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童年
小说的童年
中国文学史上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今天被视为小说文体的作品,在它们最初诞生的年代,既不被作者,也不被读者认作"小说"。那些写《搜神记》的干宝、写《博物志》的张华,他们或许以为自己只是在记录鬼神怪异之事,或者汇辑前人的博物知识——没有人怀抱"我要创作一部小说"这样的念头。然而正是这些"非小说"的作品,构成了中国叙事的原初土壤。本章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文学史家把汉魏六朝称为中国小说的"童年期"?这个童年期的创作如何塑造了此后一千余年中国叙事文学的基本面貌?
"小说"这个词曾经是什么意思
要理解汉魏六朝小说的"童年"身份,必须先弄清一个前提问题:"小说"这两个字,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指代完全不同的东西。
"小说"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篇中,原文是"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这句话的意思是:用浅薄的言论去求取高名,那和通达的大道比起来可就差得太远了。这里的"小说"是两个词——"小"指琐碎的、浅薄的,"说"指言论、说辞。合在一起,"小说"指的是不值得认真对待的街谈巷语、碎语闲言。庄子当然不是在褒扬这种言说方式,恰恰相反,他是在批评它——追逐细枝末节的言论,就无法触及真正的大道。
这一定义在中国文化中的影响极为深远。直到东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专设"诸子略",将"小说家"列为诸子十家之末,并在小序中写道:"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班固的态度已经比庄子温和许多——他承认"小说"是一种真实存在的言说类型,但它依然居于诸子之末,被视为"小道",不足以与《诗》《书》《礼》《乐》这样的经典相比。班固还著录了十五家小说作品,可惜这些作品今天已全部亡佚,我们只能通过其他典籍的征引,隐约窥见它们的吉光片羽。
从庄子到《汉志》,"小说"一词的内涵经历了一次重要的滑移:在庄子那里,它是一切浅薄言论的代称;在班固那里,它被正式纳入学术分类体系,成为一个有边界、有传承的知识门类。但无论是庄子还是班固,他们所说的"小说"都与今天意义上的小说文体几乎没有关系——那时的"小说"是议论性的、短篇的、教化功能存疑的言说,而远非叙事性的、虚构的、篇幅可观的文学作品。
真正让"小说"从议论走向叙事的,是从汉魏到唐代长达数百年的文体演变过程。这一过程的核心驱动力,是一批批作者开始用散文讲述有头有尾的故事。这些故事起初依附于历史写作和学术记录,后来逐渐获得了独立的篇幅和结构,最终在唐代形成了被称为"传奇"的成熟短篇小说文体。韩愈的《毛颖传》、元稹的《莺莺传》、白行简的《李娃传》——这些作品已经具备了人物的行动、情节的展开、环境的描写,以及明确的虚构意识。小说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自觉,就这样在唐代才真正降临。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说小说的独立文体地位要到唐代才确立,汉魏六朝这一漫长时期里那些志怪志人的作品,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它们既不是庄子所说的街谈巷语,也不是唐代成熟传奇,它们究竟是什么?
