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儿的诞生
弃儿的诞生
想象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寒冷的冬夜,某个英国乡村的教堂门口,有人发现了一个裹在破旧披风里的婴儿。婴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但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个婴儿就是汤姆·琼斯——我们这本书的主角。
为什么菲尔丁要选择这样的开场?为什么要让主人公从一出生就成为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这个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却藏着小说史上最精妙的叙事设计。
让我们从人类最古老的故事讲起。
弃婴叙事原型的文化普遍性
人类讲述故事的历史超过五千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有一个情节反复出现,几乎出现在每一种文明的神话和传说中——弃婴。
古希腊最著名的弃婴故事是俄狄浦斯。底比斯王拉伊俄斯得到神谕,说他的儿子将来会杀死父亲、娶母为妻。恐惧之下,他让牧羊人把婴儿丢弃在荒野。然而牧羊人心生怜悯,将婴儿送给了另一个国家的国王。俄狄浦斯就这样活了下来,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验了那个可怕的神谕。
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传说。最著名的例子是舜帝——传说中他被父亲瞽叟和继母多次试图谋害,曾被从屋顶推下,被填埋的谷仓压住,但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最终成为一代圣君。另一个例子是秦始皇的出身传说,相传他其实是吕不韦的私生子,母亲赵姬原本是吕不韦的姬妾,被送给秦国质子异人后才生下了嬴政。
这些故事为什么如此相似?答案是它们触及了人类最深层的好奇和恐惧。
弃婴叙事原型指的是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以被遗弃的婴儿或儿童为主角的固定情节模式。这种模式之所以在各种文化中独立产生,是因为它同时回应了几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从哪里来?我是谁?我的命运由谁决定?
当一个婴儿被遗弃,他失去了血缘的证明、身份的凭据、社会的认可。他从一开始就被抛入了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困境——我是谁?如果连生身父母都不要我,我还能依靠什么?这种困境的力量在于,它让读者从第一页就产生强烈的代入感:每一个曾经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被误解、或是不属于某个群体的人,都能在弃婴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同时,弃婴故事又蕴含着另一层希望:如果一个被遗弃的婴儿最终能成为英雄、国王或圣人,那么命运就是可以被改变的。这种“逆境翻盘”的叙事模式满足了人类对公平和正义的深层渴望。
菲尔丁选择让汤姆成为弃儿,正是运用了这个有五千年历史的叙事原型。他不需要解释为什么读者应该关心这个角色,因为弃婴故事天然具有的情感力量已经为整个小说奠定了基调。
十八世纪英国弃婴问题
如果仅仅是神话传说中的弃婴,汤姆的故事可能只是一部童话。菲尔丁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一个虚构的弃婴放进了真实的历史背景中,让这个故事具有了社会批判的深度。
十八世纪的英国正在经历一场人口结构的剧变。圈地运动把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赶走,他们涌入城市,成为手工业者或乞丐。与此同时,工业革命刚刚起步,工厂需要大量工人,但工人的工资低得可怜,往往不足以养活一个家庭。贫者的孩子,尤其是私生子,成为这个时代最脆弱的群体。
当时的伦敦有一座著名的“救婴医院”——育婴堂(The Foundling Hospital),由慈善家托马斯·科拉姆在1741年创办。这家医院的初衷是救助被遗弃的婴儿,但其运作方式却暴露了社会的残酷现实。
育婴堂采用了一种叫做“乳母制”的制度。被送到育婴堂的婴儿不会留在伦敦,而是被送到英格兰农村,交给当地的乳母喂养。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加上资金不足,这些乳母往往同时照顾多个婴儿,喂养不当甚至故意饿死婴儿以减少负担。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育婴堂早期收治的婴儿,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也就是说,每送进去十个婴儿,只有两三个能活下来。
私生子的问题更加严重。在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一个私生子几乎没有合法身份。他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不能使用父亲的姓氏,甚至在法律上被视为“不存在”的人。如果一个未婚女子生下孩子,她面临的选择极其有限:要么遗弃婴儿,希望有人收养;要么亲手杀死婴儿(这在当时被称为“杀婴罪”,是死罪);要么带着孩子艰难求生,同时承受社会的唾弃和经济的绝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汤姆被遗弃在奥尔华绥先生家门口的情节才具有了真实的重量。他不是某个遥远神话中的王子,而是一个可能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一个十八世纪英国的弃婴,一个社会边缘人,一个从一开始就被打上“污点”烙印的孩子。
菲尔丁写这部小说的时候,育婴堂正在伦敦运营,《绅士杂志》几乎每期都在报道贫民窟的悲惨状况,英国议会也在辩论济贫法的改革方案。把汤姆放进这个真实的历史场景中,菲尔丁不是在讲一个温馨的童话,而是在用文学的方式追问:一个人被遗弃,究竟是命运的安排,还是社会的罪过?
