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摩
第 1 章 罗摩:理想的英雄
世界史诗里的英雄大多靠爆发力立身。阿喀琉斯在特洛伊城下暴怒,吉尔伽美什掀翻天牛,齐格弗里德屠龙浴血,他们的人生是火焰的形状,烧得越旺,形象越高。罗摩走的是相反的路。他一生几乎不做任何出于激情的事,即位的机会他让出去,到手的王冠他不碰,妻子的冤屈他先审后弃。把这样一个人写成世界第一主角,并且让此后两千多年里几十亿人承认他配得上主角位置,这才是《罗摩衍那》真正的野心。这一章处理的问题是:一个以克制为全部性格的人,凭什么撑起一部七篇两万颂的巨著。
先交代版本和规模,免得后文的细读悬在空中。《罗摩衍那》传统上归于蚁垤仙人名下,共七篇,即童年篇、阿逾陀篇、森林篇、猴国篇、美妙篇、战斗篇、后篇,传世本约两万四千颂,巴罗达东方研究所一九六零至一九七五年间校刊的精校本裁定为约一万八千七百颂。一般认为第二至第六篇是史诗的核心,形成于公元前五世纪到前三世纪之间,首尾两篇晚出,约在公元前二世纪到公元二世纪之间陆续缀合。中译全本只有一种,季羡林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零至一九八四年出齐。英文世界最可信赖的是罗伯特·戈德曼与萨瑟兰·戈德曼夫妇主持的普林斯顿大学七卷本,一九八四年发端,二零零九年出到战斗篇,其余各家译本后文会陆续登场。本书的细读以季译为底本,必要时对照梵文精校本与英译。
达摩先于英雄
印度人谈论罗摩,用的词往往不是英雄,而是达摩的化身。达摩这个词,季羡林译作法,有时译作正法,指宇宙与人伦的秩序,人各依其位分而行的事理。它从吠陀时代支撑祭祀的天则,到史诗时代已膨胀为一套覆盖全生活的义务体系,国王有国王的达摩,儿子有儿子的达摩,妻子有妻子的达摩,复仇者与流亡者各有其分。这些达摩平时并行不悖,一旦冲突,人就被逼到史诗里去。印度两大史诗其实是达摩文学的两种实验,《摩诃婆罗多》问达摩被权力腐蚀后会怎样,《罗摩衍那》问达摩被彻底执行后会怎样。前一部的答案是尸横遍野的正义,后一部的答案是清白无辜的残缺。罗摩的全部故事,就是一个人把达摩置于个人幸福之上的故事。这个设定决定了他的英雄主义不是向外征服,而是向内收敛。阿喀琉斯的伟大在于他把个人的愤怒推到极致,罗摩的伟大在于他把个人的欲望压到最小。
书名先要弄清楚。罗摩衍那,梵文原义是罗摩的行传,或罗摩一路走去的故事。衍那走的是中土旧译的音,佛典里这个名字早有踪迹。这个书名式的偏正结构已经说明,史诗不打算写一个时代,只打算写一个人;不写他的功业清单,只写他的路径。理解了这一点,才理解为什么全书的高潮不是某场大战,而是几次退让。季羡林在《罗摩衍那初探》里给这部书的定位是古代印度的百科全书式长诗,但他同时强调,与《摩诃婆罗多》的大战后史诗格局不同,这是一部以一人为纲的文学性史诗。纲举目张,纲是罗摩,目才是神魔猴国大海。