答案在于:它们是小说文体在获得独立身份之前的史前形态。它们是燃料,是土壤,是种子。理解这一点,是理解汉魏六朝小说"童年期"价值的关键。
汉魏六朝:小说尚未独立的四百年
中国小说的发展如果被比作一个人的生命历程,那么先秦是胚胎期——叙事的因子散落在史书、诸子和神话之中,尚未凝聚成形;汉魏六朝是童年期——小说作为独立的叙事文体从各种母体中试探着生长出来,形态稚嫩但生命力旺盛;唐代是成年期——传奇的成熟宣告了小说文体的独立;宋元明清则是漫长的成熟与分化——从话本到章回体,从文言到白话,小说的形态不断繁衍。
把汉魏六朝定位为"童年期",不仅仅是修辞上的比喻,它有着坚实的文学史依据。
首先,从文体独立性来看,这一时期没有任何作品被当时的目录学著作单独归类为"小说"。在《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等早期目录中,"小说"类目下收录的作品大多属于博物志异、琐言杂录一类,其功能是记录和汇编,而非叙事创作。《搜神记》在《隋书·经籍志》中被归入"史部·杂传"类,《博物志》被归入"史部·杂家"类——作者和编者自己都没有把这类作品视为一种全新的文学创作。
其次,从创作动机来看,这一时期志怪志人作品的作者,大多怀抱严肃的学术或信仰目的。干宝撰写《搜神记》,在自序中明确说他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证明鬼神之事确实存在,绝非有意创作虚构文学。刘义庆编撰《世说新语》,意在记录魏晋名士的言行风采,其史学色彩远浓于文学自觉。换句话说,这些作品的叙事价值大多是"无心插柳"的结果,而非"有意栽花"的追求。
第三,从艺术成熟度来看,汉魏六朝小说的叙事技巧虽然已有相当发展——比如已经出现了完整的情节结构、鲜明的人物性格、一定的场景描写——但与唐传奇相比,它们的篇幅普遍较短,叙事视角较为单一,文字风格也较为质朴,缺乏传奇那种精心的艺术经营。这些特征恰恰对应了"童年"的美学特征:真诚、直接、充满想象力,但尚未掌握成年人复杂的表达技巧。
理解汉魏六朝作为"童年期"的历史定位,还需要特别关注一个事实:这一时期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思想和文化最为活跃的时期之一。先秦的百家争鸣虽然落幕了,但魏晋的玄学清谈又掀起了新一轮的思想热潮。佛教传入中国并迅速本土化,道教从民间信仰发展成体系化的宗教——这两大宗教传统为志怪小说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素材和动力。神佛鬼怪的世界在文人的笔下获得了空前的表现空间。与此同时,战乱频仍、朝代更迭的政治现实也深刻影响了这一时期的文学创作——生死的无常、命运的不可捉摸、个体在乱世中的挣扎与选择,这些主题在志怪志人作品中反复出现,构成了中国叙事文学最早的主题原型。
从文学传承的角度看,汉魏六朝小说对后世的影响是结构性的。后世几乎所有重要的叙事传统——唐代传奇、宋元话本、明清章回小说、神魔小说、世情小说——都可以在汉魏六朝找到某种基因传承。《聊斋志异》的鬼狐故事直接延续了志怪的传统,《西游记》的神魔体系在六朝志怪中已有雏形,《三言二拍》中大量故事的母题可以追溯到《搜神记》《幽明录》等六朝作品。这种影响不是表面的借鉴,而是深入到叙事思维层面的塑造:什么值得讲述、怎样讲述才算有趣、故事与现实之间应该保持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早在六朝时期就已被实践并形成惯例。
志怪与志人:两条并行的叙事河流
汉魏六朝小说的基本分类,是按照作品内容的性质划分为志怪与志人两大类。这个分类最早由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明确提出,此后成为中国小说史研究的基本框架。理解这两类作品的差异与关联,是进入汉魏六朝小说世界的第一把钥匙。
志怪小说以记录神鬼、怪异、博物之事为主。代表作品包括托名东方朔的《神异经》和《十洲记》,张华的《博物志》,干宝的《搜神记》,葛洪的《神仙传》,刘义庆门下士人编撰的《幽明录》,以及颜之推的《冤魂志》等。这些作品的核心关切是:在人所能感知的世界之外,是否存在着另一个超自然的世界?如果存在,那个世界里有什么,它们如何与人间发生关系?
