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的当代回归
功利主义的当代回归
在义务论强势复兴、美德伦理重新获得学院声誉的今天,重读穆勒那本写于一八六一年的小册子,听起来像一项历史兴趣而非哲学工作。这种印象本身是一个需要被诊断的症状。它的存在不是因为功利主义已经真的被驳倒,而是因为功利主义被以某种最容易被驳倒的方式呈现了太长时间。所谓的"过时论",把穆勒与边沁混为一谈,把规范功利主义与描述心理学混为一谈,把密尔学派的内部争论当作一个已经盖棺定论的统一立场。
这一章要做的事情,是把这三个混淆逐一拆开,然后说明:在当代规范伦理学的真实版图里,功利主义从未真正离开过主流争论,它只是换了几张面孔继续在场。
"过时论"为什么站不住:三种被反复反驳却依然流行的误解
对功利主义最常见的反对意见,可以归约为三种陈述。
第一种陈述是"功利主义把人当作计算器"。它的原型是边沁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出的"幸福计算":把每一种快乐按强度、持续时间、确定性、远近等七个维度量化,然后加总比较。这种描述在十八世纪后期的功利主义内部就是有争议的,到了穆勒那里则被明确修正。穆勒在《功利主义》第二章开篇就承认,"快乐"与"免除痛苦"在质上存在高低之分,他用了一个非常著名也常常被断章取义的例子: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过做一头满足的猪。这不是修辞,而是他整个论证的支点:他认为仅仅靠数量计算无法区分"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因此需要引入质的判断。一旦引入质的判断,那种"冷酷计算器"的形象就已经破产了。
把穆勒还原为边沁,是学院训练中常见的简化。它的便利之处在于把整个功利主义传统压缩成一个可嘲笑的稻草人。严肃的功利主义研究从二十世纪中叶起就抛弃了这个稻草人。理查德·布兰特在《道德、利他主义与理性》中系统区分了行动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并指出穆勒的论证实际上更接近后者,他关心的是规则的效用而非单一行动的效用。戴维·莱昂斯在《规则与功利》中做了更精细的论证:如果不诉诸规则层面的效用最大化,行动功利主义在处理"惩罚无辜者"这类直觉案例时会得出与日常道德严重冲突的结论,而穆勒本人显然不愿接受这种冲突。回到更早,亨利·西季威克在《伦理学方法》里就已经指出,边沁式的数量计算无法穷尽"应当"概念的全部含义。
第二种陈述是"功利主义无法处理权利与正义"。这条意见最有力的代表是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对功利主义的批评。罗尔斯认为,正义的首要原则是保障每个人的平等自由与差异原则下的公平份额,而功利主义只关心总量最大化,因此它会把奴隶制、对少数人的牺牲当作可接受的结果,前提是总幸福因此增加。这个批评之所以有力,是因为它抓住了早期功利主义的一个真实弱点。但这个弱点同样被后续的理论工作修正过。规则功利主义通过把规则约束提到优先位置,避免了对个别权利的系统性侵犯。大量后续的反例讨论表明,把正义的直觉当成不可还原的、非功利的判断,并不意味着功利主义无法解释这些直觉,它只能意味着那种特定形式的功利主义做不到,而修正后的版本可以做到。
把功利主义等同于"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可以牺牲少数人",是把密尔学派的内部争论压缩成一个最容易被指责的版本。这种简化在公共讨论中仍然有市场,但在严肃的伦理学文献里早已不是主流立场。
第三种陈述是"功利主义已经被行为科学取代"。这条意见的潜台词是道德哲学的工作是描述人们实际上如何做道德判断,而经验心理学和实验经济学已经把这件工作接管了。这个说法混淆了描述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告诉我们人类道德判断的统计规律,但它不能告诉我们哪些判断是正确的。把"人们倾向于厌恶牺牲少数人"这个心理学事实当作伦理结论,是休谟法则的典型违反。功利主义内部从一开始就有回应这个混淆的资源:它是规范性的,不是描述性的。
