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的人
讲故事的人
你有没有想过,你爷爷的爷爷小时候玩什么游戏?你外婆的外婆住在哪里?那些住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人,他们的故事谁来记住呢?
大约两百年前,在英国北边的苏格兰,有一个叫沃尔特·司各特的男孩。这个男孩后来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发明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方式,把历史和故事结合在一起,写出了一本叫《艾凡赫》的书。这本书后来被拍成了电影,还被改编成了游戏,影响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下这位“历史小说之父”,看看他是怎样从一个爱听故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个会讲故事的作家的。
苏格兰高地的故事滋养
沃尔特·司各特1771年出生在苏格兰的爱丁堡城。苏格兰是个很特别的地方,那里有很多高山,还有大片大片的荒原,当地人把这些地方叫做“高地”。
司各特的爸爸是个律师,妈妈也出生在一个有文化的人家。按理说,这样的家庭应该会给孩子很多书看。但小司各特最早学到的故事,不是从书里来的,而是从老人的嘴里听来的。
你可能会问:那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手机,人们晚上干些什么呢?在苏格兰的高地地区,人们有一种传统,就是围坐在火炉边讲故事。老人们会讲很久以前的事——那些骑着马打仗的勇士,那些住在城堡里的贵族,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说和鬼故事。
司各特小时候身体不太好,腿有点毛病,走路要拄拐杖。因为这个缘故,他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跑来跑去地玩耍,于是就经常坐在大人身边,听他们聊天讲故事。
他最喜欢听一个叫“艾尔文老爹”的人讲故事。艾尔文老爹是司各特爷爷家的老佃农(租用土地耕种的农民),一大把年纪了,肚子里装着讲不完的故事。他讲的故事和书里写的不一样,不是那种“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的老套故事,而是讲真实的苏格兰历史——那些几百年前苏格兰人英勇抗击英格兰侵略者的故事。
艾尔文老爹讲起故事来可有意思了。他的眼睛会发光,有时候讲得太激动了,声音还会发抖。司各特就坐在他脚边,眼睛睁得大大的,心想:那些故事里的人,真的在几百年前存在过吗?那些古老的城堡,现在还在吗?
除了艾尔文老爹,司各特还有个姨妈叫贝琪。贝琪姨妈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人,见过很多世面,讲起故事来也是一套一套的。她不像艾尔文老爹那样讲历史,而是讲各种有趣的传说——幽灵出没的故事啦,女巫施法的故事啦,还有那些住在深山里的神秘人物的故事。
这些故事让小司各特明白了几个很重要的事情:
第一,真实的历史有时候比编出来的故事还要精彩。艾尔文老爹讲的那些战争和英雄,都是真事,不是童话。
第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故事。苏格兰的故事和别的地方不一样,有山、有荒原、有勇敢的人、有古老的传统。
第三,这些故事如果没人讲、没人写,可能就会消失。司各特后来想:要是能把这些故事记下来,不就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吗?
这就是司各特后来写历史小说的种子——一颗在苏格兰高地听故事的童年里,悄悄种下的种子。
从爱听故事的孩子到作家
司各特八岁的时候,被送去学校读书。那是一所叫巴斯黑德的学校,在英格兰。但是司各特在那里过得不太开心。
学校里有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觉得司各特是个瘸子,还因为他是从苏格兰来的,就有点看不起他。司各特后来回忆说,他那时候经常觉得孤单。
但是他找到了一个让自己开心的办法:讲故事。
在下课的时候,或者晚上睡觉前,司各特会给其他孩子讲故事。他讲的故事都是从艾尔文老爹和贝琪姨妈那里听来的,但又不完全是照搬——他会加入自己的想象,把故事讲得更加精彩。
比如,艾尔文老爹讲过一个苏格兰英雄的故事,原本只有一小段。司各特就会想:这个英雄后来怎么样了?他在哪里打过仗?他有没有喜欢过什么姑娘?然后把这些“后来”都加进去,变成一个更长的故事。
更厉害的是,司各特讲故事的时候会“演”。他模仿故事里不同人物的声音和动作。当他讲老骑士的时候,会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显得很威严;当他讲年轻骑士的时候,声音会变得轻快;当他讲那些幽灵和女巫的时候,就会把声音压得更低,让听的人又害怕又着迷。
同学们很快就发现,司各特讲的故事比别的同学说的事情有趣多了。大家围在他身边,听得入了迷。慢慢地,连那些以前嘲笑他的同学,也跑来听他讲故事了。
这件事让司各特明白了一个道理:好的故事可以让人们快乐,可以让不同的人走到一起。一个能讲故事的人,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于是他开始想:能不能把自己编的故事写下来,让更多人看到呢?