《搜神记》是志怪小说中影响最大的一部,作者干宝,生卒年约公元286年至336年。据《晋书·干宝传》记载,干宝的父亲生前宠爱一名侍妾,其母因此在父亲下葬时将这名侍妾活埋陪葬。多年后母亲去世,家人开墓合葬,发现这名侍妾伏在棺材上,指尖有血色的痕迹——原来她一直活着,只是被闷绝于墓中。醒来之后,她又被活埋了一次,这一次才真正死去。干宝的父亲曾受这名侍妾的服侍,死后将她召去做了"鬼妾"。这桩家庭轶事让干宝对鬼神之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搜罗古今神祇灵异之事,编成了《搜神记》二十卷。《搜神记》原书在宋代散佚,现存版本是明代学者从《法苑珠林》等类书中重新辑佚而成,篇幅约为原书的一半左右。
《搜神记》中最著名的篇章当属"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讲述了工匠干将为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雌雄二剑。干将知道楚王残暴,自己此去必无生还之理,于是将雄剑藏匿山中,只将雌剑献给楚王。果然,干将被楚王杀害。多年后,干将的儿子赤比长大成人,得知父亲遇害的真相,背着雄剑潜入王宫,在危急关头得到一位山客的帮助。山客以利剑砍下赤比的头颅,再以鼎镬煮之,三日后"烂乃出",然后持楚王头去"临之",三个头颅一同烧在锅中,"王头焦",最终楚王也死于这场复仇的仪式之中。
这个故事在今天有多个改编版本,鲁迅的《故事新编》中收入了"眉间尺"一篇,日本导演中岛敦据此改编了动画短片。然而回到文本本身,这个故事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并不在于其情节的曲折——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后世"文学"作品的讲述方式。故事的讲述者似乎对暴力和死亡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犹豫,没有停下来解释人物的内心动机,没有描写楚王的宫殿如何富丽堂皇,也没有评论这场复仇是否值得。作者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事件的逻辑链条上:铸剑、献剑、遇害、成长、复仇——每一步都直接导向下一步,既紧凑又疏朗,既血腥又平静。这种讲述方式构成了中国叙事文学最原初的声音,它告诉我们:在那个时代,一个故事首先是一个事件,其次才是一种艺术。
志人小说以记录人物的言行、风采、轶事为主。《世说新语》是这一类型的巅峰之作,也是唯一完整保存至今的六朝志人小说。《世说新语》的编撰者是南朝宋的临川王刘义庆及其门下文士,全书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雅量"等三十六门,记载了从东汉末年到东晋年间约七百年的名士故事一千二百余则。
与志怪小说相比,志人小说的关注重心从超自然世界转向了人的世界——具体而言,是魏晋时期特定文化精英群体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这一时期的士人面临着一个深刻的精神困境:儒家名教秩序在汉末的政治腐败和社会动乱中彻底崩塌,而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建立。在这种真空中,一批士人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生存策略——以"清谈"为生活方式,以"玄远"为精神追求,以个体的才情、风度和举止作为判断人的最高标准。《世说新语》记录的正是这个独特世界的方方面面。
书中有一则著名的故事出自"雅量"门:东晋名将谢安在淝水之战的前夕,得知前线传来捷报。淝水之战是决定东晋命运的关键战役,前秦苻坚率领的八十万大军与东晋八万北府兵隔水对峙。这一战的结果将决定中国南北的归属。然而史书记载,谢安在得到捷报时正与客人下棋,他看完战报后默默放回桌上,继续下棋,神色如常。客人问起战况,他才淡淡地说:"小儿辈遂已破贼。"等到棋局结束,客人告辞,谢安才抑制不住心中的狂喜,过门槛时竟折断了屐齿——鞋底的木齿。