把这三种误解放在一起,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结构:它们都用功利主义最古老、最粗糙的版本,去代表一个已经经过一百五十年修正、争论、分化的研究纲领。这种以偏概全的方式,并不比用亚里士多德物理学来反驳现代物理学更合理。
穆勒与边沁的实质差异:为什么把两人混为一谈是一个理论错误
理解穆勒,需要先把他从边沁的影子里拎出来。两人在十九世纪英国确实共享一个传统,都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道德的最终标准。但这个共享是表面的,在关键问题上,两人分歧之深足以构成两个不同的理论。
边沁的立场是一种彻底的心理快乐主义:每时每刻的行为都由当下的快乐与痛苦驱动,所谓的"应该"不过是对这种心理机制的规范化表达。在这个基础上,道德评价的对象是单个行动所产生的快乐总量,每一个行动都要重新计算一次。这是行动功利主义的最早版本。
穆勒在三个层面偏离了这个立场。
第一个层面是质的区分。穆勒明确主张,并非所有的快乐都是平等的。他区分了"高级快乐",即涉及理智、情感、想象力的快乐,与"低级快乐",即仅涉及感官满足的快乐,并认为即使后者在量上更大,前者仍然在质上更值得追求。这个区分在边沁那里是不存在的,边沁明确拒绝任何质的等级。一旦引入质的判断,功利主义就不再是纯粹的数量计算,而是一个需要判断、需要解释的规范理论。
第二个层面是规则的优先性。穆勒在《功利主义》第二章里反复强调,功利主义并不要求每个行动都重新计算。他举了一个例子:在救人的时候,人不会先去计算救这个特定的人是否会产生最大总量的幸福,相反,他会基于"应当救人"这条规则行事。这段论证的逻辑后果是,功利主义可以为日常道德直觉中的规则体系提供根据,而不必否认这些规则的约束力。规则功利主义的雏形就此奠定。
第三个层面是制裁的多元性。穆勒在第三章讨论"功利原则的终极制裁"时,明确放弃了边沁那种把道德约束还原为外在惩罚与内在快乐的方案。他引入了"社会情感"与"良心"的概念,认为人对同类的同情以及对自身尊严的关切,是道德约束的独立来源。穆勒并不否认功利是判断道德规则对错的标准,但他承认道德动机本身可以是多元的、内在化的,不必每次都回到功利计算。
把这三层差异放在一起,穆勒的功利主义已经是一种相当精致的理论。它承认质的区分、规则的优先、动机的内在性,与边沁那种朴素的快乐主义加行动计算,已经分属两个不同的理论形态。学院训练中常见的"穆勒等于边沁等于冷酷计算"这个等式,在任何一个严肃的密尔研究文献中都不会出现。
理解穆勒与边沁的关系,还要回到他的个人思想史。穆勒早年受父亲詹姆斯·穆勒的严格教育,詹姆斯·穆勒本人是边沁最亲密的合作者之一。约翰·穆勒在二十岁前后经历了一场严重的精神危机,开始对边沁主义的狭隘性产生怀疑。他在《自传》中明确写道:他发现边沁主义"遗漏了整个心灵的另一半",即情感的、文化的、审美的维度。穆勒后来写《功利主义》,正是要在边沁的基础上修补这个缺失。这个修补并不彻底,他关于"质"的概念相当含混,"高级快乐"如何排序、如何在公共决策中操作,至今仍是有争议的问题。但修补本身已经足以让他脱离边沁。
把穆勒与边沁区分开,是阅读穆勒的第一步,也是理解当代功利主义的前提。当代规范功利主义的几乎所有重要形式,无论是规则功利主义还是偏好功利主义,其源头都可以追溯到穆勒而非边沁。
当代功利主义的复数形态:规则、偏好与有效利他
功利主义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到二十一世纪初的发展,可以用三个相互关联但有实质差异的形态来把握。
第一个形态是规则功利主义。它在二十世纪五十到八十年代之间由布兰特、莱昂斯、斯马特等人系统化。规则功利主义的基本主张是判断一个行动是否正确,要看它是否落在某条规则之下,而这条规则的正当性来自它在整个规则体系中所产生的效用。这种理论的优势在于它能解释日常道德直觉中的规则性,比如"不要撒谎"、"不要偷窃"为什么看起来是不可计算的。它的困难在于如何处理规则之间的冲突,当"不要撒谎"与"保护无辜者"发生冲突时,规则功利主义要么退回到行动层面的判断,要么诉诸规则的层级理论。这个困难至今没有被彻底解决,但也没有被证明是不可解决的。
