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各特与历史小说诞生
司各特与历史小说诞生
历史小说作为一种文学类型,其诞生过程远非单一因素所能解释。它既非某位天才作家的凭空创造,亦非文学发展的必然产物,而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思想气候、个体生命经验与文学传统相互作用的结果。当我们试图回答“历史小说为何在19世纪初诞生”这一问题时,必须同时考察两个层面的动因:其一,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欧洲思想界对“历史”的重新理解如何为一种全新的叙事形式准备了土壤;其二,沃尔特·司各特的个人经历——包括他的苏格兰文化根源、他的法律教育背景、他早年的诗歌实验——如何使他成为这场文学变革的具体承担者。司各特的意义在于,他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时代的塑造者:他通过《威弗利》和《艾凡赫》这两部作品,将一种模糊的时代感凝固为一种可辨识的美学原则,从而为后世的历史书写开辟了全新的可能性。
苏格兰背景与历史意识的形成
理解司各特的历史意识,必须从他脚下的土地说起。1771年,沃尔特·司各特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城下的斯玛尔霍尔宅邸。这个地理位置本身便具有某种象征意味:斯玛尔霍尔虽属低地,却与苏格兰高地的传统世界保持着密切的精神联系。司各特的父系家族在珀斯郡拥有数个世代的耕作历史,而母系家族则与更加偏僻的高地边缘地带有关联。这种“双重乡野”的家庭背景,使司各特自幼便处于苏格兰高地与低地文化交汇的临界点上。
司各特童年时期最深刻的记忆之一,是祖母向他讲述的家族故事和苏格兰古老传说。在那个识字率尚低的时代,口述传统仍是历史记忆的主要载体。祖母讲述的那些关于高地氏族、刀光剑影、荣誉与背叛的故事,在司各特心中早早埋下了对过去的深情。这种深情不同于学者对史料的严谨态度,而是一种更具情感温度的历史想象——历史不是故纸堆中的考据,而是与当下生活血脉相连的生命经验。这一经验后来成为司各特历史小说的核心特质:他笔下的过去不是博物馆中的陈列品,而是仍然呼吸着的、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塑造着当下的力量。
然而,司各特的历史意识并非仅仅来自家族记忆的滋养。18世纪中叶的苏格兰正处于启蒙运动的重要阵地,这场思想运动深刻重塑了人们理解历史的方式。以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亚当·弗格森为代表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开始将历史视为理解人类社会运作规律的关键工具。他们不再满足于编年史式的记录,而是试图从历史中抽取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法则。这种“哲学化的历史”取向,为后来浪漫主义时代的“历史感”准备了智识基础,尽管两者在方法论上存在显著差异。
司各特早年接受的律师教育进一步强化了他的历史意识。1792年从爱丁堡大学毕业后,司各特开始学习法律,并于1799年被任命为塞尔扣克郡的副郡长。这份工作需要他对地方习俗、土地法、庄园惯例有深入的了解。苏格兰的法律体系以其复杂性和延续性著称,许多古老的法律实践和地方惯例可以追溯到数个世纪之前。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司各特逐渐意识到,法律不仅是抽象的规则体系,更是历史积淀的产物——每一条看似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背后,都隐藏着具体的人、具体的事件、具体的选择与妥协。这种认识对于一位未来的小说家而言至关重要:它使他习惯于从具体的个案出发去理解制度,而非从抽象的原则出发去演绎制度。
