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何为拜占庭?——概念、术语与方法论 / Chapter 1: Introduction — What Was Byzantium? Concepts, Terminology, and Methodology
第一章 导论:何为拜占庭?——概念、术语与方法论
Chapter 1: Introduction — What Was Byzantium? Concepts, Terminology, and Methodology
一个问题始终盘旋在拜占庭研究的核心位置:当我们使用"拜占庭"(*Byzantium*)这一名称时,我们究竟指涉什么样的历史实体——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一种文化的共同体,一个宗教的世界帝国,还是罗马文明在东地中海延续了千年的某种特殊形态?这种名词问题(the naming problem)远非纯粹的术语游戏;它承接着十八世纪以来欧洲史学为文明等级排序的深层意图,并由此决定了研究对象的边界、分析单位的层级,以及对"延续"与"断裂"的基本判断。吉本(Edward Gibbon)以降的每一代史家,都不得不直面这一看似平凡实则根本的命名抉择。在本书开篇,我拟首先梳理这一概念史,说明"拜占庭"作为分析框架的限度与潜能;其次提出以"罗马性"(*Romanitas*)作为连续性核心的概念工具,并对其近期争论进行定位;继而建立本书的三维分析框架——宗教、法律、战争——阐明其方法论基础与既有的马克思主义、韦伯式路径之间的异同;最后通过与唐朝、阿拔斯王朝的比较史案例,确立拜占庭在欧亚文明长程比较中的独特性与可比较性。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命名作为历史判断 / The Naming Problem as Historical Judgment
"拜占庭"(*Byzantium*)一词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七世纪希腊殖民者建立的城邦;至公元 330 年君士坦丁大帝迁都并名之为"新罗马"(*Nova Roma*)之后,这一古老地名逐渐退出日常语境。直到十六世纪,德意志人赫罗尼穆斯·沃尔夫(Hieronymus Wolf)在编纂希腊文献时为方便起见,创造了"拜占庭帝国"(*Imperium Byzantinum*)这一合成词——但此时距帝国实际灭亡已逾半个世纪,帝国的自我意识从未接受过这一称呼。沃尔夫的命名选择隐含着一种目的论的距离感(teleological distancing):将帝国从其自我认同的罗马性中剥离出来,使之成为西方基督教文明之外的异质现象。
1.1 吉本遗产:作为隐喻的"衰亡"
爱德华·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1776–1789)中并非"拜占庭"一词的首创者,但他以无与伦比的史学修辞,铸造了一个仍然塑造大众想象的叙事框架:在吉本的笔下,公元 476 年之后的东罗马帝国是一个没有元气的复制品(spiritless copy),其千年延续不过是衰亡之缓慢延迟而非真正的存续(Gibbon, *Decline and Fall* I, ch. 3)。吉本将君士坦丁堡描述为"堕落与奢华之庙堂",把查士丁尼视为摧毁帝国活力的立法者,将圣像破坏运动视为蒙昧的复苏——一种启蒙史观与新教神学的混合产物。
吉本的判断力不容低估,但其框架中的根本偏见需要明确指认:
> 第一,吉本预设了一种"古典—中世纪"二元对立,将希腊化基督教时期视为文明的下行期;第二,他将西欧封建制度的兴起视为历史终点,拜占庭的"停滞"是相对于此终点而言的——这种目的论的西方中心主义(teleological Eurocentrism)使帝国失去独立评价的标准;第三,吉本几乎全部援引拉丁语或译成拉丁语的文献,对希腊语史料的掌握有限,对拜占庭内部士人阶层的自我意识缺乏同情理解。
这种叙事在十九世纪经德国历史学家(如 Georg Friedrich Hertzberg)系统化后,演变为一种持久的学科共识:拜占庭是罗马衰亡的余烬,是中世纪盛期西方文明兴起前的过渡形态。直到二十世纪中叶,这一范式才开始动摇。
1.2 二十世纪的延续性重估
二十世纪拜占庭研究的范式转换,可由三位学者的纲领性著作勾勒:
第一种声音:Alexander Vasiliev 在其经典教材《拜占庭帝国史》(*History of the Byzantine Empire*, 1928–1929,以俄文与英文两版发行)中坚持使用"拜占庭"作为便利术语,但其行文逻辑却无可辩驳地指向一个延续的罗马国家——一种方法论上的张力直接预示了后来的争论。Vasiliev 的贡献在于:他首次以马克思主义—实证主义的史料学方法,系统地把拜占庭纳入现代史学的研究对象,使其获得合法化的学术地位(Vasiliev 1958, vol. 1, 1–10)。
