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奇文:文体界定与研究方法
第1章:唐人奇文:文体界定与研究方法
唐代传奇是中国文学史上一类独特的文言短篇小说,其文体形态成熟于中晚唐,以《古镜记》《补江总白猿传》《任氏传》《霍小玉传》《李娃传》《莺莺传》《柳毅传》《南柯太守传》等作品为代表。这些作品在叙事艺术上达到了惊人的高度,其情节结构的精心编织、人物形象的立体塑造、语言描写的细腻传神,在在显示着文人对小说这一文类的自觉追求。然而,“什么是唐代传奇”这一根本问题,至今仍是学术研究的焦点议题。文体边界的模糊、研究范式的更迭、方法论的选择,每一环节都制约着我们对这批文学遗产的理解深度。
本章将依次完成三项任务:其一,追溯“传奇”概念从唐代到晚清的历时演变,厘清文体命名背后的文化逻辑;其二,辨析传奇作为文言短篇小说文体的核心特征,建立可供操作的文体界定标准;其三,评述百年来唐传奇研究的范式演进,确立本书的方法论立场。这三项任务相互关联:概念的梳理为文体界定提供历史语境,文体特征的提炼为研究实践提供操作依据,而方法论的反思则使整个研究过程保持自觉。
一、“传奇”概念的历史行程
1.1 唐代:从书名到文类的原初语境
“传奇”这一文类名称的确立,最早可追溯到晚唐裴铏所编的《传奇》一书。裴铏生平事迹不详,今存《传奇》佚文三十余则,散见于《太平广记》《绀珠集》《类说》等总集类书中。从现存佚文来看,裴铏《传奇》所收篇目多为神仙道术、豪侠异人之事,如《聂隐娘》《红线》《昆仑奴》《韦自东》《陈鸾凤》等,这些作品多以奇人奇事为描写对象,在叙事上追求情节的曲折离奇,在语言上讲究辞采的华丽铺陈。
裴铏以“传奇”名书,这一命名的内在逻辑值得深思。“传”者,记传也,含有传述、记载之意;“奇”者,奇异、罕见之谓。“传奇”二字合用,即指记述奇异之人、奇异之事。从先秦两汉的志怪传统到魏晋南北朝的杂传记述,“奇”一直是小说叙事的重要追求,但裴铏的命名显然带有更强的文体自觉。他不是在泛指的意义上使用“传奇”一词,而是用它来标识一种特定叙事文类的边界——《传奇》作为一个书名,同时也是一个文类概念的开端。
这里需要区分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层次是“传奇”作为书名的问题:裴铏编纂的《传奇》是一部小说选集,收录标准是什么?第二层次是“传奇”作为文类概念的问题:后世的文学批评家和目录学家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
对于第一层次的问题,当代学者李剑国在《唐五代传奇集》中有详尽的考证。他指出,裴铏《传奇》的选录标准至少有三条:一是所选作品多为唐代新创,而非沿袭前代;二是作品内容以神仙豪侠为主,人物多为奇人异士;三是作品在艺术上较为精致,具有文人创作的自觉意识。这三条标准实际上已经触及了传奇文体的核心特征,只是当时尚未被系统表述。
对于第二层次的问题,“传奇”从书名演变为文类概念,经历了宋代这一关键环节。
1.2 宋代:从书名到类名的概念转化
“传奇”从裴铏书名演变为一个文类概念,主要发生在宋代。这一转化的标志是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对小说家类目的进一步细分,以及南宋末年说话艺术中“传奇”成为一独立门类。
《直斋书录解题》在小说家类下设有“传奇”“志怪”“搜神”“列异”等子类,这是目前所见最早的以“传奇”标识文类的文献证据。陈振孙以“传奇”命名的依据是什么?今检《解题》原文,其著录的“传奇”类作品包括《异闻集》《稽神录》《江淮异人传》等。从这些篇目来看,陈振孙所谓的“传奇”,主要指那些以人物传记形式叙述奇异故事的作品,其核心特征是以人物为中心组织叙事,情节较为曲折,篇幅较为适中。
