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斯宾诺莎
遇见斯宾诺莎
一座荷兰小城里的男孩
三百九十多年前,在欧洲北部一个叫做荷兰的地方,有一座建在水面上的城市,叫做阿姆斯特丹。城里有许多弯弯曲曲的运河,运河两岸挤满了红砖房子,房子之间架着窄窄的木桥。每天清早,小贩们划着船在河上卖菜卖鱼,叫卖声和鸽子扑翅膀的声音混在一起。这就是 1632 年巴鲁赫·斯宾诺莎来到这个世界时,听到的第一个声音。
巴鲁赫是一个犹太名字,意思是"受祝福的孩子"。他的父亲叫米歇尔·德·斯宾诺莎,是一个从葡萄牙逃到荷兰的商人。在巴鲁赫出生之前,他们家已经在阿姆斯特丹生活了十几年,做的是进口水果和干果的生意。家境说不上特别富裕,但也算安稳。家里有一间小小的店铺,店后面是住家的屋子,屋顶的阁楼里堆着账本和算盘。
小巴鲁赫的世界一开始就是这么小:店铺、运河、家、犹太会堂。他每天看到的人是父亲、母亲、哥哥姐姐、邻居家的孩子、会堂里的拉比老师。那是一个孩子的全部世界,大多数孩子一辈子就待在这个圈子里,长大之后接父亲的班,继续做水果生意。
但巴鲁赫有一个不太一样的习惯。
他喜欢盯着窗户发呆。
这个习惯听起来没什么了不起对不对?哪个小孩没有对着窗户看过云、看下雨、看一只蚂蚁在窗台上爬来爬去?斯宾诺莎小时候看的当然也是这些。但他看的方式有点特别。当其他孩子看到雨,会说"下雨啦不能出去玩啦"的时候,他看着雨从天上落下来,会想:水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雨不会往上飘?天为什么是蓝色的而不是绿色的?
这些问题听起来也很普通对不对?但是请你想一想:你真的问过大人这样的问题吗?你问完之后,大人通常怎么回答?
大多数大人会这么说:"天就是这样的嘛。"或者:"别想那么多,去写作业。"又或者干脆当没听见。
小巴鲁赫遇到的情况也差不多。他问这些问题的时候,家里人觉得他有点怪。做生意的人家,需要的是算账快、嘴皮子利索的孩子,不是对着窗户发呆的孩子。
好在斯宾诺莎不是只有窗户。他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犹太会堂。
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会堂在那时候是整个欧洲最有学问的犹太社区之一。从葡萄牙和西班牙逃过来的犹太人把这里当成避难所,也把他们的传统和文化带到了这里。会堂里有一所专门给犹太男孩子读书的学校,老师叫拉比,他们教的课程非常丰富:希伯来语的圣经、犹太法典《塔木德》、哲学、数学、天文学,还有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
斯宾诺莎七岁进入这所学校的时候,可能没有想到,他在这里学到的东西会改变他一生。但我们可以猜到的是,他对学校里的很多课程都很感兴趣,尤其是哲学和数学。
哲学这个词你可能听过。它指的是"爱智慧",也就是喜欢想大问题的那种学问。什么样的大问题呢?比如:世界是怎么来的?人为什么要做好事?什么才算真正的快乐?
这些问题跟算账、卖水果看起来没什么关系,但是它们是人类想了至少三千年的问题。从中国的孔子到希腊的苏格拉底,从印度的佛陀到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所有古老文明的聪明人都问过类似的问题。
斯宾诺莎开始问这些问题,是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学校里。他当时大概只有十几岁。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他后来的一些老师和朋友留下了记录。其中一个叫马纳塞·本·以色列的拉比曾经这样形容年轻时候的斯宾诺莎:这个孩子"对哲学问题有一种不寻常的爱好",他"经常在课后留下来,问一些让老师也答不上来的问题"。
"答不上来"这四个字很关键。在一般人眼里,老师答不上来是很丢脸的事情。但是斯宾诺莎看起来不这么想。他不嘲笑老师,也不生老师的气。他只是觉得,这些问题很重要,值得一直问下去,哪怕暂时没有答案。
这种态度——"我不知道答案,但我愿意一直想"——后来变成了他做哲学最重要的方法。
读到这里我想让你停下来想一想:你有没有过类似的感觉?比如某一次你问了一个问题,大人说"等你长大就懂了",你有没有觉得"我现在就想懂"?