菲尔丁的开篇技巧
说完了历史背景,让我们来学习《汤姆·琼斯》是怎么开头的。这是整部小说最精彩的部分之一,菲尔丁在这里展示了一个真正的大师如何用技术控制读者的情感。
小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 “很久很久以前——或者用更准确的术语说吧——在一个乡绅的宅邸里——这位乡绅的名字叫巴尔尼先生——在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本想用更庄重些的方式开头,但既然这个故事的性质本身是轻松愉快的,那么,用严肃的笔调来写,恐怕反而会显得不伦不类了。”
这段话看起来像是在道歉,说自己没法写得像古典史诗那样庄严。但实际上,这正是菲尔丁的策略。他故意降低姿态,用一种亲切、口语化的语气和读者说话,仿佛一个老朋友在给你讲故事。这种手法在文学理论上叫做自我意识叙事——叙事者不断提醒读者“我在讲故事”,打破第四面墙,让读者意识到自己正在被讲述。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样一来,读者不会把故事当真到失去判断力的地步,但也不会冷漠到无动于衷。菲尔丁在“假装随便”和“真正精彩”之间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平衡点。
接下来的段落更加精彩。菲尔丁没有按照时间顺序讲汤姆的故事,而是采用了一种叫做倒叙的手法。
让我们先理解什么是倒叙。想象你今天早上起床,发现客厅里有一只打破的花瓶。你会怎么想?可能是“小明昨天在这里玩球,一定是他打破的”。这就是倒叙——你已经看到了事件的结果,现在要回到过去找出原因。
《汤姆·琼斯》的开头就是这样。小说一开篇,奥尔华绥先生已经决定收养汤姆了,读者看到的是“结果”。然后叙事者才开始解释“原因”——汤姆是谁?他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收养他?
这种叙事策略的力量在于,它制造了一种巨大的好奇心。读者从第一页就知道:汤姆会被一个有钱人收养。但同时,一个更大的谜题悬在空气中:为什么他的亲生父母不要他?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这个谜题会一直驱动读者读下去,直到小说最后几章,谜底才最终揭开。
菲尔丁还使用了另一种技巧,叫做预叙。预叙和倒叙相反,是提前告诉读者将要发生什么。例如,在第一章里,叙事者可能会说“读者诸君,请记住这个叫布利非的男孩,因为到了故事结尾,他将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这种提前剧透的做法看似奇怪,但实际上,它让读者带着期待去读故事,关注那些“重要人物”的一举一动。
最后,还有一种技巧叫做“故事套故事”,也叫嵌套叙事。菲尔丁在讲述汤姆故事的过程中,会停下来讲另一个故事——也许是奥尔华绥先生的年轻时代,也许是某个旅人的奇遇。这些小故事看似离题,实际上都和主线故事有着微妙的呼应。打个比方,就像你在一棵大树上看到很多树枝,每根树枝上都挂着和主线故事相关的小灯笼,读者在读这些小故事的时候,其实是在积累理解主线的线索。
这三种技巧——倒叙、预叙、故事套故事——共同构成了《汤姆·琼斯》开篇的叙事迷宫。菲尔丁不是简单地“讲故事”,而是在教读者如何读故事。读懂了这三种技巧,你就掌握了一把钥匙,可以打开这部小说的每一扇门。
身世之谜的文学功能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菲尔丁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心思来设置汤姆的身世之谜。这个谜题在小说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首先,身世之谜是悬念制造器。这是最直接的功能。读者会忍不住问:汤姆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为什么被遗弃?他真的是某个贵族的私生子吗?这些问题像钩子一样,把读者牢牢钩在书页上。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小说刚开始成为流行的娱乐形式,悬念是留住读者的最重要手段。菲尔丁深谙此道,他让这个谜题从第一章一直延续到第十八章,整部小说都笼罩在它的阴影下。
其次,身世之谜是主题暗示器。菲尔丁通过汤姆的身世,提出了全书最核心的问题:一个人的价值到底取决于什么?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一个人的身份几乎完全取决于他的出身——贵族就是高贵的,穷人的孩子就是低贱的,私生子就是有罪的。汤姆从出生起就被打上了“弃儿”和“私生子”的标签,这些标签定义了他在社会中的位置。
但是,菲尔丁通过讲述汤姆的故事,想要证明的恰恰是:标签不等于人。汤姆是一个被遗弃的私生子,但他同时也是一个勇敢、善良、有担当的年轻人。他的行为是否配得上更好的命运?他的出身是否应该决定他的未来?这些问题在身世之谜的框架下变得格外尖锐。当读者不知道汤姆的真实身份时,他们可以更公平地看待他的行为;当身份揭晓的那一刻,读者被迫思考:为什么同样的行为,在一个“贵族”身上会被赞美,在一个“私生子”身上却会被指责?
