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权力的古老问题
引言:权力的古老问题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法国总统在一次全国电视讲话中宣布援引宪法第十六条。这一条款赋予共和国总统在"共和国制度、国家独立、领土完整或国际承诺的执行受到严重且直接的威胁"时,以个人决断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自从一九五八年戴高乐将军主导修宪时植入法国宪法以来,它沉睡了六十二年。当晚,议会两院议长在电话里被告知这一决定,但他们手中没有任何可以阻止它的杠杆。法国宪法学者在随后几天里提出了两个具体问题:一场公共卫生危机究竟是不是宪法所指的威胁?宪法要求的正式磋商程序是否得到了尊重?这两位学者的具体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提出的问题抓住了今天几乎所有宪政民主国家都在经历的那种张力:当一位民选领导人说"情况紧急"时,他能撬动多大的空间,以及我们能不能在他撬动的边界上画一条线。
这种张力不只属于巴黎。同期,从布达佩斯到马尼拉、从新德里到莫斯科,从圣地亚哥到内罗毕,许多国家的行政首脑都在以"紧急状态"为名扩张自己的权限。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应急法律工具,被广泛用于限制集会、限制新闻报道、限制司法复审。紧急状态天然具备的两个诱人属性决定了它的走向:它能以最快的速度调动资源,也最难被事后追责。一旦按下那个按钮,就几乎没有自动回弹的机制。
本书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正是这种张力在三百年前就被一位法国法官严肃讨论过。一个叫孟德斯鸠的人在将近三个世纪前看穿了这种两难。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写过一句话:"一切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紧接着他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这一表述后来成为现代宪政文献中被引用最频繁的格言之一。但在它被反复复制的过程中,孟德斯鸠原书中那种细微的、警惕的、带着怀疑精神的气质,反而被磨平了。我们今天重读孟德斯鸠,既不是为了把他供奉在思想神殿里,也不是为了把他当成无须检验的权威;而是因为他在一个看似稳定的政体形式中识别出了一种不稳定的张力,而这种张力在今天的数字时代又以另一种面目重新出现在我们面前。
一 权力的诱惑与陷阱
权力是人类的古老发明,也是人类最古老的麻烦。从苏美尔城邦的祭司王到罗马帝国的元首院,从威尼斯共和国的十人议会到中世纪欧洲的等级君主制,每一个处理过一群人共同生活的政治体,都或多或少地回答过同一个问题:那些掌握强制力的人,凭什么不会反过来伤害被他们统治的人?
这是一个难以摆脱的循环。雅典人在梭伦改革中用公民大会、抽签与陪审法庭去限制执政官的权限;罗马共和国用两位执政官任期一年、相互否决、紧急时再任命独裁官的制度去避免单一权力的独大;中世纪欧洲则用采邑分封、教皇与皇帝的二元权威、贵族与教士对王权的征税否决来分散王权。每一次制度设计似乎都摸到了某个边界,然后又被新形式的权力集中所突破。到了十七世纪,英国人又往前走了一步:一六八八年的光荣革命、《权利法案》、沃波尔内阁在乔治一世治下逐渐成形,这些发展共同孕育了一种君主权力受到议会、独立的法院和有组织的反对党共同限制的政体。
孟德斯鸠正是带着这种对新近实践的好奇与困惑,在一七二九年到一七三一年间访问了英国。他带回法国的是三样礼物:对英格兰宪制的赞赏、对商业社会的新理解、以及一个后来成为《论法的精神》主轴的判断。那就是,任何一种政体如果在内部没有"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机制,它就无法长久地保持自由。
