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的必要
第 1 章 重读的必要
1749年,当亨利·菲尔丁在《汤姆·琼斯》的卷首宣称自己写下了一种新的文学种类"散文的喜剧史诗"时,他其实是在做一件近乎狂妄的事。他要为一种尚不存在的文学种类颁发出生证明,并且要把笛福、理查逊等前辈已经确立的小说传统纳入自己的诗学谱系。两个半世纪之后,这个赌注的结果早已分晓,小说确实成为了与史诗并驾齐驱的叙事形式,《汤姆·琼斯》也确实被视为这一形式的关键奠基作之一。但问题在于,"奠基作"这个标签一旦被贴上,往往就变成了阅读的终点而非起点。我们知道它重要,却很少追问它究竟以何种方式重要,对哪些问题重要,对当下的认知困境能否提供不可替代的解释。
本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学术语境中,重读《汤姆·琼斯》究竟能提供哪些不可替代的认知收益?这里的"不可替代"是一个硬性标准。如果重读可以被现有理论框架消化,被其他经典替代,或者只能告诉我们一些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那它就没有独立的价值。换句话说,本章要论证的不是"《汤姆·琼斯》值得一读",而是"它值得以一种特定的方式被重读"。这一论证将分四步展开:首先确认这部小说在文学史上的枢纽地位并辨析三种主要的文学史叙事;其次比较三种性质不同的重读路径,即考据、诗学、伦理;再次通过对菲尔丁自我定位的分析揭示这部小说的诗学含义;最后以利维斯与布鲁克斯的争论为案例,确立本书的阅读方法。
一、枢纽地位:一个早就确立、却仍需重新理解的判断
《汤姆·琼斯》在英语小说史上的地位,几乎每一本文学史教材都会提及,但几乎每一本教材的处理也都浮于表面。伊恩·瓦特在《小说的兴起》中把它列为十八世纪形式现实主义成熟的代表作之一,认为它在理查逊的"书信体现实主义"之外,开辟了以叙述者调度情节、以场景压缩时间、以全知视角组织社会图景的另一条路径。瓦特的具体论证是:《帕梅拉》和《克拉丽莎》让读者通过人物的内心独白去感受事件的重量,这种处理方式要求读者高度认同人物视角,叙事空间因此被压缩在人物的意识范围之内;而《汤姆·琼斯》则让叙述者独立于人物之外,以一种居高临下但不失温和的姿态来调度人物、解释情节、连接场景,叙事空间因此被打开到整个社会的规模。这一区分后来成为小说史的常识,几乎不需要再争论。
但定论本身就是阅读的敌人。当我们已经知道《汤姆·琼斯》是重要的,我们往往不再追问它究竟重要在哪里,以何种方式重要,对哪些问题重要。瓦特的形式分析虽然精到,但他对"形式现实主义"的强调也带来一种副作用:它让我们倾向于把《汤姆·琼斯》当作一个纯粹的形式实验,从而忽略它与十八世纪英国社会、思想、文化之间的复杂关联。一部小说的形式从来不是真空中的技术装置,而是特定社会条件下特定作者的特定选择。把《汤姆·琼斯》读成"一部关于叙事技巧的小说",与把它读成"一部关于十八世纪英国的小说",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迈克尔·麦基翁在《小说的起源》中对瓦特的形式现实主义概念提出过一项至今值得重视的修正。他指出,十八世纪小说的兴起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学事件,而是一套认知秩序的重组。经验主义认识论把知识的基础从神学权威转移到感官经验,社会契约理论把政治秩序的基础从君权神授转移到个体之间的协议,家庭作为道德单元的兴起重新定义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边界,印刷资本主义的市场结构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中产阶级阅读公众。这四股力量共同塑造了小说的可能性,使小说成为一种既可以承载个人经验、又可以反映社会整体、既可以在私人空间阅读、又可以在公共领域讨论的独特文类。