与目录学家的分类相应,宋代说话艺术中的“传奇”门类也值得关注。耐得翁《都城纪胜》、吴自牧《梦粱录》等书记载宋代说话艺术分为小说、说经、讲史、合生等四家,其中“小说”一家又分为许多细目,“传奇”是其中之一。说话艺术中的“传奇”,主要指那些以恋爱故事、婚姻故事为内容的作品,如《莺莺传》《张协状元》等。这一传统对后世戏曲影响深远,元杂剧中的“传奇”体制,即沿袭说话艺术的分类而来。
宋代“传奇”概念的双重来源——目录学传统与说话艺术传统——奠定了这一概念在后世的基本语义格局。一方面是文言叙事文学中的“传奇”,以唐代传奇为代表;另一方面是戏曲文学中的“传奇”,以元明清戏曲为代表。这两条线索虽有交叉,但各自的发展脉络相对独立。本书所讨论的唐代传奇,属于前一条线索。
1.3 明清:经典化与概念泛化
明代是唐代传奇经典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件大事:一是《太平广记》的校印出版,使唐代传奇的文本得以广泛传播;二是文人汇编的“传奇”选集大量涌现,如《古今说海》《五朝小说》《唐人说荟》等,这些选本以“传奇”为类目,汇集了大量唐代及后世的文言小说。
在这里必须指出一个重要的学术史事实:明代文人汇编的“传奇”选集,在选目标准上相当宽泛,甚至可以说是混乱的。《古今说海》将唐代传奇与唐代志怪、唐代杂史混编在一起,《唐人说荟》更是将唐代传奇与唐代笔记小说不加区分地收录。这种做法客观上模糊了“传奇”的文体边界,使这一概念走向泛化。
明代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对“传奇”概念有过一段著名的辨析:
> “传奇”一名最古,裴铏有《传奇》三卷。近世流俗,传奇、志怪、杂传、杂录混淆无别,殊失其本。今以辨之:志怪者,记变异之事也;传奇者,记奇诡之人也;杂传者,记人物之行迹也;杂录者,录一时见闻也。四者体例不同,不可混也。
胡应麟的辨析在学理上是相当精到的。他明确指出“传奇”与“志怪”的区别:志怪记“事”之变异,传奇记“人”之奇诡。这一区分抓住了传奇文体的一个核心特征——以人物为中心的人物传奇叙事。然而,胡应麟的辨析在后世并未产生足够的学术影响,“传奇”概念的泛化趋势仍在继续。
清代以降,“传奇”概念进一步泛化。在戏曲领域,“传奇”成为元明清三代戏曲文体的总称,与“杂剧”相对举;在文言小说领域,“传奇”的边界更为模糊,有时被用来指称一切具有虚构性的文言叙事作品,有时又被与“志怪”“笔记”混称。这种概念上的混乱一直延续到近代。
1.4 小结:概念演变的历史启示
梳理“传奇”概念的历时演变,可以得出三点认识。
第一,“传奇”概念经历了从书名到类名、从专指到泛称的历史演变。裴铏以“传奇”名书时,这一概念有明确的文体边界;经过宋代目录学家的分类和明清文人的泛化使用,“传奇”的文体边界逐渐模糊。这一历史过程提示我们,在讨论唐代传奇时,必须首先明确我们所使用的“传奇”概念究竟指什么。
第二,“传奇”概念的演变受到多重因素制约。目录学分类的需要、说话艺术的影响、文人汇编选本的实践、明清文学观念的变迁,这些因素共同塑造了“传奇”概念的语义格局。理解这些因素,有助于我们把握“传奇”概念的本质特征。
第三,“传奇”概念的现代学术界定,是20世纪的事情。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对唐代传奇的系统论述,标志着“传奇”研究进入现代学术阶段。此前的各种概念用法,无论是宋代目录学家的分类还是明清文人的汇编实践,都为现代学术界定提供了历史资源,但也都存在各自的局限性。
二、唐代传奇的文体特征
2.1 篇幅与结构:适中与精巧
文体特征的分析必须落实到可观察的文本层面。在篇幅上,唐代传奇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绝大多数单篇传奇作品的篇幅集中在一千字到三千字之间,个别长篇如《南柯太守传》约三千五百字,个别短篇如《补江总白猿传》约六百余字。这一篇幅范围意味着什么?