副郡长的任期还让司各特有机会深入接触苏格兰乡间的日常生活。他骑马巡视辖区的每一个角落,与农夫、牧人、小土地所有者交谈,倾听他们讲述的当地掌故、家族历史和民间传说。这些交谈使司各特了解到,历史在民间层面是以何种方式被记忆和传递的。与学院派历史学家关注的大事件、大人物不同,普通民众记忆中的历史是由无数细小的日常实践构成的——土地的耕种方式、村庄的布局、婚丧嫁娶的仪式、方言中的古老词汇。这种“自下而上”的历史感知方式,对司各特后来的小说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艾凡赫》中对撒克逊农民与诺曼贵族之间日常张力的细致描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司各特早年积累的这种历史感知。
值得注意的是,司各特对苏格兰高地的兴趣始终带有一种“寻根”的意味。他本人出生于低地,受过正规教育,职业是律师,与高地氏族社会并无直接隶属关系。然而,正是这种“局外人”的身份,使他能够以更加审慎、更加复杂的目光审视那段正在消逝的高地传统。18世纪末,苏格兰高地的氏族制度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詹姆斯党叛乱(1745年)失败后,英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强制措施,试图瓦解高地的社会结构;随后的圈地运动和人口外迁进一步加速了传统生活方式的衰落。司各特亲眼见证了这一消逝过程,并在《威弗利》的序言中将写作动机与这种集体记忆的流失联系起来。他并非简单地“怀旧”,而是试图在传统彻底消失之前,通过文学记录的方式保存那份独特的历史经验。这种紧迫感赋予了司各特的作品某种超越纯粹审美的价值。
启蒙历史观向浪漫主义历史感的转变
要理解司各特的历史小说为何具有革命性意义,必须首先把握18世纪末欧洲历史观念发生的深刻转变。这场转变的核心在于:历史的对象、方法和价值判断都经历了重新定义,而这些重新定义共同为一种全新的叙事形式准备了舞台。
启蒙时代的主流历史观建立在理性主义的基础之上。在伏尔泰、孟德斯鸠等思想家看来,历史的首要功能是为现实提供教训,历史写作的目标是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取普遍适用的法则。这种取向使历史研究高度聚焦于政治史和军事史——因为这些领域最能体现理性主体的能动性,也最便于从中提炼出可供效仿或引以为戒的范例。在方法论上,启蒙时代的历史学家偏好抽象和概括,常常将具体的时空情境化约为普遍原则的注脚。以“文明的进步”为核心叙事框架,他们倾向于将人类历史描绘为一个从蒙昧走向理性、从专制走向自由的单线发展过程。这种宏大叙事固然提供了把握历史的便捷框架,却也在不经意间抹杀了历史的多样性和特殊性。
然而,启蒙历史观的内在张力在18世纪后半叶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理性主义框架无法有效解释历史中的非理性因素——激情、偏见、迷信、传统——为何在人类事务中发挥如此持久的作用;另一方面,启蒙史学的“普遍主义”预设与欧洲各民族日益觉醒的“文化自我意识”产生了冲突。德国狂飙突进运动、苏格兰高地浪漫主义思潮、对哥特和中世纪美学的重新发现,都在不同程度上构成对启蒙普遍主义的质疑。到了18世纪末,一种更加关注“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历史感开始在欧洲知识界萌芽,这便是后来被冠以“浪漫主义”之名的思想倾向。
浪漫主义历史感的最显著特征是对“过去”的重新理解。过去不再仅仅是通往当下的过渡阶段,而是具有独立价值的、值得深入探究的“他者”。这种“他者性”既体现在时间维度上——古代、中世纪与当代之间存在不可还原的断裂——也体现在空间维度上——不同民族、国家、地区的文化传统各有其内在逻辑,不可简单套用同一标准加以衡量。在这种视角下,历史不再是普遍法则的演练场,而是人类多样性经验的储藏室。历史学家的任务不是评判过去“进步”与否,而是尽可能真切地理解过去自身的运作逻辑。
这一观念转变在文学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18世纪的文学作品倾向于将古代题材现代化——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罗马人说着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古典主义悲剧中的人物以法国宫廷礼仪行事。这种处理方式本身就预设了古今之间的可比性和连续性。浪漫主义诗人则开始追求更加忠实于历史本来面目的再现方式。席勒的历史剧试图还原中世纪德意志的特定氛围,拜伦的《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则以抒情笔触追溯西班牙、希腊等古老文明的兴衰。然而,诗歌的抽象性和高度个人化的抒情视角限制了其历史再现的能力。历史需要一种能够同时容纳宏大场面与日常细节、集体经验与个体命运的叙事形式,而这种形式——在司各特之前,尚未有人成功找到。
