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欢迎来到罗马——帝国的崛起与辉煌
第一章:欢迎来到罗马——帝国的崛起与辉煌
“轰——”
伴随着一阵轻微的震动和奇异的光芒,马尔库斯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轻轻提起,又轻轻放下。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周围是连绵起伏的小山丘。
“这是哪里?”马尔库斯揉了揉眼睛,环顾四周。
他记得自己刚才还坐在时光机的座位上,教授按下了一个闪闪发光的按钮,然后——然后就是现在这样了。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味道,说不上好闻还是不好闻,但让他觉得肺里特别清爽。远处,鸟儿在叫,还有……还有什么东西在叮叮当当地响。
马尔库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这才发现自己穿的衣服变了。他原本穿着的蓝色T恤和牛仔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棕色的短袍,腰间还系着一条细细的皮带,脚上穿着一双奇怪的鞋子,鞋底是木头做的,上面绑着皮带子。
“天哪,这是什么衣服?”马尔库斯低头看着自己,有些不知所措。
“欢迎来到两千多年前的罗马!”
一个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马尔库斯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比他稍大一点的男孩正站在不远处,冲他友好地笑着。那个男孩也穿着一件短袍,不过颜色是白色的,头上还戴着一个用树枝编成的奇怪圈圈。
“你……你是谁?”马尔库斯警惕地问。
“我叫卢修斯,”那个男孩走上前来,“我是来接你的。教授说你今天会到,让我带你参观罗马城。”
“教授?时光机?”马尔库斯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说那个老教授?我坐时光机来到……来到两千多年以前?”
卢修斯点点头,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芒:“是的,两千多年前的罗马城。你现在站的地方,就是罗马的七座小山丘上面。哇,你是从未来来的吗?给我讲讲未来是什么样的吧!”
马尔库斯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他的好奇心很快战胜了恐惧,他问道:“罗马?那这里是罗马城?”
“对啊,”卢修斯自豪地说,“这就是罗马,你脚下站着的,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马尔库斯顺着卢修斯指的方向望去,顿时呆住了。
在他眼前,是一座庞大得让人窒息的城池。城墙高耸入云,足有三四层楼那么高,城墙上面还有一个个突出的小平台,像是一排排牙齿。穿过城墙,他能看到数不清的房屋、庙宇、高塔,还有来来往往的人群。城里最显眼的是几座巨大的圆形建筑,比他见过的任何房子都要大。而城外,弯弯曲曲的河流像一条银色的带子,静静地流淌着。
“这……这就是罗马?”马尔库斯喃喃地说,“这比我们家那个小城市大多了!”
卢修斯听了,骄傲地挺起了胸膛:“这算什么?你还没看到城里面呢!罗马城是整个地中海地区最大的城市,有一百多万人住在这里!走,我带你下去看看!”
“一百万?”马尔库斯瞪大了眼睛,“一百万人住在一座城市里?”
要知道,马尔库斯生活的时代,最大的城市也就几百万人口。而在两千多年前,在没有汽车、没有电梯、没有摩天大楼的时代,一百万人聚居在一座城市里,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壮举。
“走吧,”卢修斯已经开始往山下走,“我带你去看看罗马是怎么建成的。”
马尔库斯赶紧跟上,两个孩子一前一后走在山坡的小路上。卢修斯一边走,一边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沿途的风景。
“你知道吗?”卢修斯说,“我们的城市之所以叫罗马,是因为传说中,是我们的祖先罗慕路斯亲手创建了这座城市。”
“罗慕路斯?”马尔库斯好奇地问,“他是谁?”
“他是我们的第一任国王,也是最伟大的国王之一!”卢修斯说到这位传说中的先祖时,语气里满是崇敬,“你想听他的故事吗?”
