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读汤姆·琼斯
一本放在今天书架上的旧书:为何读汤姆·琼斯
《汤姆·琼斯》出版于一七四九年二月,首印两千册,出版后不到两个月即告售罄,此后两年内连续加印九次。作者亨利·菲尔丁此时已经凭借《约瑟夫·安德鲁斯》(一七四二)和戏仿之作《沙米拉》(一七四一)在伦敦文坛站稳脚跟。换句话说,这部小说并非凭空冒出的处女作,而是一位三十多岁、写过剧本和讽刺散文的成熟作者,有计划、有预期地写作的长篇。它的畅销是顺势而为,而非偶然爆款。
把这部两百七十五年前的小说放到今天的阅读世界里,需要先处理一个基础问题:经典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是一套稳定不变、放之四海皆准的尺度,还是一代代读者、批评家、学者不断协商、不断重塑的结果?这一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了二十一世纪的初读者应以何种姿态进入菲尔丁的小说。如果把"经典"视为稳固、权威的标识,那么读者的工作就是去理解它、顺从它;如果把"经典"视为一种历史建构,那么读者的工作则是去探查这条建构路径本身,理解一部旧作在不同的时代为什么被赋予不同的位置。本章倾向于后者,并由此出发,搭建一种适合初学者的阅读入口。
经典化机制:从一七四九年的畅销书到二十世纪正典
《汤姆·琼斯》在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处境,与它在十九世纪中叶和二十世纪中叶的处境,几乎是两个不同的故事。
十八世纪的读者把它视作一部有趣的当代小说——篇幅长、人物多、情节热闹、有道德教训。彼时的评价标准是即时可读性,菲尔丁在出版后不久获得的声望,正建立在这一基础上。他被同时代的评论家视为能让人"愉快地学习道德"的作家,这是一种与今天的"经典作家"截然不同的定位。
进入十九世纪后,英国小说的重心转向奥斯汀、狄更斯、萨克雷、勃朗特姐妹的世系。菲尔丁与笛福、理查森一起被纳入"十八世纪小说家"的类别,在文学史中获得了位置,但这个位置是"前驱"而非"高峰"。维多利亚时代的批评家通常把菲尔丁归入"小说这一文体的早期实验者",语气里带着后来者俯视先行者的礼貌。一八五四年,萨克雷尔撰写了一篇题为《英文幽默作家菲尔丁》的著名散文,其中热情赞许菲尔丁为"我们伟大的幽默家",但同时承认它是"粗粝的、冗长的、属于另一时代的作品"。在这一阶段,《汤姆·琼斯》并不被视为一部需要反复精读的作品,而是英语小说走向成熟之前的一段铺垫。甚至简·奥斯汀这位维多利亚时代小说家,在《诺桑觉寺》里也借人物之口说出"我不喜欢菲尔丁,除非在非常滑稽的部分",这句话在文学史上被反复引用,被读作维多利亚趣味与十八世纪趣味的分水岭。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二十世纪中叶。一九五七年,文学批评家伊恩·瓦特出版《小说的兴起:笛福、理查森、菲尔丁研究》,把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理查森《帕梅拉》和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并置为英国小说的三位奠基者。这一选择本身带有瓦特的判断——为什么不是斯威夫特,为什么不是斯特恩——但这一判断被英语学界广泛接受,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小说史叙述:这三部作品被视为英语小说的三个开端,三个在叙述技法上不可还原的起点。瓦特之后,诺思罗普·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中把菲尔丁纳入"散文喜剧史诗"传统;后来学界在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陆续出版的研究专著,详细拆解了菲尔丁的卷次结构与叙述者声音;进入八十年代以后,文化研究与历史叙事学的兴起,又把菲尔丁的十八世纪英国背景重新激活,使《汤姆·琼斯》不仅被视为"小说",也被视为"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一份文献"。到了二十一世纪初,《汤姆·琼斯》已经是英语系本科课程的常见必读书目,也是英美小说史教科书的必谈章节。
这一百多年的接受史,至少给出了三点对初读者有用的提示。