如果你有过这种感觉,那么三百九十年前的斯宾诺莎和你,是同一种小孩。
为了让你记住斯宾诺莎一生中的关键事件,我画了一张简单的时间图。请你跟着图上的箭头,记住每一件事发生在他人生的什么阶段。
```mermaid flowchart LR A[1632年出生于阿姆斯特丹] --> B[在犹太会堂学校读书] B --> C[1656年被逐出犹太社区] C --> D[搬到福尔堡磨镜片为生] D --> E[晚上写作《伦理学》] E --> F[1677年在海牙去世] ```
这张图只有六步,但每一步都是一个重要的故事。我们下面就按这六步,一步一步地讲。
当一个想法和别人都不一样
斯宾诺莎长大一点之后,开始学习更多的书。他读希伯来语的圣经,也读阿拉伯语和拉丁语的哲学书。他尤其喜欢读一个叫做摩西·迈蒙尼德的哲学家写的书。迈蒙尼德是一个生活在十二世纪埃及的犹太哲学家,他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犹太教的神学结合在一起,写了一本很厚的书叫《迷途指津》。这本书里有一个核心观点:上帝不是一个长着胡子坐在天上的老头,而是一种弥漫在所有事物里的"理智"或者"理性"。这个观点当时已经有点惊世骇俗了,但是斯宾诺莎读完之后,觉得它还可以再往前走一步。
迈蒙尼德说上帝像理智,斯宾诺莎想了想说:其实上帝就是整个自然界。
听起来好像差不多对不对?但这两个说法之间有一个巨大的差别。如果上帝像理智,那么上帝和世界还是两回事,上帝在某种意义上"高于"世界。如果上帝就是整个自然界,那么世界就是上帝,没有任何一个东西在"上面"或者"外面"。
这个差别听起来很抽象,但它会引发一连串让当时的犹太社区非常紧张的问题。比如说:如果上帝就是自然界,那么圣经里说的"上帝创造世界"是什么意思?再比如说:如果上帝就是一切,那么向上帝祈祷、上帝听人说话、上帝喜欢某些人不喜欢的人——这些说法还有意义吗?
斯宾诺莎不打算隐瞒自己的想法。他开始在自己的圈子里表达这些观点。他和一些朋友组成了一个小组,定期讨论哲学问题。据说他们在讨论的时候,斯宾诺莎会说一些让朋友害怕的话,比如"天使"可能只是人们想象出来的东西,"奇迹"也未必真的发生过,"灵魂不死"这种说法需要重新思考。
这些话在今天听起来可能只是一些很正常的讨论。但是在十七世纪的阿姆斯特丹犹太社区里,这些话等于是在挑战整个社群的信仰根基。犹太教不是一种可以随便解释的宗教,它有一套严格的法律,叫做"哈尔哈卡",规定了什么是可以相信的,什么是不可以相信的。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规定,整个社区有权把他赶出去,这种惩罚叫做"赫列姆"。
1656 年 7 月 27 日,阿姆斯特丹的犹太社区拉比们开了一次会,做出了一个决定。他们发布了一个公告,说巴鲁赫·德·斯宾诺莎"说了可怕的话,做了可怕的事",并且用最严厉的方式把他赶出了犹太社区。这个公告很简短,但每句话都很重。它的最后一句是:"让所有人都不要和他说话,不要和他来往,不要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
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公告对一个二十三岁年轻人意味着什么。
他失去了自己的家庭。至少在官方意义上是这样。他的父亲和兄弟姐妹不能再跟他说话,否则他们也会被赶出去。他失去了自己的社群。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他的朋友、他的老师,所有人现在必须把他当作不存在的人。他失去了自己的生意。在那个年代的阿姆斯特丹,没有社区的犹太人很难找到正经工作,因为大家都靠社区互相帮忙。
