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先生是谁
第 1 章:乌鸦先生是谁
你听说过“乌鸦”吗?不是树林里那种黑乎乎、会偷闪亮东西的鸟,而是一只特别的乌鸦——它出现在一个叫爱伦·坡的美国作家写的故事里。那只乌鸦蹲在门框上,不停地说“永不复焉”,意思是“永远不会回来”。这个故事让全世界的人都记住了爱伦·坡这个名字。
但爱伦·坡本人的人生故事,比他写的任何故事都更让人感慨。他不是那种坐在温暖书房里、喝着咖啡慢慢写作的作家。他的人生充满了贫穷、失去、争吵和遗憾。可正是这些糟糕的经历,让他写出了让人睡不着觉的故事。
这一章,我们就来认识这位“乌鸦先生”,看看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1.1 波士顿的冬天:一个天才婴儿的诞生
1809年1月19日,美国波士顿的一个小家庭里,一个男婴出生了。他的父母给他取名叫埃德加·爱伦·坡。
那时候的美国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没有电灯,没有电话,更没有电脑和手机。波士顿的冬天很冷,街上没有暖气,做饭要用柴火炉子,照明要靠蜡烛或者油灯。普通人家的孩子生下来,能不能养活都是一个问题。
小埃德加出生的时候,他的家庭其实不算最穷的。他的父亲叫大卫·坡,是个裁缝,会做衣服;他的母亲伊丽莎白·阿诺德·坡,是个很有名的女演员,经常在剧院里唱歌演戏。在那个年代,演员不像现在这么风光,很多人觉得这是“不正经”的工作。但伊丽莎白·阿诺德·坡长得漂亮,嗓子好,演什么像什么,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明星。
埃德加是他们家第二个孩子。他还有一个哥哥威廉,以及后来会出生的妹妹罗萨莉。
但命运对这个家庭并不友好。埃德加还不到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突然决定不干裁缝了,他要去当演员。于是,这个小家庭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今天在这个城市演出,明天又跑到另一个城市。妈妈抱着年幼的孩子们,跟着剧团走南闯北,居无定所。
1810年冬天,埃德加刚满一岁,他们全家来到了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这是美国南方的一座小城,冬天没有波士顿那么冷,但也谈不上温暖。
就在那一年年底,1810年12月8日,埃德加的妈妈伊丽莎白病倒了。她发着高烧,嗓子疼得说不出话。当时的美国医疗水平很落后,医生们还不知道细菌是什么东西,很多人因为小小的感染就丢了性命。伊丽莎白·阿诺德·坡得的可能是肺结核——一种在当时几乎无法治愈的传染病。
她躺在简陋的旅店里,咳嗽不止,高烧不退。丈夫大卫·坡自己也整天喝酒,根本不管家。邻居们看不下去了,自发地凑钱请了医生来给她看病,但已经太晚了。
1811年12月8日深夜,伊丽莎白·阿诺德·坡永远闭上了眼睛,年仅24岁。
她死的时候,小埃德加还不满三岁,连妈妈长什么样都记不住。他后来回忆童年,说自己“对母亲的记忆几乎是空白”。
更悲惨的是,她丈夫大卫·坡在她死后没多久,也消失了。有人说他去了巴尔的摩,有人说他去了别的地方,反正再也没有人见过他。有人猜测他是因为太穷、太绝望,不想要这几个孩子了;也有人猜测他是因为太爱妻子,接受不了她去世的事实。不管怎样,大卫·坡抛弃了自己的三个孩子。
三个孤儿——威廉、埃德加和罗萨莉——就这样被留在了世上。
1.2 收养与新家: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
幸运的是,命运没有让这三个孩子流落街头。
当时英国有个富有的商人叫约翰·爱伦,是里士满本地人。他在码头边开了一家茶叶和纺织品商店,生意做得很大,住着漂亮的大房子。但他有一个遗憾——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妻子弗朗西丝是个善良的女人,她很喜欢小孩,看到这三个孤儿可怜的样子,就和丈夫商量把他们收养下来。
约翰·爱伦决定只收养埃德加一个人。
为什么只要埃德加?原因很简单——他是三个孩子里最机灵、最聪明的一个。威廉和罗萨莉后来被别的亲戚分别收养了,只有埃德加被带进了这座豪宅,成了约翰·爱伦的养子。
约翰·爱伦给这个孩子改了自己的姓,从此他就叫埃德加·爱伦·坡了。注意他的名字中间是“艾伦·坡”,但大多数人都叫他“爱伦·坡”——这个“坡”字是他原来姓氏的音译。
小埃德加第一次走进约翰·爱伦的大房子时,一定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座房子和剧院旁边那些简陋的旅店完全不同。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墙上挂着漂亮的油画,壁炉里烧着旺旺的火焰,暖烘烘的。厨房里飘出烤肉的香味,餐桌上有银质的刀叉和瓷器餐具。仆人们穿着整齐的制服,对养父母毕恭毕敬。
这简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但这个“新家”真的属于小埃德加吗?
