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还要读汤姆·琼斯
第 1 章:为什么还要读汤姆·琼斯
想象一个很具体的场景。周五晚上十一点,你刷了将近三个小时的短视频,从美食到历史解说,从萌宠到知识区博主,每一条都精准命中你的兴趣点,每一条都让你觉得"再看一条就放下"。结果放下手机的那一刻,脑子里一片空白。你不记得今天看了什么,笑过什么,记住了什么。你只记得时间过去了,眼皮重了,一种说不清的空虚从胸腔里升起来。这种空虚不是无聊,是一种被喂饱之后又马上饿掉的反差感。算法给你塞了三小时的内容,可它没有给你任何一个可以停泊下来的东西。
这时候你打开 Kindle 的书架,或者看向客厅那个半满的书架。某一本厚书躺在角落里,书脊上落了一层薄灰。你想起它来:半年前在某个读书博主的视频里听过这个书名,当时觉得有意思,加入了愿望清单,然后就再也没有打开过。书名是《汤姆·琼斯》。封面是 18 世纪英国乡间风景的油画,色调灰蓝。封底印着一句很短的话,被你划过的眼睛又跳过了。
这本书 1749 年在伦敦出版,到今天,274 年过去了。它的作者亨利·菲尔丁是英国乡绅、法官、戏剧家,也是一个嗜酒如命、爱和人打架、留下三个孩子的父亲。这本书诞生时是整个英语世界最畅销的小说之一,后来被维多利亚时代的读者嫌弃过,又在 20 世纪被纳博科夫从故纸堆里挖出来,重新放回神坛。
问题摆在你面前,朴素得像书架上落灰的硬皮:在一分三十秒可以看完一个故事的时代,一本 1000 多页、274 年前的英国小说,到底凭什么值得你花两周的夜晚?
这是这本书第一章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它的入场券。
汤姆·琼斯到底是谁
先把故事压缩成五分钟版本,这样我们对它有一个骨架,后面再慢慢填血肉。
英格兰西部萨默塞特郡,有一位富有的乡绅,姓奥尔沃西,独身,没有子女。一天晚上他在自己的卧室里,发现床上躺着一个来历不明的男婴。这位乡绅没有报警,没有把孩子送去孤儿院,他决定收养他。这个被收养的男婴就是汤姆·琼斯。
奥尔沃西还有一个妹妹嫁给了邻近的韦斯顿先生,韦斯顿家有一个女儿,名叫索菲亚。汤姆和索菲亚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汤姆长大以后英俊、健壮、热情、慷慨、好酒、好色,对几乎每一个漂亮姑娘都会动心。索菲亚也出落得美丽、聪明、倔强、坚定。她爱汤姆,对他的毛病一清二楚,但她说不出分手。
汤姆有另一个致命的弱点:他诚实。他不会说谎,不会拍马屁,不会见风使舵。奥尔沃西把他当成亲生儿子养了将近二十年。但是汤姆这些"毛病"慢慢累积,加上一个觊觎家产、心机深沉的亲戚布莱菲尔在旁边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奥尔沃西最终一怒之下,把汤姆赶出了家门。
汤姆被逐出庄园。索菲亚也因为父亲的逼迫离家出走。两个年轻人,几乎同时上了去伦敦的路。他们在旅途中一次次擦肩而过,又一次次接近彼此。汤姆在伦敦经历了决斗、被捕入狱、藏匿于种种地下世界,索菲亚在伦敦也经历了自己的历险。最后真相大白:汤姆并不是孤儿,他是一个有身份的绅士的私生子;那位中伤他的亲戚布莱菲尔才是真正的反派。汤姆洗清冤屈,与索菲亚成婚,皆大欢喜。
这是西方文学里一个古老的母题,叫"弃儿冒险"(the foundling's adventure)。从《俄狄浦斯王》到《灰阑记》到《大卫·科波菲尔》,西方文学讲了几百年被抛弃的孩子如何长大、如何寻找自己的故事。汤姆·琼斯的故事特殊在于:菲尔丁把一个本来可以非常悲情、非常深刻的弃儿故事,写成了一部充满笑声的流浪汉喜剧。汤姆不是受难的圣徒,也不是复仇的硬汉,他是一个会犯错的、让人又爱又恨的普通人。他有欲望,他撒谎(有时是被迫),他冲动,他莽撞,他做了很多读者希望他不要做的事情。但是他做的每一件错事,背后都有一个读者能够理解的理由。
这就是这部小说第一层让我们感到亲切的地方:它讲的是一个有缺陷的好人,如何在 18 世纪的英国社会里摸爬滚打,最后居然还能赢得爱情和财产。这种亲切感跨过了 274 年。
