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
第 1 章 托马斯:六次偶然与一次选择
昆德拉的小说有一个罕见的开场方式:人物尚未出场,哲学先走了一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一部第一节不写托马斯,而写尼采的永恒轮回;第二节不写布拉格,而写公元前六世纪的巴门尼德。等这两节哲学课讲完,第三节才不紧不慢地开口:「多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这句话值得停下来看。叙事者不说他创造了托马斯,而说他想着托马斯,仿佛这个人先于小说存在,作家只是一个长期的观察者与掂量者。这一章要处理的就是这个被想了多年的人:他如何站在窗前为一个女人掂量轻重,他如何用六次偶然解释一场爱情,他如何发明一套性伦理把生活削轻,又如何在苏黎世的一夜之间输给了自己身上的重。读懂托马斯,才读懂这本书为什么把「轻」说成不能承受。
站在窗前的男人
小说给托马斯的第一个动作不是做手术,不是幽会,而是站在窗前发呆。他住在布拉格一套单独的公寓里,望着院子对面的墙,为一个问题迟迟不能决定,要不要去火车站接特蕾莎。特蕾莎是外省一个小镇咖啡馆的女招待,几天前偶然走进他的生活。她已经打来电话,说火车到站的时间,而托马斯站在窗前,从傍晚一直站到深夜。昆德拉特意交代此人的来历:离过一次婚,有一个不常见面的儿子,因为离婚与父母断了往来,前妻拿走了家庭的全部道义资源,连儿子长大后也站在母亲一边控诉他。这场失败婚姻的遗产,是一套他自认为无懈可击的独身秩序,一种他刻意经营的轻。接不接这个电话背后的人,等于决定要不要把自己重新交给重。
这个场景后来成为二十世纪小说里被引用最多的画面之一,原因不在于情节,而在于它把选择这件事还原成了纯粹的姿势。没有战争,没有疾病,没有第三者,只有一个男人、一扇窗和一面墙。昆德拉的洞察是:人一生中真正的重大决定,表面上往往就是这种样子,安静、琐碎、没有配乐。用他自己的话说,人的重大决定往往发生在厨房的餐桌边,而不是历史的聚光灯下。韩少功一九八七年的译本把这个场景译得稍硬一点,句子里多了一点翻译腔的紧张,反而衬出许钧二〇〇三年重译时刻意放慢的节奏,那是一种让读者跟人物一起站到窗前的节奏。
还要注意叙事者此时的位置。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里说过,小说家有权利打断故事站出来说话,这一权利从斯特恩和菲尔丁就有,到穆齐尔和布洛赫发展成一种思想表达的必须。于是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叙事者不仅讲托马斯的故事,还研究托马斯,评判托马斯,甚至向托马斯表示不理解。弗朗索瓦·里卡尔在《阿涅丝的最后一个下午》里把这种声音称作小说的分析性声部,它不追求幻觉,而追求清醒。站在窗前的男人因此是双重的:一个是人物托马斯,一个是看着托马斯并把他的犹豫放到显微镜下的那个人。中文读者初读时常常被这种声音干扰,觉得哲学侵入叙事;读第二遍就会明白,这种侵入本身就是小说的文体,抽掉叙事者的议论,这本书剩下的只是一个平庸的三角故事。
值得细读的还有叙事者插进来的职业交代。他说托马斯是个外科医生,是个凡事要剖开来看到内部的人,对世界的第一反应是寻找结构。这个设定不是闲笔。外科医生的手必须稳,必须不动感情地切开身体,这正是托马斯想给自己的情感生活定下的规程。他后来与女人的关系,他给这种关系起的名字,他对偶然与必然的痴迷,全都可以从这双手上找到原型。昆德拉的人物从来不是从社会调查里来的,而是从一个职业性的世界观里长出来的。卡夫卡的测量员、布洛赫的假期职员、他的外科医生,都是把一种看世界的方式推到极致的存在实验。
顺着这一点还能看出昆德拉对人物出身的态度。传统小说给人物配备童年、家族、社会档案,仿佛人是历史条件的总和;昆德拉拒绝这套档案制度。托马斯没有童年回忆,没有父亲母亲的具体面孔,没有心理因果链,他一出场就是一个完成了的世界观载体。这样做的好处是纯粹:人物的每一个行动都能直接读成一种存在立场,而不必绕道环境决定论。代价是人物不像活人,这一点昆德拉不但不否认,反而在《小说的艺术》里公开辩护:小说人物不是活人的摹写,而是对人的可能性的探究,我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我自己没有实现的可能。读托马斯时最好记住这句话,否则很容易用读现实主义小说的习惯去向他要心理逻辑,而他要给你的,从来是一份存在的化验单。