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一千至三千字的篇幅对于“情节”的展开是一个恰当的规模。太短则无法容纳复杂的冲突与转折,太长则容易流于枝蔓松散。唐代传奇的作者显然对这一篇幅的叙事容量有清醒的意识,他们学会了在有限的篇幅内组织起完整的叙事弧线——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缺一不可。
以《柳毅传》为例,全文约两千八百字,却容纳了完整的龙宫故事、凡间婚姻故事以及洞庭君报恩故事。三个故事相互嵌套,形成复杂的叙事层次:柳毅为龙女传书是主故事线,洞庭君搭救龙女是副故事线,钱塘君杀泾河小龙是次副故事线。这种故事套故事的结构在唐代传奇中相当常见,它充分利用了适中篇幅的叙事优势,在有限的文字空间内创造出丰富的叙事层次。
在结构上,唐代传奇普遍采用“传记体”框架。所谓“传记体”,是指作品以人物为中心组织叙事,开篇介绍人物的姓名、籍贯、家世,主体叙述人物的奇遇异事,结尾交代人物的最终归宿。这种框架脱胎于史传文学的“列传”体例,但在叙事功能上发生了重要转变:史传文学中的“传”是为真实历史人物立传,其核心价值在于“实录”;传奇文学中的“传”则是虚构叙事的载体,其核心价值在于“惊奇”。
这种转变的意义不可低估。它意味着小说作为一种虚构叙事文体,从史学附庸中独立出来,获得了自身的文体合法性。唐代传奇的作者在“传记体”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叙事想象力,编织出种种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同时又在形式上维持着“传记”的体面。这种“旧瓶装新酒”的策略,既满足了文人追求奇异的创作冲动,又规避了史学家对虚构叙事的质疑。
2.2 情节与人物:奇异性与立体感
情节的奇异性是唐代传奇最引人注目的文体特征。研究者常用“情节曲折”“故事性强”“引人入胜”等术语来形容这一特征,但这些描述性用语需要进一步转化为可分析的概念工具。
从叙事学的角度,传奇情节的奇异性可以分解为三个层面:事件的奇异性、时间的奇异性、空间的奇异性。
事件的奇异性是指故事所讲述的事件本身具有超自然、超日常的性质。在唐代传奇中,最常见的事件类型包括:人与异类(狐、蛇、龙、鬼等)的恋爱婚姻,人获得神奇宝物或异人传授的奇术,因奇遇而改变命运轨迹(如中举、做官、成仙)等。《古镜记》以一面能照见鬼神的古镜为线索,串联起一连串降妖伏魔的奇异事件;《任氏传》讲述一只修炼成人的狐妖与凡人郑六的爱情故事;《柳毅传》则将人间与龙宫两个世界连接起来,讲述了龙女获救、嫁凡人的奇异经历。
时间的奇异性是指叙事中的时间安排具有打破常规的特点。唐代传奇普遍采用“预叙”手法,在故事开端预先透露人物的未来命运,形成叙事悬念。《南柯太守传》开篇即写淳于棼梦游槐安国,醒来后发现“大槐下一蚁穴”便是梦中国度,这种“以梦为真”的时间处理方式,使叙事时间获得了奇异的伸缩性。
空间的奇异性是指故事场景具有超现实、超日常的性质。龙宫、地府、仙山、海外异国,这些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空间,在传奇叙事中被赋予了真实的质感。《柳毅传》中龙宫的场景描写极尽铺陈之能事,殿阁楼台、奇花异草、珍馐美味,无不形容得细致入微,仿佛真有一个龙宫存在于某个隐秘的空间之中。
与情节的奇异性相应,唐代传奇在人物塑造上也呈现出独特的艺术追求。传奇中的人物往往具有“奇人”属性:他们或有不凡的出身(如贵族后裔、仙人之子),或有奇异的能力(如武艺高强、能知未来),或有奇特的经历(如偶遇异人、获得宝物)。但“奇人”只是人物塑造的起点,而非终点。优秀的传奇作品能够在“奇人”身上赋予普通人的情感逻辑,使人物在奇异性的基础上呈现出立体感。
《霍小玉传》是这方面的典范之作。霍小玉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青楼女子,她对李益的爱情执着而炽烈,一旦发现李益负心,便发出决绝的诅咒,以生命为代价完成复仇。这个人物既有传奇性的一面(青楼女子的身份、决绝的复仇方式),又有现实性的一面(对爱情的渴望、对被抛弃的恐惧)。正是这种奇异性与现实性的交织,使霍小玉成为唐代传奇中最具艺术生命力的人物形象之一。
2.3 描写与语言:细腻与雅致
描写手法的细腻是唐代传奇区别于此前文言小说的显著特征。先秦两汉的寓言故事、历史散文,重在叙事而轻于描写;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轶事小说,描写也较为简略。唐代传奇则不同,它在描写——尤其是人物描写和环境描写——上投入了大量笔墨。