约翰·爱伦是个精明的商人,他把埃德加当成一种“投资”。他供埃德加吃喝,送他去最好的学校,让他穿漂亮的衣服、学习拉丁文和法文。但他对埃德加的感情,远不如对孩子应 有的那种慈爱。
埃德加小时候喜欢写诗,想长大当诗人。约翰·爱伦知道后,不是鼓励他,而是冷嘲热讽:“写诗?你知道写诗能挣多少钱吗?老老实实学做生意才是正经事!”在约翰·爱伦眼里,文学是“不务正业”,只有赚钱的买卖才是正道。
更糟糕的是,约翰·爱伦从来不承认埃德加是他的合法养子。按照当时的法律,收养手续很复杂,要花不少钱。约翰·爱伦舍不得出这笔钱,所以埃德加在法律上始终是个“黑户”。他住着爱伦家的房子,花着爱伦家的钱,但永远不是这个家的“正式成员”。
这种尴尬的身份让埃德加从小就很敏感、自卑。他总觉得别人在背后议论他,嘲笑他是“被捡来的孩子”。他和养父母的关系越来越僵,尤其是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经常和养父吵架,甚至有好几次离家出走。
1815年,约翰·爱伦决定去英国做生意,顺便带埃德加去英国上学。那时的轮船要在大西洋上漂好几个星期才能到对岸。埃德加在船上第一次见到了真正的大海,他在日记里兴奋地写着海鸥怎么追着船飞,海豚怎么在浪花里跳跃。
到了英国,埃德加被送进了一所很好的私立学校。他在那里学习拉丁文、希腊文、数学、历史,成绩非常优秀。老师们都觉得这个美国孩子聪明得不像话。
但就在这时候,约翰·爱伦在英国的生意出了问题,欠了一屁股债。他不仅没有钱继续供埃德加读书,还把埃德加一个人扔在英国,自己跑回美国去了。
可怜的埃德加就这样被“遗弃”在了异国他乡。他那年才十六岁,身无分文,语言也不太通,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幸好学校看他可怜,暂时收留了他,让他住在宿舍里帮着打杂。后来他的亲戚总算凑了一笔钱,买了船票把他送回美国。
回到养父母身边的埃德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懵懂的小男孩了。他亲眼见识了这个世界残酷的一面,知道钱的重要性,也看清了养父的自私和冷漠。从那以后,他和约翰·爱伦的关系再也没有真正好过。
1.3 贫困的作家:为什么写书的人这么穷
1827年,18岁的埃德加·爱伦·坡决定离家出走,自己去闯荡世界。
他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但当时“作家”这个词听起来很体面,实际上却是最穷的职业之一。没有出版税保护,没有版税制度,作家写一本书只能一次性拿一笔很少的稿费,卖出多少本都跟他们没关系。很多人辛辛苦苦写了一整年,最后拿到手里的钱还不够吃一个月饭。
坡来到巴尔的摩,找了一份杂志社编辑的工作。编辑的工作听起来不错,其实就是给别人的文章挑错字、调整格式、把乱七八糟的稿子整理成能看的样子。这工作又累又烦,工资还特别低。
坡干的第一件事是匿名出版了一本薄薄的诗集,叫《诗集》。这本诗集印了大约50本,现在成了收藏家手里的宝贝,一本能卖几百万美元。但在当时,它一本都没卖掉。
是的,一本都没卖掉。
坡后来又写了很多东西,包括小说、诗歌、书评、杂文。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写作,一直写到深夜,稿纸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但他的作品要么被出版社退回来,要么发表了也拿不到钱。
为什么他这么努力,却还是这么穷?