马尔库斯使劲点头。在这个陌生的时代、陌生的城市里,听故事是他最喜欢的消遣方式了。
于是,卢修斯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述那个在罗马家喻户晓的传说——
很久很久以前,大概在公元前753年之前,在意大利半岛这片土地上,住着两个部落,一个是拉丁人,一个是萨宾人。那时候还没有罗马城,只有一片片农田和一个个小村庄。
在拉丁人的一个部落里,有一位美丽的公主,名叫瑞亚·西尔维亚。她的父亲是部落的老国王,可是老国王去世后,王位被一个坏人夺走了。这个坏人怕瑞亚公主生下儿子来夺回王位,就强迫她去做维斯塔女神的祭司。
“在我们的神话里,”卢修斯解释道,“维斯塔女神是掌管灶火和家庭的女神。祭司们必须发誓永远不结婚,永远不生孩子。”
可是有一天,瑞亚公主在河里洗手的时候,遇到了一位英俊的神仙——战神马尔斯。战神深深地爱上了这位美丽的公主,他们相爱了,瑞亚公主很快就怀孕了。
那个坏人知道这件事后,大发雷霆,他把瑞亚公主关进了地牢,然后等她一生下孩子,就让仆人把两个婴儿扔到台伯河里去。
“那条河就是城外那条河,”卢修斯指着远处闪闪发光的台伯河说,“那时候它比现在宽多了,也凶险多了。”
仆人把装着婴儿的篮子提到了河边,可是那天刚下过暴雨,河水涨得很高,仆人不敢靠近,就随手把篮子扔在了一棵无花果树下,转身跑回去交差了。
说来也巧,河水并没有把篮子冲走。一只母狼正好路过这里,她刚生完狼宝宝,乳房涨得难受,正想找点什么喂奶。母狼听到了婴儿的哭声,走过来一看,发现是两个粉嫩的小娃娃在哭。
母狼低下头,轻轻地用乳头喂这两个孩子。说来也怪,凶猛的母狼此刻却像温柔的母亲一样,一点也没有伤害这两个婴儿。
“后来呢?”马尔库斯急切地问。
“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这两个孩子,”卢修斯继续说,“他叫福斯图鲁斯,他和他的妻子阿卡·劳伦缇亚把两个孩子带回家抚养。他们还给两个孩子起了名字——罗慕路斯和雷穆斯。你知道吗?'罗慕路斯'在拉丁语里的意思是'罗马人',而'雷穆斯'的意思是'双胞胎'。”
马尔库斯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这些名字。福斯图鲁斯……劳伦缇亚……罗慕路斯……雷穆斯……
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他们变得聪明、勇敢、强壮。罗慕路斯比雷穆斯早出生一点点,所以是哥哥。两兄弟都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里透着机灵劲儿,他们跟着牧羊人学会了放羊、骑马、射箭,还跟着猎人们学会了打猎和搏斗。
等到两兄弟长大成人,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身世。福斯图鲁斯临死前,把真相告诉了他们。两兄弟听后,悲愤交加,他们决定为母亲瑞亚公主报仇,夺回本该属于外公的王位。
两兄弟召集了一大批追随者,占据了一座小山,准备起兵。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在一个美好的清晨,两兄弟为了一件小事争吵起来。罗慕路斯说应该是他先发言,因为他年纪更大;雷穆斯说他也应该有发言权,因为他也有同等的能力。两个人越吵越凶,最后竟然动起了手。
“太可怕了,”马尔库斯小声说,“他们是亲兄弟啊!”
“谁说不是呢,”卢修斯叹了口气,“在我们的传说里,这就是罗马人第一次自相残杀。罗慕路斯一怒之下,失手杀死了雷穆斯。”
马尔库斯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该说什么。
卢修斯继续说道:“不过,也有些传说说,雷穆斯是在战争中死去的,被敌人的箭射中了。不管怎样,罗慕路斯成为了唯一的领袖,他决定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
两兄弟起兵的地方,是七座小山丘中最著名的一座,叫做帕拉蒂尼山。罗慕路斯站在山顶,环顾四周,决定就在这里建造罗马城。
“等等,”马尔库斯打断道,“你说的是七座小山丘,罗马城不是建在七座山上的吗?”
“没错!”卢修斯兴奋地说,“这正是罗马城最神奇的地方。你看——”
卢修斯张开双臂,指向周围的群山:“帕拉蒂尼山、卡比托利欧山、阿文蒂诺山、埃斯奎利诺山、维米纳莱山、奎里纳莱山、切利奥山——一共七座小山丘!我们的祖先说,这是神明的祝福,所以罗马才建在了这七座山上。”
“现在站在帕拉蒂尼山上的是罗慕路斯,”卢修斯顿了顿,“而雷穆斯当时站在埃斯奎利诺山上。两座山相距不远,他们约定分别从各自的山上开始建城,然后看谁的城墙先建好,谁就是新城市的国王。”
“雷穆斯真倒霉,”马尔库斯说,“他和罗慕路斯吵架,肯定会输的。”
“没错,”卢修斯点点头,“雷穆斯急躁,他很快就建好了一段城墙,跑到罗慕路斯那边去嘲笑他。罗慕路斯很生气,但他忍住了,继续专心建城。”
“后来呢?”
