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索雷尔
第 1 章 于连·索雷尔
讨论《红与黑》,从哪里开始都可以,从一八三〇年的法国开始,从书名的两种颜色开始,从司汤达本人的生平开始,都各有道理。但司汤达自己不这么想。他的小说家直觉告诉他,一部小说的第一现场永远是人的内心,时代、社会、颜色,都要从一个人的胸腔里折射出来。所以他给这部书安排的主人公,不是公爵,不是银行家,而是一个木匠的小儿子,一个在锯木架旁边挨打、在挨打间隙里读书的乡下青年。这一章,我们先把这个青年看清楚。他叫于连·索雷尔,认识了他,后面所有的章节才有支点。
先交代一个阅读建议。《红与黑》的中文译本里,流传最广的有三种,郝运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罗新璋译本(译林出版社)、闻家驷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同一个于连,在郝运笔下叫于连·索雷尔,在罗新璋笔下也是索雷尔,德·瑞那市长一家,罗新璋译作瑞那,郝运译作雷纳尔;那位巴黎的小姐,郝运与罗新璋都译作玛蒂尔德,闻家驷却译作玛特儿。三种译文各有脾气,郝运严谨克制,罗新璋讲究文采,闻家驷带着老一辈译家的直拙。本导读引用原文时以通行译法为准,必要时注明三家差异,不是因为考据有趣,而是因为于连这个人的分量,一半住在词句的轻重里。
锯木架旁的少年
小说上卷开头几章,维里埃尔小城的风光刚铺陈完,司汤达就让他的主人公挨了一顿打。于连坐在横锯的木梁上,没有看锯子,在看一本书。老索雷尔远远看见了,暴怒地冲过来,一巴掌把他打下去,书掉进旁边的水沟。于连爬起来,第一件事不是揉疼的地方,而是去捞那本书。他跟着父亲往回走,一路流泪。司汤达特意补了一句,他的眼泪不是为了挨打,而是为了那本心爱的书,一部《圣赫勒拿岛回忆录》,拿破仑临终口述的记录,已经被水泡坏了。
这个场景值得停下来细看。它用不到一页的篇幅,交代了这部小说全部的基本矛盾。书掉进水里,知识在社会里的真实位置;父亲的手掌,平民家庭对想象力的惩罚;眼泪,一个敏感心灵在这个秩序里的孤立无援。司汤达写得毫不煽情,甚至带着他惯有的冷淡的幽默,可正因为他不解释,这个画面才扎人。读者记住的不是一次家庭暴力,而是一种结构:在索雷尔家的世界里,读书是要挨打的,因为读书不产生现金流,因为书里的拿破仑会让一个木匠的儿子对自己卑贱的命运生出不该有的想法。于连后来的全部故事,就是这场殴打的反面。他要让书里的东西变成真的。
再看出场时司汤达给他的肖像。十八九岁,身材瘦小,看上去不像干力气活的人,脸色苍白,两只眼睛又黑又亮。小说里旁人的眼光反复落在这双眼睛上,德·瑞那夫人第一次见他,惊讶他完全不像个乡下人,倒像个羞怯的年轻姑娘;神学院里,正是这双眼睛让他吃尽苦头,因为在这个人人学习表演谦卑的地方,一双藏不住轻蔑的眼睛是致命的破绽。司汤达几乎不写于连的别的,他写眼睛。这是一个心理学家的写法,身体只是灵魂的仪表盘,而仪表盘上最重要的指针,是眼神。整部小说里,于连的处境变化,几乎都能从别人怎么读他的眼睛这一件事上看出来。
这一幕的前后文也值得看。司汤达在小说开头用了不小的篇幅描绘维里埃尔的风景,小城依山傍水,杜河从城下流过,远处是弗朗什-孔泰的山峦,白墙红瓦,百叶窗漆成褐色,像明信片一样体面。然后他笔锋一转,写市长家的花园和铁链,写锯木厂的生意,写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勒诺的钻营。风景越美,底下的事情越冷。于连就是在这样一座以风景著称的小城里,做着全城最没有身份的活计之一,替父亲的锯木厂看机器。美属于有产业的人,这就是小说开头那几页风景描写真正想说的话。理解了这一层,再回头看那本掉进水沟的书,就能读出双重讽刺,风景是他们的,书是我们的,而水,谁也挡不住水把书泡烂。
