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城市:近代化的历史起点
城市概念的界定与历史边界
当我们试图理解宋代城市在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独特地位时,首先必须面对一个看似简单却至关重要的概念问题:何为“城市”?这一概念在历史学研究中并非不言自明,而是需要我们在学术语境中进行严格的界定与辨析。城市的定义涉及地理空间、行政建制、经济功能、社会结构等多重维度,不同的研究视角会导出截然不同的城市图景。对于宋代城市研究而言,明确概念的边界不仅是学术规范的要求,更是确保后续论述逻辑自洽的方法论前提。
从词源学角度考察,“城”与“市”在先秦时期本是两个具有不同内涵的词汇。“城”本义为城墙环绕的防御聚落,强调其军事防御功能;“市”则指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突出其经济贸易属性。两者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融合,最终形成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城市”概念。然而,这种语义融合并不意味着城市功能的单一化,恰恰相反,它揭示了中国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政治军事中心与经济贸易中心的功能叠加与互动。这一特征在宋代城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也为后世的城市化进程奠定了基本模式。
在现代城市地理学的理论框架中,城市的界定通常涉及三个核心要素:人口规模、空间形态与功能结构。然而,这一标准在应用于中国古代城市时需要作出重要的调整。与欧洲中世纪城市以工商业人口为主体的“自治城市”不同,中国古代城市从其产生之初就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它们首先是作为国家权力的空间节点而存在的。《左传》所载“凡有城邑,必有市”固然揭示了城乡关系的基本格局,但也暗示了中国城市发展路径的独特性:城市的经济功能是从属于、服务于其政治军事功能的。这一结构性特征贯穿于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始终,只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程度有所差异。
宋代城市的独特性正在于,它在继承这一传统的同时,经历了城市功能的深刻转型。如果我们借用法国年鉴学派代表人物费尔南·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框架来观察,便会发现:宋代城市的发展并非孤立的历史现象,而是唐宋之际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在空间上的集中体现。这一转型涉及生产方式、商业组织、人口分布、社会流动等诸方面,其深度与广度足以使我们将宋代视为中国“前近代”(pre-modern)发展的重要节点——尽管“近代化”这一概念本身在学界仍存在争议,但它所指向的宋代城市所呈现出的若干“近代”特征,却是研究者无法回避的基本事实。
唐宋之际:社会转型的宏观图景
理解宋代城市的历史独特性,必须将其置于唐宋之际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加以考察。这一时期(约公元8世纪至13世纪)所发生的变化,其意义远不止于朝代更替所导致的一般性制度调整,而是触及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标志着中华文明发展轨迹的重要转折。中外史学界对这一转型的性质提出了多种解释框架,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包括陈寅恪的“中华文化造极于赵宋之世”论断、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说”以及近四十年来中国学者对“宋代近世说”的修正与深化。这些学术对话为我们理解宋代城市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资源。
从经济基础层面观察,唐宋之际最显著的变化是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跃升与商品经济的全面渗透。在农业领域,稻麦复种制的推广、水稻优良品种的引进(如占城稻)、农具技术的进步(如曲辕犁的普及)以及水利灌溉系统的完善,共同促成了粮食产量的显著增长。据学者估算,宋代亩产量较唐代约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提升,而人口总量则从唐代天宝年间的约五千万增长至北宋末年的超过一亿。这种人口与粮食供给的双重增长为城市膨胀与商品流通提供了根本性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剩余农产品的增加使得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得以脱离粮食生产,转而从事手工业与商业活动,从而在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社会以农业为唯一支柱的经济结构。
商业组织形式的创新是唐宋之际经济转型的另一重要维度。唐代中期以后,随着“钱帛兼行”向“钱楮并行”乃至白银货币化的演进,商品交换的媒介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北宋时期,四川地区出现的交子作为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更是将货币经济的发展推向了新的历史阶段。与此同时,行会制度(宋代称为“团行”)的发展使得工商业者的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行会不仅承担着协调同业竞争、维护共同利益的功能,还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城市的管理与秩序维护。这些制度创新为城市商业活动的扩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使宋代的商品流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态势。
