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为何研究城市的垂直维度
第一章 导论:为何研究城市的垂直维度
从二维城市到三维城市:认知范式的转变
当我们打开一幅传统的城市地图,目光习惯性地在水平方向上移动,寻找街道的名称、广场的位置、建筑的轮廓。在这一凝视模式下,城市仿佛是一张铺展在桌面上的平面图纸,其全部复杂性都可以用长与宽两个维度来表达。这种根深蒂固的认知习惯,塑造了数百年来城市研究与城市规划的基本范式——我们将城市视为一个需要在二维平面上精密布置的容器,所有的功能分区、交通网络、基础设施都被压缩在这层薄薄的地表之上。
然而,这种看似理所当然的认知框架恰恰遮蔽了城市最为深邃的一面。城市不仅仅是地表上的建筑与街道的集合,更是一个向地下延伸的垂直空间系统。在这个看不见的维度中,埋藏着城市的血脉与神经——供水管道的涓涓细流、排水系统的隐秘河道、地铁网络的钢铁动脉、人防工程的坚固堡垒,以及那些被遗忘的采石场、地下墓穴、秘密通道,共同构成了城市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下层结构。当我们将视野从二维平面拓展到三维空间时,一个长期被忽视的城市世界便豁然展现在眼前。
本书所关注的正是这个地下世界的完整面貌,而巴黎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为理想的研究标本。选择巴黎并非偶然:这座城市拥有欧洲历史最悠久、密度最高、功能最复杂的地下空间网络,其发展历程跨越了两千余年,从古罗马时期的采石场到二十一世纪的智能基础设施,呈现出连续而完整的演进轨迹。更重要的是,巴黎地下空间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技术与文明交织的宏大叙事,深刻地折射出人类社会对空间资源的认知转变、开发策略的演进,以及制度安排的创新。
研究城市地下空间,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知识上的好奇心。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城市功能日趋复杂的当代语境下,地下空间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如何科学地评估地下空间的开发潜力,如何协调不同功能系统在垂直方向上的冲突,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地利用这一“看不见的城市”,这些问题正在成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领域的核心议题。巴黎的经验与教训,无论对于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日益紧迫的地下空间开发需求,还是对于全球城市在垂直维度上的可持续发展探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借鉴价值。
地下空间的概念界定与本书的研究范围
在深入探讨巴黎地下空间的具体形态之前,有必要首先厘清“地下空间”这一核心概念的定义边界。概念界定的清晰与否,直接决定了研究对象的范围划定与分析框架的逻辑自洽性。
从物理意义上讲,地下空间(espace souterrain / underground space)指的是位于自然地表或人工地表(经过平整、加固等处理的地面)以下的空间区域。这一看似简洁的定义实际上包含着丰富的内涵:首先,“地表”概念本身具有多义性——自然地表的形态取决于地质条件与地形地貌,而人工地表则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两者的交界线往往并非整齐划一;其次,“以下”一词的判断标准涉及参照面的选择问题,在山地城市与平原城市中,这一问题表现得尤为不同;最后,“空间”一词的界定还需要考虑其有效利用的可能性,那些因地质条件限制而根本无法容纳人类活动的深部岩体或土壤,显然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基于上述考量,本书将“地下空间”界定为:从自然地表或人工地表向下延伸至一定深度范围内,能够容纳人类活动或为人类活动提供功能支撑的空间总体。这一界定包含三个关键要素:第一,它明确了空间的垂直延伸方向是从上向下,排除那些虽然位于建筑物内部但位于地表以上的空间(如地下车库的坡道出口、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入口大厅等);第二,它设定了深度范围的限定,虽然这一范围的上限是明确的(以地表为界),但下限则取决于具体的研究目的和技术条件,在本书的讨论中,我们将重点关注地表以下一百米深度范围内的空间,这一深度基本涵盖了当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主要范围;第三,它强调了“能够容纳人类活动”这一功能性标准,从而将纯粹的自然岩体、空隙和空洞排除在主要研究对象之外。
从功能类型的角度,巴黎的地下空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大类别:
第一类是自然成因的地下空间,主要包括喀斯特溶洞(carst)以及因地质构造运动形成的天然裂隙与空洞。在巴黎地区,喀斯特地貌主要发育在石灰岩地层中,特别是在城市东部和南部的蒙马特高地、贝尔西地区等处,地下溶洞的存在给城市建设和地铁施工带来了相当的技术挑战。
第二类是因资源开采而形成的人造空间,这是巴黎地下空间中最具历史特色的组成部分。中世纪以来,巴黎城市建设和建筑所需的石料主要取自城区及其周边的石灰岩地层,长期的大规模开采在巴黎地下形成了密集的采石场网络。这些采石场的规模差异悬殊,从仅能容纳数人的狭小洞穴到可容纳数千人的宏大空间不等;其空间形态也各不相同,既有整齐划一的矩形断面,也有因开采方式不同而呈现的不规则几何形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采石场在废弃后因岩体稳定性下降而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坍塌,这不仅造成了地表建筑物的损坏,还在近代催生了专门针对地下采空区治理的岩土工程技术。
