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是谁
汤姆的冒险,时代的镜子
想象你翻开一本十八世纪的小说,开篇第一句是:"在英格兰某一郡里,住着一位乡绅,其姓名我这部史书准备向读者交代清楚的。"这句话出自亨利·菲尔丁之手,写于1749年,距今快三百年了。书的全名长得要命,叫《弃儿汤姆·琼斯史》,副标题还煞有介事地写着"一部悲剧喜剧兼具的散文史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一个叫汤姆的倒霉蛋的人生故事,悲喜交加,值得一读。
这本书讲了什么?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如何被好心人收养,如何在生活中跌跌撞撞,如何遇见爱情又失去爱情,如何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为真正的男人,最终找到自己的身世,与心上人终成眷属。听起来像个童话故事?没错,骨架确实是童话的骨架,但菲尔丁往这个骨架里塞进了太多东西——庄园生活、市井百态、战场风云、社交场上的虚伪与真诚、法律与人情的天平应该往哪边倾斜。读这本书,你会觉得汤姆就活在你身边,他犯的傻、惹的祸、栽的跟头,你似乎都能在自己身上或周围人身上找到影子。
这正是《弃儿汤姆·琼斯史》两百多年来常读常新的原因。它不是那种躲在书斋里编出来的离奇故事,而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世态人情。菲尔丁当过律师,办过报纸,蹲过债务人监狱,看惯了人间喜剧和闹剧,他把所有这些阅历都揉进了汤姆的冒险里。所以接下来,让我们跟着汤姆走完这段从弃婴到新郎的旅程,沿途你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也会逐渐明白一件事:看懂一个故事的情节只是第一步,真正有意思的是看这个故事是怎么讲出来的。
一个雪夜的敲门声
一切开始于一个深冬的夜晚。
某个郡的乡绅宅邸里,主人威廉·奥尔华绥先生刚刚就寝。屋外风雪交加,鹅毛大雪把整个庄园裹得严严实实。就在这样的天气里,有人把一个婴儿放在了奥尔华绥家的门口。婴儿裹在一块麻布布里,身边没有任何能说明身份的东西,只有一张纸条,上面潦草地写着几个字,暗示这孩子的来历恐怕不太光彩。
这就是汤姆来到这个世界的方式。没有祝福,没有仪式,甚至没有一盏为他点亮的灯。他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抛弃在一个陌生人的门前,像一件无人在意的旧衣服。
但奥尔华绥不是冷漠的人。这位乡绅在方圆几里是出了名的厚道,平日里周济穷人,遇到流浪汉也不吝啬一碗热汤。他听到门外的动静,让仆人出去查看,发现了这个被冻得脸色发青的婴儿。奥尔华绥的妹妹布里金特闻讯赶来,脸色立刻阴沉下来——在她看来,一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被丢到正经人家的门口,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她催促哥哥赶紧把孩子送到教区去,或者干脆送到育婴堂,千万别沾上这个麻烦。
奥尔华绥没有听她的。他把这个小婴儿抱进了屋里,让人找来热水和干净的布,还吩咐厨娘熬了点米汤。婴儿在温暖的环境中渐渐活了过来,哭声也越来越响亮。奥尔华绥看着这个小小的生命,忽然动了恻隐之心,决定把他留下来抚养。
这个决定从此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一个是婴儿汤姆,另一个是奥尔华绥自己。
布里金特气得跳脚。她是那种把体面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庄园里凭空多出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叫她如何在外人面前抬起头来?但奥尔华绥在这个家里说一不二,布里金特再不满意也只能忍着。她很快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既然这孩子是被人"弃"在门口的,那就叫他"汤姆·琼斯"吧,"汤姆"是英格兰最常见的名字,"弃儿"的标签从一开始就贴在了这孩子身上。
很多年后,当真相大白的时候,人们才会意识到这个雪夜的真正意义。一个被遗弃的婴儿,背后藏着怎样的秘密?他的父母是谁?为什么他会被丢在奥尔华绥的门前?这些问题的答案,要等到全书快结束的时候才会揭晓。
庄园里的少年时光
汤姆在奥尔华绥家的庄园里渐渐长大。
