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汤姆·琼斯
发现汤姆·琼斯
2019年,英国广播公司BBC做了一项调查,询问读者如果流落到一座荒岛,只能带一本书,会选择哪一本。结果《汤姆·琼斯史》排进了前二十名。这部诞生于1749年的小说,在将近三百年后依然被英国人惦记着,尽管大多数受访者承认自己并没有完整读过它。这种“知道很重要但从没真正打开过”的态度,恰恰说明这部书在英语文化中的地位——它像一座地标,出现在各种知识地图上,却很少有人亲自去攀登。
那么问题来了:一部1749年的英国小说,对一个生活在21世纪中国的青少年读者,到底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不是学术圈的自说自话,而是每一个翻开这本书的人都会面对的真实困惑。你可能听过“经典”的名号,但“经典”这两个字本身并不能回答“为什么要读”这个问题。读《汤姆·琼斯史》不是因为它是经典,而是因为它能够打开一个我们从未想象过的世界,提供一种在别处找不到的阅读体验。本章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个“为什么要读”的困惑拆开来,看看它到底包含哪些层次,然后给出具体的路径,让你可以带着清晰的目的进入这部作品。
18世纪英国小说:一个新的文学门类如何记录时代
要理解《汤姆·琼斯史》的价值,首先需要理解它诞生在一个什么样的文学环境里。1749年的英国文坛,小说还是一个刚刚被承认的新物种。在此之前,文学的正统地位属于诗歌、戏剧和宗教散文,小说被视为“粗俗的消遣”,不值得严肃对待。但就是在这样的大约半个世纪里,一群作家硬是把小说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了英国文学的招牌,而菲尔丁和他的《汤姆·琼斯史》正处于这场文学革命的核心位置。
把时钟拨回到1719年。这一年,丹尼尔·笛福出版了《鲁滨逊漂流记》。如果你在语文课上学过这部作品,可能还记得它讲的是一个航海者在荒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的故事。但《鲁滨逊漂流记》的意义远不止一个冒险故事。笛福在这本书里做了一件革命性的事情:他用一种极其朴素、几乎像日记一样的语言,讲述了一个普通人在具体历史情境中的具体经历。在笛福之前,英国文学的主角要么是神话里的英雄,要么是宫廷里的贵族,要么是宗教里的圣徒。而鲁滨逊·克鲁索呢?他是一个普通的英国商人,会算计利益,会感到孤独,会在星期五下午因为一场暴风雨而担惊受怕。这样的人物,在当时的文学传统里是找不到的。
笛福开创了一种记录“真实的人如何生活在真实世界中”的文学传统。他之后的理查逊则把这条路推向了另一个方向。塞缪尔·理查逊在1740年出版了《帕米拉》,这部书讲述的是一个女仆如何抵御雇主儿子的性骚扰,最终用美德感化对方、赢得婚姻的故事。从情节上看,它可能让今天的读者感到不适——一个阶级压迫的故事被包装成了道德寓言。但理查逊的创新在于他发明了一种新的叙事技术:书信体。他让小说中的每个人物亲笔写信,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读者不再是旁观的审判者,而是被迫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和他们一起体验焦虑、期待和纠结。
正是从笛福和理查逊的实践开始,英国作家们逐渐意识到小说这种文学形式有一种独特的能力:它可以在虚构的框架里精确地记录一个时代的真实面貌。不是通过抽象的论述,而是通过活生生的细节——一个人怎么吃饭、怎么穿衣、怎么和邻居拌嘴、怎么看待金钱和名誉。当历史学家研究18世纪英国社会的时候,小说成了最重要的文献之一,因为小说家用虚构的笔触捕捉到了官方档案和统计数据无法记录的东西:普通人如何感受他们身处的时代。
那么菲尔丁在这个传统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他既是这个传统的继承者,也是它的叛逆者。亨利·菲尔丁比笛福小二十多岁,和理查逊基本同代。他早年在剧场写剧本,后来转行写小说,部分原因是他想和理查逊“唱反调”。理查逊的小说强调情感和道德的内心斗争,菲尔丁则更相信外部世界的荒诞和秩序;他让笔下的人物在社会的舞台上跌跌撞撞,通过他们的遭遇来揭示制度和人性的复杂。
