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弃儿引发的阅读
第 1 章:一个弃儿引发的阅读
三百年前,一个英国小说家写了一个关于弃婴的故事。这个弃婴后来骑马周游英格兰,卷入无数冒险,赢得美人心,还发现自己其实是贵族血统。这个故事够离奇吧?但它偏偏成了英语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叫作《弃儿汤姆·琼斯史》。
问题来了:一个十八世纪的故事,讲一个三百年前的英国弃婴穿越大半个英格兰,这种东西对今天的读者有什么用?
我的回答是:用处大了。但前提是你得知道怎么读它。
这一章不会给你一个无聊的故事梗概,然后说"这是经典所以你该读"。我会告诉你这个故事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在哪里,以及为什么你读它的时候会一边笑一边想"这人我认识"。
汤姆·琼斯讲了什么
一个弃婴的两种人生
故事开始于英格兰乡下一座叫"Paradise"的庄园——这个名字本身就是反讽,因为这里很快就成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的舞台。
奥维资先生是一位体面的绅士,妻子去世后一直没再婚。他收养了一个弃婴,给他取名汤姆·琼斯。这个决定看似出于善心,但很快就被证明是一切麻烦的根源。
汤姆的身世是全书的谜底,埋了整整一千七百多页才揭开。简单说:他不是普通弃婴,而是一位贵族的私生子。这个身份秘密把他的人生劈成了两半——前半段他是庄园里的"穷亲戚",后半段他突然发现自己其实血统高贵。
这种设计不是巧合。菲尔丁在小说开篇就告诉读者,他要写的是"人的本性",而不是某个特定阶层的道德寓言。让汤姆同时体验贵族和贱民的生活,是为了让他能进入英格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见识各种各样的人。
汤姆被收养后,和庄园继承人布利非一起长大。布利非是奥维资先生的外甥,由姨母布里模式养大,性格刻板、道貌岸然。两人的对比是小说的核心张力——汤姆鲁莽但真诚,布利非体面但虚伪。
乡间生活这部分占了全书将近四分之一。菲尔丁用大量篇幅描写庄园的日常:打猎、宴饮、村民的婚丧嫁娶、邻里间的闲言碎语。这些内容看起来琐碎,但它们构成了十八世纪英格兰乡村社会的全息图景。汤姆在这里犯了一个致命错误:他和一个年轻女子发生了关系,被布利非抓了个正着。
这个把柄成了布利非扳倒汤姆的武器。在姨母布里模式的运作下,汤姆被逐出了庄园。他什么都没带,只有一个仆人mulatti和一些盘缠,被迫踏上了前往伦敦的路。
从乡间到伦敦的旅程占据了小说的主体部分。汤姆一路走一路遇到各色人等:骗婚的乡绅、收留他的好心商贩、设局敲诈他的流氓团伙、与他有过短暂恋情的女演员、救过他性命的德国男爵——这段旅程本身就像是一部十八世纪英格兰社会的百科全书。
最后汤姆到了伦敦。这时候两条线索合龙了:苏菲亚也逃婚来到了伦敦,她不愿意嫁给布利非,宁可当女仆也不愿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汤姆在伦敦经历了和女演员的纠葛、被捕入狱、险些被处死,最终发现自己的贵族身份。
结局是典型的十八世纪小说式的大团圆:汤姆和苏菲亚结婚,奥维资先生原谅了他,布利非的阴谋被揭穿,所有该受惩罚的都受到了惩罚,该得到幸福的都得到了幸福。
听起来很套路?但你得记住,这套"好人有好报"的结局是菲尔丁亲手发明的。在他之前,没有英国小说敢这样给故事收尾。
苏菲亚:小说史上最早的女性觉醒
如果只写汤姆的冒险,这本书顶多是一部流浪汉小说的加长版。苏菲亚的出现把小说的格局提升了一个层次。
苏菲亚·魏斯顿是邻郡乡绅魏斯顿的女儿,家境殷实,从小被父亲按照"淑女"的标准培养。她会弹琴、会画画、会缝纫,性格温柔顺从——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但菲尔丁给了她一个秘密:她偷偷读小说。在十八世纪,读小说对年轻女性来说是不正经的事,因为小说的名声不好,被认为会毒害女性的心灵。苏菲亚的这个爱好暗示她内心有着不安分的灵魂。
