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重读与再定位
经典的重读与再定位
在涂尔干的全部著作中,《原始分类》是一部命运特殊的作品。1903年以《社会学年鉴》增刊形式发表时,它只是一篇不到一百页的小册子;此后大半个世纪,这篇论文在涂尔干研究中的地位远不如《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那样稳固,甚至长期被视为边缘性的经验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情形发生了戏剧性转变: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中将涂尔干的分类理论确立为结构主义的先驱,从此这本小册子获得了新的学术生命。21世纪认知科学兴起,《原始分类》又被纳入“认知人类学”的经典谱系,被认为是人类概念系统社会起源研究的奠基之作。从边缘到中心,《原始分类》的接受史本身就是一部值得细读的思想史。
这种命运转变引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学术定位问题:《原始分类》在涂尔干的思想体系中究竟占据什么位置?它与那些公认的核心著作之间存在怎样的关联?说它是“认知社会学的奠基之作”,这个判断意味着什么?本章将通过梳理版本流传史、比较学术合作关系、揭示内在概念关联、分析关键接受节点,来回答这些问题。最终的目标是绘制一张《原始分类》的学术坐标图谱,让读者理解这部经典为何值得重读,以及它在当代知识版图中可能占据的位置。
版本流传与接受史的三个阶段
理解《原始分类》的学术地位,必须首先考察它的版本流传史和接受史。版本的形式往往影响着传播的范围和方式,而接受史则揭示了不同历史时期学术共同体如何赋予同一文本以不同意义。
《原始分类》最初于1903年发表在《社会学年鉴》第七卷的增刊(Supplement)上。这是一种典型的学术期刊增刊形式,用于发表超出正刊容量但又需要及时刊布的重要研究。增刊的形式本身暗示了涂尔干对这部作品的定位:它是一篇方法论性质的导论性研究,旨在为更系统的经验考察奠定框架。事实上,涂尔干和莫斯在序言中明确表示,这是对原始社会分类系统的初步考察,更详尽的分析将另行发表。然而,这个承诺从未兑现——或者说,《原始分类》本身就构成了涂尔干对分类问题的全部直接论述。
从1903年到20世纪中叶,《原始分类》主要以两种方式被引用。第一种是作为涂尔干宗教学研究的方法论补充,读者将集体表象的讨论与《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对图腾制度的分析相联系。第二种是作为人类学文献中被引用的参考书,专业人类学家在讨论澳洲或北美原住民的分类观念时会提及这篇论文。这两种引用方式都暗示《原始分类》更多被看作一项辅助性的经验研究,而非具有独立理论价值的核心著作。列维-斯特劳斯之前的引用史基本可以概括为:被提及,但未被真正阅读;被参考,但未被系统阐发。
真正的转折点出现在1949年。那一年,列维-斯特劳斯发表了他的教职资格论文《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虽然该书主要讨论亲属制度,但其中对分类问题的处理已经明显受到涂尔干的影响。两年后的1950年,列维-斯特劳斯在《法国社会学国际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长文,系统讨论涂尔干的分类理论,这是《原始分类》发表后首次获得如此深入的理论阐释。1958年,《野性的思维》出版,列维-斯特劳斯将涂尔干和莫斯的这篇小册子置于结构主义思想史的核心位置,将其读作对“原始分类逻辑”的系统研究。他写道,涂尔干和莫斯的工作揭示了“原始”社会的分类系统并非混沌或前逻辑的,而是具有自身严密的逻辑结构,只是其逻辑原则与我们的常识不同而已。
这个解读框架深刻影响了20世纪后半叶对《原始分类》的接受。在列维-斯特劳斯的框架中,涂尔干被建构为结构主义的先驱,其分类理论预示了索绪尔的符号学原则。人类学家开始从“认知人类学”的角度重新阅读这篇论文,社会学家则将其视为“社会决定论”的经典证据。1960年代以后,版本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原始分类》从期刊增刊变成了独立出版的单行本,获得了更广泛的读者群。