在此背景下,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可以被理解为两种传统融合的产物:他既继承了启蒙时代对历史经验的理性兴趣,又吸收了浪漫主义对历史特殊性的敏感。这一双重继承使他能够突破两者的局限。不同于启蒙史学家将历史化约为抽象法则,司各特关注的是具体的人在具体情境中的选择与行动;不同于浪漫主义诗人将历史作为抒发个人情感的媒介,司各特努力保持历史场景的客观性,让读者自己去感受和评判。这种平衡在《艾凡赫》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小说对狮心理查被囚经历的描写,既没有刻意拔高也没有刻意贬低,而是将这位传奇国王呈现为一个有着复杂动机和局限性的历史人物。
从诗歌到小说的文体选择及其文学史意义
司各特的文学生涯始于诗歌,而非小说。这一看似偶然的起点,实际上深刻影响了他后来历史小说的风格特征。理解他从诗歌转向散文的内在逻辑,是把握历史小说美学特质的必要前提。
在18世纪的英国文坛,诗歌被视为比散文更加高贵的文体。弥尔顿的史诗传统、蒲柏的古典主义典范、格雷的墓园挽歌,构成了当时诗歌创作的审美标准。年轻时代的司各特正是在这一传统中接受训练,其早期作品明显带有模仿痕迹。1796年发表的《凯蒂·贝尔,或月夜的挽歌》模仿了彭斯的方言诗歌风格;1799年出版的《平原之诗》则尝试将苏格兰民谣传统与古典诗歌形式相结合。这些习作固然显示了一定的才华,却尚未形成独特的个人声音。
真正使司各特在诗坛获得地位的是他对德语浪漫主义诗歌的译介。1802年至1803年间,司各特翻译了德国诗人戈特弗里德·奥古斯特·毕尔格的《莱诺勒》等作品,这些译作在英国引发了对德国浪漫主义的广泛兴趣。然而,真正标志着司各特诗歌创作成熟的是1805年出版的《最后一个行吟诗人之歌》。这首长诗以16世纪苏格兰为背景,讲述了一位行吟诗人与一位年轻骑士的友谊与冒险,其主题——古老传统的衰亡与新兴时代的来临——已经预示了后来历史小说的核心关切。
《最后一个行吟诗人之歌》的成功确立了司各特作为诗坛领袖的地位。然而,就在声誉达到顶峰之际,司各特开始感到诗歌形式的内在限制。他在后来的回忆中提到,诗歌无法有效处理他所关注的历史题材:诗歌的语言过于凝练,节奏过于规整,难以容纳历史场景的复杂性和日常生活的细节。对于一位试图再现“过去”之全部丰富性的作家而言,散文小说提供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1810年前后,司各特开始认真考虑转向散文创作。这一决定在当时的文学界颇具争议。司各特的一些朋友和追随者认为这是自降身价,而批评者则嘲笑他是江郎才尽。面对这些质疑,司各特在晚年的一封信中给出了一个简洁的回答:诗歌适合表达普遍的情感和理想,而历史小说要处理的恰恰是特殊性——具体的人在具体时空中的具体选择。诗歌可以赞美勇敢,却无法细致描写一场战役中不同阵营、不同身份、不同动机的参与者各自的处境和反应。散文小说则提供了这种可能。
从技术角度看,司各特转向小说并非完全从头开始。他早年积累的诗歌技巧——特别是对韵律、节奏和意象的敏感——在散文写作中得到了转化。《艾凡赫》的语言虽然采用散文形式,却保持着某种类似诗歌的韵律感;其场景描写也常常借助意象的并置和对照来制造效果。这种跨文体的遗产,使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在语言层面具有独特的质地:它既非学术散文的干涩,也非通俗小说的流俗,而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一种雅俗共赏的中间地带。
文体的选择还与司各特对读者的预设密切相关。诗歌的读者群相对有限,多为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精英;小说的读者群则更为广泛,包括中产阶级、商人、甚至识字的女仆。司各特有意利用小说的通俗性来传播他的历史观念。在《艾凡赫》的前言中,他明确表示希望读者在娱乐中获得对中世纪英格兰的历史了解,而非仅仅将其视为一段冒险故事。这种“寓教于乐”的取向承袭了菲尔丁的道德小说传统,却又赋予了历史维度,从而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文类可能性。