这个故事的力量不在于战斗本身的描写——事实上,故事根本没有描写战斗,它只写了谢安收到捷报后的反应。谢安的镇定让读者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雅量",而末尾那个折断鞋齿的细节,又让读者看见了镇定外壳之下的真实情感。这种以静写动、以简驭繁的叙事手法,成为中国小说艺术的核心技巧之一。后世《聊斋志异》中那些以冷静笔调书写惊悚故事的手法,《儒林外史》中那些以不动声色的叙述呈现社会荒诞的技巧,都可以在《世说新语》中找到源头。
需要指出的是,志怪与志人之间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一方面,许多志人作品中包含志怪成分——比如《世说新语》中就收录了若干鬼神显灵的故事;另一方面,志怪作品中往往以人物的活动作为叙事的骨架。六朝时期还有一类"杂传体"作品,如《列女传》《高士传》等,它们既不属于严格的志怪,也不属于典型的志人,但同样为后世的小说叙事提供了人物塑造的经验。这种分类上的模糊性本身,恰恰说明了这一时期小说的"童年"特质——它还没有建立起清晰的文体边界,一切叙事尝试都处于开放和探索的状态。
童年期的文学底色:质朴、真挚与旺盛的想象力
汉魏六朝小说最打动读者的特征,不是技巧的精湛,而是那种不加修饰的生命质感。这种质感的来源,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是质朴。童年的讲述者还没有学会为叙事套上华丽的外衣,他们讲述故事的方式往往直截了当,文字简洁如素描。《搜神记》中写一个鬼魂现形,往往只有"见鬼""有物"这样极简的提示;写一个人物遇险,情节推进的速度常常快得让现代读者措手不及。这种质朴不是能力的匮乏,而是一种选择——当讲述者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件事本身是否值得记住"这个问题上时,形式的考究就成了多余的东西。后世的小说家在技巧上远胜六朝,但六朝作品那种"直见性命"的笔力,反而是后来的写作者难以企及的。
第二是真挚。六朝小说的作者——尤其是志怪小说的作者——大多真诚地相信自己记录的内容为真。干宝为了证明鬼神之事的真实性,甚至愿意引用自己父亲的经历作为证据。这种"信以为真"的写作态度,从文学创作的角度看是一种局限(它限制了虚构技巧的发展),但从接受效果来看,却赋予作品一种独特的感染力。当一个故事被讲述者当作真实发生的事来讲述时,读者很难不被那种确信所感染。今天的读者当然知道《搜神记》中大量的故事属于虚构或夸张,但阅读时的心理体验与阅读一本现代幻想小说截然不同——六朝志怪带来的感受更接近于"聆听一个证人叙述他的所见所闻",而非"欣赏一个作者的创作才华"。
第三是想象力。童年期的想象力往往是最自由、最奔放的。六朝志怪小说构建了一个在当时人看来真实可信、在今天看来充满诗意的超自然世界。这个世界里有可以与人婚配的狐仙,有在冥间主持公道的神明,有报恩的动物,有复仇的冤魂,有通往仙境的洞口,有在山川之间漫游的精灵。它们共同编织出一幅关于"天地之间还有什么存在"的完整图景。这个图景在后来的文学中被反复引用和变形——它构成了中国文学想象力的底层数据库。
以《博物志》为例。张华在这部书中不仅记录了大量的草木鸟兽知识,还描述了许多奇异的地理风貌和民俗传说。书中提到"蜀南多山,猡猡妇人当卧于草中,遥见行人过,诱与寝合"的奇异习俗,虽然今日看来属于误传或夸张,但它展现了作者将"博物"与"志怪"融为一体的叙事野心。《博物志》的问题在于它缺乏系统的分类和严谨的考据,因此被后来的《齐民要术》等农书和《本草纲目》等药典逐渐取代了科学功能;但它作为一部"万物有灵"的博物叙事,其文学价值从未被读者遗忘。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六朝时期的小说虽然以文言写成,但其语言风格与同期的主流文学——骈俪华丽的六朝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骈文追求对仗工整、声韵和谐、用典繁复,是一种高度形式化的文人书面语。而六朝志怪志人小说则大量使用散体叙事,语言平易,口语色彩较重,甚至在某些篇章中出现了白话成分的萌芽。这种语言上的"非主流"地位,恰恰是小说这一文体草根性和生命力的体现——它从民间口语和日常叙事中汲取养分,尚未被文人的审美标准所同化。
跨越文化的起点:小说在世界文明中的童年
中国小说的"童年"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如果把视野放宽到世界文学的版图上,会发现一个有趣的规律:几乎所有主要文明的叙事文学,都经历了从宗教文本、历史记录或学术汇编中逐渐分化出来的过程。理解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汉魏六朝小说的历史价值,也能帮助我们看清小说这一文体的人类学本质。