要讲故事,得先知道很多故事;要写故事,得先会写很多字。司各特开始拼命读书。他在学校里读的书不够,就自己去找更多的书来读。
他读历史书,想知道苏格兰以前到底是什么样子;他读诗集,想学习怎么用漂亮的语言;他读各种小说,想看看别人是怎么讲故事的。
那时候的苏格兰,有个很有名的诗人叫彭斯。司各特读了彭斯的诗,觉得太棒了!彭斯的诗讲的都是苏格兰普通人的生活,但写得特别有味道,既有感情又有画面。司各特想:原来故事可以这样写啊!
慢慢地,司各特长大了,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大学生,又从大学生变成了一个大人。他先是当了律师,后来又做了出版商。但不管做什么工作,他始终没有放弃阅读和写作。
一开始,他试着写诗。他写了很多诗,投给出版社。但是那些诗发表以后,反响很一般,买的人不多。
司各特没有放弃。他想:也许我不太适合写诗,但故事我应该能写好。于是他开始尝试写小说。
一开始写的小说也不太成功。直到1814年,司各特43岁那一年,他终于写出了一本很厉害的书——《威弗利》。
这本书讲的是1745年苏格兰人起义的故事。那是一次真实的起义,苏格兰的高地人想要反抗英格兰的统治,但最后失败了。司各特把这个真实的历史事件,和一个虚构的人物——一个叫乔弗·阿依的年轻苏格兰人——的故事结合在一起,写成了一本小说。
这本书一出版就引起了轰动!因为从来没有一本书这样写过历史——既像故事一样精彩好看,又能让读者了解真实的过去。读者们读得废寝忘食,都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同时他们也发现:原来那些课本上枯燥的历史知识,可以这么生动地展现出来。
司各特受到了鼓舞,继续写了很多历史小说。后来,他把自己最有名的作品《艾凡赫》写了出来,成了全世界都知道的大作家。
所以你看,司各特不是天生就会写故事的。他也是从听故事开始,慢慢变成讲故事的人,再慢慢学会写故事的。这个过程,花了他四十多年。
什么是历史小说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还是有点不明白:历史小说到底是什么?它和普通的童话、冒险故事有什么不一样?
我们先来想想,平时你读的故事大概有几种。
有一种是纯粹的童话,比如《灰姑娘》《白雪公主》。这些故事里虽然有公主、国王,但它们不是真实发生过的,只是人们想象出来的。这种故事叫“虚构故事”。
还有一种是真实的故事,比如你去年的生日是怎么过的、你们学校去年举办的运动会是什么样子。这些是真正发生过的事。
历史小说呢?它是一种很特别的书——它把真实的历史和虚构的故事混合在一起。
打个比方:如果历史是一棵树,童话故事就是树上结出来的苹果——你可以随便摘,想摘哪个摘哪个。但历史小说就像是用这棵树做成了一个花盆,然后在花盆里种花。花是假的,但树和花盆是真的。
《艾凡赫》就是这样的作品。
这本书的背景是12世纪的英格兰。那时候英格兰有一个很厉害的国王叫“狮心王理查”。他带着军队去很远的地方打仗,结果在路上被敌人抓住了,关在监狱里好几年。国家没人管,各种坏人就趁机捣乱。
司各特在写《艾凡赫》的时候,用了这个真实的历史背景。他写的很多人物——那个被抓起来的国王、那些勇敢的十字军战士、那些城堡里的贵族——在历史上都是真的。
但是书中有一个叫艾凡赫的年轻人,他的故事大部分是司各特编的。艾凡赫本来是个小骑士,在混乱中成长,经历了很多冒险,最后变成一个真正的英雄。他喜欢的姑娘、他的敌人和朋友,很多都是虚构的。
这样一来,读者既可以了解到12世纪英格兰是什么样子的,又可以跟着艾凡赫一起经历各种惊险的故事。这就是历史小说的魅力。
那司各特为什么要把历史和故事结合在一起呢?
