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百年的政治源代码
在 2026 年的算法治理时代,翻一本 1895 年的德文法学小册子看起来像是考古。但这本由耶里内克(Georg Jellinek)撰写的小册子,从未真正离开过现代国家的内核。本章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在算法与人工智能主导的当下,我们仍然需要打开这本 130 年前的德文法学书。
答案并不是怀旧。一份能够解释今天世界运行的文本,之所以必须回溯到 1895 年,正因为它提供了我们至今没有替代品的"权利分类语法",一种把"自由""福利""参与"拆成可分析模块的语言。这套语法已经被写入 1949 年德国基本法、1950 年欧洲人权公约、2018 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与 GDPR,以及今天多个国家的算法治理框架。它在历史上的源头,就是耶里内克在 1895 年对小册子的那次重构。
把国家当作源代码
软件工程里有一个最朴素的隐喻,可以借来理解宪法。源代码不是装饰,也不是宣传,而是一段可阅读、可编译、可修改的文本。一段源代码是否成功,取决于三件事:它是否足够直白,可以让刚入门的读者读懂;它是否足够精确,可以被翻译成具体的可运行程序;它是否足够开放,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被修改和扩展。宪法恰好满足这三项条件。
把国家与宪法理解为"源代码",不是修辞上的取巧,而是一种观察方式的转换。1789 年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是这份源代码的最早公开发行版。它把启蒙哲学家关于"人生而自由"的口号,改写成"人应当拥有 X、Y、Z 三类具体可主张的内容"。从那一刻起,关于国家正当性的争论,就开始以"具体可主张的内容"作为单位。耶里内克 1895 年的小册子,是这份源代码的第一次重构式技术注释:他没有追加新的权利条款,而是把现有条款按照内在逻辑重新分层。
这种重构在 1895 年的德国,带有具体的学术政治背景。当时德意志帝国正处在民法典起草的最后阶段,法学界希望摆脱法国民法典的影响,建立一种更体系化、更具主权色彩的德国法理框架。耶里内克并不是民法典起草委员会成员,但他在帝国最高法院任职的经验,使他对"权利如何在制度内被具体兑现"这件事非常熟悉。他写小册子的直接目的,是反驳一种流行观点:1789 年的法国宣言不过是一份哲学文本,没有法理基础。耶里内克的回应是,宣言之所以有法理基础,正是因为它精确地把人放在三种不同的"地位"之上。这三种地位,后来被德国国家学说称为消极状态、积极状态与主动状态。
三者对应普通人最朴素的三种政治体验。第一种是不被干涉的自由,比如言论、信仰、迁徙。第二种是被保障的自由,比如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第三种是参与塑造规则的自由,比如选举、议事、结社。三态并存,才构成一个完整的现代公民身份。这也是为什么耶里内克的三态模型更像一段接口协议:它不规定具体条款,只规定接口之间的关系。后续所有具体权利的增添和修改,都接入这套接口。
下面这张流程图展示了从原始宣言到现代公民实践的源代码运行链:
```mermaid flowchart TD A[1789 人权宣言 原始代码] --> B[1895 耶里内克 技术拆解] B --> C1[消极状态 人权 不被干涉] B --> C2[积极状态 公民权 请求保障] B --> C3[主动状态 参政权 参与塑造] C1 --> D[现代公民身份 三态叠加] C2 --> D C3 --> D D --> E[现实制度编译] E --> E1[1949 德国基本法] E --> E2[2018 GDPR 数据基本权] E --> E3[2021 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E1 --> F[公民实践 自我解码] E2 --> F E3 --> F F --> G[权利解码器 自我练习] ```
