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城市视角下的宋代文明
导论:城市视角下的宋代文明
当我们翻开任何一部通行的中国历史教材,宋代总被冠以“积贫积弱”的标签,与之相伴的往往是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矛盾评价。这种看似矛盾的叙事模式,实际上反映了传统史学长期以农业文明为参照系、以政治军事成败为评判标准的单一视角。在这一视角下,广袤的农村被视为帝国的根基,而城市则被降格为政治中心的附属物,是官僚体系运转的空间载体,而非具有独立历史能动性的社会形态。然而,当我们真正深入两宋时期的历史文献、城市遗址与考古发现,一个截然不同的图景便逐渐浮现:那是市廛林立、店铺毗连的繁华景象,是商贾云集、货通天下的流通网络,是市民文化勃兴、社会结构变迁的深刻转型。正是在这些城市空间中,我们得以窥见一种与“农业中国”叙事截然不同的文明类型——一种以城市经济为主导、以商品流通为纽带、以多元社会结构为特征的“城市中国”。
本书正是基于这一认识,试图从城市视角重新审视宋代文明的全貌。我们将看到,宋代城市的崛起并非偶然的历史现象,而是多重历史条件交汇的结果,是唐宋之际社会变革的集中体现,也是理解此后近千年中国社会发展轨迹的关键锁钥。通过对城市数量与规模的考察、经济与技术形态的分析、社会与文化生活的探讨,本书力图构建一个关于宋代城市的系统性叙事框架,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城市面向提供新的分析路径。
传统史学框架的反思与批判
“以农为本”叙事的形成与延续
传统史学对宋代历史的书写,长期受到“以农为本”这一核心框架的支配。这一框架的形成,可以追溯至司马迁《史记》中的“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的价值判断,经由《汉书》确立“重本抑末”的政策主张,最终在历代正史的叙事中不断强化,成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的主导范式。在这一范式下,农业被视为国家存亡之所系,是租税徭役的根本来源,而工商业则被置于次要的、补充性的地位,甚至是应当受到抑制的“末业”。
这种叙事框架在宋代史学研究中的延续,首先体现在对“宋代经济革命”的选择性解释上。尽管学术界早已注意到宋代在农业生产力、手工业规模、商品流通程度等方面取得的显著进步,但许多研究者仍然倾向于将这些成就主要归功于农业的发展——包括水稻种植技术的改进、两熟制乃至三熟制的推广、农田水利的兴修等。他们将宋代经济的繁荣描述为“农业革命”的副产品,而非城市经济发展的独立成果。在这一解释框架中,城市的繁荣不过是农村剩余产品增加的结果,城市人口的增长也不过是农业养活更多人口能力的体现。
其次,“以农为本”的叙事框架还影响了我们对宋代国家政策取向的理解。学者们常常引用宋真宗“务从省约”的诏令、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与免役法、以及历代皇帝反复强调的“重农务本”来论证宋代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却相对忽视了这些政策在城市经济高度发展的背景下的真实意图与实际效果。事实上,宋代国家虽然一再标榜重农,但其财政收入的构成早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根据学者们的研究,两宋时期来自商业税收与非农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至南宋时期,来自城市的商税、酒税、盐税等已占据国家财政的主导地位。这一事实与传统叙事中“农业立国”的印象形成了鲜明对照,亟需我们重新审视。
“重本抑末”政策的再评价
与“以农为本”框架密切相关的是对“重本抑末”政策的传统理解。按照通行解释,“重本抑末”是贯穿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国策,其核心是压制工商业发展,保护农业生产的优先地位。在这一解释下,宋代商业的繁荣往往被解读为政策执行不力或监管缺失的结果,是国家能力衰退的表现,而非积极政策引导的产物。
然而,当我们仔细检视两宋时期的政策文本与实际措施,便会发现这种解释存在严重的简单化倾向。首先,“重本抑末”作为明确的政策口号虽然在宋代文献中仍有出现,但其实际内涵已发生微妙变化。在许多场合,“末”不再泛指所有工商业,而是特指那些与国家专营制度相冲突的私人商业活动,或是那些逃避国家课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换言之,宋代国家打击的“末业”,往往是那些不服从国家管理的商业活动,而非商业活动本身。
