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是什么:一门关于过去的学科
历史学是什么:一门关于过去的学科
历史学究竟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则是理解一切历史研究方法论的起点。我们每天都在接触“历史”:读历史小说、看历史影视、聊历史掌故,甚至常用“历史”一词来指代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尘封已久的事物。然而,当我们在学术语境中使用“历史学”这个词时,它所指向的究竟是何种知识活动?历史学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历史”有何本质区别?历史学家在重建过去的过程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些看似基础的问题,实际上关乎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根基,也决定了我们后续所有方法论讨论的起点与方向。
要回答“历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逐步展开。首先,需要明确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基本定义与边界;其次,需要辨析历史、史学与历史哲学这三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层次;再次,需要深入分析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一经典命题,理解历史学的当代性本质;最后,需要考察历史学家与史料之间的复杂关系,理解历史知识建构的过程与特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形成对历史学学科特性的整体认识,并为后续各章的学习奠定概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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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的定义与学科边界
什么是历史学
“历史学”一词源于古希腊语“ἱστορία”(historia),其原意是“通过调查获得的认识”或“探究的知识”。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将其著作命名为《历史》(Historiae),意为“探究”或“调查”,旨在记录和解释希波战争期间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的事件。从词源学角度看,历史学从一开始就不是简单地“记录”或“叙述”,而是一种“探究”和“认知”的活动,强调的是主体通过特定方法获得关于过去的知识的过程。
在现代学科体系中,历史学被定义为一门以人类过去的活动为研究对象的系统性学科。这里的“系统性”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历史学拥有专门的研究方法,包括史料的搜集、整理、考据与诠释方法;其二,历史学形成了系统的知识体系,包括通史、断代史、国别史、专题史等多种研究领域;其三,历史学具有明确的学科规范,包括学术伦理、论证标准、同行评议等制度安排。
历史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的过去活动”。这一界定将历史学与自然史、动物史等区别开来——历史学关注的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类行为,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与互动。同时,“人类的过去活动”这一界定也暗示了历史学与现实的联系:历史学研究的虽然是“过去”,但这种研究总是出于“当下”的问题意识,服务于“未来”的理解与决策。
历史学的任务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层面是“考据”,即通过对史料的搜集、鉴别、整理,还原历史事实的本来面貌。这一层面强调的是实证精神和方法论严谨性,要求历史学家尽可能准确地重建过去发生的事件、人物、年代、地点等基本事实。第二层面是“叙述”,即在考据基础上,按照一定的逻辑和框架,将历史事件组织成连贯的历史叙事。第三层面是“理解与解释”,即不仅要知道“发生了什么”,还要追问“为什么发生”“意味着什么”,从而赋予历史以意义和解释力。这三个层面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历史学的完整知识体系。
历史学与日常“历史”的区别
在日常语言中,人们使用“历史”一词时往往含义模糊,与学术意义上的“历史学”存在显著差异。理解这种差异,是进入历史学专业领域的第一步。
日常生活中,“历史”最常见的用法是指代“过去发生的事情本身”。当我们说“那是历史了”“已经成为历史”时,意思是说某件事已经过去、已经完结,不再与当下直接相关。这种用法将“历史”等同于“过去”,模糊了客观发生的历史事件与对这些事件的研究之间的区别。在学术语境中,我们需要严格区分“历史”(the past,过去的本身)与“史学”(history,对过去的研究)——前者是客观存在的、已经完结的过去,后者是当代学人对过去的研究与书写。这种区分并不意味着两者截然分离,恰恰相反,史学研究的对象正是历史,但史学家永远无法直接触及历史本身,只能通过残存的史料去接近和理解它。