原因很复杂。首先,当时的出版行业不把作家当回事。作者写的字,换成铅字印在纸上,这中间要经过排版工人、印刷工人、装订工人、书商、运输工人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赚钱。到最后分到作家手里的,通常只剩下可怜的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五。
其次,坡的性格也很倔强,不懂得“圆润”是什么意思。他写的故事经常涉及死亡、疯狂、坟墓这些阴暗的主题,出版社觉得太吓人、太“丧气”,不愿意出版。坡写的评论文章也很尖锐,看谁不顺眼就骂谁,得罪了不少人。一个作家得罪了编辑和出版商,基本上就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更糟糕的是,坡还有个坏习惯——喝酒。
坡从少年时代就开始喝酒,有时候喝得酩酊大醉,在大街上胡言乱语,甚至和别人打架。有一次,他喝醉了跑去一家印刷厂,威胁老板说要“不给钱就砸店”。老板吓得报了警,坡被警察抓进牢里关了几天。
养父约翰·爱伦知道后,气得暴跳如雷。他写信痛骂坡,说他是“不肖子”“酒鬼”“家族的耻辱”,宣布和他断绝关系。这对坡来说是巨大的打击——他知道养父不喜欢他,但没想到养父会真的把他赶出家门。
从那以后,坡彻底失去了经济来源。他没有房产,没有固定工作,靠着微薄的稿费和朋友的接济勉强度日。他租的房子经常漏雨,冬天冷得像冰窖,夏天热得像蒸笼。他穿的衣服破破烂烂,鞋子露出脚趾甲,头发乱蓬蓬的像个流浪汉。
有很长一段时间,坡连一美元都拿不出来。
1833年,坡参加了一个文学竞赛,写了一篇短篇小说《瓶中手稿》。这篇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水手在海上遇到了恐怖的事情——他被吸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然后看见了一些不可思议的景象。评审委员会读完这篇小说后,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们一致决定把冠军奖金五十美元发给坡。
这是坡人生中挣到的第一笔“大钱”。
坡激动坏了,他用这笔钱买了一套新衣服,剩下的一部分寄给了养母(约翰·爱伦的夫人弗朗西丝)。他还不忘在信里向养父报告自己的成绩,虽然他知道养父可能看都不会看一眼。
但这点钱很快又花光了,坡很快又回到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后来又写了《莫格街凶杀案》《黑猫》《泄密的心》等经典短篇,却依然贫穷如洗。
为什么一个能写出这么精彩故事的人,却养活不了自己?这个问题困扰了坡一辈子,也困扰了后来的无数读者。
1.4 乌鸦与黑猫:那些吓人的故事是怎么写出来的
如果你去问一个小朋友:“爱伦·坡写过什么故事?”大多数人会回答:“黑猫!还有乌鸦!”
没错,《黑猫》和《乌鸦》是坡最著名的两部作品。
先说《黑猫》。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嗜酒的男人,他养了一只黑猫,和猫感情很好。但他喝醉酒后,开始虐待这只猫,甚至在一次醉酒中把猫的一只眼睛挖瞎了。后来他决定把猫吊死,就在他动手的时候,猫回头咬了他一口,他一气之下把猫吊死了。
那天晚上,他家着火了。烧得只剩一面墙还立着,墙上竟然印着一只巨大的黑猫,脖子上还套着一根绳子,像是被吊死的。这只猫是怎么印上去的?没人知道。有人说是猫跑进了火场被烧死,尸体的形状印在了墙上;也有人说这是“上帝的惩罚”。
第二天,他又看到了一只新来的黑猫,这只猫和以前那只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胸口多了一块白色的毛。他把这只猫带回家,越看越心烦,最后终于受不了了,抡起斧头朝猫砍去——结果却砍死了自己的妻子。
他把妻子的尸体藏进了地下室,用砖头封起来,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过了几天,警察来搜查,坡心里有鬼,故意在警察面前大声夸耀自己的房子如何牢固。警察不信,非要去地下室看看。坡慌了,用拐杖敲着藏尸的墙壁给自己壮胆。
就在这时,墙里传来了一阵哭声——是猫的叫声。原来那只黑猫也钻进墙里去了,正贴着尸体叫呢。警察二话不说拆开墙壁,露出了坡妻子的腐烂的尸体,头上还蹲着那只猫,正对着坡喵喵叫。
这个故事吓人吧?但更吓人的是坡在故事里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恐怖不是来自地狱,而是来自人心。”
再比如《泄密的心》,讲的是一个男人觉得自己耳朵特别灵,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他决定杀死一个老人,就在他住的房间的阁楼上。故事最恐怖的部分,是他在行凶时描述自己是怎么用床单盖住老人的头,怎么用椅子压住老人的身体,怎么慢慢把老人弄死。但当他问“你觉得我是个疯子吗”的时候,他又说自己“从来没有像下决心要杀人的时候那样聪明、那样敏锐”。这个自相矛盾的说法让人不寒而栗。