第一,经典地位是经过多代读者与批评家共同协商的结果,不是与生俱来的属性。一部作品一旦被反复阅读,就同时积累下关于它的话语——这些话语反过来决定了后来读者期待从它那里得到什么。当代读者带着"这是一部伟大的英语小说"这一预设进入文本时,他们带入的不仅是自己对小说的预期,也同时带入了二十世纪批评家对这部小说的预期。把这一点放在意识里,会让阅读本身变得更厚。
第二,不同时代对经典的判断标准不同。十八世纪看"可读性",维多利亚时代看"风格成熟度"与"道德感",二十世纪中叶以后看"开创性"与"代表性"。一个当代读者如果想进入这部作品,有必要意识到自己进入的不仅是一部小说,也同时进入了一部关于这部小说的批评史。
第三,正因为经典是建构的,经典阅读从来不是单纯地"读完一本书"。它是与作品对话,同时也是与历史批评家对话。本章后面将介绍的"三角导读框架",正是为这一对话搭建的脚手架。
技术开创性:全知叙述、卷次结构与多线索并行
把《汤姆·琼斯》放进今天的小说技法语境里看,它真正不可替代的位置,是技术层面的开创性。菲尔丁本人是一位自觉的文体理论家——他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序言里提出"散文的喜剧史诗诗"这一文类命题,把小说与荷马史诗、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并置为同类。这一自我定位并非自夸,而是一种有意识的方法论:菲尔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做的事在文类史里属于哪一排。具体到《汤姆·琼斯》的文本,有三个技术特征值得在阅读之前就建立预期。
第一个特征是作者型全知叙述者。菲尔丁的叙述者是一位有声音、有立场、有脾气、有哲学兴趣的叙述者——他时不时跳出来对读者说话,评论情节、评价人物、引用古典、戏谑地预告下文。这与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里采用的"伪回忆录"叙述(叙述者装作是鲁滨逊本人,在事后追述自己的经历)截然不同,也不同于理查森在《帕梅拉》和《克拉丽莎》里采用的"书信体"(叙述者变成帕梅拉或克拉丽莎本人,读者只能看到她愿意暴露的内心)。菲尔丁选择了全知视角,叙述者悬在故事之上,既能进入人物内心,也能评论人物行为;既能描绘当下场景,也能交代历史背景;既能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也能随时跳出来调侃读者。一言以蔽之,叙述者在小说里的位置被菲尔丁设计成了"作者本人"——这位作者在每一章的开头都提示读者接下来将读到哪一种类型的章节,例如"本章里读者将惊讶地发现某事""本章里英雄陷入危险"等等。这是叙事工程层面的设计,有意让读者意识到自己是在读一部被设计出来的作品。菲尔丁在小说里戏仿塞万提斯的做法,正是为了让读者在阅读小说时保持对小说这一文体的距离感。
第二个特征是卷次结构。整部《汤姆·琼斯》分为十八卷,每卷内部再分若干章。这一结构并非偶然——十八卷的规模明显回应着十八世纪读者对"史诗"长度的预期,菲尔丁在这里延续了"散文的喜剧史诗诗"的自我定义,把小说结构与史诗结构对齐。具体而言,前六卷主要发生在外省庄园,讲述汤姆·琼斯的成长与奥斯华德一家的纠葛;中间几卷聚焦汤姆离开外省、上路去往伦敦的旅途;最后几卷聚焦伦敦的纠葛与高潮收束。每卷内部相对自洽,有相对独立的主题。例如第七卷可以概括为"汤姆的旅程开始",第八卷可以概括为"路上的遭遇",这种卷次分割让菲尔丁可以在维持长篇整体性的同时,做局部的节奏调整。对初读者而言,这一结构有一个直接的实操意义:可以把十八卷视为十八个阅读单元,每卷约阅读两小时,整部作品约三十六小时读完,这一节奏比"从头到尾一口气读完"更适合现代人的时间分配。
值得特别留意的是,菲尔丁在小说的每一章开头都加了一段引文,大多引自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贺拉斯是罗马抒情诗与讽刺诗的代表,菲尔丁选他是有意图的:他要把自己的小说写作与一个悠久的拉丁文传统挂钩,让读者在每一章进入时都意识到这是某种经典/经典操作。这种"章前引文"的形式,在十八世纪是相当独特的;在二十世纪的小说里,这一形式被各种后现代作家戏仿过,但源头正是菲尔丁。
第三个特征是多线索并行。菲尔丁并不只写汤姆一条线,他同时推进至少三条主要线索:汤姆的成长与冒险、索菲娅的离家出走与坚守、外省庄园里韦斯顿乡绅一家的代际冲突。三条线索在卷次间交替推进,在第七卷汤姆与索菲娅各自上路之后达到真正的并行——读者每隔几章就需要切换一次视角,跟随一支队伍。菲尔丁之所以把视角切换做成阅读体验的一部分,目的不是制造混乱,而是制造一种对照:汤姆在路上的混乱遭遇与索菲娅在路上的相对干净旅程形成对照,青年一代的鲁莽与上一代的守旧形成对照。这种对照在长篇容量里是必要的——只有通过不同人物的并行推进,菲尔丁才能同时完成"对个体的描摹"和"对社会的全景扫描"两项任务。
