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难中长成自己
在苦难中长成自己
你最近一次放下手机,发觉自己什么都没看进去,是什么时候?
短视频把时间切成了碎片,每一段都很短,每一个都很抓人,但放在一起什么都没留下。你想读点什么,于是目光落到书架上,那里放着一本厚厚的小说,比如《大卫·考坡菲》,下卷七八百页,一百七十年前一个英国人写的故事。你犹豫了一下,把它放下了,又拿起了手机。
我想在本书开头直接问一个问题:在一段视频只有十五秒、一条热搜只能存活三小时的今天,我们为什么还要去读一本厚厚的小说?特别是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十九世纪英国孤儿的成长,里面有破产、有寄宿学校、有寄人篱下的亲戚,连主角的名字都透着一股老派的英伦味。大卫·考坡菲,听起来就不像我们这个时代的故事。
但我想说的是,你放下那本小说的那一刻,你可能正好错过了它最有价值的部分。不是因为它"经典",而是因为它处理的事情,跟你今晚刷手机刷到的空虚感,本质上是同一个问题。
1849年5月,一个三十七岁的英国男人开始在一本杂志上连载一部新小说。他叫查尔斯·狄更斯。这部小说叫《大卫·考坡菲》。他后来在一篇序言里写道,这本书是他的"心头最爱",是他所有孩子中最爱的一个。
那一年,他刚刚经历了人生中几件大事。十二岁那年,他被父亲送进一家鞋油作坊,每天工作十小时贴补家用,那段经历在他心里留下一道很深的口子。他二十出头时爱过一个叫玛丽亚·比德奈尔的女孩,求婚被拒,这件事他记了一辈子。他二十多岁时娶了凯瑟琳·霍格斯,到写这本书时婚姻已经走过十多年,逐渐走向失望,他后来形容那段关系"出现了无法弥合的裂痕"。
也就是说,当他提笔写《大卫·考坡菲》时,他已经是一个被生活反复碾压过的人。他没有装作旁观者去写童年,也没有用过来人的口气教训别人。他选了一个非常冒险的写法,用孩子的口吻回忆一切,用第一人称"我"从头到尾。
这本书的第一句话你可能听过很多遍,但我还是想把它完整念一次:"我是不是我自己的生命里的英雄,这一段,要由我的叙述来见分晓。"
这是一句奇特的开场。一般小说不会这么说话。一般小说会让叙述者藏在故事后面,让情节自己跑出来。但狄更斯一上来就让"我"站到读者面前,而且这个"我"还在犹豫。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英雄,甚至把"由我的叙述来见分晓"这种话直接说出来,等于告诉你,这本小说的真假,要由我自己讲故事的方式决定。
这个姿态,就是这本书打动人心的第一把钥匙。
一本关于"我"的小说:大卫·考坡菲在狄更斯作品中的特殊位置
如果让你列出狄更斯的代表作,你大概会想到《雾都孤儿》《双城记》《远大前程》《圣诞颂歌》。但你仔细看这些书,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它们都不是第一人称。《雾都孤儿》是奥利弗的故事,但讲述者是第三人称。《双城记》开篇是"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作者的声音,不是任何角色的声音。《远大前程》虽然有个叫皮普的主角,但叙述也是从外部看皮普。
《大卫·考坡菲》是狄更斯全部长篇小说里,唯一一本从头到尾用第一人称"我"写成的,并且这个"我"就是主角,整本书就是他的自传。
这不是无关紧要的技术选择。第一人称意味着读者必须跟着叙述者的眼睛走,看到的世界是有边界的。你看不到他背后发生的事,看不到他不在场时别人说什么,你只能信他。叙述者一旦撒谎,你也得跟着被骗。叙述者一旦犹豫,读者也得跟着犹豫。
狄更斯为什么要选这种写法?因为他要写的是自己的事。