第二种声音:英国学者 Steven Runciman 将拜占庭视为一种独特文明而非衰亡残余,他在《拜占庭文明》(*Byzantine Civilization*, 1933)中提出:"拜占庭文明之伟大不在于其延续,而在于其将希腊—罗马遗产以基督教化形式保存了千余年,使之最终能完整归还给西方。"(Runciman 1933, 1–3)这种"中转论"(transmission thesis)虽然肯定了拜占庭的史料价值,但仍将其置于为西方复兴服务的功能性角色中。
第三种声音:法国学派在 Paul Lemerle 引领下,将拜占庭视作一种有自主演化逻辑的政体,强调其农业经济、军区制度以及与小农阶层的共生关系(Lemerle 1971)。其弟子性著作如 Jean-Claude Cheynet 的《拜占庭的权力》(*Le monde byzantin*, vol. 2, 2006)则进一步将"国家"概念引入中世纪希腊—罗马世界。
这三种立场共享一个预设:拜占庭是值得研究的独立对象,但如何命名、如何定位其为"罗马"的何种状态,则始终悬而未决。这一问题被 Anthony Kaldellis(2019)以惊人力度重新激活。
第二节 术语之争:从"衰亡"叙事到"延续"范式 / Terminology Wars: From Decline to Continuity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拜占庭"与"东罗马"(*Eastern Roman*)之争已不再局限于语文学层面——它成为评估政治哲学性前提(究竟是*telic*的衰亡,还是*immanent*的延续)的方法论试金石。
2.1 "Eastern Roman Studies":概念的政治化与学术化
2019 年 Anthony Kaldellis 与当时还是博士生的 Yannis Stouraitis 共同主编的论文集《拜占庭还是罗马?》(*Byzantine or Roman?*),并接着由 Stouraitis 持续推动的"东罗马研究"(Eastern Roman Studies, ERS)议程,标志着该领域的范式重组。Stouraitis 在其 2022 年专著《拜占庭史学的罗马身份》(*Roman Identity in Byzantine Historiography*)中系统论证:
> 拜占庭人从君士坦丁到君士坦丁十一世(1453)以不间断的自我意识(uninterrupted self-awareness)将自己视作罗马人(*Rhomaioi*),并视其帝国为罗马帝国的延续。任何分析框架若否认或降格这一自我认同,都将陷入现代西方史学为他者化(othering by modern Western historiography)的窠臼(Stouraitis 2022, 1–24, 275)。
ERS 议程的双重性值得分析:就术语层面而言,它提议在专业学术语境中以"东罗马帝国"或"罗马尼亚"(*Romaioi*—Romania)取代"拜占庭",以恢复历史行动者的自我命名;就理论层面而言,它指向一种"由下而上"的连续性解释——连续性不是来自贵族元老或皇帝演讲的官方宣传,而是来自小农、抄写员、地方主教以日常实践重复的"小传统"。
但 ERS 议程并非没有论敌。主要的反对意见集中在三个方面:
1. 过度同质化之嫌:批评者认为,强调连贯的罗马自我意识会抹去六世纪以来突厥化、斯拉夫化、亚美尼亚化对帝国民族构成的深刻改造,将帝国塑造为一个过于纯净的希腊—罗马主体(Brand 2018, 199–210)。 2. 时代错位之危险:以现代国族主义(nationalism)的"民族国家"逻辑去追溯"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的延续,容易产生回溯性投射(retroactive projection)——将十九世纪巴尔干民族解放话语投射到中世纪史料中。 3. 学术功能的实用性:保留"拜占庭"在沟通便利上仍有价值,废除它将给档案学、铭文学、考古学等学科带来不必要的术语成本(Kaldellis 2019, 257–261)。
2.2 一个中庸的妥协:作为分析概念的"拜占庭"
本书在术语选择上采取一种可操作的折衷立场。我将以"东罗马帝国"或"拜占庭帝国"在学术语境下互换使用,意指公元 330—1453 年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以*Rhomaioi*为其自我认同、以希腊化基督教(最终为东正教)为官方宗教的多民族罗马国家。这一选择背后是两个明确的判断:
> 第一,承认历史行动者的自我命名优先权——当我们进入史料,帝国臣民写作的是"罗马人"(*Rhomaioi*),其国家是"罗马尼亚"(*Romania*),其法律是"罗马法"(*nomos Romaikon*),其律法机构是"罗马法"(*Roman Law*)。任何严肃研究都必须将这种自我意识作为最基本的事实之一。
