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的地方
第 1 章:故事开始的地方
当你翻开一本书,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个故事发生在哪里?是什么时候的事?故事里的人都过着怎样的生活?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简单,但它是理解任何故事的第一步。就像你去看一场戏剧表演,幕布拉开之前,你首先会注意到舞台上的布景——那是城堡的尖顶还是乡村的小屋?是挂满了水晶吊灯的大厅还是摆着农具的谷仓?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背景,其实悄悄告诉我们很多重要的事情:故事可能发生在什么年代,那里的人靠什么生活,他们每天会遇见什么人、遇到什么事。
《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里,故事开始的地方是十九世纪末的英国乡村。一个叫布莱克莫尔谷的地方,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绿草地,有星星点点的石头小屋,有每天早出晚归干活的农夫农妇,还有一群住在破旧农舍里的孩子。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看起来离我们很远——那是将近一百五十年前的事了,英国乡下和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完全不同。但恰恰是这种“不同”,让这个故事变得有意思起来。一个一百多年前乡下女孩的经历,为什么能打动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为无论时代怎么变化,人心里那些东西——对家人的爱、对命运的抗争、对自己的怀疑、对幸福的渴望——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苔丝生活的那个世界。你会发现,了解一个故事发生的地方,就像看戏之前先看舞台布景,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将要发生的故事。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乡村
一八七一年,在地球另一边的英国,发生了一件大事。那一年,英国政府开始统计全国人口和财产,第一次摸清了这个国家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土地、有多少工厂和农场。这个时代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维多利亚时代”——因为当时的英国女王叫维多利亚,她从一八三七年就开始统治英国,一直统治到一九〇一年,整整六十四年。
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英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它有庞大的舰队航行在各大洋上,有数不清的工厂日夜不停地生产商品,还有遍布全球的殖民地,太阳东升西落的地方总有英国的旗帜飘扬。伦敦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街道上跑着公共马车,工厂的烟囱喷吐着黑烟,火车站里蒸汽机车嘶鸣着进出站。城市的繁华是显而易见的,但在那些繁华的背后,英国还有另一半面孔——那就是广阔的乡村。
那时候,英国大约有一半人口还住在乡下。他们不在工厂里做工,而是在田地里劳作;他们不吃机器生产的面包,而是自己磨面粉;他们的孩子不上学,而是在牧场和谷仓里帮忙。和今天的中国农村一样,那时候的英国乡村也有很多人在田间地头干了一辈子活,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出生的那片土地。
让我们把目光移向英国南部的一片山谷。在那里,有一个叫马勒的小村子,村子很小,小到在地图上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点。但就是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乡村,却生活着几十户人家,他们的故事从一百五十年前一直讲到了今天。
想象一下,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英国农夫,你的一天会是什么样子的?