“后来,罗慕路斯的城墙建好了,而雷穆斯那边只剩下一点没完成。罗慕路斯赢了,他成了新城市的国王。雷穆斯不服气,从墙上跳了过去——在我们罗马人眼里,跳过城墙是对城墙神灵的极大冒犯。罗慕路斯一怒之下,拔剑杀死了雷穆斯。”
马尔库斯长长地叹了口气。传说里的罗慕路斯,在他眼里既伟大又可怕。伟大的是,他创建了罗马城;可怕的是,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兄弟。
“罗慕路斯后来怎么样了呢?”马尔库斯问。
“罗慕路斯成了罗马的第一任国王,”卢修斯说,“他带领罗马人建造城墙、修筑道路、开垦农田、训练军队。罗马一天天强大起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来投奔。可是有一天,罗慕路斯在一次阅兵中,突然狂风大作、乌云密布,一阵闪电过后,罗慕路斯就消失不见了。”
“消失了?”
“有人说,他是被神明带上了天,”卢修斯说,“也有人说,他是被害死的。不管怎样,罗马人相信罗慕路斯成为了神明,他们称他为'奎里努斯',也就是战神的意思。后来,罗慕路斯被追认为罗马的建国者和第一位国王,他创建罗马的那一天——公元前753年4月21日——成为了罗马的生日!”
马尔库斯默默记下了这个日期。公元前753年4月21日,罗马城诞生了。
“那罗马城后来怎么变得这么大呢?”马尔库斯问,“刚才你说有一百万人住在城里,那得有多少房子啊!”
“这就是罗马的伟大之处,”卢修斯骄傲地说,“罗慕路斯创建罗马的时候,这里只是一个很小的城镇,可能只有几千人。可是罗马人从来不甘心只待在一个小地方。我们有句谚语——'罗马的道路通向世界尽头'。”
“‘罗马的道路通向世界尽头’?”马尔库斯重复了一遍这句话,觉得特别有气势。
“我们罗马人热爱两件事,”卢修斯伸出两根手指,“第一是修路,第二是打仗。修路是为了让军队走得更快,运输更方便;打仗是为了抢夺更多的土地和财富。你知道吗?从罗马出发,有无数条宽阔的大路向四面八方延伸,一直通到帝国最远的角落。”
说到这里,两个孩子已经走下了山坡,来到了一条宽阔的大路上。
马尔库斯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罗马的街道。这条路比他见过的任何一条路都要宽,路面铺着平整的石板,两边是一排排整齐的石柱。石板路中间微微隆起,方便雨水流向两边。街道上人来人往,有穿着华丽长袍的贵族,有披着短袍的平民,还有光着脚丫跑来跑去的孩子。
“看那边!”卢修斯指着远处一座巨大的圆形建筑,“那是马克西姆竞技场,也叫大竞技场,是全世界最大的体育场!”
马尔库斯顺着卢修斯手指的方向望去,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那座建筑大得吓人,足有十几层楼高,圆圆的外形像一只巨大的乌龟趴在地上。建筑外面是一排排拱形的门洞,数都数不清。门口挤满了人,有进的有出的,热闹非凡。
“马克西姆竞技场是用来做什么的?”马尔库斯好奇地问。
“赛马和战车比赛!”卢修斯兴奋地说,“想象一下,几十辆战车在椭圆形的跑道上飞奔,马蹄扬起的尘土有几层楼高,观众们的欢呼声震天动地——那场面,啧啧,简直太刺激了!”
