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大王洪迈
第1章:故事大王洪迈
八百多年前的一个深夜,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悄悄溜进父亲的书房。他点亮一盏小油灯,从书柜最上层的木箱里抽出几册泛黄的书卷,翻开一看,里面写的不是科举考试的范文,而是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故事:有会讲人话的狐狸,有能在水面上行走的高人,还有一对恋人死后变成蝴蝶飞走的故事。男孩读得入了迷,直到油灯燃尽、手指被烛泪烫到,才慌忙把书塞回原处,蹑手蹑脚跑回自己的卧房。
这个偷看故事的男孩,就是后来写了《夷坚志》的洪迈。那一年是公元1133年,南宋王朝刚刚在杭州站稳脚跟,整个中国的北方都已经被金国占领。洪迈的父亲洪皓是朝廷里最有名的外交官之一,三年前被派往金国谈判,至今杳无音讯。洪迈和两个哥哥跟着母亲在江西老家过日子,他从小就把父亲书房里那几千卷藏书当成了自己的游乐场。
洪迈的童年与家族:书香门第的"小书虫"
洪迈出生的地方叫饶州鄱阳,在今天的江西省鄱阳县。饶州在宋代是个出人才的地方,鄱阳湖边上水草丰美、稻米飘香,读书人特别多。洪迈的家里并不是一般的农户或商人,而是世代做官、世代读书的"士大夫"家族。
洪迈的父亲洪皓是宋徽宗宣和年间的进士,曾经在朝廷里担任过礼部尚书级别的官职,在当时属于见过大世面的人物。洪皓这一支洪氏可以追溯到唐代,最为人所知的是唐代洪州(南昌)一带的洪姓名门,所以洪迈后来写文章时常常自称"鄱阳洪迈",以家乡为荣。
洪皓给三个儿子起的名字都很有讲究。长子叫洪适,"适"有"远行、到某地去"的意思;次子叫洪遵,"遵"是"遵循、依照"的意思;三子就是我们的主角洪迈,"迈"本身就有"迈步向前、行进"的含义。三个儿子的名字里藏着父亲的心愿:希望他们长大后既能走遍天下,又能遵守做人的正道。
公元1127年发生了一件改变整个宋朝命运的大事,金国军队攻陷了北宋都城开封,俘虏了宋徽宗和宋钦宗,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靖康之变"。宋徽宗的另一个儿子赵构逃到南方,在杭州建立了南宋王朝,成了宋高宗。
就在这种兵荒马乱的背景下,二十岁出头的洪皓主动向朝廷请缨,要求出使金国。公元1129年,洪皓带着一个名叫朱弁的随从冒着严寒北上,打算说服金国释放被俘的两位皇帝。结果洪皓一到金国就被扣押,金国人看他有骨气、有学问,先是威胁要杀他,后来又把他流放到北方最冷的地方。洪皓在金国一共被扣押了十五年,从三十多岁熬到五十多岁,头发都白了。
洪迈的童年就是在父亲被扣押在北方、生死未卜的阴影中度过的。母亲带着他和两个哥哥在鄱阳老家相依为命。幸运的是,洪皓临走前给家里留下了两样宝贵的东西:一是足够一家人生活的钱财,二是书房里那几千卷藏书。
洪迈后来在文章里回忆说,他小时候最爱做的事就是翻父亲书柜里那些"杂书"。所谓"杂书",就是不拿来考试用的书,比如《山海经》《搜神记》《太平广记》之类的古代故事集。在当时的读书人眼里,这些故事书是"不务正业",正经的士子应该读的是四书五经、诗赋策论。洪迈偏偏对这些"不务正业"的故事书着了迷。
他是怎么偷偷看到那些书的呢?原来,洪皓的书房平时是锁着的,三个孩子被母亲管得很严,不准随便进。但洪迈发现父亲书房的钥匙就藏在卧房的一个抽屉里,于是常常趁母亲不注意,偷偷取来钥匙溜进书房挑灯夜读。每次读完,他都会把书放回原处、把门锁好,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母亲都没发现。一直到有一次他看书看得太入神、油灯烧完了都没察觉,第二天早晨母亲发现书房门没锁、灯芯还有余温,这才揭穿了小洪迈的"秘密"。