日常语言中“历史”的另一种用法是指代“关于过去的叙述”。当我们说“读历史书”“学历史知识”时,“历史”指的是记载过去事件的各种文本——教科书、传记、小说、影视作品等。这种用法虽然涉及到了“史学”的层面,但往往忽略了史学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专业历史学中,每一种史料都有其特定的产生背景、作者立场和可信度考量,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判性分析才能使用。而日常接触的许多“历史叙述”——尤其是大众传媒中的历史内容——往往缺乏这种学术规范,或出于教育、或出于娱乐、或出于宣传的目的,对历史进行了程度不同的简化、选择和诠释。
日常“历史”观念还常常混入了两种不当倾向。一种是“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发展有固定的规律和必然的趋势,历史研究就是发现和验证这些规律。这种观念虽然承认了历史研究的价值,但往往导致对历史复杂性的忽视和对历史偶然性的低估。另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认为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记载不可信,历史研究没有意义。这种观念虽然警惕了历史叙述的主观性,但往往滑向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忽视了历史学的科学性和史料的可靠性。
专业历史学与日常“历史”的根本区别在于方法论。历史学家面对史料时,需要问:这份史料是谁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制作者可能有什么立场和偏见?这份史料是否可信?如果可信,能够说明什么问题?这种批判性的态度和分析性的方法,是日常“历史”观念所缺乏的,也是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基本特征。
历史学在知识体系中的位置
历史学在现代知识体系中占据独特的位置。从学科分类的角度看,历史学属于人文社会科学的范畴,与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并列。然而,与这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相比,历史学有着显著的特殊性。
首先,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的时间指向——它研究的是“过去”,而不是“当下”或“未来”。这种时间指向使得历史学在方法论上与主要研究当下社会现象的社会科学有所区别。经济学研究当下的市场运行机制,社会学研究当下的社会结构,历史学研究的却是无法直接观察的过去。这带来了独特的方法论挑战:历史学家必须通过残存的史料——而非直接的观察或实验——来重建和理解过去。
其次,历史学在研究方法上兼具科学性与人文性。历史学的科学性体现在它对实证精神的坚持——历史学家必须以可靠的史料为基础,通过严谨的方法进行论证。历史学的人文性则体现在它对意义的追寻——历史学家不仅要“还原”事实,还要理解历史行动者的动机、意图和价值,诠释历史事件的意义和影响。这种双重性质使得历史学既不像纯粹的自然科学研究那样追求普遍的法则和定律,也不像纯粹的文学艺术那样追求审美和情感的表达,而是在实证与诠释之间寻求平衡。
再次,历史学在知识功能上具有独特的“时间深度”。当代社会科学的许多理论和方法都具有“共时性”特征,关注的焦点是当下的社会现象及其相互关系。历史学则具有“历时性”的眼光,通过追溯现象的历史演变,帮助我们理解当下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是如何形成的。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家马克·布洛赫曾言,历史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理解人——包括活着的人和已经死去的人”,而要理解人,就必须将其置于历史的长河中加以考察。
历史学与其他人文学科也存在密切的关系。历史学与哲学的关系体现在历史哲学层面——对历史本身的性质、意义和认识论的反思。历史学与文学的关系则体现在历史书写层面——历史学家如何组织材料、建构叙事、表达意义。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则产生了历史社会学、历史经济学、历史人类学等跨学科领域,极大地拓展了历史研究的视野和方法。
理解历史学在知识体系中的位置,有助于我们把握历史学方法论学习的意义和方向。历史学方法论不是孤立的、纯粹技术性的操作规则,而是扎根于历史学的学科特性和知识追求之中。只有理解了历史学是什么,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历史学家应该如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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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史学与历史哲学:三个层次的区分
理解历史学的本质,需要进一步辨析三个密切相关但层次不同的概念:历史(the past)、史学(historical studies/historiography)与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这三个概念虽然都涉及“过去”,但含义和层次完全不同,混淆三者往往导致对历史学性质的误解。
“历史”:过去的本身
“历史”(the past)指的是客观发生的过去——确实存在过的人类活动、事件、人物和社会形态。这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概念,强调的是过去的客观存在性。1911年的辛亥革命发生过,秦始皇统一六国发生在公元前221年,唐朝存在了289年——这些都是“历史”,是客观发生过的、不以今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