第三类是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燃气管道、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管廊,以及各类检查井、泵站、变电站等附属设施。巴黎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始建于十九世纪奥斯曼男爵主持的城市改造时期,但在随后的一个半世纪中经历了持续的扩展和更新。当前,巴黎城区地下密布的管网系统已经构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地下基础设施网络”,其总长度以万公里计,服务的常住人口超过两百万。
第四类是交通设施空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巴黎的地铁系统。巴黎地铁始建于1900年,至今已拥有一百余年的历史,是世界上最早、最密集的地铁网络之一。截至本书写作时,巴黎地铁系统包括十四条主线、三条切向线以及两条自动驾驶线路,设有超过三百个车站,运营里程超过二百公里。此外,巴黎地下还建有多处大型停车场、地下隧道(如香榭丽舍大街下方的商业隧道)以及区域快线(RER)的地下区间段。
第五类是人防及防护空间。法国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开始系统性地建设民防设施,二战结束后更是将民防工程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之中。巴黎的地下人防工程包括两类:一类是专门建造的民防掩蔽部,通常位于公共建筑或住宅楼的地下室中,具备抵抗一定强度爆炸冲击波的能力;另一类是将既有地下空间(如地铁车站、地下停车场、地下商业街等)纳入民防体系,在战时可通过加固和改造实现防护功能的转换。
第六类是商业与公共服务空间。随着二十世纪后半叶“地下商业”概念的兴起,巴黎出现了大量的地下商业设施,包括购物中心、餐厅、娱乐场所等。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夏特莱(Châtelet)地区的“中心商场”(Le Centre),这是一个位于地铁换乘站上方的巨型地下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超过数万平方米,容纳了数百家商铺。此外,一些历史建筑也在地下空间的功能更新中获得了新的用途,如将废弃采石场改造为酒窖、展览空间甚至婚礼场地等。
第七类是墓葬与纪念空间。受天主教传统影响,巴黎历史上曾长期使用地下墓穴作为安葬场所。最著名的巴黎地下墓穴是位于蒙帕纳斯和丹费尔-罗什洛地区的两处墓穴群,它们分别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中叶开放供公众参观,至今仍是巴黎重要的旅游景点。此外,一些重要建筑(如先贤祠)的地下部分也承载着特殊的历史纪念意义。
上述七类地下空间并非彼此孤立,而是通过各种方式相互连接、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巴黎地下空间的有机整体。在某些区域,不同类型的地下空间在垂直方向上叠压交错,形成了极为复杂的空间层次关系;在另一些区域,地下空间与地表空间的连接通道(如楼梯、坡道、竖井、风井等)则构成了人、物、信息在垂直方向上流动的关键节点。理解这些空间之间的关联与互动,是把握巴黎地下空间整体面貌的关键所在。
研究城市地下空间的四个核心维度
面对巴黎地下空间这一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如何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分析框架,是一个需要审慎思考的方法论问题。本书认为,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全面理解需要从四个相互关联的核心维度入手:物理可能性、经济可行性、组织模式以及价值取向。这四个维度分别对应着地下空间开发的物质基础、技术经济条件、制度保障和社会驱动力,共同决定了一个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面貌。
地质与地形条件:物理可能性的边界
地质与地形条件构成了地下空间开发的物质前提,决定了城市在垂直维度上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一维度包含若干关键要素:
首先是岩土体的工程性质。地下空间的稳定性完全取决于周围岩土体的力学性能。坚硬完整的基岩(如花岗岩、片麻岩)具有很高的承载能力和自稳性,是建设大型地下空间的理想介质;松软的土层(如黏土、砂土)则需要更多的支护措施,开发成本和技术难度相应提高。巴黎地区主要发育石灰岩地层,其工程性质介于两者之间——石灰岩本身具有较高的单轴抗压强度,但因其普遍存在的层理、节理以及喀斯特溶蚀现象,岩体的整体稳定性往往比岩石本身的强度指标所预示的要差得多。
其次是地下水条件。地下水是地下空间开发中最主要的干扰因素之一。地下水位的高低决定了基坑开挖和地下结构施工需要采取的防水、降水措施;地下水的化学成分则关系到岩土体的腐蚀性和地下结构的耐久性。巴黎城区的地下水位总体较低,大部分地下空间的开发不需要面对严重的地下水问题,这是巴黎地下空间开发相对于阿姆斯特丹、威尼斯等低地城市的一大优势。然而,在塞纳河沿岸的冲积平原地区以及局部喀斯特发育区,地下水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技术挑战。
第三是地形地貌条件。地表的起伏形态对地下空间的出入口布置、竖向交通组织以及施工方法的选择都有重要影响。巴黎城区总体上地势平坦,平均海拔约三十至五十米,但东北部的蒙马特高地和东南部的万塞讷森林地区存在显著的地形起伏,这些局部地形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下空间的功能布局和开发模式。
第四是既有地下空间的分布格局。对于巴黎这样的城市而言,地下空间开发不是在一张白纸上进行,而是在既有地下空间的“重重包围”中展开。既有地下结构的边界、埋深、基础形式等信息,是新项目规划设计中必须首先查明的先决条件。在巴黎中心城区,由于地下管线、既有建筑基础、地铁隧道、废弃采石场等相互交织,新项目的选址和设计往往受到严重制约,有时甚至因为既有条件的限制而不得不放弃某些最优方案。
