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陲渔村的前世今生
公元331年,即东晋咸和六年,在珠江口东岸的岭南大地上,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悄然发生:东晋朝廷在此设立宝安县,辖地涵盖今日深圳、东莞、港澳及香港大屿山等区域。这一年,注定要被载入深圳历史的开篇。然而,如果我们把时光的镜头继续向前推移,会发现这片土地上的人类活动,可以追溯到更为久远的史前时代。
史前文明的曙光
深圳地区人类活动的最早证据,来自大鹏半岛咸头岭遗址的考古发现。2001年至2006年间,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对咸头岭遗址进行了多次发掘,出土了大量新石器时代的陶器、石器和玉器。经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专家测定,这些文物的年代约为距今6000年至7000年之间,属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之一。
咸头岭遗址的发现,彻底改变了人们对于深圳地区文明发展程度的认知。在这里,考古学家发现了排列规整的房址遗迹、储存食物的灰坑、以及大量用于渔猎和农业生产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出土的陶器上饰有拍印绳纹、刻划几何纹等复杂纹饰,显示出当时居民已经具备了相当程度的手工技艺和审美意识。这些发现有力证明,深圳地区并非如一些人想象中那般“自古荒芜”,而是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有了人类文明的火种。
从地理角度来看,深圳所在的珠江口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这里背山面海,既有山林提供木材和猎物,又有海洋和河流赐予鱼虾和贝类,还有冲积平原适合发展农业。咸头岭遗址位于大鹏湾畔的高台地上,既能避开海潮侵袭,又便于就近获取海洋资源,体现了先民选址的智慧。这种“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生存智慧,在此后数千年间一直被深圳地区的居民所沿袭,最终演变为当地最主要的两大传统产业——农业和渔业。
秦汉时期,中原王朝的势力开始延伸至岭南地区。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兵南征百越,在岭南设置了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深圳地区当时属南海郡管辖,虽然史料记载有限,但可以想见,中原移民的到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发展进步。1978年,深圳南头红花园东汉墓群的发现,为这一时期的社会面貌提供了实物证据。墓中出土的青铜器、铁器和陶器,与中原地区同时期墓葬出土器物风格相似,说明深圳地区与中原的文化联系在两汉时期已经相当紧密。
千年古县的沧桑岁月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宝安县的设立,是深圳地区行政建制的起点。自此,这片土地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行政版图,开启了长达一千六百余年的县域历史。宝安县的设立,与当时东晋政权经营岭南的战略密切相关。西晋末年的永嘉之乱导致北方战乱频仍,大批中原士族和民众南迁避乱,岭南地区人口急剧增加,原有的行政建制已难以有效管理。宝安县的设立,正是东晋朝廷应对这一变化的产物。
宝安县的县治最初设于今日南头古城一带。这里东临深圳湾,西抵珠江口,地势险要,水路交通便利,是理想的行政中心选址。从东晋到隋唐,从宋元到明清,尽管朝代更迭、疆域调整,但宝安县的基本格局一直延续下来。当然,县域范围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曾一度废宝安县入东莞县,大业年间复置;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更名东莞县,县治迁至今东莞市区;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从东莞县分出部分地区,设立新安县,这就是后来深圳市的前身。
说起“深圳”这个名称的由来,至今仍有多种说法流传。最为通行的一种解释是,“深圳”源自当地客家话的发音。客家话中,“深圳”读作“cen zun”,意为“深水沟”或“深邃的水田”。据说最早这里只有一条狭窄的水沟,后逐渐开垦为良田,村落遂以“深圳”为名。另一种说法认为,“深圳”之名与当地的水系有关。发源于梧桐山的深圳河自东向西流经此地,在下游形成较深的水道,故而得名。还有学者指出,“深圳”作为地名最早见于康熙年间的《新安县志》,当时写作“深圳镇”,说明至少在清代中叶,这一名称已经得到官方认可。
无论名称来源如何,有一点可以确定:深圳的名称虽然出现较晚,但这片土地上的人类活动却源远流长。从史前时代的咸头岭遗址,到东晋设县的行政确立,再到明清时期的墟市繁荣,深圳地区经历了从蛮荒到开发的漫长历程。然而,由于地理位置偏远、自然条件有限,加上历代王朝对岭南地区经营重心的转移,深圳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处于相对边缘的发展状态。直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这里仍然是广东省宝安县下一个默默无闻的边陲小镇。
传统经济的缓慢发展
如果要概括改革开放前深圳的经济特征,“以农为本、兼有渔蚝”八个字或许是最为贴切的描述。这种经济格局的形成,既有自然地理因素的影响,也与历代政府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深圳地处珠江三角洲东岸,北部为低山丘陵地带,最高峰梧桐山海拔943米;中部是起伏不平的台地和冲积平原;南部濒临南海,拥有长达230公里的海岸线和大鹏湾、深圳湾等优良港湾。这种兼有山地、平原、海岸的复合地形,为发展多种经营提供了条件。但与此同时,本地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并不丰富。深圳陆地面积1997平方公里中,可利用的土地面积仅约一半,其余为山地、林地和水域。直至改革开放前,深圳的建成区面积仅有3平方公里左右,大量土地尚未得到有效开发。
