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岚深处的中国
差不多一千七百年前,一位名叫干宝的中年史官坐下来,决定编一本书。这本书是为了回答他那个时代的人都迫切想知道的一个问题:人死之后,是否还有某种延续?鬼神是真实存在的吗?祸福是天数还是偶然?干宝最后的成果是一部叫《搜神记》的书。书里收录的全是些今天听来荒诞不经的传说——鬼魂回生、妖怪显形、托梦言事、死者与生人结为夫妻——但干宝在书前小序里说,这些和日月的可信一样,是真实的事。
卷十六的《紫玉韩重》是这部书里被谈论最多的一则。
一段活在墓中的爱情:紫玉与韩重
故事发生在吴王的宫里。
吴王有一个小女儿,叫紫玉,年方十八,容貌与才气都高出寻常。紫玉爱上了一个名叫韩重的平民少年,两人私下定了终身,韩重打算回去禀告父亲,让他登门正式提亲。
吴王不许。
这件事在汉魏六朝小说的世界里并不奇怪。那时候,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不是两个人的事。一个王室的女儿嫁给一个没有任何官爵与背景的少年,本身就在挑战宗法秩序。吴王以一国之君的身份说不许,是有分量的。他不仅说不许,他甚至为此事动怒。
紫玉忧愤而死。
韩重不知道紫玉已死,独自到紫玉的坟前去哭。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则故事里最有汉魏六朝小说味道的转折。紫玉从墓中走了出来。
她穿着平日喜欢的衣裳,神色一如生前。她取出一颗明珠送给韩重,叮嘱他不要再来了。她叹息母亲年老思女,请韩重替她回家传话。两人在墓中共处了数日,紫玉始终牵挂着家里的情形——一缕鬼魂,比阳间的人更懂得骨肉之情。
韩重捧了那颗珠子回家。珠子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滚落了,滚进了吴王府的院子里。吴王看见女儿的遗物,大怒——这分明是盗墓窃物。要严刑拷问。
韩重没法说谎,也不能说谎,就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告诉了吴王。
吴王哪里肯信。
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作罢。吴王的夫人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紫玉回来了。紫玉在梦里又把同一件事讲了一遍:父亲不许婚事,儿忧愤而亡;韩重是无辜的,请父亲释放。吴王醒来,又羞又愧,下令释放了韩重。
故事到这里结束。整段文字,包括干宝的小序在内,不过五百字上下。
读完这五百字,每个人会带出不同的疑问。有人关心的是「鬼魂真的能显形吗」,有人关心的是「紫玉的死反映了什么」,有人关心的是「那颗明珠到底是什么」,有人关心的是「干宝为什么要把这故事留下来」。这些疑问都是好的,恰恰就是这本书后面要慢慢讨论的。但此刻最迫切的一个问题是:一千七百年后的人,读这个五百字的故事,能读出什么?
能读出很多。爱情、家族、阶层、性别、生死、孝道、政治(一位与王权对抗的少女)、叙事(死者如何通过梦境传递信息)。一个五百字的故事,能把这么多层意思叠在一起,本身就说明汉魏六朝小说里其实没有简单的故事。
但这些丰富性能否被你读到,取决于你把这类文本当作什么来读。
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回答的第一个大问题:汉魏六朝小说,究竟是什么?