马尔库斯虽然不太懂什么是战车比赛,但看到卢修斯眉飞色舞的样子,也能感受到这项运动对罗马人的吸引力。
“不过今天我们可能没时间去看比赛,”卢修斯遗憾地说,“先带你逛逛其他地方吧。对了,你知道吗?罗马城之所以被称为'永恒之城',那是有原因的。”
“‘永恒之城’?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罗马人相信,”卢修斯严肃地说,“罗马城会永远存在,永远不会毁灭。你看那些神庙、那些广场、那些道路——它们都是用最坚固的石头建造的,能经历千年不倒。罗马人相信,只要罗马城还存在,罗马帝国就会永远强大。”
马尔库斯环顾四周,看着那些宏伟的建筑,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想到了一千年后、两千年后的罗马,想到了那些后来成为废墟的宫殿和神庙。不过他没有说出口,而是跟着卢修斯继续往前走。
“来,我带你去看看罗马的心脏——罗马广场,”卢修斯说,“那里是整个罗马帝国最重要的地方,所有的重大活动都在那里举行。”
两个孩子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街道两旁,高耸的神庙和庄严的政府建筑鳞次栉比,飘扬的旗帜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空气中弥漫着烤面包的香味和某种香料的气息,远处的马克西姆竞技场不时传来阵阵欢呼声。
这就是古罗马,一座建在七座小山丘上的伟大城市,一个即将创造人类历史上最庞大帝国的起点。而我们的主人公马尔库斯,正和他的新朋友卢修斯一起,即将开始一段难忘的冒险之旅。
时间机器把他带到了两千多年前的罗马,但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马尔库斯将亲眼见证罗马的辉煌,也将亲身感受这座古老城市跳动的脉搏。马克西姆竞技场的战车、罗马广场的辩论、朱庇特神庙的庄严、罗马军团的威武——所有这些,都等待着这位来自未来的小访客去探索。
而现在,卢修斯正拉着马尔库斯的手,朝罗马广场的方向走去。
“你知道吗,马尔库斯,”卢修斯突然回过头来,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我觉得你来自未来这件事特别酷!跟我说说,你那个时代有战车比赛吗?有斗兽场吗?有——”
“有的……有的,”马尔库斯支支吾吾地回答,“不过不太一样……”
“那你们有什么?”
马尔库斯想了想,认真地说:“我们有……时光机。”
卢修斯瞪大了眼睛:“时光机?那是什么?”
“就是一种机器,”马尔库斯解释道,“坐上去之后,可以去任何时代。刚才我还在家里看一本关于罗马的书,结果一下子就到了这里。”
“一本书?”卢修斯更好奇了,“书上说罗马了吗?书上怎么写的?”
马尔库斯努力回忆自己在学校图书馆看到的那本关于古罗马的书:“书上说……罗马帝国是古代世界最强大的帝国……罗马的疆域从西班牙一直延伸到叙利亚……罗马有五千万人口……”
“五千万?”卢修斯惊呼起来,“天哪,我们现在大概只有一百万人口!你的意思是,罗马会变得这么大?”
马尔库斯点点头。书上说,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疆域达到五百多万平方公里,地中海成了罗马的“内湖”。不过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些,只是一边走一边给卢修斯讲自己能记得的内容。
“那罗马后来怎么了?”卢修斯追问,“五千万人的帝国,现在还存在吗?”
马尔库斯沉默了。他知道答案,但他不想说。书上说,西罗马帝国在公元476年灭亡了,存在了大约一千二百多年。可是看着卢修斯闪闪发亮的眼睛,他实在不忍心泼冷水。
“呃……罗马后来变得特别厉害,”马尔库斯含糊地说,“不过……你以后就知道了。”
卢修斯似乎没有注意到马尔库斯的异样,他兴奋地拉着马尔库斯继续往前走:“太好了!我就知道罗马会越来越强大!走,我带你去看看广场,那是罗马的心脏,也是最神圣的地方!”
