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重读温斯坦莱
温斯坦莱在何种意义上仍是一个未完成的文本?这是进入本书前必须直面的问题。当代政治思想史已经形成两套高度稳定的平等主义阐释框架: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分配正义传统,将平等理解为基本善在主体间的合理分配;以马克思及其后继者为代表的解放政治传统,将平等理解为消灭剥削关系后人的自由发展。这两套框架共同构成了二十世纪以来理解平等问题的语法结构。然而,温斯坦莱的写作发生在这两套语法凝固之前,他所使用的概念词汇、所诉诸的论说方式、所想象的行动主体,都溢出了当代政治范畴所习惯的边界。问题因此被翻转:不是温斯坦莱能否被纳入既有的思想史框架,而是他的文本是否暴露了这些框架本身的盲点。本章的任务,是为后续十四章的文本细读与方法论实验确立起点,回答"为何在今天重读温斯坦莱"这个看似迂阔实则切要的问题。
第一节 接受史:从"被遗忘的清教徒"到"激进传统的核心"
温斯坦莱的文本在十七世纪中叶的英国曾以小册子和布道文的形式广泛流传,但随着克伦威尔政权的巩固与王政复辟的来临,Diggers 运动本身在 1650 年前后即遭镇压,温斯坦莱的著作也随之沉寂近两百年。他的名字在十八、十九世纪的政治思想史书写中几乎完全缺席。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处理英国革命时仅提及清教主义的一般精神,而无涉温斯坦莱;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思想史家如达格特、莫雷尔等人编纂的"思想史文献"汇编里,温斯坦莱同样付之阙如。这种缺席并非偶然:当思想史的叙述框架以霍布斯、洛克、弥尔顿为主轴构建"自由主义的英国起源"时,温斯坦莱的位置天然被排除在外,因为他的反圈地立场、其对私有财产的彻底否定、其对"普遍理智"的本体论承诺,都无法被纳入这一叙事的逻辑链条。
温斯坦莱的重新出场发生在二十世纪上半叶。早期编辑者萨拜因(G. H. Sabine)于 1941 年编辑出版了《温斯坦莱文集》(*The Works of Gerrard Winstanley*),这是现代学术界首次系统整理温斯坦莱的散佚文本。萨拜因的编辑工作带有强烈的政治理论取向,他在导言中把温斯坦莱置于霍布斯与洛克之间的过渡地带,视其为"自然权利传统的左翼分支"。这一处理方式具有开创性,但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长期影响后续研究的问题:它预设了温斯坦莱的文本应当按照"政治哲学论纲"的范式来阅读,而忽略了他文本内部的神谕、布道、田园诗等多种声音。
克里斯托弗·希尔(Christopher Hill)在 1970 年代接续了萨拜因的工作,但其问题意识已发生根本转移。希尔的巨著《颠倒的世界》(*The World Turned Upside Down*,1972)将温斯坦莱置于英国革命的激进传统之中,赋予其与平等派、掘地派、再洗礼派同等的解释权重。在希尔的叙述中,温斯坦莱不再是一个孤立的思想家,而是十七世纪中叶"普通人意识形态"(the ideology of the common people)的代言人。希尔特别强调温斯坦莱文本中"理智之光"(the light of reason)的修辞,认为这一概念与同时代的炼金术神秘主义、罗拉德派传统、以及大陆的再洗礼派思想形成了一张复杂的概念网络。希尔的处理具有强烈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倾向,他倾向于把温斯坦莱对公有制的诉求解读为"前资本主义农民公社意识"的回响,而非一套独立的政治哲学。这一解读虽然富有启发,但也带来一个隐忧:当温斯坦莱被还原为某种"社会存在的反映"时,他文本内部的概念张力——特别是"理智"作为本体论范畴与作为政治范畴的双重身份——就容易被外缘化处理。
麦克弗森(C. B. Macpherson)在 1962 年出版的《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中,将温斯坦莱与霍布斯、洛克并置为"占有性个人主义"光谱上的不同位置。在麦克弗森的框架里,霍布斯代表"原始积累时期的中央集权派",洛克代表"市场社会时期的自由主义",而温斯坦莱则代表"对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早期拒斥"。这一处理具有强烈的概念史色彩,但也带来争议:将温斯坦莱与霍布斯、洛克置于同一概念矩阵,是否实质地扭曲了温斯坦莱自身的概念逻辑?温斯坦莱的"自由使用"(free use)概念,其所预设的本体论框架——即大地作为"共同财库"(common treasury)的形而上学地位——是否能够被简单地理解为"占有性个人主义的对立面"?