以人物描写为例,唐代传奇发展出多种描写技巧。直接描写,即直接陈述人物的外貌、性格、才能;间接描写,即通过他人评价、行为反应来呈现人物;对话描写,即通过人物语言来表现性格;心理描写,即直接呈现人物的内心活动。这些描写技巧在唐代传奇中都有成熟的运用。
《任氏传》中对任氏的描写堪称经典案例。小说写任氏之美,用了这样的笔墨:“就观之,美于外人,艳冶华态,详而察之,靡所不见。”这种描写方式先用一句概括性评价定下基调,再用“详而察之,靡所不见”一句暗示任氏之美难以形容,与直接罗列容貌特征的手法相比,更显含蓄蕴藉。更为精妙的是,小说接着写了郑六与任氏相遇后的心理活动:“见之惊叹,计无所出。”这四个字既写出了任氏之美,又写出了郑六的反应,是间接描写的高明运用。
环境描写在唐代传奇中也达到了新的高度。《柳毅传》中龙宫的描写,《南柯太守传》中槐安国的描写,都不惜笔墨,极力铺陈。这种铺陈式的环境描写一方面受到汉赋“铺采摛文”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服务于叙事需要——通过详细的场景描写,建立超现实空间的真实感。
在语言上,唐代传奇表现出明显的文人化倾向。与魏晋志怪的简古质直不同,唐代传奇的语言华美流畅,注重对偶与用典,讲究辞采与声韵。沈既济《任氏传》、白行简《李娃传》、元稹《莺莺传》等作品,语言已经达到相当成熟的地步,可以视为独立的文学作品而非民间传说的简单记录。
这种语言风格的形成,与唐代文人参与小说创作有直接关系。沈既济是史官出身,白行简是著名文学家元稹的友人,元稹本人也是进士及第的文人。当小说创作从民间进入文人圈层,语言风格自然会发生文人化的转变。这一转变的意义在于:它标志着文言小说作为一种文人文学样式的确立。
2.4 虚构与纪实:张力的辩证
虚构与纪实的张力是理解唐代传奇文体特征的关键。这里所说的“张力”,是指虚构性与纪实性这两种看似矛盾的特征在传奇文本中并存所形成的复杂关系。
从纪实性的一面来看,唐代传奇普遍采用史传文学的叙事框架。作品开头往往交代人物的姓名、籍贯、家世,结尾往往交代人物的卒年、葬地、后嗣,甚至标明材料的来源(如“根据某人所说”“得之于某人的记录”)。这种叙事惯例给读者造成一种“确有其事”的印象,引导读者将虚构的故事当作真实的事件来阅读。
从虚构性的一面来看,唐代传奇的内容明显具有超现实的性质。人与狐恋爱、人死为鬼复仇、龙宫娶亲、梦游蚁穴,这些情节都是现实经验中不可能发生的。任何具有基本理性判断能力的读者都不会真的相信这些故事是真实事件的记录。因此,传奇的纪实性框架实际上是一种“虚构的修辞策略”,它不是在保证叙事的真实性,而是在营造叙事的可信度。
这种张力的存在引发了研究者对唐代传奇性质的不同理解。一派学者强调传奇的虚构性,认为传奇本质上是一种自觉的虚构叙事文体,其纪实性框架只是一种文体惯例;另一派学者强调传奇的纪实性倾向,认为唐代文人创作传奇时仍然持有“以文为史”的观念,其虚构意识并不彻底。
这两种理解各有其合理性,也各有其局限。更准确的理解或许是:唐代传奇的虚构与纪实张力,恰恰是这一文体的核心特征,而非需要消解的矛盾。传奇作者并不试图隐瞒叙事的虚构性质,他们之所以采用纪实性框架,是因为这种框架能够为虚构叙事提供一种文化合法性——在“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语境中,以传记形式叙述奇异故事,是文人参与小说创作的一种策略性选择。
三、百年研究史的范式演进
3.1 鲁迅的开创性贡献
现代学术意义上的唐代传奇研究,始于鲁迅。1923年至1924年间,鲁迅先后出版《中国小说史略》和《唐宋传奇集》,这两部著作构成了中国小说史研究的奠基之作。
《中国小说史略》对唐代传奇的论述集中在第七篇至第十篇。鲁迅将唐代传奇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初期(唐初)为“藻绘”之作,以王度《古镜记》、无名氏《补江总白猿传》为代表;中期(唐中叶)为“大收奇纪”之作,以沈既济《任氏传》《柳氏传》《离魂记》、陈玄祐《离魂记》、白行简《李娃传》、元稹《莺莺传》、蒋防《霍小玉传》为代表;后期(唐末)为“藻丽渐衰”而“意想更繁”之作,以李公佐《南柯太守传》《谢小娥传》《古岳渎经》、沈既济《东城老父传》、杜光庭《虬髯客传》为代表。
鲁迅的分期影响深远,但并非没有争议。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对《古镜记》作者王度的时代归属问题。鲁迅将《古镜记》归入唐代初期,但当代学者如李剑国考证认为,王度应是隋代文人,《古镜记》应为隋代作品而非唐代作品。这一考证的学术价值在于,它促使研究者重新审视“唐代传奇”的时间边界问题——传奇作为一种文体形态,其形成期是否应该上溯至隋代?