麦基翁没有把菲尔丁置于这个叙事的中心,但他对"叙事如何成为社会认识工具"的分析,实际上为《汤姆·琼斯》提供了一种比瓦特更深的解释框架。菲尔丁的全知叙述者不只是一个文学技巧,而是十八世纪英国中上层男性对"可叙述性"本身的信念:他相信人生可以被一个明智的旁观者连贯地讲述,正如他相信社会可以被一个明智的旁观者连贯地理解。这种信念在二十世纪后现代主义叙事中是可疑的,但在十八世纪的语境中,它代表着一种新的、世俗的、可共享的世界图景。
约翰·里查迪的《英国小说的兴起》则从另一端修正了瓦特。他强调小说的兴起与中产阶级阅读公众的扩大、出版业的商业化、辉格党意识形态的兴起之间的复杂互动。在这个语境下,《汤姆·琼斯》不只是一次形式实验的产物,更是一种社会协商的产物。它在乡村绅士的价值观、城市商人的理性和贵族的世故之间寻找一种可被普遍接受的叙事伦理。里查迪没有把这本书浪漫化,他指出菲尔丁对下层社会的描写充满了那个时代典型的偏见,但正是这种偏见构成了小说的历史价值。它让我们看到十八世纪英国主流意识形态如何在文学形式中安顿自己,看到一种特定的男性气质,即理性的、温和的、宽容的、略带嘲讽的,如何成为新的叙事权威的承担者。
把这三位批评家放在一起看,可以发现一个清晰的结构:瓦特关心形式,麦基翁关心认知,里查迪关心社会。三者构成了理解《汤姆·琼斯》的三重视角,但任何一重视角都不能独自穷尽这本书。瓦特让我们看见小说的技艺,麦基翁让我们看见小说与认识秩序的关系,里查迪让我们看见小说与意识形态的共谋。重读的必要性正在于此,我们需要在每次阅读中同时调动这三重视角,而不是在三者之间二选一。
二、三种重读路径:考据、诗学、伦理
面对一部像《汤姆·琼斯》这样的经典,至少存在三种性质不同的重读路径。它们的区别不在于谁对谁错,而在于切入角度所揭示的文本面向不同。这三种路径在当前的英语小说研究中都有各自的代表,但很少有人把它们整合成一个连贯的方法论。
第一种路径是考据式的重读。这种阅读把小说当作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文献,从阶级结构、性别关系、宗教话语、法律实践、饮食习惯等具体维度去提取史料。在《汤姆·琼斯》中,这种阅读可以做的事情非常多。索菲亚·韦斯顿的婚姻困境折射出当时限定继承权与女性财产权之间的复杂博弈。她的父亲奥维资先生有权处置家族地产,但只有男性继承人才是"合法的"财产传递者,索菲亚虽然是奥维资的掌上明珠,但在法律上几乎没有任何独立的财产地位。乡绅布利菲尔吞没汤姆继承权的细节暴露出非长子继承制度下家族内部的张力,所有次子、庶子、私生子都处于一种悬置状态,他们的存在本身对家族秩序构成威胁。帕特里奇对汤姆的父子式忠诚则展示出十八世纪英国下层社会中"仆人"概念的复杂性,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准家庭式的、跨越阶层的伦理纽带。考据式阅读的优势是它的实证性,能让小说在历史研究中获得具体的位置;劣势是它容易把小说压扁成史料汇编,丢失文学性。
第二种路径是诗学式的重读。这种阅读把小说当作一个自足的形式系统,关注叙述者的位置、情节的逻辑结构、修辞策略、戏仿技法、视角的切换等内部技术问题。在《汤姆·琼斯》中,菲尔丁对叙述者的元评论、对章节节奏的精确控制、对悲剧和喜剧的并置、对各类文学体裁(史诗、戏剧、传奇、寓言)的戏仿,构成了一套极其丰富的诗学实验。菲尔丁在每一卷的章首都会插入一个关于"这一卷将要讲什么"或"应该如何阅读"的元评论,这些评论看似闲笔,实际上构成了小说形式自觉的标志。小说中多次出现"戏中戏"结构:第九卷"山中人"嵌入的人生故事、第六卷关于"爱情"的哲学讨论、第十卷对"好运"的反思,这些插入叙事各自独立成篇,又与主线情节形成主题呼应。诗学式阅读的优势是它能让我们看见小说的技艺,劣势是它容易让文本悬浮在历史之上,变成一个自我指涉的封闭游戏。
第三种路径是伦理式的重读。这种阅读关心小说提出的道德问题在当下是否仍然有效,以及我们对它的判断是否需要被调整。汤姆的私生子身份和他与索菲亚的婚前性行为,在十八世纪的语境中是道德瑕疵,在二十世纪的语境中是浪漫解放,在二十一世纪的语境中又因为性别政治的复杂性而变得暧昧。汤姆与茉西的爱情关系在十八世纪可能被视作男性主角青春期的轻率放纵,但放在当代的性别视角下,它涉及到的是权力不对称下的情感剥削问题。伦理式阅读的优势是它能让经典与我们当下的生活产生联系,劣势是它容易让经典被当下的议题劫持,丧失它的历史独特性。