第二个形态是偏好功利主义。它由彼得·辛格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系统发展,与阿马蒂亚·森的相关研究紧密相连。偏好功利主义把"效用"重新定义为"偏好的满足",而不是"快乐"或"幸福"。这个重新定义解决了经典功利主义的一些棘手问题:它不再需要假设一种共通的、可比较的"快乐"度量;它可以容纳不同人对美好生活有不同理解的事实;它在处理未来人、动物、非人类存在者的道德地位时也更加灵活。但它引入了新的困难:偏好本身的强度、信息的可靠性、适应性偏好,即长期受压迫者会降低自己的预期等,都成为需要专门处理的问题。辛格在《实践伦理学》和《生命的意义》中对这些问题作了大量讨论,但没有完全闭合的答案。
第三个形态是有效利他主义。它是一种更晚近、更具运动性质的形态,严格来说它不只是伦理学理论,而是一种将功利主义原则应用到捐赠、职业选择、生活方式选择上的实践取向。它的哲学基础可以追溯到辛格一九七二年的著名论文《饥荒、富足与道德》,以及托马斯·内格尔在《利他主义的可能性》中对"道德运气"与"义务边界"的讨论。有效利他主义主张,我们应该用最严格的证据和最有效的干预方式,最大化每一份资源所能产生的效用。这一运动的代表机构包括 GiveWell、80,000 Hours 等,它在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影响力远超其哲学理论的复杂度。它引发的争论也很多:是否所有价值都能用效用衡量?长期主义是否过度依赖对未来福祉的猜测?这些问题至今没有定论。
把这三个形态放在一起,可以看到当代功利主义是一个高度内部多元的研究纲领。它不是铁板一块的"功利主义",而是包含规则、偏好、行动、长期主义等多个分支,每个分支有自己的核心主张、自己的困难、自己的修正策略。当代规范伦理学中关于义务、美德、正义、权利的讨论,几乎没有一个能完全绕开功利主义提供的某种概念工具或对照参照。
十五讲的阅读地图:本书如何一步步重建功利主义的当代形象
这本小书有十五讲。从内容上看,它们可以分成几段。
前两讲是思想史准备。读者当前所在的第 1 讲是本书的引论,回应"为什么还要读穆勒"的问题;第 2 讲处理的是边沁到穆勒的传承关系,重点是密尔学派内部的裂变。这两讲提供的历史与概念准备,是后面精读的必要前提,否则读者很难理解穆勒在《功利主义》具体章节中究竟在回应什么。
随后十二讲是穆勒文本的精读。第 3 讲进入穆勒《功利主义》的第一章总论,廓清穆勒的整体写作意图与论证策略。第 4 讲到第 8 讲聚焦第二章"什么是功利主义",分别处理功利原则的陈述、功利与快乐的定义、质的区分、规则的优先性、以及功利主义与日常道德直觉的关系。第 9 讲到第 11 讲拆解第三章"功利原则的终极制裁",处理社会情感、良心、外来制裁三个层次的来源与相互关系。第 12 讲到第 13 讲处理第四章"证明的可能性",这是穆勒论证中最薄弱也最富争议的部分,对当代哲学来说则是最丰富的矿藏。第 14 讲剖析第五章"正义与功利",讨论穆勒如何回应"功利主义牺牲权利"的指控。
最后一讲是当代回响,把穆勒文本中的论证放置到当代功利主义的多元形态中,回答"穆勒之后我们走到了哪里"。
```mermaid flowchart TD A[第1讲 当代回归] --> B[第2讲 思想传承] B --> C[第3讲 穆勒总论] C --> D[第4-8讲 第二章精读] D --> E[第9-11讲 第三章拆解] E --> F[第12-13讲 第四章证明] F --> G[第14讲 第五章正义] G --> H[第15讲 当代回响] ```
从论证的逻辑上看,这几段之间存在严格的递进关系。精读部分占据了全书的绝大部分篇幅,因为穆勒本人的论证虽然在二十世纪末的视角下有不少粗糙之处,但他的论证策略、他的修辞选择、他对反对意见的预判与回应,仍然是当代功利主义任何严肃讨论的参照点。
需要提醒读者的是,这不是一本哲学史教科书,而是一本文本精读与当代回响并重的读物。每一讲都会做两件事,一是回到穆勒的文本,具体到段落、句子、术语;二是把这个段落、句子、术语与二十世纪以来的相关讨论对接。读者如果只关心当代功利主义的发展,可以跳读思想史准备而直接进入精读部分;如果只关心穆勒的哲学史位置,可以只读思想史准备与精读部分的开头几讲。但要完整理解功利主义作为一个研究纲领的当代形象,这几段都需要。
案例演示:疫情期间封城政策的伦理辩护
理论讨论容易悬浮。功利主义究竟如何在今天被误用与正用,可以用 2020 年初新冠疫情期间的封城政策作为具体案例。