「小说」的另一种含义
我们今天说「小说」,脑子里跳出来的是一本厚书——封面封底、作者署名、ISBN 号、几十万字的长篇故事、有头有尾的人物弧线、有作者个人风格的腔调、有法律意义上的著作权。我们一翻开书,就知道那是虚构的,因为作者在扉页写了「本故事纯属虚构」,或者在访谈里说「这是我多年的梦想」。小说在我们脑子里,首先是一种「现代虚构文学体裁」。
一千七百年前,「小说」二字不是这个意思。
这两个字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这里的「小说」是与「大道」相对的细碎之言,谈不上是一种文体,也没有特别褒贬,只是说这些小言小语求不到大境界。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把它们正式归类为「小说家」,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意思是,小说这种东西,是采风听谣的官吏收集起来的民间传闻,相当于帝王不屑于听的市井杂谈。
班固这一段定义,影响了之后两千年中国对「小说」的理解。汉魏六朝小说这个词里的「小说」,要按班固的定义去理解。它指的是:
短小的。绝大多数汉魏六朝小说单篇长度在一两百字到一千字之间。少数较长,两千字到五千字也有。它们讲一个或两个场景,没有人名册、没有主线副线、没有现代小说意义上的伏笔与回收。它们更接近今天所说的「笔记」「轶事」「逸闻」,但往往又比这些体裁更奇崛、更尖锐。
零散的。这些故事彼此之间通常没有叙事连续性。一篇讲某地洪水里出现的巨鱼,下一篇讲某人夜里托梦给家人;它们之间没有因果,没有情节接续。编纂者只是把它们按照某种编次——比如「卷一·神」「卷二·人」「卷三·妖」——汇集在一本书里。读者读的时候,每一篇都是独立的入口,没有先后之分,可以从任何一篇开始或结束。
介于史传与虚构之间的记录体。这一点最难理解,也最重要。这些故事的编纂者——干宝、刘义庆、任昉、吴均——几乎都认为他们笔下的故事是真实的,他们写作的姿态接近司马迁作《史记》、接近左丘明作《春秋》。但读者的实际感受是,那些故事听起来更像神话、寓言或者童话。读者拿到的东西像神话,作家的自我理解却像史家。这是一对张力,也是汉魏六朝小说最迷人的特征。
汉魏六朝的人真相信鬼神存在吗?是的,他们真信。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活在一个神、鬼、梦、动植物、矿物——一切物的边界都比我们今天模糊得多的世界里。死者托梦、鬼魂显形、动物成精、石头说话、梦里预知未来——这些都不是「不真实」,只是当时人们解释世界的另一种方式。小说家的工作不是发明这些事件,而是把它们记录下来。把这一点放到现代观念里去感觉,更接近的姿态是:一个田野调查员、一位民俗学家、一位口述史的采编者,而不是一位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家。
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干宝们写的东西不如现代小说。有时候反而更有力量。它们的简洁、突兀、不可解释、不合常理,恰恰是它们的风格。紫玉从墓里走出来那一刻,没有任何过渡、铺垫、心理描写——上一个字是「韩重不知其已死,哭于其墓」,下一个字就是「紫玉从墓中出,形貌如生」。这种跳跃,本身就是汉魏六朝小说的味道。
所以在你读到后面任何章节之前,请先把脑子里关于「小说」的预设——长篇、虚构、现代、个人——暂时放一放。读这本书,要用汉魏六朝人理解「小说」的方式去读。短、零散、记录体——这是这份文体最关键的三条筋骨。
我们要反复回到的四本书
一千七年的时光里,留下了十几种汉魏六朝小说的集子。光是常见的,就有《博物志》《拾遗记》《搜神后记》《述异记》《殷芸小说》——名目繁多。本书要反复回到的,是其中四种。它们各自承担不同的功能。
按时间顺序,最早的一本是《搜神记》。干宝编,东晋末年,大约公元四世纪初。这本书原本散佚得厉害,今本二十卷是从《法苑珠林》《太平御览》一类大型类书里一页一页抄出来重新组织的。它是汉魏六朝志怪小说的集大成之作——这话不是夸张,今本二十卷收录的故事,涉猎之广、品质之高,在那个时代无出其右。神仙、鬼魂、妖怪、报应、感应、异人、奇事,几乎把那个时代所有关于「反常」的故事类型都收在了一起。干宝在书前小序里直接告诉读者,他收集故事是有标准的——「非徒耳目所闻见,亦据其可信者」,他选录的依据,是这些故事在他看来是否可信。紫玉与韩重的故事,就出于这里。
和《搜神记》几乎同时或稍晚的,是《世说新语》。刘义庆主持编撰,南朝刘宋,约公元五世纪中叶。这本书完全不收鬼神妖怪,全收人。它收录魏晋两代名士的言行片段,按照「德行」「言语」「政事」「文学」「雅量」「识鉴」「品藻」「容止」「任诞」「简傲」「排调」等门类编排,总共三十六门。这些片段大多一百字左右,最短的可以只有十几个字。它们讲的是人的样子、人的风度、人的机锋。后世对《世说新语》的引用率高得惊人——「雪夜访戴」「望梅止渴」「看杀卫玠」「卿卿我我」这些今天人耳熟能详的典故,几乎全部出自这本书。