这孩子天生一副好心肠,对谁都没有恶意,对猫猫狗狗都充满善意。仆人们喜欢他,因为他从不摆架子,还常常偷偷把自己的点心分给厨房里的孩子。庄园的长工佃户们也喜欢他,因为汤姆不会因为自己住在高门大户就看不起种地的。有一回,一个老农的马摔断了腿,正在田埂边哀鸣,汤姆路过看见了,二话不说跑回去拿了父亲的药箱,笨手笨脚地要给马接骨。虽然最后这匹马还是没救成,但汤姆蹲在泥地里陪它咽气的那个场景,让不少人心酸了好一阵。
但汤姆身上也有让人头疼的毛病。
他做事冲动,不计后果。十五岁那年,他和庄园里的一个小厮起了冲突,对方骂他是个"野种",没有爹妈教养。汤姆火冒三丈,抄起一根棍子就把人打伤了。这件事闹到奥尔华绥面前,老乡绅罚他禁足三天,关在房间里不许出来。汤姆倒是认错态度诚恳,保证以后再也不这么莽撞了。可没过多久,他又因为类似的事情惹祸——帮一个受欺负的丫头出头,把庄园管家的儿子推进了池塘里。
在奥尔华绥眼里,汤姆的善良是天性,这比什么都重要。一个本性善良的孩子,偶尔闯点祸,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布里金特可不这么想。她时时刻刻都在提醒哥哥:这个孩子来历不明,品性难测,你对他好,将来未必有回报。
真正让布里金特抓到把柄的,是汤姆的恋爱。
庄园附近住着一位乡绅叫威斯屯,他有个女儿叫索菲亚。索菲亚年方二八,生得标致,举止端庄,琴棋书画样样拿得出手,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大家闺秀。汤姆有一次偶然见到她,顿时惊为天人,从此魂牵梦萦。索菲亚呢,对汤姆也颇有好感——这个小伙子虽然莽撞,但眼神清澈,说话实在,不像那些满嘴虚文的公子哥儿。
两个年轻人的感情就这样萌生了。汤姆开始找各种借口往威斯屯家跑,今天借本书,明天送篮水果,后天干脆找个由头留下来吃饭。索菲亚也偷偷给汤姆回赠些小礼物,绣个手帕什么的。两人的私情很快被两边的大人察觉。
威斯屯先生得知此事,差点没背过气去。他的如意算盘是让索菲亚嫁给自己的外甥布利非——这个布利非不是别人,正是奥尔华绥妹妹布里金特的儿子。换句话说,布利非要娶索菲亚,就是亲上加亲的美事,两家的财产和地位都能稳稳攥在手里。
可半路杀出个汤姆。
威斯屯对汤姆的态度比对野狗好不了多少。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弃儿,居然敢打自己女儿的主意?这门亲事门不当户不对,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奥尔华绥那边呢,虽然心里对汤姆有感情,但也觉得这事不太靠谱。汤姆连自己的身世都说不清楚,拿什么去求娶人家的掌上明珠?
就这样,汤姆和索菲亚的恋情从一开始就注定要遭受重重阻碍。但真正让这对年轻人分开的,不是双方家长的反对,而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汤姆闯了一场大祸。
事情是这样的:庄园里有个叫布莱特的家伙,是个出了名的无赖,专门挑拨是非、造谣生事。这人在酒后说了一些对奥尔华绥不敬的话,还污蔑奥尔华绥的管家和一个女仆有染。汤姆听说后,血气上涌,冲上去就把布莱特揍了一顿。这一顿打得可不轻,布莱特鼻青脸肿,第二天就告到官府去了。
更要命的是,布莱特挨打之后,为了报复,编造了一大堆关于汤姆的谎话。他说汤姆偷了奥尔华绥家的东西,说汤姆和府里的女人不清不楚,还说汤姆其实早就知道自己是谁的私生子,一直在欺骗善良的奥尔华绥。这些谎话有鼻子有眼,加上汤姆确实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奥尔华绥虽然一百个不愿意,但在一片质疑声中,不得不让汤姆离开庄园。
汤姆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天,是个阴天。他站在庄园的大门外,回头望了望那扇他从小进进出出的大门,忽然觉得天塌了半边。
从乡村到城市:流浪的开始
离开庄园的汤姆,身无分文。
他没什么谋生的技能,唯一的本事是骑马、打猎、在乡间小路上辨认方向。可这些本事在城里派不上用场。汤姆决定先去伦敦碰碰运气——那座城市大得像海洋,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些什么。
从乡下去伦敦的路,汤姆走得并不孤独。
路上,他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有一个自称是退役军官的骗子,绘声绘色地吹嘘自己在战场上的赫赫战功,骗走了汤姆身上仅有的一点盘缠。有一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老妇人,实际上是个老鸨子,差点把汤姆拉进一间红灯区的小楼。还有一个穷困潦倒的读书人,满腹经纶却无人赏识,汤姆和他彻夜长谈,发现这人虽然落魄,却有一副好心肠,后来还帮了这个读书人一把。
这些遭遇让汤姆见识了社会的另一面。在庄园里,他虽然不受待见,但至少吃穿不愁,有一张床睡觉,有一口热汤喝。现在他才知道,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有人为了几文钱可以昧良心,有人打着各种旗号骗人钱财,有人把别人的苦难当作自己升官发财的阶梯。