其次,宋代国家对城市经济的管理采取了远比前代更为精细化和制度化的方式。官营商业与私营商业并存,国家通过榷货务、市舶司等机构直接参与大宗商品的经营,同时又通过商税务网络对市场交易征收税款。这种管理方式虽然不能说完全放任商业自由发展,但其目标显然不是消灭商业,而是将商业活动纳入国家可控制、可获利的轨道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宋代国家与其说是“抑末”,不如说是“用末”——将商业活动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加以利用和引导。
再次,我们不能忽视宋代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同业行会组织——行会或作团的作用。这些组织在传统解释中往往被视为官府控制商人的工具,是国家压制商业自主性的证据。但近年来的研究显示,行会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兼具协调同业竞争、维护共同利益、与官府谈判等多重功能,是城市商业社会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利益团体。它们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了宋代城市商业社会的复杂性与自主性,远非简单的“国家—商人”二元对立所能概括。
被遮蔽的城市:叙事框架的局限
传统史学框架“以农为本”“重本抑末”对城市历史的遮蔽,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空间维度的缺失。 在传统叙事中,中国传统社会被想象为一个均质的农村社会,城市不过是点缀其间的政治据点。这种空间想象忽视了城市作为独特社会空间的差异性——城市中有别于农村的聚落形态、居住模式、社会组织和生活方式。城市不是农村的简单放大,而是具有自身逻辑的另一种社会存在形式。当我们用单一的农村视角审视宋代社会时,这些属于城市特有的社会现象便处于不可见的状态。
第二,经济维度的简化。 传统叙事将城市经济活动边缘化,强调农村农业的主导地位,却未能充分解释一个基本事实:如果宋代经济的主角真的是农业,那么为什么大量的手工业生产、几乎全部的货币流通、以及相当比例的人口聚居都集中在城市?宋代城市并非单纯的消费中心,而是重要的生产中心——从纺织、造纸、印刷、制茶到兵器制造,城市中几乎不存在完全脱离商品生产的经济活动。事实上,宋代城市经济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运行体系,其内部有精细的分工,有复杂的市场网络,有活跃的资本流动,这些都不是“农业经济的附庸”这一标签所能概括的。
第三,社会维度的忽视。 传统叙事关注的重点是农民与地主、皇权与官僚之间的关系,而城市中存在的其他社会群体——商人、手工业者、雇佣工人、城市贫民、游艺伎艺人等——往往被一笔带过或完全忽略。这种社会维度的缺失导致我们对宋代社会的认知是不完整的。宋代城市的显著特征之一是社会分层的多样化与社会流动的活跃性:商人可以通过财富获得社会地位,手工业者可以凭借技艺立足城市,不同于农村社会相对固定的阶层结构,城市提供了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和渠道。这些社会现象的重要性,在传统史学框架下被大大低估了。
第四,文化维度的遮蔽。 传统叙事倾向于将宋代文化精英的创造——如理学、诗词、文人画——作为宋代文化成就的代表,却忽视了城市文化生活的丰富性。瓦子勾栏中的说书唱曲、茶楼酒肆里的谈生意经、节庆庙会时的百戏杂陈、街巷市井间流传的民谣谚语,这些都是宋代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理解宋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视角。更为重要的是,城市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存在复杂的互动关系——许多文人雅士的创作灵感来源于城市生活,而城市文化的某些元素也通过各种渠道渗入精英文化的领域。
因此,打破“以农为本”“重本抑末”的传统框架,从城市视角重新审视宋代文明,不仅是对历史事实的重新发现,更是一种方法论的更新。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再将城市仅仅视为政治的、军事的、文化的点缀,而是要将城市作为理解宋代社会的核心分析单位,从城市自身的逻辑出发,考察其经济形态、社会结构、文化特征及其与国家、农村的复杂互动关系。正是基于这一方法论自觉,本书引入了“城市革命”这一分析概念,作为重新理解宋代城市历史的核心框架。
“城市革命”:分析概念的界定与内涵
概念的学术渊源与本土化