把这三个特征放在一起,可以看到菲尔丁的小说不只是一个"故事",而是一台精密度很高的叙事机器。理解这一机器的工作方式,是接下来三角框架中"叙事工程"一维要解决的任务。
三角导读框架:文本细读、叙事工程与社会语境
给初读者做《汤姆·琼斯》的导读,有两种常见的、都不够充分的做法。一种是把小说压缩成情节梗概,读者读完梗概就算"读过了",但梗概替读者做了所有判断,真正进入文本的工作被绕过去了;另一种是把小说当成文学理论的脚手架,讨论"自由间接引语""可靠性叙述者""聚焦"等概念,但这些概念在初学者那里只是术语,无法帮他们真正读懂文本。本章采用的是第三种做法,把阅读建立在三个相互配合的维度上,每个维度解决不同层面的问题。
第一个维度是文本细读。这一维度要求读者回到原文中去,逐句、逐段地辨认菲尔丁的语言选择:他在这一段里用了什么词,这个词的词典含义与上下文含义有什么差距;这一句是叙述者在说话还是人物在说话;叙述者在这里的语气是冷静的、戏谑的、还是激愤的;叙述者在这里透露了多少信息,又故意遮蔽了多少。文本细读的具体操作,在初读阶段可以以"叙述者声音追踪"为切入点——建立一个笔记模板,逐章记录叙述者的语气、立场、评论次数,以及这一章的开头是不是有菲尔丁标志性的"本章将……"式预告。举一个具体的例子:第一卷第三章"弃儿描述"的开头,叙述者写道"Every historian, and even the author of this history, must allow…",这一句中的"even the author of this history"是关键,叙述者在这里做了一件很特殊的事——他把自己放进了"historian"这一类别里,并且用了"even"(甚至)一词,意思是"就连作者本人也承认"。这一承认在做什么?它在建立叙述者的可信度,但同时又在提醒读者:叙述者并不是中立的记录者,他是有立场、有选择的。这种"看似在透露可信度,其实在暴露立场"的微妙处理,正是文本细读要捕捉的对象。
第二个维度是叙事工程。这是本书为《汤姆·琼斯》专门建立的方法论概念,指的是把小说视为一个被工程师设计的复杂装置,分析其零件——情节、人物、视角、节奏、章题、引文、伏笔——如何被组装为整体。文本细读解决"这一段写了什么",叙事工程解决"这一段为什么被这样安排"。两个最常见的应用是:其一,分析菲尔丁为什么要在某一章结尾留悬念、在某一章开篇用引文,他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什么;其二,分析菲尔丁为什么让某个人物在某时某地说出某句话,这句话对情节推进、对人物塑造、对主题表达分别承担了什么功能。举一个跨章节的例子:菲尔丁在前几卷里反复描写汤姆的"不自律",让读者看到他的鲁莽、冲动、不计后果,这些看似散乱的"性格细节"在第七卷(旅程)与最后一卷(高潮)里被组织成两种不同的后果——旅途上的不自律导致喜剧性遭遇,高潮处的不自律导致真正危险。这种"细节积累+后果兑现"的设计,是叙事工程层面的精密安排。把读者培养成反向工程师——工程师造机器,反向工程师拆机器,拆的目的不是贬低机器,而是理解机器能这样运转。
第三个维度是社会语境。任何一部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离开其社会语境都无法真正读懂。《汤姆·琼斯》涉及的具体语境包括:十八世纪英国乡村庄园的产权与继承、外省庄园与伦敦之间的交通与社会差异、绅士阶层的伦理期待与道德监督、十八世纪道路上的旅店与匪患、十八世纪中叶女性继承权的法律处境、十八世纪英国国教与天主教之间的张力等。理解这些背景,可以让读者把小说里看似偶然的情节视为社会结构的反映。例如,索菲娅坚持离家出走,这一情节之所以在小说里不显得突兀,是因为十八世纪中叶的英国女性在继承权与婚姻自主权上的法律处境,确实让一位有财产的女性在选择配偶时承担远高于男性的社会成本——她不是在自己冒险,而是在整个家族的压力下坚持自己的选择。把这一背景放进阅读视野,小说就不再只是一个爱情故事,而也是一份关于十八世纪英国社会性别结构的样本。再举一个例子:汤姆作为"弃儿"的身份,在小说里之所以反复被提及、被作为情节障碍使用,是因为十八世纪的英国继承法对私生子女有明确限制,弃儿在法律上不具备完整的继承资格。这一法律现实,为小说里的所有继承纠纷提供了背景板。
三个维度之间的关系是:文本细读提供材料,叙事工程处理材料,社会语境为材料提供解释框架。三者缺一不可,只做文本细读会陷入孤立观察,只做叙事工程会变成抽象技法分析,只做社会语境会回到主题先行的旧路子。三角框架的最终目的,是让读者在读完这部小说时,同时获得三种能力的训练:语言敏感度、结构分析力、历史想象力。
译本与版本:初学者的实操准备与差异识别