读者可能会觉得这个故事太简单了。弃儿冒险,青梅竹马,反派中伤,最后真相大白——这些元素在今天的电影和小说里已经用过无数次。但是《汤姆·琼斯》的简单,是菲尔丁有意为之的简单。他在小说第七卷第八章插入的"引论"里明确说,他不要写那种古希腊罗马的史诗悲剧,他要写"一种新的散文喜剧史诗",专门写人性的可笑之处,写普通人如何在日常里跌跌撞撞。简单不是缺陷,是菲尔丁的武器。
一本书的三百年命运
接下来我们聊聊这本书本身的命运。它是一部活的传奇,从畅销到冷落到复活,三次曲线,每一段都值得停下来想一想。
1749 年,《汤姆·琼斯》分六册出版,每册售价一先令。这个价格定位相当巧妙——当时的英国,贵族买得起这套书,普通乡绅和中产阶级律师、商人也买得起。结果它在出版后的头两年里卖出了大约一万套——考虑到当时英国识字人口规模,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它立刻成为酒馆、咖啡馆和客厅里的话题。菲尔丁当时已经从戏剧家转型为法官,他在伦敦的司法系统里任职,靠着版税过上了一段相对体面的日子。
菲尔丁 1754 年去世。在他死后几十年里,《汤姆·琼斯》依然是畅销书,书商们反复重印。但是风向慢慢变了。19 世纪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中产阶级崛起,新教伦理盛行,文学趣味也跟着转向。读者更喜欢萨克雷那种带有道德训诫的笔法,或者狄更斯那种悲天悯人的温情。汤姆·琼斯那种肆无忌惮的活力,那种对人性弱点的坦率描写,对欲望和弱点的毫不遮掩,在维多利亚读者眼里显得粗糙、放纵、不够体面。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评论家曾经这样评论这本书:它"在道德上是危险的,在风格上是过时的"。到了 19 世纪末,《汤姆·琼斯》已经基本退出了大众读者的视野,在学院里也只是文学史课本上的一个名词,一个被归入"18 世纪小说"的标本。
转折出现在 20 世纪。1950 年代,纳博科夫在康奈尔大学讲授英国小说,他把《汤姆·琼斯》整整讲了三个学期。纳博科夫以苛刻和挑剔著称,他在课堂上公开表示,菲尔丁是他心目中英语小说传统里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汤姆·琼斯》是结构上几乎完美的一部小说。这句话从一个以俄国古典文学为标尺的流亡作家嘴里说出来,分量很重。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位重要的小说家、阿根廷的博尔赫斯也公开表达对菲尔丁的喜爱。博尔赫斯在多篇访谈里提到,菲尔丁是他私心最爱的几位小说家之一。再往后,到了 1980 年代,伊恩·瓦特在他的经典研究《小说的兴起》里,把《汤姆·琼斯》视为英国小说成熟的标志性作品。从此《汤姆·琼斯》在英语世界的文学地位重新上升,到了二战之后,它已经稳稳坐在"英语小说经典"的序列里。
newable 1999 年 BBC 把《汤姆·琼斯》改编成电影,由阿尔伯特·芬尼主演。影片在奥斯卡拿了多个奖项,包括最佳影片提名。21 世纪以来,英文世界每隔几年就会出新的《汤姆·琼斯》学术研究专著,新的导读,新的版本。它已经彻底摆脱了"维多利亚时代被冷落"的位置,成为英语系本科生的必读书之一。
讲这段历史是想说一件事:一本书的命运不是固定的。它会被它的时代高估,也会被它的时代低估。一个初读者如果因为"它在维多利亚时代被冷落过"而放弃,那才是真正可惜的事情。我们今天读它,不是要复刻 18 世纪的阅读体验,也不是要迎合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趣味,而是要找到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入口。
谁在向汤姆·琼斯致敬
为了让你更直观地感受这部小说的分量,我们可以具体看几个后来者向它致敬的例子。