天刚蒙蒙亮,公鸡打鸣的时候,你就得从床上爬起来。那个时候可没有电灯,更没有手机闹钟,农民们只能靠自然光和生物钟来判断时间。你穿上粗布做的工作服,脚上套着沾满泥土的靴子,推开家门,深吸一口清晨湿漉漉的空气。
走出家门,你看到的是一片被薄雾笼罩的草地。英国的乡村和中国北方很不一样,这里一年四季雨水充沛,草地总是绿油油的,不像北方那样有明显的四季变化。远处的山丘缓缓起伏,像是大地的脊背,山坡上长满了青草,偶尔有几棵老橡树站在那里,树冠巨大,像一把把撑开的绿色巨伞。
你扛着干草叉,走向自家的田地。英国农夫主要种植的作物和中国农村不太一样。这里有大片的麦田,金黄色的麦穗在风中起伏,像金色的海洋。但更常见的是牧场——因为英国人爱吃牛肉和乳制品,所以很多土地都被用来放牧奶牛。奶牛是乡下人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每天早出晚归都要去牧场放牧,还要按时挤牛奶。挤牛奶可是一项技术活,你得知道怎么让奶牛安静下来,怎么找到正确的位置,怎么掌握好力道,既不弄疼它,又能挤出最多的奶。
除了奶牛,乡下还有很多别的动物。马拉的车用来运货和载人,鸡在院子里啄食虫子,猪在猪圈里哼哼唧唧,羊群在远处的山坡上像一朵朵白色的云缓缓移动。如果你家里养了马,那就更好了——马可以用来耕地、拉车,速度比牛快得多,是农家的宝贝。
现在,让我们走进一户普通农户的家。这是一栋用石头砌成的小屋,墙壁很厚,能挡住英国时常飘来的冷雨。屋顶用茅草铺成,冬天的时候住在里面还算暖和,但到了夏天就闷热难当。屋里的房间很小,地板是压实的泥土,进门要脱鞋——不是因为讲究,而是因为泥土地板弄脏了很难清理。
这户人家的厨房是全家人活动的中心。厨房里有一个大火炉,烧的是木柴或者煤球,这个火炉可厉害着呢——做饭靠它,冬天取暖靠它,烧热水也靠它。一口大铁锅挂在火炉上方,锅里咕嘟咕嘟煮着粥或者土豆汤,是全家人的晚餐。墙壁上挂着几串大蒜和咸肉,角落里堆着劈好的柴火,窗户很小,透进来的光线昏昏黄黄的,整个屋子弥漫着烟火和泥土混合的气味。
这种生活听起来好像很简单,甚至有点艰苦。但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这就是他们的全世界。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出生,在这片土地上劳作,也在这片土地上老去。城里来的商人偶尔会赶着马车到村子里,收购农民多余的牛奶、鸡蛋和羊毛,再把这些东西运到城市里去卖。村里偶尔也会有集市,周围十里八乡的农夫都会赶来,买卖牲口、种子和农具。年轻人会趁着集市的机会偷偷相看对象,老人们则聚在酒馆里喝一杯淡啤酒,聊一聊今年的收成和天气。
这就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乡村的大致面貌。一百多年前,那里的人们就是这样生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现在,我们要去的那个叫布莱克莫尔谷的地方,就坐落在这样一片土地之上。
布莱克莫尔谷:如诗如画的山谷
在英国南部的德文郡,有一个山谷被当地人叫做布莱克莫尔谷。“布莱克”在古英语里是“黑暗”的意思,但这个山谷可一点都不黑暗——恰恰相反,它是整个德文郡最美丽的地方之一。
想象一下这样的画面:春天的山谷里,樱桃花和苹果花竞相开放,粉的、白的、淡绿的花瓣挂满枝头,一阵风吹过,花瓣像雪片一样纷纷扬扬飘落下来,落在草地上,落在小溪里,也落在路过行人的肩头。夏天的山谷完全被绿色淹没,茂密的草地像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一直铺到天边,远处山丘的轮廓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像是水墨画里晕染开的笔触。秋天的山谷开始变颜色,树叶从翠绿变成金黄、橙红、深褐,层层叠叠,像是打翻了的颜料盘。冬天的山谷安静下来,白雪有时会盖住草地,但很快就会被早起的羊群踩出一串串脚印,露出底下湿润的泥土。
一年四季,这个山谷都美得像一幅画。难怪大作家托马斯·哈代——就是写《德伯家的苔丝》的那位——就出生在这片山谷附近。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他后来把自己熟悉的地方都写进了小说里,把真实的英国乡村变成了文学作品中的永恒背景。布莱克莫尔谷在哈代的笔下,成为了英国文学中最著名的风景之一。
山谷里有一条小河,河水不深,清澈见底,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和小鱼。河岸两旁长满了野花,春天的时候,柳兰花会开出成片的紫色花朵,把整条河岸染成一片紫色海洋。这条河没有名字,哈代在小说里只叫它“德格河”,意思是“小河”。小河弯弯曲曲地穿过山谷,灌溉了两岸的草地,也滋润了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人们。
