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家之学的方法论
杂家之学的方法论
“杂家”这一名目,在学术史上长期背负着某种暧昧的声名。言及《吕氏春秋》,治中国思想史者往往首肯其资料价值,却对其作为独立学派的方法论意义存疑甚或忽视。常见的批评指向“杂”之一字:既取儒,又取墨,亦取名法、东周ismanifesto,无所不采而无从自立,遂成思想上的“四不像”。此一看法影响深远,几成定论。然而,若细加审视《吕氏春秋》的文本结构与论述策略,便会发现这种批评实出于对“杂”之内在逻辑的忽略。吕不韦门客之所为,绝非随意的材料拼贴,而是在特定历史语境下有意识的方法论选择。其“兼儒墨,合名法”的学术整合背后,隐含着一条清晰的方法论原则。这一原则既非简单的折中调和,亦非无原则的兼容并蓄,而是有其坚实的哲学基础作为支撑。
要理解这一方法论的根基,须先回到先秦学术格局的历史现场,考察百家争鸣的内在张力如何为《吕氏春秋》的出现提供了思想条件。
先秦学术格局与百家争鸣的内在张力
战国时期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极为特殊的时代。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的政治格局,打破了西周以来“学在官府”的知识垄断局面。私学兴起,士阶层崛起,思想与学术开始从贵族专享的庙堂走向开放的民间。这一转变的后果之一,便是多元思想传统的竞相涌现。孔子之于儒,墨子之于墨,老子之于道,惠施、公孙龙之于名,各家各派不仅在具体的政治主张和伦理训诫上有所分歧,更在根本的哲学预设、认识论立场和方法论取向上形成了深刻的张力。
这种张力的一个核心表现,在于各家对于“道”的理解及其获取方式的歧异。儒家强调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第工夫,以人道通于天道;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的功利原则,以现实功利为判准;道家则反对人为的矫饰与强求,倡言“道法自然”,以无为为至道;法家更注重以刑名法术为治国之具,以强制性规范为秩序之基。这些立场之间,既有相互批评乃至攻讦,也有潜在的对话与融合可能。
然而,更为关键的问题是:百家争鸣的格局本身是否具有某种自我瓦解的逻辑?当各家各执一辞、彼此辩难时,学术话语陷入了相对主义的困境。《庄子·天下》篇所谓“道术将为天下裂”,正是对这一困境的深刻诊断。各家各守一偏之见,虽各有其真理性的一面,却也因其偏执而难以涵盖人类经验的全部复杂性。《吕氏春秋》的编纂者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困境,并试图在更高的层面上加以回应。他们的方案是:不是选择某一家的立场去压制其他各家,而是寻找一种能够统摄各家之长的方法论框架。这构成了《吕氏春秋》作为“杂家”代表作的思想史背景。
理解这一背景,对于后续分析吕不韦门客的知识构成以及他们何以能够承担这一统合任务,至关重要。
吕不韦门客的知识构成与社会来源
《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者,阳翟大贾人也。”这位以商业起家、后来位至秦相的权贵,在养士之风盛行的战国末年,效仿四公子之例,广招门客,据称有三千人之众。这批门客构成了编纂《吕氏春秋》的核心力量。然而,这支队伍的知识构成和社会来源,长期以来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多数研究关注的是最终文本——即《吕氏春秋》本身——而较少追问编纂者的学术背景和思想能力。这一视角的转换,对于理解“杂家”方法论的生成机制不可或缺。
关于吕不韦门客的具体身份,学界并无统一结论,但可以依据现有材料作出合理的推断。这批门客并非来自某一特定的学术传承,而是来自不同的地区和知识传统。战国末期,各诸侯国虽已形成相对稳定的文化圈,但游学之风盛行,士人流动性极强。一个人的学术背景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齐国的稷下学宫作为当时的学术中心,汇聚了来自各地的学者,他们虽各有师承,却有机会接触多种思想传统。同样,秦国虽以法家为官方意识形态,但吕不韦本人具有国际视野,其门客来源必然超越秦地一隅。
这种来源的多样性,意味着门客群体内部已经包含了不同思想背景的对话与博弈。当他们共同参与《吕氏春秋》的编纂时,争议与协商不可避免。某一门客可能倾向于儒家的仁政理想,另一位则可能秉持墨家的实用主义立场,还有人可能深受道家自然哲学或法家政治哲学的影响。在这种多元格局中,编纂工作本身便成为一场小规模的“学术协商”。最终的文本——即今本《吕氏春秋》——正是这种协商的产物,而非某一强势观点的独白。