E. P. 汤普森(E. P. Thompson)在 1970 年代后期的研究路径为温斯坦莱研究开辟了另一条进路。汤普森在《理论的贫困》(*The Poverty of Theory*,1978)和其他著作中提出的"道德经济学"(moral economy)概念,强调前工业社会中的"小生产者传统"对资本主义市场逻辑的抵抗。温斯坦莱的文本在此被理解为这一传统的典型表达。然而,汤普森的道德经济学框架主要是描述性的,它揭示了温斯坦莱文本所嵌入的社会语境,但并未深入到概念内部去解析其论证结构。
进入 1990 年代和二十一世纪,温斯坦莱研究出现了新一轮的深化。柯伦(J. C. Davis)在 1992 年编辑的《温斯坦莱:政治著作选》试图恢复温斯坦莱文本的多体裁性质,强调不能仅从政治论纲的角度阅读他。霍洛维茨(Robert Holton)从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交织的角度切入,认为温斯坦莱的"理智"概念同时具有认识论与宇宙论的双重维度。近年来,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 Scott)在《像国家这样看待》(*Seeing Like a State*,1998)等著作中关于"地方性知识"与"国家简化"的讨论,重新激活了温斯坦莱"反对圈地"的政治哲学对当代发展研究的意义。而赫尔迪(Klaus Hock)等学者则从清教神学的角度,重建温斯坦莱与十七世纪英国宗教激进主义之间的复杂谱系。
梳理这条接受史,可以看到几个值得关注的结构性特征。第一,温斯坦莱的经典化过程与二十世纪左翼学术的整体走向高度同步:他之被发现、被研究、被赋权,依赖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社会史、文化研究等学术运动的崛起。这意味着温斯坦莱的"重要性"在相当程度上是当代学术语境的产物,而非自明的思想史事实。第二,每一代读者都倾向于将温斯坦莱改写为自己所熟悉的理论语言的对应物:萨拜因视其为政治哲学家,希尔视其为社会史代言人,麦克弗森视其为概念史案例,汤普森视其为道德经济学的先驱。这种"改写"既是温斯坦莱之"重要性"的来源,也是其文本独特性被遮蔽的根源。第三,上述接受史几乎没有真正进入温斯坦莱文本的体裁问题。无论是论纲化的处理还是社会史的解读,都倾向于把温斯坦莱的文本还原为"可被理论化的内容",而忽略了他同时使用神谕、布道、田园诗、公社纪实等多种文体这一现象本身所蕴含的政治哲学意涵。本书正是在这一点上提出方法论上的调整。
第二节 文体混杂性:传统释读方法的失效
温斯坦莱文本的体裁问题,并非一个外在的编辑学问题,而是其政治哲学的核心构成要素。理解这一点需要先回到温斯坦莱的写作语境本身。1649 年春,温斯坦莱与一群贫民在萨里郡的圣乔治山开始公有地耕作实验,并在随后几个月内写下了一系列小册子和宣言。这些文本在功能上至少承担了五种不同的角色:
首先是神谕体(prophetic voice)的文本。温斯坦莱在《真正的平等派标准被高举》(*The True Levellers' Standard Advanced*,1649)等早期作品中,使用了典型的先知口吻:"主啊,你在地上兴起你的仆人,赐予他们新的语言";"公义的精神在田间显现";"我看见以色列的子孙在犁沟中相遇"等等。这种修辞并非装饰,而是温斯坦莱对自身发言位置的本体论承诺:他所宣告的不是意见,而是"公义精神"在历史中的显现。神谕体的功能在于把掘地派的行动置于神圣历史的框架内,使其免于被同时代官方话语贬低为"民乱"或"盗窃"。
其次是布道体(sermon)的文本。温斯坦莱本人是清教布道者,他的许多文本以"亲爱的弟兄们"开篇,以劝诫、申命、警告的语式展开。布道体文本承担了内部凝聚的功能:它不是面向议会或公众的论战,而是面向掘地派共同体的属灵训诫。