第三个阶段始于21世纪之交。认知科学的发展使得“概念是如何形成的”这个问题获得了新的学科间对话机会。认知人类学、认知考古学、演化心理学等领域的学者开始系统引用《原始分类》,将其视为关于概念系统社会起源的最早系统论述之一。这个阶段的接受有一个重要特征:读者不再需要经过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框架才能理解《原始分类》的价值;他们可以直接从认知科学的问题意识出发,与涂尔干和莫斯在一个新的问题平台上对话。
版本流传与接受史的梳理揭示了一个核心事实:《原始分类》的学术命运从来不是由文本自身的“内在价值”决定的,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学术共同体的理论需求塑造的。这本身就是涂尔干知识社会学立场的某种印证:即使是看似客观的学术经典,其传播和接受也遵循着社会动力学。
涂尔干与莫斯:合作关系的真实面貌
讨论《原始分类》的学术定位,必须厘清这部作品的合作性质。在现有的许多引用中,涂尔干被默认为唯一的思想来源,莫斯的贡献被简化为辅助性的资料整理或文笔润色。实际情况远比这种简化叙述复杂。
从文本表层信息看,《原始分类》的署名是“É. Durkheim et M. Mauss”,按照当时的学术惯例,这意味着两位作者对文本共同负责。然而,文本的产生过程涉及复杂的思想互动,需要通过其他文献来重建。幸运的是,莫斯的书信集和日记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在1901年的一封信中,莫斯写道他正在帮助涂尔干整理一篇关于分类的文章,语气中既有合作的热情,也有微妙的距离感。他使用“帮助”(aider)这个词,暗示涂尔干是主要发起人,但并没有说涂尔干是唯一的思想来源。
在知识背景上,两位学者的差异是显著的。涂尔干的学术训练植根于19世纪法国哲学传统,尤其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和Renouvier的范畴论,他对“分类”问题的关注可以追溯到早期对科学分类方法论的研究。莫斯则受到人类学实地研究方法的更深入训练,他的老师之一是人类学家Marcel Mauss本人(两人的亲缘关系是叔侄),这种师承使他对原始社会的经验材料更为熟悉。换言之,涂尔干提供的是理论框架和问题意识,莫斯提供的是经验材料的筛选和组织。
这种分工在文本中有迹可循。《原始分类》的方法论部分——尤其是关于分类社会起源的一般理论——明显带有涂尔干的风格:抽象的论断、宏大的理论抱负、简洁但确定的概念界定。经验分析部分——对澳洲部落、苏人(Sioux)、中国和印度分类系统的讨论——则展现了莫斯对人类学文献的熟悉,但这些分析被组织在涂尔干的理论框架之下。两人的风格差异在分析部分仍然可见:莫斯倾向于更细致的描述,涂尔干倾向于更果断的概括。
更重要的也许是两人对分类问题的不同理论旨趣。涂尔干在《原始分类》中关心的核心问题是:逻辑范畴(如时间、空间、因果性)是如何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他将这个问题与他的基本理论关怀——社会事实的外在性和约束性——联系起来。分类不是个体心灵的自由创造,而是社会强加于个体的集体表象系统。莫斯则对分类系统的文化多样性更感兴趣,他对“原始分类”的讨论预演了后来文化人类学对认知相对性的关注,虽然他并没有发展出明确的相对主义立场。
在后世的接受史中,涂尔干被过度突出而莫斯被边缘化的原因值得分析。首先,涂尔干作为涂尔干学派的创始人享有更高的学术声誉,他的名字比莫斯更常被引用。其次,列维-斯特劳斯在重构结构主义谱系时,有意将涂尔干建构为先驱,而将莫斯降格为次要角色,这是学术史建构的政治性一面。第三,莫斯后来转向了对礼物交换、体操和身体技术的研究,他在分类问题上的兴趣并没有持续发展,因此《原始分类》对莫斯个人学术生涯的意义远不如对涂尔干那样重大。
但这并不意味着莫斯的贡献可以被忽视。没有莫斯的人类学文献素养,《原始分类》的经验基础将更为薄弱;没有涂尔干的理论框架,那些散乱的人类学材料也不会凝聚成一篇具有长久生命力的经典著作。两人的合作是真正的知识协作,而非主从关系。
内在关联:《原始分类》与涂尔干核心著作的对话
将《原始分类》定位为涂尔干的边缘作品是对其学术价值的严重低估。仔细阅读可以发现,这部小册子与涂尔干其他核心著作之间存在深刻的内在关联,它不仅是一篇独立的经验研究,更是理解涂尔干整体思想的关键枢纽。