“城市革命”(Urban Revolution)作为一个分析概念,在学术史上有着深厚的积累。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是英国考古学家戈登·柴尔德(V. Gordon Childe),他在20世纪上半叶提出“城市革命”理论,用以描述人类从史前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即城市作为政治、宗教、经济中心出现的过程。在柴尔德的论述中,“城市革命”的标志包括:大规模人口聚居的出现、社会分工的深化、文字的使用、礼仪中心的建立等。这一概念后来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区文明起源的研究中。
然而,当我们试图将这一概念应用于中国历史研究时,必须注意其本土化的必要性。柴尔德的“城市革命”概念预设了一个从平等主义社会向等级社会、从简单社会向复杂社会的线性进化模式,而中国城市的形成路径、社会功能、空间形态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宋代城市的崛起并非“城市”的首次出现——在此之前,中国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城市发展历史;宋代“城市革命”的意义不在于城市的出现,而在于城市性质的转变——从政治军事中心为主转向经济功能为主导,从封闭的坊市制空间走向开放的街市制空间,从贵族官僚的聚居地变为多元社会的共生场所。
因此,本书所使用的“城市革命”概念,是在吸收柴尔德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宋代历史的具体语境进行了调适与重构的概念工具。它指的是宋代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有根本性意义的历史性转变,是城市从传统形态向新型态的跃迁。这一转变不是单一因素驱动的结果,而是多重历史进程汇聚的产物,包括人口增长与流动、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制度变迁与社会结构调整、思想文化转型等多方面的因素。
城市数量激增与规模扩大
宋代城市革命的首要表现是城市数量的激增与城市规模的扩大。根据学者们的综合研究,两宋时期的城市数量较唐代有显著增长。不仅原有的州县城池继续存在和发展,而且在各地涌现出大量新型的市镇——这些市镇不同于传统的行政城市,它们往往因商业聚集而自然形成,虽非州县治所,却拥有不逊于甚至超越州县的经济活力。
以两浙路为例,这是宋代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在这一区域内,除了杭州、苏州、明州等传统州城外,还分布着难以计数的市镇。如秀州(嘉兴府)的魏塘镇因稻米贸易而兴盛,华亭县的海隅镇因盐业生产而聚居了大量人口,澉浦镇则因海外贸易而成为重要的港口市镇。这些市镇的出现,标志着宋代城市化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行政层级体系,开始形成一种更加分散化、多中心的城市网络格局。
在城市规模方面,宋代同样展现出显著的增长态势。北宋都城开封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据学者估计,其人口峰值可能达到百万之众,远超同期欧洲任何城市的规模。即使是普通的州城,其人口规模也往往达到数万乃至十万级别,与欧洲中世纪的城市形成鲜明对比。城市的空间范围同样大幅扩展——许多宋代城市在唐代城墙的基础上向外延伸,新的城区不断开辟,原有的坊市分区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沿主要街道延伸的商业带。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城市规模的扩大并非简单的几何级数增长,而是伴随着城市功能与空间结构的深刻变化。传统城市的布局通常遵循严格的礼制规范——宫城居中,衙署分布,坊市分区,等级分明。宋代城市虽然仍保留着这些礼制要素,但经济力量的介入使得城市的实际运行越来越突破礼制的框架。商业活动自发地向城市边缘、交通要道、河流两岸聚集,形成新的商业中心;原有的坊市分区被打破,临街开店成为常态;城市空间不再是静态的等级秩序的物化表达,而是动态的经济活动的舞台。这种空间格局的改变,是理解宋代城市革命不可忽视的重要维度。
城市功能分化
宋代城市革命的另一重要维度是城市功能的分化与专业化。在前近代中国,城市长期以来主要承担政治军事功能——作为行政管治的中心、军事防守的据点、礼仪展演的空间。经济功能虽然在城市中始终存在,但通常被整合在政治军事框架之内,受到官府的严格管理。商业活动的空间被限定在特定的“市”中,交易时间受到限制,市场准入需要获得官府许可。
宋代城市的崛起打破了这种功能混合的模式。城市不再仅仅是政治权力的容器,而是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心舞台。这一转变体现在多个层面:
首先是经济功能从政治框架中的相对独立。 宋代城市的商业活动逐渐突破了官府设定的“市”的边界,形成遍布全城的商业网络。店铺不再局限于市肆之内,而是沿着主要街道向城市各处蔓延。商业活动的时间限制也被打破,夜市、草市、早市等各种形式的市场交易填补了官方市场的空白。这种经济功能的扩张,使得城市不再仅仅是政治权力的空间表达,而开始具有了自身的经济逻辑。
其次是城市功能的专业化分工。 不同城市根据自身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历史传统,逐渐形成了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开封作为都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同时也因其交通枢纽地位而成为最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杭州倚靠南宋政权,获得了东南第一繁华都市的地位,其丝绸、造船、印刷等产业享有盛誉;泉州、广州、明州等城市因海外贸易而兴盛,成为对外贸易的窗口;景德镇的瓷业、苏杭的丝织业、松江的棉纺织业,则使得这些市镇成为专门化的手工业城市。这种功能分化表明,宋代城市化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城市之间形成了有机联系的经济网络,而非孤立分散的行政据点。
再次是城市内部空间的功能分区。 宋代大型城市内部逐渐形成了明显功能分区的格局。在都城开封,我们可以辨识出:宫城区域承担政治中枢功能;御街两侧是商业最繁华的地带;州桥夜市、马行街店铺等形成了专门的商业街区;相国寺作为寺庙同时也是重要的商品交易市场;瓦子勾栏则是娱乐演艺的集中区域。不同功能区域的空间分异,反映了城市社会分工的深化与经济活动的复杂化。
功能分化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城市经济自主性的增强。当城市不再完全依附于政治权力,当经济活动开始形成自身的运行逻辑,城市便获得了某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存在价值。这种独立性的增强,为宋代城市社会的多元发展奠定了基础。
人口结构改变
城市革命的第三个重要维度是人口结构的改变。这种改变体现在人口规模、人口构成、人口来源等多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宋代城市社会的独特面貌。
在人口规模方面,宋代城市人口的绝对数量与相对比例均有显著增长。根据漆侠先生的估计,北宋末年城镇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左右,而这一比例在两浙路、四川等经济发达地区更高。与之相比,西欧中世纪城市的人口比例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直到近代早期才开始快速上升。宋代城市人口的高比例,反映了这一时期城市化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在人口构成方面,宋代城市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特征。传统城市的人口主要由官僚、贵族、军户及其附属人口构成,等级结构相对简单。宋代城市则吸纳了更多社会阶层——不仅有富甲一方的大商人、技艺精湛的手工业主,还有数量众多的雇佣工人、摊贩小贩、游方僧道、艺人优伶、城市贫民、乞丐流民等。这种人口构成的复杂化,意味着城市社会内部形成了丰富的阶层分化和利益分化,城市不再是一个均质的社会共同体,而是充满张力的异质性空间。
在人口来源方面,宋代城市人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高度流动性。许多城市人口并非世代居住的土著,而是从农村迁入的外来移民。人口流动的渠道多样:有的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城市居住权,有的因经商贸易而定居城市,有的因手工业生产而聚集城市,还有的因战乱流亡而涌入城市。这种持续不断的人口流入,既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也为城市社会注入了多元的文化元素。
人口结构的改变还体现在性别比例、家庭形态、社区组织等方面。宋代城市中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家庭形式——不仅有传统的大家庭,也有城市特有的中小型家庭;不仅有核心家庭,也有单身独居者和各种非传统家庭形态。城市社区的组织方式也发生变化:传统的坊制虽然在形式上保留,但实际的社区认同已经开始让位于同业组织、宗教团体、地域同乡会等新型社会联结方式。这些变化共同塑造了宋代城市社会的独特性格。
城市经济主导地位确立