第三是政治论纲体(political pamphlet)的文本。《给议会的新年礼物》(*A New Year's Gift for the Parliament*,1650)和《自由法》(*The Law of Freedom in a Platform*,1652)属于这一类型。这些文本以命题式的论证结构出现,常常开列具体的制度改革方案:废除买卖、废除雇佣劳动、设立公职选举、设立仓库与分配中心等。它们所呈现的温斯坦莱,更接近于一个制度设计者。
第四是田园诗体(pastoral)的文本。温斯坦莱对土地的书写——大地作为"母亲"、"共同财库"、"活着的图书馆"——具有强烈的诗歌特征。这种书写不是比喻,而是其本体论的自然延伸:在温斯坦莱的形而上学里,大地本身就是有生命的,能够识辨压迫并给予抵抗者以慰藉。
第五是公社纪实体(commune chronicle)的文本。温斯坦莱记录了圣乔治山与科布汉两处掘地公社的具体运作,包括作物分配、纠纷处理、与地方士绅的冲突等。这类文本的纪实性使其成为研究 1649 年英国底层社会史的第一手材料。
这种体裁的混杂性,对传统的文本释读方法构成了根本挑战。现代政治思想史的标准释读范式,是以霍布斯的《利维坦》或洛克的《政府论》为典范建立起来的:这类文本以论题(thesis)为基本单位,以论证(argument)为基本结构,以作者的"意图"或"立场"为释读的终极目标。当我们用这套范式阅读温斯坦莱时,会出现两个典型的误读。
第一种误读是把温斯坦莱的神谕体与布道体内容剥离,把它们视为"修辞装饰"或"思想残留",然后仅以政治论纲体的内容作为温斯坦莱"真正的政治哲学"。这种处理的结果是,温斯坦莱的"自由使用"概念被剥离了其神学—本体论的根基,沦为一种关于土地分配的实用主张。希尔和麦克弗森的研究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困于此。
第二种误读是把温斯坦莱的所有文本都还原为论纲体,然后用现代政治哲学的概念框架——契约、同意、权利、义务——去重构其立场。这种处理会把温斯坦莱打扮成一个"自然权利传统的左翼版本",但忽略了其文本中关于"理智之光"、"公义精神"、"创造的智慧"等概念的独特本体论地位。
应对这一困境,本书主张建立一种"多体裁并置"的释读策略。这一策略的具体含义是:在阅读任何一段温斯坦莱文本时,必须同时追问三个层面的问题:其一,这段文本在何种体裁传统中运作?它是否在引用先知书、申命记、福音书的语言结构?其二,这段文本的论证结构是否完整?它的前提、推理、结论是否在文本内部得到支撑?其三,这段文本与其他体裁的文本之间是否存在呼应、矛盾或补充?只有当这三个层面的问题被同时追问,温斯坦莱文本内部的概念张力才能被保留下来,而不是被简化为某种单一理论的注脚。
这套释读策略的合法性来自温斯坦莱文本自身的特征。它不是研究者强加的方法,而是对文本物质性的回应。当温斯坦莱在同一个月内写下一段神谕、一封布道信、一份政治提案时,他实际上是在用不同的语言进行同一个问题的多重表述。多体裁并置的释读,正是要重建这种多重表述的内在统一性。
第三节 政治概念考古学:作为一种释读方法
基于前一节对体裁混杂性的诊断,本书提出"政治概念考古学"作为核心方法论立场。这一立法的基本含义是:拒绝将温斯坦莱视为霍布斯或洛克的"前驱",而是将其文本作为"概念事件的现场",追踪"公地"、"自由使用"、"普遍理智"、"公义之法"等概念在其作品内部的位移、重组与裂变。
"概念事件的现场"这一表述借鉴了海登·怀特(Hayden White)与福柯(Michel Foucault)的双重遗产,但又与之保持距离。怀特的"历史诗学"强调文本作为话语事件对现实的构成性作用,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则关注概念系统在话语形成中的非连续性。本书的"政治概念考古学"接受二者对文本物质性的强调,但拒绝其潜在的相对主义倾向:温斯坦莱的文本并非任意的符号游戏,而是十七世纪英国特定政治神学、社会结构、阶级关系网络下的概念生产。因此,政治概念考古学要求同时追问两个方向:一方面是概念在文本内部的概念史维度——某个概念在温斯坦莱早期、中期、晚期作品中的语义位移;另一方面是概念的语境史维度——它与同时代其他文本、其他话语、其他社会实践之间的互动。