理论与方法最终要落到一份具体的阅读计划上。在中文世界里读《汤姆·琼斯》,目前较常流通的有三个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译本、译林出版社的译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译本。三个译本各有长短,初读者面对的第一个选择不是"读不读",而是"读哪一个"。
实操层面的建议是:如果只能选一个译本,优先选上海译文版的译本(由张佩芬先生翻译,一九八八年前后出版),它在语言规范度和学术可靠度上较为均衡,且有多次重印,容易在图书馆和书店找到。译林版与外语教学版的译本可以作为补充阅读或交叉对照——当读者对某一段的翻译产生疑问,可以用另一个译本对照查看,这是培养版本意识的最直接方式。
具体的版本意识,可以通过开篇段落的对比来建立。《汤姆·琼斯》第一卷第一章的开头,叙述者提出"作家应当视自己为给读者提供一刻钟消遣的人"这一著名论断;第一卷第三章"弃儿描述"则是全书最关键的章节之一——汤姆·琼斯正是以"弃儿"身份出场。三种译本在这一章里对两个关键词的处理,可以作为版本意识的入门案例。
第一个关键词是 foundling。foundling 一词在十八世纪英语里有专门的词典义,指被发现并被某机构或个人收留,但父母身份不明的孩子。这一词带有情感中立的法律性,不带"可怜"的预设。三个译本在处理这一词时各有倾向:上海译文版倾向"弃儿",这一译法贴近中文成语习惯,但损失了 foundling 的"被发现"成分;译林版倾向"拾来的孩子",这一译法更口语化,保留了一点"被捡到"的现场感,但损失了原词的法律性;外语教学版倾向"弃婴",这一译法把年龄限定到婴儿期,与小说后文里汤姆已经长大的情节略有出入。同一个词在三种译本里呈现出三种理解:贴近文言、贴近口语、贴近字面。这种差异不是翻译的对错,而是翻译的取舍,三种取舍对应着对原作的不同侧重。
第二个关键词是 discovered。小说第一卷第三章里写汤姆被奥斯华德乡绅在床上"发现",discovered 一词既可以解作物理上"被发现",也可以解作"被公之于众"。上海译文版译为"被发现",贴近原文的字面动作;译林版译为"偶然被拾得",加入了"偶然"的解读,比原文更主动、更戏剧化;外语教学版译为"让人撞见",完全改变了主动被动关系,把"被发现"译成了"撞见",语气从陈述变成了调侃。
把这两个关键词放在一起看,三个译本在风格光谱上呈现出三种位置:上海译文版靠近原文的克制,译林版靠近中文叙述的流畅,外语教学版靠近字面翻译的精确。初读者的策略是:第一遍选上海译文版流畅读,第二遍挑关键章节(尤其是开篇三章、第七卷旅程、最后一卷大结局)用其他译本交叉对照,在对照过程中逐步建立对菲尔丁叙述语气的辨识能力。
版本意识之外,操作性准备还包括一份"卷次化阅读计划表"。整部《汤姆·琼斯》共十八卷,每卷内部章节数不等,大致四到十六章。建议每卷安排一到两次阅读,每次阅读时长约两小时,总阅读周期设为四到六周。配套的笔记模板,最有效的一个是"叙述者声音"追踪表,模板至少包含以下字段:卷次、章节、叙述者在本章的语气(冷静/戏谑/激愤/讽刺/感叹/哲学议论)、叙述者直接对读者说话的次数、叙述者在本章里给出的信息(人物背景/情节预告/历史背景/道德评论)、本章的章题。读者每读完一章,花五分钟填完这一表,就可以在后续阅读里持续辨认菲尔丁的叙述策略。这份笔记模板的设计原则是"轻量、可操作、可累积",目的是让阅读从被动的消遣变成有痕迹的学习。
本章小结
回到本章开头的问题:在二十一世纪,为何还要重读这部一七四九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回答可以分三层。第一层是经典化机制层面的:经典是被协商出来的,理解一部经典的最佳路径之一,就是理解它如何成为经典;第二层是技术开创性层面的:菲尔丁在小说叙事技法上的多个设计——作者型全知叙述、卷次化结构、多线索并行——至今仍是长篇小说创作的基本工具箱,读懂菲尔丁如何做,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此后两百多年英语小说的技术演变;第三层是阅读能力层面的:读完《汤姆·琼斯》,读者获得的不仅是这部小说的内容,也是对自身阅读能力的一次检验,看自己能否在一部十八世纪的复杂长篇里同时保持语言敏感度、结构分析力和历史想象力。
本章解决的是"为什么读"的问题,下一章将进入"在什么背景下读"的层面——十八世纪中叶的英国,菲尔丁所处的具体语境。读者在进入下一章之前,可以把本章末尾提到的"叙述者声音追踪表"打印一份空表,作为下一章配套使用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