简·奥斯汀的《诺桑觉寺》里有这样一个情节:女主角凯瑟琳·莫兰和亨利·蒂尔尼聊天,两人聊到小说,亨利问凯瑟琳最近在读什么,她说《汤姆·琼斯》。然后两人围绕这本书展开了一段对话。这不是奥斯汀随手写的闲笔。奥斯汀本人是菲尔丁的忠实读者,她在书信里多次提到菲尔丁。她那种克制、机智、外冷内热的笔法,和菲尔丁的放肆、外露、热情洋溢的笔法形成对照,但骨子里是师承关系。她小说里那种"用日常对话推进情节、用错位制造喜剧"的技巧,源头都可以追溯到菲尔丁。
狄更斯就不用多说了。狄更斯几乎是菲尔丁的直接精神继承人。《大卫·科波菲尔》的弃儿母题,《匹克威克外传》的流浪汉结构,《尼古拉斯·尼克尔贝》的怪诞群像,都能找到菲尔丁的影子。《大卫·科波菲尔》的开篇就有一个被发现的婴儿场景,让人立刻想到《汤姆·琼斯》的开头。狄更斯没有公开声明过他的师承,但是读过《汤姆·琼斯》再读狄更斯的读者,会在很多段落里会心一笑。
法国那边,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在结构上明显受菲尔丁启发。菲尔丁在《汤姆·琼斯》每一卷开头都插入一章"引论",讨论小说艺术本身——这种"小说中的小说"的做法,到了 20 世纪又被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等人重新捡起来,演变成"元小说"的重要传统。菲尔丁是"小说自觉"这件事最早的实践者之一——他在写小说的时候,时刻在反思"小说应该怎么写"。
更远一点的美国,马克·吐温多次公开说,菲尔丁是他最爱的英语小说家。《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流浪汉叙事、第一人称的口语化叙述、贯穿始终的道德诚实主题,都和《汤姆·琼斯》有血缘关系。海明威更进一步,他曾经说过一句被广泛引用的话:所有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顺着这条线往上推,吐温的源头在菲尔丁。
把这些线索串起来,你会发现《汤姆·琼斯》是英语小说传统里一根相当重要的承重柱。它不是一部孤立的奇书,它是源头,是母体,是后代无数小说的祖父。今天我们读很多小说觉得好看,觉得亲切,觉得自然,那是因为菲尔丁 274 年前已经把这些技巧打通了。读他,就是回到源头去喝水。
给初读者的三个阅读建议
接下来是更实际的事情:怎么开始读这本书。
中文世界常见的《汤姆·琼斯》译本有两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萧乾、李从弼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吴辉译本。两个译本各有特色。萧乾译本是 1980 年代出版的,文字更接近上世纪 80 年代的语感,译者本人的文学修养在译本里留下了痕迹;吴辉译本是近些年出版的,语言更新,注释更全,对当代读者更友好。篇幅都在 1000 页上下。建议你选定一个译本就不要中途换,否则人名、地名的不同翻译会把你绕晕——菲尔丁笔下人物众多,光主要人物就有十几个。
下面是三个具体的阅读建议。
节奏:每天十五页
给自己定一个规矩,每天十五页,不多读,不少读。十五页大约是 30 到 40 分钟,加上中间停下来查字典、做笔记的时间,每晚的阅读时间大概一个小时。两周之内,你可以稳稳读完一遍。
不要被"我一定要从头到尾把它啃下来"的执念困住。这种执念会把你压垮。每天十五页,反而容易坚持。菲尔丁的小说有一个结构上的特点:它是分段供给的能量,每十五页都有一个小高潮或一个转折,不会让你读到中段时疲惫。这种节奏感是菲尔丁有意设计的,他在小说里直接讨论过这个问题——他把小说比作一顿饭,要让读者吃到八分饱就停,下次还愿意来,而不是一次性塞到撑死。
如果某一天你实在读不完十五页,少读几页也没关系。读五页也比不读强。重要的不是每天读了多少,而是每天都拿起这本书。
态度:读不懂的段落是彩蛋
《汤姆·琼斯》里有很多段落是菲尔丁的"小说论"——他会突然停下来讨论小说应该如何写、读者应该如何读、作者应该如何处理人物。这些段落对初读者来说像是在硬生生打断情节,但它们其实是菲尔丁最有趣的部分之一。他在《汤姆·琼斯》的第一卷第四章讨论"现实主义小说",比任何现代文学理论教材都讲得明白。他用讽刺的笔法把 18 世纪英国流行的几种小说类型一一嘲讽过去,嘲讽的同时也亮出了自己的方法论。
