foundling, or the History of a Foundling*)在伦敦出版。这部作品共十八卷,以六卷为一组分三次发行:第一组(第一至六卷)于2月8日问世,第二组(第七至十二卷)于1月23日紧随其后,第三组(第十三至十八卷)则于1月29日推出。这种分卷发行的策略既是为了控制成本,也是为了维持市场热度,让读者在三周时间内保持对作品的持续关注。
出版商约翰·米勒为此书支付给菲尔丁的稿酬是当时创纪录的一笔交易。尽管具体的金额存在不同说法,但从后来的记录来看,菲尔丁通过这部作品获得了相当可观的收入,结束了此前多年的经济困境。菲尔丁此前的生活并不顺遂,他曾在法律界谋职,也曾涉足戏剧创作,但始终未能获得稳定的收入。《约瑟夫·安德鲁斯传》虽然为他赢得了文学声誉,但商业上的成功有限。《汤姆·琼斯史》的出版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它不仅使菲尔丁成为当时最畅销的小说家之一,也为他此后创办《万世一系》杂志等文化事业提供了经济基础。
《汤姆·琼斯史》问世后的市场反应是前所未有的。据记载,第一组六卷在出版当天便销售一空,出版商不得不紧急加印。整部作品在数周之内便告售罄,随后多次重印,成为1749年至1750年间伦敦书业最轰动的事件。更引人注目的是,这部作品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从咖啡馆的闲聊到期刊的书评,从私人书信到公开辩论,《汤姆·琼斯史》成为各阶层读者热议的话题。一位当时的读者在日记中写道,他花了整整三天时间一口气读完这部作品,废寝忘食;另一位读者则抱怨小说篇幅过长,但仍然承认它是他读过的最有趣的书。
批评界的反应则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化。4月,一位署名“A.H.”的作者在《批评评论》上发表文章,对《汤姆·琼斯史》大加赞赏,称赞菲尔丁的叙事技艺高超,对人性的刻画深刻而不失幽默,预言这部作品将进入经典行列。7月,《绅士杂志》发表了另一篇评论,态度则截然相反:评论者指责菲尔丁笔下的道德标准模糊,对主人公的不道德行为缺乏足够的谴责,担心这部作品会对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造成不良的道德影响。
最引人注目的批评来自塞缪尔·约翰逊博士。这位后来成为英国文坛泰斗的批评家在1750年发表的评论中,对《汤姆·琼斯史》做出了复杂的评价。约翰逊承认菲尔丁是一位具有非凡才华的叙事家,能够以生动的方式描绘人类行为的荒诞与可笑的方方面面,但他同时指出,小说对汤姆·琼斯与摩尔·韦斯顿之间的私通情节处理过于轻率,这种对通奸行为的戏谑描写违背了良好的道德趣味。约翰逊的批评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保守读者的立场,他们虽然欣赏菲尔丁的文学才能,却对其道德立场深感不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争议客观上增加了《汤姆·琼斯史》的社会影响力。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书业,争议往往意味着销量。当一部作品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时,它自然会吸引更多好奇的读者。菲尔丁本人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他以冷静的态度面对批评,既不为自己辩护,也不刻意迎合批评者。在《汤姆·琼斯史》第六卷的序言中,他以一贯的幽默口吻回应了部分批评:他承认自己笔下的世界并不完美,但他坚持认为,小说家的职责是如实地描绘这个世界,而不是按照某种理想的模式来美化它。
《汤姆·琼斯史》的影响力还体现在它对后来创作的直接推动上。在作品出版后的短短几年内,便出现了多部模仿之作,其中既有严肃的仿效,也有恶意的剽窃。1756年,一位署名“彼埃尔·德·旺达尔”的作者出版了《汤姆·琼斯在法国,或一位弃儿的法国奇遇》,将菲尔丁的故事移植到法国社会背景中。另一位作者则将汤姆的冒险移植到女性主角身上,创作了“汤姆·琼斯小姐”的故事。这些模仿作品的存在,本身就是《汤姆·琼斯史》获得巨大成功的证明。
与同时期其他作品的比较更能凸显《汤姆·琼斯史》的独特地位。1748年出版的另一部重要小说是约翰·凯利的《灰发绅士》,这是一部典型的感伤主义作品,以感人的笔调讲述了一个家庭团聚的故事。凯利的作品在当时的销量也不错,但它的影响力是短暂的,数十年后便几乎被读者遗忘。《汤姆·琼斯史》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