在伦敦,汤姆的处境更加艰难。
他起初寄居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但这门亲戚很快发现汤姆是个没落戶,榨不出什么油水,便开始给他脸色看。汤姆受不了这个气,搬了出去,在一家小旅馆里租了个阁楼房间。房钱很快就付不出来了,汤姆被房东赶到了街上。
走投无路之际,汤姆遇见了他的第一个恩人——一个叫那森的女仆。那森曾在奥尔华绥家的庄园附近住过,认出了汤姆,心生怜悯,把他带到了自己做工的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妻,膝下无子,对那森视如己出。他们收留了汤姆,让他在家里帮忙做些杂活。
但汤姆的命运并没有因此安定下来。
在这户人家住下后不久,汤姆又惹了一场祸。他帮助一个被骗的年轻女子逃离了她那个想要逼她嫁给老财主鳏夫的继母,结果这桩事被误解成了汤姆拐带良家妇女。官府的人找上门来,汤姆不得不再次逃跑。
就这样,汤姆在伦敦的街头流窜,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他当过搬运工,在码头上搬过货箱子;他在剧场门口当过黄牛党,倒卖过戏票;他甚至一度饿昏在路边,被一个好心的路人捡回家去喂了碗热粥。这些经历让他尝遍了人间冷暖,也让他逐渐明白了一件事:这个世界不是庄园里的温室,不会因为他善良就对他温柔以待。
但汤姆身上那股子憨劲儿始终没变。看见有人受欺负,他还是忍不住要出头;看见有人需要帮忙,他还是二话不说就伸把手。他的好心给他招来过麻烦,却也让他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总能遇见愿意拉他一把的人。
有意思的是,汤姆并不是一个完人。他有自己的弱点和缺点——冲动、鲁莽、不懂得圆滑世故。这些毛病让他吃亏上当,也让他在某些时刻显得笨拙可笑。但正是这些毛病,让他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英雄,而像一个真实的、会犯错会受伤的人。菲尔丁写汤姆,不是要写一个道德模范,而是要写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在生活的摔打中慢慢成长的人。
索菲亚的道路:另一个逃亡者
就在汤姆在伦敦街头颠沛流离的时候,索菲亚也踏上了逃亡之路。
汤姆被逐出庄园之后,布利非的机会来了。这位仪表堂堂的年轻人在奥尔华绥面前表现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和汤姆的莽撞形成了鲜明对比。奥尔华绥本来就倾向于认为汤姆是个问题青年,加上布里金特在一旁煽风点火,很快就默认了布利非和索菲亚的婚事。
威斯屯先生更是喜出望外。他的女儿要是能嫁给布利非,两家的联姻就算成了,他多年的心愿也就了了。可他万万没想到,索菲亚早就打定了主意——非汤姆不嫁。
这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农村,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一个体面人家的女儿,为了一个穷小子反抗父亲的安排,这在当时的人看来简直是不可理喻。威斯屯先生暴跳如雷,他把汤姆骂作"流氓""骗子""觊觎我家产的混账东西",把索菲亚关在家里不许出门,还扬言要打断汤姆的腿。
但索菲亚的决心比父亲想象的要坚定得多。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索菲亚留下了一封信,偷偷翻窗跑了。她身上只带了一点盘缠和几件换洗衣服,连一件首饰都没拿。她要去伦敦找汤姆——这是她唯一的念头。
索菲亚的旅途同样充满艰辛。
她雇了一辆马车,让车夫往伦敦方向赶。不料半路上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治安官"的家伙,说她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小姐,要把她送回去。索菲亚吓得花容失色,所幸马车夫是个仗义的人,帮她解了围。但经过这番惊吓,她再也不敢随便相信陌生人了。
到了伦敦之后,索菲亚举目无亲。她没有带太多钱,住不起高档客栈,只能在一家小旅店里租了个房间。小旅店的条件很差,隔壁房间里住着几个行为不端的客人,时常发出些不堪入耳的声响。索菲亚担惊受怕,夜夜睡不好觉。
更要命的是,布利非追到了伦敦。
这个表面温文尔雅的家伙,实际上是个阴险小人。他早就对索菲亚垂涎三尺,得到她是他多年来的夙愿。汤姆被逐出庄园之后,布利非觉得机会终于来了。他一边在奥尔华绥和威斯屯面前扮演痴情种,一边派人四处搜寻索菲亚的下落。