最直接的关联出现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这部晚期巨著中。《原始分类》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分类的起源,《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则系统分析了宗教生活的最基本形式。两部著作之间存在明确的思想连续性。《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三卷“原始宗教的崇拜系统”中讨论神圣/凡俗的基本划分时,直接援引了《原始分类》的分析框架。在涂尔干看来,神圣/凡俗的划分是最根本的分类行为,它构成了一切更复杂的分类系统的基础。换言之,《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提供了《原始分类》所预告的更系统的宗教分析,而《原始分类》则是《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方法论导论。
这种关联背后有一个共同的理论支柱:集体表象理论。在涂尔干的知识框架中,“表象”(représentation)这个概念既指认知意义上的心理表征,也指社会意义上的集体观念。集体表象是社会共同体的共享观念系统,它不是个体心灵的简单加总,而是社会互动的产物,具有超越个体的客观性。分类作为组织知识的根本方式,在涂尔干的理论中必然是集体表象的一种形式。因此,《原始分类》对分类的讨论是集体表象理论的具体应用,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则是对集体表象在宗教领域的最系统阐发。
再看《社会分工论》(1893),这是涂尔干的成名之作,也是理解其社会理论的基础文本。《社会分工论》提出了著名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区分:前现代社会由成员之间的相似性维系,分工不发达,集体意识强有力;现代社会由成员之间的差异性和相互依赖维系,分工高度发达,集体意识式微。这个区分与分类问题有什么关系?
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的后半部分已经暗示,分类系统的复杂性与社会的复杂程度相关联。原始社会的分类系统相对简单,而且与亲缘关系、宗教制度紧密结合;文明社会的分类系统日益分化、专门化,与社会分工的逻辑相一致。简单团结社会的集体意识强调同类事物之间的同一性,因此分类倾向于二元对立(神圣/凡俗、内群体/外群体);有机团结社会的集体意识则承认个体性和差异性,分类系统因此更加多元和灵活。《原始分类》对“原始分类”的考察,某种意义上是在为《社会分工论》的这个论点提供经验基础和理论深化。
《自杀论》(1897)也与《原始分类》存在间接但重要的联系。《自杀论》研究的是个体行为的社会原因,但其中关于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和社会规范(social regulation)的讨论为理解集体表象的约束力提供了基础。在一个高度整合的社会中,集体表象——包括分类系统——对个体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个体很难逃脱集体分类的框架,甚至对自身的理解也深受集体观念的影响。《自杀论》研究的失范(anomie)状态——社会规范失效导致的绝望——在认知层面可以类比于“分类失范”:当既有的分类框架不再能够组织经验时,个体将面临严重的认知困扰。这个思路在《原始分类》中只有暗示,但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潜在的拓展方向。
从概念演化的角度看,《原始分类》是涂尔干从早期关注社会整合问题转向晚期关注知识社会学问题之间的桥梁。《社会分工论》关注的是社会如何可能整合在一起,《自杀论》将整合概念操作化为可测量的变量,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则深入到整合得以实现的精神层面——集体表象和象征系统。《原始分类》恰好位于从“社会整合”到“知识形式”的转折点上,它用集体表象理论来分析知识本身,为涂尔干后期从社会学角度切入认识论问题奠定了基础。
列维-斯特劳斯的重新发现:贡献与局限