他有两个想法。
第一个想法是:历史很重要,但是很多人不喜欢读历史书。为什么呢?因为很多历史书写得太无聊了,全是年代、名字、战争条约。但如果把历史写成故事,让读者跟着一个虚构的人物走进那个时代,他们就会觉得历史很有趣,而且自然而然地学到了知识。
第二个想法是:故事需要骨架,没有骨架的故事站不住。什么样的骨架最好呢?真实的历史就是最好的骨架。因为历史是真实发生过的,有时间、有地点、有原因,比凭空编造的故事更有说服力。
所以,历史小说就是:用真实的历史做骨架,用虚构的人物和情节做血肉,让读者既能享受故事的乐趣,又能了解历史知识的一种文学体裁。
司各特创造这种写法的时候,很多人觉得他在“胡闹”——怎么能把真的和假的混在一起呢?但后来证明,这种写法特别受欢迎。一百多年来,无数作家学习司各特的方法,写出了大量优秀的历史小说。
司各特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司各特的历史小说一出版,就火遍了整个欧洲。
法国的著名作家大仲马读了《艾凡赫》以后,非常受启发。大仲马后来写出了《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这些经典作品,这些书里都有历史小说的味道——大仲马也是把真实的历史背景和虚构的人物故事结合在一起。你可以说,大仲马是司各特的“学生”。
在英国本土,很多作家学习司各特的写法。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把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和几个虚构人物的故事放在一起,感动了无数读者。这本书的写法,明显受到了司各特的影响。
在美国,有个叫詹姆斯·库珀的作家读了司各特的小说以后,想:美国也有自己的历史啊,为什么没有人写美国的历史小说呢?于是他写了一系列以美国西部为背景的历史小说,最有名的叫《最后的莫希干人》。这本书后来被拍成了电影,非常受欢迎。
你看,司各特不仅自己写历史小说,还带动了全世界的作家一起来写。他一个人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文学流派——历史小说流派。
除了推动文学发展,司各特还有更深的影响。他让人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历史不是死的,是活的。
以前很多人觉得,历史就是那些写在课本上的年份和名字,枯燥得很。但司各特用他的小说告诉读者:那些年代和名字背后,其实是一个个真实的人。他们爱过、恨过、战斗过、害怕过。他们和你们一样,会哭会笑,会遇到困难也会想办法解决。
当你读司各特的小说,读《艾凡赫》,你不是在读“年代”,而是在认识一个叫艾凡赫的年轻人。他冲动过、失败过、被人看不起过,但他没有放弃,最后证明了自己。你会为他担心,为他加油,就像担心和加油你身边的朋友一样。
这就是历史小说能做到的事情:让那些几百年前的人“活过来”,走进你的心里。
直到今天,司各特的小说还在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舞台剧。2018年,英国还拍了一部关于他的传记电影。他的故事证明了一件事:只要你会讲故事,不管你讲的是古代的故事还是现代的故事,都能打动人心。
像司各特一样观察身边的故事
说了这么多司各特的故事,你可能会想:我又不住在苏格兰,也没有老爷爷给我讲故事,我怎么能学会讲故事呢?