斯宾诺莎没有反击,没有写文章为自己辩护,也没有偷偷写一封信去骂那些拉比。他收到这个公告之后,安静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家。
这个故事后来被讲了很多次,每次讲的方式都不一样。有人说斯宾诺莎离开阿姆斯特丹的那天是个下雨天,有人说他是清晨走的,有人说有几个朋友偷偷跑到运河边送他。这些细节我们没办法一一核对。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那些想法。
二十多年后,他在自己的书里平静地写下了当时的感受。他说,被赶出来之后,他有过一段很难过的时期,但他最终意识到,"我学到了一件很少有人学到的事情:在所有的事情中间,只有一样东西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那就是自由地使用我的理性"。换句话说,他觉得被赶出来虽然痛苦,但让他获得了一种更大的东西——独立思考的自由。
这种态度在当时几乎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朋友们觉得他太倔了,他的敌人觉得他太傲慢,他自己大概觉得——这只是做哲学的代价。
磨镜片的哲学家
被赶出社区之后,斯宾诺莎没有立刻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要靠什么生活。他在阿姆斯特丹附近的几个小镇住过一段时间,做过一些零工,比如给有钱人家的孩子当家庭教师。他也试过住在莱顿大学附近,跟一些学者来往,讨论哲学问题。
但是光靠这些零工,他没有办法养活自己。他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个能让他一边吃饭一边继续想哲学问题的谋生方式。
1660 年前后,他搬到了海牙附近的福尔堡。这是一个离海牙不远的小村子,安静、便宜,住的都是普通的手艺人。斯宾诺莎在这里租了一间小屋,开始学习一种新技能——磨镜片。
镜片这种东西你今天见多了。爷爷奶奶戴的老花镜、爸爸妈妈戴的近视镜、望远镜、显微镜,这些都是用磨出来的镜片做的。但是十七世纪的镜片制作是一门非常精细的手艺,需要极大的耐心。镜片工要先把一块粗糙的玻璃或者水晶打磨成圆形,再用更细的砂纸一遍一遍地磨,让它表面变得光滑,最后用布抛光。整个过程有时候要好几天,有时候要好几周。一片好的镜片可以卖很高的价钱,因为当时科学家和有钱人很需要眼镜和望远镜。
斯宾诺莎磨镜片磨得非常好。好到当时的荷兰科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都找他定做过镜片。惠更斯后来因为发现土星的光环和发明摆钟出了名,能被这样一个科学家认可,说明斯宾诺莎的手艺是货真价实的。
但是磨镜片不是为了出名。斯宾诺莎磨镜片是为了赚钱吃饭,同时也是为了能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想问题。
让我来描述一下他一天大概是怎么过的。早上起来,吃点面包,喝点水,就开始磨镜片。磨镜片是体力活,他经常要在工作台前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眼睛盯着小镜片,肩膀和手臂一直保持同一个姿势。中午吃一点简单的饭,下午继续磨。傍晚太阳落山了,他就停下工作,开始另一件事情——写书。
他写的这本书叫做《伦理学》。这本书写得非常、非常慢。
斯宾诺莎大约在 1662 年开始认真写《伦理学》,到 1675 年才基本写完。中间花了十三年。十三年是什么概念?差不多是你从现在到大学毕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修改、推翻、重写、删掉、又加回来。
为什么要花这么久?