“历史”作为过去的本身,具有以下特性:其一,它是已经发生的、不可更改的。无论今人对辛亥革命如何评价,1911年10月10日武昌城内新军工程营的枪声已经响起,清朝的统治已经结束——这些事实不会因为后人的不同评价而改变。其二,它是一去不复返的、不可重演的。过去发生的一切已经成为“事实”,时间不可倒流,历史不可重演。其三,它是不完整的、残缺的。能够留存至今的史料只是过去的一小部分,无数的人物、事件、细节已经永远湮没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永远无法完整地“复原”历史。
理解“历史”的这些特性,对于学习历史学方法论至关重要。历史学家的工作不是“创造”历史——历史已经客观存在,不是“发明”历史——历史不是凭空的想象,而是通过严谨的方法,在残存的史料基础上,尽可能准确地“重建”或“理解”已经发生过的过去。这种“重建”和“理解”必然是不完整的、暂时的、不断修正的,但这种局限性并不能否定历史学的价值和意义。
“史学”:对过去的研究与书写
“史学”(historical studies或historiography)在狭义上指对过去的研究和书写活动及其成果,在广义上还包括历史研究的方法论和规范。史学不是“历史”本身,而是今人对历史的认识、研究和表述。
史学的核心任务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史料的搜集、整理与考据。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没有史料就没有历史学。但史料不会自动“说话”,历史学家必须运用专业的方法去搜集、鉴别、整理和解读史料。第二是历史事件与过程的重建与叙述。在考据基础上,历史学家按照一定的逻辑框架,将零散的史料组织成连贯的历史叙事,回答“发生了什么”“如何发生”等问题。第三是历史意义的诠释与解释。在事实重建的基础上,历史学家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发生”“意味着什么”“与当代有何关系”等问题,赋予历史以解释和意义。
史学作为对过去的研究,具有以下显著特征:其一,史学具有当代性。史学研究虽然以过去为对象,但问题意识来源于当代,研究的目的是回答当代人的关切。其二,史学具有主体性。史学家不是消极地“反映”历史,而是在选择研究对象、解读史料、建构叙事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主体作用。其三,史学具有建构性。史学成果——无论是历史著作、论文还是教科书——都是历史学家在特定理论框架下、对特定史料进行诠释后建构起来的叙事,这种建构既基于史料又包含诠释。
以近代史研究为例。“历史”层面,1911年的辛亥革命确实发生过,其结果是推翻了清朝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史学”层面,包括对辛亥革命的实证研究——史料的搜集整理、事件过程的重建;历史解释的提出——革命发生的原因、意义和影响;历史叙事的建构——如何讲述辛亥革命的故事。不同史学家、不同史学流派可能对辛亥革命有不同的解释和叙事,但这些解释都必须建立在史料基础之上,都必须能够经受史料的检验。
“历史哲学”:对历史性质的反思
“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是对历史本身的性质、意义以及历史认识的可能性和方法的哲学反思。与关注具体历史事件和过程的史学不同,历史哲学是一种“元理论”层面的思考,关注的是“历史”作为一种知识、一种活动、一种现象的根本性质。
历史哲学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理解。思辨的历史哲学(speculative philosophy of history)追问的是历史本身的发展规律和终极意义——历史是否有方向?是否有目的?是否遵循某种规律?黑格尔的“历史即理性的进展”、斯宾格勒的“文化形态学”、汤因比的“文明周期论”,都属于思辨的历史哲学传统。分析的历史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 of history)或批判的历史哲学(critical philosophy of history)则关注历史认识的性质和方法——我们如何认识过去?历史解释的逻辑结构是什么?历史知识是否具有客观性?克罗齐、柯林武德、波普尔、海登·怀特等人的工作都属于这一传统。
历史哲学对历史学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关于历史认识论的讨论——我们能否认识过去?历史知识的可靠性如何保证?——直接关系到历史学方法论的基本假设。关于历史解释结构的讨论——历史解释与自然科学解释有何不同?因果关系在历史中如何理解?——为历史学方法提供了理论框架。关于历史叙事性质的讨论——历史书写是否具有文学性?历史与虚构的界限在哪里?——则涉及历史写作的美学问题。
三者关系的层次结构
历史、史学与历史哲学这三个层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可以用金字塔结构来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在金字塔的底层是“历史”——客观发生的过去。这是史学研究的原材料和对象,但历史本身无法直接被研究,历史学家只能通过史料去接近和理解它。在金字塔的中间层是“史学”——对过去的研究和书写。这是历史学家工作的领域,包括史料学、历史编纂学、专门史研究等多个层面。在金字塔的顶层是“历史哲学”——对历史和史学的元理论反思。这是对历史学本身的哲学思考,为史学实践提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
这三个层次的区分意味着:研究某一具体历史事件(如鸦片战争)的学者,主要工作在“史学”层面;但他的研究必然受到“历史哲学”层面的理论假设的影响——他对“历史解释”“历史因果”“历史意义”等问题的理解,都会影响他的研究取向和方法选择。同样,他研究的“历史”——鸦片战争确实发生过——构成了他研究的客观基础和约束条件,但这一“历史”只能通过残存的史料和史学的建构来把握。
