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重读荀子
第1章 为何重读荀子
中国哲学史的叙述框架中有一个长期未被充分讨论的失衡:从唐代韩愈的道统论,到宋明理学的"濂洛关闽",再到现代新儒家的判教系统,荀子的位置始终处于一种尴尬的边缘。这种边缘不是无声的遗忘,而是一种持续的、有理论参与的贬抑——荀子没有被忽略,他被系统地判为"歧出"。理解这种判教的形成路径,是判断"是否需要重读荀子"的前提。
一、宋明以来"孟是而荀非"的简化史观及其形成路径
要解释荀子在经典解释史中的命运,必须从唐宋之际的儒学转型讲起。这个转型不是局部的事件,而是整个儒学自我理解方式的根本变革,其影响延续至今。
韩愈在《原道》中确立了一个简明的判教序列:"孔子传之孟子,......孟子之死而不得其传。" 这个判教在形式上是尊孟,但在实际上产生了一个更深远的后果——凡是不在"孔—孟一线"上的儒家人物,都自动落入"传之或否"的疑问中。荀子虽然被班固《汉书·艺文志》明确归入"儒家者流",但在韩愈的叙述中并不占有独立位置。这种叙述的代价在宋代开始显明。
到了二程和朱熹的时代,对荀子的批判上升到了"大本已失"的高度。程颐在评论荀子时明确说"荀子极偏驳",认为他的性论背离了儒家根本立场;朱熹在《语类》中多次指出"荀子只见个不好底性",把荀子的性恶论放在"气禀"或"气质之性"的语境下批评——按朱熹的解释,荀子只是看到了"气"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理"的层面,因此他的性论是"只见一边"。这个判定的理论力量在于:它把荀子的整个思想体系压缩为一个单一的论点(性恶),再用这个论点去遮蔽其他所有内容。荀子的礼论、天论、名学、正名思想,在这种压缩下几乎完全消失,只剩下一个"性恶"的标签。
到了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系统,荀子被进一步边缘化。心学以"良知"为本体,其论述逻辑是:道德的根据不在外部规范而在主体自觉,因此凡是强调外部规范的儒家论述都成为衬托。在王阳明的判教里,荀子几乎成了一个需要被驳倒的反面案例。王阳明《传习录》中多次提到"荀子性恶之说,是自家取景",意思是说荀子的性恶论只是他个人的取景,而不是儒家的"大本"。这个判词实际上取消了荀子作为儒家发言人的资格。
清代的考据学本来有可能改变这种局面。清代学者在《荀子》的校勘、训诂、版本考据上做了大量工作,卢文弨、王先谦、郝懿行、汪中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进了《荀子》文本的可读性。汪中甚至特别作《荀卿子通论》,肯定荀子在经学、子学方面的重要贡献。但清代考据学的特征是:它重视文本却不重视义理,重视考据却不重视体系。清儒承认荀子是"儒者",但没有重新激活荀子的义理潜能。这种研究方法的根本局限在于:它不能回答"荀子作为一个思想家说了什么"的问题,只能回答"荀子在某些文本中写了什么字"的问题。
民国以来的现代学术体系引入之后,荀子的处境有了新的变化。胡适、冯友兰、牟宗三等人在不同的框架下重新讨论荀子,荀子开始进入大学讲堂、学术专论、博士论文。但这个"重新进入"是有代价的——西方哲学框架的引入,一方面为荀子提供了新的解释资源,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遮蔽。这一点我们将在第三节和第四节详细讨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宋明以来的简化史观有其内部逻辑,它不是偶然的偏见。这个逻辑的核心是把"性善—性恶"看作区分孟子与荀子的唯一判教标尺。在朱熹哲学中,"理"为善,"气"为不善的可能,而"理"是本,"气"是末;荀子讲性恶,在朱熹看来就是抓住"气"不放而遗忘了"理"。这个判定在朱熹哲学体系内部是有说服力的,但它的问题是:它把荀子的整个体系压缩为"理—气"二元结构中的一个位置,从而简化了荀学的实际丰富性。
理解这条简化史观的关键在于: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孤立的判断错误,而是一套经过几代人反复运作的解释框架。这套框架的特征是——以孟子的性善论为标尺,把所有偏离性善论的儒家论述自动归入"歧出"。在这个框架下,荀子的位置被预先决定:性恶、强调礼法、强调学习,这些特征被组合成一个"荀子形象",然后这个形象被用来反证孟子的正统。
