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是谁呀
第 1 章 狄更斯是谁呀
两百多年前,英国伦敦,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蹲在阴暗潮湿的仓库里,面前堆着一排排玻璃瓶。他的工作是先用一种黑乎乎的油墨把瓶子上印的字涂掉,再贴上新的标签——一整天,一遍又一遍,手指冻得通红,肚子饿得咕咕叫。下班以后,他不敢直接走回家的那条大路,因为邻居会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他,那种眼神比挨饿还难受。
这个男孩叫查尔斯·狄更斯。他当时绝不会想到,自己将来会成为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之一。
读到这儿,你可能会想:一个两百年前在仓库贴瓶子的老爷爷,跟今天翻开这本书的我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着呢。
狄更斯写过一个叫"大卫·考波菲尔"的小男孩。这个大卫,从出生到长大,经历了一段长长的冒险故事。在这本书里,咱们就一边跟着大卫往前走,一边认识这个蹲过仓库、饿过肚子、却把全世界都写进了小说里的老爷爷。你会慢慢发现,大卫身上藏着一个小孩能遇到的所有问题——怎么对付欺负你的坏蛋,怎么在没钱的日子活下去,怎么从一个胆怯的孩子变成一个会拿笔的人。
更重要的是,你会看到:一个苦日子里长大的小孩,长大以后也能把苦日子变成闪闪发光的故事。
一颗被苦难种下的写作种子
狄更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一个叫"波特西"的小镇,家里原本日子过得还不错。父亲约翰是个小职员,能说会道,朋友们都喜欢他,可就是管不住自己的钱包。一家人搬到伦敦以后,父亲花钱更大手大脚了,结果欠下的债越来越多。
狄更斯八岁那年,父亲因为欠钱不还,被关进了一所叫"马夏尔西"的债务监狱。这是一种专门关押欠钱的人的地方。说起来有点让人心酸,那时候英国的法律觉得"欠钱不还"是一种轻罪,所以不还钱就得坐牢,连小偷、骗子也跟你关在同一个院子里。
更糟糕的是,妈妈做了一个决定:她带着几个年纪小的弟妹搬进监狱,和爸爸挤在一间小屋里住——因为全家实在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可狄更斯呢?因为他年纪稍大一些,不被允许住进监狱,只能一个人留在外面,寄住在一户不太熟的人家里。
你可以想象一下那种感觉:早上睁开眼,没有妈妈在身边,没有爸爸可以撒娇,连弟弟妹妹都不见了。每天最期待的事情,是能隔着监狱的高墙去看一眼家人。可探视时间很短,亲眼看着铁门关上,那种滋味,比什么都难受。
第二年,更大的打击来了。
妈妈决定让狄更斯去工厂干活。
这个工厂叫"华伦布莱特黑油仓库",专门生产擦皮鞋用的黑鞋油。狄更斯每天的工作是把瓶子上的旧标签刮掉,再贴上新的。工厂在地下一层,窗户又小又少,地板永远是湿的,墙上总是长着霉斑。工头是个脾气暴躁的胖子,稍有不对就骂人,有时候还动手打。同事里有不少流浪儿,饥一顿饱一顿,偷东西、吵架是常事。
狄更斯在那里干了大约半年。
他在多年以后回忆起那段日子,说那是他"这辈子最不愿意想起的时光"。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要出门,走在伦敦灰蒙蒙的街道上,踩着烂泥巴和煤渣,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是再也不用回到那个仓库就好了。
可是狄更斯没有被打倒,也没有变成一个愤愤不平的人。他后来回忆说,正是那些日子,让他开始认真想一个问题:穷人家的孩子,到底怎么才能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他没有答案,但他知道,他要把这些问题写下来。
十几年后,当他坐在书桌前写《大卫·考波菲尔》的时候,那个蹲在仓库里贴瓶子的男孩,会悄悄爬进书里的每一行字里行间。
这就是写作的种子。
有时候,最苦的日子,反而能种出最漂亮的花。
从洗瓶子的小男孩到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
离开工厂以后,狄更斯又回到学校念了一段书。他读得不算多,但有一件事让他与众不同:他特别爱读小说,尤其是十八世纪英国作家菲尔丁写的《汤姆·琼斯》,他把这本书翻来覆去读了好多遍,每一遍都觉得新鲜。