> 第二,保留"拜占庭"作为分析工具(analytical device),承认其在跨语际学术交流中的便利性——正如"古希腊"(Ancient Greece)不必然意味着否认希腊人对自己的称呼,工具性的术语学不同于实体的本体论断言。
这一立场使本书不必在第一章做出关于"拜占庭作为准民族国家"或"罗马作为整体延续"的政治性命题——而将整个争论转化为分析单元的问题:当我们分析帝制法律、军事财政、宗教会议时,分析单位是"罗马帝国"还是"拜占庭国家"?答案取决于具体的因果机制;本书所追求的是方法论上的灵活与精确。
第三节 罗马性作为连续性的核心:概念化与论争 / Romanitas as Core of Continuity: Conceptualization and Critique
无论我们接受"东罗马"还是"拜占庭"的标签,分析的难题都指向同一个概念性中枢——一种使一千多年的实体得以延续,而不僵化为单一重复的内在机制。我赞同 Kaldellis(2019)的判断,将其命名为 Romanitas(罗马性),但需要进一步可操作化(operationalize)这一概念,使其摆脱纯粹文化描述的局限,进入机制分析的层面。
3.1 概念的谱系:从文学修辞到社会范畴
*"Romanitas"* 一词在帝国晚期的拉丁语文献中已有出现(如 Tertullian, *De Praescriptione*; Minucius Felix),最初是基督教作家在与"野蛮人的野蛮"(*barbaries*)对比时定义自身罗马文化身份的工具。但作为分析范畴被引入现代史学,得力于三波学术运动:
- **第一波**:Peter Brown 的"古代晚期"(*Late Antiquity*)学派将罗马性重新视为一种**文化—宗教综合体**,强调其与蛮族迁徙、基督教化、东方化(Orientalization)的融合过程(Brown 1971)。
- **第二波**:社会史学家如 Ramsay MacMullen、Averil Cameron 转向"罗马性"的**日常维度**——抄写员在埃及纸草上的债务书写、叙利亚村落中的拉丁词汇、地方主教在祝圣仪式中的罗马性援引(Cameron 1991)。
- **第三波**:政治哲学维度,Kaldellis 的 *Romanland*(2019)将罗马性重新定义为一种**多元但有结构的政治认同**:它包括法律传统、希腊—罗马双语文、基督教正教、皇帝崇拜的礼制以及对"罗马军"的军事忠诚。
Kaldellis 的核心命题可简述如下:
> "罗马性不是一个本质(essence),而是一种实践语言(practical language)——它在不同的历史时刻被不同的社会阶层以不同的方式重写,但都共享一套被不断协商的边界:通过以罗马法律治理、通过希腊语行政、通过基督教信仰、通过参与罗马人的军队这几项基本实践,'罗马人'的范畴在公元七至十五世纪的剧变中得以延续。"(Kaldellis 2019, 12, 56–62)
3.2 批判性回应:Erica Shawcross 与"机制的衰变"之问
然而,Kaldellis 的叙事并非没有受到挑战。其中最重要的批判来自 Erica Shawcross(2023, 刊于 *Studies in Late Antiquity*)以及 Alexander Beecroft(2015)的比较文化人类学视角。其论点可归纳为三个核心质疑:
第一,实践是否足以构成身份? Shawcross 指出,Kaldellis 的实践语言理论对"如何不同种实践构成连续性"缺乏严格的因果机制论述。她以公元七世纪小亚细亚地方村落中的铭文证据为基础,证明乡村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在赫拉克留斯(Heraclius, 610–641)时期既不懂希腊语也不懂拉丁语,他们所"实践"的罗马性主要是礼拜仪式与民间教派中的希腊化基督教——这与二世纪罗马公民所"实践"的罗马性是大相径庭的。如果实践千差万别而仍属"同一罗马性",这一定义就面临信息损失(loss of information)的风险(Shawcross 2023, 145–170)。
第二,多层结构的脆弱性。 Beecroft 与 Shawcross 都强调,罗马性应被视为一种多层文化堆栈(multilayered cultural stack),每一层都有独立的演化时间表:
- **政治—法律层**("罗马法律"):以《查士丁尼法典》为关键节点,从*ius*概念到*kleronomia*(司法继承)的转换。
- **语言层**(希腊语取代拉丁语):六至七世纪完成。
- **宗教层**(基督教化—东正教整合):以 787 年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及 843 年圣像破坏终结为关键节点。
- **军事层**("罗马军"的族群—职业转换):七至十一世纪,从帝国全民军转向军区—雇佣军。
每一层都在不同历史时期、以不同节奏发生变化;如果罗马性是一个连贯整体,那么这种多层解耦(multi-layer decoupling)何时发生,是否仍构成"同一罗马性"?