母亲知道真相后,并没有责骂他,反而对他说:"你既然这么爱看书,那就好好看。但是有几本书你现在还小,看不懂,等你再长大一些再读。"母亲的态度让洪迈深受感动,也让他更加坚定了"杂书也要读"的信念。
从进士到史官:洪迈的仕途人生
公元1142年,也就是洪迈二十岁那年,南宋朝廷传来好消息:洪皓在金国被扣押了十五年之后,终于找到机会逃回了南方。父子离别十五年再次相见时,洪皓已经两鬓斑白,洪迈也已经长成了翩翩少年。
就在这一年,洪迈参加了科举考试,并成功考中了进士。考中进士在宋代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意味着从此可以进入朝廷做官、光宗耀祖、享受朝廷的俸禄。洪迈的二哥洪遵也是这一年考中的进士,加上早几年已经考中的大哥洪适,洪家三个儿子都成了进士,乡邻们纷纷前来祝贺,整个家族都为此感到骄傲。十年之内,一门三兄弟接连考中进士,这在宋代是非常罕见的事情,史书专门记载了"鄱阳洪氏三进士"的佳话。
考中进士只是仕途的开始。考中之后,洪迈要先到吏部去报到,然后等待朝廷分配官职。分配到什么官职,要看成绩、看关系、看出身,也要看运气。洪迈被分配的官职并不高,是福建路的一个县尉,也就是负责地方治安的小官。
洪迈从福建县尉开始干起,一步一步往上走。他先后在江西、两浙、福建等多个地方做过地方官,处理过诉讼、收过税、救过灾、剿过匪,每到一处都尽心尽力。在江西任职期间,他还专门考察过当地的水利工程,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提出改进意见,这份报告被朝廷看到了,觉得洪迈是个能干实事的人,于是把他调回中央。
公元1156年左右,洪迈回到了杭州,进入朝廷的核心机构工作。他先后在秘书省、起居舍人、翰林学士等职位上任职,这些都是皇帝的近臣,负责起草诏书、记录皇帝言行、管理皇家典籍等重要工作。
洪迈最值得骄傲的工作,是在国史院(专门编修历史的机构)担任编修官。他在这个岗位上参与了《钦宗实录》的编修工作。《钦宗实录》是记载宋钦宗一朝历史的官方史书,编写这部书需要翻阅大量的皇家档案、起居注、政府公文。洪迈在史馆里工作了好几年,几乎把北宋末年到南宋初年的所有重要档案都翻了一遍。
这种经历对一个爱听故事的人来说简直是如鱼得水。因为皇家档案里记录的可不只是皇帝颁布的诏书、大臣提交的奏章,还包括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事情:哪里出现了奇怪的祥瑞,哪里发生了地震或日食,某个地方冒出了会说话的怪兽,某个村子有人能预知未来。这些内容虽然不会写进正式的历史书,但都被起居官一丝不苟地记录了下来。
洪迈在史馆里翻档案的过程中,看到了无数民间故事的"官方版本"。他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官方史书里写的是皇帝和大臣的故事,可是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的故事,谁来记录呢?农民、渔民、商人、手艺人、和尚、道士、妇女、儿童,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遇到的奇事和怪事,难道就不值得被记住吗?
