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法的诞生
认知语法的诞生
语言学家在描述语法现象时,经常面临一种令人不安的分裂:他们能够精确地描写句子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却很难说清楚说话者为什么选择这样的结构而非那样的结构。这种分裂并非偶然,而是20世纪语言学理论架构的内在产物。当我们把语法视为一套自足的符号系统——形式与意义的对应可以独立于人类认知过程得到描述——的时候,上述分裂就是不可避免的。认知语法正是在这一理论困境中生长出来的。
本章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认知语法作为一种语言理论,其基本主张是什么?它与传统语法观——尤其是20世纪后半叶占据主流地位的生成语法——之间存在哪些根本性的分歧?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追溯认知语法兴起的思想背景,梳理它与功能语言学、认知心理学之间的渊源,并通过具体的语言现象来说明两种理论立场的差异所在。本章还将以“桌子”这一日常名词为贯穿案例,展示认知语法如何处理一个看似简单的词汇所涉及的认知结构问题。
一、从结构到生成:形式主义语言学的建立与局限
要理解认知语法的出现,首先需要理解它所回应的理论传统。20世纪语言学最具影响力的理论范式是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由诺姆·乔姆斯基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系统提出。理解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是我们进入认知语法世界的必要前提。
乔姆斯基革命的出发点是对行为主义语言观的批判。行为主义将语言视为对外部刺激的反应集合,认为语言习得不过是习惯形成的过程。乔姆斯基指出,这一观点无法解释人类语言的一些基本特征:儿童在接触到的语言输入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能够在短短几年内掌握高度复杂的语言系统;人类能够理解和生成从未见过的句子,这种能力远远超出了刺激-反应的范畴。乔姆斯基由此提出,语言能力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类认知的先天禀赋,语言学家的任务不是描写语言行为,而是揭示人类心智中内建的语法知识系统。
基于这一立场,生成语法将语言能力界定为一个独立封闭的系统。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指的是说话者-听话者头脑中内在的语言知识,而语言行为(linguistic performance)则是这种知识在具体情境中的实际运用。语言学家关心的应该是前者——那种使语言运用成为可能的内在语法系统。这个系统被假定为由一套有限的规则构成,能够生成(产生)无限数量的合格句子,同时排除不合格的句子。
生成语法的这种立场在语言学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它将语言研究从对语言材料和语言使用的经验描述中解放出来,开辟了一个以形式化方法研究人类语言普遍机制的全新方向。然而,这种革命性也带来了一个深刻的理论代价:为了保证语法系统的纯粹性和自主性,生成语法不得不将语义内容排除在核心语法描述之外,或者至少将其推到边缘位置。乔姆斯基在1957年的《句法结构》中明确提出,句子的语义解释可以从句法结构中推导出来,这一立场在后来被称为句法自主性假说(Autonomy of Syntax Thesis)。句法结构是独立的、自足的符号系统,语义只是对这种结构的事后标注,而非语法的组成部分。
这种立场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经历了若干修正。生成语义学曾尝试将语义置于语法描述的核心位置,但最终在乔姆斯基阵营的反击下失利。1981年的管约论(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通过引入语类和投射原则等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容纳了语义因素,但语义内容仍然被视为语法计算系统的输出端产物,而非参与语法运算的输入端要素。短语结构规则和转换操作仍然构成语法描述的主干,概念意图和百科知识被明确排除在语法表征之外。
让我们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理解这种立场带来的后果。在英语中,“the picture of John is fascinating”和“the picture of John is flattering”这两个句子都包含“the picture of John”这一短语,其结构关系完全相同——中心词picture被介词短语of John修饰。然而,两个句子中介词短语与形容词之间的语义关系截然不同:第一个句子中,picture使fascinating这一属性成立(是画面本身让人着迷);第二个句子中,flattering表达的是一种关于John的评价(画面使John看起来不错)。这种语义差异在乔姆斯基的框架中被称为“题元角色”的分配,它被认为是由词汇项本身决定的,而非由句法结构生成的。句法结构只需要确定短语之间的组合关系,语义解释则交由独立的语义模块处理。两个模块之间通过接口层面(LF,逻辑形式)连接,但各自遵循不同的计算原则。