这张图的箭头不是单线的,它从原始代码流向现代实践,但中间的环节始终保留。任何时代的人都可以"穿越"回到这张图的任一节点,做一份独立的代码阅读。这种可穿越性,正是源代码这个隐喻想强调的事情。
技术阅读的三条纪律
把耶里内克的小册子称为"技术性文本",指的是它在方法论上的三条纪律。这三条纪律在今天仍然有方法论价值,因为它适用于阅读任何想要认真对待的法理文本。
术语精确化是第一条纪律。耶里内克之前,谈论"人的自由"主要使用哲学术语,比如自然法、自然权利。这些术语的好处是宏大,坏处是无法嵌入具体的法律条款。一份哲学主张没法被法官直接援引,没法被警察作为执行理由,也没法被福利系统作为分配标准。耶里内克做的事情是把抽象主张翻译为可操作的法条语言:"国家不得通过 X 方式干预个体的 Y 行为"。翻译之后的语言可以直接进入法律系统。这种翻译工作,在软件工程里称为"接口适配":把高阶语义翻译为低阶实现。耶里内克的工作,是今天所有"权利技术化"努力的早期模型。
逻辑分层化是第二条纪律。一份写得不好的法典,把所有权利堆在一起,看上去洋洋洒洒,实则内部矛盾不断。耶里内克的三态分层解决的是边界问题:不同权利之间的保护强度不同。言论自由属于消极状态,它要求国家不介入;最低生活保障属于积极状态,它要求国家积极行动;这两类权利遭遇冲突时的处理方式,在宪法上是不同的。魏玛宪法就是因为没有把握这种分层,把所有权利堆进前 75 条,导致在 1929—1933 年的通胀和失业浪潮中,"所有权利都触发保护"反而让所有权利都失去保护。权利之间也存在依赖关系。没有主动状态,消极状态可能被暴民政治碾压;没有积极状态,消极状态可能在穷困面前自动失效。
历史场景化是第三条纪律。任何权利都不是在真空中诞生的。耶里内克之所以选择研究 1789 年法国宣言,而不是直接研究 1871 年帝国宪法,正是因为前者是原型版本,后者是已经编译过的版本。理解原型等于拿到版本对照的基准线。1789 年的原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第一次把启蒙哲学家的主张翻译为可执行的权利清单。这种翻译工作后来被 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2018 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2018 年 GDPR 等多个文本继承。这些现代文本之间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只有放回到 1789 年的原型之上才能看清。
这三条纪律合起来,构成了今天任何想要认真阅读政治文本的读者都应具备的基本功。它不只适用于法理文本,同样适用于阅读财经政策、平台规则、城市公共服务章程。
130 年的版本迭代
耶里内克的小册子出版之后,并没有立刻被奉为经典。事实上,它花了大约三十年才进入主流法学的视野。这本书的命运,本身就是源代码概念的一个好案例:一份文本在历史中被反复编译,每一次编译都生成新的可运行版本,有些版本成功了,有些版本失败了。
第一次重要的版本迭代发生在魏玛时期。1919 年的魏玛宪法第二编,几乎就是把耶里内克的三态模型直接写进了宪法文本。人权作为基本权利写在前 75 条;经济权、福利权作为积极权利被写入第二编;参政权被赋予了广泛的直接民主工具,包括全民公投、罢免权、人民请愿权。这一版过度放大了第三层主动状态,反而削弱了第一层消极状态的制度保障。结果是在 1929—1933 年的通胀和经济危机中,基于人民意志的动员反过来碾压了个人基本权利。魏玛宪法的失败,留下了版本控制里一个深刻的教训:接口可以分层,但各层之间的资源分配必须平衡,不能让某一层挤占其他层。
