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从何来
第 1 章:奇从何来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唐代那些好看的文言短篇小说会被叫作“传奇”?
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神秘,像是某个人在经历了一场不平凡的冒险后,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别人听。但“传奇”这个词最初并不是指小说,而是一位唐代作家给自己写的故事集起的一个书名。这位作家叫裴铏,他编了一本书,里面收了好几篇精彩的故事,就把书命名为《传奇》。
没想到的是,后来的人们觉得“传奇”这个词太贴切了——它正好说出了这些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于是慢慢地,“传奇”从一个书名变成了一个文体的名字,专门用来指代唐代那些写得出神入化的文言短篇小说。
理解“传奇”这个名字的来历,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搞清楚这些故事到底“奇”在哪里。如果你能掌握判断“奇”的三个标准,就等于拿到了一把打开传奇世界大门的钥匙。接下来,我会带着你一步一步地拆解这个有趣的问题。
“传奇”命名的历史演变:从裴铏《传奇》到文体专名
我们先来追溯一下“传奇”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
在唐代以前,人们写小说主要不是为了娱乐读者,而是为了记录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山里的妖怪、狐狸变成的美女、会说话的动物等等。这类故事叫“志怪小说”,“志”就是记录的意思,“怪”就是奇怪的事物。《搜神记》就是志怪小说的代表作,作者干宝写这本书的目的,据说是为了证明鬼神是真实存在的。
到了唐代,小说创作的风气完全变了。文人不再满足于单纯记录奇闻异事,而是开始有意识地创作故事,想办法让读者读得开心、读得入迷。裴铏就是这种新风气的代表人物。
裴铏生活在晚唐时期,大概在公元860年前后活跃于文坛。他写了一本小说集,收录了《聂隐娘》《昆仑奴》《裴航》等好几篇精彩的作品。裴铏给这本书起名《传奇》,这是“传奇”第一次被用作书名。
为什么裴铏选择“传奇”这个词来命名自己的作品集?现在学者们认为,“传奇”这个词在唐代本来就有“传写奇事”的意思。裴铏可能是想表达:我这本书专门收集各种奇特的故事。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名字取得太好了,好到后来的人们一想到唐代那些精彩绝伦的文言短篇小说,就会用“传奇”来称呼它们。
到了宋代,“传奇”这个词开始被广泛用作一种文体的名称。宋代学者在编纂文集、讨论文学的时候,会把唐代那些叙事性的文言小说统称为“传奇”。明代学者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更是明确把小说分为志怪、传奇、逸事、琐言等几大类。从此以后,“传奇”作为唐代文言短篇小说的专名就固定了下来。
这个命名的过程其实很有意思。它说明了一个道理:好的名字往往来自民间和学界的共同认可,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的硬性规定。裴铏给自己作品集起名《传奇》时,可能并没有想到这个名字会成为整个文体的名称。但因为这个名字实在太贴切了——它准确地说出了唐代小说的核心特征——所以被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和学者沿用,最终成为定论。
传奇之“奇”的三重内涵:题材奇异、情节曲折、人物非凡
说完命名史,我们来重点分析一下:传奇之“奇”到底体现在哪些地方?
我总结了三个层面,可以简记为“奇”的三重奏:题材奇异、情节曲折、人物非凡。这三个层面就像三层台阶,一层比一层深入,一篇优秀的传奇作品通常会在三个层面都有出色的表现。
第一重:题材奇异
传奇故事的题材往往是日常生活中见不到的东西。神仙、妖怪、鬼魂、精怪、会说话的动物、植物成精——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属于“幻想文学”的题材,在唐代传奇里比比皆是。
比如《古镜记》讲的是一面神奇的古铜镜,这面镜子能照出妖怪的原形,还能治病救人。故事里的妖怪形形色色:有变成美女勾引书生的狐狸精,有藏在深山里的千年蛇妖,还有各种来路不明的精怪。这面镜子就像一个神奇的探测器,把隐藏在人间各处的妖怪一一揪出来。
《补江总白猿传》写的则是一只成精的白猿。这只白猿力大无穷,能飞檐走壁,专门抢夺人间的美丽女子。它把抢来的女子关在山洞里,还让她们给自己酿酒做饭。后来被主人公设计擒获,白猿临死前居然还能预知未来,留下了一些神秘的预言。
这类题材的奇异之处在于,它打破了我们对现实世界的认知边界。在传奇的世界里,人和妖、鬼、神是可以交往的,甚至是可以恋爱的。《任氏传》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一位叫郑六的男子在路上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女子任氏,两人一见钟情,郑六把任氏带回家,当作自己的外室。时间久了,郑六的朋友发现任氏其实是一只狐狸精。但奇怪的是,这只狐狸精并没有害人的意思,反而勤俭持家,对郑六一往情深。
这种题材选择不是随意的。传奇作家选择这些奇异的题材,是因为它们天然具有吸引力。想象一下,如果有人告诉你一个故事:一面镜子能照出妖怪的原形,或者一只狐狸变成了美女,你会不想听下去吗?
