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丢的男孩
第 1 章:一个被丢的男孩
假如你家门口多了个婴儿
想象一下这个画面。
你正在家里写作业。窗外是冬天的傍晚,天已经黑了,街灯一盏一盏亮起来。门铃突然响了。不是敲,是真的"叮咚"——门铃被按响了。你走到门口,从猫眼往外看:门口没有人,台阶上多了一个竹篮。
你犹豫了一下,慢慢打开门。竹篮里裹着一条旧毯子,毯子下面是一个睡得正香的小婴儿。婴儿的呼吸很轻,脸蛋红扑扑的,嘴巴微微张开,像是刚刚吃完奶,正在做一个好梦。婴儿旁边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五个字:"求求您收留。"
你会怎么做?
大部分孩子第一反应是愣住,然后大声喊:"妈!爸!门口有个小宝宝!"也可能有孩子会先蹲下来看看婴儿的脸,再捏捏他的小手,然后才跑去找大人。还有少数孩子会害怕,会后退两步,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这几种反应都很正常,因为你没有义务养大一个陌生的婴儿——但你会记住这一天。十年后,二十年后,你都会记得那个傍晚、那只竹篮、那个睡得很熟的婴儿。
现在,把这个画面往前推两百七十年。
推到一个没有电话、没有微信、也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时代。故事发生的地方不是你家门口,而是一间很大很大的英国乡间老宅。外面下着大雨,风把窗户吹得咣咣响。一个老仆人端着蜡烛走进卧室,准备给主人铺床。他掀开床单,看到床上已经躺着一个人。
不是贼。是一个用印度棉布包着的、刚刚出生的小婴儿。
这位老仆人叫特里·巴里。他是英国萨默塞特郡乡绅奥尔华绥先生的贴身男仆,已经伺候这位绅士三十年了。三十年来他见过很多奇怪的事——小偷半夜翻墙、醉汉走错门、流浪汉在谷仓里躲雨——但从来没有见过哪一位绅士的床上,会自己长出一个孩子来。
他愣了一会儿,跑下楼去找乡绅。奥尔华绥先生正在书房里看一份庄园的账本,听完老仆人结结巴巴的报告后,皱着眉走进卧室。他看了一眼床上的婴儿,又看了一眼床头的窗户——窗户是从里面锁上的,窗外的雨下得很大,没有人能从这里翻进来。也就是说,这个婴儿是被人从屋里抱上床的,是熟人干的。
奥尔华绥先生把婴儿抱起来,婴儿睁开眼睛,对他笑了一下。这位绅士一辈子没有结过婚,没有孩子,他看着怀里这个小小的、温暖的生命,做了一个谁都没有料到的决定:
他把孩子留下来了。
这个孩子,后来有了名字,叫汤姆·琼斯。
一个没有人要的男孩,后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这就是本章要回答的问题。
弃儿:人类故事里最古老的角色之一
在西方文学里,"弃儿"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 foundling。这个词来自一个古英语动词,意思是"找到"。弃儿,就是"被找到的孩子"。注意,这个词强调的不是"被丢",而是"被找到"——也就是故事真正开始的那一刻。
弃儿故事是西方文学最古老的 母题 之一。什么叫母题?就是一类故事反复出现的核心套路。比如"灰姑娘"是一个母题,"英雄离家"是一个母题,"善良的巨人"是一个母题,"弃儿长大"也是一个母题。世界上几乎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版本的弃儿故事。
中国的孩子最熟悉的弃儿,可能要算包拯,也就是包公。传说包拯出生时脸黑得像锅底,被父亲嫌丑,怕吓着家人,就偷偷把他丢在村外的后花园里。是包拯的嫂嫂把他捡回来养大的。后来包拯做了开封府尹,断案如神,成了"包青天"。一个被亲生父亲嫌弃的孩子,最后成了最受百姓爱戴的清官——这个反差,就是弃儿故事最让人着迷的地方。
中国还有另一个更古老的版本,叫"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赵家的一家人被人陷害,几乎全被杀光了,只剩下一个刚刚出生的男婴。这个男婴被一位忠心的医生偷偷抱出城,藏在山里,靠喝羊奶活了下来。十几年后,这个孩子长大成人,查明了真相,替全家报了仇。这个故事后来被翻译到欧洲,被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剧作家改写成了一部戏剧,是西方人最早认识到的中国故事之一。
还有一个家喻户晓的中国弃儿,叫薛仁贵。传说薛仁贵出生时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父母怕养不活,就把他丢在荒地里。是薛家一位远房亲戚路过时听见婴儿的哭声,把他抱回家养大。后来薛仁贵参军打仗,立下大功,成为唐朝开国名将之一。
你看,中国和西方的弃儿故事,结构出奇地相似:
- 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他从哪里来?")