再往后大约一百年,是《幽明录》。旧题刘义庆编,但也有学者认为是后人托名。这本书是《搜神记》之后最值得注意的志怪集之一。它与《搜神记》相比有两件事特别突出:一是报应故事多,因果观念浓——某人前世作孽,今世受苦;某人行善积德,来世得福。二是冥界书写密——黄泉、阴司、判官、勾魂使者的形象在这本书里初步聚拢,为后世《西游记》《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里的幽冥世界搭建了一个底子。
最后一本,是梁代吴均的《续齐谐记》,约公元六世纪上半叶。这是四种书里篇幅最轻薄的一种,寥寥十几则故事,但每一则都打磨得相当精细。它的特点是特别贴近民俗——端午、七夕、重阳、寒食,这些节日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吃粽子、为什么要曝晒衣物,这些民俗的解释与传说,在这里得到了一种干净的文学化处理。它是汉魏六朝小说里「轻」的一支——意趣、谐趣、野趣。
这四本书,恰好构成了一组缩影。两本厚实,两本轻灵;两本沉重(讲死、讲鬼),两本清透(讲人、讲节)。它们之间的差异与张力,将是本书后半部分反复要谈的话题。
这四本书,也把汉魏六朝小说的两种写法都呈现出来了——一种向外看鬼神,一种向内看人情。这两种写法,在汉魏六朝小说里有一个正式的名称,叫志怪与志人。
志怪与志人:两条并行的叙事脉络
「志」是动词,记录。「怪」是形容词,反常、超出常理、与日常经验相悖的东西。「志怪」,就是把反常的事记下来。这两个字最初大概起源于《国语》《汉书》里「春秋之志怪」的提法,但作为一种小说集类型的命名,主要来自《搜神记》一脉——干宝之后,南朝人把《搜神记》《幽明录》一类书统称为「志怪」。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又把「志人」这个名词起出来,指称《世说新语》一脉记录人物言行的文本,与「志怪」并立。鲁迅这个二分法,后来成为学界通用。
如果只读《搜神记》,你会以为志怪就是讲鬼神。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志怪故事里有几大类常见主题:
神灵显形。天帝、雨师、河伯、城隍、土地、山神、海神、龙王——这些神在不同的故事里出现,做不同的裁决。
鬼魂故事。死后回家、托梦、显灵、留物。紫玉与韩重的故事就属于这个类型。
物老成精。狐狸、蛇、龟、树、古琴、镜、玉——东西用久了会变成精怪。
因果报应。前世今生,今生所作来世所得。
异人奇事。能飞、能隐身、能知过去未来、能召雨的奇人。
异物异境。海外神山、玉门以西、洞穴深处有别一种天地。
这些主题,听起来很多元,但有个共同点:它们都涉及「反常」。所谓「反常」,是相对于一种被默认的「常」而言——「常」是人间礼法,「反常」是人间礼法之上、之外、之外以外的东西。志怪,就是记录那些不该出现在我们世界里、却偏偏出现了的事。
「志人」这个名称容易误导。它不是说记凡人,而是记那个时代被认为最有意思的人——魏晋名士。他们的「有意思」,往往正是我们今天看来的「反常」。他们服食五石散,他们披发裸袒,他们对着空山说「何其自反」,他们在灵堂上抚琴——这些举动在儒家正统看来,是「怪」。所以从某个角度说,《世说新语》是另一种志怪,只不过这里「怪」的不是鬼神,而是那些让礼法世界不舒服的名士。
志人文字有自己的笔法。它不写鬼神,不托生死,不讲因果;它写一个瞬间——一句话、一个小动作、一个小表情。这就是鲁迅说的「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里有一则极为经典的片段,出自《任诞》门:王羲之登门拜访朋友,朋友不在家,他居然在朋友家院子里拿竹竿逗引孩童,孩童笑了,他和朋友喝酒喝到忘了回家。这则片段没有任何戏剧性,但它把王羲之这个人——一位大书法家居然会这样——给钉在纸上。
志怪与志人这两条脉络,从魏晋到南朝,是并行的,互不干涉。志怪书里偶尔出现真人,志人书里极少出现鬼神。它们共同构成了汉魏六朝小说的一体两面。本书不会把这两条脉络分得那么干净。后面的章节里我们会看到,它们其实有一条隐秘的连线——志怪里有人,志人里有怪。《世说新语》里那些名士,看上去是「人」,其实他们的种种「任诞」「简傲」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怪」;《搜神记》里那些鬼魂里常有人味,紫玉对母亲的挂念、对恋人的不舍,那就是人。一个有心人,会发现这两条脉络在深处其实是一体的。
为什么用十五讲来讲这些故事
到这里你已经看到了一些东西。但也恰恰可能因为看到了这些东西,你反而会有一些担心——这些五百字的故事、这些看起来比现代小说简单得多的文本,真的能撑起一本十五讲的书?