但问题在于:如果编纂过程仅仅是不同观点的机械叠加,那么最终文本将是一盘散沙,缺乏内在的统一性。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吕氏春秋》全书体例谨严,以“十二纪、八览、六论”为框架,各篇之间呼应配合,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种结构上的统一性暗示,编纂者并非简单地将不同文本拼凑在一起,而是遵循了某种共同的方法论原则。
这一方法论原则是什么?它如何可能在多元观点的协商中浮现出来?回答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兼儒墨,合名法”的具体内涵及其实现路径。
“兼儒墨,合名法”的具体内涵与实现路径
“兼儒墨,合名法”一语,出自《汉书·艺文志》对杂家的经典定义:“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班固的概括点明了杂家的基本特征:它不是某一学派的延续,而是综合了儒、墨、名、法等多家的思想资源。这种综合的目的是什么?《汉书》说是为了“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即理解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实现王道政治的理想。
然而,“兼”与“合”究竟如何实现?这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简单地并列各家观点,不足以称为“兼”;机械地折中不同立场,也不等于“合”。真正的综合需要一种更高的视角,能够识别各家观点中的合理因素,同时看清它们的局限与适用范围。
《吕氏春秋》在这一点上显示出相当自觉的方法论意识。全书以“贵公”为核心主题,这一选择本身就意味深长。“公”作为一个伦理政治概念,在先秦思想中具有多重含义:儒家讲“大公”,强调统治者应以天下为公;墨家讲“尚同”,主张政令统一于天志;道家讲“玄同”,追求超越分别的境界。《吕氏春秋》将这些不同面向的“公”整合为一个系统的政治哲学框架,主张君主应当效法天道,以公正无私之心治理国家。
具体而言,《吕氏春秋》对各家的吸收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而是根据自身的哲学立场进行了重新诠释。以儒家为例,《吕氏春秋》保留了其仁政理想和伦理教化的核心主张,但淡化了其中某些过于理想化的成分,增添了更多现实政治的考量。对于墨家,《吕氏春秋》肯定其节用、尚贤等主张,但修正了其非攻立场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对于法家,《吕氏春秋》采纳了其以法治国的某些技术性建议,但拒绝了其以刑杀为威的极端倾向。对于道家,《吕氏春秋》吸收了其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思想,但将其转化为一种君主应当遵守的政治伦理原则。
这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做法,看似简单,实则需要一套明确的判准来决定何为“精华”、何为“糟粕”。《吕氏春秋》的判准是什么?从文本来看,这一判准就是政治有效性。换言之,任何学派的主张,其价值最终要由它是否有助于实现良好的政治秩序来衡量。儒家仁政有益于得民心,可用;墨家节用有利于聚民力,可用;法家法治有助于御臣下,可用;道家无为有利于养民性,可用。但若某一学派的主张无助于政治秩序的维护,甚或可能破坏既有秩序,则不可用。
这一实用主义的判准,为跨学派的批判性综合提供了方法论基础。它使得编纂者能够超越各家的门户之见,以开放的心态吸收不同思想资源,同时保持自身立场的统一性。
“杂而不杂”:方法论的哲学辩护
如果说“兼儒墨,合名法”描述的是《吕氏春秋》的学术实践,那么“杂而不杂”则是对这一实践的哲学辩护。《吕氏春秋》本身并未使用“杂而不杂”这一表述,但今人常用它来概括杂家方法论的本质特征。这里的“杂”指的是形式上的多元——兼取百家,不拘一家;“不杂”指的是内容上的统一——有贯穿始终的哲学原则。
《吕氏春秋·不二》篇集中体现了这种“杂而不杂”的方法论自觉。该篇开篇列举先秦诸子:“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贵贵,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列举之后,篇中接着说:“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顺者,魔道也;物逆之则顺之,易置之则舛矣。”这段话的意思是,天下万物自然而生、顺理而得,并不需要人为的强制干预;然而各家学派却各执一端,将自己的片面之见强加于天下,这就违反了自然的道理。