孟德斯鸠并不是第一个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人。他也不是第一个尝试回答的人。他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把这个问题从一个关于道德修养的问题,转化成了一个关于制度结构的问题。在他之前,如何让君主不滥用权力,通常被认为属于君主教育与朝廷德性的范畴;由谁来约束君主,通常被寄托在贵族阶层、教士阶层、或者某种超验的道德约束上。孟德斯鸠坚决地把这个问题世俗化、技术化:约束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不是一种道德祈愿;它是关于齿轮和制动器的设计,而不是关于君主灵魂的劝诫。这一思维转身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他本人的想象。在他去世的一七五五年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这部书所引起的反响通过两种截然不同的渠道展开:一种是从巴黎到费城的辩论桌,另一种是从日内瓦到莫斯科的禁书目录。前者把它变成了一部活的政治文献,后者把它视为对神授权力的挑战。中间发生的种种变形与误读,塑造了此后两百七十多年的宪政史。
但是,重读孟德斯鸠这件事在今天变得格外紧迫,理由并非他的全部命题仍然成立,而是因为今天的世界正在重新经历他在那个年代观察到的那种张力,而且是以一种他没有预料到的新形式。三个具体场景可以说明这一点。
第一个场景是数字平台这种新形式的私权力。谷歌、亚马逊、Meta、苹果、字节跳动等大型科技公司掌握着数以亿计用户的数据、注意力与分发渠道。它们通过合同条款而非投票箱获得了影响他人生活的权力,通常也不受传统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欧盟在二〇一八年开始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试图用行政监管来限制这种私权,美国国会近年来推动的反垄断立法也以类似的精神为出发点。但这些措施都没有突破一个关键障碍:大型平台对算法决策的内部标准是商业秘密,法院要求它们披露与解释的能力受到行业专业知识壁垒的层层阻挠。这就是孟德斯鸠担心的场景的一个新版本:不是单一的国王,而是一类新的权力拥有者,他们的决策不通过议会、不通过选举、不通过法官的审查,就直接影响到他人的生活。
第二个场景是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二三年间拉美与南欧若干国家的"紧急宪法"实践。在秘鲁,国会在二〇二二年底试图以"犯罪紧急状态"为名扩大行政拘留权;在巴西,博尔索纳罗支持者在二〇二三年初冲击三权广场的事件之后,司法机构与立法机构之间的紧张关系再次被激活;在希腊,二〇二〇年土耳其-希腊边境出现难民压力时,政府曾以国家安全为名直接暂停了部分庇护程序。这些事件的细节各异,但背后的结构性问题是同一个:常态法律与例外状态的边界在哪里?当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工具不够用时,行政权是否应该自动接管?孟德斯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并不是"绝对不行",而是"绝对不行,除非有预先设计好的程序约束"。这种"程序约束先行"的逻辑,正是现代宪法中比例原则、时效原则、议会事后追认机制的源头。
第三个场景是二〇二二年发表于《自然》周刊的一组关于社交媒体与政治极化的实证研究。学者发现,在某些国家,Facebook的算法对极化内容的偏好显著放大了选举前的对立情绪,而这种放大的具体机制并不向外界公开。这是一个社会科学的难题,但它在概念上回到了孟德斯鸠的核心问题:那些掌握"分发权"的人,他们的决定如何被约束?约束的工具是否足够独立?公开与透明是否真的能被设计进商业系统的内部?
三个场景属于不同领域,但指向同一个判断:孟德斯鸠的诊断,从一个十八世纪的、关于政府形式的新思考,正在被今天的数字时代重新激活。这也回答了我们这一章开头的问题:孟德斯鸠之所以没有过时,不是因为他的全部具体论断都对,而是因为他给出了一组仍然能用的分析工具,这套工具能帮我们识别那些"看不出但正在起作用"的权力结构。
二 一七四八年的地震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一七四八年十月,日内瓦。
孟德斯鸠在七年前卖掉了波尔多高等法院院长的高位,带着一笔相当可观的遗产,从法国的政治舞台上退了下来。在那段隐居的日子里,他做过植物学实验,写过关于罗马人兴衰的小册子,还断断续续写了二十多年没有完成的一本书。这本书最初打算写一万页,后来他冷静地压缩为差不多一千页,取名《论法的精神》。书在一个虚拟的日内瓦出版社名下付印,但知情人都清楚作者是谁。这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这部书注定会让他陷入麻烦。