1749年,菲尔丁出版了《汤姆·琼斯史》,副标题是“一个弃儿的冒险”。这部书长达八十多万字,讲述了汤姆·琼斯从出生到最终获得幸福的完整人生。它既继承了笛福对“普通人在真实世界中行动”的关注,又继承了理查逊对叙事技术的探索,同时还加入了菲尔丁本人对戏剧结构的偏爱和对社会批判的热情。正是这种复杂的混合,使它成为了18世纪英国小说的一座里程碑——它标志着小说这种文学形式已经成熟到可以承载一个时代的全部复杂性。
理解这段文学史背景为什么重要?因为它帮助我们把《汤姆·琼斯史》从“经典”这个抽象的概念里拽出来,放到一个具体的传统中。当你知道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开创了什么、理查逊的《帕米拉》又开创了什么,你就能在阅读《汤姆·琼斯史》的过程中感受到它的独特之处——它对前辈传统的吸收、转化和超越。用文学批评的术语来说,这就是“互文性”:一部作品的意义总是在与其他作品的对话中显现的。你不需要读完笛福和理查逊的所有作品才能读《汤姆·琼斯史》,但你需要知道这部书站在什么样的肩膀上,以及它为什么要站在那些肩膀上。
《汤姆·琼斯史》在小说话语传统中的位置
如果说上一节回答的是“《汤姆·琼斯史》诞生的时代背景”,这一节要回答的就是“它在这个传统里到底做了什么不一样的事情”。理解这一步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你将以什么样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如果你带着读《哈利·波特》的期待读《汤姆·琼斯史》,你会失望;如果你带着读《百年孤独》的期待读它,你也可能觉得节奏太慢。但如果你理解了菲尔丁在这部书里真正想做的事情,你就能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
《汤姆·琼斯史》在叙事上的第一个大胆选择是它的规模。1749年,一本八十多万字的小说是真正的鸿篇巨制。在此之前,英国小说的篇幅通常在二十万字以内,读者可以在几个晚上一口气读完。菲尔丁故意打破了这个惯例,他要写的不是一场短暂的冒险,而是一个完整的人生——从汤姆·琼斯出生的那一刻写起,一直写到他最终获得财富、地位和爱情。这种规模带来的结果是读者被迫和汤姆一起成长、一起犯错、一起承受后果。你会在这部书里看到汤姆从婴儿长成少年,从少年变成青年,从青年踏上流浪之路,最终在经历了社会的各种摔打之后成为一个成熟的人。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大量的具体事件慢慢推进的。
但规模只是表面。更重要的是菲尔丁对小说和读者关系的新理解。在《汤姆·琼斯史》之前的英国小说,叙事者通常躲在幕后,让故事自己说话。理查逊的书信体小说更是把叙事者藏到了每一个写信人的背后,读者看到的都是人物的视角,没有一个统一的“我”在告诉你应该怎么看。菲尔丁则反其道而行之。他在《汤姆·琼斯史》里引入了一个极其活跃的叙事者,这个叙事者时不时地从故事里跳出来,直接对读者说话。他会评论人物的行为,会质疑他们的动机,会插入自己对道德和社会的思考,甚至会承认自己编不下去。这种手法在20世纪被称为“元叙事”,意思是叙事者开始意识到自己正在讲述一个故事,并且把这种意识当成了叙事的一部分。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在小说第八卷的结尾,汤姆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冲突,叙事者突然停下来,对读者说了一段话。大意是:有人可能会抱怨我在这里安排的情节太巧合了,不够真实。但是我想说,这就是小说家和历史学家的区别。历史学家必须记录真实发生的事情,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小说家则有权根据自己的目的组织材料,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什么是真正重要的东西。这段话放在今天的文学批评语境里叫做“自我意识叙事”——叙事者承认了叙事的虚构本质,并且把这种承认变成了和读者的一种对话。
这种叙事策略对读者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在这部书里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接收者,你是被邀请进入一个讨论的。菲尔丁的叙事者会时不时地停下来问你:你是怎么想的?你觉得汤姆这样做对吗?如果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他不会直接告诉你答案,但他会引导你思考。这种阅读体验和今天的小说很不一样。当代小说倾向于把一切都藏起来,让读者自己去发现;菲尔丁则倾向于把一切都摊开,和读者一起分析。这个区别没有高下之分,它们只是不同的叙事哲学。