第二重:情节曲折
传奇故事的第二个“奇”体现在情节上。好的传奇绝不会平铺直叙,而是会设计各种转折、悬念、高潮,让读者欲罢不能。
以《任氏传》为例,故事的主线虽然是郑六和任氏的爱情,但中间穿插了非常多的波折。郑六第一次见到任氏,是在长安城的大街上。任氏主动向郑六抛媚眼,郑六心领神会,两人眉来眼去一番后,任氏说自己住在附近,郑六可以送自己回家。
郑六以为任氏是良家女子,跟在她身后走。没想到任氏越走越偏僻,最后钻进了一片废墟之中。郑六这才发现不对劲,但已经来不及了——任氏变回狐狸的原形,把他吓了一大跳。
如果你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那就太小看传奇作家了。任氏向郑六解释说,自己虽然是狐狸精,但从来没有害过人,而且对郑六是一见钟情。郑六被她的美貌和真情打动,决定和她在一起。
问题来了:郑六的家里还有正妻,他不可能把一只狐狸精正式娶进门。于是郑六把任氏安置在一个朋友借给他的房子里,两人过起了秘密的生活。后来郑六要去外地做官,任氏不愿意跟着去,郑六就把她托付给自己的好友韦崟照顾。
韦崟是个色鬼,他早就对任氏垂涎三尺。趁郑六不在的时候,韦崟多次试图强行非礼任氏。任氏用智慧和法术一一化解了危机,既没有得罪韦崟,也没有背叛郑六。这里就出现了非常精彩的戏剧性场面:任氏明明有法术可以轻易对付韦崟,但她选择用计谋周旋,而不是直接施法——因为如果让韦崟知道自己真的会法术,就会意识到她是妖怪,反而会把事情搞砸。
最后郑六回来了,任氏跟着他一起去上任。途中经过马嵬坡的时候,任氏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因为她会施法的缘故,越靠近杨贵妃死去的马嵬坡,她的能力就越弱,最终被猎人的猎犬咬死,郑六悲痛欲绝。
你看这个故事,情节是不是很曲折?有相遇、有误会、有波折、有危机、有死亡。这种一波三折的叙事手法,正是传奇吸引读者的重要原因。
第三重:人物非凡
传奇故事的第三个“奇”体现在人物塑造上。传奇中的人物往往具有超常的能力、品格或者命运,他们不是普通的凡人,而是“非凡之人”。
《聂隐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聂隐娘是魏博节度使麾下的一位女刺客,她从小就被一位神秘的道士带走,学了一身超凡的武艺。据说她能用非常细的针穿透人的头颅,被刺中的人不会立即死去,而是过了三天才会断气。她还能隐身术,藏在人的影子里,伺机发动攻击。
后来聂隐娘被派去刺杀陈许节度使刘昌裔。奇怪的是,聂隐娘见到刘昌裔之后,反而被他的德行打动,放弃了刺杀任务,转而投靠刘昌裔,为他效力。这个转折非常有意思:一个本该是冷血杀手的角色,因为遇到了更有德行的人物,主动改变了自己的立场。
更神奇的是,聂隐娘后来修炼到了可以飞升的境界。有一次,刘昌裔的儿子要去京城办事,聂隐娘主动请缨护送。一路上,她化作一只飞虫钻进刘公子的帽子里的睡帘中,躲在帽子里睡觉。刘公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一位绝世高手保护着。途中遇到一个身穿红衣服的飞贼,聂隐娘化身为一只猿猴与他搏斗,轻而易举地将他击杀。
这些人物的非凡之处,不仅在于他们拥有超自然的能力,更在于他们身上体现了唐代人对于理想人格的想象。聂隐娘不仅武艺高强,还具有忠义的品格;任氏虽然是狐狸精,却比很多人类更懂得真情和忠诚。这种“人物非凡”的特点,让传奇故事具有了超越日常生活的魅力。
从“志怪”到“作意好奇”:唐代传奇与六朝志怪的根本区别
理解了“奇”的三重内涵,我们还需要搞清楚一个重要的问题:唐代传奇和之前的六朝志怪,到底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志怪写妖怪,传奇也写妖怪,两者不是差不多吗?实际上,两者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在于写了什么,而在于为什么写、怎么写。
六朝志怪:记录为真
六朝(指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约公元220年到589年)是中国志怪小说繁荣的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一大批志怪小说集,包括《搜神记》《幽明录》《异苑》等。