第三,身世之谜是社会批判的载体。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对私生子有极其严苛的道德偏见。一个私生子不仅在法律上受到歧视,在道德上也被假定为有缺陷——“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谚语,就是这种偏见的典型体现。菲尔丁通过汤姆的故事,质疑了这种偏见的合理性。如果一个孩子从出生起就被假定为有罪,仅仅因为他的出身,那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准究竟是基于行为,还是基于血统?
身世之谜的第四个功能是结构支撑。整个《汤姆·琼斯》的情节可以分成两条线:一条是汤姆在乡绅家里的成长和恋爱,另一条是汤姆寻找(或被发现)真实身份的过程。这两条线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复杂而精密的叙事网络。身世之谜不仅是情节的引擎,也是结构的支柱。没有这个谜题,小说就会散架;有了它,各个章节才能紧密地串联在一起。
让我们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些功能是如何协同工作的。在小说第六章,汤姆因为和苏菲亚调情,被庄园管家布利非(实际上是汤姆同父异母的兄弟)诬陷,被奥尔华绥先生赶出了家门。读者在读这一章的时候,会同时感受到多重张力:一方面是汤姆的委屈和不公,另一方面是布利非的阴险和伪善,还有一方面是读者心里那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果汤姆的真实身份被揭露,布利非的谎言还能站住脚吗?
这种多重张力的叠加,正是身世之谜的文学力量所在。它不只是一个“是谁”的谜题,而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小说中每一个角色的真实面目。
实践:理解叙事顺序与倒叙的区别
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理论,现在来一点实践练习,帮助小读者们真正掌握这些概念。
假设你要写一个故事,主人公叫小明。故事是这样的:小明今天早上起床,发现自己的作业本不见了。他很着急,因为今天要交作业。最后他想起来,昨天晚上他把作业本忘在公园的长椅上了。
如果按时间顺序来写,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 小明昨天放学后,在公园的长椅上写作业。写完后他忘记把作业本拿回家。今天早上,他起床后找不到作业本,很着急。他想起昨天晚上的事,赶紧跑去公园找作业本。
如果按倒叙来写,故事会变成这样:
> 小明今天早上一起床,就发现自己的作业本不见了。他翻遍了书包、书桌、沙发缝,怎么也找不到。“这可怎么办,今天就要交作业了!”他急得满头大汗。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来——昨天放学后,他好像在公园的长椅上写过作业!
看明白了吗?时间顺序是从“很久以前”讲到“现在”,像一条向前流淌的河。倒叙则是先告诉你“结果”,再回头解释“原因”,像一个圆圈——从终点回到起点。
在《汤姆·琼斯》中,菲尔丁用的是倒叙。小说一开头,汤姆已经被遗弃、被发现、被收养了。然后叙事者才告诉我们他是怎么被遗弃的、为什么被遗弃。这种写法的好处是,读者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知道一点但不完全知道”的状态,好奇心被吊得高高的。
让我们再看一个更复杂的例子,这个例子能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菲尔丁选择倒叙,而不是时间顺序。
假如你想写一个关于王子复仇的故事。如果按时间顺序写,故事会是这样:
> 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子。他的父王被坏人害死了。王子长大后,练了一身好武艺。他回到王国,杀死了那个坏人,夺回了王位。
这样的故事不能说不好看,但它少了一些东西——悬念。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王子会成功,因为这是“王子的故事”,主角怎么可能失败呢?
如果改成倒叙呢?
> 那个站在王座上的年轻人,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流浪汉。但没人知道,他其实是真正的王位继承人。十五年前,他的父王被杀害,王国被篡夺。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婴儿,被忠臣藏了起来。今天,他终于回来了……
这个版本明显更有吸引力。读者会想:他是怎么活下来的?他要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那个篡位者会怎么对付他?这些问题的答案,要等读者继续读下去才能知道。
这就是倒叙的力量:它把“结果”放在前面,让读者在知道结局的情况下,仍然对“过程”充满好奇。
现在让我们用一张简单的时间线,来看看汤姆·琼斯从出生到被收养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mermaid flowchart LR A["汤姆出生<br/>(私生子)"] --> B["婴儿被遗弃<br/>在奥尔华绥家门口"] B --> C["奥尔华绥发现婴儿<br/>决定收养"] C --> D["汤姆在庄园中成长<br/>与苏菲亚相识"] D --> E["真实身份之谜<br/>贯穿全书"]
style A fill:#ffcccc style B fill:#ffe6cc style C fill:#fff2cc style D fill:#ccffcc style E fill:#cce5ff ```
这张图展示的是故事本身的真实时间顺序——也就是说,这是汤姆实际经历的事情的发生顺序。但在小说中,菲尔丁并没有从A开始讲起,而是从C开始,然后通过回忆和叙述,慢慢把A和B的内容补进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小说中的叙事顺序叫做“倒叙”——它和时间顺序是相反的。
掌握了这个概念之后,你在读任何小说的时候,都可以问自己:作者是从哪里开始讲故事的?故事的真实时间顺序是什么?这两个顺序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作者要做这样的选择?提出这些问题,就说明你已经开始像文学评论家一样思考了。
弃儿原型的象征意义
回到我们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菲尔丁要选择让汤姆成为一个弃儿?仅仅是因为弃婴故事有悬念、好讲故事吗?