《大卫·考坡菲》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但里面充满了狄更斯自己的影子。大卫幼年丧父、被继父虐待、进鞋油作坊、爱上了一个最终无法得到的女孩、在文学圈子里摸爬滚打,这些情节几乎都能在狄更斯生平里找到原型。他自己说,他在写大卫的过程中"一直在哭"。写到大卫和姨婆在一起的段落,他觉得"自己好像在跟一个亲人说话"。
把私人经历放进去,再用第一人称讲出来,这种写法让这本书和狄更斯其他所有作品都不一样。其他作品像一位导演站在远处给你放一场戏,《大卫·考坡菲》更像狄更斯本人坐在你对面,给你讲他小时候的事,一边讲一边掉眼泪。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说,《大卫·考坡菲》是理解狄更斯这个人最好的入口。你不需要读完他所有传记,不需要知道他和凯瑟琳之间发生了什么具体的争吵,光读这本书,你就能感觉到他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对童年极其敏感、对弱者的处境有切肤之痛、并且愿意把这些东西写下来分享给陌生人的人。
狄更斯写完这本书之后不久,跟妻子正式分居。他晚年的状态并不好,常常一个人待着。但这本书留下了。它成了他留给世界的一封长信,用第一人称写成的、长达八十多万字的长信。
在这本书出版之前的英国,已经有过不少第一人称自传体作品,比如托马斯·德·昆西的《一个英国鸦片吸食者的忏悔录》,华兹华斯的《序曲》。但狄更斯写《大卫·考坡菲》的方式跟它们都不一样。德·昆西写的是一段特殊的成瘾经验,华兹华斯写的是诗人精神的成长,大卫写的则是一个普通孩子在普通处境里如何活下去。这种普通性,恰恰让它能打动最多的人。
把苦难说出来:人类共通的精神疗愈
这本书的特殊,并不仅仅因为它是第一人称。它处理的主题,童年苦难和自我重建,是整个人类文学里最古老、最持久的主题之一。
从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到余华的《活着》,从托尔斯泰的《童年》到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你能数出一长串通过回忆童年讲述成长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共同点是:叙述者在成年之后回过头去看自己小时候,把那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一件一件讲出来。
为什么要讲?讲出来有什么用?
这个问题,文学史上有过很多讨论。但有一个朴素的答案是,把苦难说出来这件事本身,就有疗愈的作用。
举个你可能熟悉的例子。夏洛蒂·勃朗特写《简·爱》的时候三十岁出头,已经在寄宿学校里度过了压抑的少女时代,母亲很早去世,两个姐姐相继病故。她把简·爱在桑菲尔德庄园里跟罗切斯特先生的感情写得那么深沉,是因为她自己在现实中没有经历过。她把简·爱被关进红房子的那段写得那么真切,是因为她童年里有过类似的被惩罚、被羞辱的记忆。小说出版后,她写信给朋友说:"我写这本书的时候,哭了很多次。"
她那时候没有"心理治疗"这种概念,也没有受过任何关于写作治疗的训练。她只是用笔,把心里那些无法对别人说的话,变成了纸上的文字。写完之后,她说"心里轻了一些"。
再往近了说,余华写《活着》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离他当乡村牙医、每天跟最底层的人打交道的青年时期有了一段距离。但福贵这个人物之所以能写得那么真实、那么让人难受,是因为余华自己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他们把苦难当成日常,把"活着"当成最高目标,从来不抱怨,从来不解释,也从来不在人前流泪。余华要做的事,就是替他们把这些东西写出来。