这种想法在他心里扎下了根。多年后,当他着手编写《夷坚志》时,他清楚地告诉读者:他写这本书,不是为了猎奇,也不是为了吓唬人,而是为了让普通人的故事也能留下痕迹。
让我们用一张图来看看洪迈这漫长而丰富的一生:
```mermaid flowchart TD A[1123年<br/>出生于江西饶州鄱阳] --> B[1133年前后<br/>十岁,偷读父亲藏书] B --> C[1142年<br/>二十岁,考中进士] C --> D[1142-1156年<br/>在福建、江西等地任地方官] D --> E[约1156年<br/>调回中央,任翰林学士等职] E --> F[1160-1170年<br/>在国史院编修钦宗实录] F --> G[约1162年<br/>开始撰写夷坚志] G --> H[1175年前后<br/>夷坚志甲乙丙丁集出版] H --> I[1180-1200年<br/>持续写作,扩充至数十集] I --> J[1206年<br/>在鄱阳家中去世,享年83岁] ```
这张时间轴上的每一个节点,背后都藏着许多故事。洪迈从十岁偷偷看书的小男孩,到二十岁中进士的青年官员,再到四十多岁开始写《夷坚志》的中年学者,最后到八十多岁还在笔耕不辍的老爷爷,他这一生几乎都在和故事打交道。
洪迈为什么要记怪故事:志怪即存史的观念
洪迈是朝廷命官、翰林学士,但他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记"怪力乱神"的故事上。在那个年代,做这件事需要勇气,因为他要面对很多人的质疑。要理解洪迈的选择,得先看看宋朝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文化最发达的朝代之一。北宋的都城开封和南宋的都城杭州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人口超过百万。城市里有数不清的茶楼酒肆、勾栏瓦舍(也就是娱乐场所),说书人在那里口若悬河地讲故事,从三国故事到鬼怪传说,从才子佳人到神仙妖怪,老百姓听得如痴如醉。
故事在宋朝人的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孩子们睡觉前要听奶奶讲故事,商人谈生意时要讲故事来活跃气氛,文人聚会时要讲故事来显示学问,连朝廷大臣向皇帝汇报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也会讲一个故事来暗示自己的观点。故事不只是娱乐,还是传递信息、教育后人、表达情感的工具。
但是,故事虽然到处流传,却没有几个人愿意把它们认真记录下来。在洪迈看来,这是一个巨大的遗憾。读书人觉得记录故事是"小道",不够正经;做官的觉得记录故事浪费时间;正统的史官更是不愿意把"怪力乱神"写进官方史书。结果就是:千千万万个有趣的故事在人们的口头流传一阵子,然后就消失了,没有人记得它们曾经存在过。
洪迈决定做那个把这些故事"抢救"下来的人。他给这种工作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志怪。所谓志怪,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记录奇怪的事情"。在中国古代,"志"是"记录、记载"的意思,"怪"是"奇怪、不寻常"的意思。合起来,志怪就是"把不寻常的事情记下来"。
志怪这个传统在中国其实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早在汉代,就有人写过《搜神记》这样的志怪故事集。到了六朝,志怪书更是多得数不清。但是,洪迈觉得前人的志怪书有一个共同的问题,要么只是简单地抄录旧书里的故事,没有新的内容;要么只是把故事当成猎奇的素材,不交代故事的来历和真伪。
洪迈想要做一件不一样的事。他给《夷坚志》定下了几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故事要有出处。每一个故事,洪迈都要尽量注明是从哪里听来的,是哪位亲戚朋友讲述的,或者是从哪本书里看到的。这样,读者就能知道故事的来源,可以自己去判断真假。
第二个原则是故事要有细节。洪迈讲故事的时候,不会简单地说"从前有个狐狸精",他会说"某某村的某某人,某年某月某日,在某个地方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他会把人物、地点、时间都交代清楚,让故事听起来像是真实发生的。
第三个原则是故事要有寓意。洪迈认为,故事不只是用来消遣的,也是用来传递道理的。他在《夷坚志》里常常会在故事后面加一句评论,告诉我们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道理,或者我们应该从中学到什么。
这三个原则看起来简单,实际上非常难做到。要给每一个故事注明出处,意味着洪迈要花大量时间去核实;要交代清楚细节,意味着洪迈不能随便编造;要写出寓意,意味着洪迈不能只讲故事,还得有自己的思考。