还要注意司汤达给这个出场安排的时间点。于连出场时,拿破仑已经死了五年多,波旁王朝复辟了十年,旧贵族回来了,教会重新掌管教育,穿红呢军装晋升的道路对平民关闭,只剩下黑袍这条路还开着一条缝。也就是说,这个少年是在自己的神死后才登场的,他的宗教已经亡了国,他信的是一位亡故的、流放的、被官方定罪的神。这层背景决定了于连全部精神生活的基本形态,他的信仰不能公开,他的希望没有制度支撑,他的青春是一场对过去了的时代的单恋。司汤达自己说过,这本小说写的是一八三〇年的风俗史,但它的心理起点,落在一个和整个时代错位的少年身上。
藏在褥子下的皇帝
于连心里供着一个神,拿破仑。这层意思司汤达从不让他直说,而是让它以走私的方式渗进文本。他的两本圣书,一部拉丁文《新约全书》,能从头背到尾;一部《圣赫勒拿岛回忆录》,同样烂熟于心。前者是他公开的资本,后者是他秘密的宗教。在维里埃尔,在复辟王朝治下的外省,崇拜拿破仑不是趣味问题,是政治问题,一个教士候选人的褥子底下如果藏着皇帝的肖像,被查出来就是前程尽毁。所以于连的拿破仑崇拜从一开始就是地下的,是他一个人的弥撒。
这种崇拜的来历,小说交代得清楚。他小时候,村里有一位老外科军医,跟着拿破仑的意大利军团打过仗,把战争的见闻讲给这个爱听的孩子,也在他心里种下了第一个关于命运的幻觉:在皇帝的军队里,一个下级军官可以靠一场战役改变一生,一个小兵可以在三十岁前当上将军。老人后来死了,留下的遗产不是钱,是故事。再加上本堂神甫谢朗教他拉丁文,告诉他另一种向上爬的路,于连面前就有了两条路,红的一条黑的一条。这个结构第七章再细谈,这里只说一点,拿破仑给于连的不是榜样,是可能性本身。在没有拿破仑的年代长大的穷孩子,默认命运是给定的;于连默认命运是可以夺取的。这个默认,就是他全部野心的底层代码。
勒内·吉拉尔在《浪漫的谎言与小说的真实》里,把于连当作他理论的头号证词。在吉拉尔看来,人的欲望从来不是自发的,我们不是直接欲望某个对象,而是模仿一个榜样的欲望:堂吉诃德通过阿马迪斯爵士欲望杜尔西内娅,于连通过拿破仑欲望荣耀。于连追求女人,与其说他欲望这个女人,不如说他欲望拿破仑会做的事,征服。吉拉尔把这种结构叫做中介欲望,榜样站在欲望的主体和对象之间,像一层看不见的棱镜。这个解释冷峻,却极有效。它可以说明于连行为的许多反常之处,比如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最初毫无身体的冲动,全靠职责的观念硬撑;比如他对玛蒂尔德的兴趣总是随着障碍的高度起伏。障碍越高,越像拿破仑打过的高地,他的欲望越旺。崇拜皇帝的人,最后崇拜的是障碍本身。
还有一个事实需要点破,司汤达本人就是拿破仑的崇拜者。他原名亨利·贝尔,一七九九年十六岁上就到了巴黎,靠着表兄达鲁的关系进了拿破仑的军需系统,跟着大军进了意大利,从此把米兰当作灵魂的故乡。拿破仑倒台后,他丢了职位,也被复辟的法国排除在正统之外,晚年领着奥地利治下一个小港的领事闲差写小说。所以于连褥子下的拿破仑肖像,同时是作者书桌抽屉里的。这不是简单的自传投射,司汤达在很多地方故意让自己与于连分开,但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时代创伤:属于他们的那个年代,那个出身寒微的人可以凭才能和胆量封将拜相的年代,在他们成年之前就结束了。于连的全部愤怒,都是生晚了的愤怒。
跟拿破仑对表的年轻人
于连身上有一个小习惯,容易被读者忽略,却是我认为全书最动人的心理细节之一,他不停地计算年龄。他心里揣着一张拿破仑及其部将的年表,打仗的时候多少岁,当上将军的时候多少岁,获得元帅权杖的时候多少岁,然后拿自己现在的年纪去对照。一想到某些名将成名时比他大不了几岁,他就热血沸腾;一想到虚度的月份,他又陷入阴郁。这是一种奇怪的焦虑,仿佛他的一生是一条赛道,发令枪在滑铁卢就响过了,而他还在起跑线上。年龄计算在这部小说里出现得如此频繁,以至于可以看成于连的自我意识的刻度盘,他对时间的感觉是被偶像的日程表规定的。