巴门尼德出的难题
要进入托马斯的天平,必须先回到小说的哲学序言。开篇第一节,昆德拉宣布永恒轮回是一个最沉重的负担,如果我们的生活每一秒钟都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钉于十字架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之上。他随即给出一个惊人对比:在永劫回归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之重;反之,完全不回归的世界里,每一举一动都轻飘飘,无论多么残忍,都可预先原谅,因为不会重来。他举的例子是历史学家的骄傲:如果法国大革命无限次重演,史学家对罗伯斯庇尔的义愤就会渐渐磨平;正因为革命不会重演,那段血腥岁月才缩成若干词句、理论和讨论,比影子的影子还要单薄。这段序言常被读者跳过,其实它是全书的地基工程,托马斯此后的每一次摇摆,都是在这段话铺好的斜坡上进行的。
第二节,昆德拉请出巴门尼德。这位公元前六世纪的哲人把世界分成轻与重两个对立的阵营,并且断定轻为正,重为负。昆德拉紧接着问了一句要命的话:他说对了吗?这一问不是修辞装饰。整部小说三百多页,就是这一问的演算过程。紧接着的一段是全书的纲领,许钧译本大意是: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崩塌、沉沦,同时也让我们最贴近大地,贴近真实的生活;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高高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变得似真非真,自由而毫无意义。这段话的修辞结构是严格对称的,重的一侧站着真实、大地、生命,轻的一侧站着自由、飞翔、无意义。可是注意,昆德拉并不是在下断语,而是在出示一道题。
有必要在此停下来,把昆德拉的哲学段与传统观念小说区分开。托马斯·曼的《魔山》也谈时间与死亡,但那里的哲学是借人物之口进行的漫长对谈;昆德拉的哲学不装在人物嘴里,而是直接由叙事者宣讲,人物随后用命运去执行或反驳这些宣讲。他在《小说的艺术》里为这种写法辩护:小说特有的思考,必须服从它自己的形式逻辑,任何深奥的思想如果不化入小说的场景、节奏与人物处境,就只是夹带的私货。所以巴门尼德那一段不是小说之外的哲学引言,而是小说之内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没有它,托马斯站在窗前的犹豫就只是一个三角关系的俗套;有了它,这犹豫成了一次形而上学的称重。这也是昆德拉与法国新小说派的分界,他与罗伯·格里耶同代而居巴黎,两人都反幻觉,但罗伯·格里耶把世界物化,昆德拉把世界问题化。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中文读者忽略的关节。巴门尼德说轻为正、重为负,听起来轻是好的;可是序言第一节又把永恒轮回称作最沉重的负担,而永劫回归恰恰是尼采肯定生命的形式。轻与重的价值标记在开篇就已经打了两处死结。昆德拉的辩证法不在黑格尔那边,他不让正题反题合题地上升,他让轻与重在全书里反复换位,每换一次位,一个人物就付出一代价。托马斯付的代价是职业与祖国,特蕾莎付的是安宁,萨宾娜付的是可以回去的地方,弗兰茨付的是性命。序言里那句「他说对了吗」到小说结束也没有标准答案,有的只是每个人用一生填进去的读数。我的看法是,昆德拉真正的立场要到第七部卡列宁之死才揭晓,这一点留到第七章再谈。
隐喻是危险的
特蕾莎第一次在小说里获得意义,不是作为人物,而是作为一个隐喻。昆德拉在第一部里写道:「隐喻是危险的。爱由隐喻而起。」托马斯认识特蕾莎不久,脑子里冒出一个意象:这个女人,这个放在草篮子里顺水漂来顺水漂去的孩子。草篮是摩西的典故,《出埃及记》里婴儿摩西被放在蒲草箱里,顺尼罗河漂下,被法老的女儿捞起。托马斯自己心里明白,这个比喻荒唐。他认识她总共不到一小时,她凭什么顺着水漂到他的床边。可是隐喻一旦出现,就自己往前走。那天夜里他在情妇们那里从不失眠的人,翻来覆去到天亮。昆德拉写道,他终于明白,这个比喻发了芽:一个被人放在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你怎么能拒绝她。