索菲亚在伦敦躲躲藏藏,今天换一个地址,明天换一个名字,生怕被布利非的人找到。有一次她差点被布利非堵在旅店里,幸亏旅店老板娘是个正直的人,悄悄放她从后门跑了。
就这样,汤姆和索菲亚在同一个城市里,各自经历着自己的磨难。他们的道路多次交叉,却总是阴差阳错地错过。
有一回,汤姆被一个假扮律师的骗子骗走了一笔钱,绝望之际在街上闲逛,忽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索菲亚!他连忙追上去,却被人流冲散了,等他挤到跟前,索菲亚已经上了一辆出租马车扬长而去。汤姆望着马车远去的背影,心如刀绞。
还有一回,索菲亚在一家戏院门口排队买票,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转过头,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站在不远处——是汤姆!但还没等她开口叫人,一个莽撞的醉汉冲过来撞倒了汤姆,等汤姆爬起来的时候,索菲亚已经被朋友拉进了戏院里。
两个人就像两颗在黑暗中漂流的流星,明明在同一片天空下,却总是擦肩而过。
战场上的洗礼
汤姆在伦敦混了一段时间之后,生活并没有太大起色。钱花光了,熟人帮不了他,最后他做了一个谁都没想到的决定——去当兵。
英国内战刚刚结束不久,全国上下都在裁军,但边境地区仍然时有冲突。汤姆报名参加了一支开往苏格兰的部队,成了一名普通的士兵。
当兵的日子比流浪汉的生活好不了多少。汤姆从一个乡绅家的少爷,变成了军队里最不起眼的小卒。他睡在潮湿的帐篷里,吃着硬得能砸死人的黑面包,忍受着老兵的欺负和长官的打骂。
但这段经历也给了汤姆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行军途中,他第一次真正见识了战争的残酷。他看见过战友在泥泞的战场上死去,看见过年迈的农妇抱着孙子的尸体嚎啕大哭,看见过被战火摧毁的村庄只剩下断壁残垣。这些场面让汤姆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让他开始思考一些以前从没想过的问题: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好人受苦,坏人却能逍遥法外?
更重要的是,汤姆在军队里展现了他最可贵的品质——勇敢和忠诚。
有一次部队遭遇了敌人的伏击,指挥官受了重伤,倒在血泊中。其他人要么逃散了,要么不敢靠近。汤姆二话不说,冲上去把指挥官背到了安全的地方。这一壮举让他在部队里小有名气,指挥官康复后特意找他谈了一次话,对他的英勇表现大加赞赏。
还有一次,汤姆的连队在行军途中迷了路,粮食也快吃完了。是他冒着生命危险,独自穿越敌人的封锁线,找到了附近的村庄,买到了食物和饮水,救了全连人的命。
这些经历让汤姆从一个莽撞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他依然善良,依然冲动,但他开始懂得了责任的分量。
战场上的汤姆,也不是没有艳遇。
有一回,部队驻扎在一个小镇上,汤姆认识了一个年轻的女仆。这个女仆对汤姆颇有好感,主动投怀送抱。汤姆和她厮混了一阵子,差点闹出事情来。这段插曲后来成了他和索菲亚之间的一道坎——索菲亚听说了这件事后,伤心欲绝,差点打消了继续找他的念头。
菲尔丁写这些,并不是要美化汤姆的私生活,而是要呈现一个真实的人。汤姆不是圣人,他有七情六欲,会犯普通人的错误。但关键在于,他犯了错之后会后悔,会反思,会试图弥补。正是这种不完美,让汤姆成为一个可信的、可爱的人物。
真相大白与终成眷属
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一场意外的家庭聚会上。
奥尔华绥的外甥本韦尔爵士,是个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整日花天酒地,不务正业。有一天,他在外面喝得烂醉,和人起了冲突,被人刺了一刀,送到家里养伤。就在养伤期间,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临终前,他向奥尔华绥坦白了一个埋藏了二十多年的秘密。
原来,本韦尔年轻时和一个女演员有过一段私情。那个女演员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本韦尔害怕丑闻曝光,拒绝认领。那个女演员走投无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孩子放在了奥尔华绥家的门口——就是汤姆。
这个秘密一揭开,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布里金特如遭雷击。她一直怀疑汤姆的来历,现在终于证实了,汤姆是本韦尔的私生子,也就是说,是奥尔华绥的外甥孙辈。这个身份虽然不如正经婚生子来得光彩,但至少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私生子。