第二次重要的版本迭代发生在二战之后。1949 年的德国基本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把耶里内克的模型反向操作。基本法第一条就是人的尊严,紧接着是生命权、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消极权利;积极权利被谨慎处理,要求国家"致力于"实现而不是"立即"实现;参政权被放在全书的最后并加以严格的程序限制。这一次,耶里内克的第一层被放大,第三层被收紧,理由正是魏玛的教训:不能让"人民意志"绕过宪法审查去碾压个人权利。基本法这一版编译,运行了七十多年,至今仍在支持德国的宪政。
第三次重要的版本迭代发生在数字时代。2018 年生效的欧盟基本权利宪章扩展文本,把耶里内克的第一层消极状态重新定义:它不再仅仅是"免于国家干预",还包括"免于平台和算法的非透明决策"。同年生效的 GDPR 把数据保护权定义为"免于未经同意的数据处理",实际上是给消极状态找了一个新的承载物。2021 年生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算法服务提供者保障用户的算法知情权和选择权,背后的逻辑同样是消极状态的延伸,只是干涉来源从国家扩展到算法系统。
这三次版本迭代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宪法工程师"身影,就是耶里内克的三态分层模型。它在 130 年里被反复改写,但始终没有被废弃。这一现象本身就在告诉今天的读者:真正有用的法理模型,不在于它是否被争论过,而在于它是否能持续被编译进新的制度里。
三条进入路径
一本 130 年前的德文法学书,如何为今天 16 岁的公民提供思维工具?有三条路径,按从最容易上手到最具有挑战性的顺序介绍。
历史脉络是第一条路径。读者不需要先通读耶里内克,再读其他文本。可以在时间轴上标出几个关键节点:1789 年法国宣言、1895 年耶里内克小册子、1919 年魏玛宪法、1949 年德国基本法、1948 年世界人权宣言、2018 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然后问自己一个问题:每过大约三十年,这个领域发生了什么外部事件,触发了权利模型的重组?一旦读者开始用这种视角看问题,就不再是历史知识的消费者,而是制度演化的观察者。在 2026 年的今天,观察者会注意到:数字技术的演进,正在以类似于 19 世纪大众政治崛起的速度,重塑所有版本。
案例对照是第二条路径。挑选一份真实的判决书或者法律意见,尝试用耶里内克的三态模型去解读它。比如欧洲法院 2023 年关于 Cookie 同意弹窗的判决,涉及消极状态(用户免于被追踪)与积极状态(用户要求平台提供清晰信息)之间的张力。又如 2018 年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涉及个人信息作为新型"消极状态"承载物的法律地位。再如 2020—2022 年间中国多个城市运行的健康码系统,涉及数字身份如何把三种状态压缩到同一个接口。每读完一个案例,都可以尝试把它和耶里内克原文中那段对三态的描述放在一起做对比,这种对比训练远比单纯阅读更有效。
自我练习是第三条路径,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权利不是抽象的,必须落到自己的日常经验里。下面介绍"权利解码器"的具体操作。
权利解码器实操
权利解码器的核心,是把任意一条社会新闻拆解到耶里内克的三态模型之中,然后生成一份简短的权利注释。
挑新闻是起点。任意一条涉及政府、企业、算法平台或者个人行为的新闻报道,字数不限。在 2026 年的信息环境里,这一类新闻每天都能找到。
第二步是识别主体。把新闻中所有关键行动者列出来,通常涉及三类:发布规则的政府机构,执行规则的企业或平台,被影响的普通用户。有时还有第四类,做出最终裁定的法官或监管机构。
第三步是分状态归类。把每一个主体的诉求、义务、风险分别归入消极状态、积极状态、主动状态三个类别。消极状态的关键词是"免于""不被打扰""不被强迫";积极状态的关键词是"请求国家保障""要求平台提供信息""向监管申诉";主动状态的关键词是"参与规则制定""候选人提名""公开建议"。
第四步是生成注释。用一两句话回答:这一事件的法理基础是什么?它对应三态模型中的哪一态?如果涉及多态叠加,哪个态被赋予了最高优先级?