因为《伦理学》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不像小说,有故事、有情节、有对话。它也不像一般的哲学书,比如我问你"什么是公平",然后我跟你聊聊公平。它更像是一本数学书。
斯宾诺莎用了写数学的方式来写哲学。他先定义每一个概念——什么叫"上帝",什么叫"自然",什么叫"情感",什么叫"自由"——然后从这些定义出发,一步一步地推出结论。如果他觉得某一步推不出来,他就停下来重新想;如果推出来之后发现跟前面的内容矛盾,他就重写前面的部分。这种写作方式让书进展得很慢,但让它非常结实,每一句话都有它的位置。
后来的学者研究这本草稿,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斯宾诺莎几乎重写了整本书三次。第一稿是 1662 年左右的早期草稿;第二稿是一份叫做"简短论文"的手稿,写得比较通俗;第三稿才是最后的《伦理学》。每一稿之间,他都会把一些自己不满意的部分删掉,加进一些新想清楚的论证。
这告诉我们一件关于他的事情:他是一个对自己非常严格的作者。他不是为了出版赚钱而写书,他是为了把一个问题真正想清楚而写书。
磨镜片这份工作刚好给了他这种时间。他不需要去大学教书,不需要应付老板,不需要每天见很多人。他只需要一片工作台、一块镜片、几份草稿、和一盏油灯。这种生活方式在现代人看来非常苦,但在斯宾诺莎看来刚刚好。
不过,斯宾诺莎的生活里也不是完全没有麻烦。
他住在福尔堡的时候,跟他的房东有过一次著名的争吵。
房东是一个寡妇,叫做凡·丹·恩德。我们知道这次争吵,是因为斯宾诺莎给一个朋友写了一封信,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事情是这样的:斯宾诺莎的弟弟伊萨克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按理说应该分一些给巴鲁赫。但是分遗产的事情拖了很久,房东大概听到了什么风声,开始担心斯宾诺莎还不上房租。有一天房东直接冲进他的房间,要求他立刻搬走。
斯宾诺莎非常生气。他对朋友说,他从来没有遇过这么粗鲁的事情。一个女人闯进他的房间,"像个疯子一样"。他让她走,她不走;他讲道理,她不听。最后他不得不把她推出房间,关上门。
你看,这就是斯宾诺莎。他能写出世界上最精密的哲学书,但他也会为了房租跟房东吵架。他能在思想里飞到宇宙的边缘,但他的脚还是踩在十七世纪荷兰乡村的土地上,会为一些很世俗的事情生气。
这种"思想上的巨人,生活中的普通人"的形象,是斯宾诺莎最真实的样子。他不是圣人,也不是书呆子。他是一个会好奇、会烦恼、会想问题、也会生气的人。
一本奇怪的书
斯宾诺莎最重要的那本书叫做《伦理学》。
《伦理学》这个书名听起来好像是在教人怎么做个好人,但其实它讲的是一件更基础的事情。它讲的是:人应该怎么理解这个世界,并且在这个理解的基础上,怎么过上一种好的生活。
"伦理学"这个词来自希腊语"ethos",原本的意思是"风俗、习惯、性格",后来慢慢变成了"研究好生活"的学问。所以《伦理学》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关于"怎么把日子过好"的书,只不过斯宾诺莎给的答案跟一般人想的不太一样。
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是它的形式。斯宾诺莎决定用几何学的方式来写哲学。
什么叫几何学方式呢?我来举个例子。
在欧几里得写的《几何原本》里,书的开头是这样的:
"定义1:点是没有部分的东西。定义2:线是没有宽度的长度。公设1:两点之间可以画一条直线。命题1:在给定的一条直线上,可以构建一个等边三角形。证明:……"
你看,这种写法是先给出定义,然后给出公设,然后一步一步地推出命题。每一个命题都有证明,证明的依据要么是定义,要么是前面的命题。
斯宾诺莎用同样的方式来写《伦理学》。书的开头是八条定义、八条公则,然后是三十多个命题,每个命题都有证明。这些命题一共分五个部分:开头讨论上帝和自然界,也就是世界到底是什么构成的;接着讨论心灵和身体的关系,也就是我们是怎么想事情的;然后讨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高兴、为什么会难过;再讨论人的束缚,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最后讨论人的力量和自由,也就是我们怎么能摆脱那些束缚。
每一个部分都是从前面的部分推导出来的。如果你读完第一部分再读第二部分,你会发现第二部分的命题里反复引用了第一部分的结论。这种写法让整本书看起来像一个非常严密的网络,每一句话都跟其他的话连在一起。
这种写法在十七世纪是非常奇怪的。那时候的哲学家大多数写散文,写得很华丽、很有文采。斯宾诺莎偏偏写得像数学课本。他的朋友劝他改一改风格,写得"容易读一点"。他没有听。
为什么他不改?