其实你身边也有故事。你需要的不是去很远的地方找故事,而是学会观察和倾听。
司各特小时候,也是从身边听故事开始的。艾尔文老爹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一个普通的老人。贝琪姨妈也不是什么大文豪,就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亲戚。故事就在你身边,只是你要学会发现它们。
下面有几个小练习,可以帮助你像司各特一样观察身边的故事:
练习一:做个“故事小偷”
不是真的去偷东西,而是偷偷收集故事。你可以在家里的时候,竖起耳朵听大人聊天。爷爷和奶奶聊天的时候,可能会说起他们小时候的事情;爸爸妈妈聊天的时候,可能会说起他们上班时遇到的有趣的事。
听到有意思的事情,你可以记在心里。也可以问一句“那后来呢”,看看能不能引出更多故事。
练习二:采访家里的老人
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经历了你还没有经历过的时代。他们小时候没有手机、没有电脑,那时候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他们小时候玩什么游戏?吃什么零食?上过什么学?
你可以找个时间采访他们,用手机录音也好,用笔记下来也好。问他们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什么,最害怕的一件事是什么,最开心的一件事是什么。
这些故事收集起来,以后就是你写作的素材。
练习三:记录“奇怪的事”
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不是闹鬼的那种奇怪,而是让你觉得“咦,怎么会这样”的事。
比如你发现你们学校门口的奶茶店突然换了个招牌,或者你们班最调皮的男生突然变成了守纪律的好学生,或者一只小猫跑到你们教室里赖着不走。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小,但如果你仔细观察、好好想想,说不定能变成有趣的故事。
你可以准备一个小本子,看到什么奇怪的事就记下来。不用写很多,几个词就行。比如:“周二,奶茶店关了,改成书店。老板换人了?”以后翻起来,你可能会想起更多细节。
练习四:把新闻变成故事
看新闻的时候,不要只看那些数字和大事,也要看看新闻里的人。新闻里也有故事。
比如一条新闻说:“某地发生了洪水,救援队救出了一些被困的人。”你可以想象一下:那些被困的人是谁?他们在洪水来之前在干什么?被救出来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这种想象练习可以帮助你学会怎么把一个简单的事情变成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司各特小时候做的事情,其实和你可以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听故事,记故事,想故事。他没有住在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住在苏格兰一个普通的农场附近。但他用心地听了每一个故事,然后把这些故事记在心里,后来又把它们变成了书。
你也可以这样做。
本章小结
在这一章里,我们认识了沃尔特·司各特——一个从苏格兰高地走出来的“历史小说之父”。
司各特小时候身体不好,不能到处跑,于是就安静地坐在老人身边,听他们讲故事。艾尔文老爹给他讲了苏格兰的历史,贝琪姨妈给他讲了民间的传说。这些故事让他明白:真实的历史可以像故事一样精彩,而故事如果有了历史的支撑,就会更加有力量。
司各特长大以后,用了四十多年时间学习写作,从写诗开始,到最后发明了历史小说这种新的写法。《艾凡赫》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也是全世界最早的历史小说之一。
历史小说的特点是把真实的历史和虚构的故事结合在一起。真实的历史提供时间和地点,虚构的人物让读者能够“走进”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的人一起经历冒险。
司各特的影响很大。大仲马、狄更斯、库珀这些著名作家都受到过他的启发。他让人们明白:历史不是死的,而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好的故事可以让历史“活过来”。
对于小读者来说,最重要的启示是:故事就在你身边。你需要做的只是学会观察、学会倾听、学会记录。每一个人的故事都值得被讲述——你的爷爷奶奶的故事、你的同学的故事,甚至你自己的故事。
在下一章里,我们会看到司各特最著名的小说《艾凡赫》到底讲了什么故事。那个叫艾凡赫的年轻人,是怎么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骑士,变成一个英雄的?让我们一起走进12世纪的英格兰吧。
司各特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司各特的历史小说一出版,就火遍了整个欧洲。这种“用真实历史做骨架、用虚构人物做血肉”的写法,后来被无数作家学习、模仿、改进,可以说司各特一个人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文学流派。