下面用 2024 年某市的一份真实新闻做一次完整解码,以展示解码器的工作方式。该新闻的核心内容是:某市教育局宣布,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名额将通过一套统一算法分配,系统依据家长历史投诉记录、家庭信用数据、孩子成绩数据,自动输出分配结果。
识别主体有三个:教育局(政府)、提供算法的科技公司(企业)、家长和学生(公民)。消极状态层面,家长的合理诉求是"免于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被算法做出分配决定",对应的是耶里内克三态模型中的第一态,也是这次事件受冲击最深的一态,因为算法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动决策。积极状态层面,家长可能提出"要求政府提供透明的分配规则和有效的申诉渠道",对应第二态。在新闻中,是否设立申诉渠道是判断积极状态是否被部分满足的关键。主动状态层面,家长可能提出"参与分配规则制定的公众咨询",对应第三态。在本案例中,算法决策规则在制定时几乎没有公开征求家长意见,因此这一态严重缺位。
把三个状态合并起来看,核心结论是:这一事件中消极状态受到实质侵害,积极状态被部分满足,主动状态严重缺位。三态之间严重失衡,是这一事件需要被关注的根本原因。如果把这一注释交给一位熟悉耶里内克的法学家,他不会对结论感到惊讶:在任何关于自动化决策的制度设计中,如果三态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问题迟早会发生。
读者可以自己挑一条当天的新闻,按照四个步骤做一遍。完成五到十次练习之后,你会获得一类新的能力:在新闻出现的第一分钟内就识别出"哪个权利状态在被讨论""哪个权利状态被绕过了"。这种识别能力,是今天的公民最欠缺的技能之一。
模型迁移与边界
把耶里内克的三态模型迁移到数字时代,有几个细节必须更新,否则模型会显得过时。
干涉主体的扩散是第一个变化。在 1895 年,免于干涉的对象是国家。今天,免于干涉的对象必须包括平台、算法、私营数据中介。GDPR 把数据保护权定义为"免于未经同意的数据处理",实际上是给消极状态找了一个新的承载物。这一变化在法律层面的挑战是:平台不是国家,传统的"国家—公民"二元结构无法直接套用。
请求权的扩展是第二个变化。原来请求权指向国家,今天越来越多的请求指向平台,具体请求包括要求平台提供清晰的算法解释、允许数据携带、对自动决策进行人工复核。这类请求不再是抽象道德主张,而是被具体写进了 GDPR 第 22 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等具体条款。
参政权的技术化是第三个变化。原来参政权通过投票、竞选、政治结社实现,今天多了市民议事平台、公众留言系统、算法审计请求。新的技术形式不改变参政权的本质,但提供新的运行接口。
这些变化并不能否定耶里内克的模型本身,只是对它的可扩展性提出新要求。三态模型作为一个稳定的接口协议,允许我们在原有三态之上叠加新的子分类,而不必推翻整个结构。这是源代码概念的好处:它能被扩展,也能被维护。
但模型也有它的边界,必须在使用时保持清醒。它是一个静态分类法,无法自动裁决权利之间的动态冲突,比如言论自由与仇恨言论规制之间的张力,必须依赖具体的法律推理而非简单的分类。它建立在"国家—个人"二元结构上,当平台变成准公共机构时,这一二元结构需要被补充。它本身也不提供道德基础,只是提供一种"分类语法"。什么是应当被保护的,什么是可以被限制的,这些判断属于政治哲学范畴而非法技术范畴。
承认这些边界,并不是在贬低这一模型,而是在正确使用它。任何模型都不是万能钥匙,这一点对今天的青年读者尤其重要。一个好的思维工具,不是让你停止思考,也不是让你假装所有问题都有答案,而是让你在面对具体问题时知道该从哪里入手。耶里内克的三态模型,恰好是这样一种工具。
本章小结
回到本章开头的核心问题:为什么在 2026 年的算法治理时代,我们仍然需要打开一本 1895 年的德文法学书?答案落在三个层次上。
技术层面,耶里内克的小册子提供了一套至今没有被超越的权利分类语法。这一语法被编译进了 1949 年德国基本法、1950 年欧洲人权公约、2018 年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和 GDPR,以及 2021 年的算法治理规定等多个法律文本。它之所以存活,不是因为它神圣,而是因为它好用。
思维层面,它提供了把国家、宪法、公民权利全部当作可阅读、可编译、可修改的源代码的视角。算法治理并不是新现象,它只是版本迭代的最新一环。理解这一环要做的,不是去背诵一段关于"数字权利"的口号,而是把数字时代的具体场景放入一个稳定的分类语法之中。
个人层面,它是一份操作性的思维工具,也就是权利解码器。任何一位读者,在花半天时间熟悉三态模型之后,都可以对任意一条新闻做出比新闻评论员更有结构的分析。这种分析能力,在 2026 年的舆论环境里,远比任何具体知识更可迁移。
下一章,我们把镜头从作品切换到作者。1895 年的耶里内克,正处于怎样的学术与人生命运之中?他如何在那个夏天写下这本小册子?他又是如何在两次世界大战的余烬里,经历从被遗忘到被重新发现的命运?这一章是对一段学术人生的复原,也是对"为什么严肃学者值得被看见"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