社会流动性的增强是唐宋之际转型的又一重要维度。科举制度在宋代的完善与普及,打破了魏晋隋唐时期门阀士族对政治资源的垄断,使得社会垂直流动成为可能。出身寒门却通过科举进入官僚体系的士人群体不断壮大,形成了所谓“白衣卿相”的社会现象。这种流动性不仅体现在政治层面,更深刻地影响着城市的人口构成与社会结构。越来越多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涌入城市,寻求超越土地束缚的发展机会,从而催生了城市人口的持续膨胀与社会结构的日趋复杂。
城市在这一宏观转型中的核心地位,体现在它既是这一转型的产物,又是推动转型深化的关键场域。城市汇聚了人口、资本、信息与权力,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与制度创新的孵化器。唐宋之际城市的发展与变革,正是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在地理空间上的集中投射。
从贵族堡垒到商业中心:城市功能的根本转变
如果说唐宋之际的社会转型为宋代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宏观背景,那么城市功能从“贵族堡垒”向“商业中心”的转变,则是这一历史进程在城市层面的具体展开。这一转变不仅涉及城市空间形态的改变,更深刻地重塑了城市的社会性质与文化内涵。
在唐代及此前较长时期内,中国城市的基本形态是以政治军事功能为核心的坊里制度。城市内部被整齐划一的坊墙分隔为若干封闭的管理单元,坊门定时启闭,居民“居必三迁”于本坊之内,商业活动被严格限定在特定的“市”中进行。以唐长安城为例,全城由十一条南北向大街与十四条东西向大街切割为一百零八个坊和东西二市,坊市之间界限分明,不可逾越。这种空间格局体现了国家权力对城市生活的全面掌控:坊的设置便于户籍管理与治安控制,市的设立则便于对商业活动的征税与监管。
然而,这一看似秩序井然的制度在唐代中后期已开始出现松动。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原本严格执行的坊市制度逐渐趋于松弛。与此同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突破“市”的边界、沿街设店的现象日益普遍。晚唐诗人王建在《夜看扬州市》中所描写的“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生动地记录了这一变化。尽管官方对夜市仍持禁止态度,但禁令的实际效力已大打折扣。
宋代城市对唐代坊市制度的突破,标志着城市功能转变的质变时刻。北宋都城汴京(今开封)是这一转变的典型代表。与长安城的规整格局不同,汴京城呈现出一种开放、流动的空间形态。环绕城市的城墙依然存在,但城内各坊之间的界限已逐渐模糊,商业活动不再局限于东西二市,而是散布于全城各处。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汴京取消了宵禁制度,城市生活不再受昼夜更替的严格限制。《东京梦华录》所详细记录的汴京城中“夜市”景象——从州桥夜市的“直至三更”到大相国寺万姓交易的“五更始罢”——表明商业活动已全面渗透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时段与空间。
商业化进程对城市社会结构的深远影响,同样值得深入考察。在传统模式下,城市居民的主体是官僚贵族、军队驻军及为其服务的手工业者,城市的经济功能相对薄弱。宋代城市则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工商业者成为城市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人阶层的经济实力与社会地位显著提升。以汴京为例,据学者估算,其人口峰值时超过百万,其中从事工商业活动者约占半数以上。城市的消费功能——为日益增长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各类商品与服务——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城市性质的转变还体现在城市与周边地区关系的重新建构上。在传统模式下,城市作为政治军事中心,与乡村之间形成的是自上而下的资源汲取关系——农村向城市提供粮食与劳役,而城市对农村的“反哺”相对有限。宋代城市的商业化则催生了城乡之间更为对等的商品交换关系。城市不仅从农村吸纳劳动力与初级产品,还向农村输出手工业品与金融服务(典型的如农村借贷市场的发展)。这种城乡互动模式的转型,为后世商品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行政体系中的城市:地位变迁的制度分析
宋代城市的独特性还体现在其在国家行政体系中地位的历史性变迁。这一变迁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行政制度以及城市治理模式等多个层面,构成了理解宋代城市制度环境的另一重要维度。
从行政区划体系考察,宋代确立了路、州(府、军、监)、县三级行政区划制度。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通过“分而治之”的原则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各路设置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安抚司等平行机构,分别主管财政、司法、救济、军事等事务,以避免单一行政长官权力过大。而在州级层面,宋代实行“知州”(知某州军州事)制度,由中央派遣文官担任地方行政长官,任期通常为三年,且实行“避籍”原则——官员不得在本籍任职。这一制度安排打破了此前地方行政由世家大族把持的局面,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人事控制。