这三条路径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互补的。真正成熟的重读,应该在这三条路径之间建立对话,而不是执着于其中一条。下图展示了三者之间的结构关系:
```mermaid flowchart TD A["汤姆·琼斯文本"] A --> B["考据式重读"] A --> C["诗学式重读"] A --> D["伦理式重读"] B --> B1["社会史与思想史定位"] B --> B2["版本与接受史考辨"] C --> C1["叙述者功能与视角"] C --> C2["情节结构与修辞策略"] D --> D1["道德判断的当代适用性"] D --> D2["性别与阶层议题再读"] B1 --> E["三层次综合诠释"] B2 --> E C1 --> E C2 --> E D1 --> E D2 --> E ```
考据提供文本所处的历史坐标系,诗学提供文本内部的形式逻辑,伦理提供文本与当下的对话接口。三者必须同时在场,才能构成一次完整的重读。
三、"散文的喜剧史诗":菲尔丁的自我定位及其诗学含义
菲尔丁在《汤姆·琼斯》各卷的章首和《约瑟夫·安德鲁斯》的序文中,反复申明自己写的是一种新的文学种类。这个自我定位需要被认真对待,而不是被当作十八世纪文人的修辞夸张一笑了之。"散文的喜剧史诗"这个标签的核心,是菲尔丁对小说与既有文类之间关系的一次系统重估。
菲尔丁的诗学背景是古典的,他熟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贺拉斯的《诗艺》、莱辛的《汉堡剧评》。在这些传统中,喜剧和悲剧虽然共享戏剧的载体,但承担着截然不同的道德功能:悲剧通过崇高人物的毁灭唤起怜悯和恐惧,喜剧通过普通人物的荒唐唤起对自身缺陷的辨识。菲尔丁要做的是把这个二分法从戏剧扩展到叙事文学,并且把小说提升到与史诗同等的地位。
这里有一层容易被忽略的张力。史诗在传统诗学中要求崇高的题材,包括神祇、英雄、王朝的兴衰。菲尔丁却要把一个弃儿的浪游经历称作史诗,这不是简单的修辞挪用,而是对"崇高"概念的重新定义。菲尔丁的论点是:人生本身就是一场喜剧性的史诗,每个人在命运的偶然中奔波、在欲望的拉扯下犯错、在社会的网络中寻找位置的过程,与奥德修斯返乡并无本质区别。换言之,他把"崇高"从神话英雄转移到了凡人的生存经验。这一转移在小说史上意义深远,因为它为后来所有以普通人为主人公的现实主义小说提供了诗学上的合法性。
菲尔丁处理这一张力的方式,是引入一个特殊的叙述者。这个叙述者不是小说中的任何人物,而是一个站在小说之外的、博学的、带着善意的嘲讽的旁观者。他可以在情节进展中插入评论,可以在人物对话之外点评人物,可以提醒读者不要忘了这是一个被讲述的故事。这个叙述者的功能,正是把普通的素材提升到史诗的高度。不是通过改变素材本身,而是通过改变讲述素材的方式。在菲尔丁看来,荷马之所以能让奥德赛成为史诗,不是因为奥德修斯是英雄,而是因为荷马的讲述使奥德修斯成为英雄。同理,索菲亚可以成为一个史诗级的女主角,不是因为她的出身或命运,而是因为菲尔丁的叙述者选择让她被这样讲述。
这一诗学策略在小说史上是奠基性的。后来的萨克雷、狄更斯、乔治·艾略特、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几乎所有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大师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或显或隐的全知叙述者在承担类似的工作。可以说,菲尔丁在《汤姆·琼斯》中确立的"叙述者作为意义赋予者"的范式,预示了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基本叙事惯例。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菲尔丁的叙述者并不只是一个被动的技术工具,他本身就是一个有立场、有道德、有判断的人物。这个叙述者痛恨虚伪,鄙视残忍,欣赏真诚,对中产阶级的世故和贵族的傲慢同样不以为然。他的道德立场是辉格党中上层男性的"理性主义",既不相信宗教狂热,也不相信哲学激进,相信通过温和的改革和个人的德性可以实现社会的改良。这种道德立场通过叙述者渗透到小说的每一个角落,决定了哪些人物被偏爱,哪些被嘲讽,哪些被忽略。这也是为什么《汤姆·琼斯》虽然号称"喜剧",但它的喜剧从来不是中立的娱乐,而是一种有立场的伦理判断。