它的内容包罗万象:气候、地理、宗教、贸易、风俗,以及各式各样的政体,全部搅在一起讨论。它没有用那种欧洲读者已经习以为常的"君主宝鉴"式语调写成,也不是政治家们惯用的论战小册子。孟德斯鸠采取了一种冷静的、几乎是外科手术式的观察视角,把不同的政治制度放在一起做横向比较,然后小心翼翼地得出结论。他对任何一个政治问题都不给出一个简单的道德裁决,而是把它放到气候、土壤、商业、宗教、风俗这些结构性变量中去观察。共和政体为什么在意大利某些城市可以、在中国却难以维持,这是有原因的;商业为什么能驯化专制,这也是有原因的;宗教为什么既是暴政的帮凶又常常是它的解毒剂,这同样是有原因的。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是一次革命,它把政治学从道德说教中解放出来,使它变成了一门接近今天所说的"比较政治学"的学科。
书一问世就遇到了预想之中的麻烦。它在第一版问世后不久就被列入罗马教廷的《禁书目录》,理由是书中对教皇绝对权力的怀疑、对宗教宽容的提倡、以及那段让天主教学者气结的关于"宗教不应该用火与剑来传播"的论述。教会的禁令一直维持到一九六六年才解除,跨度超过了两个世纪。在这漫长的"禁"字之下,这部书的多种外文译本与节选本反而获得了更旺盛的地下传播。
可是在教廷发出禁令的同一时间,知识界却陷入了一种近乎狂热的讨论。一七五〇年,日内瓦版问世不到两年,法语原版已经印了十几版;英文译本、荷兰文译本、意大利文译本、德文译本接连出版,一七五一年又出现了未授权的盗版与删节本。伏尔泰在读到这部书后写信给孟德斯鸠,称赞它"理性的光芒使所有前人都黯然失色";卢梭在评价时则带着明显的保留,因为他在书里读出了对贵族制温和性的赞赏,这与他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走向不同的方向;而年轻一些的读者如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与达朗贝尔,则把它当作一部被作者小心翼翼地写成的秘密百科全书,从此开启了与孟德斯鸠长期的笔友关系。据后世研究者统计,在孟德斯鸠生前,《论法的精神》有至少二十二个不同的版本在市面上流通,其中不少是未经授权的译本。这种没有任何官方推荐、没有任何作者巡回签售、却被读者自发盗印传播的景象,在十八世纪的欧洲知识界并不常见。
这部书之所以在启蒙时代迅速走红,根本上是因为它解决了当时欧洲知识界的一块空白。在孟德斯鸠之前的政治学作品中,要么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政体分类,要么是马基雅维利式的权术手册,要么是博丹式的国家主权论。孟德斯鸠把三种传统糅在一起,加入了他对英国政制的实地观察,以及对商业社会的敏锐分析,生成了一部在概念层面上超越了前人的作品。政体不再只是好坏的二分,而是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运行节奏、也有自己内生的崩败机制。这种把政体从道德判断中脱离出来的做法,在那个时代具有爆破性的冲击力。它让读者第一次看到,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之间的差异不是价值高低的差异,而是结构与动力学的差异。这种视角转换后来成为比较政治学的知识基因。
让《论法的精神》成为现象级著作的,并不是它在某个具体政策问题上给出的建议,而是它所提供的思考方式。后世影响也并不局限于启蒙时代的知识圈。一七八七年夏天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代表们桌上就放着这部书的英文版;麦迪逊在会前的准备工作笔记中,有多处段落直接抄自孟德斯鸠有关"温和政体"的分析。他在后来写给杰斐逊的信中说过一句有名的话:"孟德斯鸠是政治科学的牛顿,他指出了一般规律,你我都只是这门共同科学的追随者。"这话多少有些夸张,但能看出孟德斯鸠在那一代美国制宪者心中的分量。在法国,一七八九年《人权宣言》的起草者们一边声称效忠卢梭的"人民主权"原则,一边沿用孟德斯鸠关于"政府权力应在立法、行政、司法之间分配"的论述,这种双重忠诚构成了法国大革命特有的内在张力;如果后来的读者只看到卢梭而看不见孟德斯鸠,法国大革命的内在分裂就会被简化成一个本不存在的清晰对立。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部书在欧洲与北美之外传播的轨迹。