比如《夷坚志》里记载了一个鄱阳湖的故事:当地有个老渔夫在湖里下网捕鱼时,网到了一只巨大的乌龟。这只乌龟的龟壳上隐约显出几个字,写的是"明年大水"。渔夫吓了一跳,把乌龟放回水里,并向村里人说起这件怪事。村里人都不相信。可是过了三个月,鄱阳湖真的发了大水,把沿岸好几个村庄都淹了。洪迈记录这个故事的时候,特别注明故事的讲述者是鄱阳县某村的张老翁,他从小就听张老翁讲过这件真事。这个故事说明什么?说明世间万物都有预兆,关键是我们有没有留心观察。洪迈用这个故事告诉读者:不要轻视身边看似奇怪的事情,因为它们可能蕴含着重要的信息。
洪迈为什么能做到这些?因为他对志怪这件事有一个根本性的看法:志怪就是存史。
什么叫志怪就是存史呢?意思是:记录怪故事和写历史书,本质上是同一件事。写历史书的人记录皇帝怎么治理国家、将军怎么打仗,这是"大历史";记录怪故事的人记录老百姓怎么过日子、遇到了什么奇事,这是"小历史"。两者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历史。
在洪迈看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他们的信仰、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希望,这些东西虽然在官方史书里找不到,但它们才是历史真正的血肉。一个朝代可以灭亡,一个皇帝可以被推翻,但是老百姓的故事、老百姓的记忆会一代一代传下去。记录这些故事,就是保存历史的另一种方式。
这种观念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在八百多年前的中国,敢于公开说"怪故事也是历史的一部分",是需要勇气的。洪迈之所以敢说、敢做,一方面是因为他学问深厚,知道自己的观点站得住脚;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性格温和,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他曾经在文章里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他写这些故事,是为了让后人知道他们这个时代的人是怎么生活的。如果有人觉得他写得不对,那就不读;如果有人觉得这些故事都是假的,那就当看个乐子好了。
《夷坚志》自序里的秘密:洪迈亲自告诉我们他为什么写
如果你想真正理解洪迈写《夷坚志》的目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读他自己写的自序。所谓自序,就是作者在书的最前面写的介绍这本书的话,相当于今天的"作者前言"。
洪迈在《夷坚志》的自序里写了一段非常有名的话,这段话被后来的学者反复引用。根据序文的大意,他年轻时就喜欢听各种各样的奇闻异事,无论是神仙妖怪的故事,还是鬼魂显灵的故事,都听得津津有味。每当听到一个有趣的故事,他就会拿出纸笔把它记下来,记完还会去查证故事里提到的人物、地点、时间是否真实。几十年下来,他积攒的故事越来越多,多到可以编成好几本书了。
洪迈在自序里还坦白说了一个细节:他写《夷坚志》不是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很多人的功劳。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主动去找当地的老人、僧人、道士、商人打听故事。有些人听他说了来意,会从柜子里翻出祖辈传下来的手稿给他看;有些人会拉着他坐到院子里,给他讲自己年轻时候遇到过的怪事;还有些人虽然自己不会讲故事,但会告诉他某本书里记载过某件事,让他去查阅。洪迈把这些人称作"故事的朋友",他在自序里特别强调,没有这些朋友的帮助,他是不可能写出《夷坚志》的。
更有意思的是,洪迈在自序里还给志怪这件事做了辩护。他承认,有些人觉得他堂堂一个翰林学士去记这些怪力乱神的故事,是"有失身份"。但他反驳说,记录这些事情恰恰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些事情虽然奇怪,却反映了人心深处的某些东西。一个人为什么会相信鬼神?一个村子为什么会流传某个传说?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藏在故事里。如果不把这些故事记下来,我们就失去了理解古人内心世界的一把钥匙。
洪迈在自序的最后还提到,他写《夷坚志》的另一个目的是"劝善惩恶"。所谓劝善惩恶,就是用故事来告诉人们应该做好事、不做坏事。中国古代的志怪书很多都有这个功能,通过讲一个好人得到好报、坏人得到恶报的故事,来劝导人们向善。洪迈承认《夷坚志》里也有一些这样的故事,但他强调,他写这些故事不是为了吓唬人,而是为了让读者思考: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应该怎样做人?