这个细节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揭示了野心的另一副面孔,恐惧。于连的争分夺秒不是贪婪,是怕来不及。在他看来,出身已经让他输在起点,唯一的补偿是速度,用双倍的速度跑完别人一半的赛程。所以他在维里埃尔不敢多待,在神学院忍耐的时间按月计算,到了巴黎,每升一级都要在心里核对一遍拿破仑的对应年表。他不是在生活,他是在赶路。而这恰恰是最让人心酸的地方,真实的生活需要浪费掉的时间,需要无所事事的下午,需要没有用处的爱,于连把这一切都看作亏损。直到监狱里,刑期忽然变成一段无法赶路的、只能存在的时间,他才第一次学会了生活。这个前后对照,是全书最深的讽刺,绞索替他按停了那只不停对表的手表。
这张年表还解释了于连对同龄人的态度。他对哥哥们只有疏远,对维里埃尔的年轻人只有轻蔑,对巴黎的贵族子弟也始终隔着一层,因为在他的私人历法里,这些人都是他的竞争对手,哪怕对方根本不知道比赛的存在。带着一张内部时间表活着的人,注定孤独,他的节奏别人听不见。小说里写他独自行走在山间,看见鹰在头顶盘旋,感到一种强烈的认同,鹰是孤独的,在极高的地方盘旋,不与任何群鸟为伍,这正是他给自己选的图腾。这个鹰的意象在书里出现过不止一次,每次都出现于他在人间感到窒息的时刻。崇拜拿破仑的人千千万,像于连这样把崇拜内化成生物钟的,独此一个。司汤达写野心的书中,没有谁比这个细节更接近野心的病理学。
父亲的拳头
于连的家庭,是这部小说里最阴冷的部分之一,冷得很多读者宁愿绕开。老索雷尔和两个哥哥组成一个纯粹的力量与现金的世界。在锯木厂,力气是通货,饭量是成本,一个瘦小、爱读书、在锯木架上看书的儿子,是这个家庭资产负债表上的负项。司汤达写这一家人,用的词狠毒,他们打他,轻蔑他,像轻蔑一头不会耕地的牲口。于连对父亲没有感情,只有义务,这一点小说从头到尾没有软化过。上卷有一场著名的谈判,市长要请于连做家庭教师,老索雷尔跟市长讨价还价,寸土必争,把儿子的月薪一点点抬高,一边谈一边在心里骂对方吝啬。于连坐在一边,看着自己被当作一头骡子议价。司汤达的讽刺在这里是双刃的,市长的愚蠢可笑,父亲的贪婪更可怖,因为前者的傲慢至少隔着阶级,后者的算计直接长在骨肉上。
那场谈判值得再看一眼,因为它是全书社会关系的一个缩影。市长要请于连,是怕被收容所所长瓦勒诺抢了先,两个体面人的攀比,把一个锯木工的儿子变成了紧俏商品;老索雷尔看穿了市长的焦虑,就反过来吊他的胃口,装出舍不得儿子的样子,把月薪一级一级抬上去。司汤达写这段对话,两边都在演戏,都以为自己赢了,只有于连在旁边冷眼看着这场关于自己的交易。他学得很快,日后在巴黎跟侯爵谈职位,在狱中跟律师周旋,用的正是从父亲那里看来的手艺,先藏起真实的意愿,再让对方相信这是他的让步。粗野的索雷尔家给了他两样遗产,挨打教会他忍耐,议价教会他表演。这两样本领加上拉丁文和拿破仑,就是他离家时的全部行李。
下卷末尾,这场父子关系的账以最刺骨的方式结清。于连入狱之后,老索雷尔来探监,寒暄没几句,就急着问儿子的存款放在哪里。于连平静地把钱的事安排了,父亲满意地走了。很多读者读到这一段会愤怒,司汤达却不愤怒,他只是记录。这种记录里有一种十九世纪罕见的清醒:他拒绝把家庭浪漫化。在《红与黑》的世界里,贫穷不只是缺钱,贫穷是一种人格化的环境,它教你只信看得见的东西,只算当月的账,把一切不能变现的能力视为残疾。于连的悲剧有一半是,他从这个环境里带出来的算计能力,恰恰是他日后最锋利也最自毁的武器。
但要公平。老索雷尔不是恶魔,他是一个被自己的世界规训得很好的家长。他打小儿子,因为他父亲也这样打他;他贪图市长的钱,因为钱在他的世界里是唯一不会背叛的东西。司汤达的阶级眼光在此处显出真正的深度,他懂得压迫的可怕不在于压迫者的恶意,而在于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共享同一套价值。于连恨父亲,却在根子上继承了父亲的逻辑,一切都要折算,一切都要回报。他后来在爱情里的许多痛苦,都来自这种继承与他心里另一种东西的交战,那种东西没有名字,姑且叫做对崇高的饥饿。木匠的儿子背着两副血脉走路,一副是索雷尔家的,一副是他从书里偷来的。
拉丁文:穷孩子的剑