她爱汤姆,但她不肯嫁给他,不是因为他穷——她愿意和他私奔。但她有自己的底线。当汤姆在伦敦和女演员鬼混的消息传来,她立刻决定和他断绝关系。她宁可失去爱人,也不愿接受一个不忠的伴侣。
这不是常见的"痴心女子负心汉"的模式。苏菲亚有自己的判断力,有自己的原则,她不是等待骑士拯救的公主,而是一个在有限空间内争取自主权的女性。
菲尔丁写苏菲亚的时候经常跳出来直接赞美她,说她是"完美的女性典范"。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可能有些生硬,但在十八世纪这是非常大胆的——当时的主流观点认为女性天生不如男性,不配拥有独立的思想和情感。
人物关系图:一张网中的众生
理解这部小说有一个窍门:记住人物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忠诚会变成背叛,友谊会变成仇恨,但正是这些变化让故事充满了戏剧张力。
汤姆 ├── 奥维资先生(养父) │ └── 布里模式(奥维资之妹) │ └── 布利非(布里模式之子) │ └── 苏菲亚(追求者) ├── 苏菲亚(恋人) │ └── 魏斯顿先生(苏菲亚之父) └── 各种旅伴与遭遇
汤姆的核心关系是两条线:一条是和养父奥维资的"父子"关系,一条是和恋人苏菲亚的"爱人"关系。这两条线都经历了从亲密到破裂再到和解的过程。
奥维资真心把汤姆当儿子养,但他的善意被布里模式和布利非利用了。汤姆被赶出庄园的时候,奥维资一度相信了关于他的坏话,后来才醒悟过来。这个"好人被骗然后醒悟"的模式在小说的各个层面反复出现。
布利非是小说中最复杂的反面角色。他不是那种一坏到底的恶棍——他有自己的理由,认为汤姆的存在威胁到了自己的继承权,所以必须想办法把他赶走。他的恶是那种"合理"的恶,是被制度激发出来的恶。
苏菲亚和汤姆的关系是小说中最干净的部分。他们各自都有过动摇(汤姆在伦敦和女演员厮混,苏菲亚差点接受布利非的求婚),但最终都回归了初心。这段爱情之所以感人,是因为它经受住了考验——不是生死考验,而是人性的考验。
为什么值得读
它读起来比绝大多数现代小说都有趣
这是最重要的理由:它真的好看。
菲尔丁是个讲故事的天才。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制造悬念,什么时候该让你笑,什么时候该停下来发表一通议论,什么时候该让情节急转直下。他发明了无数叙事技巧——嵌套故事、叙事者直接现身说法、章节末尾的"预告"——这些东西后来的小说家学了一百多年。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小说第十五卷写了汤姆和女演员的私情。按照一般的写法,这段应该写得很隐晦,或者干脆略过。但菲尔丁花了整整三章来写,还让女演员事后写信给汤姆回忆"那一夜",信的内容荒唐到了荒诞的程度。这个处理方式大胆得不像十八世纪的作品。
还有小说里的人物评论。菲尔丁特别喜欢在章节末尾跳出来,对刚才发生的事发表一通道德评论,有时候是认真的,有时候是讽刺的,有时候干脆就是开玩笑。比如他在某处讨论"通奸"这个话题时,突然话锋一转说"现在该吃晚饭了,我们明天继续讨论这个严肃的道德问题"——这种打破第四面墙的做法在当时是非常新潮的。
它是理解英国乃至西方社会的一把钥匙
读懂汤姆·琼斯,你就能理解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基本运转方式。
那时候的英国正在经历巨大的变革:圈地运动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新兴的商人阶层正在崛起,工业革命的萌芽已经出现,议会选举制度改革正在酝酿中,整个社会的阶层流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频繁。