- 一对好心但不是亲生父母的养父母("谁把他养大?")
- 一个神秘的身世秘密("他到底是谁?")
- 孩子长大后成为重要人物的大团圆结局("他后来怎样了?")
这不是巧合。这是人类讲故事时绕不开的一个原型。无论是中国的乡村故事、欧洲的骑士传奇,还是非洲的口头史诗,弃儿都是反复出现的角色。
西方也有同样的弃儿。最有名的是圣经里的摩西。摩西出生时被装在一个小篮子里,放在尼罗河上漂流,是埃及公主把他从水里捞起来养大的。后来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成了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希腊神话里的俄狄浦斯王也是被丢下的,他被丢在荒山里,是牧羊人把他救回来的。这些故事和中国的赵氏孤儿、包拯,几乎是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为什么几乎所有文化都爱讲弃儿的故事?一个原因是,弃儿天然带着悬念。读者会问:他从哪里来?谁是他的亲生父母?为什么会被丢下?这三个问题一旦提出来,读者就放不下书了。第二个原因是,弃儿给所有出身平凡的孩子一个安慰:你现在的样子,不代表你将来的样子。你是不是被亲生父母要的,不决定你能不能成为一个被世界记住的人。
汤姆·琼斯就是这样一种弃儿。他被丢在奥尔华绥先生的床上,这"一笔"就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线:他会有一个绅士的养父,但他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他会被所有人宠爱,但总有人在他背后议论他的出身;他心地善良、待人亲热,但他的来历就像一根刺,扎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转折点上。
弃儿故事的魅力,不在于"被丢"的那一刻,而在于"被找到"的那一刻。被丢是悲剧的开始,被找到才是故事的开始。汤姆·琼斯的故事,正是从特里·巴里掀开床单的那一刻开始的。
菲尔丁的第一句话:这是一部历史,不是一部小说
亨利·菲尔丁是这本书的作者。他在 1749 年写下《汤姆·琼斯》的第一句话时,做了一件非常调皮的事。
他写的是:这本书不是小说,是一部历史。
你大概会觉得奇怪。一本小说明明是虚构的故事,菲尔丁为什么要说它是历史呢?这是菲尔丁跟读者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当时的英国出版界有一个风气:小说地位不高,被认为是给太太小姐消磨时间的玩意儿,里面写的都是些风花雪月、鸡毛蒜皮。但"历史书"就不一样了,那是写给正经人看的严肃读物,是给学者和官员读的。菲尔丁故意把自己这本书叫做"历史",其实是在抬高小说的地位——你瞧,我写的不是那种无聊的言情故事,我写的是正儿八经的人间大事。
这种"先跟读者开个玩笑"的开头方式,后来成了许多世界名著的招牌。比如《白鲸》的第一句话是"叫我以实玛利",作者故意用一个奇怪的名字跟你打招呼,让你在读第一句话时心里就咯噔一下——这人是谁?为什么要这么介绍自己?比如《双城记》的第一句话是"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明明说的是同一段时间,却说它既好又糟,把你搞得一头雾水,但又特别想读下去。菲尔丁比他早了一百多年,已经会玩这种把戏了。
但菲尔丁这句话还有第二层意思。他真的相信汤姆·琼斯的故事,是"人间的历史"。一个被丢在乡绅床上的弃儿,怎么长大,怎么恋爱,怎么犯错,怎么被冤枉,又怎么洗清冤屈——这不只是一个人的经历,而是 18 世纪英国社会的一幅全景图。汤姆·琼斯遇见的每一个人,背后都站着一类人:贪心的地主、势利的贵族、糊涂的法官、善良的仆人、油滑的旅店老板、虔诚的牧师、世故的女仆、自私的贵族太太。读汤姆·琼斯的故事,其实就是在读那个时代的英国。
所以菲尔丁的"这是历史不是小说"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开玩笑,逗你一笑;第二层是认真的,告诉你这本书有真实的重量。
菲尔丁在第一卷的开头又说了另一句话:"这位读者先生(或女士),我猜你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孩子到底是谁家的了?我告诉你,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这个孩子的命运,将牵连很多人。"
这句话把悬念抛给了读者,又没有给出任何答案。菲尔丁的意思是:别着急,慢慢读,答案会在你读的过程中自己冒出来。