十车王临终前的哀叹常被读者忽略,其实那是理解全书的钥匙。他对考萨利亚说,达摩幽微,深不可测,我如今才明白自己的诺言是一把刀。大意如此的话在阿逾陀篇后半反复出现。史诗的作者很清楚,他要写的不是好人好事,而是正当与正当的互撞:国王的诺言对王后的许诺,长子的义务对父亲的宠爱,个人的清白对公众的舆论。罗摩的每一次选择都对,加起来却是一场漫长的受难。这才是达摩题材的真正难度,也是它比善恶斗争更深刻的地方。后世读者若只看见一个听话的孝顺儿子,那是把悲剧读成了道德表扬信。
戈德曼在普林斯顿译本的总序里有一个影响了整个学界的判断:罗摩的形象经历了从人到神的升温过程。在史诗的核心诸篇里,他是完善的人,会哭,会昏厥,会为失去妻子在森林里失态狂奔;到了首尾两篇,他是毗湿奴下凡,是诸神请来诛魔的救主。这个文本层次意味着一件让细读者兴奋的事:我们今天读到的罗摩,是一个神学外壳包着的人间内核。剥开外壳,里面那个人比外壳里的神更动人。本书的立场也在这里,罗摩作为文学形象的重量,九成来自那个人,一成来自那个神。
阿逾陀:一条河边的黄金城
史诗的开篇是一段城市颂。萨罗逾河边的阿逾陀,九亨车的通衢,饰满旗帜的宫阙,街上永远是节日的灯火,国王十车王如因陀罗般护法,城如其名,不可战胜。童年篇第五、六颂章对这座城的描写,语调近于炫耀,节奏近于仪式。梵语文学后来把这类段落发展成专门的都市描写文体,蚁垤这一段是源头之一,注家背得烂熟。可是细读会发现,这座黄金之城从第一天起就埋着三条裂缝。国王年老无子,是把不确定性写在城基上;三后四子,是把继承问题写在血缘上;而全城对罗摩的一致爱戴,看似圆满,实则是民意对礼法的潜在压力,多年之后正是这股民意以流言的形式杀回来,逼罗摩遗弃怀孕的悉多。理想城市的颂歌同时是理想城市的病理报告,这是史诗惯用的双面绣针法。
国王的名字也有讲究。十车王,字面是十乘战车之人,古注或解为他御战车可抵十人,或解为感官之车受控于王者。无论取哪一解,这个名字都预示了人物的功能:他是驱动一切的车,而车终将驶过他的孩子们的命运。史诗人物的名字很少是随意的,尤其在首尾两篇的神学框架里,命名即预言。现代小说靠细节堆出真实感,史诗靠名字与谱系押韵,这是两种不同的文学力学,读的时候要换挡。
开篇还有一处印度史诗特有的机关。童年篇开头几颂章是框架叙事:仙人那罗陀向蚁垤概述罗摩故事,随后梵天现身,命蚁垤把故事写成诗。也就是说,读者翻开书首先读到的不是故事,而是故事的存在证明。作者急着告诉你,这是一部作品,有作者,有神授,有来历。金克木在《梵语文学史》里特别强调《罗摩衍那》的自觉文学品质,称它为最初的诗,与《摩诃婆罗多》那种部族史传式的庞杂形成对照。前者像一部完整的小说,后者像一座图书馆。这个对照不是修辞,是文体事实,前者的情节密度、人物弧线和修辞统一性,在古代世界罕有其匹。
罗摩的出生本身就带着仪式感。十车王求子,请来鹿角仙人主持大祭,祭火中升起神人,捧来一钵奶粥,分给三位王后。罗摩是长妻考萨利亚所生,与婆罗多、罗什曼那、设睹卢祗那同日而降,星象家断言他将是完美的人。注意史诗用力的方向:罗摩尚未做任何事,已经被宣告为完美。这预先堵死了他犯错的叙事空间,也预先提出了全书的悬念,一个不会犯错的人将如何面对世界的不义。印度传统把罗摩称作行为有节制的完人,这个头衔本身就是剧透,也是枷锁。