答案远不止于此。在人类文化中,“弃儿”是一个具有深刻象征意义的原型。它代表着人性中某些永恒的困境和渴望。
每一个弃儿故事都在追问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是谁?一个人如果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就失去了身份的第一个证明。他从哪里来?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什么样的人?他命中注定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些问题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就变成了对自我身份的永恒探索。汤姆在整部小说中的旅程,本质上就是一次寻找“我是谁”的旅程。他通过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成长,慢慢地、艰难地回答这个问题。
弃儿原型的另一个象征维度是纯洁与污点的对立。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在被遗弃的那一刻,似乎同时拥有了两种可能性:他可能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是社会不公的牺牲品;但他也可能是一个被诅咒的存在,是某种原始罪恶的延续。汤姆的故事充满了这种对立:他是私生子,这个身份在十八世纪的英国意味着道德上的污点;但同时,他也是被无辜遗弃的婴儿,他的存在本身并不带有罪过。
这种纯洁与污点的对立,在汤姆长大后变成了一个贯穿全书的问题:社会对他的评判是公正的吗?如果汤姆出身名门,读者会如何评价他的行为?菲尔丁在小说中设置了很多这样的考验:汤姆的一些行为确实有争议(比如他和苏菲亚的私情),但同样的行为放在一个贵族身上,可能反而会被称为“浪漫”。通过这种方式,菲尔丁让读者看到:所谓的道德判断,往往不是基于行为本身,而是基于行为者的身份。
最后,弃儿原型还代表着寻找与归属的永恒母题。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都在寻找自己的归属。他属于谁?他应该属于谁?当他找到(或找到)自己的真实身份后,他能不能融入那个新的群体?汤姆的故事也是如此。他被奥尔华绥先生收养,在庄园里长大,苏菲亚是他爱慕的对象,乡村是他的家。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汤姆逐渐意识到,他真正的归属不能仅仅建立在“被谁收养”的基础上,而必须建立在“我是谁”的基础上。
这个主题对今天的读者依然有意义。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我属于哪里”的困惑。你可能搬过家、转过学、换过朋友圈子。在每一个新环境中,你都会问:我受欢迎吗?我属于这里吗?汤姆的故事告诉我们:归属感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来的——通过真诚、通过勇敢、通过做出正确的选择。
本章小结
我们在这一章里做了很多事。我们从最简单的观察开始——为什么汤姆·琼斯一出生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然后逐步深入到文化、历史、叙事技术和象征意义的不同层面。
我们发现,弃婴是一个跨越五千年文明的叙事原型。从古希腊的俄狄浦斯到中国上古的舜帝,无数文化都讲述过被遗弃的孩子最终成为英雄的故事。这种故事的持久力量在于,它同时回应了人类对身份、归属和命运的根本性追问。
我们也看到,菲尔丁不是凭空创造汤姆这个人物的。他把一个虚构的弃儿,放进了十八世纪英国的真实历史背景中。那个时代的弃婴问题——育婴堂的高死亡率、私生子的社会困境、济贫法的种种缺陷——赋予了这个故事沉重的现实重量。汤姆不只是“命运的弃儿”,他也是“社会的弃儿”。
在叙事技巧方面,菲尔丁展示了大师级的手笔。通过倒叙、预叙和故事套故事的组合,他把一个看似简单的身世故事,变成了一个层层叠叠的叙事迷宫。读者从第一页就知道汤姆会被收养,但直到第十八章才知道他真实身份的全部真相。这种技术的运用,让一个两百多年前的故事,在今天读来依然扣人心弦。
最重要的是,我们理解了身世之谜的多重功能。它是悬念,是主题暗示,是社会批判的载体,也是叙事的结构支柱。菲尔丁用这个谜题,不只是为了吊读者的胃口,而是为了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追问那个贯穿全书的问题:一个人的价值,到底是由出身决定,还是由选择决定?
下一章,我们将正式进入小说的主体故事。我们会跟随汤姆的脚步,走进十八世纪英国乡村的生活场景,看看一个弃儿是如何在一个乡绅庄园里长大的。我们会认识小说中的几个关键人物:收养汤姆的奥尔华绥先生、汤姆的恩人和保护者;他的养母威尔金斯太太,一个表面严厉实则慈爱的女性;还有那个阴险狡诈的布利非——他的真实身份,将成为全书最大的反转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