农业是深圳传统经济的支柱产业。从种植结构来看,水稻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普遍种植于珠江口冲积平原和河谷地带。此外,番薯、玉米、花生、甘蔗、蔬菜等经济作物也有一定规模的种植。然而,受制于耕作技术落后、水利设施不足等因素,深圳地区的农业生产力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据地方志记载,民国时期宝安县的粮食亩产通常只有二三百斤,遇到自然灾害甚至颗粒无收。许多农户终年劳作,仅能勉强维持温饱,生活十分艰辛。
值得特别介绍的是深圳地区的传统渔业和蚝业。这两项产业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在区域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至今仍是深圳文化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渔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岭南地区“果窳赢蛤,食物常足”,说明沿海居民很早就开始利用海洋资源。深圳海岸线曲折漫长,拥有大鹏湾、大亚湾、深圳湾等多个优良渔场,适宜捕捞的鱼类、贝类品种繁多。传统的捕捞方式包括拖网、围网、刺网、钓具等多种类型,渔获品种以黄花鱼、带鱼、鱿鱼、墨鱼、虾蟹为主。每年渔汛季节,大批渔船出海作业,渔港呈现一派繁忙景象。
然而,传统渔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制约。首先是渔船设备简陋,以风帆和人力为主要动力,抗风浪能力差,只能在近海作业。其次是保鲜技术落后,大量渔获因无法及时储存而变质腐烂。再者是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渔民各自为战,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深圳渔业长期停留在小农式的分散经营状态,难以实现产业升级。
与普通渔业相比,蚝业(也称牡蛎养殖业)更具深圳地方特色。深圳地区养殖牡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代,《宋史·食货志》中已有相关记载。明清时期,深圳地区的蚝业进入鼎盛阶段,宝安沿海一度成为著名的蚝产区。蚝业之所以在深圳发展兴盛,与当地的自然条件密不可分。珠江口海域水质肥沃,浮游生物丰富,为牡蛎生长提供了充足的饵料;多条河流入海带来的大量有机质,在河口附近形成适宜牡蛎附着的软泥滩涂;温暖的气候使得牡蛎生长周期缩短,产量相应提高。
传统蚝业采用“插枝养殖”法。每年春季,渔民从海区采捕成熟的蚝苗,将其插入海泥中,让其自行固着生长。经过一至两年的养殖,牡蛎即可收获。收获季节通常在冬季,此时的牡蛎肉质肥厚,最为鲜美。收获后的牡蛎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加工成蚝豉、蚝油等副产品。其中,蚝油是深圳及港澳地区最负盛名的传统调味品,至今仍畅销各地。
尽管蚝业曾是深圳的传统优势产业,但在计划经济时代,其发展同样受到种种制约。养殖技术长期停滞不前,单位产量难以提高;销售渠道主要依靠国有水产公司,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渔民获利有限;生产工具和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抗灾能力弱。1978年,深圳地区蚝业产值约为200万元,在整个农业产值中占比有限,远未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潜力。
从墟市到城镇的演进
墟市是岭南地区传统商品交换的重要场所,也是观察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深圳地区的墟市发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漫长过程。
墟市作为一种农村集市形式,在唐代以后逐渐在岭南地区普及。所谓“墟”,原本指乡村中定期进行商品交易的空旷场地。每逢墟日,四里八乡的农民和商贩汇聚于此,买卖农产品、手工业品和日用杂货。墟市一般按固定周期开市,少则三日一墟,多则七日一墟。这种灵活的交易方式,适应了农村分散居住、交通不便的现实条件,成为传统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深圳地区的墟市发展与人口聚居和商业活动密切相关。最早的墟市大约出现在明代中后期,集中在县城及沿海港口附近。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复界后,大批客家移民从梅县、惠州等地迁入深圳地区,带来了先进的农业技术,也刺激了商品交换的需求,墟市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到清代中叶,深圳地区已形成多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墟市,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深圳墟”。
深圳墟位于今日东门老街一带,据说是深圳最早形成的商业中心。关于深圳墟的得名,有一种说法认为其源自当地客家话中“田间交易场所”的发音。具体创建时间已不可考,但至迟在清代嘉庆年间,深圳墟已经颇具规模。墟内店铺林立,商贾云集,经营的商品涵盖粮油、布匹、药材、金银首饰、日用杂货等各个门类。每逢墟日,人流如织,交易繁忙。深圳墟不仅是本地居民购物的去处,还吸引周边东莞、惠阳乃至香港新界的客商前来贸易,辐射范围相当广泛。
除深圳墟外,宝安县境内还有南头墟、布吉墟、观澜墟、公明墟、石岩墟等多个墟市。这些墟市各有侧重:南头墟靠近县城,以零售商业为主;布吉墟地处交通要道,是农产品转运的集散地;观澜墟和公明墟以手工业著称,生产的竹器、草席、烟花爆竹等产品畅销邻近地区;石岩墟则靠近石材产地,建材贸易较为活跃。墟市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构成了深圳传统商品流通网络的基本框架。
然而,必须客观指出的是,改革开放前的深圳墟市,与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中心还存在很大差距。墟市规模普遍较小,店铺多为前店后宅的家庭式经营;商品种类有限,以本地农产品和简单日用品为主;交易方式原始,主要依赖现金现货买卖;市场管理粗放,缺乏规范的交易规则和秩序。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深圳商业的进一步发展,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深圳经济的落后状态。