这种模块化的架构在理论上保持了语法系统的整洁,但也制造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语义解释完全独立于句法结构,那么说话者在理解语言表达式时进行的复杂概念运算就与语法知识无关了。但日常语言运用表明,这种概念运算几乎无处不在。当我们听到“喝了一杯酒”时,“喝”的动作方式和“酒”的具体种类都会影响理解;当“张三把李四打伤了”这句话出现时,“把”字结构所表达的处置义——即动作对客体产生某种影响——构成了这个句子的核心意义所在。这些意义不是附加在句法结构上的标签,而是说话者理解和运用该结构的必要前提。生成语法的模块化框架无法为这种前提提供系统的解释。
二、走向功能的语言学:语言的意义与用途
就在生成语法在北美语言学界占据统治地位的同时,另一个传统——功能语言学(Functional Linguistics)——正在欧洲和美洲的另外一些学者中发展起来。功能语言学的核心主张与形式主义形成鲜明对照:语言不是自足的符号系统,而是服务于交际需要的工具;语法结构不是任意的、心智内部的计算系统,而是语言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受到交际动因塑造的产物。
功能语言学的思想根源可以追溯到布拉格学派的奠基人扬·穆卡若夫斯基。穆卡若夫斯基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语言结构的核心不是语音或形式的规律性,而是语言表达式与其所指之间的功能性关系。他区分了语言系统的语言价值(language value)和具体话语中的实际功能,指出语言单位只有在实际使用中才能获得完整的意义。这一洞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多位学者继承和发展。迪克·范·芬尼格(Dik van Finig)和西蒙·Dik(Simon Dik)发展了一套功能语法理论,将语言描述为一个由多个层次构成的系统:语音层、句法层、语义层和语用层,每个层次都服务于更高层次的功能——即交际目的。
美国语言学家查尔斯·费尔默(Charles Fillmore)的工作是连接功能语言学与认知语法的关键环节。费尔默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格语法(Case Grammar)是对生成语法的直接挑战。格语法认为,句子的深层结构不是短语结构的递归组合,而是一套由动词决定的“格框架”——动词预设了一系列参与角色(施事、受事、工具、受益者等),这些角色才是句法结构的基础。传统的主语-宾语范畴在格语法中让位于更基础的功能语义角色。这一思想深刻影响了后来的框架语义学和认知语法。
与格语法密切相关的是系统功能语言学(Systemic Functional Linguistics,SFL),由英国语言学家M.A.K.哈利迪(M.A.K. Halliday)创立。哈利迪将语言视为社会符号系统的一部分,语法结构被理解为语言在社会交往中实现各种功能——表达经验、建构社会关系、组织话语——的手段。在系统功能语言学中,语法不是抽象的计算系统,而是社会文化语境中的意义资源。哈利迪提出的及物性系统(transitivity system)揭示了英语如何通过不同的动词和名词组合来建构不同的“经验过程”:物质过程(做某事)、心理过程(感知某事)、关系过程(某事是某事),每一种选择都反映了说话者对世界的概念化方式。
功能语言学的共同倾向是强调语言的意义层面和交际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功能语言学家持有完全一致的理论立场。“功能主义”内部存在显著的差异:有些学者关注语言结构如何服务于信息传递的效率(如信息理论视角下的语言研究);有些学者关注社会互动如何塑造语法结构(如会话分析的某些取向);还有些学者关注认知过程在语言使用中的作用(如认知语言学的某些分支)。功能语言学更像是一个松散的学术共同体,而非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
功能语言学对形式主义的主要批评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语法结构不是任意的,而是有动因的。句法范畴的选择和排列顺序不是心灵内部任意设定的规则,而是反映了人类感知和概念化世界的基本方式。第二,语言使用是语法知识的来源之一,而非仅仅是语法知识的外在表现。语法结构在反复的使用中逐渐固化,词汇-语法之间的界限不是绝对的,而是形成一个连续统(continuum)。第三,语义和语用不能被推到语法描述的边缘,它们是语法结构本身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然而,功能语言学也面临自身的理论困难。过度强调交际功能可能导致一种简单化的目的论解释:只要能够声称某种结构“有助于交际”,就认为找到了结构存在的原因。但交际功能本身是一个极其宽泛的范畴,从信息编码的效率到社会权力关系的维护,都可以在某种意义上看作“交际功能”的一部分。这种宽泛性使得功能解释有时缺乏足够的精确性和可证伪性。此外,许多功能语言学家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沿用形式主义的描写框架,只是在框架中增加了语义和语用层次,而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形式-语义二元分离的格局。