问题在于,这种叙述史观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荀子的性恶论与他的礼法论、与他的天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把性恶论单独抽出来批评,实际上是把荀子"拆零"了——只留下一个"性恶"的标签,然后用这个标签去覆盖整个荀学。
这种拆零的做法有其自身的学术理由,但它产生了一个我们今天必须正视的代价:现代读者接触荀子的第一条信息,几乎总是"性恶",而不是荀子的整体思想。当一个现代学者想要重新阅读荀子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面对的第一个障碍就是这层已经形成的解释框架。
一个具体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荀子在《劝学》篇开篇说"学不可以已",在后世解释中几乎总是被简化为"强调学习的重要性"。但如果我们了解荀子的整体思想,这句话的真正位置是在性恶论的前提之下——正是因为性是待成的(不是本善),所以学才有意义;学不是对"良知"的复明,而是对"性"的实际改造。"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这个著名的比喻,常常被读成"学习可以超越前人",但更准确的荀式解读应该是"学习可以转化材朴,使人从自然状态进入文化状态"。这种解读方式在宋明以来的解释传统中几乎完全缺席。
再举一例。《礼论》篇中有一段经常被引用的话:"礼者,养也。" 后世解释多把这句话读成"礼是调养人的",但忘记了紧接其后的论证:"刍豢稻粱,酒醴饧䵃,鱼鳖菽藿......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 荀子在这里明确地把"养"理解为多层次的物质与精神满足,而不是简单的伦理规范。这与宋明以"理"论礼的解释路径明显不同——荀子的礼学不是去形上化,而是把礼还原到社会生活的具体维度。这种解读同样在宋明解释传统中被遮蔽了。
把荀子从这种简化中恢复出来,是当代荀学研究的起点。但仅仅指出简化的不足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给出荀学自身的体系结构。这是下一节的任务。
二、性恶、隆礼重法、天行有常作为荀学三柱
荀子文本常常被读成零散的论说集合。《劝学》《修身》《性恶》《天论》《礼论》《王制》《解蔽》《正名》《议兵》《强国》《议兵》等篇章似乎可以各自独立地理解——这种读法在文献学上有其依据(这些篇目确实可能成于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对话对象),但它的代价是使荀学失去体系性的整体视野。本书主张,荀子的核心论述可以归纳为相互支撑的三柱:性恶、隆礼重法、天行有常。
三柱不是三个并列的论点,而是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性恶论是起点,它回答"为什么需要教化、为什么需要礼法"这个根本问题;隆礼重法是回应,它给出在性恶前提下社会如何可能的方案;天行有常是基础,它为前两者提供宇宙论与认识论的支撑。三柱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性恶论给出问题,隆礼重法给出答案,天行有常给出答案得以成立的条件。
性恶论作为起点
荀子的性恶论长期被误解。一个常见的误解是把它读成"人性本质是恶",这其实是对荀子的简化。荀子自己的表述是"性者,本始材朴也"(《礼论》),"本始材朴"意味着性是未经加工的原材料,这个原材料的方向是中性的——它可以向善也可以向恶,端视后天的加工。这个表述与他后来反复强调的"性恶"看起来不一致,但深入理解会发现,"性恶"不是对本质的判断而是对倾向的判断。荀子《性恶》篇有明确的论证结构:先指出"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性恶》)这些自然欲望的无方向性,再论证如果不对这些欲望加以引导,它们会导致争夺与混乱。从社会效果看,"人之性恶明矣"。这个论证的关键在于:性恶论不是关于"本质"的形上学论述,而是关于"倾向"的社会学论述。