《弃儿汤姆·琼斯史》就是诞生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的作品。汤姆的流浪穿越了整个英格兰:从西南部的萨默塞特郡到伦敦,从伦敦到威尔士边境再回到伦敦。他的经历展示了那个时代真实的社会图景——有乡绅的腐败,有商人的精明,有演员的困境,有流浪汉的艰辛,有贵族的傲慢,也有底层人的尊严。
更关键的是,菲尔丁通过汤姆的故事讨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核心问题:阶级流动的可能性、法律制度的缺陷、婚姻制度的不合理、教会对人的控制。这些问题在今天依然存在,所以读这本书不只是了解历史,而是在观看一面三百年后的镜子。
它塑造了后来的所有小说
如果你是小说爱好者,读汤姆·琼斯会有一种特殊的乐趣:你会在后来无数作品里看到它的影子。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明显借鉴了它——达西和伊丽莎白、宾利和简的关系是汤姆和苏菲亚的翻版。狄更斯的流浪汉叙事传统直接继承了菲尔丁的衣钵。萨克雷的《名利场》用了几乎相同的人物结构:一个是真诚但有缺陷的英雄,一个是虚伪但成功的竞争对手。
甚至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这样二十世纪的美国作家也深受其影响。《了不起的盖茨比》里汤姆和盖茨比的对立,和汤姆与布利非的对立如出一辙。
读懂汤姆·琼斯,你就掌握了一把解锁西方小说传统的钥匙。这不是夸张——它是英国小说的奠基之作,是现代英语小说的起点。
阅读方法论:怎么读这部大部头
把它当作两本书来读
汤姆·琼斯有一千七百多页,对现代读者来说是个挑战。但它其实可以分成两个部分来读。
第一部分是"乡间篇",从第一章到第六卷左右。这部分节奏相对缓慢,描写庄园生活,适合慢慢品味。汤姆在这里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代,犯下了导致他被逐出庄园的错误。这部分的阅读目标是了解人物背景,感受十八世纪乡村社会的氛围。
第二部分是"流浪篇",从汤姆离开庄园到他最终在伦敦安顿下来。这部分节奏快了很多,汤姆不断遇到新的人物、新的冒险,情节一个接一个。如果你在"乡间篇"感到有点闷,放心,好戏在后头。
这种分法不是我的发明——十八世纪的读者就是这么读它的。当时小说是一卷一卷出版的,读者会等上一卷看完了再买下一卷。我们今天可以一口气读完全书,但分期阅读也没问题。
忽略那些议论,跳过那些诗
菲尔丁在叙事过程中会突然停下来,写一大段关于某个主题的议论——比如什么是荣誉,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爱情。这些段落往往是十八世纪散文的精华,但它们确实会打断故事节奏。
我的建议是:读下去,不要停下来。议论可以回头再读,但如果你停下来细读每一段议论,可能永远读不完这本书。
还有一种东西是每章末尾的诗。十八世纪小说有个惯例,在章节末尾写几句押韵的诗来总结本章内容。菲尔丁的诗写得还不错,但它们不是理解故事所必需的。读到这里直接跳过去不会影响任何东西。
给自己一个人物笔记
我读汤姆·琼斯的时候有一个习惯:随手记下每个新出现的人物和他的主要特征。这本书出场人物将近一百个,记忆负担不轻。
你不需要做详细笔记,只需要记几个关键词。比如"布里模式——布利非之母——阴险","魏斯顿——苏菲亚之父——粗暴但心软"。这样的人物速写本会让你在阅读后半部分时轻松很多。
还有一个小技巧:记住布利非是布利非,汤姆是汤姆。小说里经常同时描写两个人的行动做对比,记混了就会晕。分清楚两条线,故事就清晰了。
接受那个时代的前提
十八世纪英国人的世界观和我们今天很不一样。比如他们对阶级、种族、性别的一些看法,在今天的读者看来可能会不适。
布利非被写成"阴险",部分原因是他是个私生子——这在十八世纪是严重的污点。苏菲亚的"美德"部分体现在她的顺从——虽然她的顺从是有限度的。书里偶尔出现对黑人、犹太人的轻慢描写,反映的是当时的普遍偏见。
读这些内容时,与其生气或自责,不如把它们当作历史资料来对待。菲尔丁的伟大之处不在于他完全没有时代的局限,而在于他对人性的洞察超越了他的时代。
本章小结