三、认知语法的核心主张:语法根植于认知
在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之间的张力中,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作为一支独立的理论流派于20世纪80年代出现。其创始人是美国语言学家兰盖克(Ronald Langacker)。在1987年出版的两卷本著作《认知语法基础》中,兰盖克系统地提出了认知语法的理论框架。与生成语法的模块化架构不同,认知语法的核心立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语法不是自足的符号系统,而是人类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
这一主张包含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预设。
第一个预设是语言表达式的本质是形义配对体(form-meaning pairings)。认知语法拒绝将语言视为独立于意义的符号系统。任何语言表达式——无论是词汇项、短语还是句子——都同时包含形式和意义两个方面。形式指的是表达式在语音、形态和句法层面的特征,意义则不限于字典式的语义解释,而是包括表达式所激活的完整概念内容。这包括表达式在特定语境中的语用含义、说话者使用该表达式时的视角、以及表达式所涉及的文化和百科知识。例如,汉语中的“砸”和“摔”这两个动词在某些语境下可以替换使用,但它们激活的概念内容并不相同:“砸”强调的是物体对另一表面的强力冲击,“摔”则强调施力者使物体失去支撑的过程。这种差异不是词汇的边缘特征,而是这两个动词各自概念化的核心内容。
第二个预设是语法具有概念意义。在认知语法看来,语法构式(construction)——即形式与意义的常规配对——本身承载意义。这一观点直接挑战了传统生成语法将语法视为纯粹形式规则的立场。让我们考虑英语中的双宾语构式(double-object construction),如“John gave Mary a book”。传统分析将这个结构分解为深层结构中的两个DP(限定词短语)成分,由动词give的两个论元位置投射而来。但认知语法的分析会问:双宾语构式作为一个整体传达了什么样的概念图景?答案是:它描绘了一个事件,其中一个参与者(John)有意地将一个实体(a book)转移给另一个参与者(Mary)。这个概念图景——有意的单向转移——构成了双宾语构式的核心意义,而不仅仅是各个词汇项意义的简单相加。正是这种构式层面的概念意义,使得双宾语构式区别于介词宾语构式(如“John gave a book to Mary”),尽管两者在真值条件( factual condition)上基本等价。两种构式表达了不同的概念化方式:前者将受事(Mary)置于焦点位置,后者将路径(to Mary)置于焦点位置。
第三个预设是语言能力与一般认知能力不可分离。认知语法明确拒绝了语言能力模块化的观点。在乔姆斯基的框架中,语言官能被视为人类心智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可能由先天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参数机制所支持。认知语法则认为,语言结构不是由专门的语言官能生成的,而是人类更一般性的认知能力——如注意力、记忆、范畴化、意象编码、概念化等——在语言符号中的体现。语法不是独立于认知的规则系统,而是认知能力在语言中的投影(reflects)和 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的结果。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考察认知语法对图式(schema)这一概念的使用。在认知语言学中,图式是从具体语言实例中抽象出来的中等抽象程度的认知结构。例如,英语中介词“over”的各种用法——如“the bridge over the river”、“she jumped over the fence”、“the meeting is over”、“he has an advantage over me”——虽然表面用法各异,但都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抽象的上方覆盖或越过的空间图式在具体语境中的不同具体化(instantiation)。这个图式不是通过规则生成的,而是人类空间认知的基本能力在语言中的体现。当你理解“the meeting is over”时,你实际上是在空间中“over”图式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隐喻映射(metaphorical mapping):将空间中的“覆盖/越过”关系投射到时间维度——事件从开始到结束,如同从一边越过另一边。“over”的意义不是一组离散的义项,而是一个连续的组织网络(radial network),其中核心的空间图式通过隐喻扩展连接到各种非空间用法。
这种分析方式将语法研究从抽象的规则描述转向了认知过程的具体描写。它要求语言学家不仅描写“语法是什么”,还要解释“语法为什么是这样的”——即人类认知能力的哪些方面使得这种语法结构成为可能。