两个孩子的身影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朝着罗马广场的方向走去。阳光洒在古老的石板路上,映照出斑驳的光影。远处,朱庇特神庙的白色柱子直插云霄,像是要捅破天一样。
在两千多年前的罗马城,在这座被称为“永恒之城”的伟大都城里,两个孩子正开始他们奇妙的旅程。而这个故事的篇章,才刚刚翻开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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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小百科
🐺 罗马建城传说
罗马城的建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53年。传说中,双胞胎兄弟罗慕路斯和雷穆斯是战神马尔斯与公主瑞亚·西尔维亚的儿子。他们出生后被遗弃在台伯河边,一只母狼用乳汁喂养了他们。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这对兄弟并收养了他们。罗慕路斯长大后创建了罗马城,并成为第一任国王。
🏰 七丘之城
罗马城建立在七座小山丘上,分别是:
- **帕拉蒂尼山**(Palatinus)——传说中罗慕路斯建城的地方
- **卡比托利欧山**(Capitolinus)——朱庇特神庙所在地
- **阿文蒂诺山**(Aventinus)
- **埃斯奎利诺山**(Esquilinus)
- **维米纳莱山**(Viminalis)
- **奎里纳莱山**(Quirinalis)
- **切利奥山**(Caelius)
🏟️ 马克西姆竞技场
马克西姆竞技场(Circus Maximus)是古罗马最大的体育场,用于举办战车比赛。它的长度超过600米,可以容纳约25万名观众,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建筑之一。
👑 罗慕路斯与雷穆斯
在罗马传说中,罗慕路斯和雷穆斯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他们在襁褓时期被遗弃,由一只母狼抚养长大。后来罗慕路斯成为罗马的建立者和第一任国王,而雷穆斯则在一次冲突中被罗慕路斯杀死。罗马城的建立日期——公元前753年4月21日——被认为是罗马的建国纪念日。
🏛️ 永恒之城
罗马被称为"永恒之城"(拉丁语:Urbem Perpetuam),这个称号体现了罗马人对自己城市永恒不朽的信念。罗马人相信,只要罗马城存在,罗马帝国就会永远强大。这种信念来源于罗马城坚固的建筑、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广泛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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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与讨论
1. 如果你有机会创建一座城市,你会选择建在哪里?为什么?
2. 罗慕路斯创建罗马的故事中,你觉得哪些部分可能是真实的,哪些是传说?
3. 罗马为什么选择建在七座小山丘上?你能想到小山丘有哪些好处吗?
4. 如果你是罗马的创建者,你会如何让城市变得强大?
5. "永恒之城"这个称号意味着什么?你认为一座城市怎样才能"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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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马尔库斯乘坐时光机来到了两千多年前的罗马城,遇到了友好的罗马男孩卢修斯。通过卢修斯的介绍,马尔库斯了解了罗马城的建城传说——罗慕路斯和雷穆斯的故事,以及罗马被称为"七丘之城"和"永恒之城"的原因。两位小主人公正准备一起探索这座伟大的城市。*
第一章:欢迎来到罗马——帝国的崛起与辉煌
一、穿越时空的旅行
“轰——”
伴随着一阵轻微的震动和奇异的光芒,马尔库斯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轻轻提起,又轻轻放下。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周围是连绵起伏的小山丘。空气中弥漫着青草和泥土的芬芳,远处传来鸟儿的鸣叫声,还有……还有什么人在大声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
等等,听不懂?
马尔库斯仔细听了听,发现那确实是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但奇怪的是,他又能大致理解意思。这太奇怪了!
“欢迎!欢迎来到两千多年前的罗马!”
一个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马尔库斯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比他稍大一点的男孩正站在不远处,热情地冲他挥手。那个男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袍,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皮带,脚上穿着用皮带绑在脚上的棕色凉鞋,头上还戴着一个用树叶编成的翠绿色花环。
“你……你是谁?”马尔库斯警惕地问。
“我叫卢修斯!”那个男孩笑嘻嘻地走上前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是来接你的。你是马尔库斯对吧?教授跟我说过了,说今天会有一个从未来来的小朋友来参观罗马!”
“教授?时光机?”马尔库斯这才完全反应过来,“你是说那个白胡子老教授?我真的坐时光机来到……来到两千多年以前?”
卢修斯使劲点点头,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他绕着马尔库斯转了一圈,上上下下打量着这位来自远方的客人。
“天哪,你穿的衣服真奇怪!”卢修斯指着马尔库斯身上的蓝色T恤和牛仔裤说,“这是什么料子?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光滑的衣服!你们未来的人都穿这个吗?”
马尔库斯低头看了看自己,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居然没有变!他还是穿着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脚上还是那双运动鞋。而卢修斯和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穿着奇怪的“古装”。
“呃……是的,”马尔库斯尴尬地说,“我们未来的人都穿这个。”
“太不可思议了!”卢修斯睁大了眼睛,“这么薄的衣服,冬天不会冷吗?下雨不会湿吗?”
马尔库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穿越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