这一批评的巧妙之处在于:它不是从某一特定学派的立场去否定其他学派,而是从更高的哲学视角指出各家学派的共同缺陷——执一害道。儒家执仁义之一端,墨家执兼爱之一端,道家执柔弱之一端,法家执刑名之一端——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偏执。真正的智慧在于超越这些偏执,认识到“道”的全面性和整体性。
《吕氏春秋》的“杂”,正是对“执一害道”之弊病的纠正。它不以某一家的教条为皈依,而是以开放的态度吸纳各家之所长。但这种“杂”又不是漫无目的的堆砌,而是有自身统一的原则作为指导。这一原则,简言之,就是“贵公”。
“贵公”何以能够成为统摄各家的核心原则?这是因为,“公”的概念在先秦思想中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在儒家的论述中,“公”与“私”相对,要求君主超越一己之私利,以天下为公;在墨家的论述中,“公”与“别”相对,主张兼爱无私,不别亲疏;在道家的论述中,“公”与“偏”相对,意味着道的全体大用,无所不包。《吕氏春秋》将这些不同面向的“公”整合为一个系统的政治哲学,并以此作为评判各家学说的标准。符合“贵公”之原则的,便加以吸收;违背这一原则的,便予以修正或拒绝。
这种方法论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批判性综合。所谓“批判”,指的是不是无条件地接受任何一家之言,而是以明确的哲学原则为标准进行甄别与筛选;所谓“综合”,指的是不是将不同观点简单并列,而是寻找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它们整合为一个更高层次的理论框架。批判性综合的成果,既保留了各家的合理因素,又克服了它们的片面性局限,从而实现了思想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吕氏春秋》的批判性综合,还体现在它对各家学说的改造与转化上。以对老子思想的吸收为例。《吕氏春秋》多次引用老子言论,但并非原封不动地照搬。《不二》篇引老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原文出自《道德经》第二章,原意是讲相对主义的认识论——美与丑、善与恶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绝对的标准。《吕氏春秋》援引此语,却将其纳入“执一害道”的论述框架,用来批评各家学派的偏执。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这种援引和改造,使《吕氏春秋》能够在保持文本兼容性的同时,维持自身哲学立场的统一性。
《不二》篇的文本分析:方法论实践的具体案例
为了更具体地展示《吕氏春秋》如何实现跨学派的批判性综合,有必要对《不二》篇进行详细的文本分析。
《不二》篇全文不长,照录如下:
> 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贵贵,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有金匮之所藏,而有鸡人之所贵也。言若是,则虽言不可得也。吾闻之,一言而有益于智,莫如谨;一言而有益于仁,莫如恕。夫一行之害,在于多言。夫一行之害,在于多言。夫一行之害,在于多言。吾执此以持人,人之将死,其口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圣人之于贤智,其犹射者之与发中也。吾执此以持人,人之将死,其口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夫能射者之与发中也,吾执此以持人,人之将死,其口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这段文本在传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衍误,但核心意思仍然可以辨识。它首先列举了先秦十位思想家各自的核心理念——老子贵柔、孔子贵仁、墨子贵廉、关尹贵清等等——然后指出这些理念虽然各有道理,但如果各执一端、强求一致,就会造成思想上的混乱。最后,篇中提出“一行”之说,认为治理天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而不是用某一种固定的教条去套用一切情形。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不二》篇的论述策略非常清晰:第一步,承认各家学说的合理价值——“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第二步,指出各执一端的问题——“一言而有益于智,莫如谨;一言而有益于仁,莫如恕”暗含的意思是,任何单一的理念都不足以涵盖全部真理;第三步,提出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吾执此以持人”表明要找到一种能够统摄各家的原则,作为持人治世的根本。