细读这段话,能看到昆德拉小说观里最核心的一条。他在《小说的艺术》中反复强调,小说人物不是对活人的模仿,而是一种存在编码的展开,而隐喻是编码被激活的瞬间。特蕾莎的编码是「顺水漂来的孩子」,这行代码一旦写入托马斯的想象,托马斯此后的每一次重大决定都要运行它。草篮之喻还有一层更狠的含义:摩西后来成为先知,草篮里的孩子是要被抚养成人的,是要领人出埃及的。托马斯捞起草篮的那一刻,等于签署了一份没有期限的监护契约。爱情在这里不是感情,而是一项不可撤销的伦理责任,这种责任观比任何浪漫主义的老生常谈都更古典,也更冷。
小说接下来的一笔把隐喻固定成了情节。特蕾莎第一次到布拉格来看托马斯,当晚就发起高烧。他没有送她回车站,而是让她躺下,守着她,喂她阿司匹林,像对待一个真正落在他手上的孩子。这场流感在叙事上是神来之笔:它让托马斯的怜悯在性关系之前先行登场,两人的第一次共同生活居然是照顾与被照顾。等她病愈回到小镇,数月之后再次出现时,她拎着全部家当,从此不再离开。那只沉重的行李箱值得多看一眼。昆德拉后来在苏黎世的段落里让这只箱子再次出场,特蕾莎提着它走进布拉格的火车站,把它留在托马斯的公寓,又在离开瑞士时重新提起。箱子是她的存在方式:一个把全部生活随身携带的人,一个没有退路的人。托马斯的行李永远只有一个刮胡包。这两种行李的对比,比任何心理描写都更简洁地说明了两个人对生活的不同姿态。昆德拉用一场病完成了别的小说要用一整卷完成的关系定型。也正因为定型发生在病榻边而不是床上,托马斯后来始终无法把她归入情妇的档案,她的身体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孩子的印记。
这个隐喻还有一个不常被注意的反向作用。对托马斯来说,特蕾莎是隐喻,是漂到床边的草篮;可对特蕾莎来说,托马斯是实物,是那个从书页与钢琴声里走出来的具体男人。她第一次看见他时,咖啡馆收音机里正放着贝多芬,吧台上正放着《安娜·卡列尼娜》,于是在她的记忆里,托马斯永远和贝多芬与托尔斯泰长在一起。昆德拉在这里展示了他对爱情的不对称结构的洞察:一方把另一方当作符号,另一方把这一方当作世界的入口。这种不对称不制造误会,它制造悲剧的电位差,特蕾莎终其一生都在努力从符号变成唯一的实物,而托马斯用了半生才承认自己从猎手变成了草篮的守护人。
两个中译本在处理这个段落时略有分岔。韩少功译作她像个草篮里漂来的孩子,许钧则严格保留名词化的修辞,让「放在草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以同位语的形式砸在句尾。我的看法是许钧更接近原文的发力方式:昆德拉的句子喜欢在结尾抛出一个完整的意象名词组,像手术钳夹住一块组织。这种句法上的小事并非小事,隐喻的重量感有一半是句法给的。中文读者比较两个译本,最好就从这类句子入手,而不是只盯着书名之争,书名的问题我们留到第十三章再谈。
六次偶然
托马斯决定去接特蕾莎之后,小说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它开始计数。昆德拉不厌其烦地列出,这场相遇是由六次偶然叠加而成的。小镇的主任医生因坐骨神经痛在咖啡馆遇到托马斯;这位医生恰是那里唯一喝白葡萄酒的客人;那天当班的恰是特蕾莎;收音机里恰好在放贝多芬;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恰好放在吧台上,被特蕾莎当作两人之间一件信物似的书;而特蕾莎后来在布拉格下榻的旅馆房间,房号恰好是六。叙事者由此推出一个著名的算式:少了这六次偶然中的任何一次,两个人就不会相遇。所以,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爱,诞生于一串概率上毫无必然性的事件。人生如同谱写一首乐曲,偶然是它的调式,必然顶多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动机。