第三,外部视角与比较的必要性。 Shawcross 进一步论证:当我们把罗马性强调为一种以"实践语言"为单元的内部连续性时,我们失去了与外部同时性(external simultaneity)对照的能力。例如同样在八世纪,阿拔斯王朝、巴格达的阿斯拜耶学派(ʿAbbasid *bayt al-ḥikma*)、唐玄宗时代的政教关系都是各自文明延续的核心机制——若拜占庭的连续性特殊,它特殊在哪里?这一比较视角正是 Beecroft 与 Shawcross 都强调的(Beecroft 2015, ch. 6)。
3.3 本书的立场:作为分析工具的罗马性
面对上述批判,本书采取一种关系性—功能性(relational-functional)的罗马性定义,其要旨如下:
> 罗马性是至少六个相互嵌套的连续机制的并存,这些机制在公元 330—1453 年的每一阶段都同时在某种形式上运行: > 1. 法律机制——《查士丁尼法典》及其后继传统的继承;法学—司法官僚阶层的不间断生产(详见第六至八章)。 > 2. 宗教机制——以"普世大公会议"(*Oecumenical Council*)为载体的教义—政治协商体制(详见第三至五章)。 > 3. 军事机制——以"罗马军"(*Romanía stratiotikí*)自我认同的军事组织,以及一套以"边防—军区—雇佣"三种节奏对应的军事—财政制度(详见第九至十一章)。 > 4. 语言机制——希腊语作为行政—文化语言的主导地位,及其与古典希腊—拉丁传统的连续性。 > 5. 空间机制——以君士坦丁堡—罗马为不可替代的政治—宗教中心的结构。 > 6. 国家合理性机制(state-rationality mechanism)——拜占庭国家对税收、人头登记、邮政(*angareia*)、米粮储备等进行持续管理的理性化实践,可与韦伯式"理性国家"的概念结构对话。
这六个机制并非各自独立,其相互耦合(coupling)才是罗马性真正的核心。例如,法律—宗教的耦合产生"皇帝教令"的权威性,军事—法律的耦合产生军区将领兼地方总督的合法性,宗教—语言的耦合则产生希腊化神学对古典修辞学的继承。
本书将这一多维图景简化为三大支柱:宗教、法律、战争,其他三个机制(语言、空间、国家理性)作为贯穿这三者的潜层维度在章节中处理。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其他三个机制不重要,而是基于"主导制度变迁的杠杆"这一方法论判断——罗马性的变异最激烈地体现在这三大支柱的张力之中。
第四节 三维分析框架的方法论基础 / Methodological Foundations of the Three-Dimensional Framework
本节我将系统阐释为何选取宗教、法律、战争作为三维框架,并说明此框架与既有史学路径的关系。
4.1 选择理据:作为制度结构的核心
为什么是这三个维度?这并非任意选取,而是基于一种制度社会学(institutional sociology)的判断:
- **宗教**承担着**合法性生产**(legitimacy production)功能。在任何前现代帝制中,宗教制度都是合法性再生产的最有效工具——君权神授(*imperium sacrum*)、祝圣、牧首对加冕的认证、忏悔机制的社会渗透。拜占庭的特殊性在于:基督教自君士坦丁起即被系统纳入国家治理,形成一种**政教共生**(caesaropapism 的逆命题)的复杂模式。
- **法律**承担着**理性化治理**(rationalized governance)功能。罗马法传统是欧洲古典文明的最高理性成就之一。拜占庭自公元 528—534 年《查士丁尼法典》编纂之后,以《巴西尔法典》(*Basilika*, 60 卷)和《希律法典》(*E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