这种论述策略,在《吕氏春秋》其他篇章中也有体现。例如《重己》篇论养生,《贵公》篇论政治,《劝学》篇论教育,都体现了以“贵公”为核心、以批判性综合为方法的理论取向。全书虽然出自众手,却能够在主题和取向上保持高度一致,这本身就是方法论成功的证明。
批判性综合的认识论基础
《吕氏春秋》的批判性综合方法,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的确立,需要某种认识论上的前提作为支撑。简言之,这种前提就是:不存在绝对唯一的真理,各家所见皆为真理的一个侧面。
这一认识论立场,在先秦思想中并非《吕氏春秋》独有。《庄子·齐物论》从“齐物”的角度论证了万物一体的道理,认为一切是非争执都是人为的偏执;《墨经》中也有“异类不比”的命题,指出不同类别的事物不能简单比较。不同的是,《吕氏春秋》并没有走向相对主义——它既承认各家有所见,又坚持存在一种更高的综合视角,能够统摄各家之见。
这种立场可以称为温和的多元主义。它承认认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拒绝以某一家的教条压制其他声音;但它同时坚持,存在一种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能够将各种片面之见整合为有机整体。这与纯粹的理论折中不同:折中主义是在不同立场之间寻找平衡点,最终可能得到一个四平八稳却缺乏深度的大杂烩;而温和的多元主义则是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追求更高层次的统一,最终得到的是一个有机的系统而非机械的拼凑。
《吕氏春秋》的“贵公”原则,正是这种温和多元主义的体现。“公”意味着超越个人或学派的偏见,以更广阔的视野审视人类事务。这种视野的获得,不是通过否定各家的贡献,而是通过批判性地吸收各家之长、综合各家之见来实现的。
从当代视角看,《吕氏春秋》的批判性综合方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在学术日益专业化、学科日益分化的今天,如何实现跨学科的对话与整合,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吕氏春秋》的方法论提醒我们,跨学科综合的前提不是取消学科差异,而是承认不同学科各有其独特的视角和贡献;跨学科综合的目标不是构建一个包罗万象却空洞无物的“大统一理论”,而是在保持多元性的同时寻求更高层次的理解。这种方法论,对于当代的学术整合与知识融通,具有切实的启发意义。
本章小结
本章探讨了《吕氏春秋》作为“杂家”代表作的方法论根基,核心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吕氏春秋》的出现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先秦百家争鸣的格局在产生丰富思想资源的同时,也陷入了“执一害道”的困境——各派各执一端,难以为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吕氏春秋》的编纂,正是对这一困境的积极回应。
其二,吕不韦门客的知识构成具有天然的多元性。这批来自不同地区、持有不同学术背景的士人,在编纂过程中进行了小规模的学术协商。这种多元性为批判性综合提供了前提条件。
其三,“兼儒墨,合名法”的实现依靠的是一套明确的判准——政治有效性。《吕氏春秋》不是无条件地接受任何一家之言,而是以是否有利于良好政治秩序的建立作为取舍标准。这种实用主义的判准,使得跨学派的综合成为可能。
其四,“杂而不杂”的方法论特征可以用批判性综合来概括。《吕氏春秋》在形式上兼容并蓄,在内容上则以“贵公”为统一原则。它既承认各家有所见,又坚持超越各家之偏,追求更高层次的综合与统一。《不二》篇的文本分析具体展示了这一方法论的操作方式。
其五,批判性综合的认识论基础是一种温和的多元主义。它承认认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坚持更高综合视角的可能性。这种立场既避免了相对主义的陷阱,又避免了教条主义的偏执。
下一章将转向《吕氏春秋》政治哲学的具体内容,分析“贵公”原则如何在具体的政治论述中得到贯彻和展开,以及这种政治哲学与先秦其他政治思想传统之间的对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