十五岁那年,父亲的债终于还清了,全家搬出监狱。狄更斯开始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小帮手,每天的工作是抄抄写写。他很快发现自己有一个本事:写的字又快又好看,还能把枯燥的法律条款念得有声有色。
十八岁那年,他通过一场考试,成了伦敦一家法院的速记员。速记是一种用特殊符号飞快记录别人说话的技术,法院里每天开审各种案子:偷东西的、骗人的、破产的、家破人亡的……每一个案子背后,都藏着一个真实的家庭,一个真实的悲剧。狄更斯把这些故事记在心里,积攒着,等待有一天把它们写下来。
二十三岁那年,机会来了。他开始给伦敦的几家报纸投稿,写一些短小的文章,描述他在伦敦街头看到的人和事——卖花的小姑娘、扫烟囱的小男孩、讨饭的老太太。他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博兹",这是他家里一只宠物猫的名字。文章一篇一篇登出来,结集成一本叫《博兹随笔录》的小书,卖得很不错。
真正让他一夜成名的,是二十四岁那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胖绅士匹克威克和他的三个朋友在英国到处游历的故事。它是按月连载出版的,每个月发一册,每次发新册的那一天,伦敦的街头就会排起长队——大大小小的人都想买最新的一本。狄更斯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一跃变成了全英国最红的作家。
在那之后,他一口气写出了《雾都孤儿》《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圣诞颂歌》《双城记》……一辈子写了十五部长篇,每一本都成了全世界孩子和大人的床头书。
让人感慨的是,狄更斯一辈子都在和时间赛跑。他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坐到书桌前,一直写到下午两点,从不间断。写到兴奋的时候,他会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嘴里念念有词,把角色的对话先说出来一遍,再坐下来写。这种写法后来被作家们叫做"演员式写作"——狄更斯不仅是用手在写,他是用整个身体在演每一个角色。
你可能听过"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狄更斯能写出那么生动的故事,全因为他写作时把自己彻底变成了故事里的那个人。
《大卫·考波菲尔》:狄更斯最疼爱的"孩子"
狄更斯写了那么多书,可他最喜欢的一本,不是名气最大的《雾都孤儿》,也不是最深刻的《双城记》,而是《大卫·考波菲尔》。
他在写完这本书以后,给一个朋友写了一封信,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就像许多溺爱孩子的父母一样,我在我心底的最深处,有一个最疼爱的孩子。他的名字叫大卫·考波菲尔。"
一个作家,能把自己写的书比作自己的孩子,可见他对这本书的感情有多深。这本书是狄更斯在一八四九年到一八五〇年之间写的,分成二十回,每个月出版一回,每一回出来都会引发抢购。
《大卫·考波菲尔》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大卫,从出生到长大成人之间的所有故事。大卫出生没多久爸爸就去世了,妈妈改嫁了一个坏男人。坏男人把大卫送进了一所又冷又破的学校,后来妈妈也去世了,大卫又被送去工厂干活——读到这里你大概已经发现了,大卫进工厂这一段,几乎和狄更斯自己的经历一模一样。
故事里,大卫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一个真心疼爱他的姨婆贝西小姐,有一个凶狠毒辣的继父摩德斯通,有一个脾气古怪但心地善良的米考伯先生,有一个他少年时代的好朋友斯提福兹,还有他最爱的女孩朵拉……
整本书就像大卫的一段长长的回忆录,他坐在书桌前,向读者慢慢讲述自己是怎么从一个胆怯的小孩,变成一个会拿笔、会爱人、会面对困难的成年人。
为什么狄更斯对这本书感情最深?因为大卫这个角色,几乎就是他自己的"另一个版本"。把童年写下来,对他来说,就像把心里最疼的那块地方拿出来,让它晒一晒太阳。太阳一晒,痛就会变轻一些。
什么是"半自传体"——真事和想象怎么混在一起
讲到这儿,就得说一个非常特别的词:半自传体。
什么是半自传体?说白了,就是一本小说里,有一半的故事是作者自己真经历过的,另一半是他想象出来的。
你可能会好奇:作者为什么不把真事全都写下来?那样不是更真实吗?