因为他觉得哲学不是文学。哲学的目的是告诉你什么是真的,而"什么是真的"这件事不能靠讲好听的故事来说明。它必须靠严密的推理。如果一句话没有根据,那就不要写进去;如果一句话有根据,就必须说清楚它的根据是什么。
这种对真理的执拗,后来变成了他哲学最显著的特征。
但是《伦理学》最难读的地方还不是它的形式,而是它的内容。
我先讲一个内容上的关键点,让你感受一下这本书在说什么。
斯宾诺莎在第一部分提出了一个观点,这个观点被称为"上帝即自然",拉丁文是"Deus sive Natura"。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斯宾诺莎说,宇宙里只有一种实体,这种实体他自己叫做"神"或者"自然"。这个实体是无限的,它包括所有的存在,所有的石头、所有的水、所有的植物、所有的动物、所有的星星、所有的你和我。没有一个东西在"神"或者"自然"之外,也没有第二个实体。
这个观点初看起来可能让你觉得没什么。但是当你仔细想,你会发现它意味着很多东西。
它意味着没有"超自然"的东西。上帝不在云上看着我们,没有天使从天上飞下来,没有魔鬼从地底下爬上来。所有发生的事情——日升月落、下雨打雷、一个人做了好事、一个人做了坏事——都是自然的一部分。
它也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有"自由意志"。你觉得自己是因为"想"去吃一个冰淇淋才去吃的,但是斯宾诺莎会说:你不是"想"去吃冰淇淋,你是被你的身体状态和环境"决定"去吃冰淇淋的。你的"想"本身,也是身体状态和环境决定的结果。
它还意味着没有什么"奇迹"。奇迹的意思是"上帝打破自然规律"。如果上帝就是自然规律本身,那么奇迹就不可能发生,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打破"自己。
你看,这些观点每一个都在挑战当时人们普遍相信的东西。在十七世纪的荷兰,这些观点中的任何一条都足够让人被赶出教会,被嘲笑,被孤立。斯宾诺莎把它们全部写在了一本书里。
他写完《伦理学》之后,不敢出版。
这本书如果在 1675 年出版,教会一定会烧掉它,作者也会被关进监狱。斯宾诺莎当时已经听说法国有一个叫作"索邦"的机构正在禁止这本书。他把《伦理学》的手稿锁了起来,告诉朋友这本书不会在他活着的时候出版。
结果他猜对了。这本书在他死后才正式出版。
1677 年 2 月 21 日,斯宾诺莎因为一种肺病在海牙去世,年仅 44 岁。他的医生朋友在给他的信里描述了最后的日子:斯宾诺莎一直很平静,没有抱怨,最后几天还在跟朋友讨论一本新书。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家人,只有房东。
他死的那一年,《伦理学》以及他其他的几本书一起出版了。出版者是几个他在世时的好朋友,他们把手稿整理好,交给了一位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商。书出版之后立刻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有人说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危险的书,有人说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深刻的书。争论持续了三百年,一直到今天。
但那都是后面的事了。现在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一个三百多年前的荷兰人,今天我们还要认识他?
他和你没什么不同
读到这里,你应该对斯宾诺莎有了具体的印象。他是一个出生在荷兰、家里做生意的犹太孩子。他七岁开始读书,十几岁开始对哲学感兴趣,二十三岁被赶出社区,三十多岁搬到海牙附近磨镜片,四十四岁去世。他留下了一本叫《伦理学》的书,这本书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出版。
这是一个人的一生,可以用很简短的几句话概括。
但是这个人为什么会让你觉得重要?
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和你是同一种人。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太夸张了。你会觉得,你是一个普通的小学生或者中学生,你怎么可能跟一个十七世纪的荷兰哲学家是"同一种人"?
但请你想一想。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看到一朵云、一个数字、一种颜色、一种情绪,然后脑子里冒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你觉得卡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比如:
"为什么时间是往前走的,不会往后走?" "如果闭上眼睛,眼前的那个'黑'是什么颜色?" "如果一只小狗说话,它会用什么语言?" "为什么人会死?" "为什么我会做梦?" "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同意说红色是蓝色,那红色是不是就真的变成蓝色了?"
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很"奇怪"。它们没有标准答案。课本里没有。考试里不考。大人听了之后通常会笑一笑,然后说"别想那么多,去写作业"。
可是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其实是哲学问题。
"时间为什么往前"是物理学和哲学的问题。"闭上眼睛眼前是什么"是知觉哲学的问题。"动物会不会说话"是语言哲学的问题。"人为什么会死"是存在哲学的问题。"为什么会做梦"是心灵哲学的问题。"真理是由人决定的还是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