六朝志怪作家的心态可以概括为“记录为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写志怪小说的人基本上相信,他们记录的那些神怪故事是真实发生的。他们的写作目的是“证明神鬼之不诬”——也就是说,要用这些故事来证明,鬼神、妖怪、报应这些东西是真实存在的。
干宝写《搜神记》,在序言里明确说,他写这本书是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一些神奇的事情,而且他身边的朋友和亲戚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他觉得这些事情“不可以不传”,所以记录下来,目的是让后人知道,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
这种“记录为真”的心态,决定了六朝志怪在叙事上的特点:简略、平实、缺乏细节。志怪故事通常只有几十个字到一两百字,类似于一则简短的新闻报道或逸事笔记。它们往往只告诉读者“发生了什么”,而不会详细描写“是怎么发生的”“当事人是什么感受”“周围环境是什么样子”。
比如《搜神记》里有一则“毛衣女”的故事,全文只有一百多字:豫章新喻县有个男子,看见田里有六七个女子都穿着羽毛做成的衣服。他悄悄走过去,抓住了其中一只鸟的羽毛衣,把羽毛衣藏了起来。其他女子发现后都变成鸟飞走了,只有一个女子没能飞走,只好留下来做他的妻子。后来这个女子找到了羽毛衣,穿上就飞走了,她还留下了自己的孩子。
这个故事已经有了传奇的雏形——它有完整的情节结构,有毛衣这个道具,有飞走的结局。但它的问题也很明显:太简略了。男子是怎么发现那些女子的?女子的羽毛衣是什么颜色的?男子是怎么悄悄靠近的?这些细节通通付之阙如。
唐代传奇:创作为乐
到了唐代,小说创作的风气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文人们不再满足于记录奇闻,而是开始主动创作,想办法把故事讲得精彩、讲得好看。这种创作态度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作意好奇。
“作意”这个词出自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的《史通》,原意是指史家在撰写史书时加入自己的主观意图。后来这个词被用来形容小说创作:传奇作家不再假装自己只是在“记录”真实发生的事情,而是明确表示“我就是在编故事”,而且我编故事的目的就是让读者觉得好看、过瘾。
裴铏在《传奇》里写《昆仑奴》一文的时候,开头就说这本书“推事故,广采遗逸”,意思是它汇集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但在具体写作中,裴铏完全放下了“记录者”的架子,而是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叙事技巧,把一个简单的故事骨架丰富成一个情节曲折、人物鲜明的小说。
这种“作意好奇”的创作态度带来了几个明显的变化:
第一,篇幅大大增加。六朝志怪通常只有几十到几百字,唐代传奇则可以达到一两千字甚至三四千字。篇幅的扩大为细节描写提供了空间。
第二,叙事技巧大大丰富。传奇作家开始使用倒叙、插叙、悬念、反转等手法,让故事变得引人入胜。他们还会在故事里加入对话、场景描写、心理活动,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
第三,文学性大大增强。传奇作家开始追求文字的优美和意境的营造,让小说不仅内容有趣,文字本身也值得欣赏。
沈既济的《任氏传》是“作意好奇”的典范之作。在这篇小说的结尾,沈既济写了一段议论,直接表达了自己的创作意图:
> 物之尤者,祸乎乘焉。邂逅致怨,庸得已乎哉!然则 read the rest of the text
沈既济在这里感叹,像任氏这样的尤物(指特别出色的女子),往往会招来祸患。他写这个故事,一方面是感叹任氏的命运,另一方面也是在提醒读者:美色、奇才这些东西,往往会引来嫉妒和灾祸。
这段议论很重要。它说明沈既济在写《任氏传》的时候,并不是在“记录”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而是在“创作”一个虚构的故事,用来表达他对人生和命运的思考。这就是“作意好奇”的真正含义:传奇作家是有意识地创作虚构作品,而且他们希望通过这些作品传达某种思想或情感。
唐代文人的创作意识转变:虚构自觉的诞生
“作意好奇”只是第一步。更深入的转变是,唐代文人开始形成了明确的虚构自觉。
什么是虚构自觉?
