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儿的身世之谜
弃儿的身世之谜
汤姆·琼斯是谁?当他被放在鳗鱼渔夫布里格斯先生的担架上,从一座庄严的宅邸被抱出来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浑身裹着一件普通的棉布外衣。没有金银装饰,没有家族徽章,没有任何东西能告诉这个世界: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他的母亲为何要将自己的骨肉托付给一个素不相识的穷人。在随后十八年的岁月里,汤姆将在乡间田野与市井街巷之间辗转漂泊,从一个无名的弃婴成长为搅动半个英格兰的风云人物——而这一切的起点,正是这个被刻意掩埋的身世之谜。
理解一个故事为何如此开端,是进入这部作品的真正入口。《汤姆·琼斯》的作者亨利·菲尔丁在1749年动笔写作这部小说时,并非仅仅出于娱乐目的选择了一个弃儿作为主人公。他做出的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文学决策,这个决策连接着两千多年前古罗马城邦建立的那个黎明,也连接着英国社会一个最敏感、最容易被误解的群体——那些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这个身世设定不仅是一段情节,更是一把打开整部作品深层意义的钥匙。我们在这部书里看到的每一次命运的跌宕起伏,都与这个被遗弃的起点有着不可切断的联系。
一个律师的小说梦:亨利·菲尔丁与时代的碰撞
要理解《汤姆·琼斯》为什么以弃儿开局,必须先认识它的创造者。亨利·菲尔丁1707年出生于英格兰萨默塞特郡的一个贵族家庭,他的祖父是迪斯特男爵,父亲是军队里的军官。按照家族为他铺设的道路,菲尔丁本应成为一名体面的乡绅或者神职人员,过上安稳而有尊严的生活。然而命运在他二十岁那年给了第一个重击:父亲再婚后,家庭经济来源骤然紧缩,年轻的菲尔丁不得不独自面对生活的重压。他先后尝试过在剧院编写剧本、在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最终在1754年被授予律师资格,成为威斯敏斯特一名执业律师。
这段经历看上去像是一个落魄文人的无奈转行,但如果我们仔细审视它,就会发现它对菲尔丁的写作生涯产生了决定性的塑造作用。律师这个职业要求从业者同时具备两种看似矛盾的能力:一是细致入微地观察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理解每个人背后不同的立场和利益;二是将这种理解组织成严密的逻辑链条,用令人信服的方式呈现给法官或陪审团。菲尔丁在做律师的岁月里,每天都在处理借贷纠纷、婚姻矛盾、遗产争夺、邻里冲突——这些案件涉及的人从乡绅到农妇、从商人到仆人,几乎覆盖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每一个阶层。他对社会的认知不是从书斋里想象出来的,而是在法庭上亲眼目睹的。
正是在这个时期,菲尔丁开始了他另一项重要的工作:编辑《威斯敏斯特杂志》。这是一份月刊杂志,菲尔丁在上面发表的文章涵盖社会批评、文学评论和政治讽刺。他的文章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从不用抽象的道德训诫来批判社会弊端,而是将具体的个人和事件摆到读者面前,让读者自己做出判断。他在杂志上连载的小说作品《约瑟夫·安德鲁斯的冒险》以一个仆从的视角展开,开创性地将当时被认为是低俗体裁的小说提升到与古典史诗同等的高度。而他在1749年出版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则将这一雄心推向了更远的边界。
菲尔丁在《汤姆·琼斯》中做了一件当时几乎无人尝试的事情:他试图用小说的形式来呈现他所认知的完整社会图景。这部作品不是围绕一个贵族家庭的客厅展开的客厅文学,不是专注于爱情与阴谋的客厅戏剧,而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小说”。汤姆从萨默塞特郡的乡间出发,途经格洛斯特郡、威尔特郡,最终抵达伦敦,跨越的地理距离不过几百英里,但他一路上遇到的人——农民、地主、士兵、商人、乞丐、演员、治安法官、决斗者——构成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一面完整镜子。要驾驭这样的题材,菲尔丁需要的不是优雅的修辞,而是对社会肌理的深刻洞察。而这份洞察,正是一个每天接触社会最真实层面的律师所能给予他的。