甘蔗王朝的谱系也值得停留片刻。罗摩的祖先名单从日种甘蔗王一路排下来,曼陀特里、萨伽罗、跋吉罗陀,个个都是吠陀神话里的名字,萨伽罗挖掘大海的六万子孙、跋吉罗陀引下恒河的苦行,都被史诗顺手织入背景。这种家谱不是装饰,是伦理的抵押。一个人背负如此漫长的祖先,他的每一步都不只代表自己,还代表一条河一样长的血统。后来罗摩在弃悉多时反复申诉的理由正是家族的名声、王朝的清誉,不听他祖宗的故事,就听不懂他这句话的重量。印度史诗的人物永远住在谱系里,剪掉谱系,人物就只剩下情节。
四兄弟的名字里也藏着密码。罗摩意为可爱者、悦意者,婆罗多意为被供养者,罗什曼那意为有吉祥相者,设睹卢祗那意为杀敌者。长子得到的是个柔软的名字,史诗随后用七篇的篇幅来考验这个柔软。而四兄弟两两配对的结构,罗摩与罗什曼那形影不离,婆罗多与设睹卢祗那互为镜像,为后文婆罗多拒不践位、罗什曼那自请随行做了人物学上的铺垫。印度传统注家喜欢从名字里读命,现代读者至少可以承认,蚁垤起名时手里的确握着一张结构图。
仙人路上的第一课
罗摩的第一次远行不是流放,是受教育。众友仙人来到宫中,要求借罗摩兄弟去保护自己的祭祀,因为罗刹常来泼血捣乱。十车王先是拒绝,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如何对付吃人的妖魔,继而在众友的许诺下放手。这个安排在史诗技术上极为老练:它把主人公带出王宫,带入荒野,也把教学关系写成了启蒙叙事。众友在路上传授武艺,更传授兵器真言,诸天的法宝一件件进入罗摩的身体。杀伐的能力与克制的能力同步增长,这是全书对武力的一贯态度。
路上第一战是杀陀吒迦,一个女人形的罗刹。罗摩犹豫了,射杀妇女违背刹帝利的准则。众友的回答值得全录大意:为护生民,王者之怒不择对象,恶行已使她放弃了女性的名分。罗摩随即放箭。这一段历来是批评的靶心,女权学者读出的是男性规范对女性的双重驱逐,先剥夺名分,再剥夺生命。我读到的是另一层:史诗在主人公的第一次开弓里就安排了准则与准则的冲突,并且让他选择更抽象的那一个。这个选择模式将贯穿他的一生,直到火焰审判那一夜达到顶点。罗摩不是没有犹豫的人,而是每次犹豫之后都倒向达摩一边的人,他的成长史就是一部犹豫的编年史。
祭祀之夜的恶战把教育推向结业。马里遮与须波呼率罗刹遮天蔽日而来,罗摩以风神箭掷出马里遮八百由旬,以梵天箭诛须波呼,血雨落在祭火四周,祭祀得以圆满。马里遮不死,这一点要记住,多年后正是这只受伤的罗刹化作金鹿,把罗摩引离草庐,也把史诗引向深渊。蚁垤惯用这种长程伏笔,初读只觉得是武戏,重读才知道第一篇里射出的每一支箭都在为第三篇导航。伟大的史诗从不浪费它的人物,哪怕是反派的一次败逃。
同一条路上还有阿诃厘雅的插曲。仙人乔答摩之妻因受因陀罗诱惑被诅咒,化为顽石,唯有罗摩的足尘能使她复形。罗摩踏进门去,石像复苏,容光如新。这一段几百年来被无数注家擦洗,佛教的、民间的、现代重述的版本各不相同,核心争议只有一个:她是自愿的还是被欺骗的。蚁垤的原文暧昧,季译也保留了这份暧昧。第一章就细读这个场景,因为它预先演出了全书的女性命题:男人的眼光决定女人的罪与赦,石头等的是男人的脚。悉多未来的命运,在阿诃厘雅复苏的一瞬已经写好了底稿。