然而,这一行政体系的设计逻辑与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内在张力。宋代城市的商业化进程催生了对城市综合管理的强烈需求——城市供水与排水系统的维护、交通秩序的管理、市场交易的规范、火灾的预防与扑救、环境卫生的保障等,均需要专门的行政职能与相应的财政资源。但在传统行政框架下,城市的“市政”职能被分散于多个平行机构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这种制度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的落差,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宋代城市虽然经济繁荣,却也频繁面临各类“城市病”的困扰。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宋代城市中出现了若干具有“自治”色彩的制度创新。以都城汴京为例,厢坊制度的演变颇能说明问题:北宋初年沿用唐制,在城内设置坊级基层管理单位;真宗朝以后,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与商业活动的扩展,传统的坊制已难以有效管理日益复杂的城市社会。在此背景下,“厢”逐渐取代“坊”成为城市基层管理的主要单位。厢下设置若干街道,设有厢官、街道官等职,负责本厢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市容等事务。这种制度演变反映了国家权力在城市基层的某种“收缩”——尽管中央政府对城市的政治控制在总体上趋于强化,但在具体的城市管理事务上,官方越来越依赖半正式的地方精英与社区自治机制。
城市经济的繁荣还催生了大量与城市财政税收相关的制度创新。商税征收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宋代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商税征收网络,在主要城市和交通要道设置税关(务),对通过货物征收过税、对交易商品征收住税。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宋代商税收入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大幅上升,成为与农业税并重的两大财政支柱之一。这一变化的意义不仅在于税收结构的调整,更在于它标志着国家对商业活动态度的根本性转变——从传统的“重农抑商”立场向承认商业活动合法性的方向演进。
此外,宋代城市中官营手工业的经营管理体制也呈现出若干值得注意的变化。以往由官府直接经营的官营手工业作坊(如铸钱监、军器监、纺织院等),在宋代更多地采用“官督商办”或“买扑”制度,即由商人承包经营,向官府缴纳定额或比例税款。这种制度安排既保证了官府对关键物资的控制,又借助商人的经营能力提高了生产效率,是国家权力与商业资本之间互动关系的生动体现。
坊市制度的解体:空间政治的瓦解与重构
坊市制度的解体是理解宋代城市变革的关键环节,它不仅是城市空间形态的改变,更是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关系重构的集中体现。要深入理解这一历史进程,需要从制度史、城市史与社会史的多重视角加以考察。
如前所述,坊市制度的核心特征是将城市空间划分为封闭的“坊”与封闭的“市”两大功能区,通过坊墙与市墙的物理隔离实现对城市居民与商业活动的空间管控。这一制度在唐代达到了其发展的巅峰,《唐律疏议》与《营缮令》等法律法规对坊市设置、启闭时间、交易范围等均有详尽规定。以长安东市为例,其面积约为1平方公里,四面筑有围墙,开设四门,内设二百二十个行业,四类四千多家店铺,所有交易须在市墙之内进行,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然而,这一制度的内在矛盾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积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坊市制度人为地造成了空间上的供需分离——住宅区(坊)与商业区(市)的分离增加了居民购物的时间成本与交通成本,限制了商业活动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的扩展。从社会学角度观察,坊墙的封闭性阻碍了城市内部的社会交往与信息流通,强化了社区之间的隔阂。从政治学角度审视,坊市制度需要庞大的行政资源来维持——坊门需要专人看守,市门需要按时启闭,违规设店、坊外交易需要持续巡查。这种制度维持成本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而急剧上升,制度的执行效力则相应递减。
宋代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成为瓦解坊市制度的主要力量。随着商品种类的丰富与交易规模的扩大,原有“市”的空间容量日益捉襟见肘。在供需规律的驱动下,商业活动不可避免地向“市”以外的空间扩展。早期的扩展主要采取沿街开店的形式——商铺仍集中于主要街道两侧,但突破了市墙的限制。随后,更为分散的商业形态——如临时性的街边摆卖、走街串巷的小贩、上门服务的工匠——日益普遍,进一步模糊了“市”与“非市”空间的界限。
北宋都城汴京的案例最能说明这一转变的深度与广度。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内的商业布局已完全突破了唐长安的规整模式。州桥至龙津桥一带的御街两侧,店铺林立,商业繁荣;各城门附近形成热闹的关厢商业区;相国寺每月开放多次万姓交易,成为全国最大的商品集散中心之一;遍布全城的酒楼茶肆、勾栏瓦肆,构成了层次丰富的城市消费空间。这种空间格局的形成,标志着坊市制度在事实层面的瓦解。
值得注意的是,坊市制度的解体在制度层面也得到了确认或默许。北宋真宗年间,朝廷颁布诏令,允许汴京城内沿街开设商铺,这一举措从法理上承认了此前已大量存在的现实。哲宗以后,各州县城市纷纷效仿汴京的先例,放宽对商业空间布局的限制。到南宋时期,传统的“市”虽然名称仍然存在,但其在城市商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已大大下降——它更多地成为一种税收征收单位,而非商业活动的空间约束。
坊市制度解体的深远意义在于,它为国家权力在城市空间中的“退场”提供了契机。随着坊墙与市墙的消失,国家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直接管控能力相应减弱,而城市社会内部的自组织能力则在商业活动的推动下不断增强。这种权力格局的变化为宋代城市社会的多元发展创造了条件:商人阶层、手工业者群体、城市平民、游方僧道、三教九流共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城市社会图景,其复杂程度远超传统坊市制度下的社会形态。