菲尔丁这种写法,其实是在教你读书的一个小窍门:好的故事不会一上来就把所有谜底都告诉你。好的故事会把谜底像面包屑一样撒在你面前,你每读完一段,就捡到一块面包屑。读完一百块面包屑,整个故事就拼出来了。
汤姆的两张脸
汤姆·琼斯不是一个完美的小孩。他也不是一个坏小孩。他是一个有两张脸的小孩。
第一张脸是软的。
他从小就心软,看不得别人难过。奥尔华绥先生家的厨娘乔治娅姆太太,是个脾气暴躁但心地善良的中年妇女。她每次被丈夫气哭,汤姆就跑过去陪她坐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塞到她手里。他从不去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他只是看着别人哭自己就受不了。
他对动物也心软。有一次家里的一只猎犬偷吃了厨房的羊腿,被人用鞭子抽得呜呜叫。汤姆扑到猎犬身上,替它挡了几鞭子,结果背上被打出了红印子。厨娘骂他是傻子,他嘿嘿一笑就跑了。
他对小动物、对仆人、对流浪的孩子、对任何一个看起来比他弱小的人,都有一种天生的温柔。这种温柔不是被教出来的,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乡绅奥尔华绥先生常说:"这孩子身上有一种东西,是教不会的。"
第二张脸是闯祸的。
他从小就爱惹事。五岁时他偷偷爬到马厩里骑上一匹没驯好的小马,结果从马背上摔下来,左胳膊摔断了。六岁时他跟邻居家的少爷打架,把对方的鼻子打出了血。七岁时他把教堂的钟偷偷拨快了十分钟,让全村的人都迟到了礼拜。八岁时他偷偷溜到镇上的小酒馆里,要了一杯苹果酒,被老板认出来送回了家。
奥尔华绥先生每次都要替他善后。乡绅摇着头叹气,骂他"这个小混蛋",但骂完之后还是把他抱在膝盖上,揉揉他的头发,喃喃地说:"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啊。"这种"骂完了还是心疼"的反应,是汤姆能健康长大的关键。
心软和闯祸,听起来是矛盾的两面,其实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一个真正心软的孩子,对世界上所有的规则都抱有一种隐隐的不耐烦。他觉得规则碍事,觉得别人立规矩常常是为了自己省事。他看见别人受欺负,会忍不住冲上去;看见不合理的命令,会忍不住顶嘴。这些冲动,在大人眼里就叫"闯祸",在汤姆自己眼里只是"我想做的事我就要做"。
这就是为什么汤姆闯的祸,常常不是为了自己。比如他打架,是因为对方在欺负一个更小的孩子;他偷酒喝,是因为想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像大人一样;他爬马背,是因为他喜欢马,想跟马做朋友。
汤姆这两张脸,决定了《汤姆·琼斯》整本书的走向。他会因为他心软惹上一堆麻烦,比如他会爱上不该爱的人,他会原谅不该原谅的人,他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他也会因为他闯祸失去一大堆机会,比如他会被人误会,会被赶出家门,会差点丢掉性命。读这本书的过程,其实就是看汤姆这两张脸怎么拉扯、怎么慢慢学会平衡的过程。
这也是为什么 275 年过去了,世界各地的读者还在读汤姆·琼斯的故事。因为每一个正在长大的孩子,都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你可能在某个瞬间像汤姆一样心软,看到流浪猫会忍不住喂它,看到同学被欺负会忍不住站出来。你也可能在某个瞬间像汤姆一样闯祸,课堂上忍不住接嘴,跟爸爸妈妈顶嘴,为了一件小事跟最好的朋友吵架。这就是汤姆·琼斯让你觉得亲切的原因。他不是书里编出来的完美小英雄,他是你身边那个让你又爱又气的同学,是你心里那个又心软又冲动的自己。
口袋问题:你会怎么做
读完汤姆·琼斯的故事,你可能忍不住会想:如果是我家门口突然多了一个婴儿,我会怎么做?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回答这个问题的过程,比答案本身更重要。
我给你一个小练习,叫"家庭访谈"。
找一个周末的下午,跟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坐下来。拿出一个小本子,问他们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你小时候有没有被寄养在亲戚家的经历?哪怕只是暑假住一两个月也算。
第二个问题:你家里有没有人是"被捡回来的"?比如你爸爸或者你妈妈,是不是被外公外婆从医院里"抱错了"?或者你爷爷是不是小时候从外面被祖辈捡回家?