简单来说,虚构自觉就是作家意识到自己写的是虚构作品,而且不以写虚构作品为耻。
在六朝时期,文人写志怪小说其实是有点“不好意思”的。因为在当时的人看来,小说是“小道”——它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东西,登不了大雅之堂。文人写小说,多半是为了记录一些有趣的事情,供自己或朋友消遣,并不是当作正经的文学创作。
唐代的情况就不一样了。随着传奇创作的繁荣,越来越多的文人参与到小说创作中来,而且他们开始把写小说当作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陈玄祐的《离魂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篇小说讲的是王宙和张倩娘的故事:两人青梅竹马,倩娘的父亲却把她许配给了别人。王宙悲伤地离开家乡,途中倩娘追上他,两人一起私奔。五年后,他们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家乡,却发现倩娘其实一直卧病在床——那个和他私奔的倩娘,其实是她的灵魂。
这个故事明显是虚构的。陈玄祐在结尾明确说:“玄祐少常闻此说,而多异同,或谓虚诞。”意思是说,他年轻的时候就听说过这个故事,而且有很多不同的版本,有人说这是虚构的。但他经过考证,认为这个故事是有根据的。
这里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陈玄祐一边说这个故事可能是虚构的,一边又试图为它的真实性辩护。这说明在唐代,虚构已经成为了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作家和读者都意识到,小说是可以虚构的,但虚构的东西能不能登大雅之堂,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到了中晚唐,虚构自觉越来越明确。白行简的《李娃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篇小说写的是荥阳公子和汧国夫人李娃之间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人物鲜明,一看就是精心创作的作品。白行简在小说里加入了很多细节,比如李娃设计让荥阳公子沉溺于享乐,后来又帮助他发愤读书、考取功名,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这些细节显然不是“记录”下来的,而是作家想象出来的。白行简写这篇小说,显然不是为了证明某个神怪传说是真实的,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好看的爱情故事,并借此表达他对社会道德和人情冷暖的思考。
虚构自觉的意义
唐代文人的虚构自觉,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首先,虚构自觉让小说从“记录”变成了“创作”。这意味着小说不再只是对现实的被动反映,而是可以主动地创造一个艺术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唐代传奇已经具备了现代小说的某些特征。
其次,虚构自觉推动了叙事技巧的发展。既然是虚构的,作家就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力,不受“事实”的限制。他们可以设计更复杂的情节,塑造更丰满的人物,营造更动人的意境。这些努力让传奇成为了中国叙事文学的高峰。
最后,虚构自觉也改变了读者和作家的关系。作家不再需要假装自己只是在“记录”真实发生的事情,而是可以坦然地承认“我在创作”。读者也不再把小说当作“史料”来读,而是当作“文学作品”来欣赏。这种关系的转变,为中国小说在后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实践案例:《任氏传》与《古镜记》的“奇”之分析
光说不练假把式。让我们用前面学到的知识,具体分析两篇传奇作品,看看它们是如何体现“奇”的三重内涵的。
案例一:《任氏传》
《任氏传》是沈既济创作的一篇传奇,收录在《太平广记》中。我们从三个层面来分析它的“奇”。