河的两岸散落着几座小村庄,最大的那座就是马勒村。马勒村的全名很长,叫“马勒村·圣安塞尔姆”——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郑重其事,但其实村子里连一座像样的教堂都没有。村子里最气派的建筑是几家酿酒厂,英国人爱喝啤酒,酿酒是马勒村最主要的产业之一。除了酿酒厂,村子里还有几间杂货店、一家邮局、一所小学校、一个铁匠铺和几家小酒馆。这些就是马勒村的全部家当。
村子里住着几十户人家,他们大多是租种土地的佃农。所谓佃农,就是自己没有土地,靠租别人的地来种的人。英国那时候的土地大多属于贵族和地主,普通的农民只是租用他们的土地,每年要交租金,收成好的时候勉强够过活,收成不好的时候就只能挨饿。
住在马勒村的佃农们,大多数都过着紧紧巴巴的日子。他们租的土地面积不大,种的庄稼勉强够一家人口粮,偶尔有剩余才能拿到集市上去卖,换一点钱买盐、买布、买一些自己地里种不出来的东西。他们住的大多是石头小屋,屋顶铺着茅草或者瓦片,墙壁刷着白灰,但年深日久,白灰已经斑驳脱落,露出底下灰扑扑的石头。屋里光线昏暗,陈设简陋,一张木桌、几把椅子、一张睡觉的床就是全部家当。
这样的生活条件,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可能难以想象。但对于那时候的人来说,这就是日常——他们的父母是这样过的,他们自己也是这样过的,他们的孩子以后大概也还会这样过下去。打破这种循环的机会很少,除非遇到什么意外,或者遇到什么贵人,或者——遇到什么改变命运的机会。
苔丝的家人,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这样一群穷苦的佃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土地上年复一年地劳作。但这个家庭和村里其他人家又有些不一样,因为它的人口特别多——多到村子里的人提起这家人,都会摇摇头,说一句:“那一家子啊,孩子太多了。”
达尔博一家:九个孩子和他们的父母
马勒村往东走,绕过一片小树林,有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沿着这条路走到头,有一栋比村里其他房子更破旧的小屋。这栋小屋比普通的石头小屋还要小,墙壁用土坯砌成,不是正经的石头;屋顶的茅草稀稀拉拉,好几个地方都能看见天空。这栋房子就是达尔博一家的住处。
“达尔博”是这家人的姓。父亲叫约翰·达尔博,是村子里出了名的酒鬼。他每天早出晚归,不是在田里干活,而是在酒馆里喝酒。英国那时候有一种淡啤酒,味道淡淡的,但喝多了也会醉人。约翰·达尔博最爱的就是坐在酒馆里,一杯接一杯地喝,直到把口袋里最后一个铜板都换成酒喝进肚子里。
这样的父亲当然不是一个好榜样。在那个时代,一个男人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他要是不干活、不挣钱,全家人的日子就会过不下去。约翰·达尔博喝了酒以后,脑子就不太清醒,干活也干不利索,有时候还会撒酒疯,闹得家里鸡飞狗跳。村里的邻居们提起他,都不太瞧得起,觉得他没出息,对不起老婆孩子。
但话说回来,约翰·达尔博也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被生活压垮了——种地的收入太少,日子过得太苦,酒馆里那点淡啤酒是他唯一能够得着的安慰。在那个年代,英国乡村酗酒的人很多,不只是男人,有些女人也会喝酒。贫穷和绝望会让人们寻找逃避的出口,而酒就是最方便的出口。
和酒鬼父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个家庭的母亲——苔丝的继母,名叫琼。琼是苔丝的亲生母亲,但在故事开始的时候,苔丝的亲生父亲是谁、发生过什么,这些我们以后再说。琼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天黑才歇息。煮饭、洗衣、打扫房间、喂鸡喂猪、照顾孩子、下地干活——所有这些活儿她都得干。丈夫不管事,她就得一个人撑起这个家。
琼和约翰·达尔博一共有五个孩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但这个家庭实际上有九个,因为苔丝和她的弟弟阿力克也是这个家庭的一员。苔丝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在她的下面还有几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这些孩子大多还是小娃娃,走路都走不稳,整天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叫嚷声和哭闹声此起彼伏。
九个孩子啊!想象一下,那间小小的屋子里,晚上怎么睡觉?床不够,被子不够,冬天冷得发抖。吃饭怎么吃?一张木桌挤不下那么多人,大孩子站着吃,小孩子抱着碗蹲在墙角。穿衣服怎么穿?哥哥的衣服给弟弟穿,姐姐的裙子改给妹妹穿,补丁摞补丁,谁也分不清衣服原来是什么颜色。
