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思维:哲学源流与概念重构
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一个令人深思的追问:若世间万物均有其固有名称,那么这种名称与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究竟是自然的产物,还是人类约定的结果?这一看似简单的提问,实际上触及了语言哲学最核心的问题域——语言与现实、语言与思维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两千四百余年后的今天,这一问题依然是认知科学、语言学和哲学共同面对的基本课题。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作为20世纪探讨这一问题的重要理论成果,其思想渊源可追溯至古希腊的逻各斯概念,经由中世纪的经院论争、近代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思想交锋,最终在19世纪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理念中获得了系统的哲学表达。本章将沿着这一历史脉络,系统梳理语言与思维关系探讨的哲学渊源,阐明语言相对主义思想从早期哲学思辨发展为现代语言学研究范式的演变历程,并在此基础上澄清语言决定论与语言影响论两种基本立场的理论分野。
古希腊哲学为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的探讨奠定了概念基础。在前苏格拉底时期,哲学家们已开始关注语言与世界的对应关系。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λόγος)概念尤为关键——这一术语既指称言辞、话语,又蕴含理性、规律之意,体现了古希腊人对语言与理性之统一性的直觉把握。逻各斯既是宇宙运行的普遍法则,也是人类通过语言把握这一法则的能力所在。这一概念的双重意涵预示了后来关于语言之认知功能的持续争论:语言究竟是思维的外在表达工具,还是思维本身的构成性要素?
柏拉图继承并深化了这一问题意识。在《克拉底鲁篇》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探讨了名称的“正确性”(ὀρθότης)问题。柏拉图区分了两种关于名称本质的观点:约定论(νόμῳ)认为名称的正确性依赖于习惯与协约,而自然论(φύσει)则主张名称与事物之间存在本质的、自然的对应关系。在对话的论证过程中,苏格拉底似乎倾向于某种修正的自然论立场,即虽然具体语言中的词汇可能存在约定成分,但真正正确的名称应当反映事物的真实本性。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在此区分了事物的“真实存在”与我们通过感官所把握的“现象”,这一本体论区分对后来的语言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若存在与现象之间存在鸿沟,那么语言究竟能否准确把握实在?
这一追问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理论化。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中系统分析了语言、思想和世界三者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了著名的语言三层级理论:心理过程(πάθημα τῆς ψυχῆς)是思想的内容,词汇(ὀνόματα)是心理过程的外在表达,而事物本身则是语言所指向的客观存在。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口语是心理经验的符号,书面语是口语的符号,而事物则是心理经验所指向的东西。这一理论在相当长时期内成为西方语言哲学的主导范式,其核心洞见在于承认语言、思维与现实三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并非直接同一,而是通过符号这一中介环节相连接。
亚里士多德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其逻辑学中对推理形式的研究。在《工具论》中,他系统阐述了直言三段论和命题逻辑的规则。这些逻辑规则本身不依赖于任何特定自然语言,但其表达和运用却必须借助语言材料。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实际上预设了语言与理性之间存在某种同构性——理性运作的逻辑结构能够通过语言的逻辑形式得到准确表达。这一预设对后来西方哲学中理性主义传统产生了深刻影响。
希腊化时期和罗马时期的哲学发展进一步丰富了语言哲学的问题域。斯多葛学派对“记号”(σημεῖον)概念的深入分析尤为值得关注。斯多葛学派区分了三种相关要素:能指(σημαινόμενον,所指之物)、所指(σημαῖνον,意义)和语词(φθόγγος,语音载体)。这一区分预示了现代语义学中符号与意义的关系问题。伊壁鸠鲁学派则发展了另一种传统,强调语言起源于对直接经验的表达,词汇是对感觉印象的自然标记。这一进路在后来的经验主义传统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在继承古希腊遗产的基础上,将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进一步系统化和精致化。这一时期的哲学家们面临着一个特殊的理论任务:如何在基督教神学框架内整合亚里士多德的逻辑遗产与柏拉图主义的残余影响,同时回应阿拉伯哲学的挑战。这一智识背景催生了关于语言本性的深入讨论。
共相问题(universalia)是中世纪哲学的核心议题之一,其与语言问题的关联尤为紧密。实在论者如安瑟尔谟坚持共相的独立存在,认为共相先于事物而存在(ante rem);温和实在论者如托马斯·阿奎那则认为共相既先于事物存在于上帝理智中,又内在于事物之中(in re);唯名论者如罗瑟琳则主张共相不过是事物的名称(post rem),仅存在于理智之中。这一争论的核心实质在于:语言所表达的普遍概念究竟对应着独立的实在,还是仅仅是对个别事物的命名约定?