《唐宋传奇集》是鲁迅辑录的唐宋传奇文本集,全书八卷,收录唐代传奇四十五篇、宋代传奇二十一篇。该书以《太平广记》为底本,参校其他文献,在文本校勘上下了很大功夫。鲁迅的校勘原则是“宁缺毋滥”,对于无法确认的篇目,宁可不收,也不轻易收入。这一审慎的态度使《唐宋传奇集》成为一代学人研究唐代传奇的必备文本。
鲁迅对唐代传奇研究的贡献,不在于具体的文本考证或作品分析,而在于他确立了一种研究范式——将小说视为独立的文学研究对象,从文学史的角度考察小说的演变发展。这种研究范式在20世纪的中国学术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塑造了几代研究者的学术视野。
3.2 20世纪中后期的发展
继鲁迅之后,唐代传奇研究在20世纪中后期经历了多次范式更迭。
50年代至70年代,受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影响,唐代传奇研究出现了“社会历史批评”的取向。这一取向强调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对应关系,将唐代传奇视为唐代社会现实的反映。研究者的关注点集中于:传奇中的人物形象所反映的阶级关系,传奇中的爱情主题所体现的婚姻制度与社会心理,传奇作者的创作动机与时代背景的关系等。
这种研究取向在史料运用上有所贡献,但在理论分析上存在明显局限。它将文学作品简单化为社会现实的“反映”,忽视了文学作为一种特殊意识形态的独立性和复杂性。此外,“社会历史批评”往往以今律古,用现代的社会学概念去套解唐代作品,这种做法容易产生时代错置的偏差。
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学术视野拓展,西方文艺理论大量引入中国。唐代传奇研究也出现了新的理论转向。叙事学、主题学、比较文学等研究方法被引入传奇研究,为这一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
程毅中的《唐宋传奇简说》是这一时期的重要著作。该书以《太平广记》所收传奇为基本材料,对唐代传奇的名篇进行了细致的文本分析。程毅中的研究特点是重视“文体”的概念,他明确将传奇界定为“情节结构比较完整,描写比较细腻,语言比较华丽的文言短篇小说”,这一界定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重要的参照。
卞孝萱是这一时期另一位重要学者。他的研究特色在于“知人论世”——强调对作者生平事迹的考证与对创作背景的分析。卞孝萱对元稹、白行简、李公佐等传奇作者的研究,挖掘了大量新材料,提出了不少新观点,对深化传奇研究有重要贡献。
3.3 当代研究的多元视角
进入21世纪,唐代传奇研究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态势。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者从各自的角度切入传奇文本,形成了若干新的研究热点。
文化史研究是近年来较为活跃的领域。研究者不再将传奇视为孤立的文学文本,而是将其置于唐代文化史的语境中考察。唐代科举制度对传奇创作的影响,佛道宗教观念在传奇中的呈现,女性形象与社会性别关系,士商关系与商业文化在传奇中的反映——这些问题意识将传奇研究与更广阔的社会文化史联系起来。
比较文学视角的引入也带来了新的研究空间。将唐代传奇与同时期的西方中世纪文学、日本古代文学进行比较,探讨不同文化传统中“虚构叙事”的共性与差异,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