理解了这一层,你就知道《汤姆·琼斯史》为什么不能用“故事好不好看”来评判了。它的情节确实有很多戏剧性的转折——阴谋、误解、追杀、逃亡、爱情、背叛,应有尽有。但这些情节不是用来制造悬念的,它们是用来承载思考的。菲尔丁真正关心的不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和“这种事情揭示了什么关于人和社会的真相”。如果你在阅读的时候紧紧抓住情节不放,你可能会觉得节奏太慢;但如果你把注意力放在叙事者对每一个情节的分析和评论上,你会发现这部书提供了大量的智力上的乐趣。
还有一个技术细节值得注意:菲尔丁在《汤姆·琼斯史》里大量使用了“章节结构”。他把全书分成十八卷,每一卷又分成若干章,每一章都有一个标题。这个标题通常不是概括本章内容,而是抛出一个问题或者一个悖论。比如某一章的标题可能是“本章内容读者看了可能会失望”,另一章的标题可能是“本章内容比前一章更加难懂”。这种标题游戏在当时是一种创新,它打破了读者对“章节标题=内容概括”的期待,迫使读者重新思考叙事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当你看到一章的标题是“本章内容比前一章更加难懂”的时候,你自然会问自己:它到底难懂在哪里?是情节本身难懂,还是叙事者故意在考验我?
弃儿母题:从摩西到汤姆的文化密码
任何一个人翻开《汤姆·琼斯史》,最先注意到的设定大概都是一样的:汤姆·琼斯是一个弃儿。他被一个乡绅奥维资收养,却因为一系列误解和阴谋而被逐出家门,从此流落天涯。这个设定的冲击力是显而易见的——一个被命运抛弃的人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但如果你仅仅把汤姆·琼斯理解为一个“可怜的孤儿努力奋斗最终成功”的故事,你可能会错过菲尔丁在这个母题里埋藏的大量深意。
弃儿故事在西方文学中有着极其悠久的传统,最远可以追溯到《圣经》。摩西出生后被母亲放进蒲草箱,搁在河边的芦荻丛中,后来被法老的女儿发现并收养,最终成为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先知。这个故事模式被后来的无数文本反复引用:被遗弃的婴儿、神秘的出身、意外的发现、艰难的成长、最终的归宿。之所以这个模式如此流行,是因为它触及了人类经验中一个普遍的核心冲突——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他的价值到底是由出身决定还是由行为决定?
从古希腊的俄狄浦斯到中世纪的亚瑟王,从莎士比亚的埃德蒙到狄更斯的奥利弗·特维斯特,西方文学中的弃儿形象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谱系。每一个新的弃儿故事都在回应前一个,同时也在回答一个永恒的问题:当一个人被贴上“弃儿”的标签时,这个标签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一个无法逃脱的诅咒,还是一个可以被超越的偶然?
菲尔丁在《汤姆·琼斯史》里做了一件非常聪明的事情:他故意把汤姆·琼斯的弃儿身份变成了小说的核心谜题。在小说的开头,读者和汤姆本人一样,不知道他到底是谁、来自哪里。奥维资收留了他,却从来没有解释为什么;汤姆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因为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某种他无法理解的意味。这种悬念贯穿了全书的前半部分,直到最后几卷,真相才最终揭晓。菲尔丁利用这个叙事策略,迫使读者和汤姆一起体验“身份不明”的焦虑和痛苦——你不知道你是谁,你不知道别人怎么看你,你不知道你的行为到底有什么意义。
但菲尔丁的更深层创新在于他对“弃儿”这个概念的社会批判。在18世纪的英国社会,一个人的身份几乎完全由出身决定。贵族的儿子天生就是贵族,仆人的儿子天生就是仆人,血统被视为决定一切的终极因素。在这样的社会里,“弃儿”不仅仅是一个个人命运的隐喻,它更是一个社会结构的批判对象——当社会用血统来定义一个人的价值时,那些被遗弃的、被排斥的、被边缘化的人到底有没有可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赢得尊重?