以"公地"(common)这一概念为例。在温斯坦莱的早期文本中,"公地"主要指萨里郡那些被圈地运动侵蚀的公共土地,其语义的中心是具体的、与身体经验直接相连的物质空间:牧道、公田、沼泽、林地。这一语义与同时代的反圈地运动(anti-enclosure movement)的话语高度一致。但到了 1652 年的《自由法》中,"公地"的语义发生了重要位移:它不仅指具体的土地,更指一种制度安排——一种使所有创造物的"自由使用"成为可能的财产关系形式。这是一次从空间概念到关系概念的跃迁。追踪这一跃迁如何在温斯坦莱文本内部逐步发生,是政治概念考古学的典型任务。
另一个例子是"自由使用"(free use)。这一概念在温斯坦莱文本中的出现频率极高,但其语义并非稳定。它有时指土地作为"共同财库"中的物质流动(谷物从仓库到餐桌),有时指理智作为"普遍之光"的传播(任何人都可以借由内在之光获得真理),有时又指身体作为"创造的工坊"的劳动活动。政治概念考古学不寻求在这些用法之间寻找一个统一的"本质定义",而是追问:这种语义的不统一本身,是否构成了温斯坦莱政治哲学的某种内在特征?换言之,"自由使用"是否正是通过其多义性,才能同时回应神学、政治、经济三个层面的问题?
第三个例子是"普遍理智"(universal reason)。这一概念在温斯坦莱文本中承担了某种准形而上学的功能。温斯坦莱认为,"理智"或"理性之光"是创造主注入一切人心的普遍精神,因此它在性质上是"共同的"(common)而非私有的。这一论断具有强烈的反教权色彩:它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垄断对真理的解释。但同时,它也构成了温斯坦莱对其自身掘地派行动的合法性论证:如果理智是普遍的,那么掘地派的行动就不需要依赖任何外在的教权机构——圣公会主教、长老会牧师、加尔文主义神学家——的认证。政治概念考古学关注这一概念在温斯坦莱文本中如何与同时代的"自然之光"、"内在之光"、"圣灵见证"等概念形成竞争或合流。
拒绝"前驱"逻辑是政治概念考古学的另一项重要立场。思想史写作中常见的"前驱"叙事——例如"温斯坦莱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前驱"、"温斯坦莱是马克思所遗忘的早期共产主义者"——具有双重问题。一方面,它把思想史的目的论倒置过来,使早期文本的"意义"由后世的理论框架决定,从而剥夺了早期文本自身的概念主权。另一方面,它掩盖了温斯坦莱文本内部那些与后世范畴格格不入的要素:当温斯坦莱在文本中谈到"理智之光"的神学维度时,把它解读为"早期社会主义"的尝试就会显得勉强。本书拒绝这种做法。温斯坦莱的文本将被作为一套独立的概念生产系统来对待,其概念逻辑将由其内部结构而非后世理论框架来确立。
第四节 当代回响:公地治理、平台经济与数据主权
将温斯坦莱的文本置于当代语境,并非简单的"古典思想现代化",而是要揭示其政治哲学的某些结构性要素对当代议题的诊断价值。本节集中讨论三个相互关联的领域:传统公地的治理、当代平台经济中的"数字圈地"、以及围绕数据主权展开的政治冲突。