技术能力:经济可行性的决定因素
技术能力是连接物理可能性与经济可行性的桥梁。即使地质条件允许某种地下空间开发方案的实现,如果所需的技术手段超出当时的科技水平或经济承受能力,这种开发仍然是不可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技术能力决定了地下空间开发“以何种代价实现”的问题。
地下空间开发涉及的技术门类极为广泛,至少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领域:
岩土工程技术是地下空间开发的基础技术门类,包括基坑支护技术(如桩基、地下连续墙、SMW工法等)、隧道施工技术(如盾构法、矿山法、顶管法等)、地基处理技术(如注浆加固、土体改良等)以及地下结构设计技术。每一类技术都在十九至二十世纪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以隧道施工技术为例,十九世纪中期以前主要采用明挖法和传统的矿山法;十九世纪末盾构技术的出现标志着隧道施工进入了机械化时代;二十世纪后半叶,盾构机的直径、功率、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使得大埋深、大跨度、高水压条件下的隧道施工成为可能。这些技术进步直接拓展了地下空间开发的可能性边界。
防水排水技术同样是地下空间开发的关键技术之一。从最简单的集水井加排水泵,到复杂的主动防水系统(如防水板、防水膜、电渗防水等),防水技术的进步使得地下空间越来越干燥、越来越舒适。值得注意的是,防水技术的进步不仅改善了新建地下空间的使用条件,也为既有地下空间的改造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通风与空气调节技术对于人员密集型地下空间(如地铁车站、地下商场)尤为重要。地下环境相对封闭,空气流通受阻,污染物容易积聚,如果没有有效的通风系统,地下空间的使用将受到严重限制。现代地下空间通常配备机械送风、排风系统,在一些高级场合还设置有空气净化、温湿度调节设备。
照明与视觉技术是另一个常被忽视但至关重要的技术领域。地下空间缺乏自然采光,长期处于人工照明环境下容易给使用者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不适。近年来,模拟自然光的光导照明技术、LED照明技术以及旨在改善空间视觉品质的室内设计技术的进步,正在逐步弥合地上与地下环境之间的“光环境鸿沟”。
信息技术与智能化技术是当代地下空间技术发展的前沿领域。智能楼宇系统、无人值守技术、实时监控系统等在地下空间中的应用,不仅提高了运营管理效率,还在安全保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以盾构技术为例,一百多年前盾构机还是造价昂贵、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只有在极少数大型工程中才有应用的可能;而今天,盾构法已经成为城市隧道施工的常规方法,设备造价相对降低,施工效率大幅提升,使得更多的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在经济上变得可行。
制度安排:组织模式的制度保障
制度安排决定了地下空间开发“以何种方式组织”的问题,包括法律框架、管理体制、规划体系、利益协调机制等。从比较的视角来看,不同国家和城市的地下空间制度安排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深刻地影响着地下空间的发展轨迹。
产权制度是地下空间制度安排的核心问题之一。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使用权如何界定?地表土地使用权与地下空间开发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这些问题的回答在不同的法律传统和社会背景下有着截然不同的答案。在法国,地下空间原则上属于地表所有权人所有,但国家保留了对特定类别地下资源(如矿产)的专属权利。二十世纪以来,随着地下空间开发需求的增长,法国通过一系列立法逐步建立了地下空间开发权的出让和转让制度,为市场化的地下空间开发提供了法律依据。
规划制度决定了地下空间开发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巴黎的地下空间规划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分散到系统的演进过程。早期,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控制,各类地下设施的建设基本上各自为政,导致了空间资源的低效利用和后来的整合困难。二十世纪后半叶,巴黎市政府开始将地下空间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范畴,编制专门的地下空间规划图则,对地下空间的开发总量、功能布局、出入口位置等作出控制性和引导性规定。
管理体体制涉及地下空间开发与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在法国,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职能通常由大区一级的规划主管部门行使,建设监管职能由市镇一级政府承担,而具体的技术标准制定则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这种分权的体制在保证专业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协调成本。
安全监管制度是地下空间制度安排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地下空间开发涉及深基坑开挖、隧道施工、地下结构抗浮等多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活动,需要严格的安全监管体系来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法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法规对地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近年来,随着既有地下空间老化问题的凸显,定期检测、维护加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也逐渐纳入监管制度的视野。