这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吃饭的问题。一家人的口粮主要靠地里种的土豆和麦子,还有养的几只鸡下的蛋、养的一头奶牛挤的奶。但这点收成要喂饱九张嘴巴,根本不够。每年总有那么几个月,地里的粮食吃完了,新的还没收上来,全家人就得饿肚子。小孩子们饿得哇哇叫,大人们饿得头昏眼花,琼只能厚着脸皮去邻居家借粮,或者去镇上的赊账商店求老板赊一点面粉和盐。
这就是苔丝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这个家庭穷得叮当响,穷到连村里人都看不下去了。但穷还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苔丝的父亲——是一个酒鬼。他不仅不能养家,还把本来就不多的钱拿去喝酒,喝完酒回来还撒酒疯闹事。这样的父亲,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孩子,反而成了家庭的负担和耻辱。
在那个年代,一个家庭的社会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男人。如果男人勤快、有本事、能挣钱,家里就能过上好日子;如果男人懒惰、酗酒、没出息,家里就只能穷得揭不开锅。约翰·达尔博显然属于后一种。他不仅是穷,而且穷得没有尊严——村里人提起他都要撇撇嘴,赊账商店的老板看见他就摇头叹气。这样一个家庭里的孩子,从小就要承受别人异样的目光和指指点点。
苔丝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她从小就要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弟弟妹妹。她从来没有上过学,不认识几个字。她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像样的鞋子,甚至没有一顿能吃饱的饭。她从小就习惯了干活,习惯了贫穷,习惯了别人看不起的目光。但她也是一个倔强的孩子,心里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只是这些话,她从来不会对别人说。
故事开始的那个早晨
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故事开始的那一天。那是一个夏天的早晨,天刚蒙蒙亮,布莱克莫尔谷被一层薄薄的雾气笼罩着。远处的山丘在雾中若隐若现,近处的草地上露珠闪闪发光,空气里弥漫着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清新气味。
达尔博家的小屋里,琼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她一边往火炉里添柴,一边搅动着锅里的粥。今天的早餐是稀得能照出人影的麦片粥,几乎看不到几颗麦粒。这样的早餐,九个孩子一人一碗,喝完以后很快就又饿了。但琼也没有办法,粮食不够,只能省着吃。
约翰·达尔博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昨晚他在酒馆里喝了不少酒,这会儿酒还没醒,浑身酒气,鼾声如雷。琼看了一眼丈夫,叹了口气,没有叫他。她知道叫他也没用,叫醒了也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说不定还要发酒疯闹事。
苔丝早就起来了。她今年十六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像一潭清澈的泉水;她的头发是淡淡的金色,在晨光中微微泛着光泽;她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透着一股乡野女孩的健壮和活力。她长得很好看,好看得和这个破败的家庭格格不入。
此刻,苔丝正蹲在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喂鸡。她把一把瘪麦粒撒在地上,几只母鸡立刻围过来,争先恐后地抢食。苔丝看着母鸡们叽叽喳喳的样子,脸上没有表情。她在想事情,想得很远。
就在昨天晚上,琼从邻居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这个消息让她激动得一夜没睡好,今天一早起来就拉着苔丝说了好几遍。消息是这样的:隔壁村子有一个富裕的德伯家族,据说这一家子的老祖宗是当地的大贵族,虽然现在不比从前了,但家里还有很多值钱的东西。德伯家的少爷新买了一辆气派的四轮马车,最近正在到处炫耀自己的新车。他还托人在周围村子里打听,想找一个替他养鸡的小伙子或者小姑娘。
琼的眼睛亮了。她对苔丝说:“苔丝啊,你听我说,这可是一个好机会。德伯家那么有钱,他们家的少爷肯定不会亏待干活的用人。你去试试吧,去他们家养鸡,工钱肯定比在咱们这儿挣得多。你挣了钱,拿回来贴补家用,咱们家的日子就能好过一点了。”