还应该补一笔教师本人的故事,否则这堂课的分量显不出来。众友仙人本是刹帝利国王,苦行万年被拒于婆罗门之门,又经千年才被众仙承认,婆利古与犬尾两大仙系的世仇贯穿了童年篇的插话。一个用一生跨越种姓界限的人来教罗摩,教的却是体制内的王艺与法器。史诗在这里暗藏了一层反讽:罗摩从最不安分的仙人那里学到了最安分的本领,即如何在秩序之内使用力量。众友的路上还讲了一路的故事,特哩商古倒悬于天地之间、狗尾仙的如意神牛,这些插话表面是解闷,实际是给未来的国王上历史课。读童年篇而跳过插话的读者,等于只听了课没听例题。
拆断湿婆的弓
选婿一场是童年篇的高潮,也是罗摩与悉多的初见。毗提诃国王遮那竭设下湿婆神弓,谁能上弦者得娶从犁沟里拾来的女儿。史诗写各国的国王们上前,弓抬不动者有之,连弓都举不起者有之,最后少年罗摩被请出,他举弓,上弦,拉满,弓在他手中轰然断裂,声如山崩,大地为之震动。遮那竭当即允婚,悉多亲手把花环挂上他的颈项。遮那竭当众重述女儿的来历,犁田时从垄沟里拾起,不是胎生,是地生,此话在婚宴上说,分量却要到全书最后一卷才完全显出来。这个场面的表层是力量展示,里层却是一场精密的象征剧。湿婆之弓是毁灭与苦行的力量,毗湿奴后裔徒手折断它,史诗以此宣告治理与秩序压过毁灭与弃绝,两尊大神的主次之争被压缩进一声弓弦的脆响。
季羡林的译文在这里保持了颂体的整齐,断弓一声,译文用短句急促收束,节奏感极强。孙用的转译故事本把这一段处理成流畅的叙述文,读起来更快,但弓声的物理震撼被磨平了。戈德曼的英译则配了长注,考订湿婆之弓的传承谱系,提醒读者这件兵器在神话史上如何从因陀罗的故事里流转而来。三种译法恰好代表三种读史诗的方式:诗的读法、故事的读法、文献的读法。本书力求三者兼用,以第一种为主,因为《罗摩衍那》首先是诗, 其次才是神话档案。
选婿一节还有个跨版本的著名差异值得细看。蚁垤笔下,罗摩与悉多在选婿场上初见,一个拉弓,一个挂花环,礼数完备,毫无现代人期待的心跳描写;史诗时代的婚姻是家族与达摩的联结,爱情由婚后的义生。十二世纪泰米尔诗人迦磨班却大胆增写了一段园中初见,罗摩在遮那竭的御苑里瞥见悉多,两人四目相对,各自魂飞,这才有了选婿场上的弓。迦磨班把一部达摩史诗往前挪了半步,挪向爱情史诗。再往后,杜尔西达德的印地语本索性让悉多在童年就与非人格的神订下姻缘。三个版本三次挪移,恰好标出各时代读者的情感需求,蚁垤的读者要正确,迦磨班的读者要心动,杜尔西达德的读者要虔诚。版本之间的缝隙,比任何单一版本都更诚实地记录了人心的变迁。
断弓之后还有一场更凶的弓对弓。归途中杀出的持斧罗摩,婆利古族的大杀神,质问少年可敢拉他那张毗湿奴神弓。罗摩接弓,稳稳拉满,并且拒绝对方为求速死而赐的两个恩惠。持斧罗摩黯然隐去。这一段通常被文献学界判定为晚出插入,因为它太像武戏中的斗法,而且让罗摩承认了自己与毗湿奴的同格关系。可是从人物塑造看,它又是一处神来之笔:罗摩第一次不动声色地压倒了一个以杀婆罗门闻名的恐怖人物,克制第一次显出它冷的一面。完美的丈夫人选身后,站着一位能折断湿婆之弓、拉满毗湿奴之弓的少年,史诗用两场弓戏完成了他的加冕。
两场弓戏之间还夹着史诗里最安静的一段,新婚的毗提诃之行。遮那竭的宫廷之中,贤士们与罗摩兄弟问答往复,谈苦行、谈祭祀、谈解脱,季译在这里难得地轻快。印度注家历来把这段问答当作奥义书余绪,用意是给罗摩补上智慧的一翼,武艺之外还有见地。现代读者容易跳过,其实它回答了一个后文将变得尖锐的问题:罗摩后来的种种铁石决断,不是无知的固执,而是知之而后行。他的悲剧是一个明白人的悲剧。明白而仍然选择受难,这才叫克制的英雄,不明白而只是忍受的,叫驯顺。