汤姆·琼斯正是这个问题的化身。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这在18世纪的英国是一个致命的缺陷——他无法继承任何东西,无法进入任何需要证明血统的场合,甚至连追求爱情都面临巨大的障碍。但与此同时,汤姆又是一个极其善良、慷慨、勇敢的人。他对朋友忠诚,对弱者同情,对不公正的事情愤怒。他之所以被奥维资收养的家庭排斥,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因为他被视为一种威胁——他的存在挑战了那个家庭的权力结构。
这种“善的弃儿被恶的环境排斥”的设定,在今天看来可能有些老套,但放在1749年的语境里是一个尖锐的社会批判。菲尔丁通过汤姆的遭遇,实际上在问读者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的善良和能力与他低下的出身形成矛盾,社会应该怎么对待他?是给他机会证明自己,还是用血统的偏见把他永远压在底层?
值得注意的是,菲尔丁并没有把这个问题简单化。他在小说里安排了一个和汤姆形成对比的人物:布利非上尉。布利非是奥维资的侄子,由奥维资正式收养,他的血统“清白”,他的举止“得体”,他在社会看来是一个完美的绅士。但布利非实际上是一个阴险、虚伪、自私的人,他不断地陷害汤姆,用谎言和阴谋把汤姆一步步逼上绝路。这个对比不是要让读者简单地认为“出身低的人都是好的,出身高的人都是坏的”,而是要揭示一个更复杂的真相:一个人的价值和他的社会标签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社会却总是试图用标签来代替真实的判断。
理解了这个层面,你就知道为什么《汤姆·琼斯史》不仅仅是一个冒险故事了。它是一个关于身份、偏见和社会正义的深度思考。汤姆·琼斯的流浪之路,既是一条地理上的道路,也是一条社会意义上的道路——他在路上遇到的各种人物,几乎构成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全息切片:地主、佃农、士兵、演员、骗子、商人、士兵、修女、流氓。每一个相遇都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等级制度的荒诞和人性的复杂。
“时代错位”阅读法的必要性
前面三节已经回答了《汤姆·琼斯史》是什么、它在文学传统中的位置,以及它承载的文化母题。现在需要面对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既然这部书诞生于将近三百年前,它的英国社会背景、道德观念、语言风格都和今天的中国读者隔着巨大的距离,我们凭什么能够读懂它、凭什么能够从中获得意义?
这个问题不是无中生有的矫情。很多人在翻开古典文学的时候都会遇到一种无力感:你知道自己在读一个“重要的”东西,但你找不到和它的连接点,不知道它和你有什么关系。这个时候最常见的反应有两种:要么强行代入,用今天的价值观去评判当时的人物和情节;要么敬而远之,把它当作博物馆里的展品,只看不动。这两种态度都是“时代错位”造成的阅读障碍。
所谓“时代错位”阅读法,并不是让你假装自己生活在1749年的英国,也不是让你把自己的时代偏见投射到文本上。它的真正含义是:承认你和文本之间存在时代距离,然后用主动的方式去跨越这个距离,而不是被动地被它阻隔。
这个方法的第一步是区分“陌生的”和“难以理解的”。《汤姆·琼斯史》里有很多细节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是陌生的:18世纪的英国货币制度、旅行方式、社交礼仪、法律程序。这些陌生感是可以通过查阅资料来解决的——读到一个不认识的词,去查一查;读到一段涉及当时制度的描写,去了解一下背景知识。这种陌生感不会造成真正的理解障碍,因为它只是信息的缺口,而信息是可以获取的。
真正的理解障碍发生在价值观层面。在《汤姆·琼斯史》里,菲尔丁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和今天的读者可能存在冲突。比如,汤姆·琼斯是一个情场高手,他有过多个性伴侣;比如,小说对女性的态度在某些地方可能让今天的女权主义读者感到不适;比如,18世纪的种族观念和阶级偏见在小说里时有体现。这些不是可以通过查阅资料来解决的信息缺口,而是价值观的碰撞。面对这些碰撞,读者有两个选择:要么用今天的标准去审判过去的文本,给它贴上“过时”的标签然后放弃;要么把这种碰撞当作一个机会,去理解为什么不同的时代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以及这种差异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文学批评的概念:历史语境主义。这是一种阅读策略,主张把文本放回它诞生的历史语境中去理解,但同时保持对那个语境的批判距离。听起来有点矛盾,但实际上非常实用。历史语境主义不是说“过去的一切都是合理的,我们要无条件接受”,而是说“我们需要先理解过去为什么是这样,才能判断它到底对不对”。比如,菲尔丁小说里对某些女性角色的处理,可能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系统性偏见。但这种理解不是为了让偏见显得“合理”,而是为了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这种偏见是怎么运作的,以及它和我们今天的社会有什么关联。