弃儿身份的选择,正是在这种社会认知的框架下产生的。一个弃婴出现在社会底层,没有任何家族庇护和阶级特权,他的成长经历天然地能够将社会的各个阶层串联起来。汤姆·琼斯不是在贵族沙龙里诞生的王子,他是在农舍和茅屋之间长大的孩子,他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与泥土、牲口、铁匠铺子和乡村客栈打交道的经验。这样的身份设定,使得菲尔丁得以通过一个人的眼睛去观察整个社会,而不必将笔触局限在某一个阶层的圈子之内。
弃儿原型:跨越两千年的文学血脉
菲尔丁并非弃儿叙事的发明者。当他在萨默塞特郡的书房里落笔写下“弃儿”这一身份设定时,他的脑海中浮现的并非原创性的情节设计,而是一个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绵延了两千多年的原型形象。这个原型有一个明确的历史起点:公元前753年,罗马城建立的黎明时分。
传说中,台伯河畔的阿尔巴隆加国王努米托尔的双胞胎外孙被新国王阿穆利乌斯下令装入筐中投入台伯河。河水将筐子冲至岸边,一匹母狼循着婴儿的哭声走来,用自己的乳汁哺育了他们。牧羊人浮斯图卢斯发现这对婴儿后,将他们带回家中抚养,分别取名罗慕路斯与雷穆斯。兄弟俩长大后杀死了阿穆利乌斯,恢复外公的王位,随后决定建立一座新城。建城的位置发生了争执——罗慕路斯想要帕拉蒂尼山,雷穆斯则属意阿文提诺山。两人约定以神迹来决定谁有权为城命名:雷穆斯看到六只秃鹫飞来,认为自己得到了天命的认可;但罗慕路斯不久后看到了十二只秃鹫——数目更多,于是成为新城的主人。这座以罗慕路斯命名的城市,就是后来的罗马。
这个传说的叙事结构包含了一系列此后在西方文学中被反复使用的母题:婴儿被遗弃于自然环境之中,母狼的哺育象征着自然力量对人类命运的介入,养育者的社会身份(牧羊人)与亲生父母的贵族血统形成强烈对比,成年的主人公通过某种方式得知或猜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最终通过行动改变命运。这些母题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不断变形和重组,形成了一条清晰可见的传统链条。
在中世纪文学中,弃儿主题与“身世之谜”的母题相结合,产生了大量以“被遗弃的王子”或“被掉包的婴儿”为主人公的作品。《圣杯传奇》中的珀西瓦尔爵士、《亚瑟王传奇》中的多位圆桌骑士都经历了类似的身份困境:他们的出身被刻意隐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平民或仆从的身份长大,最终通过某种契机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血脉。这一模式之所以在中世纪广受欢迎,与当时的社会观念密切相关——在血统决定一切的社会结构中,一个人“从何处来”的问题几乎等同于他“是什么人”的全部答案。一个被遗弃的王子,即使在穷苦人家长大,他的血统也赋予了他不可剥夺的权利;反过来说,一个出身卑微的人,即使被证明与王室有血缘关系,他也要面对整个社会秩序的质疑和排斥。
到了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弃儿主题开始与流浪汉小说的传统融合。英国作家托马斯·纳什的《不幸的旅客》以及丹尼尔·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都包含了被遗弃或被拐卖的儿童在社会中流浪、经历各种阶层和各种遭遇的情节。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虽然将主人公设定为有家室的水手而非弃儿,但鲁滨逊在荒岛上与“礼拜五”的相遇在某种程度上重述了弃儿与养育者之间的关系——一个来自文明社会的人被抛入自然环境,被一个“野蛮人”所救助并建立了新的社会关系。菲尔丁自己在前作《约瑟夫·安德鲁斯的冒险》中已经尝试过将一个仆从作为观察社会的窗口,而《汤姆·琼斯》则是将这一视角进一步扩展到社会最底层——一个连姓氏都没有的弃婴。
弃儿原型在西方文学中之所以具有如此持久的生命力,原因并不在于它讲述了一个精彩的寻亲故事,而在于它触及了人类社会结构中的一个根本性张力:一个人的价值究竟是由他的出身决定的,还是由他后天的行为和选择决定的?当罗慕路斯和雷穆斯被扔进河里的时候,他们不过是两个没有任何区别的婴儿。母狼没有因为哪一个是哥哥就多喂他一口奶。真正将兄弟二人区分开来的,是他们后来做出的不同选择——罗慕路斯杀死雷穆斯,成为罗马的建国者。这个结局既是对血统决定论的肯定(罗慕路斯确实成为了伟大的国王),也是对它的质疑(他的伟大建立在兄弟相残之上)。这一层复杂的辩证关系,正是弃儿原型能够持续为作家提供创作灵感的原因所在。