这段计数游戏表面上是俏皮,底下藏着全书最阴郁的命题之一。昆德拉紧接着提醒我们: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比较,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既然决定我们一生的相遇本身是偶然的堆叠,而这一生又没有草稿可以修改,那么一切选择都没有参照系。托马斯站在窗前的痛苦,至此获得了哲学上的完整解释:他不是在两个女人之间选择,他是在一个没有任何可比性的宇宙里,试图为一次性的生命称重。
我想在这里提出一个与流行读法不同的看法。许多评论把六次偶然读成浪漫的证明,仿佛偶然越多,爱情越像命运。这恰恰是昆德拉要拆穿的幻觉。特蕾莎后来相信爱情是必然的,相信他们的相遇是命定,她用这种信念抵御托马斯的性友谊带来的痛苦。而托马斯清楚地知道,一切来自偶然。小说的张力,一半就建立在一个人相信必然、另一个人只看见偶然这个裂缝上。这个裂缝后来以梦的形式在特蕾莎那里爆发,我们下一章细谈。可以先把结论放在这里:六次偶然是昆德拉埋在整个爱情故事底下的地基裂缝,它让这部小说从通行的爱情小说范畴里彻底解放出来。爱在这里不是被歌颂的对象,而是被研究的对象,研究的结论是爱比我们所愿意相信的更任意,也因此更可怕。
还要注意到贝多芬在六次偶然里的位置。咖啡馆收音机里的那首曲子,日后成了特蕾莎与托马斯之间的一条暗线,她从此把贝多芬与爱情、与布拉格、与命运联系起来,多年后哼起「非如此不可」的动机的,正是她。昆德拉的道具管理精细到这种程度:第一部的第六个偶然,要到第五部结尾才结账。这种远程埋线的能力,是小说音乐化结构的秘密之一,第十二章会专门处理。
把昆德拉的偶然与十九世纪小说的巧合对照着看,更能见出他的刻薄。狄更斯的巧合是叙事的恩典,离散的亲人终将在某个拐角重逢,巧合是上帝化装成概率来行善;昆德拉把恩典的方向调转了一百八十度,他的偶然不作任何担保,只提供事实。特蕾莎不是被命运送到托马斯身边的,她只是被概率掷出来的,这一点连托马斯都不忍心对她明说。里卡尔对此有过一个漂亮的说法,大意是昆德拉的人物都生活在「已然的偶然」之中,事后回望时,偶然凝固成命运的形状,而当事人必须决定把这块凝固物叫作爱情还是叫作错误。叫作爱情的人得到重,叫作错误的人得到轻。托马斯两样都试过。
一次不算数
Einmal ist keinmal,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这句德国谚语在小说里承担的分量,远超它的字面。昆德拉让托马斯在掂量要不要与特蕾莎共同生活时,把这句谚语当成了卸力的支点: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如果生命可以排练,可以在第一遍里把一切错误犯尽,然后带着经验正式登台,那么选择就有重量;可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任何办法预先检验哪个选择更值得。托马斯用这个道理说服自己:与特蕾莎在一起也好,一个人也好,反正无所谓轻重,因为没有比较的余地。
这是全书哲学密度最高的一小节,值得慢慢展开。存在主义哲学讲选择,讲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选择定义本质;萨特说人是自己选择的总和。昆德拉没有反驳这个命题,他只是冷酷地补了一个条件:当每一次选择都发生在不可比较、不可重复的一次性生命里,选择所要求的负责就失去了地平线。你可以负责,但你永远不知道为的是什么,因为你不知道另一条路上是什么。这不是逃避责任的托词,而是责任的荒诞性本身。托马斯的轻,不是浪荡子的轻浮,而是一个清醒的人对无参照人生的诚实回应。昆德拉借他之口说出的是:现代人的自由,本质上是一种被免除了比较的自由,因而也是一种悬空的自由。
这个命题在文学史上有它的对照组。托尔斯泰给《安娜·卡列尼娜》加了那句著名的题词,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等于在小说上空安装了一个终极的账房,人物的每一次选择都将在永恒里被清算,选择因此有重量。昆德拉拆掉了这个账房。他的小说上空没有报应,没有来世,没有第二遍,人物的一切行为都不会被任何更高的簿记追认。加缪的默尔索同样活在一次性生命里,但默尔索的方式是不辩护;托马斯的方式是不停地掂量。昆德拉比加缪多出来的东西,是把一次性生命放回日常生活的天平上,去称它每一克的分量。这也是为什么《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起来不像哲学讲义而像一部家计簿。