托马斯·阿奎那在《论存在者与本质》等著作中发展了一套精致的语言哲学理论。他区分了“本质”(essentia)与“存在”(esse),并据此分析了语词的多义性问题——有些语词表达事物的本质属性,有些则表达偶有属性。这一分析为后来语言哲学中关于意义的本质问题提供了重要参照。阿奎那还讨论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问题,指出虽然具体语言中的词汇选择具有约定性,但这种约定性本身根植于语言使用者的理性本质,因此并不构成对语言与理性统一性的否定。
中世纪后期,唯名论传统的深化发展对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威廉·奥卡姆提出了著名的“奥卡姆剃刀”原则,主张不应无必要地增加实体,其在语言哲学上的应用便是强调语词的可简约性——应将语言分析还原为对个别事物和直接经验的指涉。这一倾向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后来的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经院哲学家还发展了一套系统的语法理论。Modistae(语法学家)群体如彼得·赫里福德和约翰·达斯基,试图建立一种普遍的语法体系,认为所有语言都共享相同的深层结构,这一结构根植于人类理性的普遍本性。这一思想虽然最终被证明过于理想化,但其核心洞见——语言表面差异之下存在普遍的认知基础——在当代语言学中以不同形式得到了重新表达。
17世纪以降,西方哲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论争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主题。这场论争虽然主要聚焦于知识的来源与有效性,但其对语言问题的讨论同样深刻而系统。
勒内·笛卡尔作为理性主义的奠基者,其哲学对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的讨论产生了深远影响。笛卡尔在《方法论》和《第一哲学沉思集》中明确提出了天赋观念(ideae innatae)学说,主张某些最清晰、最确定的观念——如“我思故我在”的自我确证、几何学的公理、上帝的观念——不可能来源于感觉经验,而必然是理性自身固有的。这一立场意味着人类思维具有某种独立于经验的内在结构,语言表达只是这一内在理性的外在工具。
笛卡尔还特别关注了语言问题。在《论灵魂的激情》中,他讨论了语言能力的本质,认为语言使用——特别是以有意义的方式组合词汇的能力——是理性存在的标志,是动物所不具备的“高级功能”。这一观点对后来关于语言与一般认知能力之关系的讨论产生了重要影响。笛卡尔还提出了关于“明晰观念”(ideas claras et distinctae)的标准,这一标准在语言哲学中转化为意义与真理的符合论——清晰的观念应当能够用准确的语言加以表达。
然而,笛卡尔哲学内部也蕴含着某种张力。其关于心身二元论的讨论暗示了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本质区分,而语言作为联结身心的中介环节,其地位变得微妙起来——语言究竟属于广延的物质世界,还是属于思维的精神世界?这一问题在后来哲学发展中引发了持续争论。
与笛卡尔理性主义相对立,约翰·洛克及其经验主义传统提供了另一种理解语言与思维关系的框架。洛克在《人类理智论》中系统阐述了经验主义认识论,其核心主张是:人类心灵最初是一块“白板”(tabula rasa),所有知识都来源于经验——包括外部感觉经验和内部反省经验。在这一框架下,语言获得了一种新的定位:语言不是理性内在结构的表达,而是经验在心灵中留下印记之后的外在符号系统。
洛克用了大量篇幅讨论语言问题,《人类理智论》第三卷专门论述“词语”或“名称”的性质。他区分了“观念”(ideas)——心灵中可感知的对象——与“词汇”(words)——代表或指示观念的语言符号。洛克指出,词汇作为符号,其意义在于使用它的人在心中所具有的观念;因此,语言的意义从根本上说是主观的、心理的,依赖于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观念系统。
然而,洛克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立场的问题所在。如果意义纯粹是主观的观念,那么人们如何能够进行有效的交流?洛克的解决方案是强调“共同观念”(common ideas)的必要性——语言使用者需要通过教育和约定,形成相对稳定的观念-词汇对应关系,否则语言交流将沦为纯粹的混淆。这一洞见预示了后来社会学和人类学对语言的社会本质的强调。
洛克还讨论了语言的局限性问题,特别是“实体名称”(names of substances)的意义问题。他认为,我们用实体名称所指称的,实际上并非事物本身的“本质”,而是我们通过经验所把握到的属性集合。以“金子”为例,我们所知道的不过是“金”这一名称所关联的一系列可感属性——黄色、重量、可熔性等——而非金子之所以为金子的真实本质。这一讨论触及了语言与世界之间关系的根本问题:语言词汇是否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真实本质?