苔丝低着头,没有说话。她知道母亲说的有道理。她也知道,去德伯家干活虽然辛苦,但好歹能挣点钱,能让弟弟妹妹们吃饱肚子,能让母亲不用那么发愁。但她的心里还是有一百个不愿意。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给不认识的人干活,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这些事情,光是想想就让她觉得不舒服。
而且,“德伯”这个姓氏,苔丝隐隐约约觉得有些耳熟。她好像听谁说过,自己家其实也姓德伯,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贵族的后代。当然了,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现在他们家和那位贵族早就八竿子打不着了。但这个说法还是让苔丝心里有些别扭——让她去给一个同姓的人家当用人,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琼还在絮絮叨叨地劝说。苔丝抬起头,看着母亲憔悴的脸,看着屋子里跑来跑去的弟弟妹妹们,看着床上鼾声如雷的父亲。她知道,这个家需要钱,她必须做点什么。于是,她终于点了点头,轻声说:“好吧,我去看看。”
这就是苔丝离开家的那一刻。这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是整个故事的开始。从这个早晨开始,她将走进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最终成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之一。
而我们,作为读者,跟随她走进那个世界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这个早晨。这间破旧的小屋、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位憔悴的母亲、这位酒鬼的父亲、这些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这就是苔丝出发的起点,也是她身上背负的重量。她不是一个人上路,她身上背着整个家庭的期望和重担。每一个选择、每一次决定,她都不能只为自己考虑,而要想着家里那些等着她养活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了解故事发生的地方和环境,对理解故事来说那么重要。如果你不明白苔丝的家有多穷,你就不会理解她为什么明知道去德伯家有风险,还是决定去试一试。如果你不明白维多利亚时代乡村女孩的选择有多有限,你就不会理解苔丝在面对命运时的无奈和挣扎。
本章小结
这一章我们一起走进了《德伯家的苔丝》这个故事开始的地方。我们看到了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乡村的日常生活——那些用石头砌成的小屋、绿油油的草地、在田里劳作的农夫农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节奏。我们也走进了故事发生的具体地点——布莱克莫尔谷,一个像世外桃源一样美丽的地方,以及马勒村,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村庄。
更重要的是,我们认识了苔丝即将离开的那个家庭——穷得叮当响的达尔博一家。九个孩子、酗酒的父亲、操劳的母亲,这就是苔丝的出身背景。她没有受过教育,没有财产,没有靠山,唯一有的就是自己的双手和一颗倔强的心。
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们在读一个故事之前,首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和环境。舞台布景决定了演员的表演方式,背景音乐影响了情节的气氛,而故事发生的时空背景,则决定了人物的选择和命运。苔丝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离不开她所在的这个环境;她经历的一切,都和她出身的那个家庭、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密不可分。
一个一百多年前的故事,为什么值得我们读?因为虽然时代变了,但人心里那些东西——对家人的爱、对命运的抗争、对自己的怀疑、对幸福的渴望——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我们读苔丝的故事,其实是在读人的故事,读我们自己内心深处的某些东西。
下一章,我们要来认识写这个故事的人——托马斯·哈代。他是谁?他为什么写这个故事?他自己的人生经历怎么影响了他的创作?了解了哈代,你就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部作品,因为每一个故事里,都藏着作者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