把这些例子放在一起看,你会发现一个规律。所有打动人心的苦难书写,背后都有一个真实的"把话讲出来"的冲动。讲的人不一定是要控诉,也不一定是要博取同情,只是觉得这件事不写下来,心里过不去。
这种冲动是人类的本能。它不依赖时代,不依赖媒介,不依赖一本书是不是"经典"。只要你有过一段不愿意提、但又忘不掉的经历,你就理解这种冲动。
这也是为什么《大卫·考坡菲》能穿越一百七十年还被人读。一个十九世纪英国孤儿的成长故事,听起来离我们很远。但"把童年里最痛的部分写下来"这件事,跟我们今晚睡不着觉、刷手机刷到空虚、想找个人说说话的状态,距离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远。
除了文学界,这种冲动在心理学界也得到了验证。二十世纪末开始流行的"叙事疗法",核心观点就是:人不是问题本身,问题是被语言建构出来的。当你把一段经历用自己的语言讲出来,它就从一个"压在你身上的东西"变成了"你能拿出来端详的东西"。这种观点跟狄更斯当年在《大卫·考坡菲》里做的事情,方向一致。狄更斯没有受过叙事疗法的训练,他只是凭直觉做对了这件事。
从狄更斯到奥普拉和鲁迅:为什么说出口本身就是救赎
"把苦难说出来"这件事,听起来像文学范畴的讨论,但它的影响远远超出文学。
一个最有名的例子是奥普拉·温弗瑞。她现在可能是全世界最知名的女性之一,身价几十亿美元,办了二十多年的访谈节目,影响了无数人。但她童年时遭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仍让人难以相信。她被亲戚虐待,被家人性侵,十四岁生过一个孩子,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她自己说过,那段时间她想过自杀。
她后来反复讲起这些经历,在节目里讲,在公开演讲里讲,在自传里讲。有一段时间,几乎每一场重要演讲她都会提到童年。她不是要把这些事当成卖点,而是说,她之所以能走到今天,是因为她把这些事讲了出来。每一次讲,都是在重新面对一次。每面对一次,就给自己加一层力量。
她说了一句经常被人引用的话:"我经历的每一件事,无论多糟糕,都成了我的故事。而故事,是可以分享的力量。"
奥普拉不是一个作家,她做的事情跟狄更斯做的事情不同。但从本质上说,他们做的是同一件事:把一段不愿意提起的过去,从私人领域搬到公共领域,让它不再只是自己的负担。
讲到中国的情况,有一个名字是绕不开的,鲁迅。
鲁迅的童年原本是相对优渥的,绍兴周家是一个有田有产的大家族。但在他十几岁时,家境急转直下,祖父因为科场案入狱,父亲重病,家道中落。他自己后来回忆那段时间,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这段从富裕到贫穷、从被人尊重到被人冷落的经历,对鲁迅影响极深。他在《呐喊》自序里写过,他年轻时去日本学医,后来在仙台医学校看了一段幻灯片:画面里,一个中国人被日本兵砍头,旁边一群中国人在看。他突然觉得,"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于是他弃医从文。
这里的关键不是幻灯片本身,而是鲁迅把这件事讲了出来。他没有让这件事停留在心里发酵,没有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他把它写进了自序里,写进了散文里,写进了小说里。祥林嫂反复讲她儿子阿毛被狼叼走的事,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被人嘲弄,范进中举后发了疯。这些人物身上,都有鲁迅自己的影子。
鲁迅做的,本质上也是奥普拉做的事,狄更斯做的事。把一段无法消化的经历,变成可以被别人读到、听到、感受到的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是一本小说,可以是一篇散文,可以是一场演讲,也可以是一次普通的聊天。
它为什么有用?