这种解读方式与宋明的批评存在实质差异。宋明批评者认为荀子"只看到气质",但实际上荀子的论述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材质层面("本始材朴"),一个是倾向层面("善者,伪也")。前者描述状态,后者评估倾向。这种双重性是性恶论的内在结构,也是它区别于简单"性恶论"的关键。
性恶论作为起点的功能是双重的。一方面,它解释了为什么需要教化:性不是自足的,所以教化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它也解释了为什么不能依赖单纯的内在觉悟:因为性本身不能保证向善,所以必须有外部规范。这第二个层面是荀子与孟子最根本的分歧,也是理解荀子必须把握的关键。在孟子那里,"人皆可以为尧舜"的根据是性善;在荀子这里,"涂之人可以为禹"的根据是"材朴"的可塑性。前者是"回归",后者是"造就"。这种差别贯穿在两人对学习、教育、礼俗、政治等几乎所有问题的论述中。
隆礼重法作为回应
有了性恶的起点,荀子给出的回应是"隆礼重法"。这四个字常常被简化为"重视礼法和法制",但这同样是一种简化。荀子的"礼"不是单纯的礼仪规范,而是包含社会等级、职业分工、资源分配等基本制度安排的整体;"法"也不是单纯的法律条文,而是政治秩序的强制保障。
荀子在《王制》篇中给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制度构想:"君者,善群也。...... 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能群者何也?曰:善分。善分者何也?曰:分则明,明则贤,贤则可以为人君。" 这段话明确地把政治制度的核心问题归结为"分"——即划分等级、明定分工。"明分"是制度的起点,"隆礼"是制度的展开,"重法"是制度的保障。
荀子的"隆礼重法"经常被现代读者读成荀子是一个"儒家法家化"的代表。一些学者甚至因此认为荀子是"儒法合流"的关键人物,是从儒家到法家的过渡桥梁。但这种读法不准确。准确的理解是:在性恶的前提下,礼和法是必须并用的工具,二者各有分工。礼提供伦理秩序,法提供强制保障;礼处理"可以为"的事情,法处理"不可以为"的事情。荀子在《修身》篇中说"故学也者,礼法也",把礼法并提,认为这是治国者必备的修身内容。这种分工不是荀子的权宜之计,而是他的基本政治哲学。
理解"隆礼重法"的关键是要把握它的整体视野。荀子的《王制》《议兵》《强国》诸篇实际上是在给出一套完整的政治制度设计:以礼定分,以法行义,以贤任能,以术御下。这套设计的内在逻辑是——如果不能改变人性,那就改变制度条件;如果不能依赖个人觉悟,那就依赖制度约束。这套逻辑与性恶论是同构的。
制度回应不仅是礼法层面,还涉及君主论的层面。荀子在《王制》《君道》《臣道》中提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君主论:君主不是道德上的完人(这与孟子"以德行仁者王"的论述有显著差异),而是制度的建立者与维护者。这种君主论的现实主义色彩浓厚,它直接回应了战国晚期"王与霸"的争论,也为秦汉之间的政治转型提供了理论资源。
天行有常作为基础
天行有常看起来是荀子思想中最远离政治伦理的部分,但它实际上是荀学得以成立的基础。荀子在《天论》中明确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主张自然规律独立于人的意志。这个主张看起来与儒家的"天意""天命"传统相悖,但它在荀学内部承担着一个关键功能:它把天从道德意志那里剥离出去,从而给"人"(特别是人间秩序)留下了独立的空间。
荀子在《天论》中区分了"天"与"人"的领域:"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 这个"天人相参"的论述明确地把"天"的领域(自然规律)和"人"的领域(人间秩序)划分为两种不同的对象,但同时也指出二者之间有配合关系。这种配合关系的具体内容是:"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人不能改变天的运行,但人可以决定如何应对天;应以治道则吉,应以乱政则凶。
这个剥离对荀学有两个重要后果。