第三个问题:你听说过家里哪一辈有孩子被丢下的故事吗?
把他们的回答用三句话记下来。不会写的字可以用拼音,也可以画一幅小画代替。把这三句话带去学校,讲给同桌或者好朋友听。
为了让你做这个练习更顺手,我给你一张小小的访谈清单:
- 准备阶段:选一个大家都有空的时间,告诉家人你要做"家庭访谈",让他们不要紧张。
- 提问阶段:一个一个问,给长辈足够时间回忆。如果他们一时想不起来,就换下一个问题,不要催。
- 记录阶段:可以自己写,也可以请长辈讲一句你记一句。实在记不下来,可以请家人允许你录音。
- 分享阶段:把三句话讲给同学听的时候,可以加一句"这是我外婆告诉我的",让同学们知道这些故事是真的,不是你编的。
为什么要做这个练习?因为汤姆·琼斯的故事并不是孤立的。在你家里,可能就藏着类似的故事。一百年前你的曾祖辈,五十年前你的祖辈,十年前你的父辈,他们每个人的童年里,都可能有过一段"被丢下"或者"被捡回来"的经历。这些经历平时不会有人主动讲,但只要你问,他们就会讲出来。
读一本书,不只是读别人的人生,也是打开自己家族记忆的一扇门。
做完这个练习之后,你会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你家里的长辈,可能比你想象的更会讲故事。他们的故事可能没有《汤姆·琼斯》那么长,但每一句话里都藏着一段真实的人生。而这些真实的人生,恰恰是小说家们写故事的源头——菲尔丁写的汤姆·琼斯,他心里想的,也是他见过的某一类真实的男孩。
本章小结
我们用这一章回答了一个问题:一个没有人要的男孩,后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们先讲了那个风雨夜、那张铺着印度棉布的大床、那个被乡绅奥尔华绥先生收养的孩子。然后我们解释了"弃儿"这个古老的文学母题,从西方的 foundling、圣经里的摩西,到中国的包拯、赵氏孤儿、薛仁贵,它们都讲同一类故事:被丢下的孩子,凭借自己的本事和别人的善意,长成了大人物。
我们看到了菲尔丁在第一句话就开了一个小玩笑,他说《汤姆·琼斯》不是小说,是历史。这种"骗你一笑"的话法,是世界名著的招牌。我们也看到了菲尔丁丢下的悬念:"这个孩子的命运,将牵连很多人。"这句话把读者牢牢地钩在了书里。
我们看到了汤姆·琼斯的两张脸:心软和闯祸。这两张脸会拉扯他整整一本书。读汤姆·琼斯的故事,其实就是读一个普通男孩怎么在好心和冲动之间长大。
最后我们留下了一个 口袋问题:如果是你家门口突然多了一个婴儿,你会怎么做?并且把这个大问题变成了一个可以马上做的小练习,叫家庭访谈。
但是,我们还没回答一个问题。
这个把孩子丢在床上的乡绅,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一辈子不结婚,却收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他收养汤姆·琼斯,是出于好心,还是出于另一种更复杂的感情?要把这个谜解开,我们得先去认识写书的那个人——亨利·菲尔丁。
一个有过荒唐少年时代的法官,怎么会写出这样一本让全世界记住 275 年的书?他的人生里,是不是也藏着和汤姆·琼斯相似的"两张脸"?