一个朴素的解释是,苦难在肚子里的时候,会一直长大。说出来之后,它就变成了一个有限的、有形状的东西。有限的东西可以被管理,可以被消化,无限膨胀的东西会吞掉你。
另一个解释是,你以为你一个人在承受的事,其实是很多人在承受的事。一旦你说出来,发现别人也有类似的经历,你就从"我是不是哪里不对"的自我怀疑里走出来,变成了"原来大家都这样"的共同体。这种从孤立到联结的转变,本身就有疗愈作用。
玛雅·安吉罗的《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讲的是一个非裔美国女孩童年被性侵、被抛弃、被忽视的经历。这本书出版后成了畅销书,至今还在加印。书里有一段话被人反复引用:"我之所以能活下来,不是因为我比别人坚强,而是因为我选择了把那些事情说出来。每一次说出来,我都从里面又走出来了。"
奥普拉讲童年,鲁迅讲家道中落,玛雅讲性侵与孤立,狄更斯讲鞋油作坊。这些人和事发生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面对的是不同形式的苦难。但他们做的事,结构上是同一个动作:把一段私人化的、被压抑的经历,放到公共的、可分享的空间里,让它从一个人独自承担的事情,变成一群人可以共同见证的事情。
《大卫·考坡菲》这本书里有很多这样的段落。大卫被继父摩德斯通先生关进小黑屋,挨打,被羞辱。他被送到寄宿学校,目睹同学被鞭打,被迫吃难以下咽的食物。他寄居在姨婆家里,度过了一段相对平静但始终不安的日子。这些段落之所以让人难忘,不是因为情节离奇,而是因为它们写出了"一个孩子在承受这些时,脑子里在想什么"。
狄更斯没有写大卫"很痛苦",他写的是大卫"试着想明白为什么大人要这样对我"。他写的是孩子试图理解世界的那段内心独白。这才是这本书打动人心的核心。
穿越一百七十年的三种品质:诚实、细节、不完美的结局
到这里,我想退一步,回答一个更基础的问题。一本书能穿越一百七十年还被人读,靠的是什么?
不是因为它写得好。很多写得好的书早就被人忘了。不是因为它反映了时代,那个时代本身早就不在了。也不是因为它有教育意义,那个意义早就被人用更简洁的方式说完了。
我个人读这本书,加上这些年观察其他能穿越时代的作品,有一个朴素的判断:能活下来的经典,往往具备三种品质,诚实、细节、不完美的结局。
诚实,是说作者没有欺骗读者,没有粉饰自己,没有把故事讲成一个轻松的样子。狄更斯写大卫的苦难时,没有把它讲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样子,也没有把它讲成"我从此恨所有人"的样子。他写出的是真实,那个年代的一个孩子在那种处境里,真实的状态是害怕、委屈、不理解,偶尔有一瞬间的快乐,大部分时间是忍耐和观察。这种诚实,比任何金句都打动人。
细节,是说作者没有用概括代替具体。一般畅销书里,你看到的句子经常是"他很痛苦""他很孤独"。但狄更斯写的是,"摩德斯通先生抓住我的耳朵,把我提到房间的另一头,指着挂在墙上的那块板子,让我看上面写的字,小心,他咬人"。
这种细节是任何概括都没法替代的。它让一个读者无法绕过去,必须直面那个孩子所处的那种羞辱。
不完美的结局,是说作者没有给读者一个爽文式的交代。大卫最后没有变成最富有的人,没有娶到最漂亮的女孩,没有彻底战胜所有欺负过他的人。他长大了,工作了,结婚了,有过波折,最终平静下来。这种不完美,反而让书显得真实。真实的人生哪里有什么"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过是接着过下去而已。
一个诚实的、有细节的、不完美的故事,比一个完美的、煽情的、爽快的故事,更有可能穿越时代。因为后面那种故事跟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绑定得太紧,离开那个土壤就死掉了。前面那种故事写的是人的处境,处境是会变的,但人在处境里的样子是不太变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建议你把这本书当成你自己的书来读,而不是当成狄更斯的书来读。你不需要像一个文学研究者那样去分析叙事结构、修辞手法、人物原型。你可以更简单一些,把它当成一个长辈在跟你讲他小时候的事,听的过程中允许自己想自己的事。
"我亲爱的读者":你不是旁观者