城市革命的第四个维度,也是最为关键的维度,是城市经济主导地位的确立。这一论断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在特定区域的经济体系中,城市经济开始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总体格局中,城市经济的影响力超越农村。
就第一层含义而言,宋代许多区域经济已经呈现出以城市为中心组织运行的特征。以长江三角洲为例,苏州、杭州两大城市及其周边的市镇网络,构成了一个高度整合的区域经济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中心城市承担着商品流通的枢纽功能——原材料从周边地区汇聚而来,手工业品在城市中完成生产加工,再通过发达的水路运输网络分销各地。不同城市之间也存在密切的产业分工与经济协作:杭州的丝绸、苏州的丝织品、松江的棉布、景德镇的瓷器,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共同构成了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区域经济格局。
就第二层含义而言,宋代城市经济对农村社会的渗透与影响,远超过往任何时代。城市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更是商品流通的节点和资本汇聚的中心。农村生产的剩余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和工业原料——大量流入城市,供养着庞大的城市人口;城市生产的工业品则通过商业网络销往农村,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这种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构成了宋代经济运行的基本脉络。更重要的是,城市的商业资本开始向农村渗透——商人投资土地、高利贷资本控制农村金融、地主兼营商业等现象日益普遍,使得城乡经济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
城市经济主导地位确立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货币经济的发展。宋代是中国历史上货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铜钱、铁钱、纸币(交子、会子)等各类货币在城市中广泛流通使用。货币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展,从最初主要用于大额交易,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商业信用制度也随之发展——赊买赊卖、票据转让、存放款业务等金融活动在城市中普遍存在。这种货币经济的发展,是城市经济主导地位确立的重要制度基础。
宋代城市与西欧中世纪城市的比较
比较研究的必要性与方法论
将宋代城市与西欧中世纪城市进行比较,是理解前者独特性的有效途径。这种比较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城市发展在世界历史上并非遵循单一路径——不同的文明传统、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经济形态,孕育出形态各异的城市模式。通过跨文明比较,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辨识宋代城市的特点,同时也能够从世界城市史的宏观视野中定位宋代城市的历史意义。
当然,比较研究也有其方法论上的风险。首先是可比性问题——我们用以比较的单元(“城市”)是否具有足够的同质性?其次是选择偏差问题——我们选择哪些特征进行比较,往往受到我们先入之见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的策略是:在承认中西城市存在根本差异的前提下,将比较聚焦于城市发展的几个关键维度——城市化程度、经济功能、社会结构、城市自治——以期从这些维度的比较中揭示宋代城市相对于西欧城市的独特之处。
城市化程度的比较
从城市化程度来看,宋代中国明显领先于中世纪西欧。根据历史人口学的研究,中世纪欧洲的城市人口比例长期维持在5%以下,直到14世纪黑死病之前,欧洲主要城市的规模也相当有限——伦敦、巴黎等大城市的人口不过数万,即使是最繁荣的意大利城市如威尼斯、佛罗伦萨,人口也鲜有超过十万者。相比之下,宋代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20%左右,某些区域更高。开封、临安两京的人口据估计在数十万乃至百万之谱,泉州、扬州、成都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人口也动辄十万以上。
这种城市化程度的差距,不能仅仅归因于人口基数的差异。宋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