法国的著名作家大仲马读了《艾凡赫》以后,非常受启发。大仲马后来写出了《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这些经典作品,这些书里都有历史小说的味道——大仲马也是把真实的历史背景和虚构的人物故事结合在一起。《三个火枪手》的背景是17世纪的法国,那时候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宰相黎塞留正在明争暗斗,整个欧洲都乱成一锅粥。大仲马把这些真实的历史背景写进小说里,主角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全都是虚构的人物,但书里出现的国王、宰相、英国白金汉公爵这些大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读者一边跟着达达尼昂冒险,一边就学会了法国那段历史是怎么回事。你可以说,大仲马是司各特的“学生”,而且是个学得特别好的学生。
在英国本土,很多作家学习司各特的写法。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把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和几个虚构人物的故事放在一起,感动了无数读者。狄更斯在这本书里讲了一个特别动人的故事:一个法国贵族和他的英国朋友,阴差阳错地被卷入了法国大革命的漩涡,最终酿成了悲剧。这本书的写法,明显受到了司各特的影响。
在美国,有个叫詹姆斯·库珀的作家读了司各特的小说以后,想:美国也有自己的历史啊,为什么没有人写美国的历史小说呢?于是他写了一系列以美国西部为背景的历史小说,最有名的叫《最后的莫希干人》。这本书讲的是英法两国在北美争夺殖民地的时代,英国人、法国人、印第安人搅在一起,发生了一系列惊险的故事。这本书后来被拍成了电影,非常受欢迎。
后来,还有一个更厉害的作家把司各特的方法用到了极致——俄国的托尔斯泰。他写的《战争与和平》,以拿破仑入侵俄国的真实历史为背景,塑造了娜塔莎、安德烈、皮埃尔等经典的文学人物。这本书到现在还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而它的写法,正是司各特开创的。
司各特不仅自己写历史小说,还带动了全世界的作家一起来写。他一个人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文学流派——历史小说流派。这种流派打破了几个界限:
第一个界限是“过去”和“现在”的界限。以前人们觉得历史是“过去的事情”,和自己没关系。但司各特用他的小说告诉读者:那些几百年前的人,其实和我们一样有感情、有梦想、有烦恼。读历史小说的时候,你不是在看“死”的年代和数字,而是在认识“活”的人。
第二个界限是“学知识”和“找乐子”的界限。以前觉得看书学知识是苦差事,看故事找乐子是消遣。但司各特的历史小说证明:一本好书可以又让你学到东西,又让你觉得有趣。这不就是最好的学习方式吗?
直到今天,司各特的小说还在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舞台剧。2018年,英国还拍了一部关于他的传记电影。他的故事证明了一件事:只要你会讲故事,不管你讲的是古代的故事还是现代的故事,都能打动人心。
像司各特一样观察身边的故事
司各特小时候做的事情,其实和你可以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听故事,记故事,想故事。他没有住在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住在苏格兰一个普通的农场附近。但他用心地听了每一个故事,然后把这些故事记在心里,后来又把它们变成了书。你也可以这样做。
司各特之所以能成为“讲故事的人”,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天赋,而是因为他有一双“会观察的眼睛”。他观察的不只是那些大事——战争、起义、英雄事迹——还观察那些生活里的细节:老人说话时的表情、故事里某个小人物是怎么生活的、不同地方的人说话有什么不同的口音。这些细节让他的故事变得真实、立体,而不是空洞的套话。
在苏格兰的时候,司各特学会了观察生活。他发现艾尔文老爹讲故事的时候,总会加上一些小细节:打麦子的时候要用多大力气、风吹过麦田是什么声音、老奶奶缝衣服的时候手指是怎么动的。这些细节让故事听起来像真的,你仿佛能看到那些画面。后来司各特写《艾凡赫》的时候,也用了同样的方法。他描写12世纪的英格兰,会告诉你那时候的人吃什么、穿什么、怎么骑马、住什么样的房子。这些细节不是从书里抄来的,而是从生活中观察到的。
对小朋友来说,观察生活可以从最简单的练习开始。比如:上学的时候,看看学校门口那条街和家里住的街道有什么不同?下雨天和晴天,人们的表情和行为有什么变化?你的同学里面,谁走路最快、谁说话最多、谁笑的声音最响?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观察,以后都可能变成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