于连有一项在整个维里埃尔无人能敌的本事,拉丁文。他能把整部《新约全书》倒背如流,随人翻开哪一页,指定哪个字,他都能接着往下背。这项本事是本堂神甫谢朗给他的。老神甫看出这个挨打的少年有天分,免费教他神学,也教他做人的功课。拉丁文在一八二〇年代的外省小城意味着什么,今天的读者需要一点想象力才能体会。那时没有高考,没有公务员考试,教会几乎是平民子弟唯一的上升通道,而拉丁文是这条通道的门槛。一个木匠的儿子掌握了拉丁文,等于一个今天的穷孩子无师自通地精通了一门进入权力系统的编程语言。
小说里有一场表演写得极好。于连第一次进市长家面试,德·瑞那先生将信将疑,随手翻开一部拉丁文《新约》,让他背诵。于连开口,背得像流水一样,瑞那先生翻到后面对照,一字不差。市长大为震动,觉得给自己孩子请到了奇才。这场戏表面是炫技,内里是交易,于连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出卖什么。他的记忆力是他的全部资本,他把这资本擦亮了摆在买主面前。请注意司汤达在这里的笔法,他写于连背诵时的心理,不是学者的自得,而是角斗士进入场地前的紧张。这个年轻人从没有把自己当成读书人,他把自己当成持剑的人,拉丁文是他的剑,谢朗神甫的推荐信是他的盾。
但剑是双刃的。拉丁文给了于连进入市长家的门票,也永远标记了他的来历。在德·瑞那家的餐桌上,他的博学是服务的一部分,像银器擦得亮一样,是主人的体面;在贝尚松神学院,他的才华招来的是敌意;在巴黎的侯爵府,人们夸他聪明时的口气,跟夸一头会算术的马差不多。整部小说,于连的知识不断为他开门,门后却是同一堵墙,你是聪明的,但你是他们。这是我对这个人物最同情的地方。他的才华是真的,他的努力是真的,但他的才华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被社会标记了价格上限。他后来一切过分的行为,一切冷酷的算计,都发生在这个价格上限的阴影里。
谢朗神甫本人也值得一笔。这位老神甫是维里埃尔仅有的道德存在,市长怕他三分,穷人们信他,教会的上层却嫌他碍事。他在小说里的功能,一半是于连的恩师,一半是这部书里几乎唯一的善的坐标。他教于连拉丁文和神学,也隐隐教了他另一种东西,对诚实的敬意,虽然这最后一门课于连学得最差。小说后部,老人被排挤出本堂神甫的位置,退居乡间,这件事没有大张旗鼓地写,却是于连心里一根拔不掉的刺,他知道自己日后要混的那个世界,正是把恩师踩下去的那个世界。一八三〇年前后的法国小说里,教士形象多为讽刺对象,谢朗是少见的例外,司汤达恨教会的组织,却给这个老神甫留了体面,这个分寸感,是他高于一般反教权作家的地方。
野心如何发芽
野心的种子在什么土壤里发芽,司汤达给出的答案很不体面,不在才华里,而在屈辱里。于连的才华是中性的,能把拉丁文背下来的人未必想征服世界;让才华变成野心的,是他每天吞下去的那些轻蔑。被父亲打,被哥哥们欺负,在镇上被有身份的人当作空气,看见市长的马车就要让路,这些经验日复一日地积累,最后凝结成一个念头:凭什么。这个念头在他读书之前就有了,读书只是给它提供了方向和词汇。拿破仑给了他一个句式,出身不能决定命运,行动可以。从此他的屈辱有了用途,全部折算成燃料。
所以于连的野心从一开始就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它不是欲望,是复仇,甚至不是对具体人的复仇,是对秩序的复仇。他并不清楚自己爬上去之后要干什么,当主教还是当将军,对他来说都不是目的而是记号,记号上写着,我赢了。司汤达对此有极其精确的诊断,他在小说里反复用一个词,自尊心,法语amour-propre, 卢梭以来的道德学家们讨论了两百年的那个概念。于连的自尊心敏感到了病态的程度,一句无心的口气,一次没被邀请的晚宴,一个居高临下的眼神,都能在他心里掀起持续数日的风暴。小说最精彩的一些段落,就是这些风暴的全息记录。巴尔扎克的人物要钱,于连要的是平视的权利,这正是他比巴尔扎克的野心家们更现代的地方。