社会需求:价值取向的社会驱动
社会需求决定了地下空间开发“为何而建”的问题,即地下空间应当承载何种功能、满足何种社会需要。这一维度关注的是人——作为使用者和利益相关者的人——的需求、偏好与价值判断。
地下空间开发的社会驱动力可以追溯到多个层面。人口增长与土地压力是最基本的驱动力之一。当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地表空间日益稀缺时,向地下拓展空间成为缓解用地矛盾的自然选择。十九世纪巴黎面临的城市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正是推动地铁系统、地下管网等大规模地下空间设施建设的直接原因。
功能升级需求是另一重要驱动力。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服务的期望也在不断升级:更加便捷的公共交通、更加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更加丰富的商业与文化设施,这些需求在空间不足的条件下,往往需要通过地下空间的开发来实现。
历史保护与城市更新也会催生地下空间开发需求。在历史城区,地表建设受到严格的规划控制,新建筑的新建和扩建受到限制,此时向地下发展就成为在不破坏历史风貌的前提下满足新增功能需求的可行途径。巴黎中心城区大量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的建设,在相当程度上就是这一逻辑的产物。
安全与防护需求在特定历史时期会成为地下空间开发的强劲推动力。二战期间的民防建设、冷战时期的核防护准备,都极大地刺激了各国地下防护空间的建设。巴黎的地下民防设施网络,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逐步建立起来的。
社会需求并非单一均质的存在,而是由具有不同利益诉求、价值取向的社会群体所共同构成的复杂集合。在地下空间开发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诉求可能存在冲突:开发商追求经济回报最大化,居民关注生活环境质量,历史文化保护者强调遗产价值的维护,政府部门则需要在多重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地下空间开发的最终形态,往往是这些相互竞争的力量协商博弈的结果。
巴黎作为研究案例的独特价值
在明确了地下空间的概念边界和分析维度之后,我们需要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为什么选择巴黎而不是其他城市作为本书的研究案例?这个问题涉及到研究案例选择的方法论考量,也涉及到对巴黎地下空间独特性的系统评估。
首先,历史纵深的完整性是巴黎作为研究案例最重要的价值所在。巴黎的地下空间开发历史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的采石活动,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连续发展历程。这意味着巴黎几乎完整地经历了一个城市地下空间从自发萌芽、逐步扩展、有序整合到系统规划的全部发展阶段,为我们观察城市地下空间演变的规律性特征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历史标本。相比之下,大多数现代城市或者地下空间开发历史较短,或者发展进程曾因战乱、灾害等因素中断,难以提供如此完整的历史序列。
其次,空间类型的丰富性使得巴黎能够满足多维度比较研究的需求。在巴黎城区不足一百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集中了几乎所有类型的城市地下空间:历史悠久的废弃采石场、世界闻名的地下墓穴、密集高效的地铁网络、复杂精密的市政管网、规模宏大的地下商业设施、隐秘坚固的民防工程……这种空间类型的丰富性,为我们比较不同类型地下空间的开发条件、技术特点和管理要求提供了理想的样本。
第三,功能演变的典型性体现在巴黎地下空间的功能变迁轨迹上。以废弃采石场为例:这些最初因资源开采而形成的地下空间,在采掘结束后经历了一个从“危险废物”到“城市负担”再到“文化遗产”的价值重估过程;其利用方式也从最初的废弃闲置,到后来的非法占用、逐户清理,再到近几十年来的系统调查、分类保护和有序开放,这一演变过程在中国城市正面临的老工业区地下空间转型中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和借鉴价值。
第四,制度框架的示范性与法国在城市规划立法方面的历史积累密切相关。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现代城市规划法律体系的国家之一,早在1913年就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对包括地下空间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1919年的《市镇规划法》则首次将城市规划纳入法制化轨道。二十世纪以来,法国又通过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地下空间的立法和法规,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下空间产权制度、规划制度和管理制度。巴黎作为法国的首都城市,自然成为这些制度创新的试验场和展示窗口。
第五,研究积累的深厚性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坚实的文献基础。巴黎地下空间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吸引了两个多世纪以来众多学者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