在拉丁美洲,玻利瓦尔在他于一八一九年发表的安哥斯图拉演讲中明确感谢了孟德斯鸠的影响;在俄国,叶卡捷琳娜二世曾经认真地写了一部《论法的精神》的摘要,并把它当作她起草《法典训令》时的依据;在日本,明治时代的思想家福泽谕吉通过荷兰文译本接触到孟德斯鸠,把它写进了《文明论之概略》(一八七五年出版)。二十世纪冷战期间,《论法的精神》又奇妙地成为了对立双方共同援引的文本: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在论证权力制衡时频繁引用孟德斯鸠,苏联的法学教材在讨论"资产阶级国家学说史"时同样绕不开他。一本书能同时成为冷战双方各自的弹药,本身就说明了它的穿透力,也说明了任何想在那个时代回避它的人都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
不过,所有这些影响都不是在真空中发生的。每一次《论法的精神》被重新援引,孟德斯鸠的某些判断都被重新组合,另一些被刻意忽略,还有一些被改造成了他本人不会赞同的样子。本书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把这些重新组合、忽略与改造的痕迹梳理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他对今天究竟还有没有发言权。
三 一部作品的旅程
《论法的精神》出版之后两个半世纪的旅程,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
启蒙与传播阶段从一七四八年延续到一七八九年。在这四十多年里,《论法的精神》成为了整个欧洲知识分子圈的共同语言。它被翻译、被节选、被评论、被匿名借用;伏尔泰、卢梭、狄德罗、达朗贝尔、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这一代人的几乎所有重要作品,都在某种程度上与孟德斯鸠展开对话。它也感染了即将登场的革命者:在美国殖民地,《论法的精神》与潘恩的《常识》一起成为普通民众政治阅读的常备书目;在巴黎,一七八九年三级会议召开时,孟德斯鸠的肖像与卢梭的肖像并排悬挂在国民议会的大厅里。这一阶段里,《论法的精神》的读者群扩大,被讨论的密度上升,但文本本身还没有真正进入具体的宪法写作。
美国制宪阶段从一七八七年延续到一七九一年左右。在这一阶段,《论法的精神》的影响从抽象的哲学讨论进入了具体的宪法文本。制宪会议代表们桌上的常备书单里就有这部书,这并不是孤立的偶然;在那个时代受过古典教育的英美政治精英几乎人人都读过它。麦迪逊在一七八七年之前写的《联邦党人文集》准备工作笔记中,引用孟德斯鸠的字数远超任何其他作者;他在辩沦中反复利用孟德斯鸠关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划分的论述,来反对纯粹的民主制,主张建立某种过滤机制以应对多数暴政。汉密尔顿与杰斐逊则各自从孟德斯鸠那里拿走不同的东西:前者拿走了关于"中间权力"与商业社会能够驯化专制的论述,后者则拿走了关于小共和国容易腐化、大共和国才能维持自由的分析。这一阶段让孟德斯鸠的若干关键论断被冻结进入了活的宪法文本之中。
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的"再发现"与"再扩展"是第三个阶段。二十世纪初,法国法学家狄骥、英国政治学家拉斯基、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分别从不同角度重新评估孟德斯鸠的遗产,把"以权力约束权力"这个命题从政治哲学的范畴扩展到社会学的范畴。一九四五年之后,在新兴的第三世界国家制定宪法时,《论法的精神》几乎是唯一被普遍参考的欧美政治学著作。冷战期间,无论是自由主义阵营还是社会主义阵营,在各自的法政教育中都把这部书列入必读。这种跨越阵营的"共同必读"地位,本身就耐人寻味,它部分是因为孟德斯鸠思想的可塑性,部分是因为双方都愿意把它解读成符合自家立场的形式。
进入到二十一世纪,《论法的精神》面对的是一种全新的挑战。它原本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一个由若干可见的机构(君主、贵族、教会、议会、法院)构成的政体中分配权力。这种结构在今天已经显著地稀释了。真正掌握实际影响力的部分权力,并不坐落在任何宪法文本所规定的机构之内。它们在大型科技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室里,在算法系统的优化目标中,在全球金融市场的价格信号里,在跨国数据流的统计模型里。要"以权力约束权力",首先需要辨认出这些新形式的权力。