18世纪的经验主义传统在乔治·贝克莱和大卫·休谟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贝克莱的唯名论立场更为彻底,他主张“存在就是被感知”,否定任何独立于心灵的物质实体存在。在语言哲学上,这一立场意味着语言所指向的“世界”实际上不过是心灵的感知和观念的总和。休谟则发展了一套系统的印象与观念理论,将心灵中的一切内容追溯至知觉经验。在这一框架下,语言的意义最终必须还原为与之关联的印象或观念,否则便是无意义的形而上学虚构。休谟的这一观点对后来逻辑实证主义的意义标准产生了直接影响。
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论争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逐渐趋于融合,这一智识动向在语言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伊曼努尔·康德的批判哲学正是这一融合的产物,其对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的讨论产生了革命性影响。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区分了“先天综合判断”与“分析判断”,指出数学命题和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都是先天综合判断——它们既扩展了我们的知识(综合),又具有普遍必然性(先天)。这一区分的核心意义在于:人类知识不仅被动地接收经验材料,而且主动地以先天的概念和范畴整理感性材料。康德的“先验范畴”——如因果性、实体性、必然性等——构成了人类理性认知的基本结构。
在语言问题上,康德的立场具有复杂性。一方面,他继承了理性主义的某些传统,强调理性结构的先天性;另一方面,他又承认这些结构必须在经验中才能发挥作用。在《实用人类学》中,康德甚至讨论了语言习得与理性发展的关系,承认语言学习对于概念能力的形成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然而,康德本人并未发展出一套系统的语言哲学理论,这一任务留给了后来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
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在《论语言的起源》中提出了一个对后来语言哲学具有重要影响的观点:语言能力是人类理性本质的一部分,但语言本身是历史地发展起来的。赫尔德反对语言神授说,主张语言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创造出来的;同时,他也反对语言纯粹来自外部经验的说法,认为语言能力的根基在于人类理性的内在本质。这一立场实际上为后来语言相对主义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语言既是理性的表达,又具有自身的历史性和独特性。
真正将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提升到哲学核心位置的,是威廉·冯·洪堡特(1767-1835)的语言哲学。洪堡特是普鲁士外交官、古典语文学家和哲学家,其生前发表的著作相对有限,但其死后由友人整理出版的《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遗著《论爪哇岛上的卡维语》等作品,系统阐述了一种影响深远的语言世界观理论。
洪堡特语言哲学的核心命题是:语言不仅仅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更是思维本身的构成性条件。他明确提出,语言是“精神的基本活动”(die bildende Thätigkeit des Geistes),是“思想得以形成的方式”(die Art und Weise des Gedanken)而非思想的“外在产物”(das Erzeugnis)。这一表述意味深长:语言不是已经形成的思想的包装或容器,而是思维过程本身得以展开的媒介和形式。换言之,人类无法脱离语言进行“纯粹的”思维,思维总是在语言中并通过语言而发生。
洪堡特在《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他区分了语言的“内部形式”(innere Form)与“外部形式”(äußere Form):外部形式指语音、语法规则等物质性的语言要素;内部形式则指语言中蕴含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不同语言之所以存在根本差异,不仅在于其语音和语法规则的不同,更在于其各自“观看”世界的方式——其概念化世界的基本范畴——的不同。语言不是世界的被动镜像,而是主动地组织和建构世界经验。
洪堡特特别强调语言的整体性和创造性。他将语言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其各部分相互关联,不能被机械地分解为孤立的要素。语言同时也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energeia),而非静态的产品(ergon);每一语言运用行为都是对语言能力的重新实现,都可能产生新的意义。这一观点对后来索绪尔的语言系统与言语的区分产生了直接影响。
更值得关注的是洪堡特的语言多样性思想。他明确反对那种认为只有一种语言能够完美表达真理的偏见,主张每一种语言都代表了一种独特的可能世界视角。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不是“完美”与“不完美”的差异,而是世界观视角的差异。洪堡特写道:“语言似乎是一种外在的力量,它将人类置于其影响之下……人受制于语言的程度,取决于他思考的深度和广度。”这一论述可以被视为后来语言决定论的先声。
然而,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理论也蕴含着重要的张力。他一方面强调语言对思维的构成性作用,另一方面又承认人类精神具有某种超越特定语言的普遍本质。他试图论证,语言的多样性最终根植于人类精神的多样性——不同民族的精神特质创造了不同的语言,反过来,不同的语言又塑造了不同民族的精神特质。这种相互构成的关系使洪堡特的理论呈现出复杂性,也为后来的不同解读留下了空间。
洪堡特的思想遗产在19世纪后半叶的德国得到了继承和发展。赫尔曼·保罗、威廉·迪尔泰和赫尔曼·格林等学者从不同角度发展了洪堡特的语言哲学传统。保罗强调语言的历史性和个体性,发展了一种“心理主义”的语言学取向;迪尔泰则更为强调语言的社会性和规范性,发展了一种以“表达”(Ausdruck)为核心概念的语言哲学。格伦则进一步阐发了语言与世界观的关系,提出“语言世界观”(Sprachweltbild)概念,将其与“现实世界”(Sachwelt)区分开来——语言世界观是指特定语言所塑造的世界图景,而现实世界则是语言世界观所指涉的客观对象。
世纪之交,语言学的科学化运动对语言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费迪南·德·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虽然主要关注语言系统的内部结构,但其关于语言与言语、共时与历时的区分,对理解语言与思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索绪尔明确指出,语言(langue)是一个同质的符号系统,独立于任何个体说话者而存在;而言语(parole)则是个体对语言系统的实际运用。这一区分对于理解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语言是独立于个体的系统,那么语言对思维的影响究竟是通过什么机制实现的?