《威弗利》的开创性贡献
1814年,《威弗利,或六十年后》匿名出版,迅速成为当年度最畅销的书籍。这部以1745年詹姆斯党叛乱为题材的小说,在出版后数周内便销售一空,随即引发了大量模仿之作,确立了“历史小说”这一新的文学类型。然而,《威弗利》的意义并非仅仅在于商业成功,更在于它首次系统性地实践了一种将历史经验转化为小说叙事的独特方法。
小说的主人公埃德温·威弗利是一位年轻的苏格兰律师,在1745年詹姆斯党叛乱前夕被卷入政治漩涡。故事以威弗利的视角展开,他先后结识了两位身份迥异的女性——代表高地氏族传统的克莱尔·贝恩顿和代表汉诺威王朝体制的弗洛拉·麦克伊沃——并被迫在效忠旧王朝还是新王朝之间做出选择。通过威弗利的经历,司各特呈现了詹姆斯党叛乱的全景:从高地氏族的起义动员,到查理·爱德华王子在爱丁堡的短暂凯旋,再到卡洛登战役的决定性失败和随后的血腥镇压。
《威弗利》的开创性首先体现在其结构设计上。司各特采用了一种被他称为“平行叙事”的技巧:故事同时沿着两条线索展开——威弗利的个人命运与詹姆斯党叛乱的历史进程——两者相互交织,却又保持相对独立的节奏。威弗利的恋爱纠葛和身份危机,为读者提供了一个进入1745年历史的情感入口;而历史事件的演进,则为个人选择提供了宏大的背景,并迫使个人做出艰难的抉择。这种结构设计的巧妙之处在于,它避免了纯粹历史叙事的抽象性(读者可以与威弗利产生情感认同),也避免了纯粹言情小说的封闭性(历史背景的引入拓宽了叙事的格局)。
其次,《威弗利》确立了历史小说处理“普通人物”与“历史人物”关系的独特范式。司各特并不试图让虚构的主人公直接参与决定历史走向的大事件;相反,他刻意将威弗利置于历史的边缘,使其能够近距离观察却不完全介入那些塑造历史的伟人。在《威弗利》中,詹姆斯党领袖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王子以配角身份出现,他的登场次数有限,却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司各特对这位王子的描写颇具深意:年轻的王子的确魅力非凡、勇气可嘉,但他的政治判断却常常失之轻率,对苏格兰的现实缺乏真正了解。通过这种处理方式,司各特暗示了历史并非仅仅是伟大人物的杰作,而是各种力量——包括个人的局限性——相互作用的结果。
《威弗利》还展现了司各特对历史细节的执着追求。他花费大量时间研究1745年前后苏格兰的社会生活,包括服饰、饮食、习俗、语言、地形等各个方面。这些研究并非为了炫耀博学,而是服务于更根本的目标:创造一种“身临其境”的历史感。司各特深知,读者对历史的兴趣往往始于具体的、可感知的细节,而非抽象的历史分析。一座古老城堡的荒凉氛围、一顿高地盛宴的热烈气氛、一段古老民谣的忧伤旋律——这些细节的力量远胜于大段的背景介绍。
然而,《威弗利》并非没有缺陷。从纯文学的角度看,小说的叙事节奏存在问题:中间部分过于冗长,人物塑造也略显单薄,威弗利本人作为一个“旁观者”往往缺乏足够的心理深度。这些不足在司各特后来的创作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进。《威弗利》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其艺术上的完美,而在于它证明了历史小说这一文类的可行性——它开创了一种可能性,随后的《艾凡赫》则在这一可能性上达到了更高的艺术成就。
《艾凡赫》的继承与发展
如果说《威弗利》证明了历史小说的可行性,那么1819年出版的《艾凡赫》则将这一文类推向了成熟的境地。两者相隔五年,在这五年间,司各特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对历史小说的美学原则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艾凡赫》不是《威弗利》的简单复制,而是一次质的飞跃。
《艾凡赫》的题材选取本身便显示出司各特的战略眼光。不同于《威弗利》以半个多世纪前的苏格兰内战为题材,《艾凡赫》将目光投向更遥远的过去——12世纪末的英格兰,狮心理查一世统治时期。那个时代距离小说的出版已超过六百年,对于普通读者而言几乎是完全陌生的异域。司各特选择这一题材,显然是有意为之:他想要证明,历史小说的魅力不在于唤起读者已有的历史记忆,而在于将读者带入他们从未想象过的陌生世界,让他们在那里发现某种似曾相识的人性真相。