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有些事情作者不愿意直接写出来。比如狄更斯在仓库干活时,被工头骂、被同事欺负,那种丢脸和屈辱,他不想用真名真姓写下来,怕熟人认出来。所以他在书里把这些事情"搬"到了大卫身上,让大卫代替自己去经历。这样既把苦写了出来,又保护了自己的隐私。
第二个原因是,光写真事太枯燥了。一个人的一辈子,不可能每一天都精彩。但如果加点想象,就可以把好几年的事情浓缩成一个高潮场景,把几个不同的人合并成一个有意思的角色。读起来既熟悉又惊喜。
拿《大卫·考波菲尔》来举例,哪些是真事,哪些是想象呢?
真事部分:狄更斯的爸爸真的被关进了债务监狱。狄更斯真的在十二岁那年去了工厂贴瓶子。狄更斯小时候读书非常刻苦。这些全都写进了大卫的故事里。
想象部分:大卫那个又凶又冷漠、后来又保护他的姨婆贝西小姐,是狄更斯想象出来的——他小时候根本没有这样一个长辈来救他。大卫少年时代的好朋友斯提福兹,也是想象出来的。狄更斯小时候其实没那么多朋友,他为了故事更好看,自己"编"出了这么一个角色。大卫最后爱上的女孩朵拉,也是想象出来的——狄更斯自己的爱情故事,远没有书里那么浪漫。
这种真真假假混在一起的写法,就叫半自传体。简单来说就是:骨架是真的,血肉是想的。
这种写法其实很厉害。骨架是真的,读者读起来就会觉得"这个故事好像真的会发生";血肉是想象的,读者又会觉得"这个故事比真的还精彩"。两边的好处都被作者占全了。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脏兮兮却闪闪发光
狄更斯笔下的伦敦,是一个非常矛盾的地方——又脏又臭,又亮又热闹。
那时候的英国,正在经历一场叫"工业革命"的大变化。蒸汽机被发明出来,工厂越开越多,煤烧得一天比一天多。煤烧起来有烟,烟飘到天上,就变成了有名的"伦敦雾"——其实那不是真正的雾,是煤烟。后来有人开玩笑说,伦敦的雾"浓得可以切成片"。
街道上到处都是马粪、马尿,还有被踩烂的菜叶子和果皮。河里漂着死老鼠和发臭的垃圾。下水道刚发明不久,经常堵塞。一下雨,街上就变成一条小河。
可是在这片脏兮兮的底下,伦敦又是一个非常热闹的地方。卖报纸的小孩子满街跑,嘴里喊着"号外号外";杂耍艺人在街角表演吞火、变戏法;剧院门口贴着花花绿绿的海报;新开的百货商店橱窗里摆着来自全世界的奇珍异宝;蒸汽火车轰隆隆地穿过城市,把人和货送到远方。
这种"又脏又亮"的感觉,全都被狄更斯写进了他的书里。你翻开《大卫·考波菲尔》,会读到伦敦的浓雾,会读到臭烘烘的小巷,也会读到灯火通明的剧院和热闹的舞会。这就是半自传体小说的妙处,它把一个时代的空气,全都装进了书里。
你只要把书翻开,就等于坐上了一台时光机,直接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伦敦街头。
一张时间轴,看清真实与想象
说了这么多,狄更斯和大卫的人生到底是怎么对应的?我们用一张图来看看:
```mermaid flowchart LR A[1812 狄更斯出生] --> B[1822 父亲因欠债入狱] B --> C[1824 12岁进工厂贴瓶子] C --> D[1828 重新回到学校] D --> E[1836 出版成名作] E --> F[1849 出版大卫考波菲尔] F --> G[1870 狄更斯去世]
A -.-> A2[大卫出生] B -.-> B2[大卫父亲去世] C -.-> C2[大卫被送进工厂] D -.-> D2[大卫离家求学] E -.-> E2[大卫成为作家] ```
这张时间轴上有两条线。上面那条是狄更斯真实的人生,下面那条是大卫在小说里的人生。
你会发现,有几件事是紧紧对应的:狄更斯的父亲入狱,对应大卫的父亲去世;狄更斯被送进工厂,对应大卫被送进工厂;狄更斯后来成了作家,对应大卫后来也成了作家。
但是,大卫也有他自己的"高峰",比如遇到贝西姨婆、找到爱情,这些是狄更斯自己没能拥有的,是狄更斯通过想象写出来的"另一个自己"。
读这本书的时候,你可以时不时翻到这张图,问自己一个问题:这一段,是真事,还是想象?