20世纪初,爱德华·萨丕尔(1884-1939)和本杰明·李·沃尔夫(1897-1941)正式提出了后来以他们名字命名的语言相对性假说。萨丕尔是美洲原住民语言研究的先驱,其语言类型学研究和美洲土著语言的深入调查为其理论思考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基础;沃尔夫则是萨丕尔的学生和同事,曾系统研究过霍皮语等美洲语言,尽管其论著多在身后才得以整理出版。
萨丕尔的语言相对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其1929年的论文《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和身后出版的《语言论——言语研究导论》( posthumously published, 1949)等著作中。萨丕尔明确继承了洪堡特的思想遗产,将语言视为“通向世界观的大门”。他写道:“语言的'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筑在语言习惯之上的……我们因所见而将世界分成各种事物,我们以某种方式将其分成范畴并赋予某种意义,这种意义在我们使用语言之前并非固有的。”
萨丕尔区分了“现实”与“现实图景”(pictures of reality)——现实本身是一回事,而人类通过语言所形成的关于现实的图景则是另一回事。不同语言使用者因使用不同语言而“看到”不同的世界图景。这一区分避免了极端相对主义的困境:语言并不创造现实,但确实塑造了我们关于现实的认知图景。
沃尔夫则进一步发展了语言与思维关系的研究,其关于“语言相对性原理”的系统阐述集中体现在其死后出版的《语言与逻辑》(1956)等论文集中。沃尔夫提出了著名的“沃尔夫原理”:习惯使用某种语言的人,会被其语言的语法结构、词汇等特征所引导,不自觉地以特定方式分析和组织经验。
沃尔夫对美洲土著语言——特别是霍皮语——的深入研究,为其理论提供了大量经验证据。他详细分析了霍皮语与英语在时间概念、物质概念和因果观念上的差异,论证这些差异如何影响说话者的世界图景和认知倾向。例如,沃尔夫指出霍皮语缺乏英语中对应于“时间”的抽象词汇,霍皮人表达时间概念的方式与英语使用者根本不同。沃尔夫由此主张,这种语言差异不仅仅是表达方式的差异,而且反映了认知方式的根本差异。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在20世纪中叶引发了广泛讨论,并逐渐分化出两种基本的理论立场:语言决定论(linguistic determinism)和语言影响论(linguistic influence)或称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
语言决定论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强版本,主张语言完全决定了思维和认知方式,即人类只能思考其语言所提供概念工具的那些对象和关系。如果某种语言没有“蓝色”这一词汇,那么使用该语言的人便无法认知蓝色这一颜色;如果某种语言没有“左”和“右”的区分而只有“东、西、南、北”等方位词,那么该语言使用者便必须通过绝对方位而非相对关系来定位。这一立场的极端版本有时被称为“强沃尔夫假说”。
语言影响论或语言相对论则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弱版本,主张语言影响而非决定思维和认知方式。语言提供认知的倾向性资源,但并不完全限制认知的可能性。不同语言使用者可能以不同方式注意、记忆和分类经验,但这种差异并非不可逾越的,语言使用者可以通过学习其他语言来发展新的认知能力。这一立场有时被称为“弱沃尔夫假说”。
两种立场的区分在经验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强决定论面临一个基本的反驳:如果人类思维真的完全受制于语言,那么跨语言交际和翻译便应成为不可能之事,但实际经验表明这些困难虽存在却并非不可克服。此外,儿童语言习得的研究也显示,语言学习本身涉及认知发展,认知发展并非完全依赖语言。
然而,弱相对论也面临其自身的挑战。如果语言的影响只是“倾向性”的,那么如何通过经验研究来证实或证伪这一假设?语言影响的边界在哪里?是否存在某些语言特征对认知没有影响,而另一些则具有深刻影响?这些问题构成了当代语言认知研究的核心议题。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在20世纪后半叶经历了相当复杂的命运。1950年代至1970年代,该假说在主流语言学和心理学界遭受了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