四、认知语法在语言学谱系中的位置
认知语法既继承了功能语言学对意义和交际功能的关注,又采纳了认知科学对人类认知机制的深入分析,但同时又与两者保持着重要距离。理解认知语法在语言学理论谱系中的位置,需要明确它与这些相邻理论的关系。
认知语法与功能语言学的核心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拒绝将语法视为自足的、独立的符号系统,都主张语义和语用是语法描述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费尔默的格语法、哈利迪的系统功能语言学、以及梵·芬尼格的功能语法都为认知语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然而,认知语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与标准的功能语言学拉开了距离。首先,认知语法更深入地引入了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在范畴化、原型效应、意象图式、隐喻和转喻等概念上形成了系统的语言学理论。其次,认知语法对“功能”的理解更为宽泛和深入:它不仅关注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还关注语言结构如何反映人类的一般概念化能力。交际功能只是功能的一个维度,认知功能——即语言表达式如何组织概念内容、如何引导听话者的注意力焦点——是同样重要的维度。
认知语法与生成语法之间存在根本性的理论分歧,但这些分歧的性质需要仔细界定。首先是语法性质的分歧:生成语法将语法视为一套由递归规则组成的计算系统,能够生成无限多的结构;认知语法将语法视为一个由构式构成的符号网络(symbolic network),其中包括从高度抽象的语法构式到高度具体的词汇-语法配对在内的各种单位。其次是语言知识来源的分歧:生成语法主张普遍语法的先天性和模块性,认为语言习得的核心是参数设定而非规则学习;认知语法认为语言知识主要来自语言使用中的抽象化(abstraction)和图式化(schematization)过程,范畴边界不是先天确定的,而是通过体验和交际反复强化而形成的。再次是意义本质的分歧:生成语法将意义视为语法计算的输出端产物,与句法结构之间是外部接口关系;认知语法认为意义从根本上就是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是认知主体在特定情境中对世界的心理建构。
下面用流程图来展示认知语法与生成语法、功能语言学在几个关键理论维度上的对比,帮助读者在理论谱系中定位认知语法的立场。
```mermaid flowchart TD A["语言研究的基本立场"] --> B["形式主义传统"] A --> C["功能主义传统"]
B --> D["生成语法\n(乔姆斯基)"] C --> E["系统功能语言学\n(哈利迪)"] C --> F["功能语法\n(范·芬尼格)"] C --> G["格语法\n(费尔默)"]
G --> H["认知语法\n(兰盖克)"] E --> H F --> H
D --> I["语法是自足的符号系统"] D --> J["意义是输出端产物"] D --> K["语言能力模块化"]
H --> L["语法根植于认知能力"] H --> M["形式与意义不可分离"] H --> N["语法是符号网络"]
style D fill:#f5f5f5,stroke:#333,stroke-width:2px style H fill:#e8f4e8,stroke:#2e7d32,stroke-width:3px ```
流程图中可以看出,认知语法在理论谱系中处于一个特殊位置:它从功能语言学传统中汲取了关注意义和交际动因的基本取向,同时又通过费尔默的格语法这一中间环节,引入了对认知机制的深入分析。这种渊源关系决定了认知语法既有别于纯粹的形式主义,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功能语言学——它代表着一种以认知为导向的功能主义立场。
五、一个贯穿性案例:“桌子”何以成“桌”
为了将上述理论对比落到具体的语言分析层面,让我们用一个贯穿全书的案例来说明认知语法如何处理一个看似简单的名词——“桌子”及其词根“桌”。
在汉语中,“桌子”是一个派生词,由词根“桌”加上类后缀“子”构成。生成语法的词汇主义假设会将其描述为词根“桌”进入词法运算系统后与后缀“子”组合而成。但这种分析留下了一个未被回答的问题:词根“桌”的概念内容是什么?它与“桌”这个汉字所指向的物理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认知语法的分析从范畴化(categorization)这一基本认知能力出发。当一个三岁儿童学会用“桌”这个词来指称家里餐厅的那张棕色长方形家具时,她实际上是在进行一个复杂的认知操作:从无数具体的视觉、触觉和空间体验中抽取共同的特征,形成一个心理范畴。这个范畴不是由一组必要且充分的条件定义的——即不是“必须具备四条腿且有一个水平平面”这样的刚性定义——而是以原型(prototype)为中心向边缘辐射的网络结构。我们对“桌”的范畴包含了典型的成员(如方形餐桌、办公桌),也包含了边缘的成员(如茶几、吧台台面、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