四、利维斯与布鲁克斯:方法论分歧的启示
F. R. 利维斯和克林斯·布鲁克斯对菲尔丁的截然不同的评价,是二十世纪英语小说批评史上一桩至今仍有意义的公案。
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中几乎没有给菲尔丁留位置。他把英国小说的伟大传统从奥斯汀算起,经过艾略特、詹姆斯、康拉德直到劳伦斯和伍尔夫。菲尔丁被排除在这个传统之外,主要原因是利维斯认为菲尔丁缺乏"严肃的道德关注"。利维斯心目中的伟大小说家必须对人类经验的复杂性、对道德判断的艰难性有深切的感受,而菲尔丁那种轻快的、把一切都化解在笑声里的笔触,在利维斯看来过于轻浮,过于乐观,缺少对生活阴暗面的正视。在利维斯看来,《汤姆·琼斯》中对私生子、对婚前性行为、对社会阶层的处理都过于轻松,没有真正进入这些议题的伦理深度。
布鲁克斯在《小说鉴赏》中对菲尔丁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他把《汤姆·琼斯》当作精读的对象,逐章逐节分析菲尔丁如何通过叙述者的调度控制读者的同情,如何在情节的起伏中嵌入主题的呼应,如何用戏仿来暴露其他文类的局限。布鲁克斯把菲尔丁视为叙事技艺的大师,一个在小说形式尚未稳定的时代就已经精确掌握了形式可能性的人。在布鲁克斯看来,《汤姆·琼斯》的成就恰恰在于它能够通过轻快的外表处理复杂的伦理议题。
这两种评价的分歧,根源在于它们所依据的小说观不同。利维斯的小说是道德探究的工具,它必须承受生活的重量;布鲁克斯的小说是一种艺术形式,它必须展现技艺的精密。在利维斯看来,菲尔丁的轻快是一种缺陷;在布鲁克斯看来,菲尔丁的轻快是一种成就。
从今天的立场回头看,这两种评价都有各自的盲点。利维斯的盲点在于他把小说的道德功能窄化为对生活阴暗面的直接呈现,忽略了小说也可以通过反讽、戏谑、游戏来间接地处理道德问题。事实上,菲尔丁对虚伪的嘲讽、对残忍的厌恶、对真诚的欣赏,本身就是一种严肃的道德关注,只是它采取了一种不同于利维斯所欣赏的形式。布鲁克斯的盲点在于他把小说技艺分析得过于自足,忽略了形式从来不是中立的技术,而是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菲尔丁的叙述者之所以能采取那种轻快的姿态,正是因为他站在十八世纪英国特定的社会位置上,一个享有充分公民权、有充分闲暇写作、对社会有充分信心的男性中上层成员。
这场争论的方法论启示在于:任何单一的批评视角都无法穷尽《汤姆·琼斯》这样一部复杂作品的全部意义。我们既需要布鲁克斯式的细读,也需要利维斯式的道德关注,更需要麦基翁和里查迪式的历史语境化。这三种批评资源不是互相替代的,而是互为补充的。本书采用的阅读方法,正是建立在这一判断之上,即三层次阅读框架,以细读为底色,以诗学为骨架,以历史为血肉。
这一框架在具体操作上意味着,每一次重读都需要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在文本内部精确识别形式特征和修辞策略,二是在文本外部考察这些特征与十八世纪英国社会、思想、文化之间的关联,三是在文本与当下读者之间建立伦理对话。三项任务不是依次完成,而是相互渗透、彼此支撑的。
五、一个实操示例:"山中人"插话的三层次阅读
前文论证了重读《汤姆·琼斯》需要同时调动考据、诗学和伦理三条路径,但论证本身并不等于实操。下面以小说第九卷中的"山中人"插话为例,展示三层次框架如何在具体段落中运作。