与这一谚语遥相呼应的,是贝多芬最后一首弦乐四重奏里那句「非如此不可」。一次不算数说的是生命的不可修正,非如此不可说的是人在不可修正的生命里仍要下定的决心。前者拆掉价值的地基,后者在没有地基的地方重新放下一块石头。托马斯一生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两句话的张力之间。可以说,没有 Einmal ist keinmal 的虚无,就没有 Es muss sein 的悲壮;后者的全部重量,恰恰是用前者的轻称出来的。这个结构在第十五章的结语里还要再谈,因为昆德拉最终把整部书的赌注,押在了这两句德语的一进一退上。
性友谊的发明
托马斯处理裂缝的方式,是发明一整套制度。他与前妻离婚后,确立了自己的性伦理:性友谊。这套制度的核心是切割,把性从爱情里切割出来,把友谊从占有里切割出来。他从不与情人们谈论感情,不接受她们进入自己的日常生活,与她们的交往保持在一个不冷不热的频率上,既不升温也不中断。他希望与每个女人保持长期关系,但绝不与任何一个建立起特蕾莎所期待的那种整体生活。用小说自己的分类法,他相信爱情与性是两个不同的国度,说着不同的语言,适用不同的法律。这套制度最露骨的展演在萨宾娜的画室:托马斯去找这位画家情人,两人做爱,然后各自穿衣服,聊贝多芬,聊布拉格的演出。性是他们之间一场愉快的仪式,一次合作创作,结束之后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里,谁也不欠谁。
昆德拉还给这套制度配了一套形而上学。托马斯有一个关于「百万分之一」的理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异,平均下来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而性的探险就是去发现每个女人身上那独一无二的百万分之一,它藏在只有上床才能抵达的地方。这套理论把猎艳改写成一种认识论,把唐璜主义从道德问题改造成求知问题。有批评家据此指责小说美化放荡,这是没读懂叙事的温度。昆德拉的叙事者对这套理论始终有一层冷冷的观察距离,他甚至懒得反驳它,只让生活自己去反驳。因为在特蕾莎出现之后,托马斯惊恐地发现,所有别的女人都自动滑入色情的档案柜,唯独她,像那个草篮里的孩子,占据了另一套存储系统。
这套存储系统就是小说里我最为叹服的发明之一:诗化记忆。昆德拉说,人可以把女人分别储存在两套记忆里,一套是色情的档案,一套是诗化的记忆,后者存放的不是身体,而是印在灵魂上的那句话、那个意象。爱情始于一个女人的某句话写进我们诗化记忆的那一刻。特蕾莎之前,托马斯的两套系统分工明确;特蕾莎之后,诗化记忆里第一次有了住客,而且一住就是终身。制度的发明者被自己制度之外的入侵者攻陷,这是昆德拉式的幽默,笑里带着必然的酸味。性友谊没有失败于道德,它失败于一个隐喻。
这里顺便说一句昆德拉与劳伦斯的区别。写性的小说家很多,把性写成制度实验的不多。劳伦斯把性当作救赎的宗教,昆德拉把性当作存在的研究标本;劳伦斯的人物在性里变得更好,昆德拉的人物在性里只是变得更清楚。清楚,是昆德拉能给予人物的最高待遇。他不审判托马斯的二百来个女人,也不歌颂她们,他只是让这套生活系统运转到撞上特蕾莎为止。撞上之后发生的事,才是小说真正的起点。
再往深处看一层,托马斯是一个反唐璜。唐璜以数量为荣,他的骄傲建立在一千零一次的战绩簿上;托马斯恰恰厌恶重复,他追逐的是每个女人身上那百万分之一的差异,差异一旦到手,兴趣就告终结。昆德拉对唐璜题材有长期的痴迷,他的剧本《雅克和他的主人》就是从狄德罗的宿命论者雅克那里变奏出来的,那出戏里主仆二人一路追女人,追的其实是哲学。到托马斯这里,猎艳的形而上学终于被推到逻辑终点:如果性的意义在于发现差异,那么理论上完美的猎手应该永远是第一次,也应该永远在告别。这样的生活无懈可击,也一无所有。昆德拉让特蕾莎的噩梦去指控这个一无所有,让萨宾娜的清醒去分享它,两个女人从相反的方向逼视同一套制度,这是小说家才做得出的思想实验。
同情的重量
第一部里托马斯与特蕾莎的关系定调之后,小说第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