一个具体的方法是“同情式理解”和“批判式审视”的交替练习。当你读到汤姆·琼斯的某些行为可能让你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先暂停,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会有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因为我的道德直觉告诉我这件事本身就是错的,还是因为我不理解它发生的语境?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个道德直觉本身是从哪里来的?它是不是受到我成长的文化环境的影响?如果是后者,那就回到语境里去,看看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件事到底意味着什么。
举个例子。小说里有一段写到汤姆和摩尔·沃布登的关系。摩尔是一个农村姑娘,汤姆和她有过一段亲密关系,但最终没有走到一起。今天的读者可能会觉得汤姆“始乱终弃”,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但如果你把这段关系放回18世纪英国的农村语境里去看,你会发现当时的婚姻制度、社会流动性和今天完全不同。汤姆作为一个身份不明的弃儿,根本没有资格娶一个体面人家的女儿;而摩尔作为一个农村姑娘,她的婚姻前景本来就极其有限。两个人的关系从一开始就被社会结构锁死了,这不是汤姆一个人的选择失误,而是整个制度的问题。理解到这一层,你再回过头来看汤姆的处境,就会获得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不是对人物的道德审判,而是一种对制度的愤怒。
这种阅读方法的关键在于保持“提问”的姿态,而不是急于给出判断。每当你遇到一个让你困惑的、陌生的或者不舒服的段落,把它记下来,然后问自己三个问题:第一,这段描写反映了什么样的历史语境?第二,这个语境和我的当下有什么关联或差异?第三,这种关联或差异揭示了什么关于人性和社会的东西?如果这三个问题你都能认真地思考并给出自己的答案,你就完成了一次“时代错位”的阅读练习。
这种阅读方法不是天生的能力,而是需要训练的。下面提供一个简单易行的实践清单,帮助你把这个方法变成习惯:
“时代错位”阅读练习清单
1. 陌生词汇即时标记:阅读时遇到不理解的词、典故、历史制度,立即用铅笔标记,读完这一章或这一节后统一查阅。不要边读边查,那样会打断阅读的连贯性;但也不能完全不查,否则陌生感会累积成理解障碍。
2. 价值观碰撞记录本:准备一个小本子,专门记录阅读中让你感到不舒服、不理解或想要反驳的段落。每个记录要包括三个部分:原文摘录、你的第一反应、你的进一步思考。不要压抑自己的直觉反应,但也不要停留在直觉上。
3. 人物动机追问法:每当你觉得某个人物的行为“不可理喻”的时候,停下来追问:这个动机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下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是人物塑造的问题,还是我对语境的理解有问题?
4. 历史对比写作:读完一个重要情节后,用200字写下“如果是发生在今天,会怎样不同”。这个练习不是要你评判哪个更好,而是要你具体地感知时代差异的具体内容。
5. 每周一次重读段落:选择本周阅读中最让你困惑的一段,用“历史语境主义”的方法重新阅读,写一段300字的分析。困惑本身就是理解的入口,放弃困惑就等于放弃了深入理解的机会。
这个清单的核心原则很简单:阅读古典文学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文化”,而是为了拓展自己对人性和社会的理解。时代距离不是障碍,而是资源——正因为那些文本和我们不同,我们才能通过比较来更清楚地看见自己和世界。
本章小结
这一章的核心任务是为整部书奠定阅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