小说以撒克逊贵族塞得利克和他的家人、仆从为主人公群体,讲述了他们与诺曼征服者后裔之间的冲突与纠葛。故事背景设定在“狮心王”理查一世因十字军东征而被囚禁、英国由无地王约翰摄政的动荡时期。在这一背景下,撒克逊旧贵族与诺曼新贵之间的矛盾构成了社会张力的主要来源。塞得利克之子威尔弗雷德·艾凡赫是一位年轻的撒克逊武士,因某种神秘原因(这一悬念在小说的关键转折点才被揭示)与诺曼贵族林肯的布莱恩结下仇怨,被迫流亡。在流浪途中,艾凡赫结识了机匠汪霸,两人共同经历了绿林好汉的冒险,最终卷入了狮心王归国复位的历史大戏。
《艾凡赫》在叙事技巧上的进步首先体现在人物塑造上。《威弗利》中的威弗利是一个相对被动的观察者,他的心理活动描写有限,读者对他的认同主要来自叙事视角的便利,而非人物本身的吸引力。《艾凡赫》则创造了更加立体、更加复杂的角色。威尔弗雷德·艾凡赫本人固然仍带有理想化的骑士色彩,但围绕他的配角——特别是机匠汪霸和犹太女子丽贝卡——则达到了司各特人物塑造的巅峰。汪霸是英国文学中最具生命力的喜剧人物之一:他的粗俗、机智、狡黠与隐藏的忠诚形成了有趣的组合,他的语言带有鲜明的伦敦底层社会特征,与小说的庄重主题形成了必要的调剂。丽贝卡的形象则更具争议性:作为一个身处12世纪英格兰的犹太女性,她不得不同时面对宗教偏见和女性身份的双重压迫,而她在这些压迫下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尊严,使她成为小说中最令人难忘的角色。
《艾凡赫》的另一个显著进步在于历史场景的再现方式。司各特不再满足于让主人公“旁观”历史,而是让主人公直接“参与”到历史进程之中。艾凡赫在狮心王复位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虽然这一角色的重要性在叙事中被有意识地淡化,但读者仍然能够感受到个人行动与历史潮流之间的互动。这种处理方式使历史不再是遥远的背景,而成为人物命运的内在组成部分。历史塑造了人物的选择,人物的选择又在微小但真实的意义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
在结构设计上,《艾凡赫》也显示出更加精心的布局。小说共分二十八章,节奏控制得当,高潮与低谷交替出现。与《威弗利》相比,《艾凡赫》的中间部分不再显得冗长,而是通过持续的悬念(特别是艾凡赫身世之谜和丽贝卡的命运)保持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司各特还巧妙地运用了多重叙事线索:艾凡赫与罗文娜的爱情、汪霸与丽贝卡之间的微妙情感、塞得利克对撒克逊传统的执念、林肯的布莱恩的复仇野心——这些线索各自发展,却又汇聚于小说的终局,形成了一种交响乐般的复调效果。
与前代作家的比较进一步凸显了司各特的独特贡献。丹尼尔·笛福是英国小说的重要先驱,他的《摩尔·弗兰德斯》等作品展现了小说再现社会现实的能力,但笛福的历史意识相对薄弱,他笔下的“历史”往往不过是当代社会的投影。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则代表了一种更加程式化的道德小说传统,其结构设计遵循善恶有报的原则,历史背景相对弱化。司各特的创新在于,他将小说的社会再现能力与对“过去”的历史敏感性结合起来,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叙事形式。他笔下的人物生活在具体的、不可还原的历史情境之中,其行为和选择必须从那种情境出发才能得到理解。
本章小结
本章追溯了历史小说这一文学类型诞生的思想文化语境,揭示了司各特个人经历与时代思潮如何共同塑造了他的创作取向。司各特的苏格兰背景——包括家族记忆、地方习俗、苏格兰启蒙思想的智识遗产——赋予他一种独特的历史意识,这种意识关注具体性、地方性和延续性,而非抽象性、普遍性和断裂感。与此同时,18世纪末欧洲思想界从启蒙历史观向浪漫主义历史感的转变,为一种全新的叙事形式准备了土壤。历史不再是通往当下的过渡阶段,而是具有独立价值的、值得深入探究的“他者”。司各特的贡献在于,他将这种对历史的浪漫主义敏感与启蒙时代的理性兴趣结合起来,并通过从诗歌到散文的文体转型,找到了一种能够同时容纳宏大历史与日常生活的叙事形式。
《威弗利》的出版标志着历史小说的正式诞生,它确立了处理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