《大卫·考坡菲》这本书里,狄更斯用了大量直接跟读者对话的句子。比如他会突然写:"我亲爱的读者,让我告诉你,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或者:"你们当中可能有人会觉得大卫不该这样想,但请你们设身处地想想。"
这种写法在当时的英国小说不算常见。它让叙述者不再隐身,而是像一个朋友一样坐在你旁边,时不时拍拍你的肩膀,跟你确认一下你还在不在。
狄更斯这样做,跟他要讲的内容有关。他要讲的是童年,是私人经历,是那种很难对陌生人开口的事。如果叙述者一直保持一种高高在上的、文学腔的姿态,读者会觉得这是一部作品,是别人的故事。但如果叙述者突然用"亲爱的读者"这种词,读者会觉得,这是有人在跟我说话,他愿意把自己打开给我看,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打开一下。
这本书能打动一代代读者,部分原因就是这种邀请。狄更斯在邀请你进入他的童年,而作为交换,他默认你也愿意让他进入你的某些感受。
我想把这种姿态延续到这本书里。
接下来你将读到的,不是文学评论,不是人物分析表,也不是"读完这本书你必须知道的十件事"。我会像狄更斯那样,时不时直接跟你说话。我会问你一些我希望你能停下来想一下的问题。我也会把我自己的某些经历拿出来,跟大卫的经历放在一起对照。
我希望读到第十五章的时候,你回头看第一章,会觉得这本书里有一些东西跟你自己的生活有了关系。也许是你小时候也曾经被一个大人那样对待过。也许是你一直回避的一段记忆,今天你第一次愿意提起来。也许是你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你读不下去那种"看起来很正确"的鸡汤文,反而愿意花半个月读完一个十九世纪孤儿的成长故事。
这些可能性里,只要发生一种,这本书就达到了它该有的作用。
具体的读法,我建议你这样安排。找一个安静的周末下午,把手机放到另一个房间,准备一支笔,翻开书第一页开始读。读到让你心里一动的地方,就停下来,在旁边写两句,不要追求一天读完,每天读二十页就够了。读完一个章节,回来对照这本书里讲的内容,想想狄更斯当时在想什么,再想想你当时在想什么。
这种读法,跟你拿起手机刷短视频是完全相反的姿态。短视频让你被动接受信息,读书让你主动构建意义。前者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出现什么,后者你能决定自己要不要在某一页停下来。两种阅读感受,对应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态度。
如果你愿意用这种方式读完这本书,等到第十五章合上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心里多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以前一直存在,但从来没被你这样整理过。
本章小结
回头看这一章,我其实只做了一件事,把读这本书的姿态,先调好。
我想让你在开始读《大卫·考坡菲》之前,先接受一个设定:你不是来旁观一个十九世纪英国孤儿的故事的,你是来跟狄更斯一起回忆他童年的。这个设定一旦成立,你读这本书的方式会完全不一样。你会注意到以前没注意到的细节,会愿意慢下来,会在某些段落停下来想自己的事。
在这一章里,我主要处理了三个问题。
《大卫·考坡菲》在狄更斯全部作品里的特殊位置,是唯一一本从头到尾用第一人称"我"写的自传体长篇。这个特殊性决定了,它比其他狄更斯小说都更"私人",都更像一封写给读者的长信。
"把苦难说出来"作为人类共通的精神疗愈方式,从夏洛蒂·勃朗特到余华,从狄更斯到奥普拉·温弗瑞、鲁迅、玛雅·安吉罗,无数人通过把私人经历变成可被分享的形式,重新获得了生活的力量。这种疗愈方式不依赖专业术语,不依赖特定时代,是人类最基本的自救动作之一。
经典能穿越时代的三个要素是诚实、细节、不完美的结局。这三件事看起来朴素,但做起来极难。一百七十年后还能被人读的书,几乎都满足这三条。
下一章,我想带你去狄更斯的真实童年。他父亲因为负债被关进马绍尔西监狱,他十二岁被送进鞋油作坊,他是怎么熬过那一年的。我会用狄更斯自己的传记资料、大卫·考坡菲小说里的对应段落,加上一些同时代的英国社会记录,让你看到小说背后那个真实的孩子。
我们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