古希腊的寓言传统提供了最清晰的对照。伊索寓言据传由一个公元前六世纪的奴隶讲述,其内容被后人记录和改编。伊索寓言的核心特征是:简短的故事 + 明确的道德训诫。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乌鸦被狐狸骗走了奶酪,狼来了喊"狼来了"——每一个故事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其寓意。这种"故事即教诲"的叙事模式在古希腊文化中根深蒂固,它深刻影响了西方文学的教谕传统,并在中世纪的宗教文学中得到了强化。直到文艺复兴之后,欧洲小说才逐渐从"故事的道德用途"中解放出来,获得了独立的审美价值。
印度佛经故事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叙事传统。佛经中有大量的本生故事(讲述佛陀前世经历的故事)和譬喻故事(用具体事例来阐释佛法义理)。这些故事往往篇幅较长,具有一定的情节展开和人物塑造,与中国六朝志怪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但佛经故事的根本目的始终是宗教性的——故事是佛法义理的容器,叙事是布道的手段。这种宗教叙事传统在南亚和东南亚延续了数千年,形成了独特的文学景观。
对比这三种不同的叙事起源,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中国六朝小说与印度佛经故事在形式上有更多相似之处——都倾向于长篇叙事,都包含丰富的超自然元素——但中国小说的最终走向与二者都不同。唐代传奇确立了小说的独立文体地位之后,中国小说沿着"以叙事为本"的道路持续发展,尽管各个时期都存在教化性的叙事传统,但"故事本身的吸引力"始终是评判小说高下的核心标准。这一点与古希腊寓然的"故事服务于道理"形成了根本的差异。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中国虽然也有强大的儒释道宗教传统,但这些宗教从未像印度婆罗门教和佛教在印度那样,将叙事文本完全纳入神学体系加以规范。干宝写《搜神记》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但他并不受任何宗教机构的审查;刘义庆编《世说新语》更是一种纯粹的文人行为,与宗教布道无关。这种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使得中国叙事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为故事而故事"的方向发展,尽管这个方向的彻底实现要等到唐传奇的成熟。
本章小结
本章梳理了"小说"概念从先秦到唐代的历史演变,考察了汉魏六朝作为中国小说"童年期"的独特价值,回答了开篇提出的核心问题。
汉魏六朝之所以被视为小说的"童年",是因为这一时期的小说创作同时满足了三个条件:叙事文体尚未独立(小说尚未成为目录学意义上的独立门类);创作动机非文学性(作者以记录真实、传播知识或表达信仰为主要目的);艺术风格质朴真挚(语言简洁、情感直接、想象力丰富)。这三个条件共同构成了"童年"这一比喻的文学史基础。
志怪与志人是汉魏六朝小说的两大基本类型。志怪以《搜神记》为代表,记录神鬼怪异之事,其核心关切是人类经验边界之外的超自然世界;志人以《世说新语》为代表,记录魏晋名士的言行风采,其核心关切是乱世中文人的精神世界与生存方式。两类作品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在叙事方法上则共享了"以简驭繁""直见性命"的基本特征。
汉魏六朝小说的影响是结构性的而非表面的。《西游记》的神魔世界、《聊斋志异》的鬼狐叙事、《三言二拍》的世情百态——这些后世经典在主题选择、叙事方法和想象力模式上,都可以在六朝小说中找到基因传承。中国小说的基本叙事语法,正是在这个童年期被初步确立并沿用至今。
下一章将把目光投向小说的成年期——唐代传奇。我们将看到,当小说文体从童年走向成熟,当作者从"记录者"转变为"创作者",叙事艺术会发生哪些本质性的变化;也将探讨唐代传奇如何以"有意为小说"的自觉,为中国叙事文学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