达摩的化身,还是达摩的囚徒
现在必须正面处理那个著名的称号。后世的印度教传统尊罗摩为达摩的化身,行为完美的至人。这个称号在信仰的语境里没有问题,在文学的语境里却需要拆开看。细读核心诸篇会发现,罗摩每一次以达摩之名行事,付出代价的都不是他一个人。他去流放,成全了父亲的诺言,代价由悉多和罗什曼那分摊,一个放弃宫廷,一个放弃妻子和新婚。他杀波黎,成全了盟约,代价由波黎的妻子多罗和整个猴国承担。他弃悉多,成全了王者的清誉,代价由怀孕的妻子和未出生的双生子承担。达摩是罗摩的荣耀,却是他身边人的账单。
这不是要翻案说罗摩虚伪。恰恰相反,史诗最深刻的地方在于它不遮掩这个结构。它让罗摩在弃悉多之后继续做完美的国王,也让他在深夜独对时流露无法愈合的伤,战斗篇以后他再也没有笑过,史文明写他心里始终怀着对悉多的思念。作者不给他忏悔的机会,因为达摩之人不能忏悔,忏悔意味着当初选择错了,而他的选择在达摩的天平上没有错。于是这个人被留在永远正确又永远残缺的位置上。我认为这才是罗摩形象的现代性所在:他不是道德的模范,是道德的标本,标本的意思是被钉住,动弹不得,供后人看清楚结构。
还有一个源自吠陀的古老观念要放进这幅图景,否则上面的账单算不公平。印度传统相信,王是达摩的人间守门人,王的德行直接决定风雨与收成,王失德则天下失序。后篇里有现成的注脚,罗摩闻流言而疑悉多的年代,境内灾异频仍,民风浇薄,全是天象在替道德记账。这个背景解释了为什么罗摩必须为清誉弃妻,在史诗的世界里,国王的私德不是私事,是气候。用现代眼光看这是冤枉悉多的神学结构,用史诗的眼光看,这是罗摩无法逃出的宪法。他签的字,落款是天下。
再看哭戏。希腊英雄几乎不哭,阿喀琉斯为帕特罗克洛斯恸哭一回,已算破格。罗摩的哭在史诗里是常设节目,森林篇里他失去悉多后像凡夫一样在林中狂奔,逢树问树,逢兽问兽,见罗什曼那在旁便迁怒于他,说了很多重话;猴国篇初遇须羯哩婆时,他捧着悉多遗落的饰品泣不成声,要猴子们一件件指认。史诗毫无遮掩地让它的完人一再失态,注家为此发明了丧偶之痛属人之常情的辩词。我更愿意把这理解为蚁垤的文学本钱:一个被规定为完美的人物,只有通过眼泪才能证明完美之下确实有心。罗摩的眼泪是这部史诗给人物安装的呼吸机,读者由此知道他还活着。后世一切把他塑成冷硬教主的改编,都是先拔掉呼吸机再动手的。
十九世纪以来的西方译者常在此处削足适履。格里菲斯的维多利亚韵译本把罗摩的严厉段落软化为骑士风度,仿佛他是亚瑟王的远房表兄。这种归化在英语世界流行了近百年,直到戈德曼直译本出现才被扭转。直译本的价值正在于保留了罗摩的难处,那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可爱人物,而是一种异质伦理的载体。中文读者幸运得多,季羡林从不归化,他的译笔有一种老派学者的笨重,句法贴着梵文走,恰恰因此把原文的棱角全部留了下来。读罗摩,就要读带棱角的罗摩。
印度诗学里的那张脸