当时在中国武汉、随后在意大利、英国、美国等地实施的封城措施,引起了大量伦理争论。这些争论大致归向两个方向。经验层面的问题问的是封城是否真的有效,它能不能减缓病毒传播;规范层面的问题问的是即使封城有效,它是否道德。这两类讨论经常被混在一起,但它们属于不同的学科领域。下面只处理后一类。
规范伦理学层面有两个相关但不同的子问题。其一是限制个人自由以保护公共健康的政策是否需要道德上的辩护,反对者会指出限制自由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道德成本。其二是如果需要辩护,应当使用什么样的道德语言。支持者会用功利主义语言说,封城减少的总死亡人数与总痛苦远远超过它造成的个人不便,因此从总量上看是正当的。反对者则会用义务论或权利论的语言说,每个人的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不能以"集体利益"的名义强制个人做出牺牲。
功利主义对这两个子问题的回应需要分别说明。
对第一个子问题,功利主义会给出一个明确的肯定。它承认限制自由本身就是一个成本,这个成本要纳入计算。但它拒绝把限制自由视为绝对不可逾越的禁区。换言之,功利主义允许"以自由换生命"的交易,只要这个交易在总量上是划算的。这个立场与边沁那种朴素的行动计算一致,但也与穆勒式的规则功利主义兼容,规则功利主义会进一步追问,是否有一条"在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中可以限制个人自由"的规则,它的效用是否大于相反的规则。
对第二个子问题,功利主义会承认义务论、权利论提出的道德直觉是有力量的,但不会把它们当作最终的判断标准。一个纯粹的义务论者会说,即使封城可以挽救十万条生命,它仍然是错误的,因为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不可侵犯。功利主义者会回应,这种绝对的、不可计算的立场,在面对重大灾难时会让道德瘫痪。在 COVID-19 这样的场景下,不采取任何限制措施的结果是确定的、巨大的死亡,而这种结果的道德成本远远超过限制自由的成本。
功利主义在这个案例上的运用也存在被滥用的风险。最常见的滥用是短期功利计算,即只计算当下的感染率与死亡率,忽略长期的心理健康损失、教育损失、社会信任损失。一个只关注当下效用最大化的政策,可能在三到五年后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穆勒式的规则功利主义与偏好功利主义都对这种短期计算提出过批评,强调效用计算应当尽可能覆盖完整的时间窗口与完整的影响范围。
这个案例揭示了功利主义在当代公共政策中的真实位置:它既不是"冷酷计算"的代名词,也不是万灵药。它提供的是一套完整的思考框架,承认每一个行动都有真实的道德成本,要求把成本与收益尽可能完整地计算出来,并在此基础上给出有理由的判断。这个框架可以支持封城,也可以反对封城;可以支持某种程度的强制,也可以支持更温和的自愿措施。它的判断取决于具体的经验证据,而不是理论本身。
本章小结
功利主义"过时论"的失败,不是细节上的失败,而是结构性的失败。它所反驳的那个稻草人,边沁式的、行动计算的、忽视权利与正义的功利主义,从来就不是穆勒《功利主义》的真实内容。把穆勒与边沁分开,把行动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分开,把规范功利主义与描述心理学分开,是重新理解这个传统的必要前提。
穆勒的功利主义提供了一种经过质的区分、规则约束、动机多元化修正的规范理论。它仍然是当代功利主义讨论的源头,规则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他对规则的强调,偏好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他对"内在价值"的开放态度,长期主义可以追溯到他对"总幸福"的关注。
接下来的第 2 讲,我们会进入"思想传承:从边沁到穆勒"。这一讲要做的事情,是把穆勒与边沁之间那段被忽视的传承关系重新打开。理解穆勒,必须先理解他从哪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