汤姆·琼斯是一个弃婴被收养、长大、被逐出家园、四处流浪、最终发现身世并赢得爱情的故事。这个故事所以值得读,不是因为它"是经典所以该读",而是因为它真的好看,真的深刻,真的影响了后来的所有小说。
这本书的核心魅力在于三个方面:它是一部精心编织的冒险故事,有大量让人捧腹的情节;它是十八世纪英格兰社会的全景图,从乡间庄园到伦敦街头无所不包;它是现代英语小说的奠基之作,读懂它就掌握了打开西方小说传统的钥匙。
阅读它的时候,可以把它分成"乡间"和"流浪"两部分,忽略章节末尾的诗和穿插的议论,记住主要人物的关系,给自己准备一个人物速记本。
如果你已经读到这里,说明你对汤姆·琼斯的兴趣已经被勾起来了。下一章我们要做一件有意思的事:回到1749年,看看这本书刚出版时的英国是什么样子,以及菲尔丁为什么要写它。有些故事只有在了解了它诞生的土壤之后,才能真正读懂。
回到1749年:一个作者和他的时代
如果我们要真正理解一部作品,必须先回答一个问题:它为什么诞生?
亨利·菲尔丁不是那种闭门造车的文人。他1749年发表《弃儿汤姆·琼斯史》的时候,已经四十二岁,在伦敦文坛摸爬滚打了将近二十年。他办过讽刺刊物,写过喜剧剧本,和剧院打过版权官司,还当过短命的治安法官——这份经历让他深入接触了伦敦底层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1740年代是英国文学的转折点。塞缪尔·约翰逊正在编纂他的字典,理查逊的《帕梅拉》刚刚掀起小说革命,伦敦的咖啡馆里每天都在辩论新出版的书。菲尔丁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动笔写汤姆·琼斯的。
他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表面上这是一个冒险故事,但菲尔丁有更大的野心。理查逊的《帕梅拉》写的是一封女仆如何用美德征服少爷的故事,强调的是女性的贞洁和顺从。菲尔丁不同意这种道德说教,他要写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一个男人的故事,一个关于"本性善良"对抗"表面道德"的故事。
这种对立贯穿全书。汤姆不是圣人,他冲动、鲁莽、容易被欲望诱惑,但他内心是好的。布利非看起来无懈可击,遵守一切社会规范,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菲尔丁通过这两个人物的对比,想说的是:美德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内心自然流露的。
理解了这个创作背景,你就能读出书里很多表面上"闲笔"的内容其实都是精心设计的。比如小说里经常出现的"演说"段落——汤姆演讲、律师演讲、旅店老板演讲——这些段落模仿的是古希腊罗马的修辞传统,菲尔丁在用古典的形式表达他对现代社会的讽刺。
还有书里对法律、教会、政治的批评。1749年的英国已经实行了政党制度,辉格党和托利党的恶斗是当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菲尔丁对两党都没好感,他把讽刺的矛头指向了一切虚伪的权力形式。这种态度让他在读者中很受欢迎,但在当局那里不太讨好——他后来的小说《阿米莉亚》就因为"有伤风化"被审查机构盯上了。
读懂一个故事的时代背景,不是为了把它变成历史文献,而是为了理解作者的"弦外之音"。汤姆·琼斯里那些让你觉得"这个情节怎么这么熟悉"的地方,往往就是菲尔丁在悄悄指向他那个时代的英国。明白了这一点,同样的故事会多出一层意思。
读懂这本书需要什么准备
在正式进入汤姆·琼斯的世界之前,我还想给你三个小小的提醒。
第一个提醒:不要把它当成"道德故事"来读。
很多人在读经典小说之前会预设一个心理框架,觉得经典就等于"寓教于乐",读小说一定要学到什么道理。汤姆·琼斯确实有道德寓意,但它的道德不是那种"这样做对那样做不对"的简单说教。菲尔丁的道德是复杂的、有条件的、有例外的。他写汤姆犯错,写得很详细;写汤姆改正错误,写得也很详细。他没有给读者一个"只要善良就能成功"的简单答案,而是在问:善良到底是什么?在什么条件下善良是可能的?