下面是几个小练习,帮你学着当一个"小小侦探",找出真事和想象的痕迹:
- 找一找:书里大卫第一次走进工厂的描写,记下是哪个季节、哪个时辰。
- 比一比:狄更斯进工厂的年龄是十二岁,大卫进工厂的年龄是多少岁?
- 想一想:大卫遇到贝西姨婆那一段,狄更斯自己有没有这样的长辈?
带着这三个问题去读,你会发现书里藏着很多有趣的小秘密。
本章小结
这一章,我们认识了一个叫狄更斯的老爷爷。他两百多年前出生在英国伦敦,十二岁那年去工厂贴瓶子,受过很多苦,挨过很多饿,被很多人看不起。可他没有被打垮,反而拿起了笔,把自己的童年写成了全世界最受欢迎的故事。
他最疼爱的"孩子"是一本叫《大卫·考波菲尔》的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卫,几乎就是他自己的影子。我们学了一个新词——半自传体,意思是一本小说里,骨架是作者自己真经历过的,血肉是想象出来的。这种真真假假混在一起的写法,让狄更斯的书既真实又精彩。
我们还认识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又脏又臭,又热闹又明亮。煤烟和工厂改变了整个城市,也改变了狄更斯笔下的故事。最后,我们用一张时间轴把狄更斯和大卫的人生并排放在一起,让你一眼看出哪里是真事、哪里是想象。
现在,你已经知道了狄更斯是谁,也知道了为什么他的故事能打动今天的小读者。下一章,我们就跟着大卫一起,开始他自己的故事——从一个刚出生的小婴儿讲起,看看这个男孩的第一段人生是怎么开始的。
别忘了开头那个问题:如果你是狄更斯,你最想把哪段最难过的事情,藏进书里的哪一页?
答案,下一章见。
狄更斯偷偷藏在我们今天世界里的"小秘密"
你大概没想到,狄更斯这个两百年前的老爷爷,其实偷偷藏在你生活的很多角落。
不信?我随便给你数四个。
第一个秘密:他帮忙画出了今天圣诞节的"样子"。
在狄更斯出生之前,英国人过圣诞节挺简单,没有圣诞树,没有火鸡大餐,也没有给小朋友送礼物的传统。一八四三年,狄更斯写了一本叫《圣诞颂歌》的小书,讲一个又小气又冷漠的老头斯克鲁奇,在圣诞节前夜被三个鬼魂带去看自己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生活。看完之后,老头变成了一个乐呵呵的好人。这本书一出版,整个英国的读者都疯了——书里描写的圣诞节,家人团聚、吃火鸡、互送礼物、彼此说"Merry Christmas",后来变成了整个西方过圣诞节的"标配"。可以说,今天全世界人们过的圣诞节,有一半是狄更斯帮忙"画"出来的。
第二个秘密:很多我们现在挂在嘴边的英语词,是狄更斯第一个写出来的。
举个例子,《圣诞颂歌》里那个斯克鲁奇老头的口头禅"Bah humbug",意思是"扫兴、什么破玩意儿"。今天全世界说英语的人,一听到"humbug"就立刻想到狄更斯。还有一个词叫"scrooge",意思是"小气鬼"。你看,狄更斯笔下那个老头被念了快两百年,已经变成了英语里"小气鬼"的代名词。《匹克威克外传》里那个胖绅士匹克威克先生,也留下了一个词叫"pickwickian",形容一个人"又胖又和善"。可以说,今天你听到英语母语者说"别做斯克鲁奇",就是在跟两百年前的狄更斯打招呼。
第三个秘密:至少几十部电影和电视剧,是照着他的小说拍的。
《雾都孤儿》被拍过至少二十次,最有名的是一九六八年的音乐剧电影《Oliver!》,里面那个唱"请再给我一点稀饭"(Please, sir, I want some more)的小主人公奥利弗,成了全世界孩子都知道的经典形象。《圣诞颂歌》被拍过更多次——动画的、真人的、搞笑的、感人的,几乎每隔几年就有新版本。就连《大卫·考波菲尔》,也被拍过好几次。最新的一个是二零一九年 BBC 拍的版本,演员都很年轻,画面也漂亮,专门做给今天的小观众看的。
第四个秘密:"穷孩子当主角"这个故事套路,是狄更斯第一个玩出来的。
在狄更斯之前,欧洲的小说大多是写国王、将军、贵族小姐的,穷孩子、孤儿、乞丐,根本不可能当主角。狄更斯第一个站出来说:穷孩子的故事,也能写得最精彩。他笔下的奥利弗、大卫、尼古拉斯、小耐儿,全都是穷孩子或者孤儿。这一下子把"穷孩子不能当主角"的规矩打破了。后来全世界的儿童文学都开始写穷人家的孩子,迪士尼电影里也开始出现孤儿、灰姑娘、小乞丐这些角色。可以说,今天你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些"穷孩子逆袭"的故事,最早都是狄更斯开的头。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小读者还要读狄更斯——他不只是一个两百年前的老爷爷,他是一个偷偷藏在你生活里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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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读狄更斯?(给核心问题一个明确回答)
这一章的开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一个两百年前在仓库贴瓶子的老爷爷,跟今天翻开这本书的我有什么关系?