后果之一是人可以从"敬天"的负担中解放出来,转而专注于人间秩序的建设。荀子在《天论》中批评了三种错误的"知天"姿态:"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这看似矛盾,实际上是说圣人不去追问"天为什么这样"的形上学问题,而是专注于"天是怎样"的自然认识。这种态度与天意论(如子思、孟子的某些论述)形成鲜明对比。荀子不是反对天,而是反对把天道德化或意志化。
后果之二是为认识论提供了基础。天行有常意味着自然是可以被认识的(《天论》"所志于此者,便其物也"),这种可认识性是荀子认识论的起点。在荀子看来,人心"知道"的能力("心生而有知")和天行的可认识性是配合的,这构成了"解蔽"的认识论前提。在《天论》和《解蔽》中,天行的可认识性与心知的可发展性是相互匹配的:人可以"知道",而天行有常从而可以被知道。
三柱的整体结构
把三柱合起来看,可以发现一个完整的荀学体系:
性恶论给出"为什么要建设人间秩序"的问题;隆礼重法给出"如何建设人间秩序"的方案;天行有常给出"人间秩序得以可能"的宇宙论与认识论基础。这三层结构不是荀子用三个论点拼凑出来的,而是他从战国晚期的社会现实出发逐步构建的整体。
现代研究中一个常见的偏差是把三柱割裂开来读,只谈性恶或者只谈天论,结果看不到体系的内在张力。本书主张,三柱必须合读,分读将失去荀学。
```mermaid flowchart TD A["性恶论<br/>(问题起点)"] B["隆礼重法<br/>(制度回应)"] C["天行有常<br/>(基础条件)"] A -->|"提供理由"| B B -->|"依赖基础"| C C -->|"支撑整体"| A ```
这个图表显示了三柱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天行有常"看似处在最末端,但在论证逻辑上它是最基础的——没有天行有常,性恶论和隆礼重法都缺少哲学根基。这是一个循环支撑的结构:起点(性恶)回应了政治问题(隆礼重法),基础(天行有常)支撑了起点,而起点又使基础的政治意涵得以显现。
理解这个循环支撑,是读懂荀学的关键。
三、"解蔽"作为导读荀子的方法论自觉
前两节梳理了荀子被简化的史观和荀学自身的体系结构。但要让读者真正进入荀子,还需要一种方法论上的自觉。本书把这个方法论命名为"解蔽",取自《荀子·解蔽》篇。
何为"解蔽"
荀子《解蔽》篇开篇就指出:"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 这句话是荀子认识论的纲领——人的认知常常被局部所限而看不到整体。这种"蔽"不是简单的无知,而是有结构性原因的遮蔽:每个人所处的位置、所持的立场、所习的方法,都会形成特定的认知局限。荀子接着说:"治则复官其所,悖则乱不易其常。" 这是说,认知的解蔽不能脱离实际的纠治,单纯在认识论内部打转是不够的。
荀子在《解蔽》中列举了多种"蔽"的形式:"欲为蔽,恶为蔽,始为蔽,终为蔽,远为蔽,近为蔽,博为蔽,古为蔽,今为蔽,夏为蔽,禹为蔽,邾为蔽,宋为蔽。"(《解蔽》)这些"蔽"看似杂乱,但有一个共同的模式:都是从某个具体的局部出发,把局部夸大为整体。欲蔽是只看到欲望的层面,恶蔽是只看到厌恶的层面,始蔽是只看重开端,终蔽是只看结果,远蔽是只看远处,近蔽是只看眼前,博蔽是只看重广博,古蔽是只看重古代,今蔽是只看现在,等等。解蔽就是要把这些局部的遮蔽解开,重新看到整体。
荀子在《解蔽》中给出的解蔽方法是"虚一而静":"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 虚,是不预设成见;一,是专注于本然;静,是不被杂念扰动。这个三字诀看起来简单,但荀子的实际论述要复杂得多。他认为"虚一而静"不是心的自然状态,而是心经过努力才能达到的状态;这种努力本身就是"解蔽"的实践。荀子说:"心,卧则梦,梦则自为心。" 这是说,心即使在没有清醒思考时也不是空白的,它有自己的活动。解蔽就是要让这种活动朝向"道",而不是被各种"蔽"所牵引。
把"解蔽"作为导读荀子的方法论,意思是:在阅读荀子文本时,要有意识地去解开每一层可能存在于我们身上的"蔽"。因为荀子是一个被反复解释过的文本,他身上的"蔽"特别多。这些"蔽"既包括历史上形成的简化史观,也包括现代研究中形成的各种偏差。
阅读荀子的三种常见偏差
把"解蔽"的方法论具体化,可以指出阅读荀子常见的三种偏差。这三种偏差之所以"常见",是因为它们常常以学术的姿态出现,看起来合理而难以辨别。