布利非的反应却截然不同。他脸色铁青,因为一旦汤姆的身份得到确认,按照当时的法律,汤姆有权继承奥尔华绥的一部分家产。而布利非一直盘算着独占奥尔华绥的遗产,现在汤姆横插一杠,他多年的图谋眼看就要落空。
更要命的是,布利非这些年干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原来,布利非一直在暗中陷害汤姆。他编造各种谣言,说汤姆品行不端;他贿赂证人,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做出对汤姆不利的证词;他甚至怀疑汤姆可能是本韦尔的私生子,所以一直在极力阻止真相大白——因为一旦真相大白,汤姆就会成为他继承遗产的最大威胁。
汤姆的身世之谜解开了,他和索菲亚之间的障碍也随之消除。
威斯屯先生虽然还是觉得汤姆配不上自己的女儿,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汤姆的身份得到确认后,乡绅们对汤姆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毕竟他是本韦尔爵士的儿子,虽然是私生,但血统摆在那里,算不上什么门不当户不对了。
布利非试图做最后一搏。他继续散布谣言,说汤姆的坏话,甚至铤而走险,想要强行把索菲亚抢走。但他的阴谋很快被揭穿,锒铛入狱。布里金特看到儿子的下场,一病不起,很快就郁郁而终。
最后,汤姆和索菲亚终于走到了一起。
婚礼那天,十里八乡的人都来看热闹。有人真心祝福这对新人历经波折终成眷属,也有人酸溜溜地说什么"好白菜让猪拱了"。汤姆听到这些议论,只是笑笑。他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只在乎索菲亚怎么看他。
索菲亚穿着洁白的婚纱,美得像画里走出来的人。她看着汤姆,眼里含着泪花。汤姆握住她的手,轻声说:"我们终于不用再跑了。"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汤姆找到了自己的身世,和心爱的人结了婚,还继承了奥尔华绥的一部分家产。他不再是那个被遗弃在门口的婴儿,而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有家庭的正经人。
但菲尔丁并不满足于讲一个简单的童话故事。他在结尾处留下了一些耐人寻味的思考:汤姆的幸福结局,是靠运气还是靠努力?布利非的阴谋为什么会失败?一个人的善恶,最终会得到什么样的报应?
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正是这些问题,让《弃儿汤姆·琼斯史》超越了一般的通俗小说,成为一部值得反复品味的经典。
本章小结
汤姆的故事从一声婴儿的啼哭开始,经历了被收养、被抚养、被放逐、被流亡、被战斗、被误解、被追寻,最终在真相大白后迎来了幸福的结局。这条故事线看似简单,背后却藏着菲尔丁的深谋远虑。
他为什么要写一个弃婴的故事?因为弃婴是文学史上最有力的意象之一。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象征着人类的脆弱和无辜,也象征着命运的不公和人生的起伏。读者很容易对这个孩子产生同情,也很容易在他的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
他为什么要写汤姆和索菲亚的爱情?因为爱情是最能检验一个人品格的试金石。汤姆为了索菲亚愿意放弃一切,索菲亚为了汤姆愿意对抗整个世界,这种纯粹的感情在菲尔丁那个充斥着虚伪和算计的时代,显得尤为珍贵。
他为什么要写汤姆从乡村到城市再到战场的冒险?因为一个人的成长,需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汤姆在庄园里是个善良但莽撞的少年,只有走出温室,在社会的熔炉里历练一番,他才能真正成熟起来。
他为什么要写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因为真相是力量的源泉。汤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就有了立足的根基;读者知道了真相,就能看清所有人的面目。这就是为什么"揭示真相"是所有好故事的核心情节。
但正如本章开头所说,理解情节只是第一步。真正的乐趣在于理解菲尔丁如何讲述这个故事。他的叙事手法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为什么要这样安排结构?他是如何看待笔下这些人物的?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