在《原始分类》的接受史上,列维-斯特劳斯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1940年代末到1950年代初,他对涂尔干分类理论的重新发现和系统阐释,使得这部长期被忽视的小册子获得了新的学术生命。但这个重新发现本身是一个选择性过程,列维-斯特劳斯从涂尔干那里提取了他需要的思想资源,同时忽略或扭曲了其他同样重要的面向。理解这种选择性,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原始分类》的理论内涵。
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中将涂尔干和莫斯的《原始分类》作为“结构主义”的先驱文本加以讨论。他指出,原始社会的分类系统不是混乱的或任意的,而是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种逻辑结构不是个体心灵自发产生的,而是社会结构的映射;更重要的是,原始分类的逻辑与我们现代科学的逻辑之间不存在高下之分,两者只是运用的原则不同。这是一个激进的平等主义主张:在认知层面,原始人并不比文明人低劣,他们只是遵循了不同的分类逻辑。
从学术史的角度看,列维-斯特劳斯的这个解读有几个重要贡献。第一,他首次将《原始分类》从人类学边缘地带拉回理论中心,赋予它作为理论经典的地位。第二,他提供的“野性思维”概念改变了西方思想史对“原始认知”的偏见,使得原始分类系统的研究获得了新的知识合法性。第三,他揭示了分类系统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个思路为后来的结构主义分析提供了方法论范本。
然而,这个重新发现也伴随着明显的局限。首先,列维-斯特劳斯对《原始分类》的阅读是高度选择性的。他关注的是涂尔干对分类逻辑的讨论,而几乎完全忽略了《原始分类》同样强调的宗教维度。在涂尔干的原文中,分类系统与宗教制度(尤其是图腾制度)之间的联系是核心主题;列维-斯特劳斯则倾向于将分类逻辑从其宗教语境中抽离出来,使其成为纯粹的认知结构。这种去语境化(decontextualization)的做法虽然强化了涂尔干作为“结构主义先驱”的形象,但也遮蔽了涂尔干理论中宗教社会学的维度。
其次,列维-斯特劳斯对涂尔干的解读带有明显的目的论色彩。他将涂尔干建构为结构主义的先驱,是为了让自己的学术谱系有一个更高的起点。这种谱系建构是学术史写作中的常见策略,但往往伴随着对被援引思想的简化。在《原始分类》中,涂尔干对社会决定论的强调(分类来源于社会,而非个体心灵)与列维-斯特劳斯对无意识结构的强调之间存在重要张力,列维-斯特劳斯倾向于忽略这种张力,而将两者描述为和谐一致的。
第三,列维-斯特劳斯在强调分类的逻辑维度的同时,弱化了《原始分类》对权力和冲突的关注。在涂尔干和莫斯的原文中,分类系统从来不是中性的知识安排;它与群体边界、社会等级、权力关系密切交织。某些分类原则被确立为权威的,不是因为它们在逻辑上更优越,而是因为掌握这些分类原则的群体在社会权力格局中占据优势。列维-斯特劳斯对这种权力维度的忽略,使得他笔下的涂尔干更像是一个认知结构主义者,而非社会学家。
认知科学时代的范式价值
进入21世纪,《原始分类》获得了新一轮的学术关注,这次的动力来自认知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发展。认知人类学、认知考古学、演化心理学、神经科学等学科开始系统探讨人类概念系统的起源和本质,而《原始分类》——尽管它发表于一百多年前——在这些问题上提供了令人惊讶的洞见。
认知科学的核心问题之一是:人类的概念系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获得的?有哪些普遍性的认知机制,又有哪些因文化而异的概念内容?这个问题在《原始分类》中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被触及。涂尔干和莫斯明确反对两种极端立场:一种是将分类视为个体心灵的纯粹理性创造(康德式的先验论),另一种是将分类视为对外部自然结构的被动镜像(经验主义的映射论)。他们提出的第三种立场是:分类系统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它既不是纯粹的主观创造,也不是对自然的被动反映,而是社会结构在认知层面的一种投射。
这个立场与当代认知科学中的“具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理论存在有趣的呼应。具身认知理论强调,概念系统不是脱离身体的抽象符号系统,而是深深植根于身体经验和身体与环境的互动。涂尔干关于分类与空间、身体部位关联的讨论,预示了具身认知对概念隐喻的分析。当然,涂尔干强调的是社会身体(social body)而非物理身体,但这两种取向并非互斥,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的。