城市化率的计量视角:人口分布的历史考察
对宋代城市发展水平的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计量工具加以考察。尽管历史数据的限制使得精确计量存在相当困难,但通过多种间接证据的综合分析,我们仍可对宋代的城市化程度形成一个大致的判断,并将其置于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的比较框架中加以审视。
“城市化率”作为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通常定义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然而,这一概念在应用于中国古代史时需要作出重要的方法论调整。首先,古代中国的城乡边界往往较为模糊——相当数量的城市人口从事农业活动,而部分农村地区也存在着显著的“非农业”经济活动。其次,城市人口统计的标准各异:一些统计仅包括城墙以内的“坊廓户”,而另一些则将城郊的“草市”人口也纳入城市人口范畴。第三,历史文献中的人口数据往往存在遗漏与重复,其可靠性难以完全保证。有鉴于此,我们在使用城市化率指标时,应保持必要的审慎态度。
基于现有研究,学界对宋代城市化率提出了若干估计值。较早的研究(如施坚雅关于中国传统市场层级的经典研究)倾向于将宋代城市化率估计为总人口的10%左右。较新的研究则利用更加精细的计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估计。法国学者鲁品许根据对南宋时期长江下游地区的研究,估算出该区域的城市化率可能达到20%至30%之间。傅宗文的《宋代城市规划史》则通过对宋代城市体系的系统考察,认为北宋时期约有五分之一的人口居住于设有城墙的城市之中。
无论具体数值如何,这些估计均表明宋代的城市化率显著高于此前历史时期,也高于同时代的世界其他地区。据经济史学家安古斯·麦迪森的历史GDP估算,公元1000年前后,中国的人均GDP约为450国际元(1990年价),略高于西欧的平均水平。而考虑到宋代城市在人口聚集与商品流通方面的高效率,有学者认为宋代中国部分地区已接近或达到“勤劳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阶段的某些特征——即家庭为追求更多商品消费而增加劳动投入的经济增长模式。
宋代城市化进程的若干结构性特征同样值得注意。第一,城市体系的层级分布更加完善。除都城汴京、杭州外,宋代形成了若干区域性中心城市,如成都、长安、洛阳、扬州、平江(苏州)、福州、广州等,其人口规模与经济功能均达到相当水平。这种多中心格局的形成,表明城市化进程已超越个别明星城市的“一枝独秀”,而呈现出整体性的“面状”发展态势。第二,城乡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唐代形成的草市镇在宋代进一步发展,成为连接城市与乡村市场的中间层级。以江南地区为例,遍布水陆要道的市镇网络,使商品流通与信息传递的效率大幅提升。第三,城市人口的社会构成更加多元。官僚士大夫、工商业者、手工业者、城市平民、流动人口——各社会群体在城市空间中交汇互动,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分层与职业分工。
当然,我们也应避免对宋代城市发展水平作出过高估计。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城市化水平(约为25%至30%)相比,宋代城市虽然呈现出若干“近代”特征,但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仍来自农业剩余的增加与商业活动的扩展,而非技术革命带来的生产率飞跃。宋代城市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口增长与土地开发,一旦这些增长要素趋于饱和,城市发展的动力便相应减弱。这一结构性限制在北宋末年及南宋时期已有所显现。
全书框架预告:三维互动结构的提出
作为本书的开篇,在完成了对宋代城市历史语境的初步考察后,有必要预告全书的基本分析框架,以帮助读者把握后续各章论述的内在逻辑。全书将围绕“经济基础—技术支撑—文化表达”三维互动结构展开对宋代城市的系统研究,这一框架的提出基于以下学术考量。
经济基础维度关注宋代城市的物质生产与流通体系。这是城市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前提。具体而言,本维度将考察宋代城市的产业构成(手工业、服务业)、市场体系(城市内部市场、区域市场、全国市场)、流通网络(交通基础设施、商业组织)、消费模式(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等内容。经济基础分析的核心问题是:宋代城市的商品经济究竟发展到何种程度?城市经济在全国经济体系中占据何种地位?城市经济的发展动力与制约因素是什么?
技术支撑维度考察支撑宋代城市运行与发展的各种技术条件。技术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城市空间形态与社会组织方式的塑造因素。本维度将涉及以下主题:城市基础设施技术(如供水排水系统、城市防火技术、建筑技术)、交通物流技术(如船舶制造、车辆改进、道路维护)、信息传播技术(如印刷术、城市公告系统)、商品生产技术(如纺织技术、陶瓷技术、印刷技术)等。技术分析的核心问题是:宋代城市在技术上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何种支撑?技术进步如何影响城市空间与社会组织?技术与制度之间存在怎样的互动关系?
文化表达维度探讨宋代城市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审美趣味与社会风尚。城市不仅是物质设施与经济活动的空间容器,也是文化创造与意义生产的重要场域。本维度将考察:城市士大夫的文化创造与消费、文人雅士的城市书写与空间想象、城市大众文化与市民文学、城市宗教与信仰生活、城市节庆与公共空间等主题。文化分析的核心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