边陲前线的特殊岁月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深圳的发展轨迹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深圳从东南沿海的普通县城,一跃成为面向资本主义世界的“桥头堡”,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边防与政治成为影响这座城市命运的最重要因素。
深圳与香港陆地接壤,边境线全长27.5公里。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签订后,英国强租新界99年,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地区被划为香港租借地,深港之间的行政分界线由此确立。1949年后,这条行政分界线升级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两个世界的分界线,深圳的战略地位陡然提升。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全面封锁禁运,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成为资本主义世界围堵中国的关键节点。在这种背景下,深圳被赋予了特殊的历史使命:既要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又要维持与香港的正常经贸往来,还要为可能发生的军事冲突做好准备。这种“又防又通”的双重定位,深刻影响了深圳此后的发展道路。
为了加强边防力量,中央政府在深圳部署了大量军队和准军事力量。广东省边防局、深圳公安分局、武警部队等机构相继设立,形成了严密的边境防控体系。边境地区实行严格的通行证制度,非本地居民进入深圳需要特别批准。深圳居民前往香港或出境,更需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这种管控虽然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在客观上阻碍了深圳与香港乃至国际社会的正常交流。
在“准备打仗”的思想指导下,深圳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服务于军事需要。1959年建成的深圳水库,虽然名为“水库”,但其主要功能是为驻深部队提供生活用水。道路交通建设也以军事运输为优先考量,远离海岸线和边境线的区域发展长期滞后。更为深远的影响在于,深圳的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被严格限制——出于国防安全考虑,一些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大型工业项目被禁止在边境地区布局。这种政策性约束,使深圳错失了多次产业升级的历史机遇,与一河之隔的香港的差距越拉越大。
1962年,深圳口岸被确定为国家一类口岸,承担对港贸易和人员往来的主要功能。此后,罗湖口岸、皇岗口岸、文锦渡口岸相继开通或扩建。最高峰时期,约有十万人在深圳和香港之间每日往返,其中大部分是在香港工作、居住在深圳的内地居民(即后来所称的“港深双非”群体)。这些跨境劳工为香港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将自己在香港赚取的收入汇回深圳,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当地消费。然而,受政策限制,这种跨境流动始终未能发展为常态化的区域合作模式。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这场长达十年的政治运动给深圳带来了深重灾难。正常的经济建设受到冲击,墟市贸易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判,农民自留地被没收,集市贸易几乎完全停顿。1967年,“反英抗暴”运动波及深圳,部分激进行为损害了深港关系,也给边境地区的稳定造成冲击。文革期间的深圳,经济停滞,社会动荡,城市发展陷入低谷。
改革开放前夜的经济图景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开启了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在此之前,深圳作为广东省宝安县下辖的一个镇,其经济社会状况究竟如何?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做一番详细考察。
人口规模与结构
1979年撤县设市前,深圳镇(宝安县城关镇)的常住人口约为2万人,加上各公社(乡镇)的农业人口,全县总人口约3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足5万人,仅占总人口的16%左右,说明深圳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地区。
人口年龄结构方面,青少年比例较高,人口自然增长较快。但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尤其是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和专业人才,纷纷前往广州、香港等地寻求发展机会。这种人才外流现象,在深圳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产业构成与产值
1978年,宝安县工农业总产值约为6900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其中,农业产值约4300万元,占比62%;工业产值约1500万元,占比22%;渔业产值约800万元,占比12%;其他产业产值约300万元,占比4%。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深圳的产业结构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体,工业基础相当薄弱。
具体来看,农业生产仍以粮食种植为主。全县耕地面积约28万亩,主要种植水稻、番薯、花生等作物。由于生产技术落后、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多数年份需要从外地调入粮食才能满足基本需求。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有限,未能形成规模化、商品化生产。