这是一种当代版的"以权力约束权力"难题,它的难度比孟德斯鸠面对的还要高。孟德斯鸠面对的权力至少是有限的、可见的、有确定边界的君主权力;而今天我们面对的权力往往是流动的、跨境的、由代码而非法律所定义的。要约束这种新形式的权力,我们也许仍然需要孟德斯鸠给我们的方法论,也就是把权力拆开看,不要让它独大;但我们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七四八年那本书的原始视野。
这种现实是把孟德斯鸠重新变成当代议题的根本原因。它既不是单纯因为他的文字优雅,也不是因为他的论断仍然全部正确;而是因为他留下了一组分析权力的工具,这套工具在今天仍然能够帮助我们识别那些"看不出但正在起作用"的权力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论法的精神》在今天不是一本被怀念的书,而是一本仍处在修订中的书。
四 一份阅读地图,以及回到现场的必要
以上三节,我们已经勾勒出了孟德斯鸠面对的问题与《论法的精神》的历史命运。接下来,我应该向你交代一下本书的整体走向。
本书不只是孟德斯鸠思想的注脚,也不只是一部关于宪政史的通史;它是一部围绕一个具体问题展开的专题研究,问题就是:权力为什么要被驯服,以及它在不同时代是怎样被驯服的。这个问题贯穿全书的每一章,也贯穿从一七四八年到今天的全部政治史。为了让这个巨大的问题变得可以把握,本书把讨论分成了五个层次来处理,每个层次对应一种特定的分析对象与一种特定的分析方法。
第一个层次是孟德斯鸠这个人。要真正读懂《论法的精神》,不能从读这本书开始,必须先读作者。一个在自己时代背景里的普通贵族男爵,他经历波尔多高等法院的工作、伦敦的访问、葡萄园的投资、植物学的业余爱好,这些具体经验是怎样塑造成书中的那些章节的,这件事值得展开讲。第2章与第3章专门做这件事:第2章呈现一个具体的孟德斯鸠,从他的早年生平、法官实务、家事与性格说起;第3章走入他的智识脉络,从加斯孔风俗、罗马史,到英国旅行,看他怎样一步步从他身处的具体经验里提炼出《论法的精神》那套概念。
第二个层次是《论法的精神》的核心概念。它至少有四个核心概念需要拆解:"法的精神"本身指什么;"政体分类"如何不同于我们今天习惯的国家分类;"温和政体"如何在孟德斯鸠笔下成为一个积极的范畴;以及"一般精神"作为一个被后人反复讨论的概念,究竟是什么意思。第4章与第5章做这件事。第4章拆解"法的精神"这个被无数译者搞混乱的术语,回到十八世纪法语中 esprit 一词的多种含义;第5章处理政体分类、温和政体、一般精神等概念,逐一说明它们在原书中的具体所指与相互关系。
第三个层次是三权分立学说本身。它既是孟德斯鸠最负盛名、最被频繁引用的部分,也是最容易被简化误读的部分。第6章与第7章处理这一层次的难题。第6章把"立法、行政、司法"这套划分放回到孟德斯鸠写作时的语境里,展示它与英国政制的实际运行、与古罗马、波利尼西亚、秘鲁印加政体的横向参照,以及对法国的针对性;第7章聚焦于人们最常忽视的一个部分,即孟德斯鸠所谓"司法权几乎什么都不是"的判断如何被现代法治国家所修正与反驳。
第四个层次是历史扩散的层次。三权分立学说从孟德斯鸠的笔下走向美国宪法、走向拉美宪法、走向战后德国基本法与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这种扩散并不是均匀的传播,而是一系列选择性的继承与改造。第8章、第9章、第10章处理这一层。第8章把焦点放在美国制宪,具体讨论麦迪逊笔记、《联邦党人文集》、以及一七八七年制宪会议上代表们之间的具体争论;第9章处理十九世纪拉美宪法的移植与变形,从玻利瓦尔的安哥斯图拉到阿根廷、智利、墨西哥的具体实践;第10章处理孟德斯鸠与二十世纪几条主要思想路径的对话,包括韦伯的官僚制批评、马克思的国家批判、以及二十世纪中叶的比较政治学。
第五个层次是当代回响。这一层处理的是孟德斯鸠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两个最重要的挑战:紧急状态与数字权力。第11章处理二〇一九年以来新冠疫情所触发的全球紧急状态立法浪潮,以及它与孟德斯鸠对"必要措施"的论述之间的关系;第12章处理数字平台的私权力问题,以及欧盟与美国在数字监管上的两条不同道路;第13章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