偏差一:以孟释荀。这是流传最广也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偏差。它的具体表现是:用孟子的心学框架去解读荀子,把荀子的论述解读为孟子的反题或补充。例如,荀子说"涂之人可以为禹"(《性恶》),在这个偏差的解读下,这句话会被读成"每个人都能成为圣人,所以荀子也主张性善"——这种解读实际上是用孟子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去覆盖荀子的"可以为禹",结果是既误解了孟子也误解了荀子。
偏差二:以西释荀。这是近百年荀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偏差。它的具体表现是: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框架去对应荀子思想。例如,把荀子的"天行有常"解读为"唯物主义"或者"自然主义",把"性恶论"解读为"性恶主义",把"虚一而静"解读为"认识论上的反思"。这些对应关系不是完全错误,但它们经常遮蔽了荀子论述的儒家语境——荀子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唯物主义者",他的"天行有常"不是与"天意论"对立的哲学立场,而是儒学内部对"天"的重新定位。
偏差三:训诂式解读。这种偏差主要出现在清代以来的考据学传统和现代的古籍研究中。它的具体表现是:把荀子研究简化为文本校勘、字句训诂、文献对勘,而不进入义理层面。这种研究有其学术价值,但它无法回答荀子在当代的意义问题。一部《荀子校释》即使把所有字句都解释清楚,也不等于读懂了荀子。
这三种偏差不是互不相关的。以孟释荀和以西释荀常常合流:现代研究者既用西方哲学框架又用孟子心学去解读荀子,结果是双重遮蔽。在近几十年的港台新儒家研究和大陆荀学专著中,这种合流的现象屡见不鲜。
解蔽的实践要求
要真正解蔽,需要的是一种文本—义理—语境三位一体的阅读方式。文本层面要核对原文,不能满足于二手转述;义理层面要把握体系,不能只读单篇断章;语境层面要了解战国晚期的政治社会背景,不能用现代条件去想象古代问题。
这种阅读方式的具体实践,本书将在后续章节中逐步展开。但在此有必要先建立一个基本立场:解蔽不是把荀子从所有解释中剥离出来读(这种剥离不可能),而是有意识地识别各种解释框架的边界,识别每一种框架能解释什么、不能解释什么。
以孟释荀能解释荀子与孟子的形式相似之处,但不能解释性恶论的内在逻辑。以西释荀能解释荀子与现代哲学的形式对应,但不能解释荀学的儒家语境。训诂式解读能解释荀子的语言细节,但不能解释荀子的整体意图。三种解读都有其适用范围,但都不能自任为"完整"的解读。
解蔽的姿态是:在每一种解读中看到它的有效范围,看到它的边界在哪里,看到它揭示了什么、遮蔽了什么。这种姿态不是为反对而反对,而是为了在多种解读的张力中接近荀子文本的实际意涵。
这种自觉的姿态,是进入荀子的第一步。
四、现代学术研究中的常见偏差:以《性恶》一段文本为例
上一节列出了三种阅读偏差。这一节通过一个具体的荀子文本案例,展示这三种偏差如何在现代学术研究中运作,以及如何用"解蔽"的姿态去重新阅读。
文本选取:《性恶》中的"涂之人可以为禹"
《荀子·性恶》中有一段被反复讨论的话:
> "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过父子不为者,众人所能也。圣人也者,道之所管也。...... 故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涂之人能为禹,未必然也。...... 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者性也,...... 涂之人可以为禹。"(《性恶》)
这段话的字面意思是:一般人在路上(涂)经过,都可以成为禹那样的人;但是,涂之人未必会成为禹。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区分:"可以为"与"能为"——前者是可能性,后者是现实性。荀子明确指出这种区分,避免他的论述被误解为"人必然成善"。
这段话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