工业方面,深圳几乎没有像样的现代工业。全县仅有几家小型农机修造厂、食品加工厂和来料加工厂,规模小、设备旧、效益差。1978年,深圳镇(县城)有国营和集体企业约30家,但大多属于简单的手工操作和初级加工性质,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有限。这些企业年产值合计不足千万元,无力带动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
渔业方面,全县有渔业人口约2万人,机动渔船约500艘,主要从事近海捕捞和浅海养殖。由于渔船设备老旧、渔具落后、渔场萎缩,捕捞产量呈下降趋势。蚝业养殖面积约2万亩,年产鲜蚝约5000吨,但品种退化、技术停滞问题日益突出,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市场,外销渠道不畅。
基础设施与城镇化水平
1978年的深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与经济特区的未来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交通方面,深圳仅有广九铁路(广州至九龙)从境内穿过,设有两个小站——深圳站和布吉站。公路交通以广深公路(107国道)为骨干,但路面狭窄、等级低下,大部分路段为碎石或泥土路面,晴通雨阻现象普遍。没有高速公路,没有铁路复线,旅客和货物运输主要依靠公路和铁路,速度慢、效率低。深圳至广州约150公里路程,乘坐长途汽车需要五六个小时,乘坐火车也需要三个多小时。
市政设施方面,深圳镇建成区面积仅约3平方公里,镇区内道路狭窄、房屋破旧、设施简陋。自来水普及率不足30%,多数居民仍饮用井水或河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深圳河;电力供应紧张,经常拉闸限电,居民用电得不到保障;通讯设施落后,对外联系主要依靠书信和电报,电话普及率极低。1978年,深圳仅有一部黑白电视差转台,电视节目单调,接收效果差。
居民生活与消费水平
物质匮乏是改革开放前深圳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由于收入水平低下,物资供应紧张,深圳人的日常生活处处透着窘迫。
1978年,宝安县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约600元,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约400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约120元。这些收入在当时广东省属于中等偏下水平,与邻近的香港更是天壤之别——据估计,1978年香港工人的平均月薪约为1000港元,折合人民币约400元,是深圳工人的数倍。
收入有限,物资供应同样紧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粮、油、布、肉、糖等基本生活资料实行凭票供应制度。深圳居民每月配给的粮食定量为27斤左右,其中大米约占七成,其余为面粉、杂粮;食用油每月半斤;猪肉每月1至2斤;布匹每年约15尺。各种票证的发放与户口性质、职工身份、家庭人口挂钩,形成了严密而复杂的供应体系。由于物资短缺,即使持有票证,也常常需要排队抢购才能买到东西。
住房条件更为恶劣。深圳镇居民的住房以砖瓦平房为主,间有少量竹筒屋(一种狭长形简易住宅)和木棚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5平方米,三代同堂、几户合住的现象十分普遍。房屋年久失修,漏雨、潮湿、采光差、通风不良等问题普遍存在。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稍好一些,但大多也是土坯墙、茅草顶的简陋房屋,卫生条件堪忧。
文化教育与医疗卫生
教育方面,1978年宝安县有中学20所,小学200余所,在校学生总数约6万人。虽然基本实现了适龄儿童入学全覆盖,但教育质量不高,学校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县城仅有的一所高中,每年招生名额有限,绝大多数农村学生读完小学或初中后就辍学回家务农。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几乎空白,没有一所大专院校,也没有像样的职业培训机构。文化设施同样匮乏,深圳镇仅有一家电影院、一座图书馆、几家书店,无法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医疗卫生方面,全县有人民医院1家、卫生院20余所,医护人员约500人,病床约400张。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有限,只能诊治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大病、重病往往需要转往广州治疗。农村地区缺医少药问题更为突出,赤脚医生和卫生员是基层医疗卫生的主要力量,但他们的医疗知识和技能有限,难以有效保障农民健康。血吸虫病、疟疾、结核病等传染病时有发生,地方病和职业病发病率较高。
与香港的鲜明对比
在论述改革开放前深圳的落后面貌时,有必要将其与一河之隔的香港做一个简单对比,因为这种悬殊的差距,正是催生改革开放决策的重要背景之一。
1978年的香港,已是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高度发达,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初步确立。当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约225亿美元,人均GDP约4500美元,是内地的数十倍。香港的工业以纺织、制衣、电子、塑料等出口导向型产业为主,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管理经验,产品行销全球市场。香港的港口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维多利亚港昼夜繁忙,来自世界各地的货轮川流不息。
城市面貌方面,香港已是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的现代化都市。1978年,香港最高的建筑是位于中环的中国银行大厦(原址),地上5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