公地治理(commons governance)的当代复兴主要与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的研究相关。奥斯特罗姆在《治理公共事物》(*Governing the Commons*,1990)等著作中,通过对世界各地小规模公地资源的实证研究,挑战了"公地悲剧"——即哈丁(Garrett Hardin)1968 年提出的"公地必然导致过度使用与崩溃"的命题。奥斯特罗姆证明,在适当的制度安排下,公地资源可以被可持续地共同管理。温斯坦莱的文本与奥斯特罗姆的研究之间存在概念上的呼应:温斯坦莱在《自由法》中对公社组织、仓库与分配中心、公职选举的具体设计,与奥斯特罗姆所研究的"自主治理的公地"具有结构性相似。两者都拒绝将公有产权视为通往混乱的必由之路,而是探索制度化的公有形式。但两者的差异同样重要:奥斯特罗姆的框架是经验性的、归纳性的,其关注点是"何种制度安排有效";温斯坦莱的框架则是本体论的、规范性的,其关注点是"何种财产关系符合创造的智慧"。政治概念考古学在两者之间看到的不是简单的思想史谱系,而是不同问题意识下的概念重组。
平台经济的兴起带来了"数字圈地"(digital enclosure)的现象。莱斯诺夫(Nick Srnicek)在《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2016)中描述了这一过程:互联网早期所承诺的"信息共享"逐渐被数据提取、用户锁定、平台垄断所替代。用户的注意力、行为数据、社交关系都被转化为平台的私有财产,而曾经作为"数字公地"的网络空间则被逐渐圈占。这一现象在概念结构上与温斯坦莱所反对的十七世纪圈地运动具有惊人的相似:前者把土地从公共使用中剥夺出来,后者把数据从公共流通中剥离出来。温斯坦莱"反对圈地"的政治哲学——其核心论点是大地不应被任何个人或集团独占,而是作为"共同财库"被所有创造物共享——对理解当代数字公地的命运具有诊断价值。这种诊断不是简单的类比,而是揭示了某些政治哲学结构在不同物质条件下的复现。圈地的对象从物理土地扩展到数字基础设施与行为数据,圈地的逻辑却依然是排斥他人使用、独占剩余价值、巩固所有者主权。
围绕数据主权(data sovereignty)的当代辩论为温斯坦莱研究提供了更具体的入口。欧洲 GDPR 框架下的"被遗忘权"、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对"数据殖民主义"的批评、中国对"数据安全"的强调,都反映了数据治理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政治议题。温斯坦莱的"自由使用"概念——即一种不通过所有权中介而直接进入使用关系的财产观念——可以被视为对当代数据治理困境的一种可能回应。当数据被作为私有财产保护时,平台垄断得到强化;只有当数据被理解为某种"共同财库"中的资源时,民主治理才有制度空间。当然,这种对话必须保持审慎:温斯坦莱的形而上学预设——大地作为创造的工坊、理智作为普遍之光——不能简单移植到当代语境。但其概念结构——对独占性财产权的根本质疑、对使用关系的优先性肯定——可以被提炼为当代政治理论的一个环节。
生态正义(ecological justice)是温斯坦莱文本能够产生当代回响的又一领域。当代生态政治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自然作为"共同财库"是否具有独立于人类利用价值的存在论地位?温斯坦莱对大地的书写——"大地是活着的图书馆"、"地母"、"创造的工坊"——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预设了一种非工具性的自然观。这种自然观与当代"地球守护"(Earth stewardship)伦理之间存在概念上的亲和。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温斯坦莱并非现代意义上的生态主义者:他对大地的尊崇很大程度上来自清教神学的创造论,而非独立的生态哲学。把握这一差异,本身就是政治概念考古学的工作。
上述四个当代领域——公地治理、数字圈地、数据主权、生态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