《夷坚志》甲集自序里有一段经常被引用的话(注:原文是文言文,这里翻译成现代汉语):
"我从小就喜欢听古今奇怪的事情,凡是听别人说过的,都要抄录下来保存。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有几百卷了。这些故事大多来自朋友们的讲述,也有一些是从古书里摘录的。我把它们编在一起,起名叫《夷坚志》。'夷坚'是《列子》里一个喜欢记录故事的人物的名字,我希望自己能像他一样,把世界上有趣的故事都记下来。"
这段话虽然不长,却透露了几个关键信息:第一,洪迈写《夷坚志》是从小就有的爱好,不是临时起意;第二,《夷坚志》里的故事大多来自民间,不是凭空编造;第三,《夷坚志》的书名来自一个古代人物,意思是"记录故事的人";第四,洪迈有意识地把收集故事当成了一辈子的事业。
书名里的"夷坚"两个字,出自《列子·汤问》篇。列子说,古代有个人叫夷坚,特别善于记录天下的奇怪之事,被人称作"博物君子"。洪迈借用这个名字,就是要告诉大家,他写《夷坚志》的目的,就是像古代的夷坚一样,把世界上所有值得记录的故事都记下来。
了解了这些之后,就能理解为什么后世的人称洪迈为"故事大王"了。他不是因为写了最多的故事(虽然他确实写了很多),而是因为他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收集、整理、记录故事,并且把这件事做到了极致。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还在认真听别人讲故事,还在认真记下来,这种对故事的热爱才是"故事大王"这个称号真正的含义。
本章小结
到这里,我们已经认识了八百多年前那位爱听故事、爱记故事的宋代老人洪迈。他出生于江西鄱阳的官宦家庭,小时候偷看父亲书房的"杂书",长大后考中进士、做官、修史,最后用五十多年的时间写成了《夷坚志》这部巨著。
洪迈之所以被称为"故事大王",并不是因为他迷信,也不是因为他没事可做,而是因为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故事是历史的血肉,普通人的生活值得被记录。在他的眼里,志怪和存史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他从十岁开始偷看故事,到八十多岁还在收集故事,《夷坚志》里的一千多个故事,就是他用一辈子坚守这个信念的证明。
现在你已经认识了洪迈这位"故事大王"。接下来你愿不愿意亲手做一张"洪迈名片",把他介绍给你的朋友呢?
请准备一张白纸,画一个洪迈的卡通形象。可以是穿着宋代官服、手持笏板的样子,也可以是坐在书桌前、拿着毛笔写书的样子。然后在名片旁边写上:
- 姓名:洪迈
- 朝代:南宋(1123-1206年)
- 家乡:江西饶州鄱阳
- 职业:进士、史官、学者
- 最爱做的事:听故事、记故事、写故事
- 代表作:《夷坚志》《容斋随笔》
- 一句话介绍:他用五十年的时间,把老百姓的故事写成了历史。
最后,请在名片的下方写一句话:"我想对洪迈说……"
你可以写任何你想对洪迈说的话,比如"谢谢你把故事记下来",或者"我也喜欢听故事",或者"你的书真有趣",又或者"我希望有一天也能像你一样,记录下身边的故事"。
做完这张名片,你就正式成为"洪迈的小书迷"了。
下一章,我们将一起走进《夷坚志》的"生产车间",看看洪迈是怎么用五十年的时间,一点一点把那些民间故事收集起来、整理出来、编印成书的。你会发现,写成这本"奇书"的过程,比故事本身还要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