带着"我要学道理"的心态来读,会错过很多东西。带着"我要看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在复杂的世界里挣扎"的心态来读,你会收获更多。
第二个提醒:准备好接受长篇叙事。
汤姆·琼斯不是那种两百页就能结束的轻巧作品。它的节奏和我们今天习惯的小说很不一样——它会停下来描写一场狩猎,会花十页写一个村庄的婚礼,会让两个人物在路边聊半个小时。这些内容不会推进"主要情节",但它们构成了故事的血肉。
十八世纪的读者习惯这种叙事节奏。对他们来说,故事不是线性发展的公路旅行,而是有起伏、有停顿、有岔路的旅程。现代读者可能需要一点耐心,但一旦适应了这种节奏,你会发现自己沉浸在一个非常真实的世界里——真实到你会忘记自己是三百年后的读者。
第三个提醒:不要只读一遍。
汤姆·琼斯值得读很多遍。第一遍读情节,被故事带着走;第二遍读人物,注意每个人的细节和变化;第三遍读技巧,看菲尔丁是怎么控制叙事节奏、怎么制造悬念、怎么玩弄读者的期待。这本书像一座矿山,每一遍深入都会有新的发现。
当然,这不是说你必须读三遍才能说"读过了"。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兴趣来决定。但如果你真的喜欢上这本书,不妨把它放在书架上,过几年再拿出来重读。每次重读都会有新的收获。
本章小结
这一章我们做了一件事:回答"汤姆·琼斯是什么,为什么值得读,怎么读它"这三个基本问题。
关于"是什么",我们知道了这是一个关于弃婴汤姆·琼斯的故事。他被绅士奥维资收养,在乡间长大后因为布利非的陷害和布里模式的阴谋被逐出家门,踏上了穿越英格兰的流浪之旅。一路上他遇到各色人等,见识了社会的各个层面,最终发现自己原来是贵族的私生子,和恋人苏菲亚终成眷属。这个故事有冒险、有爱情、有阴谋、有人性的考验。
关于"为什么值得读",我们给出了三个理由:第一,它真的好看,菲尔丁是讲故事的天才,他的叙事技巧影响了两百多年的小说创作;第二,它是一扇窗口,让我们看到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真实面貌;第三,它是一把钥匙,读懂它就能理解后来无数伟大作品的来处。
关于"怎么读",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方法:把它分成"乡间篇"和"流浪篇"两部分来读,忽略章节末尾的诗和穿插的道德议论,给自己准备一个人物速记本,把书里的情节当作十八世纪英国的"社会文献"来理解,接受那个时代和我们不同的前提。
现在你已经准备好了。
翻开书,你会遇到一个叫汤姆·琼斯的年轻人。他会带着你穿越十八世纪的英格兰,从庄园的田野到伦敦的街头,从贵族的客厅到罪犯的藏身处。他会犯错,会受伤,会迷失,但他也会找到爱,找到自己,找到回家的路。
这段旅程值得你花时间。
让我们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