这里需要说一句有立场的话。流行的读法把《红与黑》当成一个凤凰男的警世故事,说他靠女人上位,忘恩负义,终于身败名裂。这种读法把一部深刻的小说读成了道德剧,我不赞成。于连当然利用过女人,也说过谎,但他从来没有舒服过。司汤达的伟大恰恰在于,他让读者看见这个攀登者每一次得手时的空洞,看见他每撒一个谎就在心里给自己记一笔债。于连不是没有道德的人,他是一个把道德押给了野心、又终身为此痛苦的人。小说最后他在监狱里把这笔债连本带利还了,用的不是钱,是命。一个警世故事不会让读者在结局处热泪盈眶,只有悲剧会。
有一个情节可以做野心的试金石。于连在维里埃尔时有一位真正的朋友,木材商富凯,也出身平民,靠经营木材生意过上了独立而体面的日子。富凯真心喜欢于连,提出拉他入伙,做木材生意,收入远超神甫的俸禄,而且立即可以摆脱父亲和市长。于连考虑了两天,拒绝了。请注意他拒绝的理由,不是不喜欢钱,而是这份生意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不能供养他的想象。守着山里的木头,一年挣几千法郎,安全,平稳,无人轻视,可这算什么生活,他的英雄们哪一个是木材商。为了这个想象,他宁可去神学院过三年牢狱般的日子。这个选择最能说明于连野心的纯度,他要的从来不是财富本身,而是财富所标记的东西,胜利,尊严,被仰望。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他是一个把灵魂押给浪漫的赌徒,而不是一个精明的投机者。
还有一件小事不该漏掉。于连去市长家上任前,用预支的薪水置办了行头,黑颜色的套装。这里有一个属于那个时代的细节,家庭教师不穿仆人的号衣,穿黑衣,这身黑衣是他与楼下马夫厨娘之间的全部距离,也是他与楼上主人之间的全部距离。于连对这身衣服的心情是矛盾的,穿上它的那一刻,他获得了不被当作仆人对待的权利,同时也就签下了扮演的合同。此后在贝尚松,在巴黎,他都在这身黑衣里越陷越深,直到小说的结尾,他才重新变回一个穿囚衣的人。囚衣与黑衣的区别在于,一个不用再扮演。这条衣服的线索贯穿全书,后面各章还会回到它。
于连和他的文学兄弟们
把于连放回文学史,他能站进一个显赫的家族,欧洲小说里的平民野心家序列。他后面有巴尔扎克的拉斯蒂涅,《高老头》结尾对着巴黎喊出那声著名的挑战的青年;有莫泊桑的杜洛瓦,《漂亮朋友》里靠女人一路爬到报馆顶层的退役军士;更远处的英国和美国,还有萨克雷笔下的小艾米丽们的男性同类们,直到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那个从贫民窟打拼进文学殿堂、最后在成功之夜投水自尽的水手。这些人物共享同一套元素,寒微的出身,过人的才华,对上流社会又慕又恨的复杂感情,以及一个或明或暗的引路人形象。于连是这个序列的源头之一,很多论者干脆说是源头本身。
但于连与他的后辈们有一个根本区别,值得单独指出。拉斯蒂涅最后成功了,成了七月王朝的部长级人物;杜洛瓦站在自家阳台上看游行队伍,志得意满;马丁·伊登成功了却幻灭了。于连的路径更极端,他在成功即将到手的那一刻开枪打碎了它。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已经签发,贵族的头衔已经到手,巴黎最骄傲的小姐怀着他的孩子,他只需要配合演完最后一场戏,就是德·拉·韦尔奈骑士先生的锦绣前程。他偏偏在这个节点去了维里埃尔,朝着曾经爱过的女人开了枪。这不是失手,是性格在最后一刻的总爆发。后辈野心家们与各自的秩序最终讲和了,于连没有,他用自己的头颅偿付了攀登的每一级台阶。就这一点而言,这个家族里没有人比他走得更远,也没有人比他更难模仿。
这个家族的族谱上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后来者大多是于连的简化版。拉斯蒂涅比于连少了内心的战场,巴尔扎克写他的堕落,笔力在社会的解剖,不在灵魂的拉锯;杜洛瓦比于连少了才华的重量,他的上升几乎是一场肌肉与厚颜的胜利游行;马丁·伊登与于连最像,都在成功处感到了空虚,但伦敦把幻灭写成了个人主义的绝症,司汤达写的是一场漫长清算的终局。换句话说,后来者各取了于连的一个