读到这儿,答案应该很清楚了。但我还是想给你三条具体的理由,让你以后跟爸爸妈妈或者小伙伴聊起狄更斯的时候,能说出点"硬道理"。
理由一:他写的"小孩的苦",今天的小孩一样能读懂。
虽然狄更斯写的是两百年前的事,可他写的那些"小孩的烦恼",今天的小孩一件也没少。比如:
- 大卫被继父摩德斯通欺负,被送到一所又冷又破的学校。这种"被坏大人欺负"的恐惧,今天的孩子依然有。
- 大卫家里突然没钱了,妈妈改嫁了一个坏男人。这种"家庭突然出大事"的不安,今天的孩子也常常遇到。
- 大卫被送到工厂干活,每天累得不行。这种"被迫做不愿意做的事情"的委屈,今天的小读者读到时也会鼻头发酸。
- 大卫在学校里被人冤枉,又不敢告诉老师。这种"被冤枉又没法申辩"的憋屈,今天的孩子依然在经历。
读狄更斯的书,你会发现:原来两百年前的小孩,跟我今天担心的事情差不多啊。这种"隔了两百年还能读懂"的感觉,正是好故事的魔力。
理由二:他发明的"故事套路",今天所有的电影和小说都在用。
"穷小子逆袭"、"孤儿找到亲人"、"冷酷大人被感化"、"好人最终胜利"——这些我们今天在电影里看到的"老套"情节,其实都是狄更斯第一个想出来的。我们觉得"老套",是因为大家用得太多了;可这些"老套"在他刚写出来的时候,全都是新鲜的、惊人的发明。
你想想看,要是狄更斯当时没有写出这些"老套",今天的电影公司得少多少剧本素材啊。可以说,狄更斯是"故事流水线"的开山鼻祖。今天不管是漫威电影、迪士尼动画,还是中国电视剧里那种"逆袭少年",背后都能找到狄更斯当年挖的"坑"。
理由三:狄更斯笔下的伦敦,是理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一扇窗。
今天的城市变得越来越拥挤、空气越来越糟、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些"城市病",两百年前的伦敦全都有过。读狄更斯笔下的伦敦,等于坐上时光机回到两百年前,看看一个城市从"老样子"变成"新样子"时会遇到哪些麻烦:穷人被赶出市中心、有钱人盖起一栋栋豪宅、工厂的烟囱越冒越黑、小孩子被当成廉价劳动力……这些场景,今天在世界上很多城市里依然能看到。
所以读狄更斯,不只是听一个老爷爷讲故事,也是在了解我们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是怎么变成今天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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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读者的三个读书小贴士
最后,给准备读《大卫·考波菲尔》的小读者三个小建议。这三个建议不只对这本书有用,对读其他大部头的小说也一样适用。
第一条:慢慢来,不要赶。
狄更斯的书很厚,《大卫·考波菲尔》有二十回,每回都很长。不要想着"我两周之内一定要读完",那样只会越读越累。每天读一点点,比如每次读十五到二十分钟,一个星期读两三回,这样读起来既不累,又能把故事记得牢。读小说不是比赛,慢慢品味才最有味道。你可以把读书当成每天的"零食时间",而不是一次吃撑的"大餐"。
第二条:遇到不懂的词,先跳过去。
狄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