"山中人"是《汤姆·琼斯》中一个奇特的人物。他在第九卷出场,向汤姆讲述自己从一位体面的伦敦商人沦为愤世嫉俗的隐士的全部经历。这段长达三章的插入叙事在小说结构上颇为突兀,菲尔丁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让叙述者在章首特意提醒读者不要嫌长。它在情节上也几乎没有推动功能,汤姆听完故事后,山中人并没有直接帮助他,山中人本人也很快淡出小说。正因为如此,这段插话常常被一般读者跳过,被一般研究者忽略。但如果我们用三层次框架来重读,它的意义就会清晰地显现出来。
从考据层面看,这段插入叙事是十八世纪英国精神史的一份稀有文献。十八世纪是宗教虔诚衰落、世俗道德兴起、自然神论和怀疑主义扩散的时代,山中人的故事正好浓缩了这个过渡时期的精神危机。他因为一次偶然的失足被一个他以为是朋友的人抛弃,从此对人类道德彻底失望,遁入山林。这种叙事在当时的英国文学中并非孤例,从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到后来的哥特小说,都弥漫着类似的弃世情绪。但菲尔丁的处理比一般的宗教文学复杂:他让山中人自己成为不可靠叙述者,让他把自己的怨恨升格为哲学,从而把一场个人失败升格为对整个文明的控诉。考据阅读要做的事情,是把这段叙事放回十八世纪英国关于人性、自然、社会契约的辩论中,识别它引用了哪些思想资源,又改写了哪些。具体来说,山中人对"人性自私"的论证呼应了霍布斯和曼德维尔的伦理怀疑主义,他对"自然状态"的礼赞呼应了卢梭的早期讨论(虽然卢梭的影响主要在1750年代之后才广泛传播,但菲尔丁通过二手渠道已经接触到相关的思想),他对"文明即堕落"的诊断则与斯多葛派的反都市传统有直接关联。识别这些思想资源,能让一段看似个人化的抱怨变成一份可以放进十八世纪思想史的样本。
从诗学层面看,"山中人"插入的功能是测试读者的耐性和判断力。菲尔丁故意让这段叙事拖长、偏离主线、加入冗余的道德评论,目的是看读者会不会像一个训练有素的读者那样,从中发现额外的意义。具体的诗学处理包括:山中人讲述自己被朋友抛弃,与汤姆被布利菲尔中伤的情节形成平行结构,两人都因为信任他人而受害,但汤姆选择了继续信任,山中人选择了彻底放弃;山中人对人性的悲观,与全知叙述者对人性所保留的善意形成对照,叙述者在章首说,他讲述这个故事是为了给读者"一个警告",但紧接着又强调,这个警告不能被读作对人性的全盘否定;山中人引用经典作家(包括斯多葛派和基督教作家)的方式,暴露了他的偏狭,他不是真的在引用传统,而是在用传统为自己的怨恨服务。诗学阅读要做的事情,是把这些形式特征一一识别出来,并解释它们如何参与全书的主题建构。
从伦理层面看,"山中人"插话提出了一个我们今天仍然需要面对的问题:当一个人在社会上受到严重伤害,他对社会的全面拒斥是否有某种合理性?菲尔丁的叙述者表面上是在批评山中人的偏激,但更深一层,他让读者意识到,山中人的偏激其实有真实的社会根源。一个能够被一次背叛就彻底改变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值得完全信任的世界;一个让体面的商人因为一次失足就失去一切的社会,本身就有严重的问题。伦理阅读要做的事情,是拒绝简单地在菲尔丁和山中人之间选边站,而是追问我们自己面对社会不公时的反应,是否比山中人更成熟。换言之,"山中人"不是一个被批判的对象,而是一个被提出的问题。
三个层次的阅读完成后,我们会发现,"山中人"插话在小说中的地位远比通常认为的重要。它不是一段可删减的闲笔,而是全书伦理张力的一个缩影:菲尔丁要在同情与判断、宽容与问责、个体与社会之间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而"山中人"正是这种平衡最容易被打破的地方。在更大的意义上,"山中人"也是十八世纪英国本身的一个隐喻,一个正在经历深刻转型、正在寻找新的道德共识的社会,既不能回到过去的宗教虔诚,也不能滑入全面的怀疑主义,必须在两者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
本章小结
本章通过四个层次的论证,回答了"为什么要在二十一世纪重读《汤姆·琼斯》"这一问题。首先,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