弃儿身份的深层含义:一个身份,三重解读
回到汤姆·琼斯身上。他的弃儿身份在小说中绝不仅仅是一个引发悬念的情节装置。从作品的实际内容来看,这个身份至少承载着三重相互关联的含义,每一层含义都在不同的层面上推动着故事的发展。
第一层含义是社会性的。汤姆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意味着他没有家族姓氏,没有财产继承权,没有社会关系网络。在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没有这些东西几乎等于没有社会身份。一个绅士的儿子可以凭借家族的名望轻易获得信任和机会,而汤姆只能从最卑微的工作做起,一步一步地证明自己值得被信任。小说开篇不久,布里格斯的妻子布里格斯太太就因为汤姆没有明确的家世来历而对他抱有根深蒂固的怀疑。这种怀疑在小说中并非个别现象——它反映的是十八世纪英国社会一个真实存在的偏见: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的出身所决定,而不是由他做了什么。菲尔丁通过汤姆的遭遇,实际上是在向读者提出一个质疑:当我们评价一个人的时候,我们究竟应该看什么?
第二层含义是道德性的。汤姆的弃儿身份使他在道德上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一个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在传统观念中往往被视为不祥的或有缺陷的——“父母为什么不要他”这个问题会像一个阴影一样笼罩在这个孩子的头顶上。在小说后文中,当汤姆的身世之谜逐渐被揭开时我们会看到,这种偏见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他与周围人的关系,尤其是他与索菲娅之间的感情。索菲娅的父亲奥尔华绥先生是一个富有的乡绅,他对汤姆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他真心喜爱这个孩子在自己家中长大,视如己出;另一方面,当他开始怀疑汤姆可能是某种不道德关系的产物时,这种疑虑立刻在他的心中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弃儿的身份使汤姆永远面临一种双重危险:如果他的出身不够体面,那么他的所有美德都将被归零;如果他的出身过于体面,那么他将面临另一种更微妙的危险——他的养父布里格斯先生在情感上被冷落乃至抛弃。
第三层含义是结构性的。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弃儿身份为整个故事提供了一个最为强大的推动力。汤姆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为何被遗弃——这个根本性的缺失构成了他全部行动的根本动因。他想找到自己的根,而这个寻找的过程恰好与他在社会中的流浪形成了平行:身体的流浪和身份的追寻在同一条道路上交织。每一段新的人际关系,每一个新到访的地方,都可能藏着关于他身世的线索。而正因为如此,他的旅程不可能是封闭的、重复的,而必然是开放的、递进的——他必须一直走下去,直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刻。
理解了弃儿身份的这三重含义,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菲尔丁在全书开篇就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讨论“门第与美德的关系”这一哲学问题,而不仅仅满足于讲述一个被遗弃婴儿的故事。在第十八卷中,当汤姆的真实身份最终揭晓的时候,读者会发现这个身份既是对血统决定论的一次戏剧性肯定(汤姆的出身远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高贵),也是对这一决定论的一次深刻质疑(真正塑造汤姆性格的,是他十八年来在乡间田野和市井街巷中度过的那些日子,而不是他的血脉)。他的高贵血统拯救了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但他的人格早在血统被揭晓之前就已经形成了。这一反差构成了菲尔丁在这部小说中最核心的道德命题之一:美德究竟来自血统的遗传,还是来自生活的磨炼?