题材奇异:《任氏传》的核心人物是一只狐狸精。在中国古代文化中,狐狸精是一个很特殊的意象——它既是妖怪,又是美女,具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沈既济选择狐狸精作为主角,就已经奠定了“奇”的基调。而且,任氏不仅是狐狸精,还是一只具有法术的狐狸精。她能隐身,能预知未来,还能辨认妖怪。这些超凡的能力让她更加“奇”。
情节曲折:《任氏传》的情节设计非常巧妙。郑六与任氏的相遇是一奇——一个良家女子模样的美女主动勾引陌生男子;任氏的真实身份被发现是二奇——郑六发现她其实是狐狸;任氏在郑六家的生活是三奇——她不仅要应付郑六的正妻,还要应付韦崟的骚扰;任氏的结局是四奇——她预知了自己的死亡,主动选择留下来赴死。这种一奇连着一奇的结构,让读者始终保持阅读的兴趣。
人物非凡:任氏这个人物的塑造尤其成功。她虽然是狐狸精,但具有很多人都不具备的优秀品质:对爱情忠贞不渝,对朋友以诚相待,面对危机时冷静机智。更难得的是,她始终保持着对自己身份的清醒认识。她知道自己不是人类,所以她对韦崟的骚扰采取了周旋而不是对抗的策略;她知道自己终有一死,所以她选择用最体面的方式离开。这种人物的复杂性,让《任氏传》超越了一般的志怪故事。
案例二:《古镜记》
《古镜记》的作者相传是王度,但如果我们剥去作者考证的争议,单纯看文本,这是一篇非常有趣的早期传奇。
题材奇异:《古镜记》的核心道具是一面古铜镜。这面镜子可不是普通的镜子,它有以下神奇功能:能照出妖怪的原形;能驱除邪祟;能治病救人;能把藏在暗处的东西照出来;能让佩戴者不生病。这面镜子就像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通往超自然世界的大门。
情节曲折:《古镜记》采用了“链式结构”——以古镜为线索,串联起一系列相对独立的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个妖怪:狐狸精变成的美女、千年蛇精、隐藏在暗处的鬼魂……这些小故事之间有松散的联系,但也可以单独成篇。这种结构既保持了叙事的灵活性,又通过道具的统一性保持了整体的连贯性。
人物非凡:《古镜记》的主人公是古镜的持有者王度。王度是一个儒生,他用古镜降妖除魔,体现了一种“知识+神器”的组合。这里的“人物非凡”不仅指王度本人,也指古镜——古镜是一件有灵性的神器,它会自己选择主人,会在主人危难的时候自动出现。这种“物的人格化”是唐代传奇中常见的写法,它让道具本身成为了故事的“角色”。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判断一篇作品是否属于“传奇”的三个实用标准:
标准一:题材是否具有超自然或非常规的元素?比如神仙、妖怪、鬼魂、精怪,或者具有神奇功能的道具。
标准二:情节是否曲折生动,具有戏剧性?有没有转折、悬念、高潮?故事讲得是否引人入胜?
标准三:人物是否具有非凡的特质?比如超常的能力、非凡的品格、非凡的命运,或者人物本身就不是凡人。
如果一篇作品在这三个标准上都表现突出,那它很可能就是传奇。如果只有一两个标准符合,可能还需要结合创作时代和文体特征来做进一步判断。
“奇”作为叙事策略的当代儿童文学价值
说了这么多历史和理论,你可能会问:这些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
其实,“奇”的叙事策略不仅在唐代传奇中大放异彩,在当代儿童文学中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
儿童天然喜欢“奇”的东西。想象力是儿童的本能,他们相信童话是真的,相信动物会说话,相信魔法是存在的。传奇的叙事策略恰好契合了这种心理特征。
第一,传奇的“题材奇异”可以激发儿童的想象力。《任氏传》里的狐狸精、《古镜记》里的古镜、《聂隐娘》里的飞剑——这些神奇的元素为儿童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翱翔的幻想空间。当儿童读到这些故事的时候,他们的大脑会自动把文字转化为画面,在脑海中构建一个神奇的世界。这种阅读体验,不仅能带来阅读的乐趣,还能促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