印度人自己怎么看这个人物,有一套成熟的语汇。婆罗多牟尼的《舞论》把戏剧主人公分为若干类型,其中最高的是宁静崇高型,其特征是坚忍、克制、慈悲、不骄不惧,注家举例时几乎无一例外举罗摩。这套分类法提示我们,罗摩不是某个天才的即兴发明,而是印度美学体系的一个原型席位,后世一切克制的英雄都坐在他的位置上。抒情诗论里另有讲究,欢增的《韵光》提出味与韵的理论,认为伟大作品的主导情味藏而不露。学界常引欢增论《摩诃婆罗多》主导味为平静味,而关于《罗摩衍那》究竟以英勇味为主还是悲悯味为主,注家聚讼千年。以我读季译的体会,前六篇的主导味是英勇,后篇一转而为悲悯,这个转折本身就是史诗结构的一部分。
黄宝生在《印度古典诗学》里梳理过这段公案,指出印度传统实际上是把史诗当诗学教科书用的,蚁垤的第一颂被视为一切诗的母体,后文的庄严论、味论、韵论都要回到这部最初的诗里找例证。庄严论一派的檀丁、婆摩诃,书里举的比喻范例源源不断地取自罗摩故事,好像这部史诗是一口用不完的修辞矿井。这意味着罗摩的脸不是一张脸,是一面被千年注家不断重描的脸。庄严论者从他的言辞里找比喻的范例,味论者从他的泪水里找悲悯的实例,韵论者从他的沉默里找言外之意。西方读者要经过一整个中世纪的注疏传统才能接近但丁,印度读者面对罗摩,背后同样站着一整支注家队伍。导读的任务之一,是把这支队伍里最重要的几位请到台前。
还有一条容易忽略的脉络。梵语古典文学实际上是用罗摩的故事做骨架重建自身的,迦梨陀娑的《罗怙世系》前九章里罗摩占了大半,薄婆菩提以弃悉多故事写成《罗摩后传》,把悲悯味推到梵语戏剧的顶峰。古典诗人反复回到罗摩,不是题材贫乏,而是这个人身上有持续的难题可挖。薄婆菩提甚至借剧中人之口说,爱侣的分离之痛最能动人心魄,此论直接顶撞了古典主义重团聚轻离别的常规。一个能让最伟大的古典剧作家押上美学立场来辩护的人物,其文学能量可想而知。
与阿喀琉斯和奥德修斯对望
史诗比较学把《罗摩衍那》与荷马史诗并置了几百年,比法却在不断更新。老一派的比法是比情节,罗摩归乡对奥德修斯归乡,悉多守节对珀涅罗珀织布,罗波那的劫掠对求婚者的围困。这种比法有效但有限,真正有产出的比较是比英雄的存在方式。奥德修斯的全部智慧用于把自己的欲望伪装成别人的样子,他是变形的英雄;阿喀琉斯把自己的愤怒推到宇宙不允许的长度,他是过量的英雄;罗摩把自己的意志压缩到职责之下,他是减法的英雄。三人恰好构成英雄伦理的三种基本形变,伪装、过量、克制。荷马史诗处理前两种极其成功,第三种在希腊世界几乎没有对应物,苏格拉底死后才出现类似的形象。就这个意义上说,《罗摩衍那》补上了古代英雄谱系的一极。
再比结构。帕里和洛德从南斯拉夫活态史诗总结出的口头程式理论,曾统治荷马研究半个世纪,也顺流冲刷过印度史诗研究。可是《罗摩衍那》是个异数。布罗克顿在《正直的罗摩》里论证,这部史诗虽有程式化成分,其情节的严整、伏笔的绵密、意象的呼应,更接近书面文学时代的作品,是一个或一小组诗人自觉的创作。这就是为什么学界叫它最初的诗,而不叫它口传集成。读起来也确实如此,森林篇的鹿与后篇的鹿遥相呼应,阿逾陀篇的诅咒在流放之日兑现,这种长程设计是编纂型史诗做不到的。与《摩诃婆罗多》对读时这一点尤其明显,前者是密林,后者是园林。
一个技术细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