从罗马到英格兰:文化传承的隐秘链条
在了解了弃儿主题的文学传统和汤姆身份的多重含义之后,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个容易被忽略但至关重要的细节:菲尔丁在设定汤姆的身世时,有意识地将这个虚构的英国弃婴与古罗马的罗慕路斯传说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文化对话。
《汤姆·琼斯》全书的结构分为十八卷,这一数字本身就呼应了罗马建城传说中罗慕路斯看到的十二只秃鹫与雷穆斯看到的六只秃鹫之间的倍数关系——十八是六的三倍,是十二的一点五倍。更重要的是,菲尔丁在小说中多处暗示了罗马建城神话的主题。汤姆被遗弃后由乡村养父抚养长大,他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环境中逐步建立自己的身份,最终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属——这些情节步骤与罗慕路斯从被遗弃的婴儿成长为罗马奠基者的轨迹有着惊人的结构相似性。
但菲尔丁的意图并非简单地复刻一个古典神话。他要做的事情更加复杂:当一个两千多年前的罗马传说被移植到十八世纪的英格兰乡村时,它会发生什么变化?罗慕路斯的建国故事发生在一个虚构的远古世界,充满了神谕、预兆和母狼哺乳等超自然元素;而汤姆·琼斯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对当时读者来说完全可辨认的英国社会环境中,有真实的地名、真实的社会习俗和真实的法律制度。罗慕路斯最终通过杀死自己的兄弟来确立新生城邦的权威,这一行为在古典时代被理解为建国所必需的残酷决断;而汤姆在小说结尾面临的关键抉择则要温和得多——他需要的不是暴力,而是诚实与宽恕。菲尔丁通过对古典原型的现代化改造,实际上是在回答一个他自己的时代正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一个社会不再能仅仅依靠血统和传统来定义自己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新原则可以取而代之?
这个问题的答案,小说并没有以一种简单明了的方式给出。汤姆的流亡与回归构成了一种新型的“建国”叙事——它不是关于一座城市的建立,而是关于一个个人在社会中的重建。汤姆每一次进入一个新的社会空间(乡绅的庄园、客栈、酒馆、伦敦的街道),都像是在经历一次微型版本的“城市建立”过程:他需要在这个空间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建立新的关系,应对新的冲突,并以某种方式实现与这个空间的和解或分离。这一过程循环往复,直到最终的回归——不是回到他被遗弃的原点,而是回到他已经获得的新身份之中。
理解这一文化传承的链条,对小读者来说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当你翻开《汤姆·琼斯》的第一页时,你手中的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发生在英格兰的故事,它还承载着人类文明中一个最古老也最持久的叙事基因。这个基因从台伯河畔的母狼开始,经过无数代讲述者和作家的重新讲述,最终在十八世纪伦敦的一个律师书房里完成了一次重要的蜕变。读懂这个传承,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汤姆·琼斯》的文本,更能让我们意识到:每一个好的故事都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总是在与过去的故事对话,在过去的传统中汲取力量,然后以自己的方式向前推进。
本章小结
这一章的核心收获,在于理解了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汤姆为什么被遗弃——背后所承载的丰富层次。
从作者层面看,亨利·菲尔丁的律师生涯赋予了他对社会各阶层的深刻洞察,这种洞察促使他选择弃儿作为观察社会的最佳视角。一个人从社会的最底层出发,不知道自己的来历,只能凭借自己的行为在每一个新环境中赢得或失去信任——这样的身份设定天然地赋予了叙事跨越社会阶层的广阔视野,而这正是菲尔丁想要的。
从文学传统层面看,弃儿原型在西方文学中拥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罗慕路斯与雷穆斯被投入台伯河开始,经由中世纪的骑士传奇和十七世纪的流浪汉小说,一路传承到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小说。这个原型之所以历久弥新,是因为它触及了人类社会的一个根本问题:一个人的价值究竟由出身决定,还是由行为决定。每一次对这个问题的重新回答,都赋予了弃儿叙事新的时代意义。
从文本内部层面看,弃儿的身份在《汤姆·琼斯》中同时承载着社会性、道德性和结构性三重含义。它使汤姆处于社会结构的边缘位置,使他在道德评判面前始终背负着无法自证的偏见,同时也为整个叙事提供了一个永不枯竭的前进动力。汤姆对身世的追寻与他对自我价值的追寻实际上是同一件事——他在流浪中寻找自己的来历,也在流浪中锻造自己的品格。
故事讲到这里,汤姆还躺在布里格斯的担架上,刚刚离开他出生的那座宅邸。一个更大的世界正在他面前展开。下一章我们将看到,汤姆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他的童年岁月,他的养父布里格斯是一个怎样的人,而在同一个屋檐下成长的另一个人物——那个与汤姆年龄相仿、身份却截然不同的布利非——又是以一种怎样的眼光注视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弃婴。兄弟之间的对照,将在整部小说中持续展开,而理解他们最初如何在同一个家庭中被抚养、如何被不同的期待和偏见所塑造,将帮助我们看清这部作品最核心的冲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