这个问题合理,但答案在你读完这本书之后就会明朗。我先在引子里说几句。
先说为什么不是一讲,而是十五讲。
假如我们只用一讲来谈汉魏六朝小说,那我们能说出来的,会是一份长长的书单加一份干巴巴的特征描述:这些小说是怎么分类的,每一本讲了什么故事,有哪些研究文献。你听完,能说出几句概括性的判断,但你对其中任何一则故事都没有真正的认识。你会知道「汉魏六朝有小说」,但不会知道「汉魏六朝小说是怎么读懂」的。
十五讲,是慢功夫。慢功夫的好处,不是把读者的耐心耗尽,而是把读者的眼睛养出来。这些一千七百年留下的小说文本,需要我们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进去,需要把它们放回到它们出生的世界里去读,需要把它们跟同类的文本做对照地读,需要把它们身上叠着的后世代的解释剥开地读。这些事情,一讲做不到,十讲勉强,十五讲是把读者带到「能自己读了」的门口的最低门槛。
再说为什么是讲故事,而不是写论文。
这本书的目标读者是初学者。你可能是中文系的大一新生,可能是想要扩展阅读版图的爱好者,可能是教古典文学课的老师一时想换个角度读这些文本——无论你是谁,你的共同点是:以前没有系统读过这些书,或者读过但读不进去、读完记不住。
对这样的人,最有效的入门方式不是给一份研究综述、不是介绍几派学术争论、不是把《搜神记》《世说新语》的研究文献一口气讲完。这些是研究者的入门方式,不是普通读者的入门方式。
普通读者的入门方式是讲故事。我会先把故事讲清楚,再在故事上做几件事:把故事放回它的历史时空里,把故事拆出几层,把故事与同代、同类的故事并排着读。
这样读小说,不是把小说肢解;恰恰相反,这样读,是把小说读出它原本的丰富。一个五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能讲出十五讲,是因为一个故事本来就可以被读出十几种不同的层次。我们这本书要做的,就是把这十几种层次,一层一层打开给你看。
我们用围炉夜话的方式来读它。不是居高临下讲给你听,不是把定义和结论一个接一个灌给你听——那会让你合上书就忘掉。我们要做的,是把每一个故事拆开,让你看见每一个字是怎么工作的,让你看见每一个转折是怎么产生的,让你看见一则五百字的故事如何能传递这么多东西。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个具体的期待:你会把这些文本从「陌生」读成「亲近」。汉魏六朝的小说,对今天的读者来说往往是陌生的——陌生的语感、陌生的故事类型、陌生的世界。它们既然陌生,就要有人先陪你读一遍,把陌生的部分变成可以触摸的、可以讨论的、可以代入的。一旦这种代入建立起来,你就不需要谁陪你了——你可以自己挑《搜神记》的某一卷、挑《世说新语》的某几门,自己读下去。
这是我的野心。读完这本书,我希望你独立读汉魏六朝小说,不再需要我这本导论。
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还要做很多事。其中第一件,是认识这些文本出生的世界——那个分裂了四百年的中国。
本章小结
汉魏六朝小说的身份,常常被今天的读者误解。我们最常用的一个误解,是把它们当成「中国最早的小说」来读,把它们当成现代小说的不成熟原型来读,把它们当成我们读现代小说时理解的「虚构作品」的祖先来读。但汉魏六朝的小说不是这样的东西。
它们是短小的、零散的、介于史传与虚构之间的记录体。本章的核心要义,就是把读者脑子里现代意义上「小说」的预设暂时卸下来,按汉魏六朝人理解「小说」的方式去理解这份文体。
本章的引言选用《搜神记》卷十六中的《紫玉韩重》一则,是因为这则故事具备这本小说集里最典型的几种气质:篇幅极短,情节高度集中,鬼魂显形与人伦情感互相嵌套,叙述者(干宝)相信自己记录的是真事。一个五百字的故事能装下这么多东西,是因为汉魏六朝小说的写作法,本来就是这种高度浓缩、密度极大的写作法。
本章把这本书后面要反复回到的四本核心文本介绍了一遍——干宝的《搜神记》、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旧题刘义庆的《幽明录》、吴均的《续齐谐记》。这四本作品代表了中国汉魏六朝小说最完整的面貌。干宝的编集靠「据其可信者」的原则建立,刘义庆的编集靠在魏晋名士的片言只语里寻出一个人物的原则建立,两者都是把零散的故事聚拢起来的方式,但具体姿态不同。
本章还把志怪与志人这两种叙事脉络的基本面貌梳理了一遍。志怪是记录反常的事,志人是记录反常的人。这两条脉络在汉魏六朝小说的世界里互不干涉,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其实是一体。一个能让礼法不安的人,与一个能让人世不安的鬼,在文本的工作原理上有相通之处。
为什么这本书用十五讲的篇幅、故事的方式来写?因为这些五百字的故事不应该被快速总结掉。每一条路径——故事本身、历史背景、与同类故事的对照、后世如何被反复读出——都需要被一层一层打开。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把汉魏六朝小说的出生地打开给你看。这是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