《乌鸦》则是一首长诗。诗里说一个男人失去了他深爱的未婚妻列诺尔,深夜独自坐在房间里,一只乌鸦飞进来,落在门框上。男人问乌鸦叫什么名字,乌鸦说:“永不复焉。”男人又问它能不能帮他忘掉列诺尔,乌鸦说:“永不复焉。”男人再问它死后能不能见到列诺尔,乌鸦还是说:“永不复焉。”
这只乌鸦不会说别的话,只会重复这四个字。但正是这四个字,深深刺痛了男人的心。因为他心里知道,列诺尔永远不会回来了,他再也不可能见到她了。
这首诗发表后轰动了全美国,坡一下子成了名人。但他依然没有因此发财——他把这首诗卖给了一家杂志,只拿到了9美元。
现在我们来说说坡是怎么写出这些故事的。
坡在世的时候,从来没有人系统地总结过怎么写恐怖故事。但他写的那些故事本身,就已经是最好的“教材”了。
坡相信,写故事最重要的原则叫“统一效果”。
什么叫统一效果?
想象你听一首曲子。如果你刚开始听的是很欢快的旋律,突然中间蹦出来一段哀伤的哀乐,你一定会觉得特别别扭,对不对?好的曲子从头到尾都有一条主线,所有音符都围绕这条主线展开。
写故事也是一样的道理。坡认为,一个好故事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应该紧紧扣住一个核心感觉——是恐惧、悲伤、还是别的什么。如果你在一个恐怖故事里突然插进一段笑话,读者会觉得莫名其妙,这种感觉就叫“不统一”。
拿《乌鸦》这首诗来说,它的统一效果是“失去所爱的痛苦”。你看,整首诗里没有一句好话:乌鸦只会说“永不复焉”,男人的问题永远是关于死亡和离别,连乌鸦本身都是不祥的象征。没有一句是轻松的、愉快的。这就叫“从头到尾都扣住了痛苦这个调子”。
再比如《泄密的心》,它的统一效果是“疯狂”。你看故事里的“我”,他明明在讲自己怎么杀人,却一口咬定自己不是疯子;他一边残忍地杀死老人,一边还在辩解自己的理性;他杀人后那么害怕、那么心虚,却还是忍不住要去敲墙壁——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就是“疯狂”的最好体现。
坡写的那些恐怖故事,大多有一个共同点:它们不是靠“突然跳出来吓你一跳”这种方式吓人,而是让你越读越觉得不对劲,慢慢陷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里。
这就是坡厉害的地方。他不是靠血浆和尖叫吓人,而是靠心理描写、靠氛围营造、靠那种“读完之后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感觉来吓人的。
1.5 推理小说的诞生:一个侦探迷住了全世界的读者
除了恐怖故事,坡还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他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故事类型:推理小说。
推理小说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破案的故事”。通常会有一个聪明的侦探,通过观察、推理、逻辑分析,把一个看似不可能破解的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你可能看过《名侦探柯南》,或者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柯南和福尔摩斯都是侦探,他们的故事都属于推理小说。但你可能不知道,爱伦·坡写的《莫格街凶杀案》是世界上第一篇真正的推理小说,里面那个侦探叫迪潘。
《莫格街凶杀案》讲的是这样一个案子:巴黎的一条小巷里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受害者是一对母女,住在公寓的六楼,门窗都从里面锁着,凶手不可能从窗户进去、门也没人打开过。楼梯口住着一个耳聋的老太太,她说事发时听到了争吵声,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但因为说的是法语还是别的什么语言听不清。
警察们调查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凶杀案就这么悬着,没人知道凶手是谁、是怎么进入房间的。
这时候,一个叫迪潘的美国侦探登场了。他和侄子住在附近,闲着没事来“凑热闹”。他看了现场,听了证人证词,然后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儿——
然后他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震惊的话:“凶手不是人。”
什么?不是人?那是什么?