更直接的关联出现在“概念隐喻”研究中。认知语言学家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和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提出,人类的大部分抽象概念都是通过空间化隐喻(spatialization metaphors)构建的:时间被概念化为空间(“前天”“后年”),情感被概念化为物理实体(“一肚子气”“心里堵得慌”),社会关系被概念化为身体位置(“上位”“下层”)。这个发现与《原始分类》对原始社会分类系统的分析高度一致。涂尔干和莫斯指出,原始分类的许多基本范畴——上下、左右、前后、高低——都源自身体及其在空间中的定位。虽然莱考夫和约翰逊没有直接援引涂尔干,但他们的研究可以被视为《原始分类》核心洞见的认知科学版表述。
演化心理学对“群体选择”(group selection)和“文化-基因共同演化”(gene-culture coevolution)的研究,也为重新评价《原始分类》提供了新视角。如果人类认知的某些方面确实经过了群体层面的选择——即那些有利于群体生存和凝聚力的认知特征更可能被传递——那么涂尔干关于分类系统的社会起源的论述就获得了新的科学支撑。分类系统有助于协调群体行动、维护社会边界、传递文化知识,因此那些能够发展出更有效分类系统的群体可能具有更高的适应优势。这个论证思路当然不是涂尔干明确提出的,但它与《原始分类》的基本精神是相容的。
认知人类学家(如卡斯科·塞韦里诺·特纳、丹·斯珀伯等)的工作进一步揭示了《原始分类》在当代研究中的范式价值。他们指出,涂尔干和莫斯对“原始分类”的分析展示了两个重要原则:第一,概念系统具有文化多样性,不同社会可能发展出根本不同的组织经验的方式;第二,这种多样性不是任意的或无规律的,而是与各自的社会结构、生态环境、历史经验存在系统性的关联。这些原则已经成为当代认知人类学的基本预设。
然而,在肯定《原始分类》范式价值的同时,也需要指出其局限性。首先,《原始分类》的经验材料来自19世纪人类学家对“原始社会”的描述,这些材料本身带有时代偏见和观察误差。当代人类学家对同类社会的田野研究提供了更为细致和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这些新材料需要在重新评估《原始分类》时加以整合。其次,涂尔干的理论框架预设了社会决定论——分类来源于社会,并以社会结构为最终解释——而当代认知科学更倾向于多因素模型,强调生物遗传、个体经验、社会文化、生态压力等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涂尔干的框架作为理解概念系统社会维度的起点是有价值的,但它不应该被当作唯一的解释框架。
本章小结
本章追溯了《原始分类》的学术命运,绘制了这本经典小册子的学术坐标图谱。从版本流传史看,《原始分类》从1903年的期刊增刊演变为20世纪后半叶的单行本经典,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知识社会学的有趣案例。从合作关系的分析中,我们看到涂尔干和莫斯的贡献是互补而非主从的,忽视莫斯会扭曲对这部作品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本章揭示了《原始分类》与涂尔干核心著作之间的内在关联。它不是一篇边缘性的经验研究,而是涂尔干从社会整合问题转向知识社会学问题之间的理论枢纽。《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与《原始分类》存在概念上的连续性,它们共同构成了涂尔干思想的有机整体。从这个角度看,称《原始分类》为“认知社会学的奠基之作”是恰当的:它开创了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人类概念系统这一研究传统,预示了当代认知科学对概念社会起源的关注。
列维-斯特劳斯的重新发现赋予了《原始分类》新的学术生命,但这种重新发现是选择性的,存在去语境化和目的论建构的局限。当代认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