理解这一层次结构,对学习历史学方法论具有重要意义。历史学方法论主要在“史学”层面运作,讨论的是史料的处理、历史解释的建构、历史书写的技术等问题;但这些方法论的讨论必须以“历史哲学”层面的思考为前提——我们必须先回答“历史知识如何可能”“历史解释的性质是什么”这些元理论问题,才能确定方法论的取向。同时,历史学方法论也必须不断回溯到“历史”层面——方法必须能够有效地帮助我们接近和理解过去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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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齐命题与历史学的当代性
在讨论历史学的学科特性时,意大利哲学家贝奈戴托·克罗齐(Benedetto Croce, 1866-1952)提出的命题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克罗齐在1915年出版的《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一书中明确提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一命题深刻揭示了历史学的当代性本质,成为20世纪历史哲学讨论的核心议题之一。
克罗齐命题的原意
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命题,包含三层紧密关联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涉及历史研究的问题意识来源。克罗齐认为,只有当代生活中的兴趣和问题,才能推动历史学家去研究过去。历史学家之所以研究某一历史问题,不是出于对“历史”本身的抽象兴趣,而是因为这一问题与当代生活有着某种关联。当代生活中的困惑、挑战、争论,促使历史学家回溯过去,寻找理解当下问题的线索。克罗齐明确指出:“只有现在的生活和兴趣才能推动我们去研究过去的事实……当生活的发展需要它们时,死历史就会复活,过去史就会变成现在的。”
第二层含义涉及历史理解的可能性条件。克罗齐认为,历史理解之所以可能,是因为过去与现在之间存在某种精神上的连续性。历史学家之所以能够理解两千年前古希腊人的思想和行动,是因为人类的基本精神结构具有连续性——古希腊人也是人,也有着与我们相似的情感、欲望和理性。这种精神上的连续性,使得历史理解成为可能;但同时,这种理解必然是当代视域下的理解,是用当代的概念和框架去诠释过去的材料。克罗齐指出,理解不是“回到”过去本身,而是“把过去纳入现在”。
第三层含义涉及历史知识的当代意义。克罗齐认为,只有与当代生活发生联系的那些过去,才真正是“活的”历史;那些与当代生活没有联系的过去,是“死的历史”或“化石历史”。这并不意味着后者不重要或不值得研究——相反,纯粹的历史研究往往为现实问题的理解提供必要的背景知识。克罗齐的意思是,历史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和回应当代问题,而不是简单地“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
当代性问题意识的必要性
克罗齐命题揭示了历史研究的一个基本事实:历史学家总是从当代的问题意识出发去选择研究课题、理解历史材料、建构历史解释。这种当代性不是历史学的缺陷,而是其本质特征。
首先,当代性问题意识为历史研究提供了出发点和方向。没有问题意识的历史研究是盲目的——它可能堆砌大量史料,却无法形成有意义的理解和解释。正是当代的问题意识,使得历史学家能够从浩如烟海的过去中选择有意义的研究对象,能够从看似无关的史料中发现潜在的联系,能够提出有价值的研究问题。
以20世纪法国年鉴学派的兴起为例。这一史学流派的创始人物马克·布洛赫和吕西安·费弗尔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历史研究,面对的是欧洲社会结构剧烈变动的时代背景。传统的政治史和事件史——关注王朝更替、战争外交、英雄人物——已经无法回答他们心中关于社会结构、社会心态、经济变迁的深层问题。正是在这种当代问题意识的驱动下,年鉴学派转向了“长时段”“整体史”“社会史”的研究路径,开创了新的史学范式。
同样,21世纪以来环境史、全球史、新文化史等史学新领域的兴起,也与当代的问题意识密切相关。环境恶化、气候变化促使历史学家关注历史上的人与自然关系;全球化进程促使历史学家突破民族国家的框架,从全球视角重新审视历史;文化多元主义的兴起促使历史学家关注边缘群体、日常生活的文化实践、非西方的历史经验。没有当代问题意识的激发,这些新的研究领域可能就不会产生。
其次,当代性问题意识也影响着历史学家对史料的诠释。史料本身不会自动“说话”,历史学家必须向史料提出问题,才能从史料中获得有意义的信息。而历史学家能够提出什么问题、能够看到史料中的什么信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当代问题意识和理论视野。一位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历史学家,可能会特别关注史料中反映阶级关系和经济利益的内容;一位受文化人类学影响的历史学家,可能会特别关注史料中反映文化象征和意义建构的内容。这种诠释的多元性,并不意味着诠释是任意的——所有的诠释都必须经受史料的检验,都必须能够与史料形成有意义的对话。
当代性与科学性的张力
克罗齐命题也引发了重要的学术争议,其核心问题在于:当历史学家从当代的问题意识出发去研究过去时,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如何保证?
一种批评来自实证主义史学阵营。实证主义者担心,如果历史学家带着当代的“偏见”进入历史,那么历史研究就可能沦为当代偏见的论证工具,历史学就会失去其科学性和独立性。这种担心有其合理性——确实存在以“研究历史”为名行“服务现实”之实的情况,历史可能被选择性地诠释和叙述以服务于特定的当代目的。
另一种批评来自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