读不懂就跳过去。等读完全书再回来翻。或者干脆接受读不懂这件事本身,享受它带给你的轻微困惑感。困惑是阅读的常态,不是阅读的失败。一个 274 年前的英国作家,他的语言习惯、文化背景、讽刺对象,都和我们隔着一层。这一层不靠反复读能消除,靠的是时间和阅历。所以放过自己,读不下去就跳,这是普通读者最有效的策略。
更重要的是,《汤姆·琼斯》是那种"第一遍读情节,第二遍读人物,第三遍读哲学"的书。指望第一遍就全懂,是不现实的。
笔记本:记下笑出声的瞬间
准备一本笔记本,专门记下你笑出声的瞬间。
《汤姆·琼斯》是一部让人发笑的小说。但它不是那种挠你痒痒的笑,而是那种看破人性之后会心一笑的笑。汤姆在伦敦某个段落时露出的微笑,和布莱菲尔被发现时露出的微笑,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笑。前者是"这小子怎么这么傻",后者是"这下你装不下去了吧"。笔记本会帮你记下这些瞬间。
记这些瞬间不是为了将来写书评,而是为了将来重读。当你某一天第二次第三次打开《汤姆·琼斯》,翻到笔记本里的某一页,你会想起当年读到这一段时的感觉——可能是深夜,可能是地铁,可能是清晨的咖啡桌边——这种感觉会复活,会叠加,会成为你和这本书之间独特的私人历史。
下面是一份具体的 14 天阅读计划,仅供参考:
```mermaid flowchart TD A["第 1-3 天<br/>第一卷(每晚 15 页)<br/>弃婴登场"] --> B["第 4-5 天<br/>第二卷(每晚 20 页)<br/>童年与少年"] B --> C["第 6-7 天<br/>第三、四卷<br/>初恋与暗流"] C --> D["第 8-9 天<br/>第五、六卷<br/>危机爆发"] D --> E["第 10-11 天<br/>第七、八卷<br/>伦敦的开始"] E --> F["第 12-13 天<br/>第九、十、十一卷<br/>高潮与真相"] F --> G["第 14 天<br/>第十二至十八卷<br/>结尾与余味"] ```
本书的阅读地图
把这本书的章节安排讲清楚,可能对你坚持下去有帮助。
全书 15 章,结构上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场,也就是你正在读的这一章和接下来的第二章,我们解决"为什么读"和"如何读"的问题,以及菲尔丁这个人。第二部分是主干,从第三章到第十二章,我们跟随汤姆的脚步,从萨默塞特郡的庄园出发,走到伦敦的街头,走进牢房,再回到庄园。这是这本书最厚的部分,我们会在每一章里挑出这部小说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场景、议题,做详细分析。第三部分是尾声,从第十三章到第十五章,我们讨论这本书的余味、它在世界文学传统里的位置,以及它对今天读者的意义。
下面是更完整的结构图:
```mermaid flowchart LR subgraph "开场" A1["第 1 章<br/>为什么还要读"] --> A2["第 2 章<br/>菲尔丁其人"] end subgraph "庄园与出发" B1["第 3 章<br/>弃婴登场"] --> B2["第 4 章<br/>萨默塞特庄园"] --> B3["第 5 章<br/>索菲亚"] --> B4["第 6 章<br/>布莱菲尔"] end subgraph "伦敦与归来" C1["第 7 章<br/>被逐"] --> C2["第 8 章<br/>路上的擦肩"] --> C3["第 9 章<br/>伦敦的万花筒"] --> C4["第 10 章<br/>牢房"] --> C5["第 11 章<br/>真相大白"] --> C6["第 12 章<br/>婚礼"] end subgraph "尾声" D1["第 13 章<br/>文学传统"] --> D2["第 14 章<br/>哲学与道德"] --> D3["第 15 章<br/>重读的价值"] end A2 --> B1 B4 --> C1 C6 --> D1 ```