这就是下一章要做的事。
菲尔丁的"两张脸":一个荒唐少年,怎么写出最伟大的小说
如果你觉得汤姆·琼斯这个角色很真实,那是因为写他的那个人,自己就是另一个汤姆·琼斯。
亨利·菲尔丁 1707 年出生在英国萨默塞特郡的一个贵族家庭,从小锦衣玉食,按理应该长成一位规规矩矩的英国绅士。但这位小少爷偏偏是个"闯祸精":十几岁时他跟一群富家子弟打架,把对方打伤了;他偷偷跑到伦敦去看戏,钱花光了只好徒步走回家;他爱上了一个叫夏洛特·克莱多克的女仆,却因为门不当户不对,家里人百般阻挠。这段感情最后没有结果,成了菲尔丁一生的遗憾。
后来他写《汤姆·琼斯》,汤姆爱上女仆索菲娅、被贵族家庭阻挠的那一段,几乎是菲尔丁自己初恋的翻版。你看,作者把自己最心碎的经历,悄悄塞进了小说里最甜蜜的那一幕。这是世界名著的写法:把私人的痛苦,熬成读者能共情的故事。
20 岁那年,菲尔丁的荒唐日子彻底断了:他父亲去世,留下一大笔债务,家里破产了。菲尔丁从云端跌到了谷底,一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变成了负债累累的穷人。
他开始靠写作为生。他写剧本,写讽刺小册子,写政治评论,什么能赚钱就写什么。1730 年代的伦敦剧院里,他写的戏几乎每周都在上演,伦敦人见面打招呼会说"今晚菲尔丁的戏开场了没有"。但是写剧本在当时的英国地位不高,被认为是"不入流"的活儿,菲尔丁的朋友们纷纷劝他别干了,去当律师。
菲尔丁真的去学了法律。他用三年时间读完了一般要七八年才能读完的法律课程,然后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30 岁出头,他成了一名正式的律师。
40 岁那年,他又做了一件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事:他被任命为伦敦的治安法官。就是这个职务,让他亲眼看到了 18 世纪英国社会最黑暗的一面:盗窃、诈骗、强奸、谋杀,每一天都有新的案子堆到他的办公桌上。他审过的犯人,比大多数作家一辈子见过的人都多。他还在报纸上开了一个专栏,名字叫《从咖啡馆到墓园的全景》,专门写伦敦下层社会的众生相。读者们都说:"读菲尔丁的专栏,比看戏还过瘾。"
正是这段法官经历,让菲尔丁的写作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不再写那些风花雪月的喜剧,他开始写一本真正能"立得住"的书。他要写的,是一部"人间的历史"——一个真实的人,在真实的世界里,怎么活着,怎么犯错,怎么成长,怎么在好心和冲动之间慢慢变成一个完整的人。
1749 年,47 岁的菲尔丁开始动笔写《汤姆·琼斯》。他把自己这辈子见过的所有人:荒唐的少年、破产的乡绅、狡猾的律师、善良的仆人、贪婪的商人、无助的流浪儿——所有这些人都浓缩进了这本书里。汤姆·琼斯的故事,是菲尔丁用自己前半生的荒唐、破产、心碎、当法官时所见的世道人心,熬出来的一部"人间喜剧"。
所以你看,汤姆·琼斯的两张脸——心软和闯祸——其实就是菲尔丁自己的两张脸。菲尔丁心软,所以他一辈子都在替穷人说话、替弱者辩护;他闯祸,所以他的书里充满了不守规矩的年轻人、敢于顶撞权贵的小人物。读汤姆·琼斯的故事,其实就是在读菲尔丁自己的人生。
这也是世界名著的一个共同特点:真正的好书,往往是作者把自己烧进去写的。曹雪芹写《红楼梦》,把自己家族的兴衰烧了进去;鲁迅写《呐喊》,把自己青年时代的孤独烧了进去;J.K.罗琳写《哈利·波特》,把自己单身母亲最艰难的那段日子烧了进去。菲尔丁写汤姆·琼斯,是把自己荒唐少年和当法官时所见的众生相烧了进去。所以这本书 275 年后还有人读——因为它写的不只是汤姆·琼斯一个人,是所有曾经在好心和冲动之间挣扎过的年轻人。
再说一种弃儿:中国民间故事里的"龙子"与哪吒
我们前面提到了包拯、赵氏孤儿、薛仁贵,这些都是中国老百姓口口相传的弃儿故事。其实中国的弃儿故事里,还有一种特别的类型,叫"龙子"或者"神子",讲的是被亲生父亲嫌弃、差点被杀死的孩子。
最有名的是哪吒的故事。
哪吒是商朝末年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儿子。他出生时是一个肉球,被父亲李靖认为是不祥之兆,要用剑劈开。李靖的妻子殷夫人不肯,坚持留下了这个孩子。哪吒长大后闹东海、打死了龙王三太子、又射杀了石矶娘娘的童子,闯出一连串大祸。龙王告到天庭,要李靖交出哪吒,否则就要水淹陈塘关,淹没全城百姓。
李靖害怕了,想要杀死自己的儿子。哪吒不愿连累父母,也不想让无辜的百姓遭殃,做出了一种极端的选择——"削骨还父,析肉还母",把自己的血肉还给父母,自己彻底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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