迪潘解释说:“凶手不是人,是一只猩猩。一只会用剃刀的猩猩。”
原来,事发那天晚上,一个水手养的一只大猩猩从笼子里跑出来了。它跑到那栋公寓的楼顶,顺着烟囱爬进了六楼的房间。它手里拿着一把剃刀,看到了那位老太太和女儿,害怕之下把她们杀了,然后慌乱地打开窗户跳了出去——但窗户是向上推开的,撞到外面的墙又弹回来了,所以一直关着。
但凶手——那只猩猩——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水手怕惹麻烦,把猩猩偷偷卖掉了。案子就这样结了。
这个解释听起来匪夷所思,但仔细想想又完全合情合理:猩猩力气大,能破门而入;猩猩害怕,用剃刀杀人;猩猩不会说话,所以耳聋老太太听到的“男人的声音”其实是猩猩的叫声。
这就是坡发明的推理小说模式:一个看起来完全不可能的案子,经过侦探的仔细观察和严密推理,最终水落石出。
坡一共写了五篇以迪潘为主角的推理小说,后来的作家们争相模仿,其中最出名的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柯南·道尔亲口承认,他的福尔摩斯就是受了爱伦·坡的影响才创造出来的。
所以你如果喜欢读推理小说、看侦探电影,喜欢那种“猜凶手”的烧脑感觉,你要感谢的人就是爱伦·坡——他是这个类型文学的“祖师爷”。
1.6 人生终点:乌鸦先生的故事结束了
1849年10月7日,一个叫爱德华·伯克的医生在巴尔的摩的街头发现了一个昏迷的人。这个人倒在街上,浑身是泥,衣衫褴褛,看起来像个流浪汉。伯克医生把他送到了医院。
医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用很微弱的声音回答:“爱伦·坡。”
然后他就不省人事了。四天后的10月7日,爱伦·坡在医院里去世了,年仅40岁。
没有人知道他在最后的几天里经历了什么。官方说法是“脑充血”——但那时的医生不太靠谱,这个诊断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有人猜测他是被人打劫后扔在街上的,有人猜测他是喝酒喝多了冻死的,也有人猜测他可能是被人陷害的。
总之,这位写出过《乌鸦》《黑猫》《泄密的心》的伟大作家,在贫困潦倒中孤独地死去,身边没有一个亲人。
为什么他的亲人都没有来?因为他的妻子弗吉尼亚早在三年前就病死了。那是1847年1月,弗吉尼亚·克莱姆只有24岁,得了肺结核,整天咳嗽、发烧、吐血。坡抱着她到处求医问药,但那时候肺结核和感冒一样,是“不治之症”。
最让人心碎的是,弗吉尼亚临死前那几天的雨夜里,坡抱着怀孕的妻子冲进暴雨中,想找大夫。弗吉尼亚那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流产了,她的身体虚弱得像一片枯叶。坡在雨中跑啊跑,跑了一家又一家医院,但没有人能救她。
几天后,弗吉尼亚·爱伦·坡去世了。
坡后来写的《乌鸦》,据说就是献给她——献给那个“永不复焉”的列诺尔。
他的养父约翰·爱伦在1844年就已经死了,留给坡的遗产是一分钱都没有。坡和养父之间的恩怨,最终也没有解开。
坡这辈子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留下多少钱财,甚至没有留下一个完整的家庭。他活着的时候,人们把他当成一个“酒鬼”“神经病”“穷酸文人”,死了之后也没多少人记得他。
但正是这个被全世界抛弃的人,创造了推理小说、开创了恐怖文学、影响了后世无数作家。他的《莫格街凶杀案》是推理小说的开山之作,《乌鸦》是英语世界最著名的诗篇之一,《黑猫》《泄密的心》至今仍被全世界的读者一遍遍阅读。
1.7 为什么苦难能变成故事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想:坡的人生这么悲惨,却能写出这么精彩的故事,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其实困扰了很多人。人们通常觉得,只有生活幸福、心情愉快的人才能写出好东西。但坡的故事告诉我们,事情没那么简单。
首先,苦难让人看得更深。坡从小失去父母,被养父收养却不受待见,在异国他乡被抛弃过,在社会上四处碰壁。这些经历让他对人性有了更深的理解。他知道人在绝望的时候会做什么,知道恐惧和疯狂是什么滋味,知道死亡有多可怕——因为他天天都在面对这些事情。
普通的作家写恐怖,只能写出“表面上的恐怖”,比如血腥的画面、可怕的怪物。但坡写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