每章的目标字数在 8000 到 12000 字之间——是的,这是一个相当慷慨的体量,可能比你习惯读的散文书还要厚。你可能觉得一本书评写这么多是不是太啰嗦。但是当你真正坐下来读《汤姆·琼斯》,你会发现这本书的容量远超你的想象。它是一部可以反复咀嚼的小说,每一章都值得被这样展开。
一个悬念
在进入第二章之前,我想留一个问题给你思考。这个问题将直接决定你读这本书的深度。
汤姆·琼斯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被养父奥尔沃西赶出家门?
表面上看,答案简单得像一加一等于二:汤姆行为不检点,勾引女人,又顶撞养父,奥尔沃西一怒之下把他赶出去。这是任何一个普通读者都能得出的判断。
但是如果你再往深一层看,汤姆做错的事情远远不止这些。他错在不会装。他错在把真心话当成了社交的常态。他错在以为诚实是一种永远有效的美德。他错在低估了"会装"这种能力在人类社会里的分量。他错在没有意识到,对一个从小没有父母的孩子来说,"被抛弃"这件事在他的潜意识里一直是一个威胁,而他在行为上一次次地挑衅这个威胁。
这是菲尔丁在小说里提出的一个真正严肃的问题。诚实和世故之间,到底有没有和解的可能?一个诚实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能不能生存下去?汤姆·琼斯的故事之所以 274 年后仍然让人牵挂,就是因为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过时。我们今天仍然在面对它——在职场里,在朋友圈里,在家庭里。
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等我们读完第二章才能揭晓。第二章我们会讲讲菲尔丁这个人,他自己就是一个不会装的乡绅,他自己就是把生活过成了一部《汤姆·琼斯》的人。他为什么会写出这部小说?他的一生又如何映照了汤姆的一生?这是第二章要展开的话题。
现在,把这本书唤醒。或者从书架上取下来,擦去那层薄灰。翻到第一页的第一段:
> 索默塞特郡的奥尔沃西乡绅,是全世界最有名望的人士之一。
读到这里就停下来。看看窗外,看看时间,看看你的那杯茶或咖啡还热不热。然后接着往下读。
菲尔丁在 274 年前写下第一句话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他的读者里有你。但他已经写下了你,他在等着你。
本章小结
这一章是入场券。我们没有急着分析小说本身,而是先解决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一本 274 年前的英国小说,对今天的读者意味着什么?
我们走过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汤姆·琼斯是谁",把整部小说压缩成五分钟的骨架:弃儿、逃亡、归来。第二个层次是"这本书的命运",讲它从 1749 年的畅销,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冷落,再到 20 世纪被纳博科夫、博尔赫斯等人重新捧回神坛的三百年曲线。第三个层次是"读这本书的方法",给出了三个具体建议——十五页的节奏、读不懂就跳过的态度、一本记下笑声的笔记本,外加一份 14 天的阅读计划。
这一章还做了一件事:把《汤姆·琼斯》放回世界文学的谱系里。奥斯汀、狄更斯、巴尔扎克、马克·吐温、博尔赫斯——这些名字串起来,就是半部英语小说史。汤姆·琼斯站在这条线的开端,是源头,是祖父。
最后这一章留下了一